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录负债和未分配利润分录

(VIE的未分配利润要提递延所得税吗?)
《财富中文网》今日再次刊登了鲍大雷先生的关于VIE结构税收的文章《“猎豹移动”赴美上市再次凸显VIE问题》,而在之前,鲍大雷先生已经陆续针对该问题发表了
《再谈递延税和VIE问题》以及一些博客文章,鲍大雷先生的核心观点是:VIE的未分配利润应该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并且援引安永对一些客户的做法作为支撑。
或许是由于翻译的缘故,我始终无法特别清晰地知道这里所指递延所得税到底指什么,因为在一般VIE框架下,VIE公司和WOFE本身都是境内居民企业,负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因此,我怀疑,鲍大雷先生所指的应该是WOFE的未分配利润未来向境外分配时需要负担的预提所得税(一般是10%)。
Ctax认为,这是否是企业的现时义务存有疑问,这与股东的分红决定相关联,在即期进行全额的计提显然是一种非常谨慎的做法。在股东决定分配股息的当期确认,似乎也并无不妥。
附鲍大雷先生文章
鲍大雷博士是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特邀教授,並担任IMBA
项目联合主任。鲍博士是中国的会计和审计问题的著名专家。在加入北京大学之前,他是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美国,新加坡和中国的合伙人。
金山软件更名为猎豹移动之后,正在申请在美国上市。猎豹聘请的会计公司安永认为,
VIE的未分配收益需要缴纳递延税金,结果直接导致猎豹2013年的收益数字大幅减少。尽管按照这样的标准得出的数字可能不够漂亮,但却更能经得起监管部门的推敲。
&&猎豹移动(Cheetah
Inc.)已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了IPO申请,加入今年长长的美国IPO队列中。它的主要产品是在Google
Play全球应用中排名第六的清理大师(Clean Master)。这家公司之前在香港交易所(Hong Kong
exchange)以金山软件(Kingsoft)的名称挂牌上市,如今,看起来正在更进一步让控股公司上市。独立分析师欧克斯在Twitter上发微博称,猎豹对于一家中国公司而言可能是最好的名字了,因为“福”或“富”(FU,精彩世界集团的交易代码)已在纽约证交所上市。
&&依照我的计算,如果猎豹之前选的是另外一家会计公司,它2013年的收益本原本可以提高36%。原因是,猎豹实际上选择了安永(Ernst
Young),而这家会计公司采用这样一个立场:可变利益实体(VIE)的未分配收益需要缴纳递延税金。2013年,猎豹记入了与“外部基准差异”相关的3,400万元递延税金。我认为,这与VIE的未分配收益相关。
&&安永对客户公司进行这样的处理,这是我见到的第三家。另外两家分别是汽车之家(Autohome)
和搜房(Soufun)。我目前还没有看到其他任何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进行这样的处理。
&&其他公司看起来已经决定,可以有途径通过免税的方式拿回VIE的收益。如我先前所写,我对这种方式持怀疑态度,主要是因为,我不认为,税务主管部门会接受这种必须赋予资产低价值以避免拟定交易获得收益的方式。假若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能够检查在中国的会计公司,我预计,它会下达指令,要求这些公司获得充足的审计证据来支持它们的这些立场。但我不认为这些公司有能力做到这一点。显然,我与安永的立场一致。
&&一些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跟我争论称,每位客户的情况都不一样。虽然它们的情况的确不同,但我认为,中国的VIE并不存在明显的差异,以至于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我要求安永坚持对这个问题的原则,而且,我个人认为,它们的立场正确无误。但如果安永就此失去了客户,我这点安慰也算不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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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Deferred Tax Liability)主要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定义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根据应税暂时性差异计算的未来期间应付所得税的金额。 贷记本科目  (一)企业在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时,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大于本科目余额的,借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小于本科目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   2006年新的会计准则中,将原有的“递延税款”科目,更名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  (一)商誉的初始确认中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因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商誉,但按照税法规定其计税基础为0,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对其不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否则会增加商誉的价值。   (二)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中,如果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由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予确认。   (三)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不予确认: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会导致未来期间产生应税金额,会有经济利益的流出,但若企业能够决定这项经济利益是否流出和流出的时间,甚至可以使该项经济利益在未来期间内不流出企业,则其就不是企业的一项不可推卸的责任,就不符合负债的定义,不应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末财务状况  由于会计与税收的目的不同,导致了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必然存在着无法消除的差异,这就要求会计核算、反映这种差异对会计主体当期损益及其期末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下,改变了原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对所得税的核算方法(即由企业自行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利润表债务法),改为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种核算方法,将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存在的差异,划分为两大类:暂时性差异(注意,不是时间性差异,其范围要大于时间性差异)、非暂时性差异,与原时间性差异和原永久性差异的分类是不同的。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相关的概念较多,限于篇幅,请具体阅见《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及其应用指南。下面仅举例简单说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过程。 案例解析  假设甲公司2007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 000 000元,所得税率为33%,未来税率预计不会发生调整。   1、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1 800 000元,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为2 000 000元。相关提取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税法准予全额税前扣除。   2、企业拥有固定资产原值500 000 000元,会计处理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当年折旧额64 000 000元,累计折旧额244 000 000元,无减值准备;税务处理采用平均年限法,当年折旧额50 000 000元,累计税前扣除折旧额150 0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处理不存在差异。   3、企业当年购入准备近期出售的某上市公司股票,购置成本2 000 000元,年末市价2 600 000元。当年未发生派发红利等事项。   4、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26 400 000元,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余额0元。   除上述事项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另,该企业预计未来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当期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1、按照当期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所得税费用。   会计利润:10 000 000元   加:工资费用纳税调增额:200 000元(2 000 000 – 1 800 000)   加:折旧费用纳税调增额:14 000 000元(64 000 000 – 50 000 000)   减:交易性金融资产纳税调减额:600 000元(2 600 000 – 2 000 000)   应纳税所得额:23 600 000元   应交所得税:7 788 000元(23 600 000 * 33%)   借:所得税费用 7 788 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 788 000元   该分录可理解为: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当年应交所得税,属当期费用,应当记入当期“所得税费用”科目。 按照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  2、按照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确认暂时性差异及其递延所得税。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500 000 000 – 244 000 000 = 256 000 000元   固定资产计税基础 = 500 000 000 – 150 000 000 = 350 000 000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50 000 000 – 256 000 000 = 94 000 000元   (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表明,企业未来在使用、处置该固定资产时,根据税法的规定,需调减应纳税所得额94 000 000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4 000 000 * 33% = 31 020 000元   (由于该固定资产在未来使用、处置时需依税法规定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即意味着企业未来可少交所得税31 020 000元,由此形成当期期末企业的一项资产)   当期应增计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 020 000 – 26 400 000 = 4 620 000元   (由于企业当期期初已存在递延所得税资产26 400 000元,因此,只需在此基础上补计至31 020 000元即可)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 2 600 000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计税基础 = 2 000 000元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2 600 000 – 2 000 000 = 600 000元   (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表明,企业未来在出售该金融**易资产时,根据税法的规定,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0 000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00 000 * 33% = 198 000元   (由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未来出售时需依税法规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即意味着企业未来应多交所得税198 000元,由此形成当期期末企业的一项负债)   当期应增计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8 000 – 0 = 198 000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4 620 000元   贷:所得税费用 4 422 000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8 000元 分录理解  该分录可理解为:上述增计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属于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应记入当期“所得税费用”科目。   至于工资费用的纳税调整问题,由于该差异属于原永久性差异,不影响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因此,不形成暂时性差异。从暂时性差异计算公式来看,由于相关工资已发放,则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部分)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均为零,不存在暂时性差异。 案例  在本例中,当期所得税费用最终确认了3 366 000元(7 788 000 – 4 422 000),除以当期税率33%得10 200 000元,正好等于会计利润10 000 000元与属于原永久性差异的工资费用纳税调增额200 000元的之和。(需要指出,这样的验算说明只是为了更清楚地反映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于原时间性差异及原永久性差异的核算原理及方法,并不表明任何企业任何情况下均可进行如此的简单验算,这是由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会计理论所导致的,也是与原利润表债务法的实质性区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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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如何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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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因为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结转: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现在在准则转换,以前没提坏帐准备,现在要求计提,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同时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递延所得税费2500
期末如何做?
如果资金收回来了又如何做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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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不准扣除“未经核准的坏账准备”,同时按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5号的相关规定(规定:资产损失在实际发生时由企业申报扣除等),所以我认为你说的坏账准备计提与否没有实质的区别! 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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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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