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网销是未来营销趋势的趋势,但发现自己无从下手,怎么办?

“网红经济”,昙花一现还是未来趋势
记者&刘&阳
日08:24&&&来源:
原标题:“网红经济”,昙花一现还是未来趋势(深聚焦)
4月21日,网络红人Papi酱将在阿里巴巴拍卖平台开启“中国新媒体的第一次广告拍卖”,拍卖当天中标的企业,在与Papi酱协商后,可选在日后任意一周的星期一,在Papi酱视频主节目后的彩蛋位置获得一次定制的广告内容。此次广告拍卖的消息一传出,就引起了整个传媒界的关注。
近期以来,随着一大批网络红人的出现,围绕网红生发的商业链条和盈利模式也浮出水面,并被称为“网红经济”。”量的粉丝、强大的话题性、资本认可的商业变现能力、日益延伸的产业链……“网红经济”已经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但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文化生态而言,它究竟是一个美丽的泡沫还是代表着未来的走向?
一个迅速延伸的新业态
Papi酱何许人也?在现实生活中,她是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在读研究生;在网络世界里,她是在不到半年时间里迅速蹿红,个人微博粉丝超过760万人,总粉丝数超过1181万人的“2016年第一网红”。
2015年10月,Papi酱开始在网上上传原创短视频,她以一个大龄女青年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对日常生活进行种种辛辣的点评和吐槽,此后,她每周一发布自己的视频节目。截至3月20日,她的节目在各视频网站的总播放量达2.9亿次,集均播放量753万次。而就在不久前,真格基金、罗辑思维、光源资本和星图资本分别共投资Papi酱团1200万元,这也是Papi酱拿到的首轮投资,其目前估值1.2亿左右。
在流量变现成为互联网商业逻辑的时代,Papi酱的商业价值奇货可居似乎是理所应当的,但这把火到底烧成什么样,却让围观者好奇。据了解,Papi酱两场广告招标情况沟通会的门票每张8000元,每场100张,3月27日举行的第一次沟通会放票不久就被广告主、代理机构抢购一空。其广告招标说明中规定,参加竞标的企业注册资金实际缴纳金额须超过300万元,同时还需要先行冻结100万元的信用保证金,这也创造了阿里巴巴拍卖平台的纪录。然而,即便如此高的门槛也没能阻挡企业对她的热情拥趸,部分企业甚至表示,将准备1000万元的资金参与此次“新媒体广告第一拍”。
实际上,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以Papi酱为代表的网红都并非新生事物。国内,早在10年前的网络论坛时代,芙蓉姐姐就在推手们的帮助下成名。此后,微博大V在自媒体时代风起云涌,而如今,随着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直播平台等更多自媒体平台的出现,越来越多的网红出现在公众眼前,围绕网红衍生出的产业链也令人眼花缭乱:“网红孵化公司”“网红培训班”应运而生,网红推手、网红营销公司成为其背后的强大团队,网红代言产品、网红经营的淘宝店也收益大增……
一个崇尚个性传媒的时代
今年1月,百度发布的《95后生活形态调研报告》指出,1995年―1999年出生的“95后”总量约为1亿人,他们从出生就与互联网为伴,与“80后”“85后”相比,他们可谓移动互联网原住民。他们在网上最爱做的是点赞、分享、评论和吐槽,最认同当下互联网上流行的宅、逗比、呆、高冷等流行价值观,追求敢想敢说敢做,注重娱乐和社交,热衷于弹幕、美颜,聊天必备“表情包”。业内人士指出,作为移动互联网和网络社交平台最重要的用户,以“95后”为代表的青年一代所具有的这种心态也为网红的成长提供了社会基础。
“说到底,网红就是自媒体时代活跃在网络世界的明星,他们的出现改变了我们这个时代的‘造星机制’,成名的门槛降低了很多。”一位媒体研究者说,过去,一位明星的成长需要一个成熟的经纪公司或者团队来打造,要成为明星,首先要具备音乐、表演等方面的新才艺,其经纪团队也必须与演出、出版或影视企业及平面、电视媒体达成良好的互动合作关系,而网红则不必受这些传统规则的约束,有个性、敢出位成了扬名的基本条件。“网红不需要他者来界定和赋予权力,他们需要面对的只有用户,这也是互联网对社会更深刻的平面化影响。”
罗辑思维公司创始人罗振宇表示,罗辑思维在2015年就开始关注网红现象,而之所以对网红作出如此高的判断并进行投资,最根本的是因为网红体现了媒体革命的趋势。“上一代市场的核心资源是‘组织力’+资本,企业的发展需要巨大的资本支撑,但在未来的市场上,资本的价值会逐步低落,‘组织力’仍然非常重要,‘魅力人格体’则会因为稀缺而更加重要,它可以将产业链上的其他资源聚合起来。”
罗振宇所说的“魅力人格体”,其实就是网红所具备的独特个性。以Papi酱为例,不少网友认为,她之所以成为“2016年第一网红”,就在于其制作的视频节目选题设计出众、表现自由率真,既具有接地气的草根气质,又满足了年轻人的娱乐需求,使年轻人完成了与一个有趣的人“社交”。
一个亟须道德校准的商业模式
网红实现商业变现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Papi酱的这次广告招标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从普通人到网红,通过树立自身在互联网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从而获得广告收入,这是许多网红商业变现的重要途径,但却不是唯一途径。
另一种重要的变现渠道是在拥有大量粉丝的基础上,通过经营自己的淘宝店获利。在微博上拥有418万粉丝的网红店主张大奕是一名平面杂志模特,微博主要是自己的服装搭配和潮人生活方式。2014年5月,她开设了自己的淘宝店“吾欢喜的衣橱”,目前已经是金冠卖家,淘宝粉丝量超过261万。
此外,还有一些网红出道于用户众多的网络直播平台――任何人都可以在注册后成为直播平台的“主播”,“主播”通过PC或移动终端与网友实时分享自己的种种琐碎生活和想法,并以弹幕的形式与网友实时交流。用户在直播平台购买虚拟货币为喜爱的“主播”打赏,购买虚拟货币的金额再由“主播”与平台协商分成。对一些颇受欢迎的“主播”来说,每天收获的打赏收入就已经相当可观。而一些粉丝量巨大的网红,也成为网络直播平台争先签约的对象。对于更大规模的网站来说,用户量和优质“主播”多的直播平台,则是投资和并购的稀缺资源。近期,斗鱼、花椒、映客等直播平台获得资本青睐就是典型的案例。随着网红影响力越来越大,影视行业也对他们敞开了怀抱,未来,网红进军影视业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
“资本关注网红是因为网红深受年轻人喜欢。但是投资网红是要担很大风险的。因为网红的走红依赖于特定的粉丝群体,粉丝的黏性、忠诚度、转化度都因人而异。就拿Papi酱来说,获取海量粉丝的基础是稳定的、优质的内容生产,如果创作能力下降了,那么对于投资人来说,风险也就出现了。”一位投资行业人士说。
鼓山文化首席执行官冯子末也认为:“网红个人以怎样的形态参与到变现过程中也非常重要,因为围绕网红展开的产业链条还在不停延伸,其中包括泛网红内容创业、经济服务链条、衍生全链条、平台服务链条、资本整合链条等。”
高回报的潜在可能已经让网红成为资本关注的新入口,但它是否意味着新经济形态的一种趋势?这似乎还不能轻易下结论。与此同时,网红热给社会发展带来的另一种影响更应当引发思考。
目前存在的“网红孵化公司”“网红培训中心”,其核心业务就是迎合部分年轻人想要成为网红的心态,对其在化妆、形体、言语、肢体动作、自我营销等方面进行培训和包装。不少人担忧,对于年轻人而言,如果仅凭“高颜值”就可以轻松扬名、赚钱的“范本”过多,不加以引导,会助长社会的浮躁之风,并影响到青年一代的价值取向。
为了成为网红一些人也突破了底线,炫富、色情等内容随之成为监管的难题。今年年初,仅斗鱼直播平台就两度被爆涉黄,此外,熊猫TV也在3月初被网友爆出不雅视频截图。网红这种新业态才刚刚起步,但它到底能走多久、走多远,除了取决于其内在的发展逻辑外,也取决于其在整个社会精神文化领域的角色定位。从这个角度说,这个商业链条需要一次及时的道德校准和净化,相应的监管机制也亟须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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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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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媒体其实算不上新鲜的东西,早期的个人论坛,以及之后的博客都可算作自媒体,只不过这一次是借助点对点的微信,效率更高,传播更容易了,只要内容有料、更新及时,建立影响力更加容易,所以,很多在博客时代的超级写手,在这一波潮流中更加如鱼得水,比如和菜头,比如孕峰、小道消息,罗振宇要在博客时代,也会走红的。
2、去年以来很大的一个现象是传统媒体人纷纷下海经营自媒体,专业化的写作能力,可以让他们获得很滋润,据说已经有好多自媒体年收入都已经过了百万,甚至已经有人喊出了颠覆媒体的就是自媒体,但这显然是太高估自媒体的力量了。一个人的思想、内容和采集能力毕竟有限,魅力人格的辐射范围也是有限度的。所以,自媒体的商业化其实并不乐观。
3、商业化的前提是,有标准化的和可复制的产品,而自媒体的个人化特征,天然决定它的产品是非标的,产量是有限的。最近有不少自媒体获得了投资,但我相信投资者看重的不是自媒体有限的媒体价值,而是希望借助它的媒体价值,进入到行业中去形成产品和服务。
4、即使是像罗辑思维这样出名的自媒体,它的商业化还处在实验当中。社群商业是一个很好的说法,但之所以要冠上社群商业这个说法,正因为自媒体没有产品,它的产品就是自媒体背后的那个人。罗辑思维已经算是一个非常成功的标杆了,大部分的社群运营者,最后会把自己运营成凤姐,运营成芙蓉姐。
5、马佳佳是很火,但她的产品就是她自己,另一个崛起的草根明星而已。
6、自媒体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就其媒体性而言,可能就是它的高点了,下一步如果不能借助前期的媒体影响力,建立落地的产品和服务,其前景也就这样了。所以,作为自媒体人,千万不要被一时的影响力冲昏了头脑,以为自己真的可以一呼百应,涕泪交加于粉丝的热情,以为移动互联网真的就可以轻松干翻老家伙,以为自己就可以重新改写商业的规则。要不了多久,你终究会发现,商业还是商业,实力还是实力,移动互联网的窗口期非常短暂,你只有在这个有限的窗口期里迅速建立产品和服务的壁垒,才有下一步续命的机会。
7、互联网思维只是针对传统行业的人而言才有意义,因为他们大部分人还是把产品等同于功能,把商业模式等同于交易,把传播等同于广告,把管理理解为掌控。但是,互联网思维仍然离不开产品,离不开传播,离不开交易,也离不开管理,只是,这些内涵需要深层次的挖掘,比如要将产品理解为体验的过程,那么这个过程就贯穿了功能、服务和平台者三个层面。当别人将功能免费而你还死守着功能的交易价值的时候,就会死的很惨。
同样的道理,自媒体如果到现在还死守着自己的媒体价值的时候,就好像是和别人在功能上死磕,最后连自己怎么死都不知道。
当然如果你只想做一个自媒体,只想自得其乐逃离朝九晚五,那是另外一回事。
8、在我看来,微信公号这波自媒体的机会已经过去了,现在再来做,意义已经不大,除非你是把它当作公司的主页,如果没有独特的内容,那么基本上是很难建立影响了,而如果没有影响,那就不叫自媒体,那是产品主页。
9、所以,自媒体如果有商业化的企图,留下的时间已经很少了。既不要指望自己可以影响多少人,最终成为大众媒体,这是不可能的;也不要把自己有限的影响力当成多大的事儿,分分钟这种影响力就会消失于无形。
10、产品和服务,才是最终的王道,赶紧将前期的影响力转嫁给自己的产品和服务,而且还必须是牛逼的产品。这么多人说互联网思维,莫衷是一,其实很简单,看看它的产品就知道了,产品不牛逼,那就是对自己的过度消费,要不了多久就会现出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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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交流:每一个人都有长处,不一定要求每一个销售代表都八面玲珑、能说会道,在这里
北京美女销售圈,只招收做销售的美女同胞!网络营销是不是21世纪发展的必然?未来我们中国是不是真的大半的人都要从事三商法?-互联网是中国未来发展的趋势吗,好多人都在做,我是不是也... _星空网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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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营销是不是21世纪发展的必然?未来我们中国是不是真的大半的人都要从事三商法?
网络营销是不是21世纪发展的必然?未来我们中国是不是真的大半的人都要从事三商法?5分
楼上累不累啊,说那么多!真正的网络营销生意并不好做,有系统支持就不一样了。所以这也决定了市场空间。将来做网络营销生意的人肯定会多,但与传统市场相比还是很小的比例。另外,要分清楚,网络营销与直销是很大区别的!收入形式是最大的区别!做网络营销有一个好的系统支持是俯恭碘枷鄢磺碉委冬莲成功的关键!
朋友,这句话应该是传销里面的吧!现在网络营销是一门互联网的职业,是一项非常有前景的行业!但传销里面的讲的是人的网络,没有产品,只有人的加入是经济链的载体!下面一篇文章你看了会有启发的!正确认识直销与传销自从《直销管理条例》出台后,国家也陆陆续续地给21家直销企业颁发了直销牌照,这样就使得直销和传销的慨念更是模糊,广义上讲没拿到直销牌照的都是不合法的。但很多没拿牌照的直销企业和拿了牌照的直销企业操作无异。再说拿了牌照的直销企业也不一定就是完全没有传销的操作嫌疑,在此我就先按《直销管理条例》出台前大致分下直销与传销的区别。直销就是以产品为导向,不管怎样发展团队最终还是要有消费者,所重复消费和业绩的考核。而传销呢就是纯碎的拉人头,以欺诈的手段让新加入的人交钱并发展新的人员加入以获取利益,也就是把人从异地骗来,没有产品销售,人就是产品,它们有共同之处就是都需要建立团队,都有几何倍增原理,当然国家这几年对传销打击力度也不段加大,甚至都已出台了《传销法》。尽管国家对传销打击力度不段加大,可传销活动遍布各省,甚至发展力度远超越合法的直销公司,甚至还有越来越多的高学历以及各层次人士加入到行列中来,这其中不防引起直销人的深思,为使不让更多人误如传销黑窝,为净化行业都尽点绵薄之力。正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白战不殆,要发展直销就应该多了解传销,再说传销能发展那么快,也肯定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传销之所以发展快,总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有生,那是因为大多数都有快速成功的欲望,总想着一夜暴富,同时传销的确有着详细周密的操作细节。咱们择其善者而从之,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为此分享些我对传销的研究心得,也让我们更能正确的认清直销与传销。其实任何一件事物都有两面性,既然传销能蒙骗这么多人的眼睛,那肯定就有它存在好的一面,所以我们在对待传销这个问题上我们就应该把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分开来讲,而不应该只谈其坏的一面,这种说法和做法是不科学也是不公平、公正的,也正是这样传销队伍把所有对这个行业反面的东西(电视报纸的宣传以及公安机关的打击)都理解为负面。那传销组织是依靠那些来说服新加入的呢?主要有以下几点:一、 钱。传销理论卖出两套产品就可以让效益得到最大化,通过消费来获取利益,到A级别月工资11.9万,出局两条线104万,三条360万。可以说金钱的诱惑力真的是太大了,这点让多人失去了理性,疯狂的用各种方式将自己的亲人朋友邀入这个行业,美其名曰“改变他们”,但你们可曾想过这些是否真的能成为现实,是否真正的可以改变你的亲人和朋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分析传销究竟能不能挣到钱首先,需要给“赚钱”做个定义,使之准确化,不被曲解。
我们有月工资和年薪两种算法,我觉得月工资在2000元以上者,就是不赔钱了,在3000元以上的,似乎可以认为是赚钱了。换成年薪吧,年收入25000元以下者,绝不能说是赚钱了。年收入在40000元以上的,可以“认为”是赚钱了。传销(不是多层次直销)的核心是零和游戏,其工资全部来源于新朋友加入时的资格费(入门费),传销发工资时就是新朋友入门费总和的再分配过程。这一点也需要明确,不能产生疑意。
传销的骗人核心在于几何倍增学/市场倍增学。而倍增学计算的是工资总额,也就是业绩工资,不是月工资,只有将工资总额除以总的发展月份才是月工资。在这里,时间、也就是参与传销的总月份成了关键因素,倍增的快慢决定了月工资的多少。没有业绩就没有工资,业绩工资与月工资的这点区别也需要非常的明确。业绩工资总额的计算就非常简单了。同样的业绩工资总和,发展得越快,月工资就越高......相关参考:
21世纪以来网络营销工具经历过哪些变化……
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尤其是互联网飞速发展,对各行各业都带来了重大影响,并因之产生了新鲜的事...怎样去理解富爸爸21世纪的生意书中的网络营销?……
营销就是销售,多层次的销售 是管道的事业,再加上互联网 那无疑是最适合大众的生意了富爸爸21世纪的生意怎样去理解书中的网络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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