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复印件时存档的户籍证明是原件还是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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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常见问题
  1.问:我们双方在深圳工作,并买了房子,但户口都不在深圳,可不可以在深圳办理结婚登记?
  答:不可以。《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问:我是深圳市户籍居民,如果办理结婚登记应该去哪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在哪办理?
  答:我市共设有八个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全新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涉外婚姻登记(深圳户籍居民与涉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也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3.问:现在国内居民办理结婚登记要带哪些证件和资料?
  答: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大2寸的合照(黑白、彩色都可以)。
  属于集体户口的,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需加盖户口专用章);未加盖户口专用章的,需提供首页原件,或首页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4.问:我的结婚证丢失了,可以补领结婚证吗?
  答: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者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原婚姻登记不是在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应当由申请人提供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
  5.问:现在国内居民办理协议离婚要带哪些证件和资料?
  答: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免签名),2寸单人照片各2张(黑白、彩色都可以)。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①应写明双方现有房产及其他不动产的名称和详细地址,离婚后所有权归谁所有;动产部分如何分割、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如何帮助生活困难的一方等;②有子女的,应写明子女姓名、性别、年龄以及离婚后子女由何方实际抚养,未实际抚养的一方应付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时间、方式及如何探视子女等。
  6.问:现在国内居民办理协议离婚时,可不可以委托他人来办理?
  答:不可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到场。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该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
  7.问:办理结婚或离婚手续时间要多少?
  答:约半个小时。
  8.问:办理结婚或离婚手续费要多少?
  答:每对收工本费9元。
  9.问:我是深圳户籍居民,需要一份未婚证明,民政部门可以帮助开具吗?
  答:深圳市户籍居民男的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本人婚姻登记状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的,可以持本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10.问: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要不要婚检?
  答:现在办理婚姻登记无需提供婚检证明。
  11.问: 《婚姻登记条例》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答:日起施行。
  12. 问:身份证和户口簿遗失了,可以用其他身份证件代替吗?
  答: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13. 问: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时,一本结婚证遗失了,只用一本结婚证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吗?
  答: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但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14. 问:服刑人员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答: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15. 问:什么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答: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向上推算,当事人源于相同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比如兄妹之间、表兄妹之间以及姑姑与侄子、叔叔与侄女的关系均属。
  16.问:家里有两位老人是深圳户口,因最近要出国旅游需要结婚证,但结婚证并不是在深圳的且已经找不到了,可以在目前的户口所在地开据婚姻证明么?
  答: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你家两位老人不可以在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证明,因为登记机关没有他们的结婚档案记录。他们可以在当时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或由原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档案材料来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
  17.问:我男朋友在西班牙,他今年十月才到法定结婚年龄,他去大使馆想开未婚证明,大使馆说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不需要开,那么他在十月之前回来是否可以在中国结婚?是否只要把入境时间给他们看就可以领结婚证了?
  答: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另按照《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因此,你的外籍男友来中国办理婚姻登记必须出具上述材料及符合结婚年龄要求。
  18.问:我年龄已超过法定结婚年龄,但父母扣着户口本,只有身份证可以领结婚证吗?
  答: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因此,办理婚姻登记时户口簿和身份证为必须提供的材料,缺一不可。
  19.问:转了户口,身份证快两个月了还没办下来,上网查询一直是正在制作中,只拿户口本可以拿结婚证么?或者是拿新户口本和旧身份证可以么?
  答:办理婚姻登记须同时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才可以办理婚姻登记。
  20.问:您好,我们的结婚证损毁,因户籍卡信息未及时修改仍为未婚,辖区派出所说无法开具补办结婚证用的户籍证明,如何补办结婚证?
  答:结婚证损毁或遗失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需提供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登记记录档案)申请办理补领。另:民政公益服务热线为:12349,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21.问:在国外的中国大使馆领的结婚证,只有护照号码没有身份证号码,回国后,国内认可吗?是否还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因此,您在国外的中国大使馆依法办理的结婚证在国内是合法有效的。请教婚姻登记时集体户口的首页复印件是否需要加盖单位或者派出所的公章才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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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婚姻登记时集体户口的首页复印件是否需要加盖单位或者派出所的公章才可以办理?
请教婚姻登记时集体户口的首页复印件是否需要加盖单位或者派出所的公章才可以办理?还是直接将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出来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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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盖单位的公章,章要红色的,派出所是不会给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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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也,集体户的一定要户口卡和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同时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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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嫩葫芦]( 13:10:51)非也,集体户的一定要户口卡和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同时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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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葫芦](&13:10:51)非也,集体户的一定要户口卡和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同时使用的。&我的户口是挂在深圳人才交流中心的那还要去那边盖章么???我还以为只要有自己名字的户口卡就可以了呢[嫩葫芦]( 13:10:51)非也,集体户的一定要户口卡和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同时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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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同样的疑问,然后打电话去登记处问清楚了,集体户口只要自己单独那页的原件还有主页的复印件.如果不让复印主页复印件,只要自己那页户口页的公章清楚,且没有"此页必须与主页同时使用有效..."的字眼就可以了. 如果你不放心,还可以拿身份证去派出所打一个"户籍证明".这样就没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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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还要盖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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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的是今天我打电话咨询了罗湖民政局结婚登记处了她们说&如果你自己的户口单页上面有派出所盖的公章&就可以了&就不需要集体户口的首页复印件了如果没有的话就需要复印单位集体户口的复印件然后着单位和派出所盖章&就是这样子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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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民政局是不是也是要求这样呢[清凉素颜]( 20:01:20)楼上说的是今天我打电话咨询了罗湖民政局结婚登记处了她们说&如果你自己的户口单页上面有派出所盖的公章&就可以了&就不需要集体户口的首页复印件了如果没有的话就需要复印单位集体户口的复印件然后着单位和派出所盖章&就是这样子了呵呵
开心宝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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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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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在商务合作)妻子婚后失踪22年 七旬老伯闹离婚状告民政局(图)
妻子婚后失踪22年 七旬老伯闹离婚状告民政局(图)
区伯在庭审现场展示当年的结婚证,希望尽快结束这段名实存亡的婚姻。
  22年前49岁的高明区区伯结婚,两个月后妻子回娘家探亲一去不返。等了22年后区伯状告民政部门要求撤销婚姻关系,却成了“查无此人”的妻子,这悲催的经历发生在一位七旬区伯身上。
  日前,该事件有了转机,高明区法院院长李少锋下乡调研得知此事后,建议区伯通过行政诉讼走出困境。区伯状告高明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下称“民政局”)请求撤销他的婚姻关系。该案于5月28日在高明区法院开庭审理,结果择日宣判。
  消失20年后“查无此人”
  1992年,经朋友介绍,当年49岁的区伯经人介绍认识了29岁的李某。李某自称是广西人,丧偶。两人一拍即合,在高明县(现已改区)高明镇政府领取结婚证。
  婚后两个月,妻子李某向区伯索要了9000元回娘家迁户口来高明。“我也没多想,就凑了钱给她。”沉浸在幸福当中的区伯没有一点戒心。
  可一个月后,区伯没有接到任何有关妻子的电话和信件,才感觉上当受骗。
  2012年,结婚已20年的区伯有了离婚的念头。因区伯身体越来越差,甚至几次晕倒在床都没人知道。他说:“我不想死掉都没有人知道!”
  前几年,有村里人帮区伯介绍对象,就因为他有“妻”没离的原因,其他女性不愿意跟他在一起。
  后来,区伯曾向高明区法院提起过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他与李某的婚姻关系。但由于妻子李某的户籍地在广西,根据“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法院只好将案件移送给广西当地的法院。广西当地法院称当地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查无此人”,退回案件。
  由于腿脚不方便,区伯找热心的村委会干部用车载他去高明区的
  民政局、社工部等反映情况多次。可接待他的公务员多次说没问题,但最后都无能为力。他们除了同情外,不知道从哪里入手。
  告民政局要求撤销婚姻
  案件转机在今年4月10日下午,高明区法院院长李少锋到荷城街道上秀丽村委会开展调研时,村委会请求法院帮忙解决区伯的问题
  “当时听了既觉得离奇又深深地同情老人的遭遇,能不能在法律框架下把难题解决?”李少锋把材料带回去,研究解决方案。事后其向民政部门详细了解了情况,民政部门也大吐苦水。“不是不想撤销,是没有办法撤销,法律没有授权。”民政部门回复道。经过一番思索,李少锋建议区伯打行政官司,起诉民政部门要求撤销婚姻登记。
  4月15日下午,区伯在区细雄的带领下,来到高明法院立案庭,用口头起诉的方式,由立案法官记入笔录、区伯签名确认完成了立案手续。
  区伯案件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高明法院行政庭庭长梁小平担任该案的审判长。梁小平在仔细研究材料后发现,2012年“查无此人”的证明是由广西贺州市步头派出所出具。“查找的范围太小,不足以反映实际情况。”梁小平说,根据婚姻登记的信息显示,李某是广西贺县步头镇人,现在的行政区域已经发生了改变,当年的贺县已经改为贺州市,而步头镇隶属于八步区。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梁小平亲自去一趟广西贺州市,把搜索范围扩大到该市的整个八步区。
  5月13日上午9点,梁小平一行三人赶到八步区公安分局户籍科进行调查。
  该局工作人员通过认真仔细比对住所地、出生年份后,无法查询到合乎条件的“李某”的户籍登记资料,最后该公安分局还是出具“查无此人”的证明。
  ■庭审焦点
  ●结婚登记程序是否违法?
  区伯与其法律援助的律师出席庭审,被告民政局指派一名副局长携代理人出庭应诉。
  原告区伯一方认为,被告当年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审核不严格,在李某提供的《婚姻状况证明》写着“年龄属实”而不是“情况属实”的情况下,仍为其办理结婚登记,而且在
  《结婚登记申请书》上也没有填写李某的身份证号码。“这表明当时李某没有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因此,登记程序有严重瑕疵,理应撤销结婚登记。”区伯的代理人说。
  被告民政局表示,他们也很希望帮助区伯解决问题,“大家都在想办法解决问题,希望让区伯安享晚年。”被告代理人表示,民政部门当年是严格依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手续的。
  “申请人提供的登记资料要件齐全,且有当事人亲笔签名并按上指印,确认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被告代理人进一步解释称。不过,该代理人也表示,受制于当年落后的技术条件,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并没有要求将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存档,所以在婚姻档案中找不到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当时的做法是核对原件后交回给申请人的。”该代理人同时表示。
  ●请求撤销婚姻诉讼时效是否超期?
  “原告与李某的婚姻不符合撤销婚姻的条件。”民政局认为,根据现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
  例的相关规定,只有受胁迫而结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该婚姻。该案婚姻显然不属于以上情形。
  此外,民政局认为区伯的请求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而原告代理人认为被告从未告诉原
  告享有诉讼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从知道或应该知道诉权之日起开始计算起诉期限,而且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此认为并没有超过起诉期限。(记者/唐梦通讯员/黄志庆张文芬)
【编辑:刘彦领】
>法治新闻精选:
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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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织带户口复印件和户籍证明可以吗
09-03-22 &匿名提问
【登记】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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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证明。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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