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紛常见争议焦点分析报告(上)
自201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以来凭借上市公司股票较高的流动性,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其成交效率高、标的证券广、交易安排灵活等优势成为市场中重要的投融资渠道。但随着业务的开展融入方与融出方在交易中的纠纷逐渐显现,某些问题亦已成为此类交易中的共性问题
鉴此,根据现行公开的裁判案例我们梳理了当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过程中融入方与融出方之间常见的争议焦点及裁判情况,从质押标的证券、提前购回、违约处置、诉讼管辖、格式条款的效力、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六个方面进行了总结以期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相关风险的控制与防范提供有益参考。
一、特殊的质押标的证券
(一)质押标的证券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一并质押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二)重组业绩补偿股票质押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