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求解除合同的律师函这个卖房合同解除吗

&&&&&&&&&&&&&当前问题
卖房要解除合同,是谁违约,我们是否还需要配合买方送件
提问者:黄山绝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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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关注链家网!
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有各自的权利义务,对于双务合同还存在抗辩权的问题,基于您的描述,我想多问几个细节,请您补充一下:
该笔交易房屋是否存在需要办理建委房屋核验的情况?如果需要,是什么时候提交的房屋核验?
买家的购房资格审核是什么时候提交的?因为资格审核时间需要10个工作日的时间。
在与对方协商延期交房的过程中,是否存在丙方或乙方通知甲方办理银行贷款事宜或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而您未配合的情况?
基于买方自己找银行办理贷款,是否就此细节签订有相应条款以及逾期办理的约定条款?
目前,我只能看出:这份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抗辩情况,对于责任的划分,我希望能知道相关细节以区分责任,所以,请追加描述。我将尽快答复!
您好因为我打字比较慢。我会尽快按照您的提问去回复谢谢。
您好,如果要想厘清买卖双方的责任,则需要分清您和买家各自应该承担的义务,这些义务有的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有的则是基于交易惯例或交易规则需要您办理的。
比如您有没有如期提供相应的办理程序的相关证件,是否有相互的配合等。
从您的基本描述看,可以得出一个判断:协商房屋交付的问题不足以构成该合同不能履行的阻却事由。现在出现了延期履行,则需要理清责任。
您好郭先生感谢您的答复,关于协商延期交房,我再补充一些说明,在延期交房问题上一直是我们主动与买方和中介方积极沟通和协商,而买方则采取爱理不理态度,在协商无果情况下,是我们于号主动约中介要求到银行办理贷款预审批,三方约定号到银行办理贷款预审批,我们按照中介的要求带齐所有证件于号到银行办理贷款预审批,由于我家房本与土地证存在同名不同址,需要派出所警官开具同名不同址证明,由于中介事先未与警官联系好,又联系不上警官造成同名不同址证明未能办成,然后我与中介到银行与买家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其中还需要我爱人签字(中介未通知我爱人去签字,因为我家房本只有我一个人名字)我与中介和买家在银行协议上先签了字,经协商后中介和买家也同意,中介在联系好警官办理好同名不同址证明后再和我爱人去补签,号中介通知我爱人一起去银行完成了补办银行贷款手续,关于买方自己找银行办理贷款,是否就此细节签订有相应条款以及逾期办理的约定条款,没有办理过这个条款,我也带上合同去链家咨询了相关人士,他们说合同中规定买卖双方90天内,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纪,逾期未申请登记的,当事人一方可以会同中介机构(丙方)主张解除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在合同补充条款中有规定(卖买双方约定此房实际送件时间为买方银行贷款审核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送件),这两条相矛盾,叫我请教你们是以合同条款为准,还是以补充协议为准,谢谢您的帮助期待您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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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交易案件是否位于依然限购的城市,如果不是的话,不需要办理买受人的购房资格审核,如果是的话,需要进行购房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进行网签;
2.客观上说,中介方是专业提供服务的,具有专门知识以及办理经验,而对于出售人来说,并不一定具有该方面的专业知识,所以要求中介方起到最起码的告知义务,这是他们的法定义务;出售人责任轻,需要起到一定的注意义务和配合义务即可。依据您的描述,房产证地址和土地证地址不一致的情况,中介方在签订合同查看证件和留存证件之时就应该知晓,并告知无相关专业之时的卖方进行更正;其次,办理贷款是否需要卖方配偶到场以及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也是中介方作为专业服务方需要尽到的义务;如果买方或中介方以此为由主张出售人违约,显然是责任归属发生了错误;
3.合同和补充协议的关系:这个买卖合同或居间服务合同(三方合同)中的条款咱们称之为普通条款,补充协议的约定条款,咱们称之为特殊条款,按照合同法精神和原则,特殊条款优先于普通条款进行适用。而且很多有补充协议的文件都会单独注明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补充条款为准。就是这样一个精神。那么您可以主张依据补充协议条款的约定。
4.如果办理资金监管的话:假定通过中国银行办理资金监管,依据北京的交易模式,该部分资金是先打到卖方名下在中国银行的账户,然后由中国银行对该笔资金进行冻结,待条件具备后进行解冻。那么在办理监管之前,买卖双方和银行是需要签订监管协议的,此时,卖方可以知晓是否已经办理了资金监管。
5.交易过程中,网签合同在建委备案,网签合同需要提供给银行机构、建委地税等部门。实践中是先草签合同,也是有买卖合同,然后经过一定实践后才正式生成网签合同。
您好!您可以按照合同是具体约定的违约责任来要求买方承担违约金。如买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您可以找律师发催告函。按照合同约定来进行赔偿或者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您好我想先界定是他违约还是我违约,责任在谁,再看是否追究近一步责任谢谢。
是的,首先在你们走流程的过程谁存在过失,这是主要原因。走法律的话就要有证据的。
1. 该笔交易房屋不存在需要办理建委房屋核验,产权是清晰滴。
2. 为什么要审核买家的购房资格呢? 是所有买家的购房资格都需要审核吗?
3.双方在沟通期间,卖方没有做过不配合办理银行贷款等事宜。
4.买、卖双方签订的网签合同中,房屋价款及支付的条款中,其中贷款部分有,买方同意于2015年
12月15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监管账户。如贷款不能
被批复,买方在拿到预批复之日起3日内以现金解交监管账户。日前将首付款人民币
*****元,解交监管账户(基本是全部内容了)。
5. 卖家如何知道在规定的时间内,首付款是否已经解交监管账户?什么时间段签资金监管协议?
三方都必须到场吗?
6. 买、卖双方签订的网签合同中,其中房屋产权登记中约定:买、卖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
90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逾期未申请登记的,当事人一方可以
会同中介方主张解除交易合同网上备案。(此条款如何解读??) 因为还有条看不懂的三方约定
补充条款:买、卖双方约定此房实际送件时间为买方银行贷款审核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一份合
同中前后条款之间相互有冲突,怎么办呢??)
7. 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是必签 “ 三方合同 ” 和 “ 网签合同” 吗?合同签订有先后顺序吗?
可否用 “ 网签合同 ” 来替代 “三方合同 ” ?
烦请郭文盛先生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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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共有权人不同意无效,但当时我看到房产证上为他一个人,并签定正式合同交付定金,定金1万,违约金是7万,请问二手房主是否承担违约责任?赔我多少钱?
相关条文?
多谢了!急急急!
zwt02288:你好!
在这个法律关系中对方是有过错的,而你是没有过错的,因此,
你可以要对方按以下方法选择处理方式:
1、买卖合同是合法的,对方不履行合同,按违约赔偿你损失;
2、买卖合同是不合法的,因为对方妻子没有同意,男方擅自签订的,你们对方男方属于欺诈,按欺诈处理,赔偿你损失。
其他答案(共1个回答)
没有出具同意出售的同意书或他妻子本人到场签定同意出售的话,你和他签定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在共有人没有同意的前提下,其中一个共有人无权出售房产!
但你和他签定了正式的购房合同,你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但这类情况发生,一般卖家是不肯赔偿的,最后如果一定要有个结果的话,只有上法院解决
zwt02288:你好!
在这个法律关系中对方是有过错的,而你是没有过错的,因此,
你可以要对方按以下方法选择处理方式:
首先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中介没用完成代理服务,是不可能收取中介费的!
其次中介代理签订合同,无相关日期,导致你进退两难,可以投诉其恶意串通行为...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对其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予以留置并就其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
所以,你需要依合同的约定合法占有对方的动...
如果卖房人委托中介公司,中介公司与你签的合同是有效的。如果没有委托手续,则中介公司为无权代理,为无效。
#成都途家斯维登服务公寓(阳光新业中心)#两居室有几个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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