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要求审查财务,企业法人联系方式不同意怎么办

公司大股东人员私自带走财务章及法人章拒不归还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
该问题已关闭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公司大股东人员私自带走财务章及法人章拒不归还
海南-海口&12-01 21:18&&悬赏 20&&发布者:rock35…… & 回答:(4)
股份制公司,公司正常经营,因大股东与其它股东经营意见不一,安排公司财务人员带走公司法人章及财务章,隐瞒公司财务状况。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作及员工工资发放。法定代表人多次要求归还无果,此行为应当通过何种法律手段解决!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海南-三亚]
回复时间:
公司作为法人有权起诉该股东,要求其交还公章、财务章、财务账目,同时对其私自带走公章、财务章对公司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海南-三亚]
118393积分
回复时间:
直接以公司的名义起诉要求其归还
[海南-海口]
回复时间:
起诉要求归还和赔偿
[海南-海口]
回复时间:
可以起诉处理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无锡推荐律师
最佳律师解答
(陈晓云)()&
(殷运健)()&
(高宏图)()&
(杨小勇)()&
(朱君秀)()&
最新回复律师
人气:80623
北京 东城区
人气:388529
人气:108455
人气:324902
人气:4889
人气:266739今日律师风向标:
法人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是否由公司全体股东共同承担?
甲乙丙丁共同成立某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为大股东,其中甲为法人,乙为财务总管副总两人占有公司50%以上的股权甲乙两人年龄均为70以上多年来,甲经营不善导致公司亏损巨大乙为财务总监,对甲的某些拆借行为进行了签字认可。其余股东发现甲造成的巨额外欠部分存在欺诈,现金流进流出不清。掌管财务的乙因年龄较大,思维能力不全,对甲之前的行为进行了签字认定。1.查证后,甲方经营期间不存在欺诈行为,挪移公司财产行为,只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亏损,亏损由公司承担还是甲乙承担?2.如果查实甲方经营期间,有故意欺诈、挪移公司财产的行为,甲、乙需要负出什么代价?造成的亏空,是由甲乙两人自行承担还是全体股东共同承担?
律师回复区
[VIP+版主]
由公司承担责任,如果甲乙二人存在故意行为,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承担责任。如果查实甲方存在欺诈、挪用公司财产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只因经营不善导致公司亏损,亏损由公司承担。2、如果有故意欺诈、挪移公司财产的行为,涉嫌犯罪。
由公司承担责任,如果甲乙二人存在故意行为,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承担责任。如果查实甲方存在欺诈、挪用公司财产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如是正常经营造成的经营亏损,由公司承担责任。2、如是故意挪用、变相转移公司资产,涉嫌犯罪。
股东一般指承担有限责任,亏损由公司承担。
安徽-马鞍山
股东一般指承担有限责任,亏损由公司承担。
有公司承担责任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801人
今日回复问题:1326个
相关法律咨询
标签:法人
标签:法人注册
标签:法人死亡
相关文章推荐
共帮助过3307人
共帮助过3655人
共帮助过3431人
共帮助过3469人
共帮助过7998人
最新法律咨询
相关律师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粤ICP备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证粤B2-
客服QQ: (注:此QQ不提供法律咨询)
免费问律师查看: 17247|回复: 38
公司股东资格问题小结
历届活动视频回放
一年内免费直播参加
国际大牌证书助您逆袭成功
升职加薪踏上快车道
第四届管理会计高峰论坛预定通道!
CMA获得政府及各大企业集团一致推荐
本帖最后由 haihan235 于
11:15 编辑
公司股东资格问题小结一、自然人(一)党政机关<font color="#、公务员(禁止)《公务员法》第53条第14款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因此,国家公务员是不可以投资公司成为股东的。虽然公务员不能因个人营利目的担任企业董事、监事、经理,但是可以根据上级的决定,到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包括担任董事、监事、经理职务)。<font color="#、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禁止)根据《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国家机关法人的干部和职工,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特殊批准的以外,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因此,国家机关法人的干部和职工不得投资公司成为股东。《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规定,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font color="#、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有条件禁止)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解释》(中纪发[2000]4号)、《关于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执行)》(中纪发[2001]2号)和各地市纪委《关于区、县党政机关局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投资兴办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企业。<font color="#、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禁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明确禁止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的(离)休干部,不得兴办商业性企业。因此,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的退(离)休干部是不可以投资公司成为股东的。<font color="#、国有企业领导人(有条件禁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1)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6、国企领导人配偶、子女 (有条件禁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不得有下列行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font color="#、现役军人(禁止)《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127条规定,军人不得经商,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传销、有偿中介活动,不得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文艺演出、商业广告、企业形象代言和教学活动,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和办公设备从事证券交易、购买彩票,不得擅自提供军人肖像用于制作商品。《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3章第3节27条:参与经商或者偷税漏税,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取消士官资格处分。<font color="#、银行工作人员(有条件禁止)目前没有统一的明文规定禁止银行工作人员投资其他企业,但各商业银行对其员工都有不同程度的限制性规定。目前银监会正在征求意见制定相关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指引(征求意见稿)》第十条,坚持以客户和所在银行(公司)利益为重。当发生利益冲突时,应申请回避,或向管理层、利益相关人充分披露利益冲突信息,以保障业务处理的公平合理。从业人员如果与客户有亲属关系,批准贷款时应回避;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职(本行或本公司委派的除外)或从事第二职业;不得在工作时间炒股票;不得在所在银行(公司)外参与经营性或营利性活动。<font color="#、在职教师(允许)我国《教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没有规定教师不可以做股东。教师也不是公务员,他们只是有些待遇按照公务员或者不低于公务员对待。所以,他们可以投资做股东。但是,不可以做公司的职员,也不可以利用教师的权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益。(二)其他情形<font color="#、职工持股会(禁止)2000年7月6日,民政部民办函[号《关于暂停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的函》中特别规定,&由于职工持股会属于单位内部团体,不应再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各地民政部暂不对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进行社团法人登记;此前已登记的职工持股会在这次社团清理中暂不换发社团法人证书&。据此,职工持股会不具有社团法人的主体资格,其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缺乏法律依据。2000年12月11日,中国证监会亦在其《复函》中指出:&职工持股会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font color="#、国有企业职工(有条件禁止)《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规定,(3)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鼓励辅业企业的职工持有改制企业股权,但国有企业主业企业的职工不得持有辅业企业股权。国有大型企业改制,要着眼于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满足企业发展资金需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择优选取投资者,职工持股不得处于控股地位。(<font color="#)严格控制职工持股企业范围。职工入股原则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子企业改制,经国资监管机构或集团公司批准,职工可投资参与本企业改制,确有必要的,也可持有上一级改制企业股权,但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科研、设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持有子企业股权的,须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且不得作为该子企业的国有股东代表。<font color="#、未成年人(允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7年6月25日《关于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的答复》(工商企字131号):《公司法》对未成年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因此,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其股东权利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但是要注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font color="#、家庭成员(有条件允许)家庭成员尤其是夫妻共同设立公司由于涉及到财产的独立性问题,存在公司性质模糊(可能是一人公司)及权利处置(夫妻离婚后的股权分置)的问题。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以各自拥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登记时需提交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者协议。二、法人<font color="#、分公司(禁止)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对公司制企业、集团所有制企业投资,但其所设立的分公司不能对外投资。<font color="#、一人公司(有条件允许)一人有限公司原则上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而且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font color="#、商业银行(有条件允许)商业银行原则上不能成为非金融机构的股东,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司法判决或抵押质押等不属于主动投资行为。<font color="#、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允许)拟上市股东被吊销营业执照,但其法人资格并未就此消亡,营业执照的吊销只说明其丧失了经营资格,其法人资格依旧存在,因此不影响其对股份的持有。但因为营业执照被吊销,可能存在法人资格丧失的风险,由此导致股权的不确定性。因此拟上市鉴于股权的稳定性考虑,若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人股东,还是建议转给他人。<font color="#、非营利性非企业法人(有条件允许)总体上来说,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等非企业法人都可以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等。但是一般来说,国家政府性质的非盈利性的非企业法人不具备股权投资的主体资格。<font color="#、基金公司(允许)基金会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font color="#、个人独资企业(允许)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并可设立分支机构。不得投资设立非公司企业法人。<font color="#、外商投资企业(允许)出资额已缴足、已经完成原审批项目、已经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作为发起人。三、合伙企业<font color="#、合伙企业(允许)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并可以设立分支机构。<font color="#、中介机构(禁止)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设立公司。《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规定,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不得作为资产主体向其他行业投资设立公司。四、国有资产<font color="#、事业单位(禁止)《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29条规定,各部门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将国有资产用于对外投资。其他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资金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对外投资。<font color="#、高校(禁止)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科发[2005]2号文),该文对部属高校做出了如下规定:高校除对高校资产公司进行投资外,不得再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对外进行投资。<font color="#、社会团体法人(允许)《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开展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必须具有社团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活动,可以投资设立企业法人,也可以设立非法人的经营机构,但不得以社会团体自身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4、村民委员会(允许)目前没有禁止性规定。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2011年3月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全面推动全民创业加快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的意见》,中允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投资能力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作为股东或发起人设立公司”。由此,可以初步推定村委会作为发起人应该是可以的。三房巷(600370)公司实际控制人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村民委员会持有控股股东三房巷集团95%的股权,同时拥有第二大股东100%的权益。
<p id="rate_9865" onmouseover="showTip(this)" tip="学习&威望 + 1
" class="mtn mbn">
<p id="rate_64" onmouseover="showTip(this)" tip="好文&威望 + 2
" class="mtn mbn">
<p id="rate_7992" onmouseover="showTip(this)" tip="好资料&威望 + 3
" class="mtn mbn">
<p id="rate_820" onmouseover="showTip(this)" tip="&金币 + 15
" class="mtn mbn">
<p id="rate_231" onmouseover="showTip(this)" tip="&金币 + 5
" class="mtn mbn">
谢谢楼主分享!
谢谢分享,看得出是用心啦~
海大师转性子了
收藏了,多谢大师。
Mark一下!
很全面,谢谢分享!!
很好的总结,收藏了
绝对的好资料。
海大师的风格转变ing
海大师到会计版就专发好贴了,说明咱们会计版是可以改变一个人的风格的
公务员经商的很多啊|
那么多的禁止有时只是纸面上的东西!
长见识了。
非常好的贴子,顶!
好资料。谢谢分享。
Powered by两人合伙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持股49%,股东持股51%,法人不同意注销公司,股东该怎么办?--在线法律咨询|律师)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两人合伙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持股49%,股东持股51%,法人不同意注销公司,股东该怎么办?
两人合伙法人持股49%,股东持股51%,500万,分年认缴,由于经营一年一直尚未营业,故法人跟股东口头协商并双方同意注销公司,现法人反悔携公司合同章联系不上,托第三方告知股东不注销,由于法人一直持有公司合同章,在此期间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法人签署的所有合同会不会涉及到股东的正常权益,若法人携合同章签署的涉及到不法的合同会不会股东也有;现股东持有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以及,股东可以先行到工商局注销备案吗?
经营管理咨询
1分钟提交法律咨询 2000多位 信得过的好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其他人都在看
最佳律师回复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广东&广州
|解答问题:284
另外这个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进行。
其他律师回复
最佳律师回复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广东&广州
|解答问题:284
另外这个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其他律师回复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广东&广州
|解答问题:3909
可以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广东&广州
|解答问题:3909
可以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
经营管理律师
律所:北京长安(上海)律师事务所
区域:上海/浦东新区
擅长公司经营
律所: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区域:浙江/杭州/江干区
擅长合同事务
律所: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
区域:浙江/温州
擅长公司经营
相关法律咨询
热门经营管理法律百科
当今社会,很多人在创业的过程中会选择开办合伙企业,这样可以彼此分担风险,而在合伙企业中,又要区分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不同类型的合伙人承担的权利义务是不一样的。下面为大家介绍普通合伙人的知识,给大家了解。
经营管理相关知识
经营管理相关专题
周边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
更多惊喜等着您!
1分钟提问,免费短信提醒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400-64365-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法人不同意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