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特殊病种办理特殊病种成功后,公司会知道吗?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办理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办理
一、政务服务事项种名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办理
二、办理主体:参保人员
三、办理权限:初审
四、设置依据:《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渝办发〔号)
五、申请条件:患有规定特殊病种
六、申报材料: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一寸彩照两张。
七、办理流程:每月21日至25日(节假日顺延)在綦江区人民医院医务科交资料审核,必要时进行体检。初审合格后由医院统一报送区医保中心复审办证。
八、法定期限:1月
九、承诺期限:1月
十、办理结果:特殊病种证
十一、申办地点:綦江区人民医院医务科
十三、联系电话: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手机版
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2013 渝ICP备号办理特殊病种需要哪些资料?
&  问:我有冠心病、糖尿病,前年办理了特殊病种,指标120元一个月,病历本上面写的是今年12月到期。当时办理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我到期需要到医保局去年审,请问年审具体怎样办理?要带哪些资料?湘潭市
  答:您好,2014年湘潭市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年审工作已于11月1日启动了。为了进一步优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管理,方便老百姓特殊病种年审,湘潭市人社局今年对特殊病种年审作了调整,进一步简化了办事流程。除审定月指标为300元以上(含300元)的以及审定病种为甲亢、慢性活动性肝炎、肺结核、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需本人或家属携带《湘潭市职工医疗保险病历本》、近期检查检验单及相关病历资料到市医保局结算中心2号窗口办理手续外,其他情况系统将自动审核,有效期自动延期。
  因此,像您这种情况是不需要到医保局来年审的,我们将通过系统审核,有效期顺延一年。您可于明年10月底关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定点医疗机构宣传栏发布的《门诊特殊病种年审通知》,了解2015年门诊特殊病种年审相关要求。
  湘潭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 娄煌职工基本医保特殊病种病人可享受哪些待遇?-医保知识 - 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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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保特殊病种病人可享受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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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基本特殊病种病人可享受哪些待遇?
  答:患恶性肿瘤、血液透析及进行肾、骨髓等移植的参保职工,除享受普通病人享受的门诊住院待遇外,还可以享受的待遇有:(1)普通门诊慢性病医疗补助(2)门诊特定项目统筹报销 (3)参加职工补充医疗的参保职工,在门诊进行的特定项目的个人负担比例,住院起付标准和统筹部分个人负担比例可享受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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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网 -版权声明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 - 社保网 & 版权所有 闽ICP备号职工医保特殊疾病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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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特殊疾病报销标准
来源:县人力社保局 作者: 发布日期: 15:10:08 阅读次数:次 【字体:
  政策名称:职工医保特殊疾病报销标准。   文件号:渝劳社办发〔号。   政策对象: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退休职工。   政策主要内容:1、特殊病种门诊一级医院起付线为400元/次、二级医院为640元/次、三级医院为880元/次;一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起付标准为200元/次,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起付标准为440元/次。2、报销比例在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比例是:癌症病人晚期的放化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按90%支付;其他特殊病种按80%支付。   执行时间:日起执行。   责任机构/部门:开县医保局职工医保科。   部门联系电话:。   申请程序:市内凭社保卡在医院刷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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