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在外地不会生育怎么办办出生证明要哪些证件

南昌:流动人口生第一胎可在现居地办生育证-中新网
南昌:流动人口生第一胎可在现居地办生育证
  “生个孩子跑千里”是对外出务工人员办理生育手续的真实写照,但这种状况有可能变为历史。记者昨日获悉,《南昌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修正(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提出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证》,并享受现居地多项计生服务。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将持续到6月20日。
  可在现居地办理生育证
  《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但是,下列人员除外: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在市行政区域内(湾里区除外)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流动人口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证》。办理《生育服务证》,应当提供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核查无误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证》。
  可在现居地补办婚育证明
  《办法》提出,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出具婚育证明。
  成年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婚育证明。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查验婚育证明,督促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及时补办婚育证明;告知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可以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以及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相关义务。
  此外,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经核实,对成年育龄妇女婚姻和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可以为其补办婚育证明,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户籍所在地通报。补办的婚育证明在办证机关所在县(区)范围和规定期限内有效。
  实行计划生育的可享受优待
  《办法》指出,流动人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可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依法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晚婚晚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享受休假以及相关待遇;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同时,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通过国家、省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和其他途径与已婚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系,通报已婚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结合部门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相关管理制度。
  《办法》还提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若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拖延办理婚育证明、《生育服务证》;办理婚育证明、《生育服务证》收取工本费或者其他费用的;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等行为,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此外,用人单位应履行与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确定专人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掌握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等职责。否则,将由所在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编辑:吴涛】
>社会新闻精选:
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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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l Rights Reserved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可就地办理准生证|准生证_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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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可就地办理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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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办证难的突出问题。近日,专门下发通知,强调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证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通知就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切实简化办证流程、解决流动人口等人群办证难问题、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计划生育证件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目录、申请表式样、是否收费、服务承诺等信息在网站、办事场所等进行公开,使群众了解服务内容和流程。
  通知要求,进一步精简群众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时所需材料。对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于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等,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户籍所在地在为群众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时,要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要主动上门办理。在办理相关证件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通知要求,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协调沟通,履行信息核查责任,不得相互推诿。要切实解决同一城市内人户分离、集体户口等人群的办证难问题。
  通知要求,在县、乡镇(街道)政务大厅设立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实行集中办证。没有政务大厅的,人口计生部门要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证。同时,要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通过“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推诿、拖延或拒不办理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通知最后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研究完善方便群众办证的具体措施。
  深度阅读:准生证办理有多难?
  各方观点:
(编辑:SN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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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异地办理规定
发布时间: 18:31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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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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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异地办理规定
一、法律法规依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5号)第十六条。即:
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核实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及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通报办理结果。
二、办理程序
《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异地办理登记:①登记对象:拟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流动育龄夫妻;②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③办理机构: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依法在规定时限免费核办。流动人口生育证有望异地办理-中新网
流动人口生育证有望异地办理
  日前公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管理,基本实现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异地办证;建立出生人口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系统,开展出生人口信息监测,推进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 据
【编辑:曾会生】
>经济新闻精选:
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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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生育证有望异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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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有望办理
据国家卫生和委员会网站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公布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管理,基本实现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异地办证。指导意见指出,推进国家和省级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金人工程”)建设。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的自主采集、业务办理采集和共享采集,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完善国家和省级全员人口数据中心,形成标准统一、更新及时、真实准确的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资源。指导意见要求,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管理,基本实现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异地办证;建立出生人口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系统,开展出生人口信息监测,推进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 新华
本文来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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