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林地设置,我在2014年在国有林场机构设置承包农田,两千亩,合同期限定为十年,但是最近林场工作人员说国有

7600元承包千亩林地40年,村民诉合同无效两度发回重审_凤凰资讯
7600元承包千亩林地40年,村民诉合同无效两度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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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浙江丽水庆元县的潘建友花费7600元,从该县百山祖镇三堆村村民委员会手中,获得1164亩林地40年的承包经营权。三堆村部分村民认为这属于集体的林地被贱卖,曾以村民代表、村委会及469名村民为原告,三次将承包人告上法庭,要求判定当初的承包合同无效。
原标题:7600元承包千亩林地40年,村民诉合同无效两度发回重审村民吴学田告诉记者,对面两座山就是潘建友承包的部分山场。 图片来自网络2007年8月,浙江丽水庆元县的潘建友花费7600元,从该县百山祖镇三堆村村民委员会手中,获得1164亩林地40年的承包经营权。三堆村部分村民认为这属于集体的林地被贱卖,曾以村民代表、村委会及469名村民为原告,三次将承包人告上法庭,要求判定当初的承包合同无效。有村民举证说,2011年,周边村子有人将40多亩林地卖给他人砍伐,收益就已经有30多万元。该案经庆元县、丽水市两级法院6轮审理,其间承包人两次一审败诉,但均在二审阶段反转。至今该山林承包合同是否有效,仍等待庆元县人民法院的重审判决。7600元承包1164亩林地40年三堆村地处庆元县东部,原属合湖乡,后被划入百山祖镇,位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凤阳山—百山祖自然保护区内。2007年8月,三堆村村民委员会作为甲方,与当时在庆元县荷地镇林业站工作的潘建友(乙方)签订了一份《山林转让承包经营管理合同》,称因甲方铁炉坪坟林场等山场离本村偏远,不便于经营管理,长期受毗邻村村民的偷盗,造成大片林木被毁,出现了大面积残次林和荒山状况,为发展林业生产,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当年7月,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同意将铁炉坪坟林场等山场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合同内容显示:转让承包山场共计1164亩,承包期限为40年;承包山场内原有残次林及萌芽苗折价7600元;在合同履行期间,山场内不论现存在山上的残次林木、萌芽幼苗林木、毛竹以及杂木等均属承包范围;在承包期间,山权归甲方所有,林权归双方共有,承包期内所产生的纯收益,甲乙双方按3:7分成;乙方还有权将承包的山场转让……“承包合同签订后5年村民都不知道这些情况,直到2012年底村委会换届选举,两任村干部移交工作材料时才发现了《承包合同》和《会议记录》的复印件。”6月15日,三堆村村民吴学田告诉澎湃新闻(),而且,从2007年承包合同签订至今,千亩林地一直被闲置,村委会至今没有获得过任何收益。村民质疑村干部“暗箱操作”根据《村民组织法》相关规定,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2007年三堆村共有村民代表32人,《会议记录》显示在2007年7月召开的村民代表会议上,有22名村民代表签字,刚好达到要求。不过是否每个签名都是村民本人所签引发了争议。“但我们后来了解到,有多位村民表示自己当时没有签过字。而且没有原件只有复印件。我们怀疑当时的村干部‘暗箱操作’,以7600元的价格‘贱卖’属于集体的林地。2011年,周边村子有人将自家的40多亩林地卖给他人砍伐,收益就已经有30多万元了。”吴学田告诉澎湃新闻。时任三堆村村委会主任吴学兴在接受浙江媒体《现代金报》采访时,没有正面回答“贱卖”原因,只是称“当时几位村民代表急于将山场承包出去,有人愿意承包就很好了”。而潘建友也表示,对村民代表签字的真伪,他并不清楚,因为村里提供的手续比较齐全,所以才会签订承包合同。《会议记录》的记录人刘昌会(时任合湖乡驻三堆村干部)也回忆称,该会议记录不是在大会上写的,而是事后拟写的,当时并没有村民代表的签字。两度发回重审2014年8月,吴学田等共17名村民代表将三堆村村委会和潘建友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承包合同无效。当年10月,庆元县法院以17名村民代表不具备原告诉讼主体资格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村民上诉至丽水市中级法院,当年12月,丽水市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2014年12月,三堆村村委会作为原告,起诉潘建友,请求法院判决承包合同无效。有2名村民代表开庭时出庭作证,称自己当时并没有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在审理中,庆元县法院认为,原被告提供的会议记录是根据时任村干部口述拟写,不能代表现场形成的村民决议,其内容不能反映村民代表意志;而且只有20名村民代表签字,未达到法定三分之二的要求,遂判定三堆村村委会与潘建友签订的《山林转让承包经营管理合同》无效。潘建友不服判决,上诉至丽水中院,2015年7月,丽水中院以“山场发包是否违反民主议定程序未查清”为由,裁定发回重审。三堆村村委会随后撤回起诉。2015年10月,吴学田等469名村民作为原告,再次将三堆村村委会、潘建友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承包合同无效。今年1月,庆元县人民法院以“根据现有证据无法鉴别《会议记录》上村民代表签名真伪,应由村委会承担举证不能法律后果”为由,认为《会议记录》违反民主议定程序,判决合同无效。今年5月,丽水市中院再次以“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为由裁定发回重审。原告方代理人、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余世敏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庆元县法院已组成合议庭,但重审的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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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情感美文欣赏) - 常阅读,多交友!“大麻陈”租罗田林地年赚3000万 主管部门声称查处难
有深圳西部绿肺之称的国有林场罗田林场,总面积1.3万亩,系省级国家森林公园,目前已有千余亩林地承包他人,租金每亩每年仅30元,承租的单位及个人有10多家,租期最短的50年,最长的竟达70年。
昨天,深圳商报A09版刊发了《千亩国有林地肥了谁?》、《“大麻陈”租林地年赚3000万》两文,文章刊发后引起广泛社会反响,深圳新闻网等多家门户网站纷纷予以转载,宝安片区市民以及松岗燕川村村民对深圳商报的报道给予充分肯定。宝安城管局昨天已启动调查程序,工作组进驻罗田林场调查。
“有股力量想把厂房合法化!”
昨天上午,松岗街道燕川社区陈先生打电话给深圳商报记者,“听说深圳商报曝光了罗田林场将林地建厂房牟利的问题后,大家纷纷到附近的报亭买报纸,或者上网流览,罗田林场的报道一时间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
知情人闻先生昨天傍晚继续向深圳商报记者报料称,“大麻陈”去年还在大兴土木,一些工业厂房有的在去年年底完工,有的今年年初才完工,还有一些直到早几天还在抢建。“深圳商报的报道刊发后,在宝安区、松岗引起了巨大震动,但现在仍有一种看不见的力量,在帮助‘大麻陈’等林地承包者,他们甚至企图把已建成的厂房等当作历史遗留问题来处理。”
主管副局长直言处理有难度
报道刊出后,也引起了主管部门宝安城管局的高度重视。昨天上午,宝安区城管局班子成员召开紧急会议,并组成由法制科牵头的调查组进驻罗田林场调查。据该局法制科罗科长介绍,调查组主要对深圳商报披露的合同期限超长、林地变身厂房、“大麻陈”为何一人独大承包数百亩林地等几大问题进行初步调查。
有深圳西部绿肺之称的国有林场罗田林场,总面积1.3万亩,系省级国家森林公园,目前已有千余亩林地承包他人,租金每亩每年仅30元,承租的单位及个人有10多家,租期最短的50年,最长的竟达70年。
郭副局长介绍,罗田林场原来属宝安区农业局管,深圳实行大部制改革后,宝安区农业局撤销,罗田林场于2011年4月起划归宝安区城管局管理。郭副局长坦承,多年来他一直分管罗田林场,“我认为目前最难对付的就是陈某成,他简直就是无赖中的无赖。”
对于已建成的厂房、别墅以及餐馆能不能拆除并收回复绿这一实质性的问题,郭副局长表示,难度很大。但他希望通过深圳商报告知市民,2005年,罗田林场划在深圳基本生态控制线以内后,就再也没有增加一寸占用林地建成的永久性建筑。去年罗田林场被划为省级国家森林公园后,主管部门要求罗田林场负责人不得再出租一寸林地。对于已占用林地建成的建筑,郭副局长表示,一定会依法依规并循法律途径处理。但由于处理难度大,可能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该局法制科夏科长介绍,10多份林地承包合同绝大部分签订时间在1991年至1993年之间,只有一份签订于2003年,均是时任场长黎振堂签订的,目前他已退休。
属土地违法案件应坚决查处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谭岳奇博士认为,宝安罗田林场以承包合同的形式将林地长期对外承包,实则是一起严重的土地违法案件。
就发包人罗田林场而言,林地承租人严重违反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从未将所租林地用于“开发种植果木”,但林场方面数年以来对承包人的这一行为放之任之,最终导致数百亩国有林地被毁,造成了国家财产的巨大损失。
同意将林场承包的原林场负责人,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符合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就林场承包人而言,涉嫌构成盗伐林木罪。
就承包合同本身而言:该承包合同表面上以承包人承包用于“开发种植果木”为名,掩盖其实际“开发工业、商住用地”之实。对于林地中非法的建筑建设,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拆除,并责成相关责任人恢复原状,相关承包合同也应当一并认定为无效。(深圳商报记者 赵根云)
有深圳西部绿肺之称的国有林场罗田林场,总面积1.3万亩,系省级国家森林公园,目前已有千余亩林地承包他人,租金每亩每年仅30元,承租的单位及个人有10多家,租期最短的50年,最长的竟达70年。
罗田林场将国有林地外包,每亩年租金仅30元
千亩国有林地肥了谁?
林场租户建了很多农庄,图为近日记者拍摄的盈丰农庄外景。
近日,记者接到报料称:有深圳西部绿肺之称的国有林场罗田林场,总面积1.3万亩,系省级国家森林公园,目前已有千余亩林地承包他人,租金每亩每年仅30元,承租的单位及个人有10多家,租期最短的50年,最长的竟达70年。但这些被承包的林地并没有用来造林种果,而是被承包人建成工业园出租牟利。
有深圳西部绿肺之称的国有林场罗田林场,总面积1.3万亩,系省级国家森林公园,目前已有千余亩林地承包他人,租金每亩每年仅30元,承租的单位及个人有10多家,租期最短的50年,最长的竟达70年。
每亩每年租金约30元
日前,松岗街道的一位知情人来深圳商报热线部,他手持一份名为“承包荒山种果合同”,合同的甲方为:国营罗田林果场,乙方为: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燕川村民陈润成。合同共有十条,主要内容有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罗田林场马鞍山、龙口坑西山坡地130亩;租金计算,1993年至1997年每年每亩乙方向甲方交租25元人民币,1998年至2002年,每年每亩交租30元人民币,2003年至2043年止,每年每亩交租35元人民币;成包期限为50年,即日至日止,承包50年后,所有林木、果树对半分成,租金交一半,如遇国家或集体征收,所有果树青苗费,乙方应有一半。合同还规定,乙方承租的山地,只许开发种植果木,不得开办与林果无关的项目,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
4月10日,记者冒雨来到了位于松岗街道的罗田林场,记者向该林场负责人、副场长王会周出示了合同复印件,并向他求证合同的真实性,王会周坦承,这份合同是真实的。
在记者的强烈要求下,王会周还向记者出示另外2份林地承包合同,其承包单位分别是,罗湖房地产公司,租地面积约100亩,前5年免交租金,1998年至2042年,每亩每年租金20元;另一份合同的乙方为东莞市长安镇沙头村村民陈金满,租地面积为130亩,这份合同的条款与陈润成所签合同基本一致。王会周坦承,相似的承包合同有10多份,每份合同承包林地的面积从数十亩至200亩不等,最大的一份为200亩,被承包出去的国有林地总共有1000多亩。合同期限,分为两种,一种是50年,占绝大多数,一种是70年,只有一家。“但这些承包合同大都签订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当时协商、谈判的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当年为何会以如此低价格对外出租林地?王会周解释,罗田林场虽是国有林场,但属于自收自支单位,“我们以前靠砍树卖树为生,但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家不准我们砍了,我们只有靠出租林地,当时的价格就是这个水平,但我不是经手人,具体情况不是太清楚,我认为这应该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希望对此表示质疑的市民能用历史眼光来看待。”
有深圳西部绿肺之称的国有林场罗田林场,总面积1.3万亩,系省级国家森林公园,目前已有千余亩林地承包他人,租金每亩每年仅30元,承租的单位及个人有10多家,租期最短的50年,最长的竟达70年。
林中农庄有野味吃
挖掘机仍在修路
在罗田林场场部的西面,位于罗田林场的东端,一处招牌告诉来客,林中有一处名叫“盈丰农庄”的餐馆,沿着招牌上箭头所指,记者找到这个林中深处的餐馆。当时正着大雨,但几名女服务员见到有人到来,立即撑着大雨伞热情迎接。记者注意到,此处餐馆只有5间包房,有一处小水池,水池内有一条用绳子绑起来的大鳄鱼,池内还有甲鱼及多种鱼类,一旁的架子还有野鸡、野鸽等,服务员陈小姐说,这里生意还算不错,吸引客人的地方除这里优美的环境外,就是这里富有特色的菜肴,“我们这里的蔬菜都是自己种的,用的都是有机肥,我们这里野味都是人工繁殖的,但货真价实。”陈小姐再三催促记者想吃点什么,记者找理由对整个餐厅搜寻了一遍,但始终没有发现一处排污设施。
记者随后向罗田林场负责人王会周追问盈丰农庄所在的承租人,王会周称这处餐馆所在林地承租方为罗湖房地产公司,“但那里的房子早在20多年前就存在了,前两年进行了翻新改造,所以才显得那么新。”
傍晚时分,在知情人带领下,记者前往林场的一处原始森林处探访,一路上,记者见到了数台挖掘机正在雨中作业,“这些挖掘机都是林地承租人请来修路的。”一会儿功夫,记者见到了一处原生态的森林,这处森林有着明显的岭南特色,为杂生树,树不是很大,但长势很喜人。“可我担心,这些仅存的一点原始树林,很快就会被人砍尽。”对于知情人的担心,罗田林场负责人王会周的回应是,林场目前只负责对已承包出去的林地收租,至于租户想在承租的林地上经营什么,是不是严格按合同开发与林果相关的项目,林场虽然尽力制止,但林场并无执法权,因此显得有心无力。(深圳商报记者 赵根云 文/图)
有深圳西部绿肺之称的国有林场罗田林场,总面积1.3万亩,系省级国家森林公园,目前已有千余亩林地承包他人,租金每亩每年仅30元,承租的单位及个人有10多家,租期最短的50年,最长的竟达70年。
“大麻陈”在林场建有“林中皇宫”,图为通往“林中皇宫”的幽径。
“大麻陈”租林地年赚3000万
还建起了两万余平方米的“林中皇宫”
记者仔细研究了所见到的3份林地承包合同后,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合同的罚则条款只对甲方违约责任进行了约束,如规定“甲方不得违约”、“甲方违约就得赔偿乙方全额损失”等,但合同并没有对乙方进行任何约束,也就是说承包人可以任意违约,罗田林场却无法追究任何责任。
“正是因为这个荒唐的承包合同, 林地承包人可以不造林种果,而是将林地变身工业厂房出租牟利。知情人介绍,罗田林场被承包出去的1000多亩国有林地中,其中的一半,即五六百亩实际属于松岗本地人陈润成的。“陈润成今年52岁,个头不高,但在当地是个出了名的人物,绰号叫‘大麻陈’,因为其名下租有五六百亩罗田林场的国有林地,他因此还获得了‘松岗地王’的称号。”
有深圳西部绿肺之称的国有林场罗田林场,总面积1.3万亩,系省级国家森林公园,目前已有千余亩林地承包他人,租金每亩每年仅30元,承租的单位及个人有10多家,租期最短的50年,最长的竟达70年。
4月10日下午,在知情人带领下,记者来到了罗田林场的西端,这里大片林地已变成了钢筋水泥,靠近林场的山脚,一个暂未命名的工业园内已开发了20多栋工业厂房,农华侨、欧诺普、幸福纸业等工厂的厂名招牌格外显眼,20多家工业厂房占地面积从数千平方米到数万平方米不等。中午时分,虽然下着毛毛细雨,成群结对的工人还是照常拥向路边门店用餐。“这20多家厂房及20多家临街门店都是‘大麻陈’用国有林地开发的,目前每年租金总收入超过3000万元。”
“‘大麻陈’他怎么能承包到那么多的林地呢?”知情人透露,“大麻陈”与罗田林场表面上只签了一份合同,承包了130亩林地,但由于他在松岗一带非常有名,余威不小,于是暗地帮他的亲信与罗田林场签了几份合同,亲信又与他签订了一份合同,因此“大麻陈”实际上成了林地最终承包人。“20多年来,‘大麻陈’滚动开发,国有林地建成厂房,获得的租金收益达数亿元,但没有一处厂房办有报建手续,也就是说每处厂房实际都属于违法建筑。”
“大麻陈”名下到底有多少林地变身为厂房?知情人称,据他测算,至目前,至少有100多亩。对此,罗田林场负责人王会周也予以证实。
知情人还出示相关证据证明,陈润成还以每亩50万元价格转售了部分租来的林地,目前有充分的证据证实,一家名叫“广田贴合纸厂”厂房用地,就是陈润成转卖的,价格为每亩50万,使用期限与林地的承包期限余额一致。
有深圳西部绿肺之称的国有林场罗田林场,总面积1.3万亩,系省级国家森林公园,目前已有千余亩林地承包他人,租金每亩每年仅30元,承租的单位及个人有10多家,租期最短的50年,最长的竟达70年。
“陈润成承包的林地,不仅不造林种果,还在林场西端建起了一处别墅,名为‘朴园’。”罗田林场负责人王会周向记者证实,朴园是陈润成的私家别墅,占地面积30多亩,2万多平方米,“但陈润成一家目前已不住在这里了,因为广深高铁从他房子一侧不远处经过。这片林地的一部分被高铁公司征用了,征地费用100来万归了罗田林场,但青苗费归了陈润成。”知情人称,高铁公司其实只在陈润成的林地上打了2个桥墩,陈润成为此获得了1300万元青苗补偿。“可能是由于高铁通过有噪音,自从高铁开通后,陈润成一家就迁到另一处更为豪华的别墅了,精明的陈润成就将这处昔日被当地称为‘林中皇宫’的地方以月租金数万元的价格出租了!”
4月10日下午,在知情人的引领下,记者零距离探访了这个所谓的“林中皇宫”。记者沿着箭头的方向来到了朴园所在的大门,可此时大门紧闭,“新华书画院广东分院创作基地”、“湖社书画会广东分会创作基地”两块招牌悬挂大门一侧。知情人称,大门以内可是别有一番洞天。记者以参观书法作品为由终于叫开大门,走过一段幽径,路边出现了多种造型的人物雕塑,路边几栋小楼将坐落于山坡上的一栋三层小楼衬托得额外醒目。三层小楼一侧是一处搭建在椰树上的观景台,记者登上观景台,网球场、室外游泳池尽收眼底。经虚掩的大门进入到“林中皇宫”的一楼,一张宽大茶几置于大堂,让大堂增添了几分气派,大堂中央还摆放着一张乒乓球桌,登上二楼、三楼,除主人房外还有几间客房。知情人称,自陈润成一家搬出“林中皇宫”后,一些奢华设施也搬走了,所以目前显得比较空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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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05 17:14&&
&&&&&&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主要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以及养殖水面等。 林业局发布加强国有林场改革意见作者: 来源:中国证券网
14:58:34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郭晓萍)林业局网站5日消息,为切实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保障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林业局现提出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改革的八项意见。  主要包括建立国家所有、省级管理、林场保护与经营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从严管理国有林场林地;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严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流转;切实做好国有林场林权证的核发工作;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切实强化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监管;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的组织领导。  意见全文如下: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  保障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的意见  林场发〔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  国有林场改革是我国林业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的大局。目前,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正在部分省份展开。管理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确保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稳定增长是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主要标志。为切实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保障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国家所有、省级管理、林场保护与经营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是国有林场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中发挥着骨干作用,在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的国有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国有林场依法进行保护与经营。国家林业局对全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从严管理国有林场林地。国有林场林地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建设基本用地,在国有林场改革中必须保持林地性质的稳定。严禁擅自通过调整国有林场隶属关系、撤销国有林场建制等方式减少国有林场林地面积或者改变国有林场林地用途。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建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为由,改变国有林场林地使用权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权归属。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国有林场林地,涉及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建设项目,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应当参与项目立项的可行性评估工作。  三、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国有林场林木采伐管理,严禁超限额采伐森林和林木,确保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要认真编制和严格实施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促进森林的科学经营,实现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国有林场的采伐限额,依据依法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确定的合理年采伐量确定。  四、严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流转。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促进和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通知》(林资发〔号)所要求的在国家未出台国有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办法之前不得审批流转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规定,在国有林场改革期间,不得以筹集改革资金等为借口以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对外作价入股、合资合作、租赁、抵押、担保和转让,防止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流失。  五、切实做好国有林场林权证的核发工作。目前尚未取得林权证的国有林场,应尽快依法向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国有林地使用权登记,由省级人民政府核准后颁发林权证。对国有林场与村集体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在争议的林地,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注重证据、依法依规”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林地权属纠纷和争议。对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中涉及国有林场的国有林地,或者与集体有争议的林地,国有林场要及时依法提出异议。对存在重复发证的,国有林场要依法通过提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解决,切实维护林权证的权威性和自身合法权益。  六、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以国有林场为单位,查清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及其消长变化,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健全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掌握森林资源发展变化情况,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和国有林场改革奠定基础。  七、切实强化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监管。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监管。要加快完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制定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考核办法,把森林资源数量消长、质量变化和保护管理情况等作为考核国有林场的重要内容和国有林场改革验收的重要指标。要建立信息畅通、操作规范、覆盖全面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工作体系,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八、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的组织领导。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实施综合管理,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实施具体管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省级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建设,完善职能,充实人员,保障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12-11-05 17:20
目前明确拥有林权及林木资产的上市公司:
:10万亩林权,17万亩可控林,100万亩规划。
:46万亩林权(其中4万亩办理中),65万亩可控林,175万亩规划。
:51.7万亩林权(还有9.40万亩办理中),61.1万亩可控林,160万亩规划。 岳阳纸业:63万亩林权,63万亩可控林,105万亩规划。
:大于95.72万亩林权(林权证已抵押),182万亩可控林,182万亩规划。 兔 宝 宝:估计3万亩左右(有林权证资产1745万),10万亩规划。
: 估计42.15万亩权益林权林地,42.15万亩规划。 可能拥有林权上市公司:
:未透露是否有林权,75万亩林用地,估计47万亩有林权。 景谷林业:未透露是否有林权,71万亩可控林,估计有51万亩有林权。 宜华林业:未透露是否有林权,30万亩可控林,属于已林改地区,估计有30万亩林权。 深 国 商:未透露是否有林权,估计已有10万林地,130万亩速生丰产林计划,
:未透露是否有林权,100万亩合作开发林规划,估计没有林权.
:未透露是否有林权,拥有450万亩砍伐权,估计没有林权(林地属于国有,尚未林改).
:未透露是否有林权,50万亩合作开发林,100万亩规划,估计20万亩林权。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就林改问题表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省福建、江西、浙江等地区农民的纯收入有一半来自林地。现在用材林、经济林等林木一亩收益就在上万块钱。 由此分析,按江浙农民万元/亩的可见收益规模为蓝图,林地资产价格将升值无穷。拥有林权的上市公司前景伟大,资产重估价值明显。(之所以提有林权,是因为企业经营的林地不一定有林权,没有林权的林地所有权不明晰,可能面临分山到户的改革,存在经营成本上升的风险,同时砍伐指标有限制,收益将大打折扣。)
12-11-05 19:14
林权改革改出新商机 温商竞相“掘金”荒山林地作者: 来源:温州晚报 编辑:
日 林权制度的最大亮点是国有集体林权破天荒对民资开放,随着后续国家扶林政策的陆续出台,精明的温商捷足先登,开始钟情于林业,全国林业大手笔投资背后不时闪烁着温商的影子。从当初的藏在深山无人识,到民资涌动频繁介入交易,林业投资魅力几何,又有着怎样的投资风险?  弃工务林,温商热衷打造“林业经济”  让温商杨欣国怎么也想不到,去年6月份云南林业考察之行,会让他义无反顾地投身这个陌生的行业。从事皮革生意十几年后转身林业投资,杨欣国称并非心血来潮,一直在关注国家林改政策的他预言,“好的林地越来越少,越发显得金贵,加上国家政策扶持,林业‘钱景’无限。”  自购得200多亩国有商品林林地林木50年的使用权后,杨欣国准备将其开发打造成集旅游休闲采摘于一体的林业山庄。“这仅仅是投石问路之举,如果未来运行良好,接下来将和合伙人再购林业,种植铁皮石斛等名贵中药材。”杨欣国说道。  在他投资的这块与缅甸为邻的林业土地上,可供年开采的有4000方林木砍伐指标,多以西南桦、柚木等优质高档木材树种为主,接近热带的林地上,更适合各种经济作物种植。这就像巨大的磁场一样,吸引四面八方的投资资金。据杨欣国介绍,早在他之前,就有不少温商在此投资林业,他并非先行者。  记者前年在中越边城凭祥采访时就了解到,当地涌现出不少红木家具交易市场,其中不少由温商开办,他们不仅办市场,还在当地承包林地,有温商在当地承包试种黄花梨,经济效益开始显现。  除了在外的温商,在内温商投资林业的也大有人在,其中不乏行业巨头。  2011年,人民电器集团首期投入2000万元,从南方地区和加拿大引进红豆杉共200万株。种植的林地选在乐清牛鼻洞村的两千多亩荒山上,租期50年。  正泰集团同样对进军林业充满信心。该集团工作人员张帆向记者透露,该集团于去年在安吉购得500亩林地,主要从事有机蔬菜生产,这仅仅只是开始,目前正在做前期测试,一旦效果显现,将会扩大投资力度。  服装企业也打起了林地的主意。从事服装生产的森马集团此前便租赁了瓯海泽雅龙头村的200亩林地20年的使用权,大规模种植瓯柑,并注册商标开发后续产品。  政策利好,投资热情一路高涨  “随着实业利润率的下降,林业产业开始受关注。林权投资正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项目经理朱庆介绍说,受过去定价过低等影响,现在林权的溢价正变得异常迅猛,以交易所处理过的两块林地为例,从2010年到2011年年中,江山市的一块林地拍卖时涨了50%,这样的涨价,在其他林区经常发生。  嗅觉敏锐的温州人无疑是最早发现其投资价值的那一批人。华东林业交易所工作人员透露:“2008年交易所刚开张,第一波客人全是温州人,他们拎着钱就说要跟我们合作,要我们介绍林地客户。”  日,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在我市举办了丽水市生态林业投资项目招商推介,向庞大的温州民间资本抛来了绣球。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工作人员回忆说,温商参与热情之高超出预想。推介会前,就有五十多个温州老板提前预约登记。现场大厅更是座无虚席。一些心急的老板等推介会一结束,就驱车赶往丽水的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  国家扶持林业发展精神出台后,各项政策性补贴吸引大量开发资金。如丽水对林业投资有各种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对流转期限5年以上、签订流转合同,并且经营林地面积超过200亩的规模经营主体,允许按经营面积3%。~5%。的比例在经营土地范围内建设农家乐、林家乐、生产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  “林权抵押有贴息,林业龙头企业、五星级农家乐都有补贴。这些补贴加起来,数额不菲。”华东林业产权交易所总经办主任林莹说,伴随着实业经济的这些利好政策无不刺激投资商的神经,尽管国家林改政策始于2008年,但林业投资热度一直延续至今。  “国家启动林权改革林业后,林业势必会成为大家争夺的新领域,如果是懂行的人管理、品种组合好,每两年的正常投资收益,都会在30%以上,这比普通工业企业高得多。”朱庆说道。  资源稀缺,珍贵林地越发难求  “随着林改的深入,林地资源越发稀缺。”朱床说,随着大量民资的介入,无论是经济林、花卉苗木、还是用于旅游度假、生态养生的,现在想找到合适的上规模的林地已经越来越难,它们都像当年的房产绝版地块一样,变得异常抢手。  据介绍,因为原料供应不足,山茶油的原料价格一涨再涨,光是每百斤山茶油籽的加工费,就从4年前的12元,升至2012年的35元。“现在上万亩以上,至少要一两千亩连成片林地在浙江省内几乎已找不到。”华东林业产权工作人员介绍说,如今离杭州周边一个小时范围内的林地,第一难找,第二价格很贵,而产竹基地安吉,林权价格已接近两万元一亩。  “随着科技创优、品种改良,造林的经济效益日益凸显,潜力很大。”民间资本造林热情缘何这般高?据市林业局林业处工作人员分析,政策上,国家近年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造林,并出台优惠政策,破除了困扰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壁垒”。宏观上,首先是近几年来木材市场行情好,价格普遍上扬,个别树种价格甚至翻了好几番;其次是许多木材深加工企业规模扩大,原料需求加大,从稳定林木资源供应渠道考虑,必须建立自己的经济林基地;再次是林业科技的进步起到了推动作用,层出不穷的新品种又提升了效益。  温商的嗅觉!林权就是金矿!18大改革派,私有化,利益,不用多说了,这些你们都懂得!抢占林权,就是抢钱!
12-11-05 19:24
原来的国有林场具永续经营权的林地有85万亩左右,其他120万亩是收购村集体有年限的林权地.
12-11-05 19:28
12-11-05 19:35
厉以宁:城乡收入差距仍在扩大 农业企业需下乡,最重要的是 土地确权日 15:33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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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论坛(日在钓鱼台国宾馆开幕。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在开幕式上做主旨报告时指出,当前中国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仍未改变,而这一问题未来或可通过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企下乡等方式进行解决。日,由北京大学、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韩国高等教育财团联合主办北京论坛(2012)在钓鱼台国宾馆开幕。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在开幕式上做主旨报告时指出,当前中国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仍未改变,而这一问题未来或可通过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企下乡等方式进行解决。厉以宁指出,财富的产生主要来自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这三种资本的结合,但在中国,目前三种资本中的任何一种资本都是城市占优势,农村居于劣势,这是中国城乡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对于如何让农民持有物质资本这一问题,厉以宁表示,除了农民自己在农业、畜牧业、多种经营中可以有资本积累以外,最重要的是“土地确权”。厉以宁解释说,土地确权是指通过确定一块土地的面积和使用权来保护农民的利益,使土地不能被他人侵占。而土地确权还是土地流转的前提。厉以宁表示,土地确权以后,要实行三权三证,即: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民在宅基地上所盖的房屋的房产权,这是三权,给三权发证。农民的房子确了权,有了证以后,就可以进行抵押,以获得投资用的资金。如果未来资金无法按期偿还,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人力资本问题方面,厉以宁认为这是中国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所造成的。未来应对教育资源的配置均衡化,对农村教育进行改革。“现在有些地方已经开始搞了。比如有一个县的改革方案是这样的:村里只办幼儿园,小学、高年级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一律到乡镇所在地办和县城办,可以住校。高中一律到县城办,统一住校,加强管理,督促学生学习”。而对于农民土地出租、农村青壮劳力进城,可能出现无人种田这一问题,厉以宁认为,未来种田的可能有以下几种人:一种是种植能手,种植大户。他们通过转包、租赁的办法,把自己的耕地面积扩大。例如湖北的一些农田种植大户,最多在湖北有一两万亩田地,雇佣一些工人,全部机械化操作,规模经营。这样一些没有进城的农民就被雇为雇工。他们得到了租金、工资,还有其他的劳动收入。第二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厉以宁说,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改革开放前是不一样的。现在是自下而上,农民自愿。合作社由农民自己组成,土地入股、民主管理、账目公开,领导人是选出来的。这种情况下,农民把土地经营得更好。第三种是农业企业下农村。厉以宁表示,农业企业下乡租地,他们是带着资本下乡,带着技术下乡。例如在广东湛江市徐闻县,那里干旱,没有大河,靠台风吃饭,产量很低,一亩地种粮食一年才三四百块钱,没有更多的收入。农业企业下乡后从农民手中租到了土地,种植从国外引进的热带水果,种菠萝,现在徐闻县农民收入提高了,菠萝产量占到全国产量的三分之一。厉以宁指出,农业企业下乡很重要。为了鼓励更多的农业企业对农业进行投资,今后中国要由现在的单向城乡一体化,也就是农民进城,走向双向城乡一体化,愿意来农村经营的就来农村,农民愿意进城打工的就到城里去。这样不但农业生产率会提高,城乡收入差距也会进一步缩小。 (财经频道 王槊 文|摄)厉以宁是LKQ,LYC的老师!所以可以说,中央一号文件,基本上就是农村土地改革!
12-11-05 20:04
12-11-05 20:18
林权林地其实也属于人民币升值概念! 热钱涌入! 来买点林权林地,日后价值就是暴利了!
12-11-05 20:35
前几天就出的消息了
12-11-05 20:37
明日这个板块肯定有封板的,看看谁是龙头, 、 股性活, 近期资金运作明显!
12-11-05 21:36
原帖由一冲云霄在 20:35发表前几天就出的消息了http://www./portal/main/s/72/content-568927.html林业局 5号的消息! 你咋知道的啊!!
12-11-05 22:33
在来点专业知识: 林权证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或《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程序,对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登记造册,发放的证书 林权证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作用:   (1) 保护林权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调处林权纠纷的主要依据;   (3) 征占林地和林地流转的必备条件;   (4) 申请林木采伐的要件;   (5) 明晰产权的依据;   (六)资产评估、作价入股、抵押的凭证 目前,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正在部分省份展开
12-11-05 22:50
如果有行情,估计是
,盘子适中2个亿,3.9的价格,
12-11-05 23:14
不管有没有行情,实话实说,在人民币持续升值的情况下,这些拥有林权的上市公司,确实是低估的!需要价值挖掘!
12-11-05 23:21
资源稀缺,珍贵林地越发难求??????????????  “随着林改的深入,林地资源越发稀缺。”朱床说,随着大量民资的介入,无论是经济林、花卉苗木、还是用于旅游度假、生态养生的,现在想找到合适的上规模的林地已经越来越难,它们都像当年的房产绝版地块一样,变得异常抢手。最后以温州商人的一句话结束!谢谢各位关注的同学!
12-11-06 08:28
楼主说的这个林权,确实是低估!简单算一笔帐!1,华东林业产权工作人员介绍说,如今离杭州周边一个小时范围内的林地,第一难找,第二价格很贵,而产竹基地安吉,林权价格已接近两万元一亩。稀缺的林地 现在也是2万元每亩!2,先行省福建、江西、浙江等地区农民的纯收入有一半来自林地。现在用材林、经济林等林木一亩收益就在上万块钱。试点的林地,每年收益1万每亩就拿 威华股份 :46万亩林权 做一笔计算!46万亩,每亩每年收益能1万,那就是46亿,而且是每年的!
现价4元,5亿股,也就20亿! 低估太多了!有林权的以后确实是大地主!
12-11-06 08:54
林业股大多股价低
12-11-06 09:02
原帖由任意在 21:36发表
http://www./portal/main/s/72/content-568927.html
林业局 5号的消息! 你咋知道的啊!!
12-11-06 09:03
林业股可以注意了
12-11-06 09:12
原帖由一冲云霄在 09:02发表[不支持站外图片] 29日是这个文件制定的日期5号是对外发布文件的日期这个要搞明白啊! 兄弟! 有林权的上市公司,大家可以慢慢关注起来! 热钱来了,人民币升值了,会有资金挖掘的!
12-11-06 09:49
12-11-06 11:15
关键是能不能通过吧?
12-11-06 11:20
人民币会持续升值吗?边走边看吧 纯探讨原帖由任意在 09:12发表 [不支持站外图片]
29日是这个文件制定的日期
5号是对外发布文件的日期
12-11-08 19:53
1号文件,一般都是涉农业的......
12-11-09 11:39
,盘子适中2个亿,3.9的价格
12-11-09 23:05
 温家宝在发言中说,本届政府任期内,要着力办好两件事:一是稳增长。这次稳增长的形势复杂、任务艰巨,我们是在调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基础上的稳增长。实现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对明年以至今后的改革和发展十分重要。二是推进改革。重点抓紧研究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制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这两项改革都是涉及人民利益的大事。制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土改似乎破题..看来一号文件应特别引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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