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实现了森林面积和蓄积增长目标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杨佑洪 袁刚)日前,在“中日技术合作中国西部地区林业人才培养项目四川省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林场场长)培训班”上,宜宾珙县国有林场场长杨佑洪现场作了题目为《国有林场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思考——记珙县国有林场体制改革成功的主要做法与经验》的交流,受到全体培训班学员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珙县国有林场以“生态建场、改革活场、综合开发富场”的工作思路,针对林场管辖区域森林资源的实际,一区一策,切实加强森林资源造、管、护的力度,实现森林面积、蓄积的双增长,促进了天然林的保护,维护了国有林区的自然生态体系。
珙县国有林场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业主开发土地1179亩。其中:经济林279亩(梨子、桃子、枇杷地),竹林基地300亩,中药材600亩。通过土地开发,林场缓减了经济压力,同时也促进了林场的发展;进行低产低效林改造,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发展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开展生态旅游,发展第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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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发〔2016〕11号 日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兰州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省军区、武警甘肃省总队,各人民团体,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国家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省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突出生态公益性改革方向,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实现管护机制和监管体制创新,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为实施我省生态屏障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科学经营。把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作为改革的基本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坚守生态红线。坚持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方针,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优化森林资源结构为目标,全面提升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水平。
  2.改善民生,稳步推进。立足国有林场实际稳步推进改革,切实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调动国有林场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国有林场稳定。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因养林而养人&为方向,根据国有林场所处的生态区位、资源状况、人员结构,制定符合实际的改革方案,不强求一律,不搞一刀切。按照一场一方案的原则,由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4.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级政府对所辖国有林场改革负总责,严格把握政策,细化分解任务,认真落实措施,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扎实有序推进改革。
  (三)总体目标。全省国有林场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1.提升生态功能。通过严格保护、大力造林、科学营林,国有林场森林面积增加600万亩,森林蓄积增长0?2亿立方米,固碳释氧、涵养水源、控制水土流失、遏制土地沙化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质量显著提升。
  2.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实现职工收入明显增长。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使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
  3.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森林资源分级监管的国有林场管理新体制。整合现有国有林场规模,2016年底全省国有林场由304个整合到260个。精简人员,高效运转,到2020年底全省国有林场在职职工由2?2万人减少到2万人。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功能定位。我省国有林场保护着全省最优质、最稳定、最完备的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生态系统,承担着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示范带动全省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职责,主要功能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提供生态公益服务和生态产品,按生态公益型事业单位管理。
  (二)理顺管理体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职能,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和直接管理,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完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加强国有林场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优化组织机构,省属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实行局场二级管理,适度整合林场数量;市州、县市区所属的经营面积在5万亩以下、森林资源分布零散的国有林场就近合并,合并后的国有林场机构设置由林业主管部门报同级编制部门按规定审批。全面剥离国有林场办社会职能,对国有林场所办的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人员全部移交属地管理。
  (三)创新管理模式。国有林场实行场长负责制和场长任期目标考核责任制,国有林场场长对本场资源保护、森林培育、林业产业开发、林场社会稳定负总责。国有林场要切实加强党的组织领导,坚定正确的改革方向。加强国有林场工青妇组织建设,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形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按照&稳定管理人员,增加技术人员,精简工勤人员&的原则,科学核定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人员,不采取强制性买断,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在职工自主自愿的前提下,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一是由林场提供多种经营岗位逐步过渡到退休;二是以购买服务方式从事森林管护抚育。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后的国有林场公益林管护、森林防火、造林营林逐步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公开招标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四)强化资源保护。建立&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林场保护与经营&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保护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生态公益林,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森林资源离任审计。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开展经营活动要明确收益分配方式及国有林场所占比例;经批准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植被恢复费和职工社会保障费用。
  (五)增强发展活力。国有林场要依托自然资源和人才技术优势,积极发展苗木培育、森林旅游、林副产品加工和林下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按照严格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和林场职工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增强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国有林场从事的林业特色产业等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助推精准扶贫。以国有林场改革为动力,大力开展精准扶贫行动。国有林场所办的苗木培育、森林旅游、林副产品加工、林下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和护林防火、造林营林等活动,要优先面向林区以及与林区毗连乡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通过扶持务工、购买服务等方式,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七)完善保障体系。按照平稳过渡、合理衔接的原则,促进国有林场与当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后按国有林场相应类别及标准,实现职工&五险一金&全覆盖,以前年度欠缴的各项保险应一次性给予补缴,所欠缴的资金首先由中央财政安排的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予以解决,不足部分按现行渠道解决。将全部富余职工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范畴,确保职工退休后生活有保障。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三、政策支持
  (一)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将国有林场的管护站点用房、道路、供电、广播电视、饮水安全、森林防火设施、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国有林场生态移民,将位于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不宜人居地区的场部逐步就近搬迁到小城镇,提高与城镇发展的融合度。落实国有林场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政策。将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纳入各级地方政府总体建设规划,做到统筹兼顾,同步实施,切实改善国有林场职工居住和生活条件。
  (二)加强对国有林场的财政支持。按照事权划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国有林场事业编制内人员及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中央财政安排的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国有林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问题,市州、县市区各级财政也要安排资金,统筹解决国有林场改革成本问题。
  (三)加强对国有林场的金融支持。对国有林场所欠金融债务进行调查摸底,根据债务形成原因和种类采取不同的化解措施。对于正常类金融债务,到期后依法予以偿还;对于国有或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发放的、国有林场因营造公益林产生的不良债务,待中国银监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的政策出台后进行合理化解;其他不良金融债务,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偿还的,经审核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贷款延期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符合呆账核销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核销。严格审核不良债务,防止借改革逃废金融机构债务。开发适合国有林场特点的信贷产品,充分利用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拓宽国有林场融资渠道。
  (四)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引进国有林场发展急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加强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林场职工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国有林场人才交流机制,提高国有林场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省上成立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建设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甘肃银监局为成员单位的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统筹协调全省国有林场改革,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各地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全面指导和具体开展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改革中的具体问题。省政府与市州政府、市州政府与县市区政府分别签订国有林场改革责任书,把国有林场改革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确保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改革时限,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启动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以及省属国有林场于2016年5月底前完成改革方案编制,报请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后实施;2017年6月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各地、各单位要把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批复的改革方案,明确改革节点和时限,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三)依法稳妥推进,确保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国有林场职代会作用,坚持依法操作、民主操作、阳光操作,切实保障职工在改革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权属稳定,严禁破坏国有森林资源和乱砍滥伐、滥占林地、无序建设。及时掌握改革中出现的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风险预警,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四)遵守廉政纪律,营造良好环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厉查处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为国有林场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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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区直国有林场目标总产值达154亿元
&&日 21:42&&字号:大 中 小
会议现场。记者 罗莎 摄   
&&& 南宁3月31日讯(记者 罗莎 通讯员 张雷)3月31日,2014年广西区直国有林场工作视频会议在自治区林业厅召开,制定了2014年区直林场实现总产值154亿元等主要目标任务。
&&& 据自治区林业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蒋桂雄介绍,2013年,各区直林场按照厅党组的部署,深入开展&提质增效&活动,推进项目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林场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2013年,全区国有区直林场总经营收入达73.4亿元,实现总产值145.1亿元,实现净利润8.7亿元,均超额完成了既定任务,并且主营收入非生产性管理费支出下降率为32.5%,均好于考核目标。在&大场带小场&试点、大宗物资电子化购销、财务结算中心组建、专业公司组建、营林生产承包等一系列改革;林场产业发展;各林场民生条件的改善;林场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新的成效。
&&& 蒋桂雄表示,今年是国有林场改革之年,国有林场改革有望全面启动。同时,今年也是区直林场进一步强化管理、提质增效之年。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要求部署及全区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区直林场实际,2014年区直林场将推进围绕打造生态建设、林业产业两个升级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发展为重点,以科学管理为基础,积极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调研、改革宣传、科学发展考评、&提质增效&、森林经营示范、内审巡查、&大场带小场&、&结对发展&、&清洁林场&、职业技能竞赛等十大活动,促进林场科学发展,实现林场经济效益持续提高、民生持续改善、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林业强区和美丽广西作出新贡献。
&&& 会上发布了经过各林场全面预算和林业厅党组认真研究确定的一系列2014年区直林场科学发展考核主要目标任务:
&&& &&实现森林蓄积量2980万立方米,同比增长5%;
&&&&&&完成营造林面积120万亩,同比增长3.5%;
&&& &&生产木材300万立方米,同比减少7.6%;
&&& &&实现资产总额260亿元,同比增长9.7%;
&&& &&实现总产值154亿元,同比增长6.1%;
&&& &&实现利润9.1亿元,同比增长5%。
&&& 任务要求各个区直国有林场按照2014年国家林业局的要求和厅党组的部署,做好改革创新、开展工业企业减亏增盈活动、全面提升林地综合生产力、着力将第三产业打造成为区直林场经济的核心增长点、全面加强区直林场的管理和监督以及林场民生改善几个重点工作。振奋精神,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加快区直林场改革创新步伐,促进区直林场科学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林业强区和美丽广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利雪娟&
&作者:罗莎 张雷&&来源:广西新闻网&&【打印】&&
新闻排行榜《辽宁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新闻处副处长李卉: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近日,辽宁省出台了《辽宁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这个方案是加快推进全省国有林场改革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今天发布会的主要内容,就是请省林业厅就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相关政策、措施等,向新闻媒体界进行解读和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同志;省林业厅国有林场管理局局长张凯同志;省林业厅国有林场管理局徐蕾同志。下面请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同志介绍情况。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各位媒体的朋友,各位记者,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大家来参加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首先在这里我代表省林业厅,对各位媒体界的朋友在过去对辽宁林业建设与发展给予的关注、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对方案的有关问题向大家作以解读和介绍。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我省国有林场大多成立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是我省生态建设的主阵地,承担着培育和管护国有森林资源的重要任务。这些国有林场主要分布于江河源头、水库周边、风沙前沿、丘陵山区、城镇周边及生态脆弱地带,承担着生态建设、修复和保护的重任。60多年来,国有林场为辽宁生态环境的改善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支撑作用,对遏制土地沙化、治理风沙危害、保持水土和涵养水源等方面提供了重要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林场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为了帮助国有林场摆脱发展困境,使之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党中央、国务院将国有林场改革作为国家一项重大改革来研究部署。早在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就提出,要深化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改革。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中发〔2015〕6号,以下简称中发6号文件)文件。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是中央首次出台国有林业改革的指导纲领性文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发6号文件精神,加快我省国有林场发展,我省制订了《辽宁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15年12月,《实施方案》分别经第68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第143次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国家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小组审批,今年2月4日,国家正式批复了我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2月22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辽委发〔2016〕8号)。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二、《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按照中央的部署,我省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围绕一个导向,就是要坚持国有林场的公益性质,将发挥生态功能、提供生态服务、维护生态安全确定为全省国有林场的主要功能和基本职能。守住两条底线,就是要保护和培育好森林资源、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完善三大机制,就是要围绕着在全省建立起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和民生、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加快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监管机制、职工转移就业和社会保障机制、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机制。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一)明确改革总体目标。到2017年底,完成全省193个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到2020年实现生态功能显著提升,森林面积增加50万亩,森林蓄积量增长300万立方米;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管理体制全面创新,林场数量减少10%以上,在职职工人数减少20%,实现资源增长、生态良好、林业增效、职工增收、社会和谐稳定。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二)明确国有林场功能定位。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主要承担公益服务职责。按照这一功能定位,我省国有林场改革的方向是坚持公益属性,按照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三)改革国有林场人事制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国有林场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54号),结合我省实际,科学合理核定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四)转变国有林场管理方式。一要要因地制宜的推进国有林场整合重组,对同一县域内林场数量多、经营规模小、分布零散的,要尽量进行兼并重组,形成规模经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二要推动事企分开。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商品林采伐、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旅游等暂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要加强国有林场管理,加快国有林场立法进程,研究制定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同时,要落实人才支持政策,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五)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由省、市两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监管,对林地性质变更、采伐限额等强化多级联动监管,保持森林资源权属稳定。将森林资源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防止出现借改革之机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六)妥善安置富余职工。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通过购买服务、林业特色产业、转岗就业等措施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确保工作有保障,不下岗不待业,收入不降低,逐步过渡到退休进入社保。同时,采用5年内人员只退不进政策,自然减退人员。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七)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加大社保资金筹措力度,解决好国有林场职工的参保和续保问题。国有林场和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实现全覆盖。没进入社保的,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要一次性解决;已参加企业社保的,与事业单位不在一个平台的这次要理顺。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八)有效化解国有林场债务。目前,中国银监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正在研究出台国有林场金融债务化解政策,金融债务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妥善化解;非金融债务由林场经营性收入逐年偿还解决。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九)提升国有林场整体功能。加大森林资源培育、经营和保护力度,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要立足发挥绿色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地经济、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多措并举促进职工就业增收,不断壮大林场经济实力。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十)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把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统筹推进国有林场道路、饮水、安居、电网改造升级等基础设施建设。在财政方面,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积极筹措资金,用于支持国有林场改革。在金融方面,要按照国家即将出台的有关政策,妥善处理和化解国有林场不良债务。开发适合国有林场特点的信贷产品, 充分利用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拓宽国有林场融资渠道。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适当放宽艰苦地区国有林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条件,科学设置国有林场林业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改善人员结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四、《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一是强化政府责任。按照中央的要求,实行省政府负总责、市县负全责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机制。省政府成立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和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市县对本地区国有林场改革承担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配合,积极主动研究制定支持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省政府组成督查组,重点督导检查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的情况,明确责任、限定时间。各地区结合本地改革实际,逐级建立督查机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改革任务。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三是确保改革稳定。国有林场改革直接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全面准确解读国有林场改革政策,正确引导广大职工心理预期,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做好风险防范预案,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和解决,切实防止借改革之机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据目前测算,国有林场改革后4年之内,通过完善经营机制,压缩非刚性支出,自然减退人员,发展林业产业增收等措施,可做到基本收支平衡。4年之后,林场解决好了体制机制问题,利用其丰富的林业资源,招商引资,通过发展森林旅游业、林下经济、多种经营生产等,可实现扭亏为盈,增加财政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主要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香港商报记者提问:如何安置国有林场的富余职工?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国有林场改革对林场富余职工,中央和省里方案有明确规定,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通过购买服务、林业特色产业、转岗就业等措施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确保工作有保障,不下岗不待业,逐步过渡到退休进入社保。
辽宁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时间安排是什么?
辽宁省林业厅国有林场管理局局长张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我省国有林场改革于2017年底前完成。今年6月底前完成市、县改革方案编制工作并上报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7月份全面进入改革实施阶段;2017年8月前,市、县要完成改革任务及自查验收工作,提交自查材料和评估验收申请报告;9月到10月,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省林场改革工作进行评估验收。11月到12月,省里向国家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小组上报验收申请,接受国家的检查。
人民网记者提问:改革后,如何确保国有森林资源安全?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按中央和我省改革方案,国有森林资源由国家、省、市三级监管,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明确各级森林资源监管责任和职能分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实行森林资源消长和经营保护管理报告制度,对林场场长实行森林资源离任审计。规范占用国有林场林地行为,严厉打击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保持国有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
腾讯网记者提问:怎样保证各地区按照省里时间安排完成改革任务?
辽宁省林业厅国有林场管理局徐蕾:2月,省政府已经和各市政府签订了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改革任务和责任期限。国有林场改革已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评估指标。4月份开始,省政府将组成五个督查组,每两个月对各地推进情况督查一次,对推进迟缓的地区实行督导约谈,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发布内容:
时&&&&间:日上午10时
地&&&&点:辽宁会馆
发布单位:辽宁省林业厅
发&布&人: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
主&持&人: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新闻处副处长李卉
新闻发布会现场(一)
新闻发布会现场(二)
辽宁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
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陈杰
辽宁省林业厅国有林场管理局局长张凯
辽宁省林业厅国有林场管理局徐蕾
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外宣新闻处
副处长李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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