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丝足会所哪比较好创业园区做的比较好的运营公司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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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大学生创业产业园运营计划书分解.ppt 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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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与创新 模板来自于 / * 潍坊市大学生创业产业园
运营计划书
产业园简介
潍坊市亿家创业产业园位于潍坊市东风西街豪德贸易广场,豪德家装、建材商业圈内,一期面积1.38万平米。园区由亿家智能家居商城和潍坊市大学生创业产业园(孵化基地)共同组成。是潍坊市第一家以“互联网+物联网”为导向,以线下体验与线上运营相结合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加速器。更是潍坊市第一家民营大学生创业产业园所在地。
潍坊市大学生创业产业园(孵化器)位于园区4——5楼,总面积约6000平方米。能容纳80——100家团队或项目。招商项目以:电子商务、家装设计、物联网设计开发、创意文化、行业协会、新能源开发和高科技产品开发等科技类项目和企业为主。孵化器实行保姆式服务,一站式办公。设有:对接政府的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全程指导的ybc创业导师站;金融服务的亿家联合基金会;合作互助的创客联盟;承担法律服务的法务站等团体和协会。
另外,孵化器内设有中、西餐厅和主题餐厅各一个,多功能大、中、小会议室各一个,接待、洽谈室,以及集休闲、社交于一体的多功能ktv影院,养生水疗馆,人造景观庭院。空间内设施对创业者免费开放,充分保障了创业者们的休闲、会客、生活和商务洽谈的需求。 大学生创业孵化器对符合创业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实行:免行政注册费,免金融服务费、补贴会计代理费,免场地租赁费,免法律咨询服务费,减物业费等长达3年的4免1减的优惠政策。并享受国家免息金融贷款等一系列优惠。对符合条件的非大学生创业者实行一年的4免优惠政策。优秀项目和亿家天使基金投入项目还将享受更多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孵化器以打造潍坊首选创业基地为发展思路,始终坚持:创新,领先,互助,合作的发展理念。打造最优秀创业者共同体:“亿家人”联盟,聚焦行业焦点,为区域经济注入新动能。
简介 产业园简介 发展目标 1 建设情况 2 运营情况 3 探索与尝试 4 大纲 大学生创业产业园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 打造最佳创业生态环境 挖掘优秀项目 助推企业上市 助力区域经济转型增长 18 2017 打造空间 完成新型众创空间的改造,统一VI形象设计,配套网、电、暖、食、宿基本到位,入驻企业(项目)50家以上。 完善体系 丰富资源 建立项目、人才、技术、导师、培训、资金与市场的全方位资源池,结合线上线下互动平台,多维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区域中心 实现围绕互联网+物联网发展方向的创新创业生态圈,达到“千人创业、万人就业”,为潍城区乃至整个半岛地区的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三年发展计划 提升园区孵化器服务能力,突出差异化、特色化以及个性化,发挥区位优势,形成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梯级孵化体系。 服务板块 创业 大赛 创意 沙龙
常态化培训
行业峰会/论坛 双创成果转化 导师 一对一 “亿家”人联盟
作为潍城区首家、潍坊市首家民营大学生创业孵化平台,我们以“互联网+实体、物联网” 的创新发展为导向,在经济新常态下,借助互联网手段,探索物联网发展趋势,结合线上线下运营,让创新思维充满活力,让创业变得更加清晰简单。 项目路演 孵化器的建设情况 区域划分 大学生创业孵化器 智能家居产业园 创客空间、 四楼东 高端装饰材料体验店 亿家智能商城+智能家居线下体验馆 品牌展示体验区、会议室 四楼西 五楼东 五楼西 电商平台、创客咖啡 景观休息区、主题餐厅 亿家大学生创业产业园划分 孵化器基础配套 潍坊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器约5000平可供入驻企业办公,还有免费开放的双创成果展览区、多功能会议室、会客洽谈室、培训中心,家庭影院,水疗馆,餐饮,停车场,健身广场,创客休憩区等工作生活保障设施。 配套设施 扶持性服务配套 行政服务中心 YBC导师站 亿家天使基金联合会 生活服务设施 亿家创客咖啡 铁板烧 水疗馆 孵化器的运营情况 对接全方位创业辅导培训 成就最有活力的创业企业 聚集志同道合的创业伙伴 召集最顶尖的创业导师 优先获得政府资源的支持 天使基金扶持项目成长 除了您隐私。其他的都可以交给我们 保姆式服务 4 3 2 5 6 工商注册 7 1 项目指导 电商培训 法律咨询 会计代理 人力资源 专利申报 一站式办公 服务类别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基 本 服 务 孵化器场地服务
多功能培训、会议室使用
多功能ktv影院 中、西餐厅、会客、洽谈设施等
园区物业后勤
物业管理服务 公共服务区域 创 业 辅 导 创业培训
开展创业知识和能力、公司运营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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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页133页72页57页53页44页72页68页94页57页潍坊青州花卉创业园入选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_山东新闻_大众网
<meta name="Keywords" content='花卉;创业;人才;创新;产业;发展;青州市;企业 潍坊青州花卉创业园入选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 />
<meta name="Description" content='名单,潍坊市青州(国际)花卉创业园榜上有名。今年来,青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鼓励各地建立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客服务平台”的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精神,增强政策的引导性、精准性和协同性,整合汇聚专业人才、科技研发、电子商务等资源要素,全力打造青州(国际)花卉创业园共享平台和信息窗口,为广大返乡下乡本乡创业创新人员提供可选择的场所和高效便捷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潍坊青州花卉创业园入选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 />
  6月22日,记者从潍坊市林业局获悉,日前农业部印发通知公布了2017年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名单,潍坊市青州(国际)花卉创业园榜上有名。今年来,青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鼓励各地建立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客服务平台”的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精神,增强政策的引导性、精准性和协同性,整合汇聚专业人才、科技研发、电子商务等资源要素,全力打造青州(国际)花卉创业园共享平台和信息窗口,为广大返乡下乡本乡创业创新人员提供可选择的场所和高效便捷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青州市将扶持创业者从事花卉种植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落实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规划占地近800亩的青州(国际)花卉创业园。园区定位一流的基础设施、一流的花卉企业、一流的园区运营,引进荷兰、韩国等多家国际知名花卉企业开展花卉种苗的研发和推广。为加快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园内建成5万平方米智能化中空玻璃温室、9万平方米阳光板智能温室、5万平方米日光温室及花卉种苗快繁组培室、花卉电商人才创业创新基地等附属配套设施。过强的硬件设施吸引众多花卉专业人才、创业人才到园区投资发展,带动周边20多个村庄及周边县市500多户农民发展花卉种植,极大的促进了当地富余劳动力及年轻人创业就业,为花卉产业 “创业―就业―创业”链条式发展模式的形成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为吸引更多的花卉人才来园区创业发展,青州市先后成立了山东省竹芋育种研发中心、奥斯特花卉种苗研发中心等10家花卉科研机构,结合“国家重点花卉良种繁育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形成了以花卉创业园为核心的青州花卉种苗研发生产中心。今年4月份刚成立的山东省亚泰花卉院士工作站和科学研究院,成功引进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尹伟伦等高精尖缺人才,为花卉新品种的研发创新、人才培养、高新技术应用等领域加强了交流和产学研合作,带动了创业创新,为高科技人才引进、本地花卉人才培育、创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园区内投资建成中国花卉电子商务交易中心,打造青州花卉电商聚集区,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扶持一批电商人才入驻,为花卉电商人才提供信息和交易为一体的服务平台。中国花卉电子商务交易中心成为国家级花卉电商平台,今年3月份荣获全国首批“互联网+经济林、竹藤花卉产品营销模式示范单位”。成功引进壹分皿、治家森河2家在淘宝多肉电商排名前10的花卉电商企业,AK公司也入驻中国花卉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平台聚集效应日益显著。目前青州市花卉电商发展到438家,仅上半年全市花卉线上交易额达到10.8亿元。为加快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为花卉创业者解决花卉运输“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青州市正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花卉物流队伍。目前全国排名前10的景辉花卉物流公司已落户青州试运营,山东万红物流公司也通过整合快递资源,设立花卉快递运营部,使花卉企业物流服务能力不断增强,花卉物流服务效率、标准不断提升。  除了为人才创业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青州市花卉产业管理局以服务产业为宗旨,为花卉人才搭桥引线,加快花卉人才更高、更深层次发展。实施中层以上干部“一对一”包靠企业服务。加快企业高层次管理人才培养,以培育国家级产业龙头企业或合作示范社为目标,扶持创业者做大做强,提升园区整体形象。搭建院企合作桥梁开展招才引智服务。进一步提升与北京林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等院校合作力度,全力引进培育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级产业领军人才、花卉创业带头人。做好本地花卉专业人才培育服务。通过健全花卉专业人才培训机制,每年举办青州花卉高端人才培训班,针对产业转型、人才创业等方面,组织创业者到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江苏等地的大型知名花卉企业参观学习,做好花卉组培、生产、管理等方面专业人才培育工作,今年5月份开展组合盆栽培训,培育新型花卉人才50余人。  充分利用好、发挥好人才作用,使其在各自岗位上发挥最大的能力,实现产业创新,是人才工作的最终目的。青州市通过健全科研成果转化机制,组织开展行业交流,举办专业人才乡村行活动,做好科普工作提升花卉从业人员整体技术水平,更好的服务于花农、花企。今年4月份举办“2017花卉产业服务乡村行”系列活动,为花农引进新优花卉品种70多个,引导130多户花农实现种植结构调整,花卉种植效益不断提高,引导企业、花农进一步树立品牌意识,在盆器、包装、运输车辆等方面统一使用青州花卉标识和企业自主品牌标识达40多种。建立人才考核机制,对花卉人才进行动态管理,激发创新活力,努力培育一批带动产业转型的排头兵。目前青州市已培育出10个花卉新品种,上半年花卉种苗生产突破1000万株,蝴蝶兰、红掌、竹芋等中高档盆花品质跨入全国一类主产区。  今后,青州市将以花卉产业转型提升为抓手,继续加强花卉园区建设,进一步强化产业引导,强化典型示范,强化公共服务,强化宣传推介,努力营造浓厚的农村创业创新良好氛围,为花卉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闪电新闻记者 李杨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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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公布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根据省统计局2016年度统计年报,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3562元。
06-22 08-06新锐大众
6月21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今年第一季度食品流通环节抽检结果,该局对畜禽肉及其副产品、水产品、蔬菜等共1399批次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1340批次,不合格产品59批次。
06-22 08-06新锐大众
21日, 省招考院公布 《关于做好2017年公安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报考公安现役高校的, 年龄不低于17周岁、 不超过20周岁 (截至日) ,未婚,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 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06-22 08-06齐鲁壹点
昨日,游人在趵突泉畔赏泉观景。6月15日到20日的5天时间里,趵突泉水位就从27.90米下跌到27.73米,幸好20日傍晚,久旱的泉城迎来一场甘霖,暂时遏止住地下水位下滑的势头。”泉水专家表示,气象部门预计,本周还有降雨过程,希望降雨如期而至,托起濒危的地下水位。
06-22 10-06济南时报
6月22日,济南普降中雨,很多市民出门忘记带伞,怕被淋成“落汤鸡”了。济南公交五分公司三队为了方便乘客出行,专门购买了雨伞放到车上。
06-22 22-06舜网
6月22日下午,11位捐献者从自己的岗位来到“为创建文明城市助力,彰显泉城大爱”济南市造血干细胞捐献实现40例宣传活动现场,接受红十字会赠予的书籍和纪念相册。这些志愿者都是造血干细胞捐献的“过来人”,也是重症患者重获新生的生命使者,他们的无私奉献的精神...
06-22 22-06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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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潍坊市支持创新创业财税政策30条》
发表时间: 20:41:09 作者:办公室 点击: 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职称考试、会计证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会计业务咨询服务电话:/8096615
主办:潍坊市财政局 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3楼 邮编:261061 (C)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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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潍坊中财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发〔2015〕4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5〕21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1.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市场就业导向、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意愿紧密结合起来,在全市部署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就业创业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发展战略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对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转型升级项目、创业创新项目、教育培训项目等,特别是新上项目,各级财政专项资金优先给予支持。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政绩考核,细化目标任务、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资金投入、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潍坊调查队参加)
  2.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大力扶持发展小微企业。落实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和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等税收政策,完善公共产品小微企业优先采购政策。发挥小微企业发展聚集优势,争创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立小微企业目录,对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开展抽样统计。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的,按照规定给予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社会服务组织等可与小微企业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地税局牵头,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办、市国税局参加)
  3.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落实降低失业保险费率50%的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从2015年起,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适用范围由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上述5类困难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其他企业一般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建立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预防调控“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潍坊调查队参加)
  二、积极推进大众创业
  4.加快新型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实施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学习借鉴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 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形成市场主导、风投参与、企业孵化的创业生态系统。引导和推动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移相结合,完善技术支撑服务。引导和鼓励市内资本与省外尤其是境外合作设立新型创业孵化平台,引进外部先进创业孵化模式,提升孵化能力。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可认定一批众创空间,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鼓励各地盘活商业用房和破产、困难企业闲置厂房等资源建设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允许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从省、市奖补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通过入股、借款等形式,扶持入驻初创小微企业发展。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学习推广海尔“人人创客”做法,鼓励企业由传统的管控型组织向新型创业平台转型,让员工成为平台上的创业者。调整完善创业示范平台奖补政策,对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最高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对原孵化基地补助资金,可按政府购买服务原则,调整支出方向,对认定的孵化基地按规定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的(不含场租减免),按实际孵化成功(注册登记并搬离基地)户数给予创业孵化补贴。(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地税局、市中小企业办、市国税局参加)
  5.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不断扩大基金规模。发挥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鼓励创投机构、大型骨干企业参股创立天使投资基金,重点投向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设立市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早中期、初创期企业发展。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可整合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提供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建立政府引导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初创中小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推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制度。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不断加大对创业创新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支持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中小板融资或在新三板、区域产权交易平台挂牌融资。鼓励支持大中型企业参股创业企业或创业企业之间相互参股,共担风险,共同发展。推动多渠道股权融资,依法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等融资新模式。放宽对外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限制,鼓励扶持中外合资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中小企业办、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参加)
  6.调整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各类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可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积极探索创新反担保方式,对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以及大型商场、加盟连锁企业给予一定的创业贷款反担保信用额度,允许其在信用额度内为其所辖企业、商铺提供反担保。探索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以多种形式为青年、妇女创业和会员创业企业提供反担保。建立并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机制,对担保基金规模当年增长5%以上的,按当年新增担保基金总额的5%给予风险补偿; 对当年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性补助。对从事网络创业的,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参加)
  7.加大降免费力度。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不在目录内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凡未纳入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内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一律不得向企业收费。对不执行清单管理的乱收费行为,由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全面清理规范强制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落实完善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牵头,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参加)
  8.完善创业补贴政策。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可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补贴。各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应优先为有创业能力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提供创业场所,按规定给予场地租赁费用减免。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对毕业年度的高等院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可参照实际租赁费用给予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参加)
  9.发展各类创业服务。加快发展企业管理、财政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不断丰富和完善创业服务。继续加大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扶持潍坊国际创意港、中国纺织服装电商产业园等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降低全社会创业门槛和成本。加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向创业者开放计算、存储和数据资源。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和创业创新模式。(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参加)
  10.调动专业人员创业积极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意见》(潍发〔2015〕15号),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积极性。经与单位协商一致,专业技术人员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或在完成本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前提下,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兼职收入归个人所有。鼓励在潍高等院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凡创办企业的学生,所创办的企业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可视为其参加实习、实训或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在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办的企业,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至少50%、最多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参加)
  11.鼓励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鼓励引导有意愿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因地制宜围绕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到农村创业。支持农村网上创业,推广“淘宝村”发展经验,建设一批“电商示范村”。对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整合创建一批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见习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各地高科园区、科技园区可拿出部分空闲的土地、楼宇、设施专门为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创业创新提供平台,符合条件的纳入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奖补范围。对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设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在返乡创业较为集中地区探索通过发行中小微企业集合债券、公司债券等方式融资,进一步提高返乡创业的金融可获得性。(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市物价局、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参加)
  12.发挥创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创建创业型城市、创业型镇(街道)、创业型社区,强化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每年在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推荐的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特色的优秀创业项目中,遴选不少于20个市级优秀项目。评估认定一批市级创业型镇(街道)、社区,给予一次性奖补。重点扶持10家左右具备领军潜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大学生新创企业,在经营场所、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同时向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给予重点推介。积极开展创业典型选树活动,对新评选的“为创业作出贡献集体”“潍坊市创业之星”“潍坊市创业大赛”获奖选手,给予适当奖励,所需资金从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参加)
  三、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13.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进一步完善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的办法,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一线特别是困难村镇工作。“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到镇(街道)事业单位服务满1年后,如有岗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加大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基层公务员力度,经过3-5年,定向考录比例一般应达到当年镇公务员录用计划的30%以上。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要结合当地服务期满基层项目毕业生数量,按不少于当年服务期满毕业生总数30%的比例,拟定定向招聘计划。将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纳入“社区就业计划”,每年开发200个岗位,用于吸纳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团市委参加)
  14.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进一步完善落实见习补贴政策,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见习单位,政府见习补助比例提高10%。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有残疾人证的毕业生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人员补助标准为600元/人。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属地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参加)
  15.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加强对转移就业农民工的跟踪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要明确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具体措施。按照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体系,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促进实现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尽快融入城镇。(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加)
  16.加强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其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且实际履行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满后仍难以就业,且工作期间考核优秀的女性50周岁、男性55周岁以上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公示,省人社厅备案后,可适当延长工作期限,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续签合同期满后仍不能实现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建立定期核查机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不得用于安排非就业困难人员。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在岗情况的管理和工作考核,完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期满退出办法,做好退出后的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加大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在一定期限内的劳动所得不计入家庭收入。(市人社局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参加)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17.搭建资源整合培训平台。完善政府购买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机制,统筹编制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整合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使用统一的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培训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对培训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现同一地区、同一专业培训质量标准和补贴标准统一,防止低水平、重复培训。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将初级工市级培训补贴提高到400元/人,中级工、高级工提高到600元/人,所需资金从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2016年,在全市先期实现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整合。(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参加 )
  18.加强高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人员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国家规定逐步完善全额补贴机制,调动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积极性。做大做强“金蓝领”培训项目,强化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培养,适当提高培训补助标准。每年推荐、选择部分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创业齐鲁训练营”,开展高层次进修学习或交流考察。(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参加)
  19.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对企业与培训学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先行拨付职业培训补贴。推行现代学徒制培训模式,支持企业以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为重点开展培训。搭建互联网移动培训平台,建立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新型培训模式,方便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对通过互联网移动在线培训学习的,记入学习课时。发挥潍坊创业大学龙头作用,逐步完善创业大学+辅导站(教学点)的模式,到2018年,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建设创业大学分校;拓展创业大学功能,推广“创业教育+模拟实训+苗圃实践+跟踪扶持”培训模式,建立培训、实训、孵化、服务一体化创业培训机制,提高创业者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参加 )
  五、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20.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拓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创业服务功能,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等机构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从项目推介到成功创业的全过程、“一条龙”创业指导。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将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将职业介绍补贴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补助合并调整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持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按照精准发力、绩效管理的原则,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参加)
  21.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实施“智慧就业”工程,运用“大数据”技术,建设市级集中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基本信息库和企业用工岗位信息库,推动人社、教育、民政、公安、财政、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实现就业管理服务的全程信息化。结合“互联网+”行动,开发就业创业服务微信平台、移动终端、电子地图等,开展个性化、订制化服务,实行精准服务。加强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智能化建设,用2年时间实现全市社区就业创业无人值守自助服务。支持社会机构利用政府数据开展专业化就业服务,推进就业信息的共享开放。各级财政要将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重点向“智慧就业”工程倾斜。(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智慧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国家统计局潍坊调查队参加)
  22.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建设,继续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业型社区、数字就业社区建设。在此基础上,整合资源,打造集充分就业型、创业创新型、智慧就业型、标准服务型为一体的四型就业社区。对达到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从创业带动就业资金中安排。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明确标准,缩短流程,简化手续,对系统中已有记录且保持有效的信息资料无需登记对象再提交,取消重复和不必要的表格、单据等填写内容和证明材料,做到“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搭建创业服务云平台,打造网上创业大集、众创空间、投融资中心、人才超市、创业社交等于一体的网络互动载体,为创业者提供一体化、个性化、智能化服务。(市人社局牵头,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参加)
  23.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办法。以常住地为登记点,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事实或就业要求、符合我市就业失业登记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在常住地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建立就业创业政策均享制度,对就业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保障其与本地户籍人员享受同等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市人社局负责)
  24.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健全就业统计指标,完善统计口径和统计调查方法,逐步将性别、非农就业等指标纳入统计监测范围,开展“大数据”就业监测,探索建立创业工作统计指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力调查制度,扩大调查范围,增加调查内容。依托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加大就业统计调查人员、经费和软硬件等保障力度,实行项目化管理,推进就业统计调查信息化建设。(市人社局、市统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国家统计局潍坊调查队参加)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促进就业创业摆上重要议程,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就业创业相关资金。要注重舆论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就业创业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对在就业创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有关县市区不履行促进就业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实行问责。
  潍坊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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