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对越反击绿茶大作战作战受伤,退伍后在地方被评为八级伤残的退伍军人的安置政策?

商家、自媒体个人自助发布信息的平台
云南省镇雄地处川、滇、黔三省接合部,是三省物资集散、经济文化交流的重镇,是云南通往四川宜宾以至中原的交通要冲。
在关系国家、民族生死存亡的抗日战争中,镇雄人民慷慨赴国难,数万青年报名上前线,数千壮士热血洒疆场。前线将士英勇杀敌,后方百姓大力支援。同仇敌忾,万众一心,前仆后继,可歌可泣。
《一》「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镇雄94岁老兵在岁月沧桑中渐渐老去……
廖祥文人生经历(据其口述整理):
廖祥文,男,生于日,祖籍四川省筠连县(乐义乡街上人),现居住在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中心敬老院。
1942年7月被国民党“抓壮丁”从军,跟随国民党“独眼龙将军”刘勘抗击日本侵略军,一直战斗在抗日最前线,参加过忻口会战、枣庄战役等大大小小几十次战斗(役),曾在惨烈的战场上亲手消灭多名日本鬼子。抗日战争时期,受军部高层进步人士影响,廖祥文早已心向共产党!
1947年2月,刘勘率国民党29军进犯陕甘宁边区,被解放军重重包围,刘勘被炸身亡后,廖祥文与战友李运峰一起投诚,被整编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10军30团,负责人员登记和枪支管理等工作,后调30团团部任文书。
日,廖祥文跟随中国人民志愿军4军30团来到朝鲜参加抗美援朝,参加了残酷的五音山战役和临津江战役,曾与美8师和李承晚白虎团进行白刃战……1954年回国。
1957年,廖祥文转业回到四川筠连老家,因历史原因,廖祥文没被安排工作和落实政治待遇。
1962年,由于双亲去世,加上生活窘迫,廖祥文便流浪到镇雄县罗坎镇李子村李启学家。在李的推荐下,廖祥文教书维生10年。1972年辞去教书职业“跑江湖”,辗转镇雄县雨河、芒部、木卓等乡镇为他人写家谱、看风水渡日。其间,廖祥文曾给习仲勋、朱德、刘少奇、邓小平等领导写信反映情况,要求解决生活和落实政治待遇,但终因各种历史原因而未能得到解决。
2009年重阳节,镇雄县第一批敬老院建成投用后,时年87岁仍孑然一身的廖祥文以“五保老人”身份被送到泼机亨地村中心敬老院。2014年5月转到镇雄县中心敬老院。
94岁老兵廖祥文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
廖祥文生活在敬老院
敬老院安排专人照顾廖祥文
敬老院领导为廖祥文过生日
《二》【杀敌英雄顾林志】
彝族同胞顾林志家住镇雄县林口乡娃飞村,出生于日。
1976年2月应征入伍,被编入35210部队1营2连3排7班。
由于屡受嘉奖,1978年9月顾林志被提拔担任1排2班班长。
日,顾林志所在的3连1排接到团部指示进驻巴毛寨,到中方1356高地执勤,监视驻1356高地下侧的越南境内的哨洞、万年树点越军加强排的活动情况,若发现越军敌情,立即向驻巴毛寨副团长鲁道升带领的侦查排报告。
越南属于亚热带气候,天气炎热,山高谷深,草木丛生,气候变化异常。顾林志带领全班战士任凭风吹雨打,长期风里来雨里去。在越军想要偷袭的必经路口和最容易出现的地方,他们将手榴弹绑在树桩或树枝上,越军一旦轻碰树桩或树枝,手榴弹立即爆炸,让越军暴露目标,从而严防越军的刺探和偷袭。
日,根据团部指示,顾林志所在的1排从1356高地撤回巴毛寨原地待命。班长顾林志将全班战士编为火力、爆破等五个战斗小组,要求每位战士多带武器弹药,自己领取普通弹、穿夹弹、燃烧弹400余发,手榴弹6颗待命出战。
下午6时,全班战士奔向团指挥所指定的1351高地集中待命。
17日凌晨4时,各营、连排队伍向越南境内开进。当部队到达越南境内山底脚一凹地时,沿国境线上的中国炮兵部队炮轰越1372高地,炮弹像雨点般似的射向发越军高地。营里指示顾林志所在的尖刀连立即轻装快速前进。
17日凌晨7时,尖刀连沿着一条弯弯曲曲的黄土路飞速前进,被1372高地的越军发现,立即用轻机枪和重机枪向尖刀连猛烈拦阻射击,企图将尖刀连压制在半山头。
全连战士奋不顾身,顽强地向越军的1372高地勇猛冲击。在接近1372高地下侧的小丫口处有一突出小高地,指导员李文祥命令顾林志带领二班战士英勇顽强冲上小山头,压制越军火力点,越军不得不撤至1372高地右下侧顽强抵抗。
由于1372高地地形正面横向,中间开阔,由三个小高地组成,越军前三天已放火把第一个小高地烧掉,在第二个和第三个杂草繁茂、灌木丛生的高地上构筑防御工事,给战士们进攻带来极大难度。尽管这样,顾林志还是带领二班战士奋不顾身地冲向高地中间开阔地带。战斗打得非常激烈,只听见各种枪炮声和战士们的喊杀声。各班连续作战,利用越军的战壕掩体边打边靠近越军。
二班战士在顾林志的指挥下冲在最前面。说时迟,那时快,顾林志一下跃进越军构筑的一个单人掩体内,越军机枪不断扫射在掩体上,击起的土块不断飞落在顾林志头上和身上。此时此刻,副连长郭云疆命令二班机枪手压制敌人火力点,火箭筒手向越军火力点开炮,并用越语向越军喊话叫越军投降(越语:中多一款洪夺兵!诺不松孔依!),可越军第二火力点又向全连进行疯狂的机枪扫射。
在这万分紧急的关键时刻,副连长郭云疆命令顾林志带领二班战士用火箭筒摧毁越军第二火力点。不料,一颗子弹向顾林志头部飞来,顾林志不幸倒下,并昏迷不醒。
越军在激烈的战斗中溃败撤离,顾林志被后勤担架队抬回云南境内的桥头公社143临时野战医院作简单包扎急救,转送马关县303临时野战医院抢救。一星期后转文山州六十七野战医院住院治疗。
经检查,顾林志头部右侧颞骨被打断5.7公分,头部右侧有明显的坑洼痕迹,后经部队医院做手术后恢复。直到今日,仍有有机玻璃镶嵌在顾林志头部右侧。随着年龄增长,他经常感到自己身体左侧从头到脚麻木。可由于经济拮据,没有前治疗条件。
顾林志康复后评为二等一级(含六级)伤残军人,并荣获三等功。
1980年7月,根据中央军委对伤残军人安置的政策指示,顾林志退伍后被安排在镇雄县塘房区粮管所工作,其间任过副所长。
2006年,镇雄县违反上级关于退伍伤残军人不得下岗的政策,顾林志在企业改制中被下岗,现住镇雄县林口乡林口村大石包村民小组安度晚年。
顾林志的三等功勋章
顾林志保存的纪念品
《三》【陈祖才舍身炸碉堡】
陈祖才于1959年出生于镇雄县林口乡菜子村,1976年2月应征入伍。入伍后被分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35210部队7连。1978年被连党支部提拔为副班长,1980年任班长。
日,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的号角吹响,陈祖才所在的连队担负着攻打3161高地的任务。在战斗中,遇敌人一暗藏火力点疯狂扫射,部队连续冲锋失败,战友一个个倒下……
就在这时,连长大吼一声:“谁去给我把它炸了?”
一班班长陈祖才应声而起,拿起事先捆好的手榴弹就往上冲。在冲锋过程中,陈祖才被敌人的迫击炮弹炸倒了,大量弹片射入陈祖才身体,左耳被炸成了两半,耳膜嗡嗡作响。但这些并没有阻挡陈祖才炸敌人碉堡的决心,他更加坚定信念,继续低姿匍匐前进。就在快要靠近敌军暗堡时,陈祖才被敌人发现,子弹密密麻麻朝他打来,帽子被打飞,周围尘土飞扬……
为了完成炸碉堡的艰巨任务,陈祖才勇敢地站起来,将手榴弹扔向敌人的碉堡……在枪林弹雨中,敌人的碉堡被炸毁了,而陈祖才却倒下了……
很多天后,陈祖才终于醒来,他发现自己躺在床上。一打听,才知道自己受重伤后被送来昆明市安宁县部队医院救治。医生微笑着对他说:“小伙子,你命真大,子弹再往下一寸,你的天灵盖就没了”。
经过4个多月的治疗,身体大部份康复,陈祖才十分牵挂战友,也很想上前线杀敌立功,打仗情绪十分高涨,要求出院归队。尽管医生说他的左腿里还存有很多零星弹片,需动做手术,但他还是毅然出院,随部队继续战斗。
由于陈祖才在攻打3161高地时作战英勇,被部队记个人三等功1次。在战斗中不幸负伤,被评为三等乙级(含八级)革命军人并持有伤残证。
自入伍至1979年受伤退下前线,陈祖才分别获得3次连嘉奖。1980年10月,陈祖才因伤退伍,后被安置在镇雄县塘房乡食品站工作。
2003年,镇雄县违反上级关于退伍伤残军人不得下岗的政策,陈祖才在企业改制中被下岗。十多年来,一直靠在外打工谋生。
时止今日,陈祖才体内仍然有很多弹片未取出,身体一直出现异常,但无钱医治。
黄继光式的战斗英雄——陈祖才
陈祖才的立功纪念证书
陈祖才三等功勋章
《四》活着的“烈士”——邓振才
今年59岁的邓振才出生在镇雄县塘房镇小擢魁村一个贫农家庭。
日,邓振才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被分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35210部队。在部队驻贵州省修文县集训一个月后,被分配到部队3营9连接受正规军事训练。
因表现突出,邓振才于1978年初被提拔为3营9连3班班长,并于同年3月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年8月,邓振才主动写下决心书,随部队调到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在位于中越边境的部队驻地纸厂大队接受战前训练。
1978年农历腊月三十下午5时许,邓振才亲眼目睹镇雄老乡王天义(123团工兵连班长)在国境线指挥排雷时,被敌方暗哨开枪击中头部壮烈牺牲。悲痛之余,邓振才更加坚定了上前线杀敌报国的决心。
日凌晨5时,部队接到上级命令,全团将士向越南芒康县的敌军发起总攻。
在一次高地作战中,邓振才带领3班战士随部队不断挺进,在发现敌军一个隐蔽的火力点后,邓振才持冲锋枪果断扫射。在机枪的配合下,邓振才击毙敌军1名,缴获冲锋枪1挺,成功拔掉该火力点,为部队顺利挺进扫清了障碍。
在这次战斗中,因邓振才指挥有力,战功突出,被团部授予三等功一次。
2月24日,部队发起攻打冬嘉战役。在副营长的指挥下,邓振才率领3班战士作为尖刀班向前方挺进。在被敌方炸毁的冬嘉大桥处,尖刀班遭到敌军伏击,在敌军密集的火力扫射中,邓振才奋力将来不及隐蔽的副营长一把推开,副营长顺势滚进了公路边沟,躲开了敌军的火力。就在此时,敌军一枚炮弹在邓振才的右边炸开了花,弹片四散飞溅,为了掩护副营长还来不及隐蔽的邓振才感到头部一阵剧痛,便瞬间倒下……
被3班战士何竹如简单包扎后,邓振才趴在地上端起冲锋枪与敌军对峙。大约一小时后,枪声渐渐稀疏,敌军开始撤退,邓振才开始往公路边爬,由于失血过多,他渐渐失去了知觉……
休战期间,邓振才被战友们误以为已经死亡,将他抬上运送遗体的汽车。
夜晚降临,汽车行驶在弯弯曲曲、坎坷不平的山路上。身负重伤的邓振才被颠簸的汽车摇醒,他强忍着坐起来,发现有5名战友躺在车箱内。他用手摇了摇躺在身边的战友们,才知道都已经牺牲了。
此时,邓振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被部队当作牺牲的烈士了。求生的意识让他使足全身力气爬到驾驶室后边,边拍打车箱边大声叫喊:“师傅,停车,我还没死!”。
由于头部受伤过重,邓振才声音较小,没有引起驾驶员的注意,他被运送遗体的解放牌军车一直拉着走……
车辆行驶至红河州河口县境内,驾驶员告诉接应的民兵说:“这一车拉的都是烈士!”
民兵们匆匆地抬着担架准备转移烈士们的“遗体”时,邓振才微弱的呻吟声引起民兵们的注意。
“这个没有死,快送医院!”民兵们发现邓振才有生命迹象,便对其伤口进行简单处理,后交给后勤部队送往昆明空军医院进行抢救。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基本恢复的邓振才又重新回到了连队。
1979年10月,带伤的邓振才光荣退伍,被分配到镇雄县食品公司工作。2003年,在国有企业改制的大潮中,他被分流下岗。
2014年8月的一天,邓振才因腿脚麻木到医院检查,通过CT显示,邓振才右颅脑内尚留存有一块约2厘米的金属弹片。
当兵时的邓振才
退伍下岗后,邓振才在镇雄县城郊一个工地帮人看守工地。
邓振才的三等功勋章。
邓振才立功受奖证书。
《五》【王伦宇孤军奋战受重伤】
王伦宇1959年出生在云南镇雄县塘房镇杉树林村;日应征入伍,被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35211部队1营1机炮连3排7班;1977年10月任班长;1978年9月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
日凌晨7点20分,对越自卫反击战正式打响,王伦宇所在的2连1排发起对1304高地的进攻。经过约半小时激烈战斗,夺取了该高地,消灭敌方1个排,王伦宇所在连队无一伤亡。
稍作休息后,当日上午10点10分,2连1排再次担任主攻,向越军防守十分严密、号称交通咽喉的1361高地发起更加猛烈的进攻。整个战斗场面十分惨烈,敌我双方的炮火真可谓枪林弹雨。我方每前进一步,都有战友中弹倒下。王伦宇当班长的4班重机枪每分钟发射子弹超过2500发。
经过4小时激战,当王伦宇率4班战士接近1361高地第一道战壕时,遭到退缩至该战壕越军的猛烈反击,战情十分紧急。王伦宇迅速带领全班选择距离1361高地正面200米处的无名高地,在5分钟内抢修好重机枪射击工事,刚架好枪,装填好弹带,就有2个排的敌人从1、2、3道战壕跳出向王伦宇班发起反冲锋。英勇顽强的王伦宇开枪向敌人猛烈扫射,跳出战壕的10余名敌军被撂倒。同时向第2、3道战壕的敌人进行扫射,有效压制了越军的反冲锋,1班趁机迅速抢占了第一道战壕。
重机枪连2排5班、6班迅速赶到,接替王伦宇班向敌人战壕扫射。王伦宇随即组织战士迂回到无名高地侧面寻找新射击点。刚修筑好新射击工事,就看见敌人向1班抢占的第一道战壕发起攻击,妄想夺回丢失阵地。4班副班长车起阵立即开枪向敌人射击。不料,敌方一颗炮弹在其身边爆炸,车起阵同志壮烈牺牲,10名战士全部重伤,4班只剩王伦宇1人。
天渐渐黑了,孤军奋战的王伦宇与敌方形成僵持对峙局面。王伦宇钻进猫儿洞吃点干粮喝点凉水稍作休息。为了警惕敌军偷袭,王伦宇一夜未合眼!
次日清晨,孤身一人的王伦宇参加所在的2连继续向敌人发起攻击。中午12时许,我方终于攻占了1361高地。
不幸的是,王伦宇手掌被炸伤,他轻伤不下火线坚持战斗的精神受到部队领导的夸奖。
将1361高地移交给后续部队后,王伦宇随2连前进到孟康城外,连长马朝龙说:“4班长,就剩你一个种子了,战争结束后再组建4班吧,你随连部行动。2连的3个排长要是有谁负伤或牺牲,就由你顶上”。
“我在4班就在!”王伦宇称自己更具备担任班长的条件,要求组建新的4班。马连长接受了王伦宇的意见,于2月19日重新组建4班,由王伦宇担任2排代理排长兼4班班长。
之后,王伦宇带领新4班接连参加了多次战斗,在3月9日掩护部队撤退的战斗中,王伦宇被越方炮弹弹片击中,至今右胸腋4、5、6肋间及右下肢仍有数十块弹片,属三等乙级残废。
1980年9月,王伦宇从部队退役回到镇雄,参与镇雄县工商局组建。工作中,王伦宇发扬部队作风,工作兢兢业业,雷厉风行。在工商局工作34年来,历任工商局团委书记,人事监察股股长,城区工商所所长,县局经济监督检查大队队长,老干支部书记等职务,现属于正科级干部。
孤军奋战的英雄班长王伦宇
王伦宇的立功纪念证书
王伦宇的三等功勋章
《六》地雷给张懋超体内留下98颗弹片
日对越自卫还击作战部队全部撤回国境线上,在文山州马关县木厂公社纸厂边防检查站的一间储藏室里,堆放着1营2连和3连参战人员的背囊。当所有的战士把自己的背囊领走后,剩下一个背囊一年多无人认领。战友们把它打开一看,背囊里有一封没有发出、封面写着“亲爱的妈妈收”的信,有1条无过虑嘴的云烟,3盒“761”压缩饼干、1条吊床和1根腰带。
“亲爱的妈妈,我即将奔赴战场,您不要把儿牵挂,假如我在战斗中光荣牺牲,请您不要为儿悲伤,因为您的儿子是为保家卫国而献出生命……”读着这封信的战友们都哭了。
通过这封信,战友们了解到背囊的主人叫张懋超。
张懋超日出生在云南省镇雄县林口乡木黑村;1976年2月入伍在35211部队3连;1977年入团;1978年入党;1978年初提为班长;1979年9月提为排长;日参加对越自卫还击战,在作战中身负重伤;1982年1月转业后被安置到镇雄县人民银行工作;1983年4月调镇雄县民政局工作至今。历任县民政局优抚股副股长、股长,退伍军人安置办主任,民政局副局长,民政局党支部书记等职。
在日爆发的对越自卫还击战中,2排排长张懋超接到3连连长杨利民命令攻打1372高地,具体任务是19日早上7点前穿插到位,切断敌人退路,然后向1372高地猛冲猛打,把敌人的火力吸引过来,让3连郭副连长率队在相反方向发动突然袭击,一举攻占1372高地。
在穿插过程中,由于越军阵地前沿地雷太多,且很难判断地雷位置,造成2排伤亡过大。见状,张懋超情绪激动,带领副排长陈世华不顾一切冲在最前面。突然一声巨响,张懋超绊响了地雷,一股强大的冲击波把他掀离原地,双下肢顿时没有知觉。
陈世华见张懋超被地雷炸伤,立即过来搀扶,并问张懋超他现在该怎么办?张懋超叫他跟营长和连长联系并报告情况。报告完后拿了一枚手榴弹放在张懋超身边转身就跑。“快回来,前面有地雷?”张懋超大声叫住陈世华。
果然,在离陈世华不到五米远的地方有一颗地雷,如果不是张懋超叫停,陈世华就踩响了地雷……
叫停陈世华后,张懋超昏迷了,醒来时,他已经被送到文山医院进行急救处理,脱离生命危险后相继转到开远和曲靖69医院进行长达一年多的治疗。
经检查,张懋超双下肢被地雷广泛性炸伤,左下肢胫骨、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体内存留弹片98颗,已取出28颗,如今仍有70颗弹片留在体内。经医疗终结评定为二等乙级(现为六级)伤残。
住院期间,部队以为张懋超同志已光荣牺牲,在申报烈士成功后,准备在马蝗宝烈士墓为张懋超立木碑,且木牌上名字都已刻好。插牌之际,就职于军务股的镇雄老乡朱绍嵩突然收到一封信,写信者称自己是张懋超。朱绍嵩以司令部的名义给69医院院务处发了封公函,最终证实张懋超还活着。于是,已经雕刻好名字的烈士木牌才被取下。
在负伤的前夜,张懋超给老家的母亲写了封信,这封信装在背囊里一年多没有寄出。
看到没有寄出的信,目睹烈士陵园里刻着自己名字的木碑,张懋超倏然泪下……
战争时期的张懋超
张懋超的三等功勋章
文章作者:白鸟、安尔、来源:镇雄网
最新信息推荐
热门推荐图文信息
自媒体平台
微信公众号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007-9558
(周一至周六 8:00-17:30)
Copyright (C)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京ICP备号-1谁知道五级以下伤残军人住房有什麽优惠政策?希望残军朋友联合起来,促进相管法规出台.
谁知道五级以下伤残军人住房有什麽优惠政策?希望残军朋友联合起来,促进相管法规出台.
09-09-30 &
中央出台新政策: 提高参战复员军人待遇(含对越作战)新华网北京7月22日电 在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O周年之际,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有关部门针对当前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存在的实际困难,本着需要解决而又能够解决的原则,统筹研究出台了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给予部分曾参加作战和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以及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再就业、住房、社会保险接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统揽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执伴随着我军诞生、成长、壮大的80年光辉历程,广大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为民族独立解放和新中国的创建、为捍卫国家领土完整和维护主权统一、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无论在革命战争年代,在和平建设时期,还是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他们都是党和人民培养的优秀儿女,都是国家和军队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力量。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做好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工作,政治上予以关心,待遇上予以照顾,使他们得到妥善安置,基本保障了他们退役后的生活和就业。改革开放以来,中央财政先后14次提高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17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5次提高在乡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出台完善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政策法规;开展了“爱心献功臣行动”等一系列全社会大行动。日前,决定从日起,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对部分日后入伍并参战的军队退役人员发给生活补助,完善曾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政策,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完善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措施,完善落实部分复员干部住房和生活救助政策的措施,继续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转干部有关政策。 民发〔2007〕99号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民发〔2007〕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 现就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时给部分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为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迄今已经从军队退役的人员(以下简称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表。 二、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适当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使其生活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落实。 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制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4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按照每人每月6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8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安排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落实。 四、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4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按照每人每月6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80元安排补助资金,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安排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责落实。 五、调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给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所需中央财政负担的经费,由中央财政核拨专款另行下达。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结合地方的资金安排,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补助金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六、本通知自日起执行。 附表1.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3.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民 政 部 财政 部 二○○七年七月六日 附表1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从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残疾等级 残疾性质 抚恤金标准 一级 因战 18900 因公 18300 因病 17700 二级 因战 17100 因公 16200 因病 15600 三级 因战 15000 因公 14100 因病 13200 四级 因战
因公 11100 因病 10200 五级 因战 9600 因公 8400 因病 7800 六级 因战 7500 因公 7080 因病 6000 七级 因战 5700 因公 5100 八级 因战 3600 因公 3300 九级 因战 3000 因公 2400 十级 因战 2100 因公 1800 附表2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从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烈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 城镇 6000 5400 5100 农村 3600 3420 3300 附表3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从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红军失散人员 13680 12240 4080 关于认真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卫生、国税、地税、工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厅(局、委): 现就认真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 一、 关于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安置在企业的转业志愿兵(士官)、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二次入伍退役士兵、城镇复员士官、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残疾军人和日前入伍的在乡老复员军人(以下简称“部分军队退役人员”)。 二、 关于解决企业拖欠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工资的问题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法督促各类企业切实履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责任主体的责任,维护军队退役人员的劳动报酬权益。对 恶意拖欠军队退役人员工资的行为,劳动保障部门要责令企业限期发放拖欠的工资;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理。对国有企业拖欠军队退役人员工资问题,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采取切实措施限期解决。 三、 关于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就业和再就业问题 各地要积极做好军队退役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军队退役人员就业再就业。军队退役人员下岗失业后,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发 [2005] 36号)规定条件的要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其他就业后失业或未就业的军队退役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后,可享受相应就业再就业政策,实现自谋职业和自主 创业,或通过企业吸纳实现就业。 四、关于安置在企业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问题 (一)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军队退役人员退出现役,安置在企业工作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对一直未参保缴费或参保后又中断缴费的,属于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单位缴费部分确有困难的,可由军队退役人员所在企业与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协商,签定缓缴或补缴协议,使其能够参保并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将军队退役人员按规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地方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压力。中央财政在安排养老保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时,对财政确有困难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以及接收军队退役人员人数较多的地区,予以适当支持。 (二)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军队退役人员应随所在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在企业尚未参保的,地方政府要督促企业尽快参保;多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降低缴费率,不建个人帐户、单建统筹基金的办法,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军队退役人员,可按 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军队 退役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有单位的由企业按规定负责解决;企业解决确有困难及本人和家庭无力支付的,纳入城市医疗救助体系,未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地区可通过临时救助等办法予以解决。 (三)失业保险问题 在企业工作的军队退役人员应随所在的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其失业时,对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促进他们再就业。 对因生产经营不正常、长期停产半停产欠缴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在签定补缴协议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为该企业失业的军队退役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相应的再就业服务。 企业关闭、破产时,要按有关规定在资产变现收入中优先清偿企业欠缴的失业保险费。无法完全清偿部分,经有关部门审核并报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核销,切实维护企业军队退役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五、关于残疾军人和在乡老复员军人医疗问题 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妥善解决残疾军人和日前入伍 的在乡老复员军人(以下简称在 乡老复员军人)的医疗问题。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一至六级残疾 军人医疗保障办法》 (民发 [号) 的规定予以保障。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关于在乡老复员军人医疗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帮助在乡老复员军人解决医疗困难问题。要积极研究和制定医疗费用减免的具体办法,把符合条件在乡老复员军人纳入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农村医疗救助范围;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地区,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帮助符合条件的在乡老复员军人解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问题,将其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 中央财政对包括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在内的抚恤优待对象较多的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用于帮助解决抚恤优待对象的医疗费用困难问题。 六、关于残疾军人等级与工伤职工残疾等级的衔接问题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民发 [号) 与《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GB/T1)的主要判定依据基本相同,按照两个标准评定的等级可视为对应。 地方和军队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加强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大督促落实各项政策的力度,妥善解决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民 政 部 财 政 部 卫 生 部 文件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国 家 工 商 总 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劳社部发[2006]17号 民函〔 民政部关于做好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先天性残疾子女手术康复和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 民函〔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做好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06〕32号)精神,做好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先天性残疾子女的手术康复和生活补助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先天性残疾子女手术康复 (一)民发〔2006〕32号文件规定:“对可以医治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先天性残疾子女,纳入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的‘明天计划’,予以治疗。”“明天计划”实施手术矫治和康复的主要疾病类型有: 1五官: 唇腭裂、耳廓畸形、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白斑、角膜移植、眼睑下垂、眼部肿瘤、斜视。 2先心病: 各类先天性心脏病。 3外科: 疝气、隐睾、肛瘘、直肠阴道瘘、肛门闭锁、尿道下裂、两性畸形、幽门梗阻、巨结肠、血管瘤、骨肿瘤、脑积水、脑瘫后遗症、四肢(关节)畸形、手足畸形、足内外翻、脊柱侧弯、脊柱裂、脑脊膜膨出、斜颈、髋关节脱位、疤痕挛缩、小儿麻痹后遗症。 4矫形康复: 假肢、矫形器、轮椅。 (二)按照“明天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先天性残疾子女实施五官科、先天性心脏病、外科及矫形康复四大类疾病手术时,仍实行统一的经费标准:五官科12万元,先天性心脏病3万元,外科22万元,矫形康复08万元。手术经费由部、省两级分担,分担比例为东部省份4∶6,中部省份5∶5,西部省份7∶3。民政部“明天计划”办公室根据上述标准下拨民政部应承担的手术康复经费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干使用,不支付给先天性残疾子女本人。单例手术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包干经费标准的,可用结余经费对患者本人交通、康复营养费酌情予以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按照医疗服务合作协议的规定,凡是在部级定点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的,先由民政部与定点医院统一进行结算,然后按照《关于印发〈“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民发〔2005〕46号)确定的手术包干标准和部、省两级分担比例,计算部级资助资金数量。部级资助资金高于定点医院结算费用的,节余部分仍下拨地方;不足的由部级资金先行垫付,由省级分担资金支付。 (三)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的先天性残疾子女患有上述疾病(可根据以往病例初步判断),并提出手术治疗申请的,当地民政部门要向其讲清“明天计划”实施手术康复的基本情况,以及能够减免的费用。经先天性残疾子女本人或其监护人签字同意后,由各级民政部门逐级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明天计划”办公室,经审核、汇总后,将病例报送相应的“明天计划”部、省手术定点医院。 (四)“明天计划”手术定点医院对报送的病例进行审核,初步筛选出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先天性残疾子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明天计划”办公室通知其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最终确定符合手术治疗条件的人员,并按实施“明天计划”手术矫治和康复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治疗。 (五)此项工作第一阶段实施时间为2006年6月至2007年6月底。 二、关于先天性残疾子女生活补助 按照民发〔2006〕32号文件“给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的先天性残疾子女适当生活补助”的要求,各地对持有当地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的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先天性残疾子女,按照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生活补助;农村尚未建立低保制度的地方,按照当地特困户救济标准发给补助。 对已持有《残疾人证》的先天性残疾子女,从2006年2月起发给补助,以后持有《残疾人证》的先天性残疾子女,从残联核发《残疾人证》当月起发给补助。先天性残疾子女经手术治疗康复后,不再符合残疾人条件的,不再发给补助。 日 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问题解答 a href=&www.jynews& target=&_blank&www.jynews/a 中国缙云新闻网 来源:
09:21 问:据悉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就进一步做好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作出重大决策,请问这是什么重大决策? 答:在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之际,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有关部门针对当前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存在的实际困难,本着需要解决而又能够解决的原则,统筹研究出台了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给予部分参加作战和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以及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再就业、住房、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统揽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 问:这些重大决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其主要内容是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和对日以后入伍的军队退役参战人员进行生活补助,以及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的补助政策。 问:我省对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作出了哪些调整? 答:这次我省对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作出的调整,总体标准高于全国水平。根据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的通知精神(浙民优[号),具体调整标准如下: 1.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和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按中央的标准执行;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抚恤标准,在当地2006年优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0%(含2007年自然增长机制提高部分)。 2.城镇烈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当地2006年优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含2007年自然增长机制提高部分);农村烈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当地2006年优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5%(含2007年自然增长机制提高部分)。 3.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当地2007年自然增长机制标准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加1200元补助。 4.对在农村的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每人每月补助300元。不符合评残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的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参照参战退役人员的补助标准执行。 问: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答:根据民政部和财政部民发(2007)99号文件通知规定,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给部分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从日起执行。 问:参战退役人员是怎么界定的? 答:参战退役人员是指曾在军队服役并参加过作战的退役人员。具体界定为:我军为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为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和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主要包括:自卫还击作战、防御作战、对逃离大陆的国民党军队作战、出国支援作战、平息地区性武装叛乱作战,以及军委、总部认定的其他作战行动。参战退役人员包括直接参加战斗的人员和作战指挥人员、作战保障人员。对参战的界定,应按照《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发〔号)文件精神办理。 问:参战退役人员怎样进行申报登记? 答:参战退役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参战立功、授奖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城镇参战退役人员还需提供失业、解除劳动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民政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参战退役人员登记审核表》。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规定,凡个人向原所在部队索取的证明材料无效。 问:乡镇民政办公室如何做好参战退役人员调查初审工作? 答:乡镇民政办公室向申请人所在单位、部门调阅本人档案,以个人档案原始记载为依据,认真核实其身份,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参战退役人员登记审核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有关资料复印件、以及个人档案等材料上报县民政局。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 问:县民政局如何进行参战退役人员审定工作? 答:县民政局对上报的材料,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集体审核,逐一审定。涉及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退役人员,会同县人劳社保局共同认定。对经审定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对公示期间及以后有异议的,县民政局组织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则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调查后有疑义的,则请示省民政厅。 问:新出台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新出台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主要内容是:国家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予以保障。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助,保障现有的医疗待遇不降低。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等,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并按规定给予缴费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按照《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问:广大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应该如何珍惜和保持自己的光荣历史和荣誉? 答:当前,我国政治安定、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大好形势来之不易,需要倍加珍惜和维护。广大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受党培养教育和部队大学校锻炼多年,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全面过硬的素质。希望广大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继续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珍惜和保持自己的光荣历史和荣誉,讲政治、讲团结、顾大局,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要保持清醒头脑,坚定政治信念,明辨是非,带头遵纪守法,抵制各种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言行,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要继续保持革命军人甘愿牺牲、乐于奉献的高尚品质,自觉发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大潮,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自卫反击作战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