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导基金的优先级和劣后级 财政资金可以做劣后吗

政府出资PPP基金应以何种形式对PPP项目进行融资支持和引导? - 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
<meta name="description" content="首都建设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北京市政府批准,由首都金融服务商会发起组织成立的服务于首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专业化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注册资本1亿元,由首金商、国开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光大、中信、华夏和北京农商行及首创集团共同成立,地址:西城区西单大街宏庙胡同5号,电话010-,邮编1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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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政府出资PPP基金应以何种形式对PPP项目进行融资支持和引导?  讨论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认识到的是参与政府出资PPP基金的其他出资人,不论是金融机构还是产业投资人,是追求收益的,他们与参与PPP项目的其他社会资本一样需要获取与资金风险相匹配的资金收益,而绝不可能“白白当好人”。政府出资PPP基金有“PPP融资支持基金”和“作为社会资本参与的PPP基金”两种形式:  1、在“PPP融资支持基金”的形式下,如果采用少量股权出资或债权的方式对PPP项目进行支持,不但不会起到撬动社会资本和增信的作用(因为好的项目社会资本也不差这点资本金,差的项目有了这点资本金社会资本还是不会投,且由于基金资金未通过竞争直接以股权或债权的方式投入到PPP项目中、并且需要附加政府方或社会资本方在短期内回购的义务,因此很难保证基金资金在成本和效率上的优势,即使其要求的回报率低,但是相对于社会资本方投资期短、风险低)),反而会形成与社会资本争利的结果。而如果仅对项目提供融资担保、前期费用补贴、示范项目奖励等支持,又很难满足其他出资人的收益要求。因此,笔者认为,“PPP融资支持基金”还应定位于为PPP项目提供融资担保、前期费用补贴、示范项目奖励,甚至是作为PPP项目的保障资金(PPP项目政府方未能按约付款时进行适当的代位付款)等公益性作用,而这就要求此种基金中的资金应主要由各级财政的资金等非追求收益的资金组成,而其定位也应当是并非在基金层面上撬动社会资本,而是通过给PPP项目提供各种公益支持以起到在PPP项目层面上吸引社会资本、降低社会资本收益要求并引导PPP项目规范发展的作用。  2、在“作为社会资本参与的PPP基金”的形式下,首先要明确的是,虽然这种基金中有政府出资也有社会资本出资,但基金本身不是PPP(不是针对特定项目设立的、也没有经过任何PPP项目操作程序)。不应当直接作为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而是必须通过特定PPP项目本身的采购程序与其他社会资本公平竞争方可进入PPP项目的投资。此种基金的确有可能基于政府方的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而具备超越其他社会资本的资金和效率方面的综合优势。但比较大的问题是不论基金中的政府出资方是财政资金还是平台公司,由于该种基金具有明显的政府背景,很可能对其他参与PPP项目的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不好的项目不想投,好的项目也争着投),也会成为一些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避开项目竞争的抄近道的方式。因此,为真正发挥此处PPP基金对PPP项目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同时避免负面效应,笔者的建议是,一方面要确保其与其他社会资本间的真正的公平竞争关系,以真正体现其资金和效率方面的综合优势;另一方面在组建基金时,也可考虑采用适当的竞争方式,以最大程度提升基金的综合实力。  (二)适度降低其他出资人风险,政府资金可劣后,但不应兜底  日出台的《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投资基金各出资方应当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投资基金的亏损应由出资方共同承担,政府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该办法出台后,很多地方政府咨询笔者,财政资金在PPP基金中担任劣后资金是否违反了上述规定。笔者认为,为吸引出资人出资,适当减轻其他出资人、特别是金融机构出资人的出资人的投资风险,以降低他们所要求的投资回报,财政资金在PPP基金中担任劣后资金是通常和必要作法。因此,财政资金根据相关基金协议的规定在优先保证其他出资人的收益要求的前提下劣后分红并承担较大的资金损失风险,并不违反《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但需要注意的是,该办法中还规定“政府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政府可适当让利,但不得向其他出资人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不得承诺最低收益”,也就是说,政府出资不可担任有限合伙制基金中的普通合伙人(GP),也不得向其他出资人承诺收益不足或本金损失时的兜底补贴义务。  相应的,有另外一个问题出现,由于部分政府出资PPP基金中政府出资是融资平台公司代为进行的,而根据2015年11月财政部颁布的《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基金中的政府资金是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安排的资金,那么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投入的政府出资PPP基金是否属于政府投资基金呢?是否要遵守上述《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笔者参与的一些由融资平台公司出资参与的PPP基金中,的确存在融资平台公司提供承诺收益不足时的兜底补贴的情况。笔者认为,不论由融资平台公司出资的PPP基金是否属于政府投资基金,如果一旦融资平台公司对其他出资人提供了承诺收益不足时的兜底补贴,将使其他出资人的资金在基金层面上实现假股真债,而违背了PPP项目本身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三)选择专业的PPP基金管理机构  政府出资PPP基金在受到政府及政府主管部门对基金重大事宜的有限监督管理下,还是主要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对基金的日常运营事宜进行管理以实现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因此,基金管理机构的专业性对政府出资PPP基金一方面起到引导和支持作用,另一方面在充分保证投资人资金安全、实现投资人收益中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如我们所知,PPP项目在商业模式、投融资结构、风险分配、回报机制等方面均与其他投资项目相比具有相当大的特殊性,需要在该领域有专业经验的基金管理人对项目进行挑选和判别,平衡项目风险和基金收益。同时,由于目前PPP所处的发展阶段还存在诸多乱相频出的假PPP、仿PPP,也需要能够准确把握政府所倡导的PPP项目特征要素和发展导向的基金管理人对项目进行识别、以起到政府出资PPP基金对PPP项目的指引和规范作用。因此,不论是从实现政府出资PPP基金的设立目标还是从实现基金收益的角度考虑,在选择政府出资PPP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时,绝不能只看重其资金募集能力或其所拥有的项目资源,而应当同样关注其对PPP项目的识别、评估和投融资、商业结构设计等一系列专业能力,而该等机构中应至少具备在PPP领域具有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的财务、法律、投融资、项目管理、行业技术等专业才。(转自PPP者也,原标题《政府出资PPP基金应以何种形式对PPP项目进行融资支持和引导?》)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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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形式
导读:自2015年12月以来,财政部相继出台规范政府投资基金运作的有关政策文件,政府引导基金进一步升级为2.0版。按照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文件,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更加市场化。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形式2015年12月,财政部先后出台了《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管理及退出。《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可采用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等不同组织形式”。《指导意见》也强调了设立公司制、合伙制等市场化基金实体,坚持所有权、管理权、托管权分离。原则上不设立事业单位形式的政府投资基金;已设立事业单位形式基金的应当积极向企业转制,不能转制的应当选聘专业管理团队,提高市场化管理水平。当前,政府设立引导基金应该主要考虑采取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的形式。一般而言,如果是政府财政单独出资设立引导基金,可以考虑采用公司制的形式;如果政府财政联合社会资金共同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则采用有限合伙制的形式。1公司制采用公司制形式设立的引导基金,一般主要是以政府下属的国有企业作为出资平台,或者成立国有独资形式的引导基金公司,公司专门负责运作政府引导基金。国有企业既作为出资主体又做为投资管理主体。例如重庆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管理重庆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优点:(1)引导基金委托给下属国有企业管理,便于政府部门对引导基金行使投资决策权,有利于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2)公司制的引导基金公司,具有公司治理结构,投资决策和运营比较市场化。公司可以组建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在引导基金的对外投资和运作上,具有一定的市场化运作能力。缺点:(1)引导基金采取公司制形式,一般较难吸引社会资本加入,不利于引导基金的一级放大。(2)公司制的引导基金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在管理团队建设上缺乏激励和风险约束机制,不利于留住专业投资管理人才,公司培养的专业人才极易流失。同时,容易产生寻租和舞弊。2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制的基本特点在于,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对有限合伙承担有限责任。该种制度设计使引导基金更容易吸引社会资金,适应引导基金的市场化运作要求。2015年以来,设立政府引导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制形式也是一种创新形式,主要是政府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合作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案例—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2015年10月,为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开发开放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推进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湖北省委、省政府设立“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由省财政出资400亿元人民币作为政府引导基金,向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资本募集1600亿元,共同设立规模为2000亿元左右的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母基金可发起设立若干只子基金,力争基金总规模达到4000亿元。母基金采取结构化安排,即400亿元政府引导基金作为劣后资金,通过结构化设计撬动社会资本和其他资金,完成2000亿元母基金的募集。母基金再通过发起子基金或直接投资的方式实现对外投资,力争放大到4000亿元,最终带动约10000亿元的社会投资投向实体经济。母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制。设立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母基金的基金实体,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母基金由基金管理人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分若干期设立,每期根据不同投资人的特点,对存续期、结构化、决策机制等进行差异化安排。《以政府引导基金与产业引导基金的设立、运作管理实操以及其投融资创新运用、风控、案例解析实战培训》-20日 · 深圳第一部分 政府及产业引导基金架构搭建、运作、投资过程中的法律、风控实务要点及案例解析主讲嘉宾:知名律师事务所政府引导基金和产业基金资深人士(时长:6小时)【实务资源整合对接会】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设立、投资运用实务资源整合对接会11月19日下午16:30-17:30第二部分 政府引导基金(母基金)实务操作及案例分析主讲嘉宾:知名地方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总经理,科技部创新创业计划生物医药和新材料专业的评审专家(时长:6小时)【信泽金商学院】近期精彩金融资管FTC课程预告私募基金的最新监管政策、合规与运营模式创新、项目甄选与尽调要点专题实战培训(11月19-20日 ~北京)“上市公司 私募基金”的并购基金实操及私募可交债等创新型市值管理工具综合运用实战培训(11月19-20日~北京)民营资本进入军工、军民融合、工业4.0产业投融资资本运作专题培训(11月26日 ~北京)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的资产证券化以及多元化融资实务培训(11月19~20日~北京)私募股权基金的“募投管退”实操要点及优质资产甄选实务培训(11月26~27日~北京)版权声明:感谢原创作者辛苦创作,如转载设计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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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基金引导
社会资本跟跑
信息来源:&自治区政府网&&
持产业发展由发补贴变为市场化投资,投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政府基金引导 社会资本跟跑
4300万元,能垂直地下施工建造40多层立体车库的山东大洋泊车公司,去年底获得了两只政府引导基金注资。24亿元,内蒙古日前获得国家级PPP引导基金项目投资。 2.2万亿元,据清科集团私募数据显示,到2015年底,政府引导基金数量接近800只,累计管理的资产规模达万亿级。其中,仅去年一年全国新设立的政府引导基金,资金规模就达1.5万亿元。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我国政府引导基金呈井喷式增长。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巨额资金助力供给侧改革,如何发挥引导作用和防风险作用?具体操作中,存在哪些问题?
带动社会资本,投向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
“发展政府引导基金,是实施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目的是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补短板’,投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根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基金的投资方向和领域主要包括支持创新创业、中小企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发展等四个方面。
中央财政去年新设立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为400亿元,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总规模达600亿元。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定位于扩大中小企业股权投资规模,促进创业创新。其中,首只国家中小企业子基金花落深圳,由中央财政、深圳市政府出资,并吸引特华、星河、喜之郎等民营资本加入。中小企业缺乏抵押品,在创业初期仅靠传统的银行信贷融资模式难以满足投资需求。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是破解“融资难”“融资贵”,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市场化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
中国PPP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为1800亿元,今年3月由财政部联合国内多家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基金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运作,主要通过股权、债权、担保等方式,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以及其他重大PPP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首批签约的项目涉及公共交通、棚户区改造、城乡一体化等,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很好地体现了基金的引导作用。”刘尚希表示。
像PPP基金这样的大手笔还有不少。日前,由中央财政引导设立的国家级PPP引导基金首批项目签约落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轨道1、2号线项目和河南省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建设项目入选。
企业壮大后政府资金收回滚动使用
“政府引导基金的数量和规模快速增长,主要与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改变有关。”刘尚希认为,过去政府支持产业发展,很多时候就是直接给钱,直接给到项目和企业,相当于发补贴。这虽然可以起到一定作用,但整体效果并不理想,还会在资金分配中滋生腐败。现在,引导基金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当企业发展壮大后再根据约定退出,财政资金可以收回后滚动使用,让“一个钱当两个花”。
大洋泊车公司副总经理陈有刚介绍,公司主要从事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研发、制造、安装和维护等业务。去年底,公司利用获得的4300万元政府引导基金,加大研发投入,通过科技创新,提高了竞争优势。
“以市场化运作基金,既为市场腾了位,也为廉政强了身。”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介绍,目前,山东已设立19只省级政府引导基金,参股设立51只子基金,初步形成具有不同政策导向的基金群。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对投资种子期小微企业、现代农业以及城镇基础设施等公益项目,引导基金可以把享有增值收益的50%、40%、20%分别让渡给社会资本出资人。其中,投资脱贫任务重点县境内的企业和项目,引导基金让利比例由40%提高到70%;投资省定贫困村的,让利比例提到100%。
政府引导基金对企业的支持,不仅体现在资金上。有些企业生产经营很好,但负债比较高,银行为了防控风险可能会抽贷。而引导基金以股权方式进驻后,企业信用增加、债务风险下降,能够带动更多资本沉淀到实体经济中。而且,引导基金的具体投资运作由专业化团队“操刀”,有利于约束政府有形之手,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避免“钱炒钱”
从一些地方的实际情况看,政府引导基金因制度设计不健全,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在具体运作中,重复设立、数量过多,造成资金分散使用,无法形成“拳头”效应。政府对引导基金的行政干预比较普遍,代替管理团队决策、干预投资项目选择,甚至出现层层审核项目等现象。
“做好政府引导基金工作,关键要把政府的手与市场的手有机地结合起来,消除阻力、形成合力。”刘尚希认为,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联手合作,既要引导投资方向,又要兼顾投资回报,这个度要把握好。
对政府来说,既要坚持市场运作、防止行政干预,又要坚持科学监管,避免形成监管盲区。特别是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合理控制基金规模与投向,不能重复设立、新铺摊子,更不能一哄而上全覆盖,要将工作重点放在已设立的基金上,尽快形成投资、发挥效益。政府引导基金绝不能作为融资工具、融资平台,将政府资金劣后变成了亏损兜底、财政担保,甚至通过基金对外举债,明股暗债加大财政风险。
主办: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 承办:阿勒泰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地址:新疆阿勒泰市解放路341号电话:9&&邮编:836500&& ICP备案号:新ICP备号-12016政府引导基金支持四大领域、明确负面清单 - 寻找中国创客 - 微信公众号文章
&2016政府引导基金支持四大领域、明确负面清单
2016政府引导基金支持四大领域、明确负面清单
日10时05分来源:
财政部于日,发布《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金的设立、运作和风险控制、终止和退出、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以及监督管理进行了规范。
《办法》重点支持四大领域的投资,并引入否定清单管理,指出不得投资二级市场股票等六大业务。此外,《办法》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制度,按年度对基金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运营情况等开展评价,有效应用绩效评价结果。
在此背景下,我们对政府引导基金的政策背景、市场发展环境进行了梳理分析,并选取两支政府引导基金作为案例进行了详细分析,在研究政府引导基金运营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对引导基金现存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以供VC/PE机构和投资者参考借鉴。
截至2015年,政府引导基金规模超2万亿
根据清科集团旗下私募通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国内共成立780支政府引导基金,基金规模达21,834.47亿元。2015年新设立的政府引导基金为297支,基金规模15,089.96亿人民币,分别是2014年引导基金数量和基金规模的2.83倍和5.24倍。
年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情况比较
从国家层面看,2015年新设立的两大基金受市场关注,一是总规模为400亿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参与超过1,800亿;二是总规模600亿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撬动社会资金千亿以上。
从地方层面看,随着中央鼓励政府引导基金的发展态势明确,各地方政府设立的各类政府引导基金迅速涌现,遍及农业、服务业、文化、旅游、科技等各个领域。
地市级政府设立引导基金数量最多
2015年,各地方政府纷纷积极主导设立政府引导基金,设立主体也由省级单位逐渐延伸至市级及区级单位,掀起了发展政府引导基金的新浪潮。在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形式上,各地方政府根据投资方向和重点,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
股权投资基金有东莞长安产业股权投资基金、龙岩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重庆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有集美区产业引导基金、唐山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荆门市市级产业引导基金等;天使投资基金有重庆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上海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青岛天使投资引导基金。
根据清科集团旗下私募通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国内共成立780支政府引导基金,基金规模达21,834.47亿元,平均单支管理规模为27.99亿元。其中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的规模最大,226支基金规模总额达到9,980.37亿人民币。但是基金设立数量最多的是地市级政府设立的引导基金,共有417支基金,基金规模8,243.00亿。
年政府引导基金设立级别分布情况
案例: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带动万亿元投资
2015年10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公布设立“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的方案。
基金通过结构化设计,以400亿的政府出资和部分其他风险偏好较高的LP出资作为劣后投资,撬动银行资金或险资作为优先资金进入基金,最终募集规模约为2000亿的母基金。母基金再通过发起子基金或直接投资的方式实现对外投资,力争放大到4000亿元,最终带动约10000亿元的社会投资投向实体经济。
政府投资基金明令禁止碰触的6项业务
财政部于日,发布《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号),《办法》重点支持四大领域的投资,并引入否定清单管理,指出不得投资二级市场股票等六大业务。
1、应在以下领域设立投资基金:
支持创新创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以及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
2、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融资担保以外的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4)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5)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6)政府可适当让利,但不得向其他出资人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不得承诺最低收益。
在政府投资基金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办法》称,政府投资基金应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运作。政府投资基金募资、投资、投后管理、清算、退出等通过市场化运作。财政部门应指导投资基金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确保投资基金政策性目标实现,一般不参与基金日常管理事务。
在政府投资基金的预算管理方面,各级政府出资设立投资基金,应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章程约定的出资方案将当年政府出资额纳入年度政府预算。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制度,按年度对基金政策目标实现程度、投资运营情况等开展评价,有效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政府投资基金应当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对基金运行情况的审计、监督。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引导基金发展规模愈加壮大,但就不同的政府引导基金具体状况而言,仍然十分参差不齐,因此建立一套准确有效的适应于我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成为引导基金纳入公共财政考核评价体系的迫切需求。
如何绩效考核政府基金?
1、加强监管,完善引导基金风险防范措施
为避免政府资金面临的道德风险问题,可将政府引导基金委托给专业的管理公司经营,政府成立监管机构,资金委托给银行进行托管,构成一个“政府监管机构-专业管理公司-托管银行”的初步监管流程。
专业的管理公司独立负责项目论证、投资、管理并实施套现,银行作为托管机构根据管理公司项目投资计划和政府监管机构的指令,将资金划到指定的项目公司账上,管理公司一般无法直接接触到全额大宗的委托款项,则可有效地防范可能出现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作为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财务监管部门,应当对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预算进行审查和监督,检查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资金使用。风险投资企业备案管理部门作为业务指导部门,应当督促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加强制度建设,引导其所参股的风险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
2、强化市场化运作,提高引导基金运行效率
一直以来,受限于政府引导基金中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属性及当前的管理思路,引导基金被赋予了过多的政策性目标,对基金注册地、投资地域限制、投资范围做了限制,对投资当地的资金也做出了要求。
一方面,这使得引导基金寻找合适的投资对象变得更加困难,引导基金资金出现沉淀、闲置现象,资金利用效率低下;
另一方面,由于在当地找不到好的投资项目,导致一些优秀的创业投资机构不敢与引导基金合作,长此以往,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受到严重制约,无法达到其引导创业投资的目的。
政府引导基金要做到“四化”。
首先资金来源要市场化。政府作为主要出资人,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同时,和具备相应能力的市场化机构进行合作和资源互补,实现资金规模的对曾杠杆放大。
其次是投资策略市场化。打破引导基金既有的政策性限制,制定相关投资策略,以达到在风险固定的条件下,追求投资收益的最大化;而在收益固定的情况下,追求投资风险的最小化的目标。在设计基金的投资组合及其他相关策略时,结合基金情况,进一步突破引导基金关于地域、行业、阶段的限制,更加注重于资本生态和产业环境的打造。
第三是内部管理市场化。建立相关的工作体系和流程,包括行业信息和数据库,基金筛选流程,基本法律条款和谈判流程,基金监测流程,投资组合管理和风险管理流程等完整的内控流程。最后退出要市场化。配合使用事先条款约定、市场上转让退出、政府让利等方式,提高政府资金的利用效率。
3、统筹兼顾,实行基金投资组合策略
在政府引导基金运作过程中,政府引导基金更多考虑的是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而社会资本与基金管理人更关注的是投资回报,这其中的矛盾实际上是引导基金设立和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的核心问题,即政府引导基金的引导目标与商业性资本目标之间的冲突。
对于引导基金引导目标与商业性资本目标之间的冲突,可以考虑实行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政府成立引导基金时,可以在基金规模、投资行业、投资阶段、投资地域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组合。可以成立规模较大的综合性投资基金,也可以根据各市或各区县的产业发展布局,有针对性地成立规模5亿元左右的专业性投资基金,或者1亿元以下的天使投资基金,并通过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的限制,达到促使其投资初创企业或者战略型新兴产业的目的。
这样有利于对引导基金的政策目标进行具体分解,并能找到投资理念和专业较为契合的基金管理人。政府引导基金的政策目标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理念相近时,两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便会减少,并且对引导基金投资收益有一定的保障。
4、明晰定位,建立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完善基金的绩效评价体系要兼顾引导基金的政策效益和经济效益,设立一个全方位、立体的投资绩效评价体系,比如可以从合规、管理、效益等三个角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合规指标只指对引导基金立项的合理性以及完成程度的评价,具体包括引入社会资本的规模、投入初创期企业的资金占比、投入中小型企业的资金占比以及参股子基金比例等等。
管理指标包括对引导基金组织管理、资金运用方面的评价,主要考察基金管理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包括合作创投企业筛选的规范性,项目评审流程规范性,引导基金专家评审委员的专业评审能力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
效益指标主要是指对引导基金运行效果以及其对社会影响的评价,主要包括对本区域风险投资及发展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受益、社会就业人数、当地经济的增长以及对科技进步的贡献等等。
稿件来源:清科研究中心私募通
作者:桂洁英
编辑: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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