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被公司辞退退

被公司强制辞退该如何维权?
作者:唐静   来源:常德日报
红网综合 据常德日报报道
编辑同志:今年初,我来到某企业上班,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后,4月我正式转正,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合同。可是,上个月中旬公司人事部突然通知辞退我,工作期间我并无任何工作失误,请问公司的这种行为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又当如何维权?另外,试用期期间的社保和福利公司都没有缴纳,我可以要求补缴吗?
读者 李先生
经咨询湖南经卫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亚龙,根据你介绍的情况,首先,你所在公司解除与你所签劳动合同不合法,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赔偿金。
其次,该公司在试用期内未为你购买社保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最后,你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权。第一,就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及其赔偿和福利争议以及公司未购买社保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事宜,你可以先找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公司提出民事诉讼。第二,就试用期内所欠社保补缴问题,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查处。
本报记者 唐静 整理
中共娄底市委 娄底市人民政府官方门户网站
主管:中共娄底市委宣传部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娄底新闻网(红网娄底站) 版权所有
新闻热线:
Email:# (#→@)
法律顾问:欧阳旭东职场上,被公司辞退很丢脸吗?
职场上,被公司辞退很丢脸吗?
很多人觉得,当自己被公司辞退时会觉得子很丢脸。
可是事实真的如此吗?我们分几个情况来看:
你因为能力被辞退
这个时候,你不应该痛恨别人对你的态度,因为市场就是这样弱肉强食,没有能力,别人辞退你。你觉得丢脸是把事情相反了,此刻的你应该觉得丢脸的是自己没有能力。
不要把被别人辞退这个事件作为自己丢脸的理由,而是把自己没有能力作为重点,这样你的人生才有可能进步。
你因为态度被辞退
你不想加班,因此不配合领导做事。这个时候你老板对你非常有意见,觉得以后肯定管不了你,因此觉得还是把你辞退算了。
这种状况下,你肯定不会觉得丢脸。因为你有自己的想法。你有自己的处事原则,所以才不认同老板提出的建议。
你因要做自己而配辞退
你明明不想做那些工作,觉得一份工作就是有工作内容的限制,因此你不认同你老板的说法。所以你为了坚持做自己,不去接受老板的意见。你老板觉得自己和你三观不一样,因此你要被辞退。
因此这个时候你一直处在做自己的坚持当中,被工作辞了,那是别人不会处事的方式,跟你没有关系。
换句话说就算原因出自自己,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因为自己没有能力被辞退是因为自己的原因,那又有什么关系,你不能接受自己的弱点吗?有弱点就应该被嘲笑或者觉得丢脸吗?
反正就是知道自己不是完人,别人有批评你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认自己弱点和认可自己的权利,爱自己,承认自己的无能那并不可耻。因为你不会一直处在弱小的阶段。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姐妹们都来说说我该怎么办?
来自妈妈帮社区:
要求公司赔偿,你现在的原因是,怀孕期间、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合同有没有到期,工作年限N+1双倍赔偿,具体可以咨询劳动局。
建议继续工作,怀孕期间是不能辞退的。产假期间也得发工资啊。如果就是自己内心不想做了,让他们给你补偿
绝对不能辞职,产假包括报销也不少呢。
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都能被辞退的,不行就走法律程序吧
不能辞职的,如果工作不开心就让医生给你开病假条,在家养着,反正就是不辞职,放心只要你不辞职公司是不能开除你的,要辞职也得等生完了,报销完了再说。别理他们!
不开心就请长假,绝对绝对不能辞职。
孕期不允许开除的,除非给补偿,把所有工资和产检及报销的钱都给齐才可以。
可别犯傻辞职了啊!
走法律程序
公司这样是不规矩的
看来大家说的话,其实也是我想说的,在北京还怕被辞退吗,我现在是超生的二胎,他都没权利辞退我,我已经问过律师了,不管什么情况,只要你怀孕了,公司就不能辞退你。如果他真想辞退你,你就拿着医院的怀孕报告去仲裁,就算走,也得要他几个月的赔偿。
公司没有权利辞退你,否则必须赔偿!
公司没有权利辞退你,否则必须赔偿!
如果公司坚决辞退你,你可以告他,一告一个准!
不适合现在的岗位,可以换别的岗位啊。反正不能辞职
怀孕的时候公司都得有特殊待遇吧,不能辞退员工的!你们领导怎么这样啊!而且上班生孩的保险方便也有好多待遇呢,你还是咨询一下吧,实在不行找个律师问问!
就是就是,不能辞职,看他辞你一试试!!告他!
为什么说不适合?具体原因得说清楚,如果真不适合跟领导说调岗呗,不能说辞退就辞退的,在孕期除非有特大事故,或违反法律的行为才能被公司辞退,如果强制辞退就走法律程序,怎么也得要补偿,不然,孕期怎么找工作,保险怎么办,将来的产假津贴怎么领,损失多大啊~
怀孕期间辞退是不行的,是可以告他的,这个公司太不人道了。
是什么职位啊,还不适合孕妇做,劳动法严格规定妇女孕期公司是不能辞退的
他们这是违法行为。不能辞,要辞也要等到生完,休完产假,拿到你该拿的工资和生育津贴之后再考虑辞职的事
怀孕公司怎么能辞退你呢,你不要辞职,怀孕期间不可以辞退员工的~
他们就是怕你怀孕请假,不舒服请假,还得照常给你发工资,你就继续上班,没事就请假,到生完孩子在换工作,他们不敢强辞你的,放心吧,孕妇受法律保护的
这是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的,你完全有理由不辞职或者要求赔偿
妈妈帮百科热门内容
微信服务号
礼包领取指南NO.1
关注妈妈帮服务号
即送育儿百宝箱
还有海量免费试用不要白不要!
礼包领取指南NO.2
第1步:扫码成功下载后,首页即可领取新人专属礼包。
第2步:填写收货信息,轻松领取帮宝适新生礼盒,更有机会获得?198帮Box大礼盒!
&&手机客户端&&备孕&&相同预产期&&同龄宝宝2017年2016年2015年2014年2013年2012年2011年&&同城(21个)(11个)(13个)&&妈妈兴趣&&宝宝兴趣&&特别关注&&非常有用
|||||
上海丫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沪B2- 沪ICP备号([已注销])
(糖醋蛋挞沾酱油)
(你就像一个弱智)
(朱泥笑樱)
第三方登录:公司员工被辞退和被开除有什么不一样?
公司员工被辞退和被开除有什么不一样?
09-02-02 &
开除、除名、辞退、辞职、自动离职的区别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4)严重犯有《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违纪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有关停薪留职的文件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用人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公司解雇?辞退?开除员工?裁员有哪些相同和不同
   解雇、辞退、开除员工有共同的特点,即使是用人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也有些许的不同之处。解雇、辞退两者根本区别不大,也可以理解为同义。而开除则是具有惩罚、处分的性质,而且要记入劳动档案中,对个人今后找工作肯定要受比较严重的影响。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是在试用期期间和法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则应提前30天通知员工,既不允许当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当天就将劳动者扫地出门的情况出现,也不允许没有任何正当法定理由,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行为。这种提前30天的通知,也同样适用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除了支付1个月工资外,还应支付按工龄计算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    企业因经营不善裁员,是《劳动法》允许的行为,但法律规定了比较严格的裁员程序。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参考资料: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
开除、除名、辞退、辞职、自动离职的区别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4)严重犯有《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违纪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有关停薪留职的文件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用人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公司解雇?辞退?开除员工?裁员有哪些相同和不同
  解雇、辞退、开除员工有共同的特点,即使是用人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也有些许的不同之处。解雇、辞退两者根本区别不大,也可以理解为同义。而开除则是具有惩罚、处分的性质,而且要记入劳动档案中,对个人今后找工作肯定要受比较严重的影响。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是在试用期期间和法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则应提前30天通知员工,既不允许当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当天就将劳动者扫地出门的情况出现,也不允许没有任何正当法定理由,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行为。这种提前30天的通知,也同样适用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除了支付1个月工资外,还应支付按工龄计算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   企业因经营不善裁员,是《劳动法》允许的行为,但法律规定了比较严格的裁员程序。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参考资料: 开除、除名、辞退、辞职、自动离职的区别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4)严重犯有《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的条件是:(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2)经批评教育无效;(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违纪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有关停薪留职的文件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用人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公司解雇?辞退?开除员工?裁员有哪些相同和不同
  解雇、辞退、开除员工有共同的特点,即使是用人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也有些许的不同之处。解雇、辞退两者根本区别不大,也可以理解为同义。而开除则是具有惩罚、处分的性质,而且要记入劳动档案中,对个人今后找工作肯定要受比较严重的影响。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是在试用期期间和法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则应提前30天通知员工,既不允许当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当天就将劳动者扫地出门的情况出现,也不允许没有任何正当法定理由,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行为。这种提前30天的通知,也同样适用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除了支付1个月工资外,还应支付按工龄计算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   企业因经营不善裁员,是《劳动法》允许的行为,但法律规定了比较严格的裁员程序。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参考资料: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4)严重犯有《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违纪辞退的条件是:(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