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要对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员进行评比,选出杰出的红榜和落后的黑榜,领导让你负责制定评选标准,你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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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云南打导游咬伤劝架者 被国家旅游局通报
  (来源·北京晨报)昨天,国家旅游局首次发布“十一”假日旅游“红黑榜”,集中表扬一批最佳景区、优秀旅行社、优秀导游、优秀旅游工作人员和文明游客,同时也对假日期间厕所革命滞后、环境脏乱、管理混乱、服务恶劣的旅游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不文明游客进行了曝光。北京十渡景区、北京途牛旅行社上“黑榜”。
  故宫(微博)博物院上“红榜”
  “十一”假日旅游“红黑榜”由各地旅游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假日旅游市场秩序情况提供信息汇总而成,“红榜”为最佳或优秀,“黑榜”为最差或不合格、不文明,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红榜”榜单上,因流量管控得力、旅游秩序平稳、服务管理规范等原因,北京故宫博物院、重庆大足石刻、湖南韶山旅游区等一批知名5A级旅游景区上榜综合秩序最佳景区。“黑榜”榜单上,发生游客与景区工作人员争执事件的北京十渡景区,安全隐患多、服务和标识系统欠缺、厕所脏乱差的张家界龙王洞景区,均上榜综合秩序最差景区。
  此外,因服务问题,北京途牛旅行社上榜不合格旅行社;因导游擅自增加自费项目、游客在景区乱涂乱刻等原因,5名导游和6名游客登上不合格导游和不文明游客“黑榜”。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出假日旅游“红黑榜”是今年“十一”的一个尝试,目的是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从信息上报来看,北京、上海等重点旅游城市积极主动,既报“红榜”,又报“黑榜”。而对于未按要求及时上报负面信息的重庆、河北、河南、山东、江苏、海南、云南等地旅游部门,国家旅游局将对其工作进一步调查督促。
  殴打导游一游客上“黑榜”
  国家旅游局通报,北京游客卢珊在随团旅游过程中,与导游杨某某发生争执,卢珊殴打导游,并将前来劝阻的何某某咬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腾冲市公安局给予卢珊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的规定,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将卢珊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自日至日。
  一旅行社未履行合同上“黑榜”
  国家旅游局还公布了5起违反旅游法的案例,其中包括北京一起案例。国家旅游局介绍,经调查,北京泛美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委派的领队杨登瀛在组团出境旅游过程中因团款纠纷拒绝履行旅游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条、第一百条的规定,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给予北京泛美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停业整顿三个月,并处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领队杨登瀛暂扣领队证一个月,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旅行社直接责任人刘宝冲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编:江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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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重庆长龙实业集团董事长兼天圣制药公司董事长刘群旗下有22家公司,净资产25亿元,年销售额超过6亿元。2008年1月,他刚刚获得了一个新身份:垫江县桂溪镇石岭村村委会主任。刘群还坚持把户口从主城南岸区迁到自己的&治所&&&垫江县桂溪镇石岭社区,开了亿万富豪&非转农&的先河。 刘群的目标是在农村实现&耕者有其田,工者有其岗,老者有其依,幼者有其养,患者有其医,少者有其学,人人有其居&。 &刘群说要把我们村建成西部的&华西村&,大家都很兴奋。&村民肖良政翻开他的笔记本,上面记有刘群上任当天的演讲纲要。家里有3个娃上学的他,最关心刘群讲的学费问题。刘群许诺过,要让村里所有的孩子至少读完高中,困难家庭上学费用由村委会解决。 在当地老百姓看来,石岭村发展最缺的还是钱。但刘群说:&我下乡不带钱,只带知识、思想,还有一双手和两条腿。&刘群相信一个观点,农村最缺的不是钱,是知识和思想,是愿意扎根农村的人才。他上任之后,烧的第一把火,是给村里的困难群众发一笔过年钱。不过,这笔钱不是刘群自己出的,是他从民政部门争取来的。 刘群上任后抓的头一件事,就是石岭村的发展规划。在他的脑子里,石岭村实际上已经被划成农产品贸易区、农产品深加工区、工业区、特种农业种养旅游开发区4个不同的功能区。目前,刘群已经请来了工程设计建设方面的专家到石岭实地勘察。与之相配套,刘群还准备办一所&农民大学&,对石岭村民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 仅仅在垫江县,像刘群这样的&老板型&村官就达67人。这种&老板村官&,一般都是本地人,外出经商成功以后,把资金和项目带回来,他们也愿意与乡亲们分享自己的技术、信息、管理经验、市场等资源。 当地也有干部担心:短期来看,这类&老板村官&在修路、引进项目等具体问题上能发挥不小的作用。但从长远来看,这些人回馈乡里的意愿能维持多久,他们支持农村发展能到什么程度,都难以控制。 据介绍,石岭村委会成员中,除了由镇里支付工资的社区党支部书记及两个副主任以外,其余领导成员可由刘群任命。&刘群可安排副主任或主任助理,名额不限,但工资自付。&刘群拟设的机构,包括发展改革委员会、农业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福利保障委员会等。这些委员会,今后将成为石岭村的重要决策机构,但他们只对刘群负责。这实际上弱化了村民自治,也改变了农村传统的权力格局。
据浙江省民政厅统计,目前全省2/3以上的村子由企业家、工商户、养殖户等先富起来的人担任村委会主任或村党支部书记,其中不乏资产过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者。 早在2003年,杨保伟敲锣打鼓在村中贴出十多张&红榜&承诺书,言明如当选村委会主任则做三件大事:捐款10万元用于全村2002年农业税费用,剩余款用于村里修路;在职3年的工资补贴,全部捐给老年协会开支;努力为群众服务。 缘于此,杨用选票改写了道德权威占据&村政&舞台的历史,代之以经济能人执掌&村政&。 据悉,近30年以来,村官一般都是当过兵,或者认识几个字,在村民当中德高望重的人物。日常工作除了上级交派的任务,就是以情理道德标准处理乡村纠纷。长期以来,他们沿袭着乡绅道德治村的传统,对经济建设关心甚少,往往也能力不济。 有关人士评论说,由于村民感受村官道德水准在下降,处理公共事务并非都是公字在先,就使得经济能人的&上台&,成为必然。 义乌市民政局副局长蒋守训对记者说,在义乌,像杨保伟这样的小老板先公开承诺出钱为村里办公益事业,而后当选村主任的已非个别现象。因考虑到&出钱&承诺的敏感,也有选择&办实事&的,如&村里的军属优抚款由我来承担&&为老年协会买生活用品&&为学校买学习用具&等等。 &有钱了,富人想当官是很自然的事情。&一些村民说。一些研究人员也认为,富人跃上农村的政治舞台虽然已成趋势,可随之而来的贿选、精力分散、以权谋私等问题也引发了不少质疑,多受诟病。 竞选&村官&时渗入经济手段,是否影响选举的公正公平捐资竞选是不是贿选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人的看法是:基本肯定,但需规范和引导。一些政府官员和专家指出,对这种现象妄下定语是不切实际的,过分的担心没有必要,对此行为求全责备更不必。
日,陕西省韩城龙门村第七届村委会选举,最终某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文选当选村主任。竞选前王对村民承诺,要在上任前两年每年为每位村民分5000元,第三年分10000元。他当选后第二天就个人垫资1300多万元,提前兑现其3年任期内的承诺,全村不论老幼,每人分得2万元。这在韩城乃至渭南引起不小的轰动。 当记者问王文选为什么要竞选&村官&时,王文选给出的解释和竞选时给村民的诺言一样。他说自己生在龙门村长在龙门村,对村子有着深厚的感情。当村主任的目的是想让家乡面貌变得更好,让村民都走上富裕的道路。他认为,要发展经济需要有投入的资本,所以他把钱提前发给大家,让村民&用钱生钱&。 有人则认为王文选是看中了村办企业的利润,通过&天价&得到&村官&后为自己牟利。对此他解释道,他现在赚到的钱,足够他和家人享用了。他的海燕集团2008年产值已达10个亿,上缴税金13亿,而且他在龙钢等大企业也有股份。而龙门村现有的村办企业,估计年产值加起来也就是万元。以他多年做企业的经验,他认为发给村民的1332万三年肯定能收回来。如果难以收回,他就自己一个人承担了。
日,陕西安康学院二年级女学生、19岁的白一彤,高票当选陕西省清涧县高杰村村长,被网民称为&中国基层民主第一人&。 在白一彤当选之前,高杰村的这次换届,已经有过一次候选人提名、三次正式选举,没有一人的票数能够过半。她竟以近98%的得票率,鹤立鸡群。 白一彤的背后,站着她的&显赫&家族。事实上,她的参选,也的确缘自父亲白岩林的一个电话。只有她的户籍在村里,具备候选人资格。 白一彤的爷爷白补厚,曾任县农业局副局长,去世多年,素有官声。大伯部队转业后在榆林公安局工作。二伯现为榆林新恒安集团董事长,在陕北颇具影响力。在这个完全从农村走出来的家庭中,白一彤的父亲白岩林最显特别。 他当过兵,之后在乡镇武装部工作过,开诊所、卖粉条、贩红枣、开饭馆,&什么都做过&,2001年离职下海,来到榆林。他的车号和手机号码末五位都是88888。 这一个月时间里,村民已经感受到女孩父亲特殊的能量。 村里挂起的1万盏灯笼,是他从太白酒业和西凤酒业要来的;发给农户的煤球,是他从长乐堡煤矿要来的;摆在村道旁的垃圾箱,是从榆林市建设局募来的;计划三月初八组织的大型文艺演出,他已经跟延长油田定边采油厂厂长谈好,企业送一台歌舞,并且吃、住、行自理;计划中的抽水工程,&还是准备向石油集团伸手&&& 他向村民说明他打算拆掉哪里,在哪里建什么样的新村,怎么补贴怎么分配。村民痴痴地听着,目光跟着他手指的方向。他要将无定河壁上的一排洞窟建成千年古寨的旅游景点,&今年十一就弄好,上面一排太阳能灯,下面齐齐地码上红枣,红艳艳的,好看&。他还要将周边的空窑洞开发成窑洞宾馆,让客人吃农家饭、体验推磨。 他说:&钱不是问题。&他有太多煤矿老板朋友,这个出二十万,那个出三十万,够做许多事情。或者从神木县把自己在煤矿上的股份全抽回来,投入村里的发展,再向上面、向社会争取资金&& 高杰村人选择的,是白补厚的子孙一家。他们读了书、挣了钱,有祖辈的清誉,有现实的资源,更有看得见摸得着的投入。镇上的一位老者说:&若非如此,白一彤在选举现场哪怕是宣读一百条承诺,都没有用。& 日,白一彤站在一群陕北汉子中间安排,拍着大老爷们的肩膀,不时爽朗大笑。白一彤说:&目前村上的账目还没有交。好多人跟我说:&以前的别管了。&但我的想法是:能调解尽量调解,谁造成的亏空谁补回来。如果抗拒的话,就别怪我不客气,走法律程序。& 大年三十,白一彤用自己的压岁钱购买了大米、面粉、食用油,慰问了村里的孤寡老人等。 正月初三,高杰村首届农民运动会如期举行。 为了支持女儿的工作,父亲白岩林把小车长期留在高杰村,助理负责为白一彤处理各种对外事务。还有一个也是即将大学毕业的女孩日夜陪伴着白一彤,为她提包,给她解闷,照顾她的生活。 选举前发放的宣传单上,白一彤承诺几年内带领父老乡亲做好10件大事,包括建一个综合服务大楼、一所新型合作医疗所、修建一条环山公路等。如今,只有&春节前每户发放1000斤煤&兑现,而恰恰就是这一条承诺的兑现,让她陷入了&贿选&舆论漩涡。之前的修路过程中,曾经砍了别人的枣树,毁了邻村的窑洞,白一彤还与别人发生了肢体冲突。 白一彤希望把废弃的村小学校舍改成老年公寓,却拿不到小学的钥匙。她认为镇上不支持她的工作。镇党委书记惠生礼说,小学校舍的产权构成复杂,至少要与邻近六个村协商才能借用。 当矛盾激化,白一彤曾经给县委组织部长张常青打电话。&她说镇里主要领导不支持她工作,能否调整一下,把另一个乡镇的领导调过来。&张常青说,&我觉得白一彤提出这种要求是很幼稚的,我把她批评了一顿。& 白一彤说:&有时候真想打退堂鼓,哭过很多次。&现在,她会一面笑着说当初被父亲骗了,一面正色道:&我是高杰村人,也是80后的大学生,感谢父老乡亲给我平台,让我为家乡脱贫致富贡献自己的才能。&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一名学者认为,富人争当村官且经过合法选举程序能够当上村官,是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一个重要成果,是农村发展中社会结构变化的一个重要信号,对农村未来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重要影响。在先富起来的村民中,绝大多数是按照党的政策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凭着自己的勤奋致富的。他们视野开阔,目光敏锐,有能力且奋斗精神强,他们的成功为村民树立了榜样,也形成了示范。而且,在先富起来的村民中,有一批人有责任心、有荣誉感、有带领村民共同富裕的强烈愿望,村民们信任他们。富人通过发展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生产制造等方面的经济,吸收村民就业,开发农村资源,组织农村市场,在乡村经济发展中居于重要地位,惠及部分乡邻。他们中的一些人还成为带动和组织农户致富的领头人。不仅自己有能力致富而且还可以帮大家,愿意带着大家伙儿一起致富的人,自然会在村落社区赢得声望。村民也希望和要求他们带动和促进社区发展。村民这样的选择是理性选择,是合法的选择,是众望所归。 &先富能人治村&其实不仅仅是经济上的考虑,而且还关系到谁来管理村落发展、村落资源开发与保护等农村社区公共权力层面的考虑。这说明,村委会干部在农村发展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村委会干部类型也正在由传统农业社会的道德权威型向农业现代化所需要的经济能人型转变。这种转变不是简单的后者否定前者,而是扬弃,即后者包含了前者,内容比前者更丰富。从村民选择的意义上看,这是主流,是农村社会发展的一个方向。 富人争当村官的动机大致有三个:为民服务,助民致富;为企业发展谋求更多空间,为个人谋利;实现个人理想造福乡梓的一种奉献。如果企业赢利能与村民的收入增长和就业机会增多结合起来,也无可非议。如果当选目标只是为了自己赢利,不顾甚至损害村民的利益、社区的公共利益,这就需要警惕,并且要有效制止。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乡镇干部认为,在这些由富人群体组成的村干部团队中,确实存在利用手中权力进入更高平台、发展更好人脉、进一步谋求或保护自己经济利益的做法,甚至不排除在村集体经济中做手脚、捞好处、发展壮大自己家族势力的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著名农村问题专家党国英说,发达地区部分农村的经济社会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事实上该地区已经成为一个开放性地区。这些地区的乡村居民对民主政治有强烈需求。乡村社会新崛起的富人阶层对民主政治的需求最强烈。原因有二:一是他们所拥有的资源和能力使他们有可能过问政治;二是他们所从事的市场活动需要稳定的政治规则来降低不确定性,以保证投资获利的稳定预期,而民主政治是最可以降低不确定性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方式。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地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作出规定,引导村民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提名为候选人。鼓励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竞争。 规范候选人的竞争行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积极主动、客观公正地向村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有条件的地方,提倡组织候选人同村民见面,介绍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禁止候选人或候选人指使的人私下拉票。要加强对候选人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的审核把关工作,治村设想或竞职承诺不得有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内容,不得有侵犯其他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不得有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要引导候选人着力围绕发展经济、完善管理、改进服务提出方案和措施,防止出现为当选进行个人捐助村内公益事业财物比拼加码的现象。对候选人承诺捐助村集体的资金或物资,不应由候选人在选举前或选举后私自决定分配方案,而应交由依法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
有学者指出,在明清时期,有一个特殊阶层活跃在乡村,那就是介于官员与民众之间的特殊群体&&乡绅。正如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言,拥有权力和财富、植根于土地的乡绅阶层,连接了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成员与国家,充当了乡村的治理者。 古代的所谓乡绅,大致是指乡村中的政治、经济、文化精英,包括宗族元老、落第士子、教书先生和退休回家的官吏等等。在官方眼中,这群人是值得信赖的替代治理者;在老百姓眼里,这群人都是&能人&,有本事有权威。他们依赖自身的权威和掌握的资源,对外搭建起官方与民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在帮助官方治理乡村的同时,也作为乡村利益的代言人与官方抗衡;对内维系宗族礼法,处理公共事务。 最近几年,这种乡绅精神似乎有了复苏的迹象。越来越多从乡村中走出去的富商,纷纷回乡竞选村官。另外,还有一种更为复杂和现代的方式。据媒体报道,广东顺德区乐从镇葛岸村聘请25位精英组成&智囊团&,为村中公共事务建言献策。&智囊团&成员涵盖村里工商界的精英、德高望重的人士,以及一些老党员和退休老干部,村里一些重大的事项交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之前,先交由&智囊团&审议。&智囊团&成员的产生,先由村委会通过广泛咨询,再由两委联席会议审定,聘期3年。&智囊团&在每月5日讨论村内近期大事。 有学者认为,&乡绅政治作为一种模式,治理成本非常低&。只要经济上产权清楚,政治上公平竞争,就是一种非常现实的发展趋向。 怎样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原则,通过制度创新为&新乡绅&发挥作用创造更大空间,使&新乡绅&摆脱传统乡绅的痼疾和弊端,真正在民主与法治的轨道上发挥作用,是不容回避的时代课题。
三、作答要求
参考答案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社会结构也在不断发展变化。&老板型村官&的现象在很多地方不断涌现。这些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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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关于征求《滁州市2016年及近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意见的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徽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滁州市2016年及近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单位职责,提出修改意见,于11月24日前将本单位修改意见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稿报送市安徽省滁州市发改委(市信用办)。
联系人及电话:王巍,3023226
传真:3025236
安徽省滁州市2016年及近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发﹝2016﹞27号)和《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皖信用办﹝2016﹞26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市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启动社会信用平台和信用网站建设、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实施重点行业和领域信用联合惩戒、开展信用创新示范、加强诚信文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信用制度和信用标准体系建设
1.加强统筹谋划。制定出台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统筹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加快信用制度建设。制度出台本地区、本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使用,信用奖惩等方面制度。(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建立信用信息管理规范。研究建立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交换、共享规范,以及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运维管理制度。(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与)
4.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增量公示和存量转换。登记管理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新发放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要求加快存量代码转换,相关信息同步推送至&信用滁州&网站。(市编办、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网信办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人行滁州中心支行、滁州海关参与)
二、推进信用记录建设和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5.建立单位信用信息数据库。市各有关单位建立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制定本单位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充分利用和改造提升现有信息系统,以统一社会用信用代码为标识,全面记录、归集在行政、司法和社会管理中形成的公共信用信息,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6.建立市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建立市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根据权责清单和国家、省级目录,制定本地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信息归集机制,全面记录、归集在行政、司法和社会管理中形成的公共信用信息。(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7.制定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在各有关单位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基础上,制定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6年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各有关部门参与)
8.优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功能。改进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功能,扩大信用信息覆盖范围,拓展信息来源渠道,提高数据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建成&信用滁州&网站,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9.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提升平台数据质量,完善系统功能,加强系统安全运行管理,进一步扩大信用报告覆盖范围,提升系统对外服务水平。(人行滁州中心支行负责)
10.强化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市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管理系统以及市各有关部门信息系统等,加快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接,尽早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市县信用网站与&信用安徽&网站联通,按要求逐级向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信用安徽&网站推送信用信息。(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1.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根据权责清单,建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部门网站、信用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同时交换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由&信用滁州&网站集中公示。增量信息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实现公示,存量信息2017年2月底前完成公示。(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
12.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研究相关政策措施,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探讨信用信息侵权责任追究机制。逐步制定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投诉办理、诉讼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3.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研究制定加强信用信息保护的规章制度。开展信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实行信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开展信用信息系统安全认证,加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安全管理。研究建立信用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滁州中心支行、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质监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14.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依法依规推进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制定权力事项办事指南,进一步推进权力事项窗口办理,及时向社会公开权力运行信息。(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5.加强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为百姓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推动各地、各部门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支持依法统计、真实统计。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6.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诚信教育活动。逐步建立公务员信用档案,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打造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与)
四、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17.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建设。制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和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领域信用记录。(市安全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8.加强产品质量领域信用建设。以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制定印发滁州市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开展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异地和单位间共享制度。加快完善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建立质量诚信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及强制性产品未经认证、假冒认证等违法行为,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共治力度和宣传力度,促进市场规范公平竞争,相关违法行为及其惩戒信息纳入企业质量信用平台。(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9.加强食品安全领域信用建设。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领域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记录,公开公示违法失信信息,加强食品安全领域信用管理,落实国家关于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
20.加强商贸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商贸流通领域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开展批发零售、商贸物流、住宿餐饮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完善零售商与供应商信用合作模式。制定出台滁州市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研究制定支持商贸服务企业信用融资、发展商业保理、促进企业信用销售和个人信用消费的政策措施。对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建立信用记录,完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资讯平台功能,对典型案件、重大案件予以曝光。(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1.推进对外经济贸易领域信用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外贸易、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合作等领域的信用信息管理、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做好对外投资合作领域不良信用记录的收集和发布工作。(市商务局、市质监局、滁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滁州海关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2.加强金融领域信用建设。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内幕交易、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披露虚假信息、非法集资、逃套骗汇等金融失信行为建立信用记录。结合实际,酌情研究制定滁州市银行业、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或办法。(人行滁州中心支行、滁州银监分局、滁州保险协会、市金融办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3.加强税务领域信用建设。健全税务领域信用记录,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和发布制度,完善纳税人不良信用记录认定,加强税务领域信用分类监管。与其他单位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推动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
24.加强价格领域信用建设。实行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推行&明码实价&。对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价格失信行为建立信用记录。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5.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逐步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和失信责任追溯制度,推动信用评价结果与资质审批、执业资格注册、资质资格变动等审批审核事项关联。完善工程建设市场准入退出制度。依托政府网站,全面设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集中公开相关信息。(市规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6.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建立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完善政府采购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法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市公管局、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27.加强招投标领域信用建设。建立投标人、评审专家、招投标代理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推动完善奖惩联动机制。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实现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等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交换和整合共享。研究制定在招标投标领域使用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的具体办法,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市公管局牵头负责)
28.加强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制定出台滁州市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交通运输领域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在采购交通运输服务、招标投标、人员招聘等方面,优先选择信用考核等级高的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研究建立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惩戒机制。铁路、交通、公安、安监等单位要利用执法检查、投诉举报、事故调查等多种途径,加强超员、超速、倒票、逃票、宰客等各类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将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依法取消参加春运的资格。(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9.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行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标识制度,完善网店实名制,建立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记录。推动电子商务领域经营主体信用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网上交易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估制度。建立失信主体行业限期禁入制度。开展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工作,推广应用网站可信标识,为电子商务用户识别假冒、钓鱼网站提供手段。(市商务局牵头,市经信委、市网信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滁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滁州海关参与)
30.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完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和通报曝光制度。(市统计局牵头负责)
31.加强中介服务业信用建设。依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逐步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建立失信行为披露制度。对公证、会计、担保、网络借贷、小额贷款公司、鉴证、检验检测、评估、认证、代理、经纪、人力资源服务、咨询、交易等机构,开展信用分类管理。(市司法局、市财政局、滁州银监分局、市质监局、滁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建委、市工商局、滁州保险协会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2.加强会展广告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完善展会主办机构、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加强广告信用监管,将广告活动主体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依法予以公示。(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3.加强商事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各地、各部门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商事主体信息。建立健全商事主体信用约束机制和单位联动机制,运用大数据推动商事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商事主体信用信息与其他单位交换共享。(市工商局牵头负责)
34.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选择至少一个领域,开展企业信用承诺活动,要求企业准入前按规范格式作出公开的信用承诺,企业违法失信经营后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信用承诺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录入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建立并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将抽查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推动企业建立客户档案、开展客户诚信评价,将客户诚信交易记录纳入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销售授信额度计量。加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电信、铁路等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行业的企业及企业客户信用记录建设。(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35.加强青年信用体系建设。以青年志愿者和团员青年为服务对象,积极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为诚实守信和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的青年志愿者,在求学、就业、创业等方面提供优惠和帮助。将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纳入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共青团滁州市委、市教体局牵头负责)
36.加强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护人员信用记录,作为医院评审评价、医师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全面建立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开展诚信药店创建活动。加快完善药品安全领域信用制度,建立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信用信息共享工作。加强卫生计生工作服务相对人的信用记录管理和应用。(市卫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7.加强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在救灾、救助、养老、社会保险、慈善、婚姻、收养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和人员信用记录。加强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等社会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各类参保人员失信行为记录。研究建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民生政策实施中的申请、审核、审批、退出等各环节的诚信制度,建立违规失信个人信用黑名单制度。建立社会保险领域违规、欺诈、骗保等失信行为的披露曝光制度。(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8.加强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劳动用工领域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记录。加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建立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长效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39.加强人事考试领域信用建设。加强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考生失信行为记录。建立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等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考生信息披露曝光制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40.加强教育和科研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教育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探索建立教育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教师和学生、科研机构和科技社团及科研人员的信用评价制度,将信用评价与考试招生、学籍管理、学历学位授予、科研项目立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选表彰等挂钩。(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41.加强文化、体育、旅游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娱乐、演出、艺术品、网络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文化企业主体、从业人员,以及文化产品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滁州市职业体育从业人员、职业俱乐部和中介企业信息采集制度,采集相关信用信息。建立旅游领域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建立旅游业消费者意见反馈和投诉记录与依法申请公开制度,逐步引入旅行社、旅游景区和宾馆饭店信用等级第三方评估制度,出台滁州市旅游经营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市文广新局、市教体局、市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42.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记录。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用建设,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标准化体系和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对知识产权侵权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市科技局、市工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43.加强国土资源开发利用领域信用建设。配合做好省国土资源信用体系管理系统建设。重点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介服务、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矿山环境治理、地质灾害治理以及测绘等方面的信用信息记录,建立信用报告使用、失信黑名单披露等制度。(市国土房产局负责)
44.加强环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制订滁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建立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评估专家信用记录。强化对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评估专家的信用考核和分类监管。修订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不断规范环境管理、监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并组织开展动态分类管理,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予以相应的鼓励、警示或惩戒。加强环保信用数据采集和整理,实现环境保护工作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加强与银行、证券、保险、商务等单位的联动。(市环保局牵头负责,人行滁州中心支行、滁州银监分局、滁州保险协会、市商务局、市金融办等参与)
45.加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加快完善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社会组织违法信用记录。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把诚信建设内容纳入各类社会组织章程。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加强会员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市民政局负责)
46.加强自然人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自然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信用记录,先行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评估师、认证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人、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专利服务从业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执业兽医、消防工程师等重点人群信用记录。(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审计局、市规建委、市质监局、滁州保险协会、市卫计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农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47.加强网络信息服务领域诚信建设。落实网络实名制。建立健全网络服务提供者及使用者的信用记录,形成信用档案。推动网络信用信息在社会各领域推广应用。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组织开展网络诚信宣传日活动,加强网络诚信宣传。(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48.加强法院公信建设。以&天平工程&建设为抓手,健全市各级法院审判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增强审判公开功能,提高司法透明度,完善错案追究机制。完善法院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适用范围,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市中院负责)
49.加强检察公信建设。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大力开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深入应用和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构建多层次、多角度、全覆盖的检务公开网络。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规范和加强查询工作管理,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与应用的社会联动机制。探索建立职务犯罪记录查询制度,建立健全职务犯罪记录的应用机制。(市检察院负责)
50.加强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建设。全面推行&阳光执法&,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信息。加快公安系统信用信息资源有效整合,完善人口基础信息,进一步加强人口信息同各地区、各部门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向社会公开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建立交通安全、消防领域信用记录,并与其他部门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市公安局负责)
51.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建设。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市司法局负责)
52.加强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人员信用记录。建立各级公安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将徇私枉法以及不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档案,并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依据。建立司法从业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53.加强司法公信制度建设。研究建立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的制度措施。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作用,完善司法机关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
七、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54.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宣传和激励。积极开展各类诚信创建活动,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给予表彰,并作为诚信信息录入信用档案。建立各行业诚信典型&红榜&制度,加大对守信行为的宣传和激励。各级发展改革、科技、财政、金融、环境保护、规建、国土房产、交通运输、水利建设、商务、工商、税务、质监、安全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等单位,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加强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研究出台对诚实守信者的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信用额度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对守信者给予价格优惠和服务便利。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55.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强化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各行业严重失信主体&黑榜&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通过行业信息系统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交换发布制假售假、偷逃税费、合同违法、逃废债务、恶意欠薪、消防违法、严重交通违法、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被执行人等企业、机构和个人失信信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制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立行政许可申请人信用承诺制度。推动形成市场性约束和惩戒,完善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推动形成行业性约束和惩戒,推动行业协会对违规机构会员和个人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推动形成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建立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56.建立多单位、跨地区信用奖惩联动机制。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局国务院办公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落实国家相关部委已签署的针对A级信用纳税人、优秀青年志愿者和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的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推动单位间、地区间加强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建立对&红榜&、&黑榜&的联合奖惩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市网信办、人行滁州中心支行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57.加强典型案例收集和公开。各县(市、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栏),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公示,并于每月22日前向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各不少于1个。市网信办负责在&信用滁州&网站集中发布案例,并按要求选送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
58.培育信用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在滁州设立多种形式和业态的信用服务机构,支持实力较强、规模较大、市场信誉度较高的信用服务机构创立品牌,发展成为行业龙头企业。(人行滁州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与)
59.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系统)依法向信用服务机构开放公共信用信息,建立相应共享机制,促进信用服务机构整合已公开政务信用信息和非政务信用信息,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通过购买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引导、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开发创新信用产品和服务,参与行业、地方信用建设。(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60.完善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体制。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研究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人行滁州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九、推动信用建设创新示范
61开展区域信用建设综合示范。支持相关县(市、区),在开展信用信息记录、推动信用产品和服务创新应用、培育信用服务机构、公开典型失信行为、建立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实施诚信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试点示范。(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滁州中心支行牵头,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62.推进重点领域和行业信用信息应用示范。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产品质量、医疗卫生、工程建设、物流管理、教育和科研、电子商务、合同履约、证券期货、股权投资、融资担保、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中介服务等领域,推行使用信用报告制度。(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滁州中心支行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卫计委、市规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教体局、市商务局、市网信办、市工商局、滁州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63.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扩大试点覆盖面。建立涉农主体信用档案和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加强评定结果应用,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等融资提供信用支撑。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深入推进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建立健全农民信用联保制度,推进和发展农业保险。(人行滁州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64.开展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扩大小微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范围,提高建设水平。充分利用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省市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和省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资源,建设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快整合注册登记、生产经营、人才及技术、纳税缴费、劳动用工、用水用电、节能环保等信息资源,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记录,实现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研究制定鼓励信用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服务的政策措施。(人行滁州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65.做好城市信用监测预警工作。跟进国家和省对滁州市信用监测结果,及时发现问题与不足,加强整改,切实改善城市信用状况。(市发展改革委、市网信办、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与)
十、加强信用建设交流合作
66.参与长三角信用合作。推进区域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旅游领域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建设和诚信宣传,加快区域信用一体化进程。(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各有关部门,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参与)
67.推动跨行业跨单位合作。支持食品药品、税务、环保、水利、社保、交通、旅游、工商、质监、公安、司法行政等行业和单位开展合作,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推进信用信息联通共享,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一、实施诚信文化建设工程
68.弘扬诚信文化。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全方位、多层次加强诚信宣传,使&诚实、厚道,守信、担当&的诚信文化理念深入人心。突出诚信主题,制作题材多样、表现活泼的系列公益广告。大力宣传安徽好人、滁州好人、道德模范、诚信企业,树立各类诚信典型,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牵头;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69.加强诚信教育。加强医务人员、律师、会计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社会工作者等公共服务人员诚信教育,提高诚信意识,培养职业操守。推动企业加强诚信教育,完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履行企业信息公示义务。在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中进一步充实诚信教育内容。围绕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开展必要的业务培训。(市卫计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教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网信办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70.深入开展诚信专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组织&诚信活动周&&质量月&&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3&5&学雷锋活动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国家宪法日、青年诚信行动计划等公益活动。(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明办、市工商局、人行滁州中心支行、市司法局、市网信办、共青团滁州市委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71.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针对诚信缺失问题突出、诚信建设需求迫切的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市文明办牵头负责,市各有关单位参与)
十二、完善保障机制
72.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专门工作机构,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73.加强工作考核。制定滁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落实信用建设在政府目标管理绩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绩效、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等考核中的具体考核指标。(市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网信办、市政务公开办、市电子政务办负责)
74.培育和引进信用管理专业人才。配合省建立健全信用管理职业培训与专业考评制度,开展信用管理职业资格鉴定,培养信用管理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强信用管理高级人才引进,支持开展学术交流和专题研究,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与)
75.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由政府负担的信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程等方面的资金支持,保障各项工作的有力推进。(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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