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集中供暖改造费用,应该向业主收取供暖改造吗

&&& &裕城商务楼?锦融尚御小区
&&&&“交费的人不多,到现在还没暖气,怎么办?”
&&&&进入取暖期已经十几天,暖气问题依然是读者关注的重点。日前,在裕城商务楼开公司的贾先生致电本报,称他们商务楼取暖费每平方米37.6元,超出规定的价格标准。家住锦融尚御小区一期的张女士也反映,业主家中使用的是壁挂式取暖炉,温度“不太给力”,她十分希望纳入集中供暖。
&&&&事件一:
&&&&商务楼取暖费37.6元/平方米?
&&&&裕城商务楼位于光华路与建华大街交口附近,贾先生在这栋商务楼里开着公司。供暖来临前,物业通知业主交取暖费,可当贾先生得知每平方米要交37.6元时,他傻了眼。
&&&&“我隐约记得非住宅的暖气费收取标准是三十刚出头,这37.6元是怎么算出来的?”贾先生质疑,当时物业拿出一份文件,上面写着收费标准应该为34.1元/平方米,另外多出来的3.5元算是“人工费”,因为看管热交换站需要聘请工人。
&&&&更让贾先生郁闷的是,虽然不少业主都对取暖费价格存在质疑,可由于平日里的水、电都需要从物业处交费,不交取暖费则有可能被停水断电。“听说交费的人并不多,到现在还没有暖气用,遇到这类问题我们该怎么办?”他忧心忡忡地说。
&&&&记者联系上裕成商务楼物业,一位工作人员答复,之前该商务楼没有暖气,后来接通了管道,建了个换热站,这其中产生了一定费用,另外,还雇人员看管交换站,也产生一定费用,“可能这些费用都算在里面,我们也是租的房子,人家让收这么多,我们就照收,具体的情况也不大清楚。”
&&&&部门答复:商业用房取暖费如何收取?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石家庄市物价局,对方答复,目前商业用房取暖费只有两种收费标准,一种是依靠天然气取暖,费用为34.1元/平方米,另一种为集中供热,费用为31元/平方米。另外,商业用房取暖是按照建筑面积进行核算,并不刨除公摊面积。如对收费有质疑,可拨打12358投诉举报。
&&&&关于不交取暖费就断水断电一事,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邵明涛律师表示,物业因业主拒交取暖费就要断水断电,这一做法非常不合理。催缴取暖费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擅自给业主停水断电,侵犯了业主的切实利益。另外,如果有特殊合同约定,需要根据具体的合同条文进行裁决。
&&&&事件二:
&&&&改集中供暖收多少钱?
&&&&进入供暖期,锦融尚御小区一期的业主张女士家中却不暖和,因为家中安装的壁挂式取暖炉“不太给力”,“我们是用天然气取暖,即便24小时全开,也不如集中供暖暖和,虽然是用多少交多少钱,可满打满算,比集中供暖要贵!”看着自己的壁挂炉,张女士显得有些无奈。
&&&&据张女士介绍,锦融尚御小区一期有4栋高层楼,去年小区交房后,他们装修好就入住了,小区采用的是壁挂炉取暖方式。当时,入住的业主并未对此提出异议。然而,过了第一个采暖期后,大家对这一取暖方式“很不满意”,因为既不暖和,还存在安全隐患,一些家中有老人和孩子的家庭,不得已只好开空调取暖。
&&&&让他们想更换供暖方式的另一原因是,一街之隔的小区二期高层全部采用集中供暖,而不是壁挂炉取暖,“既然我们是同一个小区,为何要采取两种供暖方式?”有一期业主代表对开发商提出要求,要求对供暖方式进行改造,统一纳入集中供暖。
&&&&“业主代表和开发商谈过,对方同意进行改造,却要每家每户缴纳95元/平方米的改造费,而且要所有业主都同意,否则就不能改。”对于这一说法,张女士给本报打来咨询电话,询问壁挂炉取暖方式改成集中供暖,收费标准到底是多少?此外,程序应该怎么走?
&&&&昨日下午,记者以业主身份联系到了小区售楼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有一期业主代表提出变更供暖方式,开发商可以帮忙改造,不过需要所涉及的业主都同意才行,此外,改造费需要业主掏,“一户也得几千元钱,应该是按照规定的标准收费的!”
&&&&部门答复: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首次纳入集中供暖的,业主需要缴纳公共管网的暖气接口费为40元/平方米,而剩余工程按工程量计算,这属于市场定价,需要双方协商。
&&&&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如果最初业主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对取暖方式未做详细约定,那么,开发商应业主要求变更取暖方式收取费用不为过。在小区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小区改变取暖方式需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才行。责任编辑:邱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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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物理所小区想接入集中供热该不该交『碰口费』(图)_网易新闻
小区想接入集中供热该不该交『碰口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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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日,西安集中供热正式开始,位于高新区核心的糜家桥小区的业主,对于整个供暖季能否顺利享受集中供热,还有些茫然。为了治污减霾,今年7月糜家桥小区拆除了自己的燃煤锅炉,准备接入集中供热管网。然而,热力公司要收取每平方米80元的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俗称“碰口费”),这在业主和物业之间引发了一场不小的纷争。
  两份文件该以哪个为准
  西安市物价局(号文件:本次热价调整后,热力企业除热价以外,不得以入网费、开口费、支线管网建设费等名义向各类用热户收取其他费用。
  《西安市2014年治污减霾工作推进方案》:凡因治污减霾而需要集中供热的用户收取费用,其中城六区及开发区的既有小区(航天基地除外)不得高于每平方米80元。
  >>供热管网建设费两份文件两种说法
  昨日上午,在糜家桥小区,每一栋楼体的显眼位置和公告栏里,都张贴着今冬供暖的价格政策:每平方米5.8元,其中高新热力收取5.3元,0.5元是小区二次供热的价格;此外还附带着物价部门的价格规定,一份西安市物价局(号文件规定,居民用热终端销售价格按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不高于5.8元。该文件同时提到:“本次热价调整后,热力企业除热价以外,不得以入网费、开口费、支线管网建设费等名义向各类用热户收取其他费用。”
  昨日下午,小区里又张贴了一份通知,西安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和高新区社会管理局联合发函,其中表示,为了推进全市治污减霾工作,西安市政府于日颁布了《西安市2014年治污减霾工作推进方案》,根据该文件精神,西安市燃煤锅炉拆改,“继续全面落实市政发(2013)52号文件关于规范燃煤锅炉拆改后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凡因治污减霾而需要集中供热的用户收取费用,其中城六区及开发区的既有小区(航天基地除外)不得高于每平方米80元”。糜家桥社区居委会也贴出通知,明确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为80元/平方米,由物业公司代收。“一个说不收‘碰口费’,另一个却说‘碰口费’的价格?”业主李女士不满地说,业主们对收取供暖费没啥意见,也纷纷缴纳,但对于“碰口费”一事的说法,觉得无法让人信服。
  糜家桥小区关于接入市政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的口水战,已经持续了大半年。
  >>暖气管网改造物业估算120元/㎡
  每年11月,西安供暖季开始,小区自备锅炉供暖一直是问题最多的投诉类型。近几年来,随着热力管网覆盖面积的增大,很多小区将自备锅炉改为集中供热,随着这两年治污减霾不断加大力度,管网改造步伐也走得越来越快。每年的春夏季,就是管网改造的关键时期。
  今年4月21日,糜家桥小区的院子里,贴出一份通知,“根据高新区管委会制定的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的速度安排”,糜家桥小区的物业公司希望业主们在5月5日前到物业公司签署对小区供暖方式的改造意见,是选择重新购买燃气锅炉,还是接入集中供热管网,或是其他改造方案。之后,92%的业主都希望将小区的燃煤锅炉拆掉,接入集中供热管网。
  该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时间紧张,当时,高新区管委会提出,6月5日前物业公司需要提出改造方案。在这样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临时找了一家做管道改造的,拿出了一份预算方案。在物业公司给业主发的通知里,公告集中供热改造费用为120元/平方米,其中市政供热“碰口费”是80元/平方米,小区红线内管网建设费为40元/平方米,这里的平方米指的是业主的建筑面积。
  看到这样的收费标准,小区里的千余户业主炸了锅。业主赵先生说,他家的房子120平方米,如果按照这样的改造价格,想要享受集中供热,他得先交1.44万元的改造费用。按照小区物业张贴出来的告示,小区共有1449户,住户面积18万平方米,如果按照120元/平方米的标准,收费总额将高达2100多万元。
  “碰口费”该不该收?该收多少?政策依据是什么?不少业主提出质疑。
  >>业主:管网改造物业“撂挑子”让人难以接受
  7月7日,糜家桥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负责人和小区部分业主代表召开会议,对收取的每平方米120元进行解释。物业公司表示,每平方米120元的费用,80元是热力公司收取,只有每平方米40元的费用是物业公司代收,而且这笔费用只是初步确定的预算,工程完工结算后多退少补。业主代表们对这两项费用的核算均提出质疑。当时,物业公司承诺7月11日下午,由高新区管委会及热力公司来给业主解答质疑。
  然而,7月11日上午,物业公司再次贴出通知称,鉴于在管网改造工作运行过程中,业主中出现了不同意见,造成改造工作无法向前推进。“在此前提下,公司决定退出集中供热改造工程,停止收费工作,按业主要求将供暖改造工作交由广大业主讨论决定。”
  这样“撂挑子”的方式,让业主们更加难以接受。
  “你怎么算出来的红线内改造费用每平方米40元,可以给业主们公示。业主一质疑,你就撂挑子不干了,这是什么道理?”业主曹师傅气愤地说。
  业主们之所以这样质疑物业公司公布的收费标准,依据是手里的两份文件。2011年,陕西省物价局下发了陕价价发(号文件,其中规定,热力企业除热价以外,不得以入网费、开口费、管网建设费、管网材料费等名义向各类用热户收取其他费用,同年西安市物价局在178号文件中也做出同样规定,至今,这两个文件都没有废止。2011年11月,省市物价局约谈西安八大供热企业,明确指出,各供热企业及供热单位应禁收“碰口费”,禁收费用包括管网建设费、接口费、入网费、暖气材料费、工程费等费用。老旧小区没有集中供热条件准备接入市政热网的,热力企业不得收取小区红线以外的管网建设费等费用。
  >>热力公司:不想干吃力不讨好的事
  7月15日下午,在高新区管委会的协调下,高新热力公司、糜家桥小区部分业主、小区物业公司还有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再次坐到了一起,就“碰口费”的问题进行统一协商回答。
  在座谈会上,高新区唯一的热力企业高新热力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特别强调,热力公司只是一个企业,并不是政府。他表示,今年2月份,热力公司接到管委会“拆小炉子拔烟囱”的通知,要求将高新区最后一个燃煤锅炉用户糜家桥小区接入市政集中供热。“高新路附近的管网是历史最长的,实在是无力承担更多的用户。”该人士提出,热力公司很快给管委会回函不能承担更多的供热用户,“这片区域本来就属于管道末端,热力公司要是再接用户,每年的投诉会更多。我们作为企业,不想做这样的事情”。
  该负责人表示,之后,热力公司通过管委会,还曾给糜家桥小区锅炉改造提出了其他的建议,比如说上新的燃气锅炉等,但都被否定。最终,高新区管委会给糜家桥小区特批了一条“热力管道改造专线”,当时光华路以西已经开始围挡,准备给糜家桥小区“接口”。
  对于业主们质疑的80元/平方米的价格,高新热力公司这位负责人称,他们发展新用户,收取的管道建设费都是按照每平方米108.9元收取,在与糜家桥小区沟通管网建设的过程中,环保高新分局拿出了一份2013年10月西安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治污减霾工作的安排意见》,其中规定,集中供热企业要努力降低管网建设等成本,对凡因治污减霾而需要集中供热的单位收取费用,城六区及开发区不得高于80元/平方米,其他地区不得高于60元/平方米,由此造成供热企业发生的亏损,由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西安市政府酌情予以补贴。
  “你们要是有资源,可以去打听打听,哪家用户享受过每平方米80元的价格?”该人士表示,热力公司收取管网建设费,都是根据自己的成本来核算。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也叫碰口费、并网费,这项费用是怎么构成的呢?对此,他表示,土地使用、建锅炉、管网建设,都是“碰口费”的重要成本,用户占用热力资源,就得交管网建设费。
  该人士不断强调,每平方米收取80元的并网费,对企业来说已经很难很难。他坦言,要不是政府给的压力,作为一个企业,本身不愿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物业:公开透明,让业主充分参与
  在协调的过程中,业主们依然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一名业主说:“我们使用热力资源,每年还得交热费,按照这样的逻辑,我们坐飞机难道要把飞机买下来吗?”另一名业主表示,他们当年买房,也是交了城市配套建设费用的,不是白白享受供热资源的。
  对于这样的声音,高新热力公司这名负责人表示,这并不是企业管理的范畴。在场的环保高新分局工作人员手里虽然拿着2013年10月西安市政府下发的那份“安排意见”,但对于该文件中提到的每平方米80元的标准,和前述2011年省物价局下发的禁收“碰口费”相矛盾一事,并未做出解释。
  除了80元/平方米的外网建设费,每位业主对小区红线内管网建设初步核算出来的40元/平方米同样不满意。该小区的物业公司负责人旬小平承诺,一定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让业主参与进来,一起找施工单位,见证招投标,收费多退少补。
  那场座谈会就这样结束了。
  在采访中,糜家桥小区多位业主表示,政府的文件相互打架,他们不知道该遵守哪个。在2013年市政府下发的安排意见里,确实提到了供暖改造的费用,但却是这样表述,“城六区和开发区不得高于80元/平方米”,业主们认为,热力公司一刀切,直接按照最高限来收取,也不科学。
  这样的“碰口费”之争,近年来在西安很多小区里屡屡上演,而且多是要把燃煤锅炉改造成集中供热的小区。
  >>市物价局:政府发的文件效力大于部门发的
  省市物价局2011年明确表示禁收“碰口费”,而西安市政府在2013年的意见里却提出了“碰口费”的指导价。到底该以哪个政策为准?
  7月16日,华商报记者就此问题向陕西省物价局发送采访申请。该局商品价格处负责人表示,今年上半年,各部门简政放权,省物价局已将对供热价格的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市物价局,如果有涉及西安小区的供热问题,可以咨询西安市物价局。
  随后,西安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负责人表示,省上既然已下放权限,就意味着省物价局不管供热价格了,那么陕西省物价局在2011年下发的陕价价发(号文件自然就作废了。那么,2011年西安市物价局在178号文件中的“禁收碰口费”还管用吗?该人士表示,目前要执行2013年西安市政府的《安排意见》中提到的管网改造价格,“政府发的文件效力肯定大于部门的文件”。
  今年9月,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安市2014年治污减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再次明确,要求继续全面落实市政发〔2013〕52号文件关于规范燃煤锅炉拆改后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凡因治污减霾而需要集中供热的用户收取费用,一律以换热站碰口处为节点,不得区分红线内外收费,其中城六区及开发区的既有小区(航空基地除外)不得高于80元/平方米,其他地区的既有小区改造项目不得高于60元/平方米。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表示,相比西安市物价局的文件,市政府办公厅的文件更有法律效力。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表示,市政府办公厅通常代表的是市政府发文,效力要高于市政府部门文件,如同国务院的发文效力,肯定是要高于国务院部委的文件。
  这样的纷争,虽然部分业主并不认同,但并没有影响到糜家桥小区并入市政集中供热管网的进度。昨日,糜家桥小区物业公司以及糜家桥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均强调,目前小区市政集中供热改造工程已经结束,可以按时供暖。通知上说,业主们应在今年12月30日前去物业公司缴纳入网建设费,如果延期缴纳或拒不缴纳影响供暖,后果自负。
  华商报记者段晓宁 实习生陈慧
本文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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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昨日,家住昆明大厦小区的朱女士向本报反映,热力公司对小区进行“汽改水”,要求管道改造费由业主承担,认为不合理。对此,热力公司称,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支管道的费用应该由用热人承担。
三秦都市报 - 讯 (实习记者白圩珑)昨日,家住昆明大厦小区的朱女士向本报反映,热力公司对小区进行&汽改水&,要求管道改造费由业主承担,认为不合理。对此,热力公司称,根据《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支管道的费用应该由用热人承担。
通知:不交改造费无法集中供暖
昨日15时许,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市昆明路上的昆明大厦小区。该小区只有一栋楼,一楼门口处张贴着6张通知,其中一张为西安热电阳光热力有限公司向昆明大厦、西安黄金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的通知,内容为&2014年我公司根据市政府治污减霾要求,拆除原蒸汽供热锅炉,新建天然气热水锅炉进行供热&&&该通知中表明,西安热电阳光热力有限公司7月已经两次通知物业,但小区还是拒签改造合同,并不支付改造费用,导致该工程无法进行。所以今年采暖季,该小区无法使用市政集中供暖。
业主:质疑改造文件已过期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服务处,三名业主代表和物业工作人员正在协商此事。业主代表蔡先生认为,改造费让业主来出,热力公司的做法不合理。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只有少数业主交了改造费,收费通知是热力公司下发的,业主不愿意交这笔钱,物业也曾配合业主前往热力公司进行协商。物业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西安市发改委下发的文件,内容就是关于昆明路的管道改造,文件的印发时间为日,文件中写着&该文件有效期二年&。&用过期的文件作为收费的依据,这样合理吗?&对于热力公司出示的文件,业主们并不认同。
热力公司:用热人应承担支管道改造费用
昨日下午,西安热电阳光热力有限公司工程部工作人员王女士表示,日只是发改委文件的印发日期,今年3月份才是工程的启动日期。为响应治污减霾政策,公司关停了两台燃煤锅炉,改为天然气锅炉,管道的改造属于配套工程,主管道的改造费用由热力公司和政府拨款出,而《西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支管及换热站产权归用户所有,该改造费用亦由用户承担。
王女士称,目前热力公司已经将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反映给西安市政府和城建部门,等待下一步的解决方案,如果该事解决不了,用户可能无法享受集中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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