讨薪方法最好的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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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讨薪有了第三种方式
讨薪,一般有两条途径,要么通过劳动仲裁,要么通过向法院起诉。现在又有了第三条途径,那就是由行政单位作出处理决定,欠薪者拒不履行的,行政单位在一定期限后可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强制执行。日前,奉化区人民法院就强制执行了这样一起案件,这也是法院首次以行政非诉执行程序形式处理讨薪案件。
邓某,今年28岁,四川籍人士,2012年起在奉化办了一家传媒公司,2015年由于经营不善公司倒闭,邓某在没有结清5名员工共46000多元劳动报酬的情况下,就离开了奉化。
去年11月6日,几名员工联合投诉到锦屏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随后,中队又把案件移至区劳动监察大队。经大队审查后,情况属实,区人社局在当年11月11日立案并于当天下达工资支付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邓某限期付清劳动报酬。但是邓某在规定期限内并未履行,区人社局随即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和催告书,邓某依然无动于衷。
今年11月14日,奉化区人社局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当即立案。11月24日,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劳动监察大队前往鄞州、江北等地,找到邓某并带回,要求其付清劳动报酬。
&据了解,以往法院处理工人欠薪问题,一般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即先要通过法院判决,再申请强制执行。此次案件中的方式叫做行政非诉执行程序,先通过行政机关作出一个处理决定,期限到了以后,如果当事人没有履行,行政机关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不再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从而缩短了处理时间。
本案中的邓某,由于逾期不支付欠薪,还被责令追加50%的赔偿金,原先只需要付清所欠的46000多元薪资,现在却要付69000多元。根据程序,这笔钱将由区人民法院先执行追讨再交由区劳动监察大队发还给讨薪者。
讨薪有了第三种方式,究竟好不好?和以前的两种方式有冲突吗?今天,记者就此也咨询了奉化区法院,行政庭相关负责人说,第三种方式讨薪,与前两种方式并不冲突,其实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或者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的规定,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负责人说,本案的情况,就是属于第一种情况,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相比前两种方式讨薪,讨薪者的成本更低,效果更明显。前两种方式,讨薪者在投诉后,需要自己调查、提交相关证据,而第三种方式,是在投诉后,由行政机关进行调查取证,而且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更具有威慑力。此外,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如果对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不履行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还可以作出处罚决定,对用人单位处以元的罚款,力度更大。拒绝访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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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土”办法成为讨薪绝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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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农民工依法讨薪成为常态,关键是要让法律硬起来,维权的渠道畅通起来,要让“欠薪”一词从社会词典里彻底消失,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和矛盾才能变为现实,社会才能和谐稳定。
年关将至,又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期。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农民工在讨薪时,经常采取一些非理性的讨薪方式,即“土”方法,包括封堵路口、跳楼、爬塔吊等过激行为以及破坏生产、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 (1月8日《工人日报》)
“用笔不灵看燕舞,行文无序赏花开”,这是作文的套路。但时下有人调侃说:“讨薪不灵看跳楼”,这是一种“无奈加无赖”的选择。讨薪难,难于上青天,导致的“讨声依旧”,催生年年不断上演五花八门的“跳楼秀”之类的旁门左道的“花样讨薪”新闻时见报端。
有人说,如今农民工不知道依法维权,讨薪不是依法讨薪,而是用“土”方法讨薪,有的甚至做出过激之举,因而有同情变成指责。的确,如今一些农民工为了讨回自己的血汗钱,可谓是煞费苦心、软硬兼施,甚至有人在用“生命”讨薪,跳楼、拦车、喝农药等以“死”相逼的手段向政府部门施压,以达到讨薪的目的。农民工违法讨薪,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生活秩序和生产秩序,应该受到谴责 。
按说,正常常态下社会不应该有欠薪,法律作为维护农民工的最后一道屏障,应该成为农民工依法讨薪的法治信仰。农民工不是不知道违法讨薪的后果,不懂得依法讨薪的道理,而是依法讨薪的无奈窘境的无情现实。一份《农民工讨薪调查报告》显示,建筑工人即便经过司法途径,全额结算工资的比例也从讨薪的结算标准来看,“依照约定,全额结算”的比例仅为44.9%。即便加上“年底结清”的部分,也只有56.5%。一位讨要工资打了4次官司的农民工,次次都输。有媒体称农民工讨薪千元需花920成本, 胜诉也拿不到钱,如此畸高的讨薪成本不是逼着农民工“剑走偏锋”吗?
尤其是农民工为了讨薪往往要遭受追砍殴打,有的甚至为此付出了惨重的生命代价,可见农民工维权成本的高昂,折射出农民工权益的孱弱。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农民工采用“土”方法讨薪,而有时候农民工“土”方法讨薪虽然付出不小的代价,但是却能引起舆论的关注,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舆论的追踪不放,领导的批示,使欠薪的老大难问题很快得以解决,所以才有了农民工“土”方法讨薪的“这招灵”的“冒死吃河豚”的旁门左道。
日,恶意欠薪入罪正式实施,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欠薪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但由于缺乏适用标准和执法细则,恶意欠薪入罪一直处于尴尬境地,“欠薪入罪”仍然管不住那些欠薪不还的“老赖”。要让农民工依法讨薪成为常态,“土”方法讨薪失灵,关键是要让法律硬起来,维权的渠道畅通起来,要让“欠薪”一词从社会词典里彻底消失,“土”方法讨薪也就没有用武之地,依法讨薪才能登上大雅之堂,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和矛盾才能变为现实,社会才能和谐稳定。
(责编:吕守奎、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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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方法和技巧有哪些?如何正确讨薪?
来源:互联网整理,仅供参考
近年来,网上关于讨薪的报道越来越受到大众的关注,当然讨薪可能并不仅仅是农民工的问题。一些老板总是以各种理由,那么这时我们该如何讨薪呢?下面,365的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些讨薪方法和技巧。讨薪方法和技巧1、时机把握讨薪的时机把握非常重要。很多劳动者喜欢一年的问题积攒下来,到年底时再解决,或者说老板承诺年底发放而忽悠劳动者。实际上,我们国家的经济规律是一到年底,银行收贷,债主讨债,还有各种名目繁多的支出项目。老板到年底的时候,其实是最头痛的时候,往往他就是想发你,帐上也没不一定就有多余的钱,尤其是经营状况一般的企业。所以,讨薪不一定要放在年底,提前准备,在讨薪高峰期到来之前解决问题非常重要。2、手段合理首要一点,讨薪杜绝使用过激手段,不要使用可能给老板和社会带来伤害的手法,我们是来讨薪的,不是来找事的。其实目前讨薪者经常使用的一些手段,只要不超过法律禁止的范围,还是有一定效果的。当然,讨薪,比如讨薪网的无成本讨薪,也是有一定优势的,因为律师可以采取一些劳动者本人无法采用的手段,也不容易被忽攸。3、关注社会讨薪活动每到年底,全国从上到下对于欠薪问题会很重视,经常会组织一些讨薪的活动,或者由一些地方领导人作出一定的批示,社会上会形成一种讨薪的运动。劳动者可以密切关注所在地的新闻动向,如果有这样的活动,或者有这样的部门。那么就要及时把握时机,积极参予,往往会有一定的效果。4、讨薪手段切中要害在目前情况下,对于一些无良的企业,劳动者使用正常的手段确实很难讨到薪水,那么,就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些手法。a、在讨薪时通过法律手段查封业主的公司帐号,往往有奇效。b、收集企业主违法行为的,向有关部门举报,比如:企业主要求劳动者超过法定上限的,劳动者可收集好加班的证据,举报给劳动执法部门,在证据面前,任何劳动执法部门都必须处理,处理结果是行政处分和罚款。只要有证据,你就立于不败之地。再比如,企业没有在规定的时间给劳动者发放工资的(一般是每月十号),就要按照的规定支付劳动者。这样的例子非常多,只要劳动者平时能够多留意一点,讨薪时肯定会比别人顺利很多。5、底气十足这一点非常重要,切记。实际上,只要企业老板有欠薪或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你就立于不败之地,因为一旦事情闹大,老板要依照劳动法付给劳动者的款项要远无超过你所索取的报酬。而且,老板还不能无理解雇劳动者,否则还要赔偿一笔不菲的费用。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讨薪方法和技巧,利用这五点,可能会更容易使自己讨回属于自己应得的工资。当然,解决这些问题,最好是利用法律来维权。并充分利用可以避免讨薪困难问题。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365。延伸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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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劳动工伤律师
律所:江苏智和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崇安区
擅长劳动工伤
律所:江苏崇宁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滨湖区
擅长劳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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