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力资源社保局社保局审批确立人事关系的招聘人员是不是在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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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简章(9月)
发布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发布时间: 10:29 点击量:
习水县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简章(9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习水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和编制属性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1名,除县疾控中心和县计划生育与妇保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余招聘单位均属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职位设置情况见附件职位表。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服务于习水县卫生计生事业。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
4、具备胜任职位工作要求身体的条件。
5、年龄在18至35周岁 (日至1997 年 9月16日出生) 。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招聘: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近三年来通过本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被聘用后自动放弃和辞职的;
(10)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可凭文件)等原件的;
(11)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还在试用期以内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一)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6日—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习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教育宣传股(联系电话:)。
(三)报名所需材料
1、电子版报名表(请按报名表填表说明填写)。
2、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相片(JPG格式)。
3、报名费100元。
电子报名表及电子相片通过U盘拷贝,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可凭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现场审核、打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本次公开招聘除职位代码为08、09、13、16、17的5个职位需要达到3:1的开考比例以外,其余职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设置开考比例的职位如报考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情况及时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没有其它可报职位或本人不同意改报的退还其报名费;职位调减的本人不得改报其它职位。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方式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
由县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在报名时当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缴费后准予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招考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发放《笔试准考证》的时间为:日至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在习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教育宣传股领取。
&&& 护理职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余职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 采用百分制计算,内容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80%。综合知识考试范围:时事政治、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的范围:医学所需掌握的基础知识、医护人员职业规范、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法律法规(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时间: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具体时间及地点《笔试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的人员,并将笔试成绩及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人员名单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公布。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六、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按百分制进行计算,护理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余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侧重于考察报考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位技能。
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考试总成绩(护理职位笔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的50%,其余职位笔试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的40%)以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根据招聘职位(同一职位代码)职位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取并列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对其再次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环节的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政审)
考核由习水县卫生计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按管理权限,经县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报考人员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考核结束,由县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合格的考生,分职位(同一职位代码),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拟聘用人员选定拟聘职位后,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合格者,报市人社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在招考过程中所有招考信息、通知均通过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和通知。
本简章由习水县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县第五纪工委)
&&&&&&&&&&&&&&&&&&&&&&&&&&&&&&&&&&&&&&&&& 习水县公开招考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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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遵义市广州路 电话: 黔ICP备号★2013年重庆市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事业单位招聘简章-无忧考网
2013年重庆市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网络综合-2013年重庆市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这篇《2013年重庆市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是无忧考网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为选拔和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人才,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4名专业技术人才。一、考核招聘原则及方式本次考核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考核招聘对象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体要求见《岗位一览表》),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的:(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二)具有较好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较高知识水平。(三)应届毕业生须于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日),且身体健康。(五)聘用后在奉节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三、考核招聘程序(一)报名。报名者请于日前填写《奉节县2013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并附2寸电子版登记照1张。(二)资格初审。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日在奉节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三)资格复审。日工作时间内在奉节县人力社保局(607室)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面试考核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有关职务任职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四)面试考核。日上午8:30―17:30在奉节县人力社保局进行。(五)体检及考察。按照拟考核招聘岗位人数,根据面试考核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考核招聘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六)公示考核成绩等相关事业可登陆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四、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按相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奉节县人才引进若干优惠政策规定》和《奉节县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2013年毕业生在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五、纪律要求考核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六、其他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人:王开航黄宇联系电话:023-附件:
【编辑寄语】以下是无忧考网为大家整理的《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库》,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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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改善全区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采用考核方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改善全区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采用考核方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要求等详见《重庆市万盛经开区201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应符合《一览表》规定要求;
5.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为日;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自愿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日——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万新路55号,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劳动商场3楼就业局,咨询电话:271663)。
(三)报名要求: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和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时间为日(星期五)下午14:00—18:00(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在万盛人事人才网公布)。
五、考试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考核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总分值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现场公布,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核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万盛人事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执行。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体检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考核成绩须60分以上)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重庆市万盛人事人才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万盛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考核成绩和拟聘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
自愿在本区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考核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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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代管)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广州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综合管理工作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代管)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范围: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代管)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应聘条件
 &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非广州市区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准入条件;
  5.身体健康;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7.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7届毕业生以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的往届毕业生(已就业者除外)。“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见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相关年龄年限的计算以日为界(以年龄限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4.工作经历(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社保的除外)年限计算截止至日。
  5.2017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报名时须上传相应证书),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6.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代管)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受理报考。
  7.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生、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核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日上午9:00时至日下午17:00时止,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或广州考试信息网(.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扫描件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络资格初审:日上午9:00时至日下午17:00时,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3.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日9:00时至6月3日9:30时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4.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免笔试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详见岗位表)。
 & (二)笔试&
 & 1.笔试内容:
  技工学校的笔试内容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技工教育特点等相关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从事职业教育的能力;其他单位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招聘单位有关业务的相关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
  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核查环节。
  5.在分数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核查和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现场资格核查。
  6.符合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经网上报名、现场资格核查通过后,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三)现场资格核查
  1.现场资格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现场资格核查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核查;在职在编人员须在资格核查时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应试的证明。
  3.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过现场资格核查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核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如进入资格核查的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核查,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序递补人员参加资格核查。
  5.现场资格核查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或广州考试信息网(.cn)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预计在2017年6月下旬进行,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5倍,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提问、课堂试讲和实操考核等形式进行测试。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
  5.综合成绩: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照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报考技校类考生,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报考其他单位考生,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各招考单位支付。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综合合格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省外报考人员须按《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在本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按照低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聘用人员按聘用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1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1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三)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关于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相关笔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直接拨打附件3中聘用单位联系电话进行详细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0-;政策咨询电话:020-;监督投诉电话:020-。
  本公告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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