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的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能够提取吗,需要哪个条件?

我是销售代理机构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中文房产网站排名第4。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当前合作新盘超过2000个。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更快更准推广合作业务。
您的位置:
2017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来源:搜狐焦点网 &&发布时间:
2017年住房是什么? 1.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 对于经核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 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4.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 提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条件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应同时满足;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提前。
7×24小时热文榜
你可以按区域查找昆明新房、二手房,也可以按区域查询昆明房价。同时,你买房 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
区域二手房
Copyright&(C)&2017& 深圳市吉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最近联系人
查看消息记录
按Ctrl+Enter发送公积金到底是不是“自己的钱”?提取需要哪些条件
公积金的打开方式在很多人的观念中,每个月缴存的公积金属于“自己的钱”,“自己的钱当然可以任性花”。而公积金较为严格的提取条件,则一直遭受争议。有人于是动了歪心思,伪造材料瞒天过海试图把公积金支取出来,这就是传说中的“骗支”——这一行为往往发生在公积金支取之时。近日,江苏盐城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就公布了几种典型的“骗支”案例,并表态称将严厉打击骗支公积金的行为。那么,公积金到底是不是“自己的钱”?如果是,为何动用的条件如此严格?到底需要哪些条件,才是公积金的正确打开方式?现代快报记者对此做了一番探究。骗支挖空心思地套取只要留心观察,市民就会发现盐城的大街小巷、小区楼道里,“代提公积金”的小广告随处可见。很多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市民,为了将账户里的钱“套现”,想尽各种办法。有需求就有市场,“黑中介”就在这种环境下滋生起来。公积金提取,如今成了一门火爆的“生意”。盐城公积金主管部门对近来的公积金骗支现象进行了归纳总结,发现主要有四大类:一、购房提取:年期间,射阳县盘湾镇的某小区,共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6笔,提取金额总计30多万元。虽然申请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发票均是真实的,但工作人员追踪核实后发现,这6笔公积金提取人当中,有5人已经退房。这种“先在本地购房,签订完购房合同、开具首付款发票后支取公积金,公积金到账后再退房”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公积金骗支行为。二、装潢提取:2014年11月,盐城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中新增“装潢提取”一项。由于装潢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产权证等资料,因此,伪造本地产权证进行骗支的行为屡禁不止。产权证看似伪造得真假难辨,但业内人士却很容易从纸张、印章、字体字号、水印等方面发现破绽。三、租房提取。申请人以租房的名义,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但实际上,申请并未发生租房行为,而是通过向“中介”支付一定费用,或者与亲戚朋友串通,利用伪造的虚假租房合同,将公积金提出来。租房提取公积金,手续简单,作假成本小,而工作人员核实起来难度又比较大,这也让抱有侥幸心理的人尝试钻空子。四、离职销户提取:盐城市经济开发区的马某,声称自己已经离职,并在常州重新就业,因此需要将盐城的公积金账户销户,并将账户内的钱提取出来。但工作人员核实他提供的劳动合同书后通过致电对方公司得知:该公司并没有一个叫做马某的员工。防骗防范和处罚力度加大其实不只在盐城,骗支公积金的现象在全省各地都有发生。对此,各地的公积金主管部门都保持着严厉打击的姿态。在盐城,如果骗支公积金被查获,不但要责令退回,还要拉进公积金的黑名单五年,并对其进行媒体曝光、单位通报。在南京,处罚力度也在加大。去年5月6日,毕某持安徽省合肥市房屋产权证,以配偶的身份来到南京的建设银行城南支行支取公积金。工作人员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其配偶的身份证和结婚证真实性表示出怀疑,并及时移交后台主管审核。主管通过身份证核查系统查询无此身份证信息,确定该职工提供的材料系伪造材料,果断报警。经秦淮区公安分局双塘派出所深入调查发现,毕某提供的配偶全套材料均系伪造。原来,他欠下赌债,就找中介伪造了一整套购房材料和虚假证件,企图违规提取公积金,不料被柜面人员当场识破。结果,他不但没提到公积金,还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获刑。去年4月,南京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特别提及加强风险防控。其中称,“加强多部门共享信息的应用,充分利用房产、婚姻等信息,从技术上预防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加强审计稽核,及时发现骗提骗贷违法行为。建立公安、检察、法院、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多部门共同打击骗提骗贷行为的联动机制,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留置证据、及时报警,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各司其职,重点追究协助职工从事骗提骗贷违法行为的人员或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就在今年6月底,为有效防控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南京还召开了工作研讨会。中心分管主任,归集处、稽查支队相关人员,各分中心负责人和提取岗人员,各归集银行业务牵头部门负责人、提取业务主管以及建设银行主城区各支行提取业务主管等50余人出席会议。账户“沉睡”20万不得不用伪造材料提取公积金算是骗支,而正常情况下又动用不了公积金,很多人就想到了“为提取公积金而提取公积金”的办法——买房。在2015年以来南京等楼市火爆的城市里,为了把公积金用起来而买房的市民陡增。小黄是南京一家机关单位的普通公务员,2007年她在城东购买了人生的第一套房,9年来一直居住在此。她自称是个喜欢享受生活的人,对买房无感,因而这些年来一直没有折腾过房子。不过,当初购买第一套房的时候,她并没有动用公积金,躺在账户里的这笔钱就成了她的惦记。今年上半年,小黄查询发现,她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累计已经达到了20万元之多,这让她着急了。“钱放在公积金账户里的那点利息,简直就是在贬值啊,我决定要把这笔钱用起来。”她想来想去,只有买房这一条路。小黄把眼光放到了溧水区,就在宁溧轻轨规划的消息出来后,她就决定到溧水去投资一套房子,希望享受到长期规划的利好。而且,由于溧水房价低,她不需要花太多钱就可以买一套。今年5月份,小黄如愿在溧水购买了一套房子,首付只垫付了不到10万元,其余全部使用了公积金。“确实有这样一类人群,买房只是为了把公积金盘活起来。”从事房地产销售8年的高先生表示,这类人群的特点大多是,每个月公积金缴存比较高,很多年前买过房,对公积金的钱在账户上“闲置”很介意。而这类人群在出手买房时,很多都是盲目的,缺乏投资眼光,真正是“为了用公积金而买房”。盐城规定装修可提公积金除了买房和偿还贷款,公积金的正确打开方式,到底还有哪些?为此,现代快报记者搜集了江苏全省各个城市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发现大多类似。大修、翻建自住房、退休、大病、失业等经济困难等情况,都是国家层面赋予的公积金提取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一直以为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但这个规定从未出现在国家层面的公积金管理规定中。而在国有或者集体土地上建造、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情况,如今出现得并不多。江苏13个地市,只有盐城是明确规定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物业费也被普遍认为是涉及房屋的重要支出,但在江苏,只有扬州、盐城、镇江这3个城市,规定物业费也可以用公积金来缴纳。另外镇江为了吸引人才,在公积金的提取方面有所突破,规定了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的,父母或子女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目前,江苏13个地市,都可以实现租房提取公积金。没有自己的住房而租房的,可以提取公积金——这是住建部去年明确规定后,最新增添的公积金一项提取功能。现代快报记者发现,江苏各地对租房提取大多设置了相应的门槛。例如南京规定,未婚的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租金提取,已婚的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租金提取。扬州、徐州、无锡、南通都规定,除非房屋超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例如扬州要求租金超过家庭收入高达20%之多。盐城、宿迁则与南京类似,规定了具体数额。例如盐城规定,未婚职工在市区(含市直、亭湖、盐都)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600元,其他各县(市)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500元;已婚职工在市区(含市直、亭湖、盐都)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元、其他各县(市)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公积金的打开方式并非越多越好在很多人看来,公积金的打开方式应当越多越好,这样就可以方便提取了。但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执行所长吴翔华则指出,从公积金设计的原理来看,并不是这样。他介绍说,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开始设计出住房公积金制度。这项制度最初是向新加坡学习的。新加坡是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在住房保障的制度设计方面走在前面,很值得中国去学习。从这项制度的设计本意看,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互助性质的资金,旨在解决人们的基本住房需求,原理类似于保险。“房价高、收入跟不上,年轻人买房困难,公积金的贷款利率相对较低,个人和企业分别承担一半,实际上就是社会上所有人出资,帮助解决买房需求。公积金制度的设计上,提取、贷款、缴存到最后销户,实际上无处不体现互助性质。”他表示,新加坡就规定,公积金只能用两次,第一次是年轻人第一次买房,第二次则支持成家立业后小房换大房的改善型需求,实际上这两次都是立足于基本的住房需求。现实中,有些人不断“折腾”买房,这样做的结果是不断地从公积金“水池子”里“取水”。“这并不公平,因为大家会发现越能折腾的越受益,最后变成公积金支持富人在买房。”吴翔华表示,就公积金的提取政策而言,他倾向于符合互助性质的基本保障需求。公积金的问题光靠管理中心无法解决公积金打开方式的扩大化,对于一二线城市的刚需买房人来说并不是好事。以南京为例,由于楼市本就火爆,南京公积金的个贷率今年已经超过110%,高频次的提取和贷款,让公积金的水池几乎被“抽干”。那么买房人再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时,只能忍受长时间地排队,而房主和开发商为了尽早拿到房款,大多对公积金贷款“说不”,这样的结果是,真正的刚需买房人受到了伤害。“三四线城市则与一二线城市相反,公积金多得花不掉。”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执行所长吴翔华说,这背后有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公积金用途的缩小。“在前些年,地方政府的公积金还是可以支援保障房建设的,也就是说给保障房发放贷款,这其实是符合公积金使用用途的。但是目前各地保障房建设力度在放缓,这样的用途也没了,楼市形势不好的三四线城市,自然就闲置了天量的公积金。”他最后指出,公积金打开方式的变迁,背后是顶层设计的摇摆。而要解决公积金多年来的各种争议,仍然需要厘清思路,从住房保障的各个环节重新设计。“公积金的问题,光靠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无法解决的,需要住建部门、地方政府、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多个部门一同来参与,这是个住房保障的系统工程,公积金只是其中一环罢了。”解读公积金提取门槛降低是趋势早在2014年下半年,时任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就曾表示,住建部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将考虑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首次将租房列入公积金提取的内容之一。而备受关注的是,去年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时隔13年该条例首次修改。其中首次将支付物业费列入到提取的内容之一,而删除了之前曾经有人提议的“装修提取”——这似乎表明,提取的扩大范围究竟该到哪一步,依然存在不小的争论。一方面是提取门槛的逐步降低,但另一方面,公积金最重要的贷款功能,却有些停滞。以南京为例,南京规定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是60万元,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家庭未必能获得60万元的贷款额度。在动辄两三百万元的房价压力下,这样的额度显得有些尴尬。即使可以提取公积金贷款,但来自开发商和二手房主的歧视,让公积金贷款显得尤其困难。南京几乎所有楼盘都针对公积金贷款采取“减少优惠”的歧视性规定,有的开发商甚至公开宣称拒绝公积金贷款。因此也有人建议,应当对中低收入者制定区别于高收入者的更为宽松的条件,以有效改变公积金经常出现的“穷人难贷、富人享受”的尴尬局面。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了
加入腾讯房产QQ看房群,惊喜不断,购房优惠由你掌握
Copyright & 1998 - 2017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当前位置: >>
>> 浏览文章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
上午 09:01:34 来源:日照市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行为,依法维护缴存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条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工作,公积金中心所属管理部(以下简称公积金管理部)具体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实行&本人申请、单位审核、中心审批&的原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不得妨碍、限制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二章 提取条件
第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2%的;
(七)职工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以上未就业的;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已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的(包括借款人配偶),借款人在两年以上的还款期内未发生逾期还款情况,符合第(一)款、第(五)款情形,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应保留贷款余额10%以上的金额。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购建、大修商业用房、别墅、办公用房、车库及偿还该项目贷款本息的;
(三)以离婚、分割、析产、死亡、继承、赠与、交换等非房屋买卖交易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第三章 提取材料
第八条 职工可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第九条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按下列情形提供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票据,自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自付款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翻建批准文件、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自付款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单位集资建房的,暂时无法取得房产证和正式购房发票的,提供有关部门集资建房批文,集资人员名单,单位购房协议和集资付款票据,自首次集资付款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和补缴差价付款票据,自补缴差价付款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票据,自购房协议签订日或房产证办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第十条 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明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第十一条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第十二条 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第十三条 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最近一年内还款证明(银行还款对账单或银行打印的近期还款记录)。在12个月以上的还款期内未发生逾期还款情况,每12个月可提取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前,提取后余额应超过贷款余额10%。
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借款合同、最近一年内还款记录。所购房为普通自住住房的,每12个月可提取一次。
同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优先归还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本息余额全部结清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
第十四条 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工资收入12%的,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2%以上的部分,可以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户口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提取人所在单位鉴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付款票据和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无收入的需提供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的有关证明)。
第十五条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第十六条 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以上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第十七条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供医院或当地公安机关或法院出具的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或殡仪馆火化证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居民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对继承权或受遗赠权或遗赠抚养协议有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或调解书。
第十八条 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职工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需要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单和单位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或工资单;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第十九条 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证明后,可同时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第四章 提取额度
第二十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提取范围的,职工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无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提取金额一般以百元整数为单位。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十八条规定提取范围的,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支出额。
第二十二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提取用于还贷的, 按借款人、配偶的先后顺序提取,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需偿还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累计计算。
第二十三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提取用于支付房租的,每年可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每年提取额计算公式为:
每年提取额=(月房租租金&月家庭工资收入&12%)&12。
租住城市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每年提取额不超过当年房租付款票据额,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累计计算。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提取范围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五章 提取程序
第二十五条 职工凭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资料,填写《日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经职工本人签名、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开具《日照市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后,由单位公积金专管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如有特殊情况需由配偶代办的,另需提供其配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委托授权公证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
第二十六条 公积金管理部对公积金提取经办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符合提取条件的应当场即时办理;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提取的决定。符合条件准予提取的,即时在《提取申请表》上填写提取金额并盖章确认,并在《支款凭证》上填写提取金额加盖中心预留财务印鉴后,留存《日照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支款凭证》交由提取申请人到是委托银行办理资金支取,受委托银行为其办理资金划转手续。不符合提取条件的,退还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支款凭证》作废,并告知经办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第二十七条 公积金提取支付采取转帐支付方式。符合第六条第(一)款条件提取的,按照与提取人的约定,资金一般划转到售房单位(建造、翻建、大修承担方)账户;符合第六条第(五)款条件提取的,资金划转到借款人住房贷款还款账户;符合其他条件提取的,资金划转到职工本人银行存款账户。
第二十八条 因单位破产、停产特殊情况,单位不能出具提取证明的,职工可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到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公积金中心对提取业务实行备案审查制度。
第三十条 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规定审核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并办理提取手续。单位审核不严或拒绝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公积金中心有权责令单位限期改正,单位拒不改正,给公积金中心和职工造成损失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 单位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具虚假证明的,职工为提取住房公积金伪造虚假材料的,公积金中心应当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提款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不予退回的,记录违规事实,并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信用记录档案。
单位经办人员或他人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受委托银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不得有拒付或压单现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日。
重点城市公积金查询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豫ICP备号-2
Copyright & 2012-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我是销售代理机构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中文房产网站排名第4。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当前合作新盘超过2000个。
吉屋网月覆盖3000万购房人群,更快更准推广合作业务。
您的位置:
日照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及流程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
近年来,随着高房价的压力,社会对的关注度日益增强,出现住房公积金出现吃紧的现象。目前各地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基本包括: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偿还购买自住,离休或退休,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租赁等等。现在就先来详细的了解一下日照条件及相关了流程吧,为以后买房提供便利,不再不知所措。一、前提条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3、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职工申请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购买(含)的,提供已备案的《》及首付款收据;的,提供《契约》及《》;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文件或鉴定证明,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4、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9、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三、领取转账1、如果在上班的,可以凭领取的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2、然后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 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银行会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7×24小时热文榜
你可以按区域查找日照新房、二手房,也可以按区域查询日照房价。同时,你买房 过程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可以在这里得到解答。
区域二手房
Copyright&(C)&2017& 深圳市吉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最近联系人
查看消息记录
按Ctrl+Enter发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日照公积金提取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