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第二金碧花园园第6栋公租房几时抽签

茂名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信宜市2015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作者&来源:
信宜市2015年度住房保障信息
一、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
2015年计划新开工公租房120套,基本建成86套;棚户区改造350户(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90户。
二、年度建设计划项目清单
&& &&1、目前计划怀乡公租房1、2、3栋项目90套;金碧花园公租房2幢续建加层32套(当时因高压线影响,现高压线已迁移)。
2、棚户区改造以货币安置形式筹集,目前百富广场项目落实75户,其余275户尚在筹集中。
三、年度计划任务完成进度
1、怀乡公租房1、2、3栋项目90套;已开工建设。
2、金碧花园公租房2幢续建加层项目32套已开建设。
3、棚户区改造以货币安置形式筹集,目前已落实百富广场75户。
四、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
&&& 1、市房地产管理局红旗路36、38号续建廉租房项目40套项目,已基本建成。
&&& 2、市房地产管理局金碧花园公租房⑤幢80套续建项目,已基本建成。
&&& 3、市房地产管理局金碧花园公租房③④幢160套续建项目,已基本建成。
&&& 4、朱砂公租房已封顶进入后期装修。
&&& 5、金碧花园公租房⑥幢已封顶进入后期装修。
&&& 6、 六鸦山市场公租房已封顶进入后期装修。
五、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
&& 金碧花园E幢已竣工入住45户(2015年1月入住)详见下附文五
六、分配和管理政策法规
文件名:《信宜市保障性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文号:信房字
[2015]6号,发布部门:信宜市房地产管理局,正文见下附文一。
七、办事指南
&&& 印发有住房保障申请流程,见下附文二。
八、新登记保障对象,见下附文三
九、九、住房批次分配对象信息。见下附文四。
十、待分配房源信息(至2015年5月,暂无批量房分配)。尙剩抽到放弃、抽剩、及退出散房13套,其中金碧花园公租房①②幢2套(1厅3房65㎡);金碧花园廉租房D幢2套(1厅2房1套35㎡;1厅1房1套19㎡);金碧花园廉租房E幢9套(1厅2房1套36㎡;1厅1房7套20㎡);金碧花园C幢803房1套(1厅1房19平方米)
十一、住房批次分配房源信息,金碧花园E幢已竣工入住45户、(2015年1月入住)散房10户,详见下附文五
十二、分配程序信息:根据《信宜市保障性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要求, 对轮候家庭进行再确认,无异议的参照轮候兼顾老病残优先,再统一现场抽签。
十三、分配过程信息:由房管局建设股负责组织分配安排工作,请市保障住房分配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媒体全程参与监督。对经确认参与分房的家庭统一在公平、公开、公正的情况下按顺序号进行现场抽签。
十四、分配结果信息:详见下附文五。
十五、退出情况信息:本年度目前退出7户,其中租赁补贴4户:林凤惠、王多信、邱秀英、廖世容;实物配租3户:赖树光(1A702房) 、梁庆安(2B303房)
&&&&&& 植少惠(C305房)
十六、设置信息公开栏:已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单独设置住房保障公栏。
附文一:信宜市保障性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信房字[2015]6号
信宜市保障性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解决我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0〕65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信宜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信府办[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分配、使用、管理及监督。
  第三条 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本市保障性住房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与保障方式
第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及个体工商户人员。
第五条&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第六条& 家庭的认定:
(一)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构成一个家庭;
(二)已婚子女与直系亲属独立分户,各构成一个家庭;
(三)与申请人同住且存在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经有关村(居)委会证明,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四)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年满30周岁的未婚人员可视为一个家庭。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几类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或与市企事业单位(包括干部职工、教师、医护等住房困难人员)签订了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非市户籍家庭或外来工及个体工商户(申请人按城区和乡镇划分区域)。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无房产记录或自有产权房屋,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自有产权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以及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和自建私房等。
(四)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
第八条& 在公共租赁住房中可安排适当比例的房源作为高级人才公寓或周转用房,以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属本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第九条& 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书;
(二)户口簿、身份证、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属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低保证);
(四)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
(五)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居住和生活,应提供与申请人共同居住和生活的相关证明;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提交的复印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并提供原件核对。
第十条& 住房困难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书;
(二)户口簿和身份证;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
(四)在本区缴纳一年的社会保险清单;
(五)现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第十一条&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书;
(二)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四)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清单;
(五)用人单位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第十二条 保障性住房保障主要方式有实物配租和住房租赁补贴二种。经审核通过的保障对象,可以选择申请保障方式的其中一种。
第三章 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受理与审批
第十三条 保障性住房保障的受理与审批,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原则上每年的4-6月份定为收件时间;7-8月份定为调查预审时间;9月份定为审定小组汇审和公示时间。
(二)受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和相关申请资料,经预审,符合申请条件的及时作出受理决定。
(三)由房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住房和收入情况(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经商、领取退休金等)进行调查。
(四) 调查核实后,把调查结果进行公示15日,征询意见。
(五)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房管局予以登记,并进入保障性住房保障轮候名单。
经公示有异议的,由房管局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终结。
第四章 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的分配办法
第十四条 实物配租的分配方法。
(一)实物分配原则:坚持公开、公正、自愿、轮候的原则。
(二)分配方式:采取集中抽签、现场公示、分批实行方式。
(三)实行优先原则: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申请实物配租。
1、属于市级以上劳模、革命伤残军人、革命烈士家属;
2、由市残联认定的4类(肢残、智残、精残、盲残)伤残1~2级的重度残疾人,或者经市劳动部门鉴定为1~6级(含)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人员;
3、年满60周岁以上孤寡无房老人。
4、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实行自愿制。尊重保障对象个人意愿,书面征求对象选择某类保障方式和保障房型,先划分廉租房保障申请对象和公租房保障申请对象,再进行抽签。
(五)实行轮候制。实物配租是将已登记在册尚未分配到保障房的对象按照登记先后实际情况进行轮候排序优先第一轮分配。
(六)已经确认登记在实物配租分配方案名单的对象,在市保障住房审核小组的监督下,进行逐个抽签来具体落实保障房的位置。
(七)对第一批抽签后余下的房源将规划安排分配给当年申请并被确认符合优先分配条件的对象。
(八)第一批分配的对象人数小于或等于当年可分配的房源套数的,抽签箱内设定的抽签球数等于房源套数,抽签球的号数则是所抽取住房的房号。
(九)第二批规划分配的人数多于退回和余下的房源套数的,抽签箱内设置有房号球和无房号球,抽到有房号球的则是分配到此房号的保障房,没有抽到房的则进入下一年度轮候。
(十)不管选择某类房型抽签,本次没有抽中分配到保障房的,不能再参与另一房型抽签,但可申请享受租赁补贴。
(十一)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有年老65岁以上或重度残疾行动不便者,统一规划参加一至四层抽签,如抽签人数超过此楼层房源数时,往上一楼层类推。
(十二)如对抽到的房型不满意的可在三天内向房管局提出,只退房不换房,且退房者在三年内不得再申请实物配租保障,只可享受租赁补贴保障。(注:如果对象双方愿意互换的,要经房管局同意后可以互换)
(十三)已确定租赁廉租房或公租房的家庭,应在一个月内与房管局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在三个月内入住。
(十四)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不得转租、转借、空置或改变用途,否则由房管局取消其实物配租资格,并收回保障房。
(十五)保障性住房的公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由产权单位负责;自用部分、自用设备设施的维护、自用水电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负责。承租人在腾退房屋时,对其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房屋维护费、装修费等费用不予补偿。
(十六)承租人装修保障性住房,必须经产权单位同意,产权单位应当告知承租人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下进行装修。如因装修造成房屋结构损害的,由产权单位对承租人责令停工,不听从劝说的,由产权单位收回其保障房并追究其行为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七)承租人有责任和义务爱惜和保护保障房,当承租人存在恶意破坏保障房行为的,由房管局取消其实物配租资格,收回保障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实物配租实行年检、退出机制:
(一)实物配租住房的资格年检工作,由房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协同进行。
已经享受实物配租的低收入家庭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的第20个月底前向房管局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由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其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实物配租的资格进行及时调整并告知当事人。
(二)对于经济上已经脱困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应及时申报和退出已配租的保障性住房。
第十六条 实物配租信息公开办法。
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实行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和居委会专栏公布信宜市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分配结果和入住后年检情况、退出情况。
第十七条 实物配租监督措施。
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由人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
第五章 住房租赁补贴办法
第十八条 租赁补贴的发放:
(一)租赁补贴实行轮候制。
(二)对符合租赁补贴发放条件的家庭按每月每户50元的标准发放。
(三)对于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申请人,在指定银行开户,然后持相关证明资料递交给房管局按年建册造账发放。
第六章 保障性住房的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申请住房保障人须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经查实,对有虚报或填报不实、以及不符合保障性住房保障条件的,立即停止保障待遇,追回已领取的租赁补贴,收回已配租的保障性住房,并在5年内不得申请和受理住房保障请求。
第二十条 实物配租家庭因将分配的保障性住房转借、转租、改变房屋用途、空置或欠租累计6个月以上的,房管局可以按规定收回已配租的保障性住房,追回非法所得和租金损失,情节恶劣的可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或提起诉讼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住房保障申请流程
申请条件:
1、信宜城区户口,并在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人员;
2、属于低收入家庭,能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生活保障证明;
3、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当年核定标准,人均收入按民政局公布的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4年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
申请程序:
1、向房产局申请:户主须亲自到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局窗口申请(带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家庭所有人口的户口薄、户主低保证和领取低保金存折以及其它相关证件),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核对证件原件后签名收取复印件,
2、受理收件结束后三天内窗口把所有申请转交建设股,建设股再转交居委会进行资料初审,一周后房产局再会同居委会联合调查。
3、居委会初审:居委会对经房产局预登记的申请对象进行资料初审,不符合条件的终止申请,符合的留居委会保管,等候会同房产局对申请对象上门调查。
1、对经居委会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房产局统一会同居委会上门调查对象户的的住房、经济等情况(调查20天内完成)。
2、收集整理调查材料,填写调查审批表(15天内完成)。
1、&&&&&&& 调查审批表由房产局填写,再转居委会提意见并加盖公章。
2、&&&&&&& 对调查不符的居委会和房产局均有权终止申请。
3、&&&&&&& 对调查符合的居委会加意见后转房产局整理统一上报信宜市保障住房分配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1、&&&&&&&& 对经信宜市保障住房分配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 公示期15天。
2、&&&&&&&& 对公示无异议的房产局正式登记。
1、 对正式登记在册的进入轮候程序。
& 信宜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经公示后新申请名单
2015年9月30日
所属居委会
信宜市新里三路88号
信宜市六敦洒厂工场
信宜市梅江路70号
信宜市梅江北路50号
信宜市个新车站后背
环东路弟屋
信宜市区新里路12单元43号
俯宜市电信大院A幢405房
信宜市新里三路39号三路
信宜市竹山供销社宿舍
信宜市解放路
信宜市红旗路24号
信宜市工业路鸿福楼401房
信宜市区竹山路17号
信宜市区竹山路丁堡路口
农机一厂1幢303房
松香厂宿舍
竹山路看守所对面
大木垌竹园路58号
工业路221号
信宜市双思路
审计局宿舍
旧农业局五楼
市人民路41号
人民路41号4幢
信宜市环山路
市区环山路12号
樟坡城东加油站旁边
解放路66号
信宜市松香厂
人民路70号5幢
市体育一街
环山路12号
市人民北路90号
人民路39号
市人民印刷厂
新里垌石充塘
城北红棉厂对面
信宜市幸福新村商业局宿舍
信宜市人民北路84号
信宜市人民北路108号
新村路30号
信宜市旧劳动局隔离
沿江路240号
沿江路188号
信宜市沿江路165号
市公安局后背
信宜市南山路75号
信宜市教育路81号
信宜市东兴街19号
信宜市人民北路计生路口
信宜市教育路水库移民区43号
信宜市沿江路279号
信宜市新里九路36路
沿江路79号
人民北路2号
人民北路57号
沿江路165号
沿江路162号
信宜市电力街
信宜市东兴街
南山路103号
横茶村委会旁
城南市场对面
沿江路302号
君泰豪庭(家姐屋)
人民南路239号
沿江路279号(一楼仓库)
水泥厂橡胶林
水泥厂山顶旧职工宿舍
信宜市南山路20号
城南水闸旁
信宜市粮食街
人民南路239号
迎宾大道南吉星卷闸门厂后背
信宜市地税对面新村一路
信宜市城北五金厂
信宜市城南前进路65号
信宜市北罗口村
信宜市鸿运路80号
市区新城一路
信宜市玉湖路17号
俯宜市民安一路16号
信宜市民政局27号3幢
信宜市工艺厂宿舍
信宜市沿江路76号
信宜市沿江路69号332房
信宜市人民北路276号
信宜市人民北路219号
信宜市城郊果场二队
鸿泰新城一区(H幢)104房
新里二路74号
人民北路514号
人民南路213号后背
丁堡路口大坡山小学边
人民北路219号
市幼儿园宿舍
沿江路161号
沿江路49号
市第一小学A幢204房
市场区江堤路18号
教育城幼儿园旁出租屋
陈锦垌222号
新尚旺对面
东镇十腰谭旺村
文昌岩一村
新车站后背
信宜市团结2路10号
新里路19号
镇隆跃进街
信宜市人民路115号A幢101房
信宜市民安路95号
信宜市新尚东路11号
信宜市幸福新村2路
信宜市环山路29号
东龙路29号
人民路112号4幢
信宜市教育路2号
俯宜市解放路67号
信宜市人民路30号
信宜市城南鸿运路106号
信宜市第二小学旁
信宜市解放路95号后楼
信宜市附城粮所宿舍北面
信宜市沿江路160号
信宜市中兴六路1号
城北公安局附近
城南南华路25号
新尚路东镇信用社对面
矿山机械厂8栋
新里三路102号
人民路70号
人民北路419号
2015年12月12日(第二批)
所属居委会
信宜市大木垌竹园路&&&&&&&&&&&&&&& 低保户
信宜市大木垌卫新路&&&&&&&&&&&&&&& 低保户
信宜市新尚路工行宿舍&&&&&&&&&&&&& 低保户
信宜市十腰谭旺&&&&&&&&&&&&&&&&&&& 低保户
信宜市电力大街&
信宜市梅江北路29号
信宜市解放路48号
信宜市工业路221号1幢501房
信宜市一中附近无线电一厂开发区
信宜市竹山路59号楼顶瓦房
信宜市竹山路21号
信宜市绿鸦路11号
信宜市大木垌大红一巷10号
信宜市旧车站宿舍
信宜市竹山街保险公司宿舍
信宜市工业58号B栋802房
信宜市陈锦垌欧罗餐厅后背
信宜市玉都一路26号&&&&&&&&&&&&&& 低保户
信宜市沿江路69号&&&&&&&&&&&&&&&& 低保户
信宜市旧邮电局宿舍2栋201房&&&&& 低保户
信宜市人民路39号19幢201房&&&&& 低保户
信宜市沿江路101号205房&&&&&&&&& 低保户
信宜市解放路126号402
信宜市旧粮所面包车间楼顶平房&&&&& 低保户
信宜市第二小学后门侧&&&&&&&&&&&&& 低保户
信宜市旧车站大院&&&&&&&&&&&&&&&&& 低保户
信宜市教育路92号
信宜市玉津宴会隔离
信宜市东兴街77号
信宜市北界路口粤桂路
信宜市农科所开发小区自建屋(妹妹家)40号
信宜市计生指导办对面
信宜市旧车站旧宿舍
信宜市解放路113号371房
信宜市镇隆红旗场21队
信宜市旧街沿江路95号
信宜市新尚路89号4楼
信宜市城南派出所隔离
信宜市人民北路279号
信宜市人民南路18号
信宜市团结八路59号4楼
信宜市人民南绿鸦路&&&&&&&&&&&&&&& 低保户
信宜市南华路113号后一楼&&&&&&&&& 低保户
信宜市东镇六谢岭岗村&&&& &&&&&&&&&低保户
信宜市南山路12号&&&&&&&&&&&&&&&& 低保户
信宜市东镇竹山樟坡红旗村7号
信宜市远航步行街旁
信宜市城南金湖五区第五单元
信宜市科普路21号
信宜市无线电二厂宿舍
信宜市矿山机械厂宿舍
信宜市砺儒中学隔离
信宜市物资局宿舍
信宜市新里路54号
信宜市新里路40号三楼
信宜市东镇镇团结二路19号
信宜市城南红升村
信宜市城南银湖二街
信宜市粤桂路南海建筑公司
信宜市人民南路78号201房
信宜市塘面平坡村
信宜市人民北侨城一路15号&&&&&&&& 低保户
信宜市东镇镇竹山河泥铺
信宜市红棉工具厂B1幢102房
信宜市中兴三路
信宜市人民北路86号
信宜市团结八路22号&&&&&&&&&&&&&& 低保户
信宜市远航花园附近
信宜市第二小学后门住区一楼车库
信宜市新里四路48号
信宜市新里三路98号3楼
信宜市红旗农场一队宿舍41号
信宜市市府大院3A301房&&&&&&&&&&& 低保户
信宜市人民北路347号302房&&&&&&& 低保户
信宜市四中底&&&&&&&&&&&&&&&&&&&&& 低保户
信宜市沿江路115号301房
信宜市城南朝阳路5号
信宜市沿江工艺厂宿舍503房
信宜市城南食品街24号
信宜市人民北路347号202房
信宜市沿江路69号B栋421房
信宜市人民路45号5楼
信宜市沿江路101号302房
信宜市沿江路69号B幢721房
信宜市江堤北路56号
信宜市民安路161号
信宜市大木垌人民银行宿舍
信宜市旧水利局宿舍南楼416房
信宜市城南粮食街2号&&&&&&&&&&&&&& 低保户
信宜市沿江二巷40号302房&&&&&&&&& 低保户
信宜市无线电一厂
信宜市人民医院宿舍
信宜市红旗二巷
信宜市新堤路49号
信宜市联发路9号新楼201房
附文四:住房批次分配对象信息、
待分配名单:以下领取租补的名单即是待分配的名单
信宜市房产局2015年10-12月发放 “保障”户租赁补贴清单
(每户每月标准50元)&&& 2015年10月29日
金额(元)
账&&&&&&&& 号
金额(元)
账&&&&&&&& 号
& 审核&&&&&&&&& &&&&&&复核&&&& &&&&&&&&&&&编制
信宜市房产局2015年10-12月发放 “保障”户租赁补贴清单
(每户每月标准50元)&&& 2015年10月29日
金额(元)
账&&&&&&&& 号
金额(元)
账&&&&&&&& 号
& 审核&&&&&&&&& &&&&&&复核&&&& &&&&&&&&&&&编制
信宜市房产局2015年10-12月发放 “保障”户租赁补贴清单
(每户每月标准50元)&&& 2015年10月29日
金额(元)
账&&&&&&&& 号
金额(元)
账&&&&&&&& 号
& 审核&&&&&&&&& &&&&&&复核&&&& &&&&&&&&&&&编制
信宜市房产局2015年10-12月发放 “保障”户租赁补贴清单
(每户每月标准50元)&&& 2015年10月29日
金额(元)
账&&&&&&&& 号
金额(元)
账&&&&&&&& 号
& 审核&&&&&&&&& &&&&&&复核&&&& &&&&&&&&&&&编制
信宜市房产局2015年10-12月发放 “保障”户租赁补贴清单
(每户每月标准50元)&&& 2015年10月29日
金额(元)
账&&&&&&&& 号
金额(元)
账&&&&&&&& 号
& 审核&&&&&&&&& &&&&&&复核&&&& &&&&&&&&&&&编制
信宜市房产局2015年10-12月发放 “保障”户租赁补贴清单
(每户每月标准50元)&&& 2015年10月29日
金额(元)
账&&&&&&&& 号
金额(元)
账&&&&&&&& 号
黎根监护人
& 审核&&&&&&&&& &&&&&&复核&&&& &&&&&&&&&&&编制
信宜市房产局2015年10-12月发放 “保障”户租赁补贴清单
(每户每月标准50元)&& &2015年10月29日
金额(元)
账&&&&&&&& 号
金额(元)
账&&&&&&&& 号
廖俏玲户因漏发了27个月,现补发。
& 审核&&&&&&&&& &&&&&&复核&&&& &&&&&&&&&&&编制
2015年租赁补贴名单10-12月份
(每户每月50元)单位:元&&&&&& 2015年10月29日
&&&& 复核:
信宜市房产局2015年新增发放租赁补贴清单二(11、12月)
(每户每月标准50元)&&& 2015年11月2日
金额(元)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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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 &&&&&&复核&&&& &&&&&&&&&&&编制
信宜市房产局2015年新增发放租赁补贴清单二(11、12月)
(每户每月标准50元)&&&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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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房产局2015年新增发放租赁补贴清单二(11、12月)
(每户每月标准50元)&&&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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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房产局2015年新增发放租赁补贴清单二(11、12月)
(每户每月标准50元)&&&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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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花园廉租房E幢房号表2015年1月入住
1001房36平米高雪云北
1002房36平米黄金华沿一
1003房38平米邓玲沿一
1004房38平米容其玲梅
1005房20平米
1006房36平米黄海莲解一
901房36平米周卫标沿一
902房36平米吴昌莲沿二
903房38平米范雪兰梅
904房38平米谭超琼解二
905房20平米
906房36平米叶小燕南
801房36平米张涛解一
802房36平米
803房38平米梁秦彰北
804房38平米陈艳红解二
805房20平米
806房36平米梁燕南
701房36平米何宁梅
702房36平米陈梅芳梅
703房38平米罗春梅解二
704房38平米李德强梅
705房20平米
706房36平米窦仲生北
601房36平米陈美珍梅
602房36平米黄业群沿一
603房38平米吕水群解二
604房38平米黄国生解二
605房20平米
606房36平米李雪英南
501房36平米许菊新
502房36平米张桂清沿二
503房38平米尹洪英南
504房38平米张丽琼沿一
505房20平米
1厅1房解一
506房36平米刘明莲北
401房36平米陈瑞娟南
402房36平米唐雪萍解二
403房38平米蔡燕8888625沿二
404房38平米吴世文解二
405房20平米
406房36平米刘惠燕解二
301房36平米周瑞清8882777南
302房36平米黄家云8888996北
303房38平米梁伟安北
304房38平米梁耀尹解二
305房20平米
306房36平米罗彩北
201房36平米
李青燕8817684
204房47平米
206房36平米
106房36平米
江虹晓解二房户
105房1厅1房
&从C栋803搬下
公地临时办公室
D1003房35平米梁雪凤梅
D1004房35平米
D1005房19平米
D1006房35平米
赖彩霞沿一
D901房35平米余家兰南
D802房35平米林雪玲沿一
D201房27平米
D202与205房合梁小丽
公租房1A101
公租房1B101
52平米和美月南
公租房2B101。52平米陆霖青梅
余丽莲1A804房
2B303房,钟多德& 信息内容
信宜市83套保障房抽签分配到户 三年租期满后符合条件者可续租
&&& &谢谢党委政府的贴心照顾,让我们能住上保障房。&5月10日下午,陈先生在信宜市2016年度保障住房公开抽签现场,成功抽中了一套面积约60平方米的公租房。通过抽签,当天共有83个家庭获得了入住保障房分配资格。
&&& 为了保证抽签公平、公正与公开,信宜市公证处对此次抽签进行了全程公证;有信宜市住建、民政、人社、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现场监督。笔者在抽签现场看到,进入本次配给范围的保障对象有序地进行抽签定房。经过抽签,最后,陈先生抽到了金碧花园公租房的B403房。&好开心,抽到&心水&房号,赶紧尽快办好手续,准备年底前入住。&陈先生兴高采烈地说。
&&& 据介绍,本批保障房房源共83套,其中1厅3房的房源共73套,每套面积60平方米,参加抽签的人员为2012年及以前申请在册的保障对象及沿江路279号需拆危旧公房要安置的保障对象;1厅2房的房源共10套,参加抽签的人员多为2014年申请的在册保障对象。
&&& 信宜市房地产管理局领导在分配抽签会上表示,保障性住房是供给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的,其准入和退出都有严格的标准。入住保障房并不意味着永久居住,该市对保障房实行动态管理,此次抽签的保障房租期三年。期满后,由信宜市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重新核定入住资格,如条件符合,则继续签订租赁合同;如不符合入住条件,信宜市房产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处理,重新安排符合条件的保障户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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