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干部补贴政策离职后没有退休金,想申请退休金怎样写申请?

2015年新工资改革,村干部退休金怎么办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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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工资改革,村干部退休金怎么办
  我们国家历年来,始终没有对农村干部有退休政策,也没有退休金,因为村干部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属于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不享受退休待遇。  鉴于这种情况,有些省市地方政府,给予村干部一定的补贴,或者叫“退休金”。这个不是国家财政承担,而是各个乡镇政府自筹资金发给。  自从国家实行养老保险缴费政策之后,村干部也和其他人一样,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到法定年龄时,缴纳养老保险最低满15年以上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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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证上规定享受村书记的70%,他只给退休干部1千来元2015年新工资改革,合理吗,村干部退休金怎么算,而村书记一年领1万多元
我们国家历年来,始终没有对农村干部有退休政策,也没有退休金,因为农村干部,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属于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不享受退休待遇,鉴于这种情况,有些省市地方政府,给予农村干部一定的补贴,或者叫“退休金”。这个不是国家财政承担,而是各个乡镇政府自筹资金发给。  自从国家实行养老保险缴费政策之后,农村干部也和其他人一样,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到法定年龄时,缴纳养老保险最低满15年以上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当然不合理!!可是你能怎么办!!只怪你自己当年傻坯卖命要给他们当狗腿子干他娘的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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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自6月初以来,我国养老金存在的各种问题持续发酵,引发了公众的热议。历来被口诛笔伐的养老双轨制,无可避免中枪了。
所谓养老“双轨制”,即是企业职工养老需自掏腰包,公务员在职时分毫不拔,退休后待遇却比企业职工优厚。公务员这种“超国民待遇”,堪称世界独一无二。
那么养老“双轨制”如何形成,经历哪些变迁?
养老双轨制由来已久,58年后退出历史舞台
建国伊始,养老双轨制已存在。企业职工和公职人员的依据不同制度,公职人员的养老待遇优于企业职工。195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出台,工人和公职人员的养老标准得到统一,养老双轨制暂时退出历史舞台。
养老双轨制建国初已存在,公职人员养老标准优于企业职工
养老金“双轨制”由来已久。建国初期,企业职工的养老根据195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则根据其他条例来退休的。譬如,1950年颁布的《中央级直属机关暂行供给标准》中,就规定了公职人员的养老事项;1955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等条例陆续颁布,正式规定了公职人员的退休标准。自此,公职人员的养老自成世界,且其养老标准优于企业职工。
58年国家统一职工和公职人员养老制度,养老“双轨制”暂退出舞台
养老金“双轨制”一刀把公职人员和普通民众划分成两个世界,普通民众真金白银缴纳养老保险,而公职人员半毛钱不花却享受比普通民众更高的养老待遇。尽管养老金“双轨制”招致了无数的口诛笔伐,但仍然屹立不倒。养老制度的统一看似是遥不可及的。
但其实它曾短暂退出过历史舞台。
195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出台,统一规定了职工和公职人员的养老。根据规定,企业职工及公职人员都不需缴纳任何费用,费用源于财政,退休待遇与工作年限挂钩,以退休时工资按一定比例计发。
之所以统一养老标准,是要降低公职人员的养老待遇,进而减轻财政负担
1958年出台养老新规后,公职人员的养老待遇便下降了。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部长马文瑞说得最清楚:
“这个规定(即《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编者注)的第四条规定,一般年老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按照本人连续工龄的长短逐月发给本人工资的50%到70%,这和‘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是相同的。……新规定的退休费标准比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人工资的50%至80%),对于少数人来说(即公务员人员,编辑注),是稍降低了一点;对于有特殊贡献的人员的优惠待遇也由’可以酌量提高‘改变为‘不超过本人工资的15%’。为了和企业单位待遇一致,免得相互影响,这样略加调整是必要的。”
当时高层要通过统一企业职工和公职人员的养老,来降低公职人员的退休标准。马文瑞坦承新规定的出台,目的之一就是“节约”,换言之就是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
“总的看来,新规定的退休以后的待遇和现行的规定出入不大。这里既要考虑力求节约,又要考虑能够使应该退休的职工乐于退休。因此,我们认为新规定的待遇标准是比较适当的,不宜再提高,也不宜再降低。如果将来职工的工资水平有了更多的提高,这个暂行规定中所定的退休人员的待遇标准,还可作相应的改变。”
当然,统一养老标准不能忽略当时的时代背景。“节约开支”是当时的主题,在1958年前后,工人和干部的福利开支越来越大引起了高层的担忧。1957年周恩来八届三中全会上时说:“我们确实为广大职工办了许多必须办的好事,但是,主要缺点是走得快了一些,办得多了一些,与我国人口多、底子穷、广大农民生活水平还比较低的现状不相适应。……公费医疗中的严重浪费可以充分说明这种情况。由于福利费使用不当,群众意见很多,特别是有些单位将福利费过多地用于领导干部,造成了领导干部脱离群众的不良影响。但是,有些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对于职工生活中某些应该解决而又可能解决的困难问题关心不够的现象,也是必须注意纠正的。”(《在中国共产党八届三中全会上的报告》,周恩来,1957年)
但养老城乡依然有别,农民养老没保障
虽然职工和公职人员之间养老标准统一了,但城乡之间的养老差别依然存在的。建国以来,农民为工业化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理应获得国家的保障。遗憾的是,农民养老只能自生自灭了,只有极少数老弱孤寡残才获得集体的保障。1956年开始施行五保户制度,对农民孤寡老人进行救济,但享受五保救济的农民只占少数,据研究统计,1958年享受“五保”待遇的有519万,占当年农村总人口的0.9%。
80年后双轨制回归:公职人员养老由国家全包
文革结束后,政府机构臃肿,干部老年化严重,1980年领导层决定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好让他们尽快退休。从此,公职人员和职工执行不一样的养老制度了。从90年代开始,随着市场经济改革深入,国家开始改革旧有的养老制度。在新的养老制度下,企业职工养老不再由国家全包,需要交纳费用了,但是改革只针对企业,未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养老依然由国家全部买单。国家曾尝试改革事业单位的养老制度,但都无疾而终,至于针对机关单位的养老金改革更是未见踪影。
文革结束后人员臃肿,邓小平:老的不退出来,新的进不去;我们将来要建立退休制度
文革结束后,大量的老干部重返岗位,“机构臃肿、层次多、副职多、闲职多”。“1979年,各中央国家机关部委正副部长、主任平均10人以上,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常委成员平均17人、政府领导成员平均11人以上,最多的省正副省长20多人。当时中央管理的干部中,60岁以上者占50.55%,其中65岁以上者占26.7%,省市自治区党委常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在61岁以上。许多老干部年高体衰,积劳成疾,很难承担领导岗位的繁重工作。”
如何精简人员,让老干部退下去,令干部年轻化呢?显然,最起码要保证老干部退休后生活依然过得滋润,让他们甘于退位。领导层对此心知肚明。日,邓小平说:庙只有那么多,菩萨只能要那么多,老的不退出来,新的进不去,老同志要有意识地退让,“我们将来要建立退休制度” 。
高层指示快速成为政策:80年老干部离退休制度建立,养老双轨制具雏形
高层的指示很快就成为政策。1980年9月《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颁布,1982年2月,《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出台。至此,公职人员和职工的养老开始分道扬镳。根据规定,“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含保留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其他各项生活待遇,都与所在地区同级在职干部一样对待,并切实给予保证。医疗、住房、用车、生活品供应等方面,应当优先照顾。”
老干部离休制度,并不是谁都能享受到的,它只针对前参加工作的干部。尽管当年出台政策是好让老人退下去,但这两条法规成为日后公职人员养老的制度基础。
90年代初双轨制成型:工人要掏腰包养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仍由国家全包
1991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对企业职工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此后,工人养老不再由国家全包。但国务院又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不执行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人事部负责,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1992年,原人事部就曾下发《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上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合理负担的原则,在城镇各类职工中逐步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逐步改变退休全部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人事部还在云南、江苏、福建、山东、辽宁、山西等省搞了局部试点,但最终改革以失败告终。公职人员养老依然沿袭旧有制度,由国家全包。
1993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实行职务级工资制,规定“离休人员,按离休前本人职务工资和津贴的全额发给”,同时规定实行新工资制度后离退休公职人员的退休标准:职务工资和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打折扣后计发退休费,费用列入国家预算。该规定成为现行公职人员养老制度的法律基础。从此,企业工人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又再被划分为两个世界。一般而言,职工退休后退休金普遍只有退休前工资的60%左右 ,而公职人员的养老金则有退休前工资的90%。
双轨制下养老待遇差距:“企业干部不足2000,机关门卫近5000”
养老金双轨制下,职工与公职人员之间的养老待遇差别有多大?
职工、事业单位、机关单位人均月养老金(2001――2005年)
来源:《我国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离退休费用对比分析》,任钰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根据统计,到2005年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平均高出企业职工两倍多,如果算上津贴、补贴等等,差距更大。据媒体报道,2012年,职工与公职人员的两者之间的差距可达3倍之多。
2010年全国两会时间,宁波市政协副主席范谊说了一个典型例子生动说明了职工与公职人员养老差距:“两会前,国企退休老干部董岳童,联合30多名企业退休人员给我写信。信中介绍,一名在县级机关做门卫的退休人员每月能领到4600元,而董岳童等人的退休金还不足2000元。企业按月缴纳退休金,公务员不缴纳退休金,可退休金反而最高。”
取消“双轨制”:仅向事业单位人员开刀,丝毫未触及机关公务员
公众对养老金双轨制怨声载道,要求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的呼声日渐高涨。2009年,国务院重启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搞了试点,改革方式包括有: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
据了解,由于改革之后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收入将大幅降低,改革遭到特别事业单位人员特别是知识分子的抵制。2009年两会期间,科教文化界共有大约120名政协委员提出议案,要求暂缓实施这一改革。
“全国月人均养老金仍只有1080元说明平均养老金太低了,应该考虑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而不是降低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正确的‘养老金制度改革’,应当是让企业的养老金向事业单位的养老金靠,提高工人的生活待遇,而不是让事业单位向企业靠,降低工人和知识分子的待遇。”全国人大代表戴敏对媒体道出抵制的缘由。2009年两会期间,他提交“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惠及于民”的提案对事业养老改革提出异议。
“对公务员来说,改革没有预期,自然是事业单位攀比的参照系,而改革设计者――公务员群体本身未能成为改革的对象,致使公众对改革所能达致的公平性产生疑虑。”戴敏还指出,养老金改革只向事业单位开刀,丝毫未触及机关公务员,改革并不公平。
  梳理养老金双轨制的历史变迁,不难发现公职人员的退休待遇几乎是政府自己说了算。公职人员本来就是公众请来的管家,管家的待遇怎样,应当由主人说了算。所以,公职人员退休标准如何,应该交由人大决定。可是事实让人失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跟政府都亲如一家了,公众取消养老双轨制呼声一片,代表委员却表示“没有研究”“不好评价”或“敏感”、“会激化社会矛盾”等。养老金双轨制何时到头?天知道。
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多多
工会不是“官办工会”
农民为国家作了多少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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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年有关干部退休政策(4)[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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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年有关干部退休政策(4)[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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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先看看下面这个表格,对照检查一下。后面的解读更精彩,欢迎收藏。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表
使用面积(平方米/人)
正司(局)级
副司(局)级
正厅(局)级
副厅(局)级
正局(处)级
副局(处)级
局(处)级以下
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作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
最近各地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显示,办公用房不合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湖北省纪委发布“热点法规有问必答”,详解“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问题”,特别对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的规定进行详细解读。特此分享。
从最近各地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来看,办公用房不合规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请问办公用房问题的危害何在?对办公用房的管理主要有哪些制度?
省纪委法规室:违反规定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追求和攀比办公场所豪华气派,是一种严重的铺张浪费行为,也是一种滥用权力的腐败行为。这种做法不仅浪费国家财产和资源,加重人民群众负担,而且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侵蚀党员干部的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危害党和人民的事业。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务必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这方面的规定主要有2007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2013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和2013年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4年由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制定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
1 对建设楼堂馆所是怎样规定的?
省纪委法规室:2013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明确指出,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包括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要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2 对按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是怎样规定的?
省纪委法规室:2014年11月,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作出了系列明确的规定,包括建筑分类、面积指标、建筑标准、建筑装修等。其中,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是核心指标之一,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应超过以下规定:
中央机关:部级正职 54平方米,部级副职 42平方米,正司(局)级 24平方米,副司(局)级 18平方米,处级 12平方米,处级以下 9平方米 。
省级机关:省级正职54平方米,省级副职42平方米,正厅(局)级30平方米,副厅(局)级24平方米,正处级18平方米,副处级12平方米,处级以下9平方米。
市级机关:市级正职42平方米,市级副职30平方米,正局(处)级24平方米,副局(处)级18平方米,局(处)级以下9平方米。
县级机关:县级正职30平方米,县级副职24平方米,正科级18平方米,副科级12平方米,科级以下9平方米。
乡级机关由省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做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根据湖北省发改委、湖北省住建厅联合印发的《湖北省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湖北省乡级机关乡级正职24平方米,乡级副职18平方米,乡级以下9平方米。
此外,副省级城市、副部级单位副职办公室面积指标按不超过省(部)级副职标准执行,其组成部门的正、副局(司)级人员办公室面积指标按不超过省级机关或中央机关相应的正、副厅(局、司)级标准执行。副市(厅)、副县(处)级单位以此类推。省级机关处级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按市级机关局(处)级单位标准执行,科级派出机构、事业单位按县级机关科级单位标准执行。其他以此类推。
3 领导干部在多个部门任职的可以安排多个办公用房吗?调动、离职或退休后怎样使用办公用房?
省纪委法规室:按照有关规定,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在人大或政协任职,人大或政协已安排办公用房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人大或政协没有安排办公用房的,由原单位根据本人承担工作的实际情况,安排适当的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协会等单位任职的,由协会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4 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怎样的处理?
省纪委法规室:对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予以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党员干部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或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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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失业暂时没有收入,五险一金要怎么办?如果不自己交,中断缴费有什么后果?&
答:如果是当地户口可以把住房公积金办理托管或者封存。如果是外地户口可以直接让所在单位办理封存。住房公积金个人是不能缴纳的,必须有单位才行。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断缴的,只是断缴期间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重新找到单位后再交上即可。
&五险&中只有&两险&是需要失业后自己交的,这两个是&养老保险&rdquo...
辞职跳槽是现在很普遍的以一种现象了,缴纳社保也是越来越普及,那么跳槽的时候你的五险一金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断缴会怎样呢?该如何续保呢?今天我们就一一为大家解答:
一、公积金。如果你之前的公司帮你缴纳了公积金,辞职后只需要办理转移...
换工作,五险一金停缴,有什么影响?
答:以北京为例,五险一金停缴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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