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不力被问责问题,看看有哪些

【在路上】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西安5区县、开发区60余干部被问责
西安市纪委通报
区县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问题
5区县、开发区60余干部被问责
西安市纪委通报了灞桥区等5个区县、开发区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问题问责情况,60名相关人员和相关单位受到问责处理。7月6日,西安市纪委通报了临潼、周至、长安、户县、蓝田等5个区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问责情况。
近日,媒体曝光了灞桥区洪庆街道常王村、唐刘村、赵西村,阎良区武屯镇御宝村、广阳村,高陵区鹿苑街道马家村、草市村,户县蒋村镇王过村,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钓台街道西张一村、西张二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关区县纪委、开发区纪工委随即对问题涉及单位及个人进行了问责。
西安市纪委在通报中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这些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责任担当、转变作风,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最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同时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照市委、市政府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大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不力、推诿责任,以及贯彻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做表面文章的,要严格依规依纪追责问责,把脱贫攻坚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洪庆街道常王村、唐刘村、赵西村精准脱贫表册填写不规范、数据底数不清,业务牵头部门工作指导不力、监督不到位,帮扶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 纪委给予区扶贫办主任颜利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区扶贫办副主任徐习强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责令洪庆街道党工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洪庆街道党工委书记肖卫卫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对洪庆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小峰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给予洪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晓敏、农办科副科长乔群群党内警告处分;对常王村党支部书记张辉、村委会主任贾军民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对常王村包村干部牛树全、唐刘村包村干部刘社、赵西村包村干部毛雪燕进行通报批评。
纪委给予区城镇建设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常王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蒋文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区纪委常委、帮扶干部吕建锋、陈清智党内警告处分;对区城市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帮扶干部王培安,区考核办督查科科长、帮扶干部孙攀,洪庆街道劳保所所长、低保中心主任、帮扶干部胡辉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对区供销联社党委书记、帮扶干部雍联峰进行批评教育。
武屯镇御宝村、广阳村扶贫资料填写不完整、整理不规范,帮扶措施不到位,帮扶部门及帮扶干部工作不细致、不扎实等问题。
纪委责令区脱贫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区农林局党委书记、局长、区脱贫办主任邢崇军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区脱贫办副主任王文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武屯镇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武屯镇党委书记杨晓飞,党委副书记、镇长孟卫进行通报批评;给予武屯镇武装部部长、分管领导刘于华,镇脱贫办负责人曹凯庆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武屯镇广阳村党支部书记邢阳党内警告处分。
纪委 给予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帮扶干部孟小宏,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帮扶干部杨晓东,武屯镇党政办主任、帮扶干部王宏安党内警告处分。
鹿苑街道马家村、草市村帮扶部门及帮扶干部工作不细致,帮扶措施不到位,扶贫资料填写不准确、审核把关不严,帮扶工作不深入、不扎实等问题。
纪委 给予区农林局党委书记、局长、区脱贫办副主任药红岗党内警告处分;对区脱贫办副主任张军进行提醒谈话;给予鹿苑街道党工委书记刘民安,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亦冰党内警告处分;对鹿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领导王泳免职处理;给予鹿苑街道纪工委书记、草市村联系领导邢国浪,鹿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马家村包村领导黄鸢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马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栓狗,草市村党支部书记王唯、村委会主任马彦军党内警告处分。
纪委给予区政府办公室干部、马家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余军,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草市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赵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区委政研室主任、帮扶部门主要负责人邸高奇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党委部门;给予区委政研室副主任、帮扶干部魏岳东免职处理;对区委政研室帮扶干部黄建丽调离党委部门;给予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帮扶部门主要负责人耿五三党内警告处分;对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副主任、帮扶干部费小斌,区农林局扶贫科科长、帮扶干部侯慧颖免职处理。
蒋村镇王过村帮扶措施不细、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纪委责令蒋村镇党委、镇政府分别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蒋村镇党委书记李伍民,党委副书记、镇长王莹君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给予蒋村镇人大主席、王过村包片领导吴盘桃,蒋村镇干部、王过村驻村指导员陈海良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王过村党支部书记王西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王过村村委会主任付关羽进行通报批评。
纪委给予户县第八中学教务副主任、帮扶干部杨本省党内警告处分,免去教务副主任职务;对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户县第八中学校长贺明涛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责令户县教育局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户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靳林林进行告诫约谈。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
钓台街道西张一村、西张二村帮扶部门及帮扶干部工作不细致、措施不实,指导不力、督办不严,扶贫资料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审核把关不严,帮扶措施不精准等问题。
纪委对钓台街道党工委进行通报批评;对沣西新城农林局副局长、扶贫办副主任冯战柱,钓台街道党工委书记裴琨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对钓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领导景森进行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查;给予西张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朋朋,西张二村党支部书记张卫省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钓台街道西张一村包村干部孟路、西张二村包村干部许刚行政警告处分。
纪委给予沣西新城招商局帮扶干部千家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沣西新城财政局帮扶干部郭淼、徐世达行政警告处分;对沣西新城招商局党支部、财政局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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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纪委通报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典型问题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小刚
[摘要]昨日,西安市纪委通报了临潼区等5个区县党员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典型问题,相关单位和人员被问责。
昨日,西安市纪委通报了临潼区等5个区县党员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典型问题,相关单位和人员被问责。近期,媒体曝光了临潼区新丰街道皂安村,周至县集贤镇严家堡村、东村,长安区魏寨街道侯一村、鸣犊街道黎明村,户县石井镇曲峪河村,蓝田县洩湖镇大兴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西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即启动追责问责程序,追究了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西安市纪委在通报中指出,这些问题暴露出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市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从严从细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责任落实不力、推诿扯皮、官僚作风、任务落地不实、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要从严问责,以铁的纪律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临潼区新丰街道皂安村帮扶措施不精准、未按程序确定贫困户,帮扶干部工作不扎实,业务牵头部门履职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问题。责令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一对一”帮扶人魏养毅做出书面检查,给予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一对一”帮扶人刘绥胜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区农林局局长姚晓宁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对区农林局副局长古广慧进行谈话提醒并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区农林局扶贫科科长岳强行政警告处分;责令新丰街办党工委书记刘勇强、街办主任韦国强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给予分管扶贫工作的街办副主任、包村领导孙顺利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街办农业科科长、包村干部徐武军,农业科副科长、包村干部王侠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皂安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八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村委会会计马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至县1.
集贤镇严家堡村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帮扶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入户调查不深入、不细致,扶贫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给予县农业局土肥站帮扶干部侯凯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严家堡村党支部书记李入社党内警告处分;对集贤镇包村干部王浪涛、严家堡村村委会主任严朝强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2.
集贤镇东村对精准扶贫脱贫思想认识不到位,制定帮扶措施不精准,对帮扶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帮扶干部工作作风漂浮,对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掌握不详细等问题。对县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管理所副所长、帮扶干部赵秋芳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给予县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帮扶干部苗晓良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集贤镇东村党支部书记任训民、村委会主任王行省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管理所副所长、东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靳开展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集贤镇包村干部宋利平警告处分;对集贤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东村包片领导畅盛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3.
集贤镇党委及相关领导干部对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指导督查不力,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等问题。责令集贤镇党委向县委写出书面检查;给予集贤镇扶贫办主任李宏洲行政警告处分,对集贤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严家堡村包片领导白存宏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对集贤镇党委书记王选良、镇长王青松进行通报批评。&&长安区魏寨街办侯一村、鸣犊街办黎明村帮扶干部工作不扎实、不认真、不细致,扶贫资料填写不完整、入户较少,相关单位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对魏寨街办、鸣犊街办党工委、区教育局进行通报批评,并向区委做出深刻检查;对魏寨街办党工委书记宋其正、街办主任王化平,鸣犊街办主任李逢仓,区扶贫办主任王琛,区教育局局长李鹏程进行通报批评;对魏寨街办分管扶贫工作的党工委副书记郭美群,鸣犊街办分管扶贫工作的党工委副书记肖锋进行通报批评,并以书面方式进行提醒;给予市地税局长安分局引镇税务所所长、侯一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刘永勃,魏寨街办干部、侯一村包村干部齐伟东,滦镇街办鸭池口初级中学副校长、黎明村帮扶干部杨战辉,鸣犊街办干部、黎明村包村干部王勃,鸣犊街办财政所副所长、黎明村包村干部郑延利党内警告处分;对魏寨街办侯一村帮扶干部来娜进行通报批评;对侯一村党支部书记耶恩强、村委会主任耶开明,黎明村党支部书记蒲民利、村委会主任惠顺成进行通报批评,并以书面方式进行诫勉。&&户县石井镇曲峪河村贫困户公示内容不规范、扶贫计划书填写不完整,帮扶干部对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掌握不详细等问题。责令县脱贫办、石井镇党委、石井镇政府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令石井镇党委书记刘周全、石井镇镇长司文武向县委写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告诫约谈;对石井镇副镇长、曲峪河村包片领导方林涛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给予石井镇干部、驻村指导员李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曲峪河村党支部书记杨昌荣党内警告处分;对未央区政法委干部、曲峪河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张玉峰进行告诫约谈;对未央区食药监局帮扶干部蔡建平,未央区城市管理局帮扶干部刘建军进行提醒谈话,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对未央区食药监局帮扶干部孙作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蓝田县洩湖镇大兴村帮扶干部工作不扎实、不细致,对贫困户情况掌握不清,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资料填写不完善等问题。给予县文化馆副馆长、大兴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曾旭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文体广电局帮扶干部王东锋行政警告处分;对县文体广电局党委委员、帮扶责任人陈红坤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对洩湖镇党委书记柳海峰、县文体广电局党委书记王养军进行提醒谈话。华商报记者
张小刚 编辑:靳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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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应用:贵州省毕节市通报4起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央广网贵阳8月10日消息(记者孟海)据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毕节市纪委监察局通报4起脱贫攻坚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问题,分别是:
1.织金县鸡场乡党委副书记张鸿、副科级干部马贤辉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6年,因鸡场乡修文县村贫困户周某户退出不精准,鸡场乡坡头上村汪谋户识别不精准(另案处理)。2017年3月,乡党委副书记张鸿(分管领导)、乡副科级干部马贤辉(联系修文县村、坡头上村领导)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黔西县新仁乡政法委原书记罗琳对分管工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3年,新仁乡小额信贷扶贫贷款贴息工作严重滞后,导致该乡群众未享受贴息政策(另案处理)。2017年3月,罗琳作为当时分管领导,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大方县原大方镇副科级干部何黔伟在危改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2年,原大方镇金星村在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对危改相关手续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国家危改补助资金流失35200元(另案处理)。2017年4月,何黔伟作为联系村领导,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金沙县新化乡副乡长阮翔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2017年2月,新化乡由于对天桥村贫困户宣传和引导工作不到位,导致部分贫困户未享受到教育扶贫政策(另案处理)。2017年5月,阮翔作为当时分管扶贫和联系天桥村领导,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坚决防止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确保中央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王岐山同志在贵州检查指导工作和在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搞数字脱贫等问题,对弄虚作假、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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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西安市纪委通报灞桥区等5个区县、开发区脱贫攻坚工作 履职不力问题问责情况
近日,西安电视台《每日聚焦》栏目曝光了灞桥区洪庆街道常王村、唐刘村、赵西村,阎良区武屯镇御宝村、广阳村,高陵区鹿苑街道马家村、草市村,户县蒋村镇王过村,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钓台街道西张一村、西张二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关区县纪委、开发区纪工委立即问责,严肃追究了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洪庆街道常王村、唐刘村、赵西村精准脱贫表册填写不规范、数据底数不清,业务牵头部门工作指导不力、监督不到位,帮扶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给予区扶贫办主任颜利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区扶贫办副主任徐习强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责令洪庆街道党工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洪庆街道党工委书记肖卫卫向区委作出深刻检查;对洪庆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小峰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给予洪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晓敏、农办科副科长乔群群党内警告处分;对常王村党支部书记张辉、村委会主任贾军民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对常王村包村干部牛树全、唐刘村包村干部刘社、赵西村包村干部毛雪燕进行通报批评。
给予区城镇建设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常王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蒋文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区纪委常委、帮扶干部吕建锋、陈清智党内警告处分;对区城市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帮扶干部王培安,区考核办督查科科长、帮扶干部孙攀,洪庆街道劳保所所长、低保中心主任、帮扶干部胡辉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对区供销联社党委书记、帮扶干部雍联峰进行批评教育。
武屯镇御宝村、广阳村扶贫资料填写不完整、整理不规范,帮扶措施不到位,帮扶部门及帮扶干部工作不细致、不扎实等问题。责令区脱贫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区农林局党委书记、局长、区脱贫办主任邢崇军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区脱贫办副主任王文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武屯镇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武屯镇党委书记杨晓飞,党委副书记、镇长孟卫进行通报批评;给予武屯镇武装部部长、分管领导刘于华,镇脱贫办负责人曹凯庆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武屯镇广阳村党支部书记邢阳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帮扶干部孟小宏,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帮扶干部杨晓东,武屯镇党政办主任、帮扶干部王宏安党内警告处分。
鹿苑街道马家村、草市村帮扶部门及帮扶干部工作不细致,帮扶措施不到位,扶贫资料填写不准确、审核把关不严,帮扶工作不深入、不扎实等问题。给予区农林局党委书记、局长、区脱贫办副主任药红岗党内警告处分;对区脱贫办副主任张军进行提醒谈话;给予鹿苑街道党工委书记刘民安,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李亦冰党内警告处分;对鹿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领导王泳免职处理;给予鹿苑街道纪工委书记、草市村联系领导邢国浪,鹿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马家村包村领导黄鸢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马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栓狗,草市村党支部书记王唯、村委会主任马彦军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区政府办公室干部、马家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余军,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草市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赵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区委政研室主任、帮扶部门主要负责人邸高奇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党委部门;给予区委政研室副主任、帮扶干部魏岳东免职处理;对区委政研室帮扶干部黄建丽调离党委部门;给予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帮扶部门主要负责人耿五三党内警告处分;对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副主任、帮扶干部费小斌,区农林局扶贫科科长、帮扶干部侯慧颖免职处理。
蒋村镇王过村帮扶措施不细、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责令蒋村镇党委、镇政府分别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蒋村镇党委书记李伍民,党委副书记、镇长王莹君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给予蒋村镇人大主席、王过村包片领导吴盘桃,蒋村镇干部、王过村驻村指导员陈海良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王过村党支部书记王西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王过村村委会主任付关羽进行通报批评。
给予户县第八中学教务副主任、帮扶干部杨本省党内警告处分,免去教务副主任职务;对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户县第八中学校长贺明涛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责令户县教育局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户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靳林林进行告诫约谈。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
钓台街道西张一村、西张二村帮扶部门及帮扶干部工作不细致、措施不实,指导不力、督办不严,扶贫资料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审核把关不严,帮扶措施不精准等问题。对钓台街道党工委进行通报批评;对沣西新城农林局副局长、扶贫办副主任冯战柱,钓台街道党工委书记裴琨以谈话方式进行诫勉;对钓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领导景森进行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查;给予西张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朋朋,西张二村党支部书记张卫省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钓台街道西张一村包村干部孟路、西张二村包村干部许刚行政警告处分。
给予沣西新城招商局帮扶干部千家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沣西新城财政局帮扶干部郭淼、徐世达行政警告处分;对沣西新城招商局党支部、财政局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
西安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这些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责任担当、转变作风,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最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迎难而上、直面问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翻身仗,确保贫困群众如期脱贫。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照市委、市政府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大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不力、推诿责任,以及贯彻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做表面文章的,要严格依规依纪追责问责,把脱贫攻坚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决战决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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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纪委 陕西省监察厅版权所有&陕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运行维护&&陕ICP备号脱贫攻坚当不得“太平官”-脱贫,攻坚,精准,是不是,不力,严要求,履职,高标准,扶贫,底数,-东方评论-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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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当不得“太平官”
  昨日,西安市纪委通报了灞桥区等5个区县、开发区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问题问责情况,60名相关人员和相关单位受到问责处理。7月6日,西安市纪委刚通报了临潼、周至、长安、户县、蓝田等5个区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问责情况。( 华商网)  近日,西安60名相关人员和相关单位,因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受到问责处理,其问题具有个体性,居然是精准脱贫表册资料等整理不规范、填写不完整、数据底数不清,帮扶措施不精准,审核把关不严,帮扶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业务牵头部门工作指导不力、监督不到位……  看看这些问题,是不是很常见,处理其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太严酷了?在笔者看来,这责追得完全应该,一些问题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恰恰说明了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也体现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试想,连扶贫脱贫的基本数据资料都不能清楚、规范地填好,底数不清,监督不到位,指导不力,工作何以“精准”和取得成效?  其实,脱贫攻坚既是一项正常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在实现全面小康道路上不让一个地区、一个人掉队,这是党中央给全国人民立下的“军令状”。既是“军令状”,就不可违,没有任何条件可讲。所以,进入脱贫攻坚关键时刻,各项工作标准要求也更高,任何工作疏忽、漫不经心,都可能影响到全民脱贫目标如期实现。因此,对一些扶贫工作不力者追责,看似严了、狠了一点,实是对其本人的爱护,也是对脱贫攻坚国家大局的负责。  再看被追责的问题,实质上反映了一些干部平时作风的养成,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人浮于事、做表面文章,工作推推动动、不推不动,有的做“撞钟和尚”、甚至只做和尚不撞钟,一切都拖、靠、等,懒于动脑筋、想办法,庸碌懒散、缺少激情,等等,完全是“太平官”做派,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大家都这样,似乎组织也没办法处理。但我们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全面小康等不来,干部如此的工作态度,如何保障2020年实现全民脱贫?所以,干部作风问题不是小事,“太平官”当不得,组织管理必须高标准严要求。  无论如何说,脱贫攻坚现在已经进入关键时期,是全国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最重要的工作,党中央高度重视,三令五申,不断以各种形式来推进,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调研期间,还主持召开了中西部5省和11市县主要领导参加的深度贫困脱贫工作座谈会,并提出了脱贫攻坚工作八项要求。可见,脱贫攻坚工作须臾不可放松。  最后当说的是,西安60名相关人员和相关单位因扶贫工作不力受到问责处理,对各地党员干部都应该是一个警示:脱贫攻坚当不得太平官,工作碌碌无为、马马虎虎、拖拖沓沓,无功就是过。脱贫攻坚越是到了关键时期,工作越要努力、精准、一丝不苟,决不能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推诿扯皮。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党员干部要精神振奋,攻坚脱贫这场“硬仗”才能打得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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