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把支付宝的钱转到支付宝钱包绑定银行卡卡里?

///教你如何把收到的支付宝红包提现到银行卡里具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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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如何把收到的支付宝红包提现到银行卡里具体方法
作者:88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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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宝红包很多支付宝用户都有收到过,但是还有部分人不知道自己收到的支付宝红包怎么提现到银行卡里?支付宝红包是可以提现到银行卡里的。现在小编来教大家,如何把支付宝红包提现到银行卡的具体方法:& 1.手机打开支付宝APP,如果手机没有安装支付宝APP则可以前往百度手机助手官网下载(/);&& 2.在手机支付宝APP登录自己的支付宝帐户;& 3.登录成功后,打开收到的支付宝红包,打开后里面的金额会自动转入到支付宝帐户余额里的;& 4.在支付宝APP进入“我的”界面→“余额”;& 5.在帐户余额界面里找到“余额转出(提现)”,直接点击;& 6.先择需要提现的银行卡,如果没有银行卡则需要在支付宝APP“银行卡管理”里面绑定一张银行卡;& 7.最后输入需要提现的金额,输入支付宝支付密码、手机收到的短信验证码即可提现。& 另外,支付宝提现申请成功后,一般当天会到账银行帐户,最迟是3个工作日内到账银行帐户。& 88财富温馨提示:支付宝提现就是说把支付宝上的钱转到你的银行卡里,可以随时取钱。 一般的提现是不收手续费的,而“2小时快速提现”是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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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65-1818央行第三方支付文件发布 支付宝不能向银行卡转账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程婕
  央行第三方支付文件引发争论
  今后网络支付麻烦了?
  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经发布就引发了社会极大争议,虽然央行有关人士表示,限额管理不会对客户网络支付造成太大影响,但昨天北青报记者仔细研读条文后发觉,如果这一征求意见稿最终通过,客户在使用网络支付特别是移动支付时仍或多或少会比现在麻烦。
  央行前日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无论是用户、第三方支付企业还是业内专家都对征求意见稿的有关内容提出了负面看法,甚至提升到了“限制第三方支付会阻碍金融创新”的高度。
  开户手续复杂了
  首先客户开户就需要更多手续证明。文件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核实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并通过三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确保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不得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
  据央行解释,具体验证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及商业银行、征信机构等单位所运营的,能够有效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数据库或系统。
  现在客户开个网络支付账户,一般就提交身份证和银行卡以及留存在银行的电话等信息就可以了。如果按照新规,除身份证和银行信息外,还需要再提交一份学历、纳税或征信报告等方面的证明,才能说明“我就是我”。这不仅会增加客户跑手续的时间成本,还可能使那些教育程度低、收入低、无信用卡的弱势人群无缘使用网络支付。
  支付宝不能向银行卡转账了
  此外,今后客户可能不能用支付宝直接向他人的银行卡转账了。文件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目前,支付宝转账既可以从本人的支付账户向他人的支付账户转,也可以直接向他人的银行卡转。今后,如果你不知道对方的支付宝账户,就不能向他转账了。生活中,这就给那些没有支付宝账号的人带来不便。如果他要接受别人支付宝的转账,必须得先注册一个账号,绑定一张借记卡才可以。
  200元以上交易要银行验证?
  还有一处条文也让支付机构和用户也感到不安。文件规定,支付机构根据客户授权,向客户开户银行发送支付指令,扣划客户银行账户资金的,支付机构、客户和银行在事先或者首笔交易时,单笔金额200元以上,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对于这段叙述复杂的文字,业内产生不同理解,因为文中并没详细说明单笔200元以上到底是哪些具体情形。
  对此疑问,央行人士的说法是:200元以上的支付,具体银行验还是支付机构验,必须是客户授权同意银行与支付机构按约定做的。如果他们约定由机构验,那么一旦发生资金欺诈或盗窃,银行必须承担资金安全责任,不允许推责给支付机构。实际是明确了银行与支付机构的责任,保护弱势的消费者权益,否则两类机构扯皮会令消费者受伤。但是,在实践中,到底该如何操作,现在谁心里也没底。万一真要200元以上的都要银行验证,那真就麻烦了,大家输完网络支付账号的密码后,可能还要跳到银行的APP,或者是需要银行再发一遍短信验证,才能支付成功,这将浪费时间,影响客户体验。
  央行释疑
  六成用户年支付余额交易不超千元
  消息发布后,一石激起千层浪,迅速引起各界争论。有网友抱怨今后网络支付只有5000元额度,连苹果手机都买不了;有第三方支付行业人士认为,央行下手太狠,会对这一朝气蓬勃的行业带来致命打击;也有金融界人士认为,央行这是防范风险,有利于支付行业的长远发展;还有市场人士认为,这一文件本身晦涩难懂,模棱两可的地方多,很难看明白。看到这一文件引起如此巨大的反响,同时出现不少误读的声音,央行积极进行了回应。昨天,央行相关负责人就征求意见稿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这一文件最初的被关注点就是征求意见稿根据客户身份核实方式对个人支付账户余额的付款功能和交易限额进行分类管理。综合类支付账户的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消费类支付账户的余额仅可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包括借记和贷记账户),不可用于转账至其他账户,也不可用于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
  文件规定,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此外,支付机构应根据客户身份对同一客户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进行关联管理。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
  昨天,众多网友担心,这种限额管理会让自己网上购物麻烦重重。但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单日5000元的限额只针对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消费者仍然可以与现在一样,通过支付机构提供的跳转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方式,用自己的银行卡(银行账户)完成对外付款,并无额度限制。
  此外,统计数据显示,这种限额管理不会对大家造成太大影响。据对国内典型代表性支付机构2014年网络支付业务数据的分析,2014年,61.3%的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即《办法》规定的综合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80.1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72.31%的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即《办法》规定的消费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9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9.7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10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限额数据的确定,既参考了国内典型代表支付机构的业务分析数据,也考虑了尊重现实需求与未来支付业务的规范发展,防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规模过度膨胀引发资金风险。当然,《办法》目前正在向公众征求意见阶段,限额管理是综合考虑支付效率与便捷,以及反洗钱和客户资金安全等因素而提出的。人民银行将认真评估社会各界意见,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适度的监管措施,促进支付服务市场规范发展。
  行业观点
  央行新规意在迫使资金离开第三方账户?
  在昨天众多网友担忧今后网上购物要受5000元限制时,已经有不少资深业内人士十分着急大家没有领会央行的深意。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此前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了互联网支付的业务定位,即“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
  前日出台的征求意见稿,正式体现了这一定位,处处强调对支付账户余额的管理。潜台词就是互联网支付机构要回归“支付业务”本色,不能自己形成资金池,不能像银行那样进行清算业务,规规矩矩做资金通道就好了。更通俗地说,第三方支付账户的主要功能是帮客户的资金进行安全转移,央行不希望客户的大量资金滞留在第三方账户上。
  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支付账户的余额,不是存款,只是商业预付卡中的客户备付金,仅代表支付机构的信用,一旦支付机构出现问题,客户就会受到损失。事实上国内支付公司出问题的已经不少了。不少支付公司就是利用大量客户不提现到银行所形成的时间差,沉淀出大量的资金,进行他用,一旦出现点问题风险就很大。央行对支付账户余额处处设限,就是让用户发现,把大量资金放在这个账户什么用也没有,迫使资金离开支付账户。
  企业困境
  今后托管业务还会被银行抢走?
  “如果这份意见稿最终通过,今后我们很多业务可能都开展不了。”众多第三方支付公司昨天开始忧心忡忡。
  征求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再加上对客户账户余额的限制管理,一些市场人士认为,现在大热的余额宝、招财宝等投资理财业务会大大受限。
  近两年来,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为P2P企业提供专业的资金托管,并将其视为未来发展的重点。可如果按征求意见稿来看,今后这托管业务应该还是会被银行抢走。
  不过,央行这样做自有风险防范的考虑,而且互联网金融的相关业务并不会因为这一文件而被叫停。
  央行有关人士昨天解释说,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存在金融业务经营风险。目前,支付机构的内控风险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抵御外部风险冲击的能力较弱。为避免两类机构的风险相互传递,《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同时该规定并不影响支付机构为相关机构提供支付服务。一是现行支付体系为传统金融机构提供了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及结算安排,并符合国际支付清算监管惯例和准则。二是支付机构按《办法》规定虽然不能为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开立支付账户,但仍可为其提供支付通道服务,将付款人的款项划转至网络借贷等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这不会影响网络借贷等企业的业务开展,而且有利于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也符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
  通俗理解,第三方支付仍可以做P2P的资金通道,但仅仅是资金通道,也就是帮用户实现银行资金的转移,不能成为清算通道。P2P公司可能无法开设托管账户,虽然可以给投资人一个虚拟账户了,但是个人的虚拟账户一年的累计投资额度最多不能超过20万。投资的行为就改成第三方支付通过绑卡的方式直接扣减个人银行里的钱先到P2P在第三方支付的一个临时归集账户,募集期满之后,一笔划转到借款方在银行里开设的托管账户或者监管账户,第三方支付就真正成为通道型支付了。过去P2P业内通行的第三方托管的模式将不再可行。
  专家声音
  限制第三方支付会阻碍金融创新
  “我对征求意见稿表现出一种忧虑,互联网金融是随经济运行模式的变化而出现的,形成互联网金融最具有影响力的是第三方支付,之后才是其他的财富管理、众筹和网贷等等,第三方支付非常重要,而且它和电子商务高度契合,为什么把这个高度契合的东西要做一个限制?设定这样一个限制,这使得人们非常不方便。”昨天,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在公开演讲前表达了对这一文件的不同看法。
  吴晓求认为,人类的支付历史是一步步从怀疑中走过来的,从最早的现金交易,到以银行为载体的支付,现在已经进入到以第三方支付、移动互联为基本平台的支付体系。这是金融的变革,是在支付功能上的变革。它推动了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使人们享受了很多高效率的东西。这是个历史趋势,不可以让人们回到通过银行的载体进行支付的时代,如同不可以让人们回到必须拿现金交易一样。
  吴晓求强调,限制第三方支付会阻碍金融创新,会阻止和扼杀创新。他希望中国能顺应历史潮流,通过新的金融创意推动金融变革。
(责任编辑: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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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不用密码也能转走卡内存款 利用支付宝绑定银行卡
  重庆商报讯 不知道银行卡密码,骗子能不能转走钱?今年5月,一伙湖南籍的犯罪嫌疑人在得知事主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并用自己提供的手机号码绑定事主银行卡后,成功从支付宝里盗走7万元存款。昨日,记者从巫山警方获悉,这是一种新型的电信诈骗手段,到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已于上周五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1 以代办为名 广发短信圈定受骗对象
  30多岁的袁道春(化名),家住巫山城区。做生意的他,难免会出现资金紧缺的情况。
  今年5月28日,袁道春的手机接收到一个陌生手机号码发来的短信,对方声称能代办高额度透支信用卡。恰好最近资金比较紧张,信以为真的袁道春回拨了电话。对方自称是国内一家正规信用卡代办机构,能免费代办20万元额度的信用卡,无需担保。
  2 让去银行开卡 并存入7万元现金
  袁道春表示有代办意愿后,对方随即表示,需本人到银行开卡并存入7万元现金。
  信用卡都没办下来,反而要重新办张卡并存入7万元现金,袁道春心存怀疑。对此,对方解释,存钱只为证明有偿还能力,而且他们并不知道银行卡密码,怎么可能出问题。袁道春想想也有道理,就径直去到了银行。
  3 填银行卡信息时 留提供手机号
  来到柜台,袁道春将身份证和7万元现金,交给了营业员。就在这时,袁道春的电话响了起来。对方要求,在填写银行卡信息时,留下他们提供的手机号码,理由是便于银行回访并确认相关资料。
  袁道春按照对方的要求,用自己的身份证和对方的手机号码办理了银行卡,并将7万元现金存入了卡内。此外,袁道春还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与银行卡账户信息等资料,告诉了对方。
  4 利用支付宝 将卡内钱转走
  “您的资料我们已受理,3天内便可办理,到时请查看短信通知。”听着对方流利且标准的普通话,袁道春更加相信对方是一家正规的信用卡代办机构。挂了电话,他便开始筹划资金用途。
  但3天过去了,袁道春的电话没有收到短信,也没有接到代办机构的电话,他开始怀疑,再次拨打了对方手机,手机那边却提示“暂时无法接通”。连续几次拨打,都是一样的结果。
  袁道春慌了,立即去到银行查看,发现卡内的7万元存款已经没了。后经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卡内的钱是被人用支付宝多次转账到了另外一张银行卡。
  在得知自己遭遇骗局后,袁道春赶紧报了警,巫山县公安局网安大队随即立案并成立了专案组。
  5名嫌犯被提起公诉
  通过侦查,专案组民警最终锁定湖南籍嫌疑人赵某。专案组民警赶至湖南娄底,多方调查,并在当地公安配合下,又排查出王某、柴某、王正某、胡国某、胡成某等犯罪嫌疑人。
  7月30日,专案组在湖南省双峰县城,将王某、赵某、柴某等5名嫌犯抓获归案,现场收缴作案手机30余部,笔记本电脑3台,银行卡20余张,无线上网卡2张。
  经查实,该犯罪团伙自今年5月以来,先后在重庆、山东、湖北、福建、北京等地做案多起。涉案金额高达30余万元,现已追缴赃款20万元。上周五,到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钱是怎么被转走的?
  办案民警介绍,骗子用支付宝账户绑定一个银行账户,只需身份证号、银行卡号、与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号,以及实时发送到手机上的校验码。进而在进行支付时,只需输入支付宝的支付密码,无需银行卡密码。
  “在众多类似利用支付宝盗取银行存款诈骗案件中,骗子首先要用套取到的事主资料,开一个支付宝账户。”办案民警表示,袁道春办理银行卡时,留的是骗子的手机号码,骗子正是利用这个号码,误导支付宝确认为事主本人在操作,通过校验码的验证后,骗子便畅通无阻取走了事主钱财。
  遇这12种情况谨防被骗
  巫山警方提醒:电信诈骗案件有一个共同的规律,无论诈骗犯怎么说,最后都要落到一个点上,就是犯罪分子要受害人的银行卡、密码和账号,所以市民一定要保护好这些信息。与此同时,警方还介绍了当前“流行”的12种电信诈骗,并提醒市民遇到这些情况小心。
  1.电话冒充熟人诈骗。
  2.购车退税诈骗。
  3.短信直接汇款诈骗。
  4.以法院的名义,电话通知市民出庭应诉。
  5.“免费提供长期贷款,无担保,立等可办。电话××。”
  6.盗QQ号诈骗:冒充QQ好友借钱。
  7.“恭喜您获得××公司十周年庆典抽奖活动×等奖,公司电话××。”
  8.“电脑预测彩票中奖号码,推荐代炒股票保证盈利,不赚不收费。”
  9.让你分不清真假的钓鱼网站。
  10.“我是黑社会的,受人之托,要你身体的某个部位,要想消灾,汇笔钱到××账号上。”
  11.以打电话谎称孩子被绑架或在外受意外伤害、突发急病要求汇款为名进行诈骗。
  12.网上和电话交友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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