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保龙中央政法委书记记在那里办公.有邮政信箱吗.

  刑 事 再 审 申 请 书   申请人: 程大军,又名程世军。男,日出生.  身份证号054019,汉族,是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住洛宁县陈吴乡上沟村二组。洛宁县法院(2012)宁刑初字166号及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洛刑一终字第27号判决,被认定为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现在洛宁县家中放羊。  因洛阳市两级政法委公开干扰法律,操纵洛阳市司法黑幕,导致洛宁县(2012)宁刑初字第166号刑事判决书和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洛刑一终字第27号判决书,公然置事实与法律不顾,故意颠倒黑白。为了掩盖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的滔天罪行,胆大包天的张廷璞和洛阳市政法委政法委副书记尤清立继续犯罪行为,公然依职权干预法院正常审理,顶风做案,洛阳市中级法院不得不卑躬屈膝的出具草菅人命的(2014)洛刑监字第29号驳回申诉通知书。为了捍卫我的合法权益,为了揭露洛阳市司法的黑暗,走投无路,我只有鼓足勇气向河南省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申诉请求:  1、依法撤销徇私枉法的洛宁县(2012)宁刑初字第166号枉法的刑事判决书,和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洛刑一终字第27号判决书!  2、依法彻底的宣告申诉人无罪!  申请河南省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的事实和理由:  一· 一、本案件在程序上存在严重的违法情节,系典型的“违法乱纪行为”  本案件由洛宁县公安局原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恶意向社会发布虚假谎言开始,“拂晓行动”亮剑洛宁 拉开龙年除恶战幕”、 “洛宁县韦耀武涉黑团伙案件侦办情况通报”(洛宁县公安局发布时间为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张廷璞为了给韦寨村好支书韦耀武扣上黑社会老大的罪名,于号下午13时许、公安机关在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莫名其妙的闯入我家将我带走。。[请注意抓捕到发布只有短短的五天时间]日08:18在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电视节目播放一条惊天动地的消息:河南省洛宁县公安局一举打掉了一个以韦耀武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20名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对其余30多名涉案人抓捕仍在进行中;打响洛阳市打黑除恶第一枪。张廷璞在电视上发表:“韦耀武横行乡里,祸害了当地长达20年,怀疑别人偷电瓶,就把人家十个指甲盖给活活拔掉。”韦耀武黑社会多次强抢矿山,充当矿山保护伞。导致洛宁县以及周边地区民不聊生。做过的事情至今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令人发指。同日,河南省所有的54家媒体纷纷发布该新闻消息,随之国内外几乎所有的媒体【电视、电台、报纸、网络】都有转载【原文地址: //.html】。【一审、二审已经认定‘十个指甲盖被活活拔掉’彻头彻尾是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张廷璞编造的谎言】。  二。洛阳市两级法院隐藏无罪证据,二审开庭形同虚设:  为了维护洛阳市两级政法委的脸面,洛宁县公检法三家联合公开造假,日,洛宁县公安局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莫名其妙的将我抓走。在洛宁县公安局对我非法审讯中办案人员说我两场所谓的违法事实  1. 询问2006秋天在韦寨村发生的电瓶盗窃事件中抓到外地偷电瓶嫌疑人后、韦耀武有无指示我拔小偷指甲盖。我当时回答说没有人拔掉其指甲盖,只是吓唬他如果不说电瓶藏在那里,说过这句话。当日一天一夜不让我睡觉,为了逼迫我承认参加黑社会等并不存在的所谓犯罪情况,将我网罗于韦耀武麾下,让我承认将小偷十个指甲盖拔了,惨无人道的是洛宁县两个办案民警竟然采取法西斯手段多次对我实行“老虎凳”“烤全羊"的酷刑,至今我心惊胆战。因我并无犯罪事实,更没有参加所谓的黑社会事实,万般无奈洛宁县公安局将我送进看守所,再也没有公检法人员过问。开庭前,洛宁县公安局竟然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的威胁我们‘放老实点,不要乱说话,老老实实认罪,马上放我们出去。不听话,小心判你们重刑。’在开庭当日、法庭上我为自己辩护时,我坚决声明没有拔指甲盖事实,旁听群众和执法人员哄堂大笑。所谓的拔指甲盖只不过是当时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张廷璞栽赃陷害的谎言!自始至终我没有看到这件事的受害人到场!后来罪名不知道怎么回事又成了‘非法拘禁’。  2· 蒿坪沟案件中一审公诉人在开庭过程中,根本不给被告人辩护的机会、只提出指控有罪的证据、39名黑社会案件中每人只有几分钟的时间、甚至连夜“加班审理、情况。二审只不过是走过程!作为一个农民上山干活,补贴家用有何过错,我只不过背着铁锹上了一次山,吃了一碗挂面,就说我非法护矿,双方矿主是谁?他们是什么罪名?我连对方的人都没有见到,何来的聚众斗殴?既然是聚众斗殴为何对方又不到庭?难道就因为我是一个农民,无权无势的一个放羊娃,公检法就可以为所欲为?随便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吗?以聚众斗殴的罪名判决我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即不让证入到庭,又说‘经查,本案现有证据足以证实我参与蒿坪沟聚众斗殴’,二审判决书p38页)。洛阳市人民法院的门到底是为谁开的?放羊娃的我到底还有没有活路可走?  3·二审开庭前我亲自陪同那么多勇敢的所谓在逃人员到法庭做证,主审法官李俊峰、检察官张国波公然包庇犯罪!竟然不给录口供【解释是录完口供怎么办?】!一方面信誓旦旦、义正词严忽悠我们说:‘保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的认真审理此案’。一方面又冠冕堂皇、全然不顾道德与良知、礼数与廉耻,枉法判决书即便你不认定他们的证言,可是你也能否认这些事实吗?二审当庭当事人及辩护人递交那么多证据资料,二审法庭又为何隐瞒藏匿,判决书只字不提?对应我的申诉理由装聋作哑,你不采纳也要给个理由。我真的弄不明白李俊峰法官你是为谁执法?又执行的那个国家的法律?  止日洛宁县法院一审开庭,我才知道洛宁县公检法为了陷害好支书韦耀武,我莫名其妙成了黑社会成员,洛宁县法院(2012)宁刑初字166号以聚众斗殴罪判我有期徒刑十个月(实报实销),缓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即不让辩护方证入到庭,又说‘经查本案现有证据足以证实我参与蒿坪沟聚众斗殴’)。  三· 长达两年多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我经历了各种非正常违法行为:  1.在起诉书中,我被认定积极参加黑社会、在看守所住了十个月,又以‘聚众斗殴’判了十个月(实报实销)。本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就此在一审上诉期内,我提出上诉,受到洛宁县一审法官、办案民警及洛阳市原二审审法官陶向阳多次恐吓、威胁,这中间经过也有被逼撤诉及再次上诉等过程,案卷里你们也会有看到。在调查取证期间,我亲身经历了刑讯逼供·骗供、诱供、篡改口供等等卑鄙无耻的非法办案手段。经过一审、二审已经也证明在本案的办案过程确实有刑讯逼供·骗供、诱供、篡改口供等等非法办案手段。为什么不排除?  2·让人愤慨的是洛阳市中院害怕罪行败露,为了达到剥夺我申请再审的权利,竟然长达三四个月隐藏判决书,直到我在网上质问洛阳市中院,第二天洛宁县法院法官才急匆匆把判决书送给我。气愤难平的我于接到二审判决书第三天日向洛阳市中院递交再审申请书,请求洛阳市中院再审,直到七月低,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我得到一份洛阳市中院死不要脸·草菅人命的驳回申诉通知书。难道就因为我是一个农民,就欺负我不应该享受法律的权利,这些让我欲哭无泪!就是韦耀武杀人放火又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到底有没有聚众斗殴?凭什么让我白白住”十个月“看守所?  三·长达两年多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我见到各级办案公检法人员,就连当时威胁我,逼迫不让我上诉法官后来也私下和我说:他们也是没办法,法院根本不当家,都是政法委尤清立和公安局张廷璞说了算。在洛阳市中院法官们又给我们解释:这个案子他们也知道问题很多,是洛阳市政法委尤书记和公安局张副局长(张廷璞已经升迁为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要办的,在洛阳他们也没有办法,他们支持我们申诉,你们赶快到河南省高院去,脱离洛阳这个环节,肯定有结果。正是这些法官们的鼓励和支持,是我鼓起勇气,增添信心,郑重向河南省高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请。这些都是我亲身经历的事实真相!  恳请河南省高院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排除干扰,依法支持申请人再审的请求 !   再审申请人:程大军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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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市两级政法委书记是如何狼狈为奸,欺上瞒下,编造假案的
  申诉人:韦四武 男 日出生 汉族  初中文化 家庭住址:洛阳市洛宁县陈吴乡韦寨村十组(现在新乡监狱服刑)  申诉人因不服洛宁县(2012)宁刑字第166号刑事判决,及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洛刑一终字第27号刑事判决。现依法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  撤销洛阳市洛宁县人民法院(2012)宁刑初字第166号刑事判决及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洛刑一终字第27号刑事判决,依法对本案进行再审。  事实与理由  日,洛宁县人民法院(2012)宁刑初字第166号刑事判决书,判决韦四武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非法拘禁罪,犯保险诈骗罪,犯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万元。申诉人上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洛刑一终字第27号刑事判决书判决:韦四武犯保险诈骗罪的认定属适用法律错误,犯寻衅滋罪犯罪事实的证据不足。判决申诉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但二审判决书认定韦四武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非法  拘禁罪的事实只有一起,即参与月份发生所谓的非法拘禁的犯罪事实。  申诉人认为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在审判过程中严重不公,枉法判决,申诉人从来没有参与任何黑社会组织的犯罪,没有实施非法拘禁犯罪,请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再审,改判申诉人无罪,理由如下:  一、一审、二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在二审判决书第三页,一审法院认定申诉人具体参与多起违法犯罪活动,而事实上在全部卷宗材料中,申诉人只有一起因二哥家农用三轮车电瓶被盗,申诉人参加了寻找并抓住小偷,人脏俱获找回电瓶的事实,在公安人员到场不管的情况下放走了小偷。这本是充其量为一起治安案件,却被县公安局主要领导为了其政绩。无限放大,在没有经过侦查核实的情况下,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向全国几十家新闻媒体宣传为“将受害人十个手指指甲活活拔掉”的恶性案件,在一审中法定认定变成程大军将其一个指甲盖拔下,到二审法院没有认定拔指甲盖的事实等等。如此矛盾百出的判决,充分体现本案在高官意志主导下,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事实!  韦耀武是我哥,作为我村的支书兼村委会主任,在自己兄弟财产被盗,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情况下挺身而出,承担责任,带领我和部分群众积极工作,却被诬陷为“非法拘禁”在受害人没有查找到的情况下,构成了如此严重的犯  罪后果,在判决书认定“天亮后在找到电瓶后将其丢弃在路边一石灰坑内”。后又表述直到上午11时许才一瘸一拐的离去(判决书21页),就被认定为长时间拘禁(判决书35页)。在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诉人殴打事实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二、二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针对一群生活在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民兄弟,少数政法系统的害群之马,为个人利益,徇私枉法,编造出如此一个大案,并以此达到了其个人升官发财的目的。针对申诉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认定在法律上根本无从立足,本案根本不具备黑社会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在全部证据中申诉人所谓的犯罪事实只有在二哥家农用三轮车电瓶被盗帮助查找过程中出现,还有其它所谓的犯罪事实证明吗?从何认定韦四武参与了法院认定的多起犯罪事实。  作为一名农村基层共产党员,从小父辈教育我们,遵纪守法,靠双手勤奋劳动,从来没有取得过任何非法利益。认定我参加黑社会的经济特征体现在那里,证据在那里?我也没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任何主观故意。在所谓的犯罪事实中从那里体现固定性和行动配合的默契性,在所谓组织策划、实施犯罪过程中如何分工?如何体现组织严密?在行为特征中认定我们长期盘踞在洛宁县,请问二审法官,我们作为土生土长的洛宁农民不盘踞在洛宁生存,在当今社会里还有其它可以盘踞的地方吗?二审法院认定的危害特征更是毫无事实依据的枉法认定。我们这个所谓的黑社会组织不但在长达20年时间里严重破坏洛宁县城,而且还包括周边七、八个乡镇,矿区的社会稳定和生产生活秩序。如此罪恶累累的犯罪结果,靠这只有几人组成的黑社会组织形成如此巨大的社会危害结果是否判决书把牛皮吹的太大了。即然在长达40页的二审判决认定我没有参与黑社会的具体犯罪事实,就算申诉人有打骂小偷的这一唯一的所谓犯罪行为就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罪吗?  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申诉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非法拘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错误。申诉人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再审法院一定能够严格执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排除各种干扰,依法公正改判!  此致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韦四武  日   举报 | 回复
  官正则道明,法正则民安!
  河南洛阳副市长郭宜品等3人遭警方排查  /4327057.shtml  洛阳市开始了,老虎苍蝇一个也跑不了
  河南洛阳副市长郭宜品等3人遭警方排查  郭宜品在1998年3月离开工作17年的洛宁,当选洛阳市栾川县副县长。2007年12月,升至伊川县委书记。  /4327057.shtml  洛阳市开始了,老虎苍蝇一个也跑不了   摘 要:日,河南省伊川县高山乡胜利二矿发生透水事故,虽经全县人民尽力抢救,最终造成7人死亡,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日,伊川县委、县政府对伊川县地质矿产煤炭局领导班子果断进行整体调整,年仅33岁的白元乡党委书记张廷璞出任伊川县地质矿产煤炭局局长、党组书记. /Main/Detail.aspx?id=
  我看到一个视频,不到两个月减掉40多斤。真JB牛X。不看后悔,真的有视频作证。他把 冫咸 月巴过程拍成了短片,每几天就拍一次。可以 在 tao 宝 惦 金甫 搜:  火焰(这是前2位)中的(这是中二位)宠儿(这是后2位)  (是6个字的汪汪号。因为这里不让写汪汪,所以分开写)可以看看视频。骗人是小狗。
  河南洛阳副市长郭宜品等3人遭警方排查  郭宜品在1998年3月离开工作17年的洛宁,当选洛阳市栾川县副县长。2007年12月,升至伊川县委书记。  /4327057.shtml  洛阳市开始了,老虎苍蝇一个也跑不了   摘 要:日,河南省伊川县高山乡胜利二矿发生透水事故,虽经全县人民尽力抢救,最终造成7人死亡,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日,伊川县委、县政府对伊川县地质矿产煤炭局领导班子果断进行整体调整,年仅33岁的白元乡党委书记张廷璞出任伊川县地质矿产煤炭局局长、党组书记. /Main/Detail.aspx?id=
  河南洛阳副市长郭宜品等3人遭警方排查  郭宜品在1998年3月离开工作17年的洛宁,当选洛阳市栾川县副县长。2007年12月,升至伊川县委书记。  /4327057.shtml  洛阳市开始了,老虎苍蝇一个也跑不了   摘 要:日,河南省伊川县高山乡胜利二矿发生透水事故,虽经全县人民尽力抢救,最终造成7人死亡,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日,伊川县委、县政府对伊川县地质矿产煤炭局领导班子果断进行整体调整,年仅33岁的白元乡党委书记张廷璞出任伊川县地质矿产煤炭局局长、党组书记. /Main/Detail.aspx?id=
  失去联系洛阳市副市长郭宜品【洛宁县人】和洛阳市委副市长谭建忠【栾川县人】【已经被查】还有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伊川县人】,全部是洛阳市相互连接的国家级贫困县人,而又对调,官场有交流。都是问题官员,都加官进爵。背后很有可能牵扯买官卖官!
  昨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多方获悉,河南省洛阳市副市长郭宜品自8月5日起失联,和他一起失联的还有当地房地产商。截至发稿,当地官方未就此发布任何消息,失联原因和进展有待官方的通报。  缘起:网曝“排查提纲”/s/hot/266906.html作为洛阳市副市长,负责洛阳市重要职能部门,失去联系四十多天,洛阳市闭口不谈,洛阳市还有什么不能说的秘密?那就是洛阳市两级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公开散布的网络谎言不能说!  一·   日08:18在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电视节目播放一条惊天动地的消息:河南省洛宁县公安局一举打掉了一个以韦耀武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20名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对其余30多名涉案人抓捕仍在进行中;打响洛阳市打黑除恶第一枪。当时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在电视上义愤填膺,慷慨陈词:“韦耀武横行乡里,祸害当地长达20年,就怀疑别人偷电瓶,把人家十个指甲盖给活活拔掉。”韦耀武黑社会多次强抢矿山,充当矿山保护伞,导致洛宁县以及周边地区民不聊生。做过的事情至今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令人发指。同日,河南省所有的54家媒体纷纷发布该新闻消息,随之国内外几乎所有的媒体【电视、电台、报纸、网络】都有转载【原文地址: //.html】【我已经提前录有光盘】  洛宁县韦耀武案从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的网络谎言开始,到洛宁县公检法一条龙作业,再到洛阳市中院未判先决(日人民法院报),接着二审开庭的形同虚设,最终结果就是权利挑战宪法,政法委书记绑架法律,为徇私枉法的罪人撑起保护伞!这些都不是终结!  二· 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原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因为谎言加官进爵】,在河南省洛宁县任职期间,知法犯法,徇私枉法,草菅人命,弥天大谎打破世界吉尼斯纪录!  党生年,男,汉族,党员,现年70岁,河南省洛宁县赵村乡村陈宋村三组,身份证号:194541,手机号:。  党生年是河南省洛宁县韦耀武黑社会案中2012年洛宁县公安局起诉书意见书、洛宁县检察院起诉书、洛宁县法院一审判决书中,一是所谓的证人、二是31个在逃人员其中之一。日党生年竟然开始在网上发帖告状,在他的帖子里http://www.pzzc.net/read-htm-tid-7073823.html     揭露了原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张廷璞的编造冤假错案的犯罪事实,直接导致洛宁县人民法院(2012)宁刑初字166号刑事判决书的枉法判决!在同一时间段里,党生年一边是劳动教养,一边是在逃人员。洛宁县原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张廷璞如何解释??难道说洛宁县公安局签署劳动教养和起诉意见书的是临时工????还是洛宁县公安局出现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张高平、张辉叔侄案件中袁连芳的又一次出现???  三·洛宁县韦耀武案二审开庭形同虚设,把善良百姓当猴戏弄。洛阳市中级法院公然强奸共和国法律   为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够得到公平正义审判,《刑诉法》明确规定两审终审制。   洛宁县韦耀武案日洛宁县法院一审开庭,12月19日做出违法判决书。日二审开庭,11月8日终审判决。11月29日我才见到判决书。   我们怀着对法律信赖的心情,在一审违法判决后依法上诉,在广大农民刚刚提出上诉,洛阳市中院就把本案未审先定,他们全然不顾无辜百姓的死活,居然胆大妄为编造假案到最高司法媒体“人民法院报”上,为了邀功求赏,死不要脸到“上骗党中央、下欺压老百姓”疯狂地步。【日人民法院报第8版刊登:“洛阳:服务大局谱新篇”,2012年以来,洛阳中级法院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严惩韦耀武、刘惊蛰等黑恶势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如此卑劣的行径简直是:洛阳市中级法院在没有审理,判决书没有生效的情况下,洛宁县39个农民就被这些“法霸”当成加官进爵的贡品!。   四·为什么洛宁县韦耀武案二审在日开庭,张廷璞在日洛阳电视台法制频道;【拼命三郎尤清立】节目中针对洛宁县韦耀武黑社会案说的话,时间在15分50秒左右.cn/Program_MoreList_ll.asp?Program_id=29&Date=  :尤书记对每个案件的细节都是亲自听取汇报,亲自安排,有尤书记在,给了我们力量。我想问一问尤书记:这些是真的吗?事实真相你真的清楚吗?你为什么不敢接待洛宁县群众?  五·更加卑鄙龌龊的是;洛宁县法院一审判决书认定:洛宁县韦耀武案违法判决39人,31人为在逃人员。二审时所谓的在逃人员亲自到法庭,法官李俊峰、检察官张国波好像看到了洪水猛兽、吓得胆战心惊,欺骗老百姓;伙计们你们先回去!不用录口供!这次肯定让你们满意!已经很清楚了!结果是判决书一字未提!他们是真在逃?还是假在逃?你们这些执法者敢不敢说,没有见过他们,不知道他们是在逃?奉劝洛阳市公检法人员,假如还有人胆大妄为,甘愿充当贪赃枉法的狗奴才,那么签字为证,老虎苍蝇还是蚊子一块控告到底!  .cn/s/blog_cv1f2.html  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网络谎言导致的冤假错案已经生成!洛宁县韦耀武所谓的涉黑案枉法判决书已经生效!洛宁县39个老实巴交的无辜农民,被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这样高级官员当成猎物!为了政绩,尤清立、张廷璞可以将权力滥用到极致:当司法机器被开启,竟有众多司法官员沦为打手,他们全然不顾道德与良知、礼数与廉耻,忘记了人与动物是不同的,穿衣服不仅是为了御寒也是为了遮羞,为迎合与讨好滥权而启动并试图完成一场赶尽杀绝的刑事追诉。   洛宁县农民无权无势 ,但是冤假错案挑战的是人类的尊严,挑战的是宪法的权威,挑战的是人格的底线。洛宁县韦耀武案是一场假法律名义践踏法律的司法浩劫,是一场假打黑名义进行真黑打打击报复的权力迫害,是一场假公义之名颠覆公义的人间惨剧!  这才是洛阳市众所周知,但是不敢说,不可说,不能说的秘密!
  昨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多方获悉,河南省洛阳市副市长郭宜品自8月5日起失联,和他一起失联的还有当地房地产商。截至发稿,当地官方未就此发布任何消息,失联原因和进展有待官方的通报。  缘起:网曝“排查提纲”/s/hot/266906.html作为洛阳市副市长,负责洛阳市重要职能部门,失去联系四十多天,洛阳市闭口不谈,洛阳市还有什么不能说的秘密?那就是洛阳市两级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公开散布的网络谎言不能说!  一·   日08:18在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电视节目播放一条惊天动地的消息:河南省洛宁县公安局一举打掉了一个以韦耀武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20名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对其余30多名涉案人抓捕仍在进行中;打响洛阳市打黑除恶第一枪。当时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在电视上义愤填膺,慷慨陈词:“韦耀武横行乡里,祸害当地长达20年,就怀疑别人偷电瓶,把人家十个指甲盖给活活拔掉。”韦耀武黑社会多次强抢矿山,充当矿山保护伞,导致洛宁县以及周边地区民不聊生。做过的事情至今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令人发指。同日,河南省所有的54家媒体纷纷发布该新闻消息,随之国内外几乎所有的媒体【电视、电台、报纸、网络】都有转载【原文地址: //.html】【我已经提前录有光盘】  洛宁县韦耀武案从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的网络谎言开始,到洛宁县公检法一条龙作业,再到洛阳市中院未判先决(日人民法院报),接着二审开庭的形同虚设,最终结果就是权利挑战宪法,政法委书记绑架法律,为徇私枉法的罪人撑起保护伞!这些都不是终结!  二· 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原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因为谎言加官进爵】,在河南省洛宁县任职期间,知法犯法,徇私枉法,草菅人命,弥天大谎打破世界吉尼斯纪录!  党生年,男,汉族,党员,现年70岁,河南省洛宁县赵村乡村陈宋村三组,身份证号:194541,手机号:。  党生年是河南省洛宁县韦耀武黑社会案中2012年洛宁县公安局起诉书意见书、洛宁县检察院起诉书、洛宁县法院一审判决书中,一是所谓的证人、二是31个在逃人员其中之一。日党生年竟然开始在网上发帖告状,在他的帖子里http://www.pzzc.net/read-htm-tid-7073823.html     揭露了原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张廷璞的编造冤假错案的犯罪事实,直接导致洛宁县人民法院(2012)宁刑初字166号刑事判决书的枉法判决!在同一时间段里,党生年一边是劳动教养,一边是在逃人员。洛宁县原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张廷璞如何解释??难道说洛宁县公安局签署劳动教养和起诉意见书的是临时工????还是洛宁县公安局出现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张高平、张辉叔侄案件中袁连芳的又一次出现???  三·洛宁县韦耀武案二审开庭形同虚设,把善良百姓当猴戏弄。洛阳市中级法院公然强奸共和国法律   为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够得到公平正义审判,《刑诉法》明确规定两审终审制。   洛宁县韦耀武案日洛宁县法院一审开庭,12月19日做出违法判决书。日二审开庭,11月8日终审判决。11月29日我才见到判决书。   我们怀着对法律信赖的心情,在一审违法判决后依法上诉,在广大农民刚刚提出上诉,洛阳市中院就把本案未审先定,他们全然不顾无辜百姓的死活,居然胆大妄为编造假案到最高司法媒体“人民法院报”上,为了邀功求赏,死不要脸到“上骗党中央、下欺压老百姓”疯狂地步。【日人民法院报第8版刊登:“洛阳:服务大局谱新篇”,2012年以来,洛阳中级法院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严惩韦耀武、刘惊蛰等黑恶势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如此卑劣的行径简直是:洛阳市中级法院在没有审理,判决书没有生效的情况下,洛宁县39个农民就被这些“法霸”当成加官进爵的贡品!。   四·为什么洛宁县韦耀武案二审在日开庭,张廷璞在日洛阳电视台法制频道;【拼命三郎尤清立】节目中针对洛宁县韦耀武黑社会案说的话,时间在15分50秒左右.cn/Program_MoreList_ll.asp?Program_id=29&Date=  :尤书记对每个案件的细节都是亲自听取汇报,亲自安排,有尤书记在,给了我们力量。我想问一问尤书记:这些是真的吗?事实真相你真的清楚吗?你为什么不敢接待洛宁县群众?  五·更加卑鄙龌龊的是;洛宁县法院一审判决书认定:洛宁县韦耀武案违法判决39人,31人为在逃人员。二审时所谓的在逃人员亲自到法庭,法官李俊峰、检察官张国波好像看到了洪水猛兽、吓得胆战心惊,欺骗老百姓;伙计们你们先回去!不用录口供!这次肯定让你们满意!已经很清楚了!结果是判决书一字未提!他们是真在逃?还是假在逃?你们这些执法者敢不敢说,没有见过他们,不知道他们是在逃?奉劝洛阳市公检法人员,假如还有人胆大妄为,甘愿充当贪赃枉法的狗奴才,那么签字为证,老虎苍蝇还是蚊子一块控告到底!  .cn/s/blog_cv1f2.html  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网络谎言导致的冤假错案已经生成!洛宁县韦耀武所谓的涉黑案枉法判决书已经生效!洛宁县39个老实巴交的无辜农民,被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这样高级官员当成猎物!为了政绩,尤清立、张廷璞可以将权力滥用到极致:当司法机器被开启,竟有众多司法官员沦为打手,他们全然不顾道德与良知、礼数与廉耻,忘记了人与动物是不同的,穿衣服不仅是为了御寒也是为了遮羞,为迎合与讨好滥权而启动并试图完成一场赶尽杀绝的刑事追诉。   洛宁县农民无权无势 ,但是冤假错案挑战的是人类的尊严,挑战的是宪法的权威,挑战的是人格的底线。洛宁县韦耀武案是一场假法律名义践踏法律的司法浩劫,是一场假打黑名义进行真黑打打击报复的权力迫害,是一场假公义之名颠覆公义的人间惨剧!  这才是洛阳市众所周知,但是不敢说,不可说,不能说的秘密!
  洛阳市官员谎话连篇,欺诈成性,还有多少黑幕不敢揭开?洛阳市政法委不能这样装聋作哑,置若罔闻
  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还有什么卑鄙龌龊的手段,拿出来?有本事,你们来吧,杀人灭口是最有效的办法!妄想掩盖罪恶,逃脱法律的制裁!法网恢恢,莫伸手,伸手必被抓!滔天罪行,总有揭开的时候!/read-htm-tid--fpage-2.htm  警告大河论坛:狗奴才没有好结果!有什么不可见人的勾当,拼命删除、禁言、屏蔽。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背后黑幕,你们是最大嫌疑犯!不要没脸没皮,假如诬陷你了,请来抓我,我甘愿承受法律责任!我老汉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是洛宁县韦汉卿,不管你们权利再大,我七十多老农民甘愿和你们决斗!电话
  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国家的一切法律都是你的玩物,你手中的公权力不是用来维护国家利益的,不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而是随意用来栽赃陷害,欺压、欺骗老百姓的!
  省委第八巡视组进驻洛阳市 专门值班电话6;接收举报短信手机:;邮政信箱:洛阳市8号信箱;电子邮箱:。
  听民情,顺民意
    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国家的一切法律都是你的玩物,你手中的公权力不是用来维护国家利益的,不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而是随意用来栽赃陷害,欺压、欺骗老百姓的!
  洛阳市两级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t璞如何解释??谎话连爿,欺上瞒下,神圣庄严的l洛宁县韦耀武案判决书上洛宁县党生年一是在跳人员,二是所谓的证人,卑鄙无耻的是洛宁县党生年在2012年4月被洛宁县公安局劳动教养1年多,铁证如山。两级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张廷璞:党生年的劳动教养是谁签字的?   到底谁在造假?谁在欺上瞒下?法律已经是洛阳市两级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t璞的玩物!
就是这样的假话洛阳市中院竟然厚颜无耻的在驳回再审申请中说事实清楚?不要脸也到了极致!造假有功,加官进爵。张廷璞张大局长你有什么脸面坐在洛阳市公安局信访大厅接待群众上访?
  真正干扰司法,编造假案的是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洛阳市两级法院审委会个别成员成了看门狗,奴才!法官,检察官迫于淫威,敢怒不敢言!不相信可以查查河南省惊天第一假案洛宁县韦耀武案的全部审委会笔录!  实名举报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触动了谁的利益,一方面千方百计屏蔽、禁言、删除帖子,一方面装聋作哑,拒绝和老百姓面对面,这是做贼心虚,还是顶风做案?中央政法委发文畅通信访渠道 防止民众被踢皮球。难道农民就可以堵死在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这些权利的黑社会手中?  2014年5月中纪委巡视组到河南省,马上实名举报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的帖子一夜之间不翼而飞。  2014年10月河南省巡视组到洛阳,所有牵扯尤清立、张廷璞的帖子再次屏蔽,删除,禁言!这就是中国的法治社会,这难道不是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的功劳?
  老百姓要的是实实在在的解决问题,不是晃悠,愚弄!  依法治国,正义岂能淹死?
  :“自作孽,不可活。”任何人甘心情愿顶风做案,充当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马前卒,必将承受法律的严惩!
  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没了人形 根在缺德了
  有的党员披着共产党员的外衣,干着反对共产党的勾当,吃着共产党的饭,砸共产党的锅。
  洛阳市大检察官张国波、大法官李俊峰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检察院已经决定在12月11日召开“听证会”  广大网络读者:  曾经震惊河南省的“洛阳市打黑第一案——洛宁县韦耀武组织领导黑社会案”,是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淸立和张庭璞公然践踏法律,肆意滥用职权,编造假案,是对洛宁县70多名农民栽赃陷害的“惊天冤案”!  为此,涉案家属们四处上访,多次进北京喊冤!在网络上将张国波、李俊峰违法行为彻底的揭露。经过不懈努力,洛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接待了上访群众,决定于日在检察院举行“洛阳市大检察官张国波、大法官李俊峰涉嫌徇私枉法犯罪”立案听证会。  本案广大上访群众在此恳请广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系统干部、以及关心洛阳市民主法治建设的市民们”,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我们的控告!  洛阳市检察院依法治国,司法进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能否在寒冬里迎来了一个真正的法治的春天? 我们拭目以待!  为了方便广大网友的监督,相关进度请关注后续消息!
  2012年打黑 洛阳全省第一(看洛阳市两级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编假造假,欺上瞒下,加官进爵)  “他曾经把一个人十个指甲盖给活活拔掉。”昨日的通气会现场,提起韦耀武的行径,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张廷璞依然难掩愤怒。http://bbs./read-htm-tid-3560888-displayMode-1-page-1.html  洛宁县韦耀武案,原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因七旬老汉韦汉卿二儿子被打成重伤,到公安局立案4个多月,无人问津,迫于无奈向上级反映洛宁公安局长不作为,而遭到张廷璞的报复,利用打黑风潮通过媒体、论坛污蔑当事人进行黑打。  谎言一:日通过省内外50多家媒体,向社会公布破获以韦耀武为首的黑社会团伙,公然违背《刑法》规定,在没有“立案、未经法院审判”就给广大农民扣上黑社会帽子。为了绑架上级司法机关,其居然将违法行为推给洛阳市公安局。按照通报:2月22日凌晨,在洛阳市公安局的指导下,洛宁县公安局400余名民警兵分多路,雷霆出击,展开了声势浩大代号为“拂晓行动”的集中抓捕行动。根据起诉书,广大无辜群众在日就身陷囹圄,但是,此案在5月才以“涉黑”立案,可见其疯狂到何等地步!。就这样在没有正式“立案手续”的情况下,就对无辜当事人实施抓捕扣上黑社会的帽子。  利用媒体舆论,政府公信力,欺上瞒下,蛊惑不知情的群众,制造社会恐慌,借此来达到对韦耀武的栽赃陷害。  谎言二:张廷璞在电视上发表:“韦耀武横行乡里,祸害了当地长达20年,怀疑别人偷电瓶,就把人家十个指甲盖给活活拔掉。”韦耀武黑社会多次强抢矿山,充当矿山保护伞,导致洛宁县以及周边地区民不聊生。做过的事情至今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令人发指。同日,河南省所有的54家媒体纷纷发布该新闻消息,随之国内外几乎所有的媒体【电视、电台、报纸、网络】都有转载,经日一审判决书(2012)宁刑初字166号下发,查明没有拔掉指甲盖之犯罪事实;没有强抢矿山之事实【经一审判决书认定2人组织领导黑社会,4人积极参加黑社会,4人5年到1年实刑,其余29人全部不是实刑(其中21缓刑,多人已经实报实销,5人管制,3人免予刑事处罚);还有31人在逃人员至今逍遥法外】在洛宁县引起强烈社会反响,此视频目前网上已经被删除,可见张廷璞做贼心虚。  谎言三:日洛宁县韦耀武案二审开庭,日,尤张二老虎再次粉墨登场。洛阳市电视台三套法制时空栏目“拼命三郎尢清立”节目中,为了突出尤清立的功绩,专门以“洛宁韦耀武涉黑案件”为背景,张廷璞在节目中说道“开完庭,我坐在办公室泪流满面,面对的各方太大的压力;但是尤书记对案件的每个细节,亲自听取汇报、亲自安排,有尤书记在给了我巨大的力量,我什么也不怕。我得到了尤书记的大力支持【 ,详细时间大概在节目的15分45左右】案件得到如此不公正的判决,作为案件的当事人,我们曾多次到洛阳市政法委找尤清立书记反映情况希望得到一个明确合理的答复,但政法委办公室接待人员不肯接待我们,让我们自己找尤书记,我们也通过邮件的形式向尤书记多次递交反映材料,至今始终没有任何回复!无奈之下我们曾经在政法委门口蹲守二十多天,由于尤书记位高权重,至今我们也没有见到尤书记。  洛宁县韦耀武案二审日在洛宁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过一审、二审、到洛阳市中院的再审,案件的真实情况更加清楚。如此肆无忌惮的弥天大谎,正因为张廷璞背后有“大老虎”——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   为了掩盖罪恶行为的败露,尤清立、张廷璞上欺骗党中央,下欺骗老百姓,从洛宁县公安局起诉意见书、洛宁县检察院起诉书、一审、二审、到洛阳市中院的再审,处处离不开尤清立、张廷璞狼狈为奸,滥用职权的魔爪!尤清立、张廷璞滥用职权,公然干扰司法的公平审判!宪法被超越!法律被凌驾!怨声载道的洛阳市公检法屈服于政法委的滥权,开始集体造假。篡改口供、编造口供、假鉴定、假证人,“吊全羊”、“老虎凳”、“带大拷”刑讯逼供、骗供、诱供,罪恶累累,构成血淋淋的枉法判决书!(铁证如山,如果有假,请公开审委会笔录,全部庭审录像)就这样的问题官员,张廷璞如愿升迁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恬不知耻坐在洛阳市公安局信访大厅接待群众;尤清立冠冕堂皇,打黑除恶,河南第一。曾经震惊河南省的“洛阳市打黑第一案——韦耀武组织领导黑社会案”,是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淸立和张庭璞公然践踏法律,对洛宁县70多名农民栽赃陷害的“冤案”!  为此,涉案家属们依法上访,多次进北京喊冤!在网络上将尤清立、张廷璞犯罪行为彻底的揭露。经过不懈努力,洛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接待了上访群众,决定于日在检察院举行“洛阳市大检察官张国波、大法官李俊峰甘愿充当高官滥用职权马前卒涉嫌徇私枉法犯罪”立案听证会。本案广大上访群众在此恳请广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系统干部、以及关心洛阳市民主法治建设的市民们”,一如既往的关注支持我们的控告!有关该案的相关信息请注意后续!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检察院在日公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尤清立、张廷璞明知罪责难逃,为了掩盖犯罪事实,已经开始销毁证据,把网上有关“洛宁县村支书拨指甲盖”的所关视频网页进行了违法操作【单独就大河网点击率已经有三万四千多】导致视频打不开【我已经提前录有光盘】。还有很多的违法犯罪事实,网络上搜索网络谎言张廷璞都有相关的帖子,在此,我不一一阐述。  纵观以上,洛阳市两级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利用手中职权,胡作非为,通过媒体在没有事实的情况下,大肆渲染,对韦耀武进行包装,编造各种网络谎言,以达到自己报复,同时捞取政绩的目的。就是这样的弥天大谎竟然无人追究,反而‘带病’加官进爵,难道古往今来,王子犯法庶民同罪的道理仅仅是一纸空谈?法律仅仅是给老百姓制定的吗?而作为高官尤清立、张廷璞知法犯法,故意编造网络谎言,制造社会恐慌,却步步高升,这岂能服众?  面对目前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跟随习主席‘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指示,我相信这些拥有特权的老虎,也必然会得到法律相应的制裁, 我愿意为我所说的话负责,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请求中纪委,公安厅,最高检察院立案调查,同时恳请全国有正义有责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人士、媒体记者、广大网民参与进行辩论、质正并监督该案的进程!关注此案...
  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的十宗滔天罪行  一·尤清立、张廷璞编造假案,破坏宪法和法律。  二·尤清立、张廷璞故意制造群众矛盾,造成群众斗群众,破坏社会的安定团结。  三·尤清立、张廷璞滥用职权,破坏群众对国家公检法的信任。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四·尤清立、张廷璞捏造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五·尤清立、张廷璞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陷害他人的,恶意攻击报复。  六·党好、国好!尤清立、张廷璞是混在党内的犯罪团伙,目无党纪国法,人间败类,中国共产党的蛀 虫,一个耗子坏了一锅汤,必须清除!  七·尤清立、张廷璞知法犯法,徇私枉法,为了政绩,刑讯逼供、骗供、诱供,不惜洛宁县七十多个群众的血肉之躯,铁证如山,罪责难逃!  八·没有证据,不敢说三道四。假如触犯法律,甘愿承担法律责任!  九·任何不坚守法律底限,包庇犯罪,掩盖实事,纵容犯罪,甘愿充当犯罪份子马前卒都是助纣为虐,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良心的谴责!  十·法网恢恢!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实名举报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触动了谁的利益,一方面千方百计屏蔽、禁言、删除帖子,一方面装聋作哑,拒绝和老百姓面对面,这是做贼心虚,还是顶风做案?中央政法委发文畅通信访渠道 防止民众被踢皮球。难道农民就可以堵死在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这些权利的黑社会手中?  2014年5月中纪委巡视组到河南省,马上实名举报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的帖子一夜之间不翼而飞。  2014年10月河南省巡视组到洛阳,所有牵扯尤清立、张廷璞的帖子再次屏蔽,删除,禁言!实名控告到河南省巡视组,明明说两个月之内有人联系,成立一句谎言。到底是河南省巡视组欺骗人民??????还是有人幕后操纵???、这就是中国的法治社会,这难道不是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的功劳? 一次次变本加厉,不收手,不收敛,法律已经是欺骗老百姓的一张纸,权利失去约束???制度谁来监督????  日所有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的帖子又一次失踪了  2015年新年新气象,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 的一手操纵下,有关
尤清立 张廷璞
的帖子就像失去联系的马航飞机一样没有了,为什么??????????谁有这个权利????谁有这个能力????背后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刑 事 再 审 申 请 书   申请人: 程大军,又名程世军。男,日出生.  身份证号054019,汉族,是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住洛宁县陈吴乡上沟村二组。洛宁县法院(2012)宁刑初字166号及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洛刑一终字第27号判决,被认定为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现在洛宁县家中放羊。  因洛阳市两级政法委公开干扰法律,操纵洛阳市司法黑幕,导致洛宁县(2012)宁刑初字第166号刑事判决书和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洛刑一终字第27号判决书,公然置事实与法律不顾,故意颠倒黑白。为了掩盖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廷璞的滔天罪行,胆大包天的张廷璞和洛阳市政法委政法委副书记尤清立继续犯罪行为,公然依职权干预法院正常审理,顶风做案,洛阳市中级法院不得不卑躬屈膝的出具草菅人命的(2014)洛刑监字第29号驳回申诉通知书。为了捍卫我的合法权益,为了揭露洛阳市司法的黑暗,走投无路,我只有鼓足勇气向河南省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申诉请求:  1、依法撤销徇私枉法的洛宁县(2012)宁刑初字第166号枉法的刑事判决书,和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洛刑一终字第27号判决书!  2、依法彻底的宣告申诉人无罪!  申请河南省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的事实和理由:  一· 一、本案件在程序上存在严重的违法情节,系典型的“违法乱纪行为”  本案件由洛宁县公安局原公安局局长兼政法委书记张廷璞恶意向社会发布虚假谎言开始,“拂晓行动”亮剑洛宁 拉开龙年除恶战幕”、 “洛宁县韦耀武涉黑团伙案件侦办情况通报”(洛宁县公安局发布时间为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洛宁县公安局局长张廷璞为了给韦寨村好支书韦耀武扣上黑社会老大的罪名,于号下午13时许、公安机关在没有逮捕证的情况下,莫名其妙的闯入我家将我带走。。[请注意抓捕到发布只有短短的五天时间]日08:18在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电视节目播放一条惊天动地的消息:河南省洛宁县公安局一举打掉了一个以韦耀武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20名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对其余30多名涉案人抓捕仍在进行中;打响洛阳市打黑除恶第一枪。张廷璞在电视上发表:“韦耀武横行乡里,祸害了当地长达20年,怀疑别人偷电瓶,就把人家十个指甲盖给活活拔掉。”韦耀武黑社会多次强抢矿山,充当矿山保护伞。导致洛宁县以及周边地区民不聊生。做过的事情至今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令人发指。同日,河南省所有的54家媒体纷纷发布该新闻消息,随之国内外几乎所有的媒体【电视、电台、报纸、网络】都有转载。【一审、二审已经认定‘十个指甲盖被活活拔掉’彻头彻尾是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张廷璞编造的谎言】。  二。洛阳市两级法院隐藏无罪证据,二审开庭形同虚设:  为了维护洛阳市两级政法委的脸面,洛宁县公检法三家联合公开造假,日,洛宁县公安局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莫名其妙的将我抓走。在洛宁县公安局对我非法审讯中办案人员说我两场所谓的违法事实  1. 询问2006秋天在韦寨村发生的电瓶盗窃事件中抓到外地偷电瓶嫌疑人后、韦耀武有无指示我拔小偷指甲盖。我当时回答说没有人拔掉其指甲盖,只是吓唬他如果不说电瓶藏在那里,说过这句话。当日一天一夜不让我睡觉,为了逼迫我承认参加黑社会等并不存在的所谓犯罪情况,将我网罗于韦耀武麾下,让我承认将小偷十个指甲盖拔了,惨无人道的是洛宁县两个办案民警竟然采取法西斯手段多次对我实行“老虎凳”“烤全羊"的酷刑,至今我心惊胆战。因我并无犯罪事实,更没有参加所谓的黑社会事实,万般无奈洛宁县公安局将我送进看守所,再也没有公检法人员过问。开庭前,洛宁县公安局竟然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的威胁我们‘放老实点,不要乱说话,老老实实认罪,马上放我们出去。不听话,小心判你们重刑。’在开庭当日、法庭上我为自己辩护时,我坚决声明没有拔指甲盖事实,旁听群众和执法人员哄堂大笑。所谓的拔指甲盖只不过是当时洛宁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张廷璞栽赃陷害的谎言!自始至终我没有看到这件事的受害人到场!后来罪名不知道怎么回事又成了‘非法拘禁’。  2· 蒿坪沟案件中一审公诉人在开庭过程中,根本不给被告人辩护的机会、只提出指控有罪的证据、39名黑社会案件中每人只有几分钟的时间、甚至连夜“加班审理、情况。二审只不过是走过程!作为一个农民上山干活,补贴家用有何过错,我只不过背着铁锹上了一次山,吃了一碗挂面,就说我非法护矿,双方矿主是谁?他们是什么罪名?我连对方的人都没有见到,何来的聚众斗殴?既然是聚众斗殴为何对方又不到庭?难道就因为我是一个农民,无权无势的一个放羊娃,公检法就可以为所欲为?随便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吗?以聚众斗殴的罪名判决我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即不让证入到庭,又说‘经查,本案现有证据足以证实我参与蒿坪沟聚众斗殴’,二审判决书)。洛阳市人民法院的门到底是为谁开的?放羊娃的我到底还有没有活路可走?  3·二审开庭前我亲自陪同那么多勇敢的所谓在逃人员到法庭做证,主审法官李俊峰、检察官张国波公然包庇犯罪!竟然不给录口供【解释是录完口供怎么办?】!一方面信誓旦旦、义正词严忽悠我们说:‘保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的认真审理此案’。一方面又冠冕堂皇、全然不顾道德与良知、礼数与廉耻,枉法判决书即便你不认定他们的证言,可是你也能否认这些事实吗?二审当庭当事人及辩护人递交那么多证据资料,二审法庭又为何隐瞒藏匿,判决书只字不提?对应我的申诉理由装聋作哑,你不采纳也要给个理由。我真的弄不明白李俊峰法官你是为谁执法?又执行的那个国家的法律?  止日洛宁县法院一审开庭,我才知道洛宁县公检法为了陷害好支书韦耀武,我莫名其妙成了黑社会成员,洛宁县法院(2012)宁刑初字166号以聚众斗殴罪判我有期徒刑十个月(实报实销),缓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即不让辩护方证入到庭,又说‘经查本案现有证据足以证实我参与蒿坪沟聚众斗殴’)。  三· 长达两年多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我经历了各种非正常违法行为:  1.在起诉书中,我被认定积极参加黑社会、在看守所住了十个月,又以‘聚众斗殴’判了十个月(实报实销)。本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就此在一审上诉期内,我提出上诉,受到洛宁县一审法官、办案民警及洛阳市原二审审法官陶向阳多次恐吓、威胁,这中间经过也有被逼撤诉及再次上诉等过程,案卷里你们也会有看到。在调查取证期间,我亲身经历了刑讯逼供·骗供、诱供、篡改口供等等卑鄙无耻的非法办案手段。经过一审、二审已经也证明在本案的办案过程确实有刑讯逼供·骗供、诱供、篡改口供等等非法办案手段。为什么不排除?  2·让人愤慨的是洛阳市中院害怕罪行败露,为了达到剥夺我申请再审的权利,竟然长达三四个月隐藏判决书,直到我在网上质问洛阳市中院,第二天洛宁县法院法官才急匆匆把判决书送给我。气愤难平的我于接到二审判决书第三天日向洛阳市中院递交再审申请书,请求洛阳市中院再审,直到七月低,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我得到一份洛阳市中院死不要脸·草菅人命的驳回申诉通知书。难道就因为我是一个农民,就欺负我不应该享受法律的权利,这些让我欲哭无泪!就是韦耀武杀人放火又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到底有没有聚众斗殴?凭什么让我白白住”十个月“看守所?  三·长达两年多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我见到各级办案公检法人员,就连当时威胁我,逼迫不让我上诉法官后来也私下和我说:他们也是没办法,法院根本不当家,都是政法委尤清
  顶顶顶!  
  中纪委巡视组,河南省巡视组;  是你们权利太小还是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权利太大????是党领导公检法还是尤清立、张廷璞领导洛阳市公检法???  实名控告洛阳市两级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的材料,牵扯了谁的利益,为什么一次又一次莫名其妙的失联!实名控告的材料到底被谁拦截了?背后的见不得人的勾当能说吗?  在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今天,奉劝洛阳市两级政法委书记尤清立、张廷璞:  一·假如洛宁县农民陷害你们,诽谤你们了,请你们立案侦察!作为洛阳市法制领导,你们更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知法懂法,依法维权。滥用职权,卑鄙龌龊的手段不应该是你们的所作所为!  二·假如洛宁县农民说的是事实真相,就应该面对事实,好好想想,当初你们是如何滥用职权,超越法律,草菅人命的,现在应该如何减少伤害,减少破坏。如果还是一味的掩盖犯罪,威胁、恐吓,不择手段,只能天怒人怨,祸国殃民!  三·反腐败零容忍。洛宁县上百人因为你们编造假案而受到陷害,至今还有31个所谓的在逃人员逍遥法外,法制环境因为你们而受到严重破坏,法律的尊严,国家的公信力已经荡然无存,在今天全国保持高压态式下,某些人不收敛不收手,忘记了自己是党的干部,不知不学党规党纪,无视规制、不讲廉耻,根本不把国法党规当回事,没有戒惧之心。  反腐败零容忍,党中央坚决打赢反腐这场仗的决心和信心!党已经决心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就一查到底、决不手软。  古人云:“自作孽,不可活。”任何人甘心情愿顶风做案,充当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马前卒,必将承受法律的严惩!
  实名举报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尤清立伙同张继英的所作所为!/3/3/65192.html  冤案的形成:2013年6月王永兴伙同内弟张继英将李伟宾及崔园园等人歪曲事实汇报给洛阳市政法委副书记尤青力,曾经作为“河南省打黑先进“的洛阳市政法委副书记尤青力,在没有深入群众调查事实真相情况下,为了给自己打黑工作增功添彩,擅自主张就给李伟宾及崔园园等人定为”黑社会“。随后尤青力越级批示洛阳市公安局打黑队队长邢延涛,指示其与张继英成立专案组对李伟宾等人进行打击。  冤案的过程:2013年8月李伟宾被龙门分局以敲砸勒索罪刑事拘留, 同年9月5日洛龙检察院批捕科对李伟宾涉嫌敲砸勒索罪集体研究后以“拿不准”为由报市检研究,第二天(9月6日)洛龙检察院批捕科与洛阳市检察院对李伟宾再次开会研究,结果仍是“拿不准”报市政法委研究,原定于9月8日(星期日)市政法委研究会没有开,尤青力指示洛龙检察院对李伟宾批准逮捕。此案件尤青力定期听汇报,并分别三次给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李红江批示,让对此案重视并加大力度。尤青力多次召开协调会并安排洛龙检察院起诉科丁科长提前介入。尤青力超越了中央政法委对基层政法委的相关规定,他及是办案又是指挥还兼顾协调,在名利面前忘了自己的身份,忘了中央对政法委的职能规定。他成了贪官王永兴的帮凶,为王永兴贪腐扫平障碍,他们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在人们群众心目中的声誉。
  编造惊天假案的这些王八蛋,操纵媒体,刑讯逼供的时候有你们,现在就是他妈的缩头乌龟,怎么不见了 ?屏蔽,删帖能掩盖你们的滔天罪行吗?  这个帖子也是尤清立、张廷璞滔天罪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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