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注册一般纳税人把法治理念融入税收管理工作中

新形势下加强税收宣传工作的实践思考
新形势下加强税收宣传工作的实践思考
&&& 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至今已有25个年头,经过多年努力,税收宣传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税收宣传工作仍面临着许多问题和不足。随着国家治理逐步深化,税收法制逐步健全,常规化、制度化的税收宣传已成为必然要求。新形势下,我们和田地税系统应强化工作创新,增强税收宣传的生机和活力,使税收宣传取得更大的成效,服务于法治建设和国家治理。&&& 一、和田地税税收宣传工作概况&&&& 从1992年至今,税收宣传月已连续开展了25年。每年,国家税务总局都结合当时的形势,确定不同的宣传主题、不同的指导思想、不同的宣传方法,突出不同的宣传重点。各地各级税务机关则围绕宣传月主题,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展开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活动。&&& 经过25年的不懈努力,作为少数民族的和田地区,税收宣传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大人民群众已经基本认识到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税收工作进一步得到了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公民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纳税秩序逐渐改善,税收大幅增长,暴力抗税事件基本没有。此外,通过宣传,地税部门的社会地位显著提高,税务干部为纳税人服务的自觉性明显增强,精神文明创建、廉政建设和税务文化建设得到全面发展。&& 但应看到,和田地区税收宣传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比如:税收宣传形式化,虽然形式为内容服务,但是在宣传中有一定的作秀成分,没有突出实效;宣传内容层面化,着重特别是对税收&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用之于民&的宣传欠缺;宣传对象局部化,对各类企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宣传多,对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宣传少;宣传时效短期化,虽宣传月期间声势浩大,却忽视长期、持久性的宣传;宣传力量薄弱化,缺乏必要的专职的宣传队伍以及宣传经费的保障等;宣传对象片面化,在针对少数民族群众税收宣传方面,还没有突出法制性和实效性,效果不理想。&&& 二、税收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随着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的逐步推进,税收法制逐步健全,纳税人对税收知识需求日益旺盛,税收宣传在税务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常规化、制度化的税收宣传已成为必然要求。&&& (一)税收宣传是税务机关的义务和职责。 新《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这样,就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税务机关负有税收宣传的义务和职责。尤其目前我国税收立法的级次低,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等名目繁多,不利于纳税人掌握,所以需要税务机关做大量的宣传工作,弥补税收立法的不足。&&& (二)税收宣传是推进依法治税的必然要求。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普及全民税收法律知识、提高全民纳税意识是依法治税的有效手段和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全民特别是纳税人获取税法知识的主要途径。纳税人通过税收宣传了解到更多的税法知识,不但可以加深对税收的认识,反过来也能更好地监督税务人员的执法情况,提高税务人员执法的透明度。因此,税收宣传工作在整个税收管理工作中处于重要地位。&&& (三)税收宣传是密切征纳关系的客观需要。 税收宣传工作贯穿整个税收管理工作的始终,税务机关以纳税人所需为第一工作理念,借助&互联网+税务&等形式,通过上门送税法、税法六进、税企座谈、在线访谈、网络送税法、无偿提供纳税咨询服务、赠送税法宣传资料等形式,将税法宣传寓于服务、管理之中。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的税收宣传工作必将赢得纳税人的理解和配合,进一步密切征纳关系,成为连接收税人与纳税人之间感情的桥梁、构建和谐社会的纽带。&&& (四)税收宣传是提高征管质效的有效途径。随着税收宣传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不仅提高了全民特别是纳税人的税收法律意识,也提高了纳税人对税法的尊重感和遵从度,这好比给纳税人铺出一条诚信纳税的道路,纳税人顺着这条路走,就避免和减少了因不懂法、不知法而违法或故意犯法现象的发生,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再不会因为纳税人不懂法而一而再、再而三的进行思想沟通和劝导,降低了纳税人对税法的抵抗情绪,从而避免税款流失和税收风险的发生,促进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五)税收宣传是提高干部素质的有力措施。普及公民税法知识,提高纳税人税法意识,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其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求税务干部自身有过硬的素质,这就要求税务干部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养成坚持学习的习惯,不断地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和办案经验,激发税务干部学习的兴趣,促使他们更好地完善自我,提高自我,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回答和解决纳税人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同时在宣传工作实践中,税务干部对业务知识的理解将大大加深,这也将提高其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应当指出的是纳税人法律意识的提高也必将对税务干部的行政执法行为产生有力的外部监督,促使税务人员在税收管理中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公平执法,增加执法的透明度,提高税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提升税务机关的社会形象是十分必要的。&&& (六)税收宣传是提高广大群众法制意识的有力措施南疆和田地处大漠腹地,与北疆和周围地州相比,法制宣传建设具有滞后性,信息闭塞,开放度底下,广大群众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能够接受文化教育水平普遍偏低,能够接受法制教育的机会有限。以税收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为抓手,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宣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村民、中小学生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意识,全面挤压非法宗教及有法不依等非主流思想,使群众相信法制、拥护法制、信仰法制。&&& 三、新形势下创新税收宣传工作的思考&&& 税收是社会的神经,税法是法中之法。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田地区如何通过强化工作创新,增强税收宣传的生机和活力,已成为当前开展税收宣传工作应当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创新工作理念,着力培养纳税人对法律的信仰。税收宣传的功能和目的不仅仅是税法知识的传播,而且还是法治理念的渗透和法治文化的渗入,更重要的是在于法律信仰的建立。树立以人为本位的理念。一直以来,我们税务机关只重视&我们说什么&,而不关心&纳税人想听什么&。纳税人需要的是能和自己产生共鸣的宣传,纳税人对于税收宣传的内容需求不尽相同,如果内容与纳税人的实际需求脱节,纵使形式再新、声势再大,也是枉然。正确的宣传应该是服务,即根据不同层次的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需求差异,提供相应的服务。纳税人有及时充分地获取税收信息的需求;有政策咨询、办税程序、答疑解惑的需求;有知晓纳税人权利的需求等等。因此,税收宣传要改变&撒网式&的上街咨询、散发宣传单等传统宣传形式,从关怀的角度出发,根据纳税人个体情况和需求差异,从复杂的税法体系中梳理出适合的部分,提供个性化、专业化、人性化的辅导。如可提供按行业分类的电话咨询对不同行业进行深度辅导、将有遵从意愿但不熟悉税法的纳税人作为重点辅导对象、对新办企业和新办税员做好纳税辅导等。 树立动态法治为主的理念。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统称,法治是一种治国理念和方式。加强税收宣传不仅是让纳税人知道税收法律的内容,最终的目的是要让纳税人从实践法律的体验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精神。所以,税务机关在税收宣传中不仅要宣传静态的税收&法制&,更要宣传动态的税收&法治&。如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征纳纠纷的排解等可通过合适途径引导和指导纳税人代表积极参与,其效果远远胜过百次空洞的说教。要大力宣传税收法治思想、税收程序制度、税收法律权威,通过各种税法知识、税收文化、税收法治信息、税收法治观念的交替传播和共同作用,增强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逐步实现纳税人法律素质的提高、法律信仰的塑造。 树立以权利为本位的理念。我国长期以来在税收宣传上过度强调纳税是公民的义务,忽略了其权利人的身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具体怎么用纳税人无从知晓,这是很多纳税人不情愿依法纳税的心结所在。我国目前的税制是以政府为主的理念建立的,只有让纳税人充分意识到自己纳税并没亏,而是从政府那里享受到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才能信赖政府,从而才能够自觉自愿纳税。在和田,通过每年免费发放税收宣传手册和宣传单,通过采访有影响力的纳税人,强调突出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例子和数据,让纳税人充分意识到到自己光荣纳税的获得感和满足感,进而增强权利为本位的理念,增强自觉纳税的意识。&&& (二)创新工作形式,切实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随着税收宣传工作的深人推进和纳税人法律需求的不断高涨,税收宣传内容呈现出快速扩充丰富之势,这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税收宣传形式不断丰富和变化。 创新税收宣传的形式载体。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短信、上网等多媒体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从一个方面提示我们必须抓住和运用网络的力量向社会公众施以税收的影响。快捷便利的现代信息技术,可以进一步增强税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如,通过&网送税法&、热线咨询、在线访谈解读税收政策,纳税人自行搜索等方式开展网络税收宣传;同时,要继续加强税务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与维护,增加动态信息更新数量,增强互动性和及时性;对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分门别类地进行归纳整理,便于纳税人上网查阅学习。通过栏目和内容及时更新,不断充实网站功能,突出宣传特色,把网站建设成为辐射面广、时效性强的税法宣传平台,加强征纳双方的即时交流;采取汇编税收宣传电子书、开通税务博客、编制税收屏保、制作税收宣传FLASH动漫等方式,拓展税收宣传新路子,大力提高税收宣传工作的科技含量,促进宣传工作的高效开展。建立税收宣传的长效机制。在利用税收宣传月进行大规模的集中宣传营造氛围外,税收宣传更需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因而更要注重日常宣传教育。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纳税宣传方面的资料可以在任何地方的税务部门免费索取,这使得纳税人随时随地都能掌握税收信息,而不仅仅只是在某一个特定的&宣传期&内。纳税意识的提高仅靠一时一地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是远远不够的,而应该是一个多管齐下,不断完善的过程。税收宣传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不能局限在每年的宣传月中突击搞、重点搞,要像抓税收收入一样做到常抓不懈,让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深入人心。要建立税收宣传的工作责任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使税收宣传的持续、稳定投入得到根本保证。要确保宣传经费的支出,把宣传经费作为重要业务支出项目,纳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另外要进一步加强税收宣传工作队伍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税收宣传队伍是做好税收宣传工作的根本保证。 建立税收宣传长期规划。 纳税意识的转变需要长期的过程决定了税收宣传工作也必然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作为上级税务机关,应就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出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宣传远景规划,与每年的宣传计划相衔接,按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近的工作方针,逐步推进。而从娃娃抓起,突出学校宣传应是长期规划非常重要的环节。在和田,中小学的税收教育一般只是在税收宣传月时,找一、两所学校上上课,并没有真正普及和持之以恒。在和田要借助自治区法制部门将税法列为普法教育的有利时机,实施编写分别适合于少数民族中小学生的税法宣传教材,将其纳入教学内容,成为公民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还可以要求区局与软件公司联合,开发一些税务手机或者电脑小游戏,通过税务外网向社会公开下载;通过电视儿童节目黄金时段播放一些儿童做税务游戏的过程;免费向中小学生赠送印有税务标志封面和税务漫画插页的适合做各门功课作业的本子等等,使依法纳税意识从小就渗入中小学生的思想中。&&& (三)创新工作内容,切实增强税收宣传的渗透性。税法只有根植于广大纳税人当中,才会真正具有生命力。在税收宣传内容上,要围绕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突出税收文化建设,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切实增强税收宣传的效果,确保其影响力和长期效应。围绕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宣传。 近几年,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民生的税收政策,如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二手房税收政策、小微企业、营改增全面推广试点、资源税改革,成为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地税部门要在宣传时要分清轻重缓急,把宣传重点和资源倾向关系到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要税收政策的宣传上。围绕纳税人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宣传。 税务部门查处的涉税大要案无疑是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之一。违法必究是有法必依的基本要求,对税收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除刑事、行政责任追究外,利用媒体曝光对纳税人形成的震慑与刑、罚异曲同工,尤其是其所起到的社会影响将使税务部门正面疏导纳税人依法纳税更具约束力和严肃性。所以,我们地税部门要定期将案件查处情况以新闻发布会、新闻稿件、公告栏或宣传材料的形式向社会广而告知。 围绕纳税人关注的疑点问题进行宣传。目前一些社会舆论中对一些税收问题的认识比较混乱,包括对税收收入增长的快慢、税收负担的轻重、纳税成本的高低等等都有诸多模糊甚至负面的理解。这就需要地税部门进一步加强涉税舆情调查,认真分析研究各种舆论产生的背景和原因,牢牢把握正确的税收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氛围,防范和化解可能遇到的&信任危机&,提高税法遵从度。突出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宣传。没有良好的法治文化,就不会形成现代法治意识。要积极探索税收法治与税收文化的结合途径,把税收法治文化引入到税收宣传的各个环节之中。将税务文化理念和治税思想融入到税收宣传活动中,同时还可以提高群众参与税收宣传的积极性,提高受众面。例如:出台相关推进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的行动计划,培养纳税人对税收法律发自内心的尊敬,形成法治文化和法律观念的现代化;以文化为载体,深人社区、农村、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辟税法教育基地等等。&&& (四)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税收宣传的实效性。当前,应落实国地税合作开展税宣的规定,不断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举全区域之力,形成各级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税收宣传工作互动、协动和联动机制,将税收宣传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纳入政府普法宣传的范畴,构建以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为主导、税务机关为主体、各有关部门和媒体支持配合的社会化宣传格局,提高税收宣传合力。强化税企之间的互动。建立税企之间有效的互动机制,不仅使税务部门的服务更加具体实用,纳税人能够与税务部门平等交流,消除许多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利于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主动提供政策咨询、办税辅导等纳税服务,也便于让纳税人说出对税收工作的真实想法,对税收管理在主动参与、大胆监督的同时,也给予税收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而且税务机关在与纳税人互动过程中所展现出良好的形象和素质,会带来纳税人对整个政府机关信任度满意度的上升,进而对税务机关表现出支持肯定的回报,从而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过程。目前,我们应从建立规范的纳税人组织,搭建沟通交流的桥梁入手,丰富税企互动的形式和手段,如税企文化交流、税务约谈、预约服务等来融洽税企关系,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强化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动。地税部门应积极落实国地税合作开展税收宣传的有关规定,定期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每年有步骤地提请政府表彰一批诚信纳税企业,联合各级基层政府开展税收宣传活动,改变税务部门&单枪匹马&搞税宣的尴尬境地,形成地方党政积极参与、共同协作的治税环境。还要加强与当地的工商、金融、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在强化税收征管质量的基础上,携手搞好税收宣传工作,维护税法的权威和尊严。强化内部之间的联动。我们应当把税收宣传置于整个税收工作通盘考量,把税收宣传贯穿于税收管理、税收执法、税收服务的全过程,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上级税务部门要加强对整体性大型税收宣传活动的指导与牵头组织,充分利用好上级组织分配的各类税宣资源。同级地税部门和国税部门要加强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利用有限的资源形成最大的税宣合力与效应。&&&&&&&&&&&&
作者:和田地区地税局
张金凤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东明县国家税务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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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国家税务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日
来源:东明县国家税务局
  2016年,东明县国家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国税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坚定税收法治理念,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征管职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不断推进全县国税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2016年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
  县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加强对我县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全面建设法治国税,我县局于2011年年初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此后不断根据县局结构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并按照有关文件对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的相应职责进行划分,按照季度定期召开会议、临机对涉及依法行政的重大问题召开临时会议。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作用,为更好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
  1.及时落实,做好承接。税务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开始以来,我局及时转发上级税务机关下发的各项税务行政审批改革政策规定,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对于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县局及时落实确保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能够按照文件的时间要求清理完毕,不存在通过印发部门文件等形式,自行给予过渡期或暂缓执行国务院取消决定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印发部门文件等形式指定交由行业协会商会、事业单位继续审批、变相审批的情况,坚决做到省局公告外的审批全部取消,今后也决不自行出台审批事项;对于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及时加强和上级机关的沟通联系、加强和纳税人的沟通联系、加强宣传和解释工作,做好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工作。
  2.严格落实,加强管理。根据各政策文件及上级机关要求,我局通过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严格落实行政审批改革各项内容,做好事后的监督监管工作,防范税收风险。把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工作融入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之中,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放管结合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3.规范流程,优化服务。行政审批实施程序是规范、制约行政许可行为,确保行政审批合法、高效的重要制度。我县局根据总局、省局下发的政策文件,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许可文书使用,规范行政审批备案程序,避免重复备案,也不存在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备案登记等为名行审批之实,设置市场准入门槛,不予以备案就不能从事特定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情况。在优化服务方面,我县国税局严格按照总局文件规定,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提供办理指导和服务指南,努力创造条件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环节网上办理,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行政审批&零超时&。
  4.依托&互联网+&,网上办理。《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号)文件下发后,在市局的领导和工作布置下,我县局严格按照《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任务分工表》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工作,实现网上预受理、预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执法风险。
  5.做好公示,加强宣传。我县局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认真学习上级下发的文件公告,及时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文件通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的公告栏、东明县国家税务局内外网、东明国税微信通、东明国税QQ群等进行公告公示,将行政审批的内容传达到每一位纳税人,确保纳税人在办理税务业务时,能够按照公告的要求,办理税务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
  (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方面
  根据《纲要》的要求,我县局纳税服务科严格落实违法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清理工作,通过利用网站、媒体平台等广泛宣传涉税服务、涉税鉴证业务的有关政策,使纳税人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实行全面监管,对涉税中介机构的管理深入到各方面,对行业政策、涉税信息和执业税务师的情况动态管理,严格约束涉税中介的从业行为,通过复查、抽查等方式,对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中介机构人员参与税收管理服务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开展&依法执业、诚信执业&活动,通过涉税中介机构自查,召开纳税人座谈会等进行执业情况测评,汇集涉税服务、执业质量、收费价格等方面意见集中反馈到各中介机构,促进规范执业行为。
  我县辖区内现有东明恒睿合伙税务师事务所一家,该所于2013年6月经批准设立,是由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批的税务代理专业机构。现有执业注册税务师3人,其他从业人员9人,共计12人。主要业务包括:涉税鉴证、纳税检查、税收筹划、财税培训、代理记账等。经自查,我县税务人员不存在违反规定插手中介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不存在违法收费行为。
  (三)三项清单制度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年)、《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和上级工作要求,我局严格落实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和公布工作,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我县局逐步开展以行政征收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监督检查权等为主要内容的权力清单自查工作;以岗责职责为依托、借力&两个责任&活动进行的责任清单自查工作;整理整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做好负面清单的推行工作。
  (四)商事制度改革方面
  1.多证合一方面。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国税发〔号)等&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制度改革相关文件,严格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工商个字〔号)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等文件开展&两证整合&工作。我局积极加强与工商、质检等部门之间的联系,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截止到2016年年底,我县共办理&三证合一&户数1041户,共办理&两证整合&户数33户。
  2.放宽市场准入、简化退出程序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放宽市场准入方面,我局积极配合工商等部门开展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三证合一&、&两证整合&等政策,简化办证手续、缩短办理时限。简化退出程序方面,自日,我县开展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工作,让真正有退出需求、债务关系清晰的企业快捷便利退出市场。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我局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第六条:&县税务机关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省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明确授权;没有授权又确需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税务机关制定。&&县以下税务机关及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直属机构和临时性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有关&备案审查&的规定向上一级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二)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定期对本单位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清理。2016年5月我局对全局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组织专门的人员力量对公文处理系统发文登记簿677条信息、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排版岗发文登记簿100条信息、封发岗发文登记簿94条信息、文书岗发文登记簿100条信息并查找手工台账967条信息进行核查比对。经核查,我局无自行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做好上级税务机关意见征集和税收政策反馈方面。我局高度重视上级下发的各项税收制度的征求意见工作,认真学习相关的征求意见稿件,组织骨干人员开展研究讨论,结合实际工作提出行之有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总局下发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加强税收政策反馈力度,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的突出问题,按季度进行上报,并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反馈报告目录,不断提高反馈工作质量。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为减少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的情况,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保证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我局制定了《中共东明县国家税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落实重大决策依法集体决策制度、落实重要人事任免依法集体决策制度、落实重大项目安排依法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大额资金使用依法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和法律责任,召开相关会议,形成会议记录,严格决策落实情况,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方面。一是建立健全法制机构,做好人员配备。我局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县局法制机构,专职负责税收法制工作,明确岗位职责。法制机构配备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二是明确法制机构审核范围。&法制审核&即审核主体为法制部门,审核对象为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等。对于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县局法制机构审核范围目前主要体现在重大案件审理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两方面。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国地税、公安联合办税方面。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和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的工作部署,切实发挥税警协作办公室的积极作用,县国税局、地税局和公安局从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规程三个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两部门派驻2名工作人员,保持常态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国税稽查在涉税检查、会计核算、税收政策的执法优势和经侦部门在刑事侦查的执法优势,联合开展涉税案件的研判和查办,及时有效打击涉税案件。联络机制办公室的于6月10正式成立,办公室设在王局长办公室隔壁。使其成为办理打击涉税违法案件的情报中枢和信息交换平台,将对东明县涉税违法犯罪进行有效的打击与震慑。
  (二)严格落实行政裁量基准方面。我局严格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规定的裁量幅度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积极推进国地税合作,实现国地税之间统一执法尺度、加强执法协作、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税收执法更加公平公正。
  (三)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34号)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国税发〔2015〕15号)的规定,我局设立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并按照规定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设定了重大税务委员会审理标准。我局不断强化税务评估程序、稽查程序、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等方面的培训和学习,加强各项程序中的责任落实制度和监督监察制度,确保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各项程序合法合理,实现程序法治,减少因程序问题造成的执法错误和执法漏洞,降低执法风险。
  &(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摆在重要位置。一是严格贯彻事前公开。县局纳税服务大厅及各分局皆设置了信息公开栏并制作各种宣传彩页,公开公示办税流程、&营改增&等税收政策变化以及推进情况、行政审批改革事项、增值税发票升级、新发布的税收政策文件等情况。2016年办公室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办税服务厅触摸屏等形式,主动公开涉税信息81条,召开税收政策宣传会议12次,向社会各界群众发放税收宣传资料5500余份。二是严格规范事中公示。我局认真执行税收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未取得税收执法资格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税收执法工作。纳税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岗位信息牌,执法人员在从事执法活动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出示税务检查证、执法资格证、相关执法文书等,我局无因执法公示问题而引起的税务纠纷情况。三是严格落实事后公开。公开信息由信息所属科室负责人进行初审,科室负责人初审后,交由办公室领导复审(主要审核涉密事项及文字质量),最后再由承办科室报分管领导审批,层层把关后,交由信息公开人员进行发布。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依照总局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责任制&两个办法&和&两个范本&的通知》(国税发〔2005〕42号)以及其他上级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东明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东明县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和&东明县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国税发〔2005〕9号)并严格遵照执行,对于在税收执法检查、税收执法督察、税收疑点核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执法过错进行严格的执法责任追究。2016年,我局共发现11条税收执法过错,追究责任人次6人。&&&&&&&&&&&&&&&&&&&&&&&&&&&&&&&&&&&&&&&&&&&&&&&&&&&&&&&&&&&&&&&&&&&&&&&&&&&&&&&&&&&&&&&&&&&&&&&&&
  (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方面。我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的规定开展执法资格清理工作。2016年统计本局具有执法资格并新办或换发税务检查证84人,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均设置为行政岗位,未参与或从事执法活动。
  (七)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方面。我县国税局按照上级主管机关的要求,实施办税业务场景监控制度。在办税服务厅配备&一机双屏&,增加纳税人服务评价功能,实现和纳税人的双向互动,安装视频监控,全面记录办税过程;在各分局办税岗位安装监控设备,记录分局办税情况;在税务稽查等执法过程中,安排专人拍照和录像,进行影像和文字记录。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认证落实税收执法责任相关制度。以县局监察室为牵头和考核单位,各科室积极配合,做好科室和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岗责梳理工作,落实两个责任,上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自觉接受监督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党组和党组书记主体责任的要求,督促党组、行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一是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了责任分工,我局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核等工作中,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召开全县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县局局长与各分局局长,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廉政责任,抓好廉政落实。四是按照全县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各单位积极落实一岗两责,明确到责任人,严格按照分工要求,全面抓好工作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五是召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会议,各税源管理单位就如何履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开展情况进行了述职。六是加强对各分局领导班子及成员抓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廉洁自律进行廉政测评,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三)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方面。我局认真做好执法督察、内部审计工作,根据省局和市局执法督察的工作要求,加深执法督察监管力度,明确2016年执法督察工作重点,开展专项工作督察。根据督察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及时整改、总结经验教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类汇总,提出了严格把握、严格审核的要求。
  (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方面。我局设立信访办公室,高度重视舆情监测分析工作,成立了涉税舆情领导小组,出现涉税舆情,涉税舆情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启动工作,集体研究制定应对工作预案,同时跟踪指导基层一线进行落实。明确了2名舆情监测人员。负责对各类报刊媒体、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网站、博客、论坛尤其是本地论坛等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搜集是否有针对本单位的涉税舆情,掌握当前各类媒体对税收工作的报道和其它地方发生的涉税舆情的情况,准确分析判断涉税舆情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向单位领导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和提供防范决策参考,避免工作落后造成舆情高峰。密切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高度重视涉税舆论引导工作,引导舆论朝着有利于事情解决的方向发展,始终掌握舆情主动控制权。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方面。我局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以办公室为统揽,县局机关各科室协作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模式。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长办公会议题范围,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内外网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指定县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在县局政策法规部门审核把关的基础上,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主要包括领导简介、机构设置、行政许可、税收收入等10个板块。
  (六)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方面。我局深入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县局的具体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一是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了责任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二是从严纠正&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通过严格内部管理,强化外部监督,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开展督导检查,不断深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确保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加大&庸懒散&治理力度,严格执纪监督,扎实开展&正风肃纪、治庸提效&、&慵懒散&专项治理。采取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狠抓制度落实,引导干部职工做到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县局监察室每月对县局机关科室、基层分局开展不少于1次的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在县局内网公布;四是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税收执法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侵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抓好信访案件查办和&一案双查&工作。实行问题线索集体排查等制度,对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确定的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等五类标准进行处置和管理。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规范信访举报受理,依法依规登记处理。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方面。自《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东明县国税局坚持&依法治税&方针,始终把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作为加强工作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县局设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在每次机构调整和领导分工调整后,都及时对县局的行政复议委员会人员进行调整,对调整的人员及时进行相应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2016年,我局未发生需要行政复议的案件。
  (二)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方面。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信访条例》,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税务信访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县局领导班子实行包片区、包大访,各基层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的&五包&责任制。在环节上抓基础促规范:一是完善制度,先后修订完善了6项信访管理制度办法;二是坚持轮值,按月发布信访接待室值班表,实施机关干部轮流值班、挂牌接访,分管领导带班,由县局督查室统一受理;三是规范流程,严格登记《群众来信登记表》等&三表两单一簿&,明确9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内容、标准和时限;四是管好资料,以&人机结合、科学分类、集中管理、定期更新、规范完整&为要求,建立纸质和电子两套信访工作档案。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32号)和《菏泽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国税系统日常学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菏国税办发〔2016〕16号),我局于2016年制定了《东明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明县国税系统日常学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国税办发〔2016〕1号),为全县国税深入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将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和税务干部学教计划、春训计划相结合,在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意识的同时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素养和思想水平。2016年,我局邀请了市法制办李德峰副主任为我局税务干部做法治专题培训,从行政诉讼法入手对税收执法风险进行分析,增强税务干部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认识,规范日常税收执法行为。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七五&普法计划、税法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等制定税收宣传计划。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按照贴近税收中心工作,贴近社会热点,贴近纳税人的&三贴近&原则,针对社会普遍关注和纳税人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有效发挥宣传政策,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大力宣传与企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深化&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宣传,辅导企业用足、用好税收政策。
九、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方面。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对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内涵。我县局全面加强和改进系统党建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抓手,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不断加强国税系统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我局党组对总局惩防体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三个文件进行了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了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分局的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做好对税收征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方面。一是强化日常考核。充分利用考勤机、&数字人事&V2.0版考勤统计模块,查看每日考勤情况,对考勤异常情况第二日在局领导、科长微信群进行通报。现对税务干部的评价已基本通过&数字人事&来进行,项目组依法依规完成工作自评,领导评鉴、现实表现测评、党建工作民主测评、&一报告两评议&测评、2015年录用公务员的岗位实训测评和任职定级测评等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完成考核评价。二是强化对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力度。要求各执法单位充分利用省局数据分析平台,加强分析监控,并制定了《东明县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系统管理办法》,同时将有关规定列入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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