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失业保险赔偿标准按什么标准要求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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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失业保险怎么赔偿有具体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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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推荐】&& && && && && && && 失业保险是为了保证职工在失去工作的时候能够获得基本生活保障,企业应该为职工缴纳相关费用,然而失业保险怎么赔偿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关于失业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小编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找到了相关规定并进行了整理。一、失业保险怎么赔偿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关于失业保险的规定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二、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的;(2)被用人单位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标准或者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综上所述,劳动失业保险怎么赔偿是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的,职工只能依据《保险法》来领取自己的失业保险以及相关的利益,失业保险是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也是对职工的一种保障措施,律师365能够给失业职工提供专业的关于失业保险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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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给员工买社保 可要求失业保险损失补偿
来源:  8:56:51 【】 
  单位没给员工买社保 可要求失业保险待遇损失补偿
  摘要:2006年2月,王某与柳州市某工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王某到该工程公司担任搅拌车司机,合同期限为日至12月31日。
  42岁的王某在柳州市某工程公司做司机,然而,由于公司没给他购买社保,也没有及时续签合同,工作5年后,王某自行发函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待遇损失等赔偿。日前,鱼峰区人民法院对王某的诉求给予支持,判处该工程公司支付王某各项补偿共计4万余元。
  2006年2月,王某与柳州市某工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王某到该工程公司担任搅拌车司机,合同期限为日至12月31日。此后,2007年4月、2008年1月,双方均有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在2008年1月至日合同期满后,双方未再续签合同,但是,王某仍继续在该公司工作,直至2011年10月,期间公司法人代表每月通过王的个人账户转账支付款项。
  炒金如何赚钱专家免费指导 银行黄金白银TD开户指南 银行黄金白银模拟交易软件 集金号桌面行情报价工具 由于公司未给王某购买社会保险,王某于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其中载明:因某工程公司违反《劳动法》规定,任意克扣其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故解除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之后,王某通过邮政专递将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寄至某工程公司,并由该公司法人代表签收。
  2012年3月,王某向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某工程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赔偿失业保险待遇损失等。仲裁委于 2012年12月作出裁决,认为王某的请求缺乏依据,不予支持。王某不服裁决,向柳州市鱼峰区法院提请诉讼,要求某工程公司赔偿其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某工程公司法人代表韦某没有充足证据证明其转账给王某的行为系个人与王某之间存在其他交易,而且,韦某每月向王某转账金额出入不大,按照常理,应当认定转账行为系韦某代表公司向王某支付工资报酬的行为,因此,虽然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但王某与某工程公司间应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由于某工程公司未依法为王某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王某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某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而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本案中,王某向公司邮寄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清楚载明因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才要求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这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所以公司应赔偿王某失业保险待遇损失。最终,鱼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柳州市某工程公司支付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待遇损失等共计4万余元。1&&&  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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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电 话:010- 传 真:010-你的问题表述不清楚,你是咨询经济赔偿金还是失业救济金?因为没有失业补偿金这种说法。
如果是经济赔偿金,标准就是按照工龄,每年按一个月工资支付。条件是合同没有到期被解雇,或者08年以后,自己符合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本人不愿意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求辞职,就可以获得单位给于的经济赔偿金。
如果是咨询失业保险金(救济金),那么属于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收到单位的辞退通知单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后,到当地区县一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手续。如果你社保齐全(有失业保险)的话,劳动保障部门会将你的关系和档案转移到你户口...
劳动局管理。
根据劳动部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失业人员应持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户口簿和2张1寸照片等材料,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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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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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本单位工资总额的3%本人工资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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