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2017工伤保险费率调整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怎么写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省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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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网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网上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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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2016年全市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2016年全市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为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知法守法和权益意识,有效防范各类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工伤保险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工伤保险知识微信问答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5月起至2016年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宣传内容(一)《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二)《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号)以及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各项工作要求、工作流程;(三)依法参保缴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工作流程;(四)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管理规范和工作流程。二、宣传对象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重点加强对建筑企业、高风险企业负责人及其职工的宣传。三、宣传形式面向社会公众的广泛宣传和面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定向宣传、精准宣传相结合。(一)多种传媒广泛宣传面向社会公众,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和播出工伤保险知识政策问答、典型案例、现场宣传活动信息等,引发社会公众对工伤保险政策法规以及工伤预防等事项的关注,提升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的普及率。(二)现场集中咨询宣传以政策宣讲、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为主要内容,选择人员集中的主要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开展集中现场宣传活动。(三)举办工伤保险讲坛面向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劳资和人事管理人员,免费举办工伤保险讲坛,讲解工伤保险法规政策以及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工作实务、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务、申请工伤待遇工作实务等内容。(四)开展定向专场宣传深入各类用人单位,根据各类用人单位的不同需求,面向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工进行定向专场宣传,通过讲解政策法规、发放工伤保险知识手册、播放企业生产事故案例警示录等,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对预防工伤重要性的认识。四、活动要求(一)提高认识开展工伤保险宣传,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知法守法和权益意识,有效防范各类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从而减轻企业负担。各地要结合供给侧改革关于创新管理方式、降低企业成本的要求,提高对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认识,精心组织和落实各项工作。(二)突出重点在面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的同时,重点对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定向进行定向精准宣传,其中,工伤发生率和工伤保险基金支取率比较高的企业,要作为重中之重。另外,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是今年工伤保险扩面任务的主要内容之一,各地也要将建筑企业、建筑项目和建筑业从业人员作为重点宣传领域和重点人群,确保建筑业参保工作取得实效。(三)统筹推进各地要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各项宣传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市区和三县各开展1场以上现场集中咨询宣传活动;2.工伤保险讲坛的频次和规模由市本级和各县区根据参保单位的情况确定,但工伤保险讲坛应当覆盖90%以上的参保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劳资和人事管理人员,并应当根据参加讲坛的各类用人单位的不同特点,对讲坛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排和设置。3.各地要积极主动和各重点宣传对象联系,了解其对于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需求,根据其需求定制宣传内容,市本级和各县区各开展不低于4次深入重点宣传对象企业的定向宣传。4.各地要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工伤保险知识微信问答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在各项宣传活动中积极引导宣传对象参与微信竞答互动。5.各地要将各项宣传活动的通知、图片、影像、讲稿、签到表等资料保存并装订成档,为不断提升和优化工伤保险宣传工作提供积累。五、组织保障市局成立工伤保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政策法规处、局办公室、局医疗工伤保险处、市社保中心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医疗工伤保险处,负责协调工伤保险宣传各项事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活动开展期间,市局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工伤保险宣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扫描二维码收藏本页面链接视力保护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17:24:43信息来源:人社部转载浏览次数:字体:[
]人社厅函〔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全面深入推进《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进一步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知法守法意识,有效减少各类工伤和职业伤害,依法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我部定于2017年5月上旬至7月下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宣传内容(一)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各项政策规定;(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号)各项政策规定及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相关配套政策文件;(三)依法参保缴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工作流程;(四)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五)各地推进建筑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改革完善管理服务、维护工伤职工权益的先进经验做法和优秀典型。二、宣传形式(一)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各地要结合实际,将传统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有机结合起来,在继续发挥好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宣传作用,进一步做好现场宣传咨询、印发宣传手册、海报宣传等常规宣传活动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当前网络、微信、微博等数字媒体广泛普及的有利条件,通过“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平台、公益广告、公益短信、政务微博等宣传形式,全方位、多维度开展工伤保险创新宣传活动。(宣传活动推荐用语见附件1) &(二)组织制作工伤保险知识学习宣传资料。为配合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七五”普法宣传,我部工伤保险司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内容,委托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制作了80集系列动画——《漫话工伤保险条例》,首次通过动漫视频的方式逐条完整地解读《工伤保险条例》,同时为适应不同人群的需求,还配套出版了《工伤保险条例新视听普法读本》。2016年按照国务院要求,我司对工伤保险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清理后,收集整理了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出版了《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文件汇编》,以方便人社系统工伤保险领域干部学习使用。请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做好组织征订工作,以各类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为重点宣传对象,加强引导宣传学习,提高工伤保险知识普及度。(三)组织开展工伤保险优秀影视作品展播活动。近年来,随着新媒体的不断兴起,各地组织拍摄制作的工伤保险微电影、微视频、动漫作品不断涌现,为充分挖掘和展示优秀作品,用广大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工伤保险宣传工作,我们前期对各地的影视作品进行了收集、整理和筛选,将于5月中旬借助“中国工伤保险”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工伤保险优秀影视作品展播活动,并于7月中下旬对参展影视作品组织投票,并对获奖作品和制作单位予以适当奖励。(四)做好建筑业参保集中宣传日活动。集中宣传期间,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建筑业参保集中宣传日活动。集中宣传内容和形式要紧扣建筑业参保主题。各地宣传工作要紧跟时代趋势,充分运用互联网与新媒体优势,创新宣传方式,要通过宣传画、参保公示牌、口袋书、宣传动漫、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信平台等多种载体向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做点对点强势宣传推送,使职工特别是建筑业农民工了解政策、知晓权益,增强他们的维权意识,提高工伤保险知识在全社会的普及度。要结合实际针对建筑企业和建筑业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开展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主题、专场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关注支持,营造良好氛围,为全面实现建筑业参保政策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抓好组织落实工作。一是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主阵地作用,同时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全方位、多视角宣传《工伤保险条例》贯彻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确保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二是要深入浅出,借助广大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将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到各类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中去。三是切实组织好“工伤保险优秀影视作品展播”投票活动,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将展播投票活动通知到各类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要组织农民工观看工伤保险优秀影视作品展播,并积极参与投票活动。(二)突出重点,发挥工伤预防作用。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是今年工伤保险的重点工作。各地要坚持将建筑企业、建设项目和建筑业从业人员作为重点宣传领域和重点人群。各地在制定集中宣传方案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的支持配合,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工伤预防试点城市的有利条件,积极鼓励试点城市探索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积累经验,努力开创工伤保险宣传工作的新局面。(三)按时上报,做好集中宣传总结工作。为巩固集中宣传效果,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宣传长效机制,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对宣传活动的组织安排、宣传形式、宣传效果等进行认真总结。有关情况连同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和下一步意见建议,请于8月20日前报送部工伤保险司。 附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日(编辑:)分享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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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各县区人社局,各开发园区、新区人社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开展<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4 FONT-FAMILY: 仿宋_GB年全省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皖人社秘〔<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4 FONT-FAMILY: 仿宋_GB〕<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4 FONT-FAMILY: 仿宋_GB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落实:一、成立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把宣传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好。二、制定工作方案。要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自行征订工伤保险宣传资料,力求宣传活动取得实效。要重点安排落实好6月27日全省集中宣传日活动。三、上报总结材料。要认真收集整理活动开展情况和集中宣传日的信息及图片,每月报送一次,时间分别为6月2日和7月3日,市局汇总筛选后上报。活动结束后,请于8月7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报市局工伤保险科。&&附件:年全省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4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fareast-font-family: 仿宋_GB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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