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人身伤害赔偿协议书

直接手机输入网址
扫描二维码
公考小伙伴
gongkaoxhb
&步知网索引
第三者责任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所
来源:未知 时间:10-24
第三者责任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所谓第三者是指被保险人及其裁成和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也财产以外的他人、他物。所谓&所有人员&指车上的驾驶员和所有乘坐人员。但这些人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属于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的是( )。
A、甲驾驶自己的私人车辆出行,途中车辆发生故障。甲下车修理,车辆突然向后滑行,甲被车辆压断脚掌,本次事故中甲的医疗费用共计5000元
B、甲驾驶卡车向某市运送货物,由于雪天路滑,在避让行人时,发生了翻车事故。经核查,本次事故中车辆损毁及货物损毁费用共计19000元
C、甲为某长途汽车司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车厢内突然起火。乘客乙被烧伤,财物被烧光。乙要求甲赔偿医疗费用及财物损毁费用共计10000元
D、甲驾驶大巴车送一批游客去参加名胜古迹。到达旅游地点,甲倒车时将在车后绕行的乘客乙撞伤,后乙向甲索赔20000元
试题来源: &点击可以进入这套试卷在线模拟考试
试题类型:判断推理
试题考点:法学
试题难度:三级难度
选项类型:单选题
题目答案和解析
选项A的甲为该车的驾驶员属于所有人员,不属于第三者;选项B也不符合第三者责任险的范围;选项C中的乘客乙被烧伤时在车上,不符合第三者要求,属于&所有人员&。故答案为D。
题目考生笔记
&所谓第三者是指被保险人及其裁成和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也财产以外的他人 &也&字什么意思?句子不太通顺啊!
&下车后的乘客才属于第三者,司机无论如何都不属于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要是他人他物,不是自己的。
&解惑:&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区分于D选项的关键所以C选项中乙被烧伤是在车上,不属于第三者!!
&没仔细看清条件,在车上。
&请看清楚题目,C选项中的乙是在车内的&所有人员&,D选项是车外的第三者,所以选D。
&注意最后一句话说的是除驾驶员为均可视为第三人。
&法学。选项A的甲为该车的驾驶员属于所有人员,不属于第三者;选项B也不符合第三者责任险的范围;选项C中的乘客乙被烧伤时在车上,不符合第三者要求,属于&所有人员&。故答案为D。
想学习更多?可以登陆跟着老师一起学习
登陆注册,和小伙伴们一起讨论。
文章关键词:&&
编辑:中政行测
关键词推荐
客服热线:(周一至周五: 8:30-18:00)
Copyright (C)
All Rights Reserved.全国城市列表
常见保险不受理需注意 撞到自己家人不赔
汽车保险中的免责条款中是大家最为头疼的问题,原因在于买保险时保险人员并没有逐条详细的跟你讲解免责条款中的内容;而作为车主看着免责条款里面的一大堆文字,也没耐心逐条去阅读。因此在索赔过程中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纠纷。今天就来谈谈15种容易被忽视的保险不赔的情况。常见保险不赔注意事项1.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者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在汽车基本险的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都明确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赔每年都有因为车辆没年检而拒赔的事情发生。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车主上了保险也没有用,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等在内的所有赔偿将由消费者自己承担。3.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赔车辆在检测、维修、养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点负有看管车辆的责任,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是属于维修点的过失。4.撞到自己家人的,不赔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去这些人以外的,都视为第三者。在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不属于“第三者”的范畴。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商业三者险条款中规定为免责。同理,车辆之间互碰,如果属于同一单位所有,则不能互为三者,根据条款规定不赔,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5.在收费停车场丢车,不赔保险公司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所以,车主一定要注意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6.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不赔“行善有风险,放弃追责需谨慎”。这缘于车辆损失险其中一条免责条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7.驾驶证丢失、损害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不赔基本险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均注明,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事故损失的,不予赔偿。8.事发超过48小时未告知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这里为什么是“有可能不赔”呢?原因是《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9.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赔基本险通用条款第八条写明,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10.车辆的新增设备损害,不赔在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险的免责条款中规定,新车车辆出厂时的原厂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这对于喜欢为自己的爱车“添油加醋”的车主们来说就需要注意了。11、非整车丢失,不赔机动车辆车损险条款中明确规定,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在机动车辆附加盗抢险条款中也规定,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12、轮胎及轮毂单独或同时损坏,不赔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中明确规定了,车轮单独损坏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能给予赔偿。车轮单独损坏指未发生被保险机动车其它部位的损坏,仅发生轮胎、轮毂、轮毂罩的分别单独损环,或上述三者之中任意二者的共同损坏,或三者的共同损坏。13、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不赔该条免责条款的制定是为了对付某些修理厂的骗保行为。之前某些修理厂常常用换下来的破损车灯或者倒车镜装到车型相同的其他车上来骗取赔款。另一方面,因为这一免责条款,不少车主即使是无心的剐蹭也将得不到赔偿。但这一免责条款并不是所有的车损险条款都采用的,有的保险公司所使用的条款就予以理赔,但并非全部,所以客户在投保前还是要问个明白。14、发动机涉水操作不当的,不赔车主必须注意,在严重浸水情况下,千万不要强行启动发动机,应该在第一现场向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由专业人士到现场施救。15、未定损直接修车,不赔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也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作为车主,交完车险并不等于完事大吉了,只有对车险理赔情况了如指掌,才能让您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了
微信扫一扫,爱车轻松购
扫描左侧二维码即可下载【购车通APP】;
看车选车找优惠,金牌顾问帮买车。
[责任编辑:michellewu]
热门搜索:
近期热点车型
价格:16.98-32.98万
口碑评分:82分
价格:8.99-16.99万
口碑评分:75分
价格:20.98-27.28万
更多车型:
Copyright & 1998 - 2017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随着私家车越来越普遍,现实生活中单位员工驾驶自有车辆为单位办事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员工驾驶自有车辆因公外出办事,即通常所说的“私车公用”,而“私车公用”行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结果该如何赔付?本文结合人保财险涪陵分公司最近处理的一起保险理赔案,作以下分析。
徐某为重庆市涪陵区某市政管理单位员工,吴某为该单位实习人员。日,徐某驾驶自有车辆载吴某等人外出为单位办事。办完事后,徐某驾驶车辆启动时,因疏于观察,其误以为坐在后排的吴某已经上车关门,将正在上车的吴某右脚踝碾压致伤。事故后,被保险人徐某向人保财险涪陵分公司报案理赔,经保险公司核定,本次事故共对吴某造成损失约7万元。日,保险公司对吴某进行赔偿5.7万元,涪陵区某市政管理单位赔偿了其余损失1.3万元。
赔偿的法律依据
“私车公用”行为无疑是职务行为,而执行公务期间,应是指从踏上执行该公务的路程开始到完成公务返回单位或家中时为止,职工驾驶车辆正常上下班不属于“私车公用”。在执行公务期间造成损害后果,我国法律、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该规定主要体现于《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类损害赔偿不同
“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各种各样,但按照损害对象划分,大致可以将“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分为以下三类:一是职工本人或职工的车辆遭受了损害;二是三者人员或三者财产遭受了损害;三是同乘人员遭受了损害。
(一)事故造成职工本人或职工车辆损害
法律上,“私车公用”期间发生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残废或死亡,都属于因工负伤、残废或死亡,并应享受因工负伤、残废或死亡的待遇。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有明确规定,即只要是非上下班途中因公受害,不管责任大小,就能享受工伤、工亡的相关待遇。而职工驾驶车辆正常上下班虽不属于“私车公用”,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本人上下班途中驾驶自有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本人受伤、死亡,职工本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亡,其余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亡。保险公司赔偿上,因考虑到人的生命、身体无价性,“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无论职工本人承担何种责任,其都有权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而对于职工在执行公务时造成本车车辆发生损失,司法实践中参照《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除保险赔偿外其余损失最终应由单位承担。
(二)三者人员或三者财产遭受损害
在车辆事故造成三者或三者财产损失时,明确了职工“私车公用”的性质,即其到底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的基础上,该损害责任承担主体就显而易见了,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保险公司理赔后,该职工因履行职务的驾车行为所产生的其余法律后果均应由单位承担。
(三)车辆同乘人员遭受损害
如同上述案例,若同车乘客吴某与车主徐某为同事,且一起去办理公务,那么吴某所遭受的损害当然也属于工伤,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双重赔偿。若吴某为其他非公司职工的乘客,则由车主或驾驶员承担责任,同时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该职工因履行职务的驾车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应由单位承担。本案中,吴某为市政管理单位实习员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只能按照后一种情况向保险公司和实习单位索赔。
综上所述,合法“私车公用”行为无论发生何种损失,其损失在工伤赔偿和保险赔偿后的剩余部分,最终由接受车辆服务的单位买单。但是如果“私车公用”者存在过错,如职工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等行为造成同乘人员或者三者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的相关规定,最终的责任承担者应该是有过错的无证驾驶者、醉酒驾驶者,但是为保障受害方利益,受害方仍然有权利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单位赔偿后再向过错方追偿。您当前位置:
发生车祸后保险公司赔偿哪些费用
  发生车祸后保险公司赔偿哪些费用,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需出示哪些证明材料  1.交通费用,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  2.营养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可以适当赔偿点营养费用。  3.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没误工费用)。  4.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来的。  5.第二次医疗费用,需要医院放的证明。  6.医药费用:医院的发票扣除不属于医保范围及不合理的用药,(进口药费基本都被剔除)。  7.伤残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
法律咨询百科中的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律师。
相关服务:
相关文章: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
保险公司赔偿费用
保险公司赔偿
"发生车祸后保险公司赔偿哪些费用"相关词条
百科知识推荐律师
热门词条榜
看该词条的用户还看了
热门找律师:
热门问题:
热点推荐: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汽车保险包含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吗
保险行业已经一个新兴的主流行业,特别是汽车保险更是很多有车的车主,大部分都会去买的,但是很多人对汽车的保险包含的赔偿费用不太清楚。那么接下来,小编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汽车保险包含费用吗汽车保险包含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的慰抚金。编辑本段三、道路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编辑本段(一)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的定性。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再次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根据《》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编辑本段(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18岁—年龄):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增加岁数):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二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5年。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汽车保险包含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吗”的相关知识。要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当然具体问题要我们具体是分析。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延伸阅读: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读完文章还有法律疑惑?马上
最新相关知识
相关法律聚焦
地区找律师
热门文章推荐
热门法律专题
自媒体文章
无锡在线律师
400-400-400-
专业权威律师在线解答
专业律师优质解答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人身伤害赔偿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