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如何成立投资公司司进行维权

大大集团被查后“死灰复燃” 投资者仍在维权|互联网金融|p2p|大大集团_新浪科技_新浪网
大大集团被查后“死灰复燃” 投资者仍在维权
国际金融报
  从大大集团“死灰复燃”路径寻网贷行业黑洞
  在去年底被警方调查,且出现兑付危机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大大集团,竟然又开始公开招聘了。3月29日晚间,在招聘网站猎聘网上,大大集团发布了一系列招聘信息,包括综合理财顾问、理财经理、VIP客户理财顾问、人事专员等数十个岗位。此举引发了外界对大大集团是否“东山再起”的猜测。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招聘的主体换成了上海申彤大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薪资在10万元至50万元不等。事实上,大大集团被查后的几个月,许多投资者仍在维权路上。
  工商资料显示,上海申彤大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上海申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而该公司的股东为马申科及马申科控制的另一家公司。大大集团自2015年底发生兑付危机以来,其间发生了包括子公司关闭、投资人维权、马申科艳照门、账面仅剩1亿多、高管被羁押和“上海申彤资管三证与公章遗失”等事件,至今已过去超过4个月,官方至今尚未公布任何进展。
  事实上,互联网金融在风生水起的同时,金融风险也在集聚。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2月底,北京、上海、广东网贷平台数量总计975家,随着网贷公司数量与日俱增,风险也在积蓄加大,投资者对网贷平台也陷入投资困境。
  加大非法集资打击力度
  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沈艳分析发现,越是近期成立的网贷平台,存活概率越低。网贷平台“积木盒子”CEO董骏此前公开表示,市场乱象的结果就是给经济加杠杆、吹泡沫,让老百姓(44.810, -0.71, -1.56%)遭受损失。
  米缸金融董事长曹晓峰表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并非所有P2P平台都能加入,也不以平台成立时间长短、规模大小作为评判依据,协会关注的是安全性、风控能力以及合规性。“协会对于每一家申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都做了严格的审核,米缸金融虽然成立时间较晚,但是起点较高。”
  互金抢滩万亿级市场
  “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第一位的是正本清源、去伪存真。如果没有标准没有红线,很容易把非法集资包装成互联网金融欺骗百姓。加强监管不是限制互联网金融发展,而是泼掉脏水。”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说。
  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表示,针对互联网金融所存在的问题不仅要加强监管和自律,还要专项整治,以助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在“互联网金融”被连续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的第三年,关注重点已由“促进”转变为“规范”,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迎来合规发展之年。
  国家在加强监管和整治的同时,当前互联网理财市场规模也在强劲增长。3月29日,零壹研究院与神仙有财联合发布《中国个人理财市场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个人理财的基本规模在40万亿至50万亿之间,其中互联网理财的市场规模已接近2万亿元,参与用户达到2亿-3亿人。
  神仙有财CEO惠轶认为,P2P理财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互联网理财的基础普及,而从过去一年开始,P2P行业已经在尝试理财产品及服务的分层,个性化、智能化的第三方互联网理财也就顺应而生。
  根据《福布斯》杂志、《胡润》百富榜、波士顿咨询公司、贝恩公司等机构近期发布的中国财富报告或白皮书,中国居民的可投资资产已达100多万亿元,富裕阶层人数超过1500万,高净值家庭达到200多万户。一方面,市场有极其旺盛的理财需求,理财行业蓬勃发展;另一方面,由于经验缺乏、监管缺失,导致一些机构野蛮生长,也对财富管理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近日,美国RFP学会与金鹿财行在专业培训、认证与第三方理财公司的经营管理、营销活动结合等方面开展合作。
  美国RFP学会中国中心首席执行官梁辉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当前国内财富管理人才需求巨大,人才教育培训机构仍面临挑战和机遇。梁辉表示,财富管理是一个新兴行业,需要培养大量专业人才,因而,对教育机构来说,市场空间很大。目前,在整个财富管理行业从不规范到规范的过程中,如何应对市场和监管的快速变化至关重要。
  有相关专家提醒,互联网金融理财要认清所谓的“上市系”、“风投系”、“国资系”、“银行系”等不同类别的平台。据媒体报道,当前一些平台打着“国资系”的旗号过度宣传甚至偷换概念。对此,此前,国资委、银监会召开了10家P2P公司和3家国有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强调“规范”二字,责成“国资系”P2P做好表率作用,合规自律,同时责成国企尽快解决“冒牌”国资系P2P的问题。
  投资P2P需谨慎避雷
  曹晓峰认为,对于目前社会争议热点的网络借贷行业而言,势必让网贷行业回归金融属性。
  那么,在多变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环境下,投资者在今年的变局中如何获得稳定的收益?业内人士认为,未来P2P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仍然有下降的压力。建议投资者适当调低收益预期,尤其要警惕宣传“高息”的平台。
  相关专家也表示,投资者若要获得稳定收益,应该防范那些滥用“国资系”进行宣传和营销的平台,其金融风险很大,暴露的问题也不断增多。
  实际上,“国资系”平台陷入坏账、违约等风波是常有的事。近日,就有消息称,国资系平台安心金融疑似跑路。此前,安心金融也在其官网强调了央企背景,并称平台是由央企中航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参股设立的专业P2C平台,是具备央企背景的创新互联网金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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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向下发射的机枪能不能做出来飞行背包?”“以0.9倍光速投出去一个棒球会发生什么?”如何向造假上市公司索赔?律师手把手解答细节
作者:郭冀川
在大智慧信披违规被行政处罚结果出台后,更多的话题转向了投资者如何进行维权。随着投资们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和法律认识的日益增强,在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后,需要面对广大投资者的索赔维权,甚至所付出的赔偿金远高于被处罚的金额。
  在(601519,)信披违规被行政处罚结果出台后,更多的话题转向了投资者如何进行维权。随着投资们对于维护自身权益和法律认识的日益增强,在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后,需要面对广大投资者的索赔维权,甚至所付出的赔偿金远高于被处罚的金额。
  信披违规是比较通俗的说法,而在法律术语上称之为“虚假陈述”,简单的说,就是上市公司违反律规定,对重大事件作出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例如:重大财务造假、隐瞒重大关联交易等。
  大智慧正是因为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以60万元罚款,包括董事长在内的5名责任人员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看上去60万元的罚款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似乎并不严厉,但这已经是证监会在职权范围内的顶格处罚。而随着这份行政处罚的出台,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厉健律师分析,根据大智慧处罚决定、同期股东人数、股价跌幅等情况分析,预计大智慧投资者索赔人数和索赔总金额可能创下新纪录,在两年诉讼时效内,大智慧索赔人数可能超过数千人,索赔总金额可能会突破5亿元。
  根据《证券法》与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财政部等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权益受损的股民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利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每年因为虚假陈述遭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不在少数,而其中一些“臭名昭著”的上市公司更是在被投资者索赔后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已经有(000682,)案(4.42亿元)、银广夏案(约4.2亿元)、(000541,)(约3.85亿元)、(300268,)案(约1.79亿元)、(000793,)案(约1亿元)、科龙电器(约3000万元)、东盛科技(约2500万元)等案,其中,杭州中院审结的股民诉(600477,)案,更是被最高法院评选为“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榜首。
  目前已经有律师代理投资者向大智慧提起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网站也接到一些投资者询问,在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违规后,如何进行诉讼赔偿,对于整个诉讼流程和诉讼成本十分关心,为此金融界网站连线厉健律师,解答投资者关心的维权诉讼问题:
  金融界:在一些上市公司被证监会调查阶段就有投资者开始做维权准备,那么虚假陈述索赔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法院才会受理呢?
  厉健:根据司法解释,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权益受损的股民可以起诉索赔:1、证监会或派出机构对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2、财政部或其他有权机关对上市公司作出行政处罚;3、被人民法院认定有罪,作出刑事判决。一般在上市公司公告行政处罚决定(或刑事判决)前,就有专业律师为投资者提供法律咨询,但要在行政处罚决定后才会确定具体索赔条件。
  金融界:除了虚假陈述,像上市公司或者一些个人因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受到行政处罚,投资者一样可以提起民事赔偿吗?
  厉健:股民证券索赔主要集中在虚假陈述领域,自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至今,这类案件诉讼机制已经很成熟。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尚未出台,维权诉讼在前期探索阶段。
  金融界:目前涉及虚假陈述的民事诉讼的胜诉率是多少?
  厉健:自2001年彭淼秋诉嘉宝实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首次获赔以来,大约80%以上的原告通过调解或判决,获得了部分或全部赔偿,赔偿方式包括现金或股票。在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方面,23年来,全国约有20000名股民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索赔,涉诉标的额约20亿元,有一百余家因虚假陈述被处罚或被制裁的上市公司被诉,毕马威、德勤、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等几家国际著名审计机构的在华分支机构也被列入被告。
  金融界:对于投资者来说,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候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厉健:索赔时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沪深证券账号,营业部盖章)、加盖营业部印章的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大智慧打印到现在或全部卖掉之日)、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其中对账单原件是索赔证据的关键点。
  金融界:股票交易对账单必须到股民开户证券营业厅打印吗?需要哪些手续?如果遇到阻碍怎么办?
  厉健:投资者持证券账户卡和身份证,向开户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开户信息查询单。对帐单的对账时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到全部卖出之日(或2015年6月底),要有姓名、股东帐号、资金帐户、买卖日期、成交单价、成交数量、股票名称、股数余额、印花税、佣金等。每页均盖证券公司营业部业务章(或对账单专用章),如有多页,还需盖骑缝章。
  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要求有姓名、身份证号、沪深证券账号等,具体格式不限,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营业部有义务为投资者提供对账单和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如果遇到阻碍,可以向营业部负责人反映,或者向当地证监局投诉。
  金融界:一些投资者向我们反映他们距离开户证券营业部较远,甚至在不同城市,可不可以网上打印或者邮寄?
  厉健:能否网上打印或者邮寄对账单,需要投资者联系开户营业部,但上述对账单资料必须齐全。
  金融界:投资者到哪个法院起诉上市公司是根据什么界定的?
  厉健:根据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8条: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像对大智慧的诉讼就在其管辖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在一些较为复杂有多个被告人的案件中,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9条:投资人对多个被告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按下列原则确定管辖:(一)由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有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二)对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以外的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仅以自然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金融界:为什么此次大智慧的索赔均价要高于27.58元/股?这个索赔均价是如何界定的?
  厉健:27.58元/股是基准价,日至5月27日期间大智慧可流通股票换手率达到100%,这段时间股票平均收盘价为27.58元/股。如果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并在日后继续持有股票,一般按买入均价减去基准价27.58元/股来计算差额损失,依据是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32条:投资人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证券的,其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人所持证券数量计算。
  金融界:大智慧虚假陈述索赔,投资者需要符合什么索赔条件?
  厉健:根据司法解释,索赔条件为:在日至日期间曾买入大智慧股票,并在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索赔损失(包括差额损失、佣金、税金、利息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只要买入均价高于27.58元/股,就可以索赔买入均价与27.58元/股的差额损失。
  金融界:为什么在欣泰电气的投资者索赔中,对于索赔条件存在争议?
  厉健:大智慧索赔条件清晰是因为证监会明确认定2013年年报中虚增利润,因此立案调查日期很明确,所以律师对索赔条件、基准价观点一致,欣泰电气因为涉及多项违法行为,所以索赔条件分好几种情况,各方争议也比较大,最终还要看法院采纳哪个索赔条件。
  日大智慧发布2013年年报(虚假陈述实施日),日晚大智慧发布被证监会调查公告(虚假陈述揭露日)。根据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投资者在被告虚假陈述期间买入股票,并在揭露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可以依法索赔损失。
  补充说明:上述索赔条件是专业律师根据大智慧违法事实、司法解释规定拟定,供投资者索赔参考,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金融界:投资者在索赔期内进行多笔买卖,有赚有赔,可否对于亏损部分进行赔偿?还是要判定整体盈亏?
  厉健:这种情况能否索赔,涉及不同的计算方法,索赔金额也不同,最终由法院来决定。参考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往案例,一般是按实际买入成本(即被告违法期间,投资盈亏相抵)作为买入均价。
  金融界:对于索赔股份有没有额度要求?100股也能索赔?需要哪些手续?
  厉健:一般来说,没有索赔额度要求。100股也可以索赔,委托手续和1000股、10000股索赔都是一样的。如果索赔金额几百元、几千元,提醒投资者考虑个案维权成本,这类案件需要办理身份证公证书(或户籍证明),法院要求每位投资者单独起诉、合并审理,索赔周期至少半年、一年以上,可能分摊律师异地差旅费。
  投资者索赔需要向律师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对账单原、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等。律师首先将免费为提供材料的投资者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并决定委托起诉,律师将进一步提供委托诉讼文件。
  金融界:索赔诉讼费花费是多少?诉讼时间是多久,需要走那些程序?其中需要原告亲自到场有哪些?
  厉健:总体来说,这类案件维权成本是很低的,主要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1、关于诉讼费用,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诉讼费一般在索赔金额的2%上下,例如索赔2万元,预交诉讼费300元;索赔10万元,预交诉讼费2300元。诉讼费最终是由败诉方负担。到目前为止,这类案件大部分都是由被告公司负担。
  2、关于律师费,其实投资者不必有太多顾虑,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这类案件,通常采用风险代理方式,即律师不事先收取律师费,只有在官司打赢、投资者获得赔款后,再按双方协议约定的适当比例支付律师费。
  3、关于差旅费,在部分案件中,根据异地法院远近情况,投资者可能需要分摊小额差旅费,一般不超过1000元/人。
  这类案件索赔周期,主要取决于审理法院、索赔总人数、索赔总金额、公司状况等,有些法院大概6个月或一年左右结案,有些法院可能需要2年左右才能结案。
  索赔流程:投资者按要求向律师邮寄对账单等资料,律师审核后回复是否符合条件、索赔金额、后续事宜。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并决定委托起诉,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双方可以邮寄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无需亲自前往法院,胜诉后,律师向投资者邮寄裁判文书、汇出执行款。
  金融界:可否通过律师全权代理?代理费用是多少?
  厉健:这类案件通常采用风险代理方式,一审、二审、执行全权委托律师代理。代理费比例由投资者和律师协商确定。
  金融界:通过律师集体索赔和投资者自己到法院上诉有什么区别?
  厉健:投资者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也可以自己直接向法院起诉。建议投资者尽量委托专业律师代理索赔。这类诉讼案情重大、疑难、复杂,专业性很强,诉讼周期比较长,投资者自己单独起诉维权成本较高、诉讼风险较大。委托经验丰富、知名度较高的专业律师代理,有利于股民“抱团取暖”,获赔概率会明显加大,诉讼风险可以尽量降低。
  金融界: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投资者最为关心的问题,证监会已经处罚大智慧,是否可以说投资者上诉一定可以胜诉?是否存在变局?
  厉健: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大智慧违法事实,以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参考此前同类案件,大智慧索赔胜诉概率很大。但是,索赔结果仍有可能存在变数,例如:法院最终认定的索赔条件、计算方法、系统风险因素,公司是否有调解意愿,公司资产能否足额履行赔款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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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25.5232.00买入8.0511.80买入54.1461.00买入21.1024.40投资者维权三大方式 手把手教你如何维权
来源:中国新闻网
  股民遇到黑天鹅事件需要维权时该怎么做?调查显示绝大部分股民不知道如何维权,其中的原因一是信息的不对称,二是法律知识的缺乏。因此为了解决这样的难题,本刊特访问了多位专业证券律师,手把手教你维权。  投资者维权三大方式  什么样的情况下投资者可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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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荣律师事务所的许峰律师称,在投资者认为自己的权益遭受侵犯时可以起诉、投诉、举报等形式维权。  起诉主要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不完善、证券欺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而更加常见的就是针对证券欺诈提出的民事诉讼,包括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证券欺诈客户等情况。  当前媒体报道中常见的维权案件比较成熟的主要是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纠纷,如近期的绿大地、、等针对上市公司的投资者维权均是起因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方面的民事诉讼案件。  对于突发性的侵权投资者权益的负面事件,一般来说会造成股价的大幅下跌,许峰认为,如果违规行为被明确地揭露,手上的股票是卖出还是继续持有,并不实质影响接下来的投资者维权。  若不胜诉无律师费  面对突发“黑天鹅”事件,根据中国当前涉及投资者维权的一些法律,股民还不能马上提起维权诉讼,需要等待证监会对相关事件及主体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等待法院对相关违规事件的刑事判决生效以后,以行政处罚或生效判决作为前置程序方可起诉。  许峰律师提醒投资者,遭遇黑天鹅,投资者想要维权的,需密切关注上市公司发布的案件进展公告,以便及时维权。在符合前置程序后,一般来说,证券维权业内律师会主动发起对于相关违法事件的维权征集,投资者可主动联系,对于比较成熟的投资者来说,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是委托律师进行,则根据律师的要求将交易记录证据、身份主体证据以及委托书等资料提交律师后,后续的全部工作均由律师操作,而且国内对于该类案件的律师费收费模式均是风险代理,即在案件胜诉并且得到执行后,律师才会收取律师费用,否则是不收费的,当然个别案件可能存在一些小额的差旅费,一般来说不构成对投资者维权的实质性障碍。  许峰律师指出,投资者完成准备后将材料提交律师,对于投资者来说的大部分工作即已经完成,后续主要由律师去进行全部工作,投资者进行简单配合即可。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臧小丽律师称,证券维权成本其实是很低的。维权成本主要是交给法院的诉讼费,1万元以内诉讼费就是50元。如果没有委托律师,投资者也可自己准备材料,写诉讼状。  诉讼有时效股民需抓紧  建立好委托关系以后起诉书、委托代理合同等准备好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应该选择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臧小丽律师表示,起诉后需要准备N+1份法律文件,例如有3个被告就要准备4份文件,一份给法院,递交完材料后再交诉讼费,等法院通知和组织开庭。  如果委托了律师,律师则会叮嘱准备材料的原件给法官查看,若没有委托律师,则要向法院提交所准备材料和相关证明案件的材料,例如证监会的处罚情况、媒体的曝光情况、哪一天是泄露日、如何计算的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等。  如果法院组织完开庭后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对方会进行赔付,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就会择日判决。普通案件是6个月到一年内审结,但这种案子因为股民人数多、媒体关注度大,法院处理起来比较慎重,短则1-2年,多则4-5年甚至更长。股民能做的就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加入到诉讼,如果等到打赢了官司才加入可能诉讼时效就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是2年,一旦诉讼时效过了再加入法院只会拒绝。  股民维权目前仍存难点  在臧小丽看来,目前股民面临的最大困难是信息不对称,大部分股民不知道有索赔的权利,90%的股民都在不知不觉中放弃了这样的权利。媒体的力量非常重要,另外作为国家机关的证监会应该在做出处罚后告知投资者有权利索赔,但在处罚文件里同样没有这一条,法院已经受理了投资者索赔这个案子,就应该公告,告诉投资者在一定期限里法院做一个登记,事实上是法院也不做证监会也不做,律师和股民也缺少一个沟通对话的平台。  许峰律师也总结了目前维权的难点,一是股民维权的积极性近年不是很高,二是当前投资者维权在司法解释方面还做不到有法可依。当然在虚假陈述方面,在2002年、2003年相继有两个司法解释,也确实发挥了非常巨大的作用。但在实施十年之后,经过若干的案件事件,证明司法解释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应该根据司法解释对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进行修改和细化,否则容易导致某些主体对司法解释的滥用,从而对投资者的权益造成二次伤害。非常典型的就是对于系统风险的认定问题,也是迫切需要司法解释层面进行细化和规范的。  在虚假陈述案件之外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案件,当前还没有司法解释,对于案件的审判和投资者的维权造成了实质性的障碍,虽然这类案件在投资者起诉到法院之后,如果符合前置程序条件是可以获得受理的,但在审理层面尚乏善可陈,在这方面最高院应该加快起草和出台综合的证券侵权司法解释速度,为投资者维权提供更多的法律依据和规范,首先做到有法可依才能将投资者维权这个问题抬上桌面。  北京商报记者 潘敏/文 宋媛媛/制表  需要准备的基础材料  股票账户所在营业部打印股票交割单并盖公章  沪深股东卡原件以及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诉讼材料  起诉书  N+1份法律文件等 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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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证券投资者有哪些权利?
投资者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后,就意味着拥有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即成为该上市公司的股东,享有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即拥有知情权、参加股东大会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关联交易审查权、提案提议权、股票处分权、决议撤销权、退出权和代位诉讼权等。股东对公司的重大事项通过投票表决行使权力,不直接干预公司的具体经营。
&2、什么是上市公司股东知情权?
所谓“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有权以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形式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或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定、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公司会计账簿等,从而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会计年度内每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3、什么是股东的参与决策权?
股东参与决策权是指股东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投票表决的权利。作为公司的“出资人”,股东有权利参与公司的管理,而参与公司管理主要是通过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来实现。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以表决权来表达自己的意志,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4、什么是证券交易权?
证券交易权是指投资者有权要求证券公司忠实地按照自己的要求办理受托业务,投资者自主确定交易何时发生、在什么条件下发生。如果证券公司没有根据委托合同限定的证券种类、数量、价格、期限执行,投资者可以拒绝接受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在发出委托指令后未成交前,投资者有权变更或撤销原来的委托指令,证券公司必须执行并按照投资者的新指令行事。
5、什么是资产安全权和求偿权?
资产安全权是指投资者享有自己的资产(证券和资金)安全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证券公司及他人不得挪用投资者资产。一旦发生不法侵害,投资者依法享有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这就是求偿权。
6、如何行使投票权?
参与投票表决有以下三种方式:
(1)现场亲自投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如果是个人投资者,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如果是法人投资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现场投票是维护股东权利的最有效也最直接的方式,但这种方式往往成本较高。
(2)代理投票。股东可以通过书面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他人代理投票,但不能委托投票表决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一般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而一个代理人则可以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
(3)网上投票或其他方式。除了上述两投票方式这外,公司也可以规定更加方便、灵活的方式,比如网上投票的方式。
7、什么是优先认股权?
优先认股权是指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加发行新的股票时,原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先认购一定数量新发行股票的权利。优先认股权又称股票先买权,是普通股股东的一种特权。
8、维护股东权利的途径有哪些?
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公司、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股东侵害时,对侵害股东权利的行为,股东有权依法追究公司及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通过司法途径寻求保护。
(1)决议撤销权。由于股东会实行资本多数决定制度,小股东往往难以通过表决方式对抗大股东。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大股东往往用其优势地位任意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对此,《公司法》赋予小股东请求撤销程序违法或者实体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权利: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退出权。《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就是所谓的资本维持原则。但是,这并不影响股东在一定情形下退出公司或者解散公司。《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第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第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第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 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3)直接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权益受到侵害时,公司可以提起诉讼。
9、投资者如何进行投诉?
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投资者应如实向证券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证监会是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机关,负责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对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享有调查权、处罚权。投资者可以向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进行投诉。证券交易所也负有监管其会员和上市公司的职责。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投资者还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举报。
10、什么样的证据合法有效?
无论人民法院还是仲裁机构的审理裁决,依据的都是证据和法律。证据一般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例如,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提供的交割单据、委托单据等。
11、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仲裁和诉讼不能并列,如果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进行诉讼。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
(1)机构不同。仲裁委员会是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法制局)和商会统一组建,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法院是国家法律的审判机构。简单地说,仲裁就是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在出现纠纷时由某种仲裁机构仲裁,裁定对双方都有法律效力。
(2)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的,申请撤销时法院不会从实体处理中审查,如程序中有明显错误时可以撤销。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在两年内申请再审,法院有相关的法定监督机构和救济程序。
(3)收费不同。仲裁费没有规定,可以减交、缓交、免交;法院有规定。仲裁费比诉讼费高。
12、仲裁有哪些程序和费用?
通过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证券纠纷时,可以申请仲裁。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协议,将争议自觉地交给第三方(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自觉履行的一种解决争端的方式。仲裁是各种纠纷解决途径之中较为理想的方式,它具有灵活高效、专业性强的特点。我国各地的仲裁委员会均能受理投资者仲裁申请。
仲裁采取的是协议仲裁制度。所谓协议仲裁制度,是指纠纷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协议所指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仲裁法》规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的,不予受理。如果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协议的选择要尽量明确、唯一,不能表达模糊或者选择多个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必须缴纳仲裁费,仲裁费是指仲裁机构在办理案件时,根据仲裁规则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向当事人收取的办理纠纷案件所需要的费用。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一方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承担仲裁费用的比例。
13、提起仲裁要注意哪些事项?
证券公司与其客户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因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发生纠纷,依法可申请仲裁机构做出裁决,但申请仲裁的前提是双方事先有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或发生争议后达成仲裁协议书。
根据《仲裁法》规定,申请仲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及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书。
(2)仲裁事项属于受诉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3)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的仲裁请求是指仲裁申请人想通过仲裁解决什么问题、保护自己的什么财产权益。仲裁的事实是指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发生的经过。申请人如有证明事实的证据,还应提供有关的证据。仲裁的理由是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仲裁请求,它是申请人主观的认识,可能正确也可能不正确,并不强调申请人必须提供客观存在的确凿无疑的事实根据才予受理。
14、仲裁的期限和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仲裁机构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即使对仲裁裁决不服也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能再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当事人提出的证据证明裁决有《仲裁法》第58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5、提起证券诉讼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投资者起诉要符合下列条件:
(1)投资者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6、哪些情形下股东可以起诉上市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下,股东可以依据上市公司章程起诉上市公司:
(1)股东大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生争议又无法协调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时,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
17、诉讼有哪些程序和费用?
如果争议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又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上的援助。只要符合法规规定的条件,法院有义务受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诉讼是司法行为,投资者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其判决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另外,我国诉讼程序上实行两审终审制,投资者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诉讼程序(一审)主要由以下环节组成:起诉→受理→开庭→宣判→判决生效→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支付的费用,具体包括:
(1)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按不同比例交纳。
(2)其他诉讼费用,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及其他,依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
(3)执行费、申请执行费。申请执行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不交申请执行费。申请法院执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所有执行案件当事人都应当依法向法院交纳。
诉讼收费的原则是原告人预交,败诉者承担。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应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在原告起诉时由原告先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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