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任会不会影响企业业绩和风险

企业社会责任与风险管理——基于社会风险视角的分析 - 重点推荐- 商业会计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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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近年来,频发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事件,唤起了人们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状况的反思,社会责任问题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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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与风险管理——基于社会风险视角的分析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一、引言
&&& 近年来,频发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事件,唤起了人们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状况的反思,社会责任问题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许多国家对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基本形成了共识,从全球范围来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己是大势所趋,并且逐步从道德规范走向法律约束和标准管理。
&&& 然而,对于企业究竟应该履行什么样的社会责任,理论界还存在争议,甚至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外延问题也还没有达成一致共识。但理论分歧的存在并不影响实践中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一致期待。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发布,倡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也详细规范了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这意味着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内,各利益相关者包括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关注度将继续增强。
&&& 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源自于企业行为会对社会产生影响,与每个具有行为能力的公民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一样,管理当局必须要对其所在的企业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负责,如果忽视企业自身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就可能会使&小事情&演变成&大危机&,社会风险不断扩大,进而威胁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其塑造企业形象和提升其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也是科学发展观在微观领域的具体体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必然会增加企业的支出,那么企业究竟应如何合理承担社会责任,本文在对企业社会责任分类的基础上对由社会责任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度量,以期对企业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提供参考。
&&& 二、几个重要概念的界定
&&& 为了有利于对社会风险进行度量,我们首先对几个相关的概念进行界定。
&&&&(一)社会责任
&&& 企业社会责任(CSR)一词最早出现在1924年,美国学者谢尔顿将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社会责任含有道德因素在内。之后许多学者都对社会责任的概念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直到著名学者卡洛尔给出了一个综合性的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包括经济、法律、伦理、慈善方面期望的总和,这一概念得到了广泛认可。
&&& 我国的许多学者也对社会责任概念进行研究,如把企业责任概括为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两大类,社会责任包括法律层面和道德层面的责任,这种观点得到了许多学者的支持;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对包括股东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综合性社会契约责任;基于企业经济人假设将社会责任分为战略型、强制型和利他型三类;根据强制性由强到弱将社会责任分为基本社会责任、中级社会责任及高级社会责任三类。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强制性社会责任和自主性社会责任两类。
&&& (二)社会责任收益
&&& 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存在正相关关系,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获得利益相关者的支持,提升企业的价值。笔者认为社会责任给企业带来的收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改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声誉,提升商标价值,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与财务绩效;2.提高顾客重复购买率和市场份额增加企业收入;3.节约企业内部成本;4.获得政府社会责任补贴收入;5.通过改善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来提高企业绩效,如提高员工忠诚度从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改善与投资者的关系从而降低权益资本成本、改善与监管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从而有利于节约交易时间和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等。
&&& (三)社会责任成本
&&& 履行社会责任就不可避免的发生成本支出,笔者认为社会责任成本应包括直接和间接支出两方面的内容:1.直接社会责任成本,这些支出能归属到某一个特定的社会责任项目,有着明显的直接成本的性质,例如捐赠支出,环境保护支出等。2.间接社会责任成本,是指由于最优社会责任水平低于强制性社会责任水平而造成的社会责任收益的损失。对于每一个企业而言,都存在一个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的最优的社会责任履行水平,达到社会责任效益最大化。但是,存在法律强制性社会责任的情况下,这种强制性社会责任水平可能会超过最优社会责任水平,这也会增加成本支出,降低社会责任收益,笔者认为这种损失也是一种社会责任成本。
&&& (四)社会风险
&&& 一般认为企业社会风险是指社会事件,如战争、暴乱、种族冲突、罢工、经济危机、产业政策调整等企业无法抗拒的因素而使企业蒙受的损失。笔者则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把企业社会风险解释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收益小于社会责任成本所造成的损失的大小,即如果企业社会责任收益没有达到社会责任成本,那么就会产生社会风险并不断积累,二者之间的差异就是社会风险的大小。
&&& 社会风险不同于一般的经营风险,无论是否存在社会风险,企业的经营风险都客观存在,同时经营状况很好的公司也可能存在社会风险。社会风险会造成企业价值损失,但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在日常经营中并不显现,只有当积累到一定程度时才会爆发,引起企业价值大幅度下降,甚至破产。因此,深化对社会风险的认识,在对企业社会风险合理度量的基础上,有效控制企业的社会风险,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实现持续发展的需要。
&&& 三、强制性社会责任、自主性社会责任与社会风险
&&& 社会风险的存在是与强制性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及最优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紧密相连的,因此,我们首先确定一个企业的最优社会责任水平。
&&& (一)最优社会责任水平
&&&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我们认为可以把社会责任看成是一种商品,这种商品的消费能给企业带来社会责任收益Y,同时也要付出一定的价格即直接社会责任成本C,并且其收益和成本都是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x(0<x&1)的函数。国内外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正相关,并且履行社会责任、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降低资本成本,因此,可以认为Y是x的单调递增函数,假定Y(x)=kx,k为大于零的常数;借鉴相关的研究成果,直接社会责任成本会随着社会责任水平的增加而增加,并且增加的幅度会越来越大,因而假定C(x)= mx2。企业合理承担社会责任会提高企业的价值,因此假定Y>C,也就是kx> mx2,可以推导出x<2k/m。另外,由于Y(1)>C(1),因此2k>m,此时显然Y&&&(1)>C(1)是Y>C的充分条件。
&&& 在不存在强制社会责任的情况下,企业根据社会责任效益&(x)=Y(x)-C(x)的最大化来选择最优社会责任水平,最优点为d&/dx=k-mx=0,x0=k/m,如图1所示,在这一点上企业实现了社会责任效益MN,由于2k>m,因此x0> 。也就是说当不存在强制社会责任要求的时候,所有的企业都会选择高于 的社会责任水平,并且实现了最大的社会责任效益。
&&&&(二)强制性社会责任和社会风险
以上分析没有考虑政府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实施,而现实社会中的这些强制性因素会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产生很大的影响,同时也对企业的社会责任收益产生影响。假定政府部门强制所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水平都要保持在x1(x1>x0),对于社会责任水平低于x1的企业而言,由于这种社会责任水平低于社会基本要求,因此社会责任收益也会随之下降,此时社会责任收益曲线Y变为图中向下的虚线MA,此时社会责任收益要远远小于社会责任成本,根据前面的定义,此时会有间接社会责任成本产生。当不存在强制社会责任时,企业可以获得社会责任收益MN,而此时却会产生负的社会责任收益AE,因此强制性社会责任造成间接社会责任成本为MN-(-AE)=MN+AE。企业保持强制的高社会责任水平会造成社会风险的产生并不断积累,根据定义,社会风险=社会责任收益-社会责任成本=社会责任收益-直接社会责任成本-间接社会责任成本=-AE-(MN+AE)=-(MN+2AE)。可以看出,强制性社会责任水平越高,公司的社会风险越大。
&&& 但是,强制性社会责任并不一定会造成社会风险产生。如图2所示,xm点为收益与成本曲线的交点,此时收益等于成本,如果强制性社会责任水平x2<xm,此时,尽管随着成本的增加收益减少,但是收益依然大于成本,此时社会责任收益为BD;同样这时会产生间接社会责任成本MN-BD,社会责任效益为BD-(MN-BD)=2BD-MN。当MN>2BD时,会存在社会风险,而当MN<2BD时,不会产生社会风险。假定x2这点正好使MN=2BD,那么当x>x2时,企业就会发生社会风险,并且随着强制水平的提高,社会风险不断积累,当社会风险达到企业无法控制时将会破产。
&&& (三)自主性社会责任与社会责任收益
假定有两家企业1、2,企业1的收益Y1=k1x,社会责任成本C1(x)=
m1x2;企业2的社会责任收益Y2=k2x,社会责任成本C2(x)= m2x2。假定企业2更偏好于较高的社会责任水平,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获得更多利益相关者的支持,使得Y2>Y1,C2<C1,因此k2>k1,m2<m1。每个企业根据自己的社会责任收益最大化原则选择了最优社会责任水平x1=k1/m1,x2=k2/m2,显然x2>x1,如图3所示,此时企业2的社会责任收益要大于企业1,企业自主性社会责任水平越高,其获得的社会责任收益越大。
&&&&四、结论及建议
&&& 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生存发展的保障,然而履行社会责任本身也是有风险的,如何有效的度量和控制社会风险就成为企业风险管理的前提。笔者认为每一个企业都存在一个由社会责任收益最大化所决定的最优社会责任水平。但是现实中由于强制性社会责任的存在,可能会导致企业最优社会责任水平低于强制水平,从而带来社会责任成本的增加,使得社会责任收益小于社会责任成本,引起社会风险并不断累积。但是超越强制性的自主性社会责任会给企业带来更高的收益,有利于避免社会风险的发生。
&&& 正如前文分析的那样,社会风险的存在对企业是一种潜在的威胁,如何有效的防范社会风险、或者将其控制在累积爆发前就是关键所在。为了降低社会风险,实施有效的社会风险管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 (一)对政府监管部门而言,需要实施适度的监管
&&&&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法律、规章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奖惩制度、评价与认证制度等,对企业社会责任加以引导和监管。尽管强制性社会责任法律、规章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问题,但是如果强制性水平要求过高可能会适得其反,因为根据本文的分析,过高的社会责任水平要求可能会导致社会风险发生。因此给予企业较多的空间,实施适度的监管标准将有利于降低社会风险。
&&& (二)对企业而言,要积极主动的履行社会责任
&&& 对已经有法律、政府部门规章制度规定的强制性社会责任,为了避免社会风险的发生,企业应积极主动的承担社会责任。而对于自主性社会责任,企业应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提高承担社会责任的自觉性。合理履行社会责任应纳入企业战略管理,企业的战略管理应从&股东至上&转变为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战略管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与各利益相关者建立良好的关系,使企业能够从各利益相关者处获得各种资源和支持,从而降低和规避其社会风险。社会责任收益越高,社会成本越低,企业就越愿意履行,如何有效的增加企业社会责任收益及降低社会责任成本是企业管理部门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此外,企业还应积极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改善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获得更多利益相关者的理解和支持。
&&& (三)对企业利益相关者而言,应发挥其在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控制中的监督评价作用
&&& 利益相关者要以社会舆论导向,呼吁企业自愿履行自主性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网络、消费者协会、工会组织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全面监督体系,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S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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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正步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上下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都为经济发展让路,在这样的历史大潮流下,作为社会微观经济主体的工商企业必然表现为以最大的努力追求产量、利润和发展速度。进入“和谐社会”理念主导的21世纪,中国对社会发展战略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开始更加注重社会和谐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政府部门、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员工、消费者、非政府组织、投资者、研究人员、行业协会等企业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意识开始觉醒,从各个角度以各种方式向企业施压,形成了形式各异的责任运动,要求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这些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为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施加了强大的内外压力,使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必修课。
第一节政府
政府部门一般通过立法执法向企业施加压力,迫使企业关注环境和社会问题。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不但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而且要求“公民、各种组织”都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2006年,中国通过了《公司法》修订案,要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颁布了3部环境行政法规和26部规范性文件,国家环保总局单独或联合其他部委颁布了11个部门规章。此外,政府各部门,譬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从节能降耗、劳动执法、污染控制和安全生产等几个方面对企业予以监督,给企业施加了强大的责任压力。在地方政府层面,某些受环境、社会压力影响巨大的地区开始调整发展战略。深圳出台了《关于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见》,并计划编制《深圳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准则》;山西率先执行停电治污、停运治污和停贷治污政策等。
除了加大立法执法力度以外,政府也通过倡导、鼓励、奖励等措施来高调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在2007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引导企业树立现代经营理念,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的要求。2007年初,胡锦涛主席对非洲八国进行国事访问,在纳米比亚出席中国驻非洲国家中资企业代表座谈会上讲话,强调了我国企业在对外经济合作领域履行社会责任的态度。之后,在德国举行的八国集团同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对话会上,胡锦涛主席就世界经济问题、气候变化问题发表了讲话,显示了中国积极的、建设性的和负责任的态度。2006年3月,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中央企业第一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社会各界反响热烈。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企业要向社会负责,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国资委李荣融主任也在批示中要求:“认真落实家宝总理批示,努力成为每个员工素质的一部分。”2007年5月,在中央组织部、国资委共同举办的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首期专题研讨班上,65家中央企业和中央管理金融机构的党组(党委)书记围绕“增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主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学习研讨。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辽宁省委书记李克强等出席开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强调中央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日,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由中国企业联合会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联合召开的“2007·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国际论坛上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四有”企业在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在地方政府层面,深圳市政府出台了企业社会责任指导意见,常州市政府设立了企业社会责任奖。日,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第一次通过系统性、纲领性文件对我国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要求,指出了中央企业充分认识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提出了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八大领域,为中央企业成为中国履行社会责任的先锋群体奠定了基础。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意见》,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总体要求,指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点领域。日,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指引(草案)》,为外企在中国履行社会责任设立了底线标准,从三个层面对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出意见,对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监督和指导作用。日,浦东新区的《企业社会责任导则》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升为上海市地方标准,并自日起在上海市推广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地方标准,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地方标准体系的建立设定了框架。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多个场合强调企业和企业家应履行相关社会责任,必须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多次强调“企业家的身上还应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在广东考察工作时,9月9日与来自基层的中小学教师座谈时,9月23日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前在美国友好团体欢迎午宴上接受采访时,9月27日在夏季达沃斯论坛年会上,都曾强调“企业家的身上还应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
综上所述,中国政府通过立法约束和激励政策相互作用,结合政策引导和舆论引导,给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第二节消费者
消费者运动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动因之一:消费者“用脚投票”,以“拒绝购买”作为手段,迫使企业为了市场份额而不得不遵从消费者的价值取向;消费者对企业的压力在本质上就是退出权,特别是在买方市场结构下,消费者的联合退出对企业是致命性的打击,这种消费者的联合维权被称为消费者运动。准确地说,消费者运动,指的是在近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为争取社会公正,维护自身权益,同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进行斗争的一种有组织的社会运动。
1.我国消费者运动进入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阶段
我国的消费者运动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纵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发展轨迹,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消费者保护的自发阶段,二是有组织的消费者保护阶段,三是行政和法律保护阶段,四是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阶段。当前,企业要发展就要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理念逐渐被大中型企业所接受。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状况成为企业走向世界、发展壮大的根本要求。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消费者组织等维权团体、经营者以及政府有关部门都在积极作为,使我国的消费者运动进入新的高潮,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消费投诉的性质改变,消费权益主张升级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2006年受理投诉的性质进行分析,发现除营销合同问题占3.0%,比2005年上升了5.0%,人格尊严问题占0.4%,比2005年上升了1.6%外,其他各项均有所下降。质量、价格、计量、安全、假冒、广告、虚假产品等事项都有所下降。这既表明我国企业注重产品和服务质量,假冒产品有所减少,也意味着消费者的权益意识进一步觉醒,对企业提出了更高层次的权益主张,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从“保质保量、货真价实”向“平等交易、消费尊严”转变。
3.消费投诉领域变化,新热点不断涌现
随着经济发展,服务业在我国三次产业中的比重进一步提升,使我国服务投诉成为热点。与2005年相比,2006年物业管理投诉增长率高达20.9%,在服务投诉增幅中居首位;电信投诉同比增长20.7%,占服务类投诉的1/4。此外,新型的服务消费不断涌现,新的服务投诉热点也不断出现,公共服务垄断业侵权、网络消费投诉、金融服务投诉有些银行公示“钱款当面点清,离柜后概不负责”,银行少给钱或给了假钱,消费者只能吃哑巴亏,但当银行失误多支付给了消费者,就变成了消费者不当得利。、预付费消费行为投诉等新型服务投诉不断涌现,表明服务业已成为消费者运动的焦点,消费者对各个新型服务企业提出了很高的社会责任要求。
第三节环境保护运动
随着人口增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环境资源将继续面临巨大压力,由于企业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对自然环境的污染起了主要作用,企业运营的每个环节都要对消耗大量的原料和能量负责,也要对引起的废物堆积和资源耗竭负责除了生产和运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外,企业的各个部门都可能在影响自然环境的过程中扮演某些不光彩的角色。譬如,研发部门可能设计出有毒的、非再生的产品,再交给生产部门批量生产,财会部门可能提出一些短期决策目标,而这些目标忽视了项目对环境的破坏,人力资源部门可能在招聘、甄选、提拔那些没有环境价值观的人员,最后,营销部门可能积极促销那些可能带来环境问题的产品或服务。,国际社会、政府和环保组织通过各种方式向企业施压,要求企业重视环保。
1.政府加强环境立法,强化执法监督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了9部环境保护法律、15部自然资源保护法律、50多部环境行政法规、200多个环境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1600多个环境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初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环境法律体系。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3部环境行政法规分别是《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日)、《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日)、《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日)。和26部规范性文件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内容涉及资源节约、污染物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等方面,其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政府要求企业做好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的重要法规。此外,国家环保总局单独或联合其他部委颁布了11个部门规章其中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比较大的有《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日)、《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日)。。日,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指导意见》。该文件指出,到2015年,我国将基本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基本健全风险评估、损失评估、责任认定、事故处理、资金赔付等各项机制。这标志着我国已正式确立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路线图。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从事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以及跨省经营的“双高”行业的公司申请首发上市或再融资的,必须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规定进行环保核查。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循环经济促进法》。该法于日起开始实施。该法对基本管理制度、激励措施和法律责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推动我国企业履行环保义务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国家环保总局成立了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组建了五大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完善了六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全面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顺利完成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任务。2006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67万人次,检查企业72万多家,立案2.8万件,对5000多起各类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实行了挂牌督办;检查工业园区1900多个、园区企业近3万家,查处违法企业4000多家。通过“回头看”,检查了总投资达1万多亿元的7500多个化工石化建设项目,排查了环境风险,对近3800家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督促企业投资140多亿元用于改善设施和条件,降低环境风险。
2.节能减排运动
2006年对环境保护工作最具影响的文件是当年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央政府针对资源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出了两个约束性指标: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分别降低20%和10%。全国从区域、行业(企业)两个方面分解落实上述节能减排目标。在区域方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在进行前所未有的工业结构调整,关停、淘汰装备落后、耗能高企的企业。以河北为例,计划到2007年底,全省淘汰26家落后钢铁生产装备企业。有关人士指出,这次清理行动涉及炼铁能力398万吨、炼钢能力373万吨,范围遍布全省11个设区市的6个市,是河北历史上力度罕见的一次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王方杰:《钢铁第一大省清理落后产能首批淘汰26家钢铁厂》,日《人民日报》。。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也随之改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政府节能减排的力度进一步加强,资源和环境责任成为影响中国企业经营的重要因素。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了《节约能源法》,并于日开始施行。新《节约能源法》从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和监管制度,扩大节能行业,新增节能重点单位,加大政策力度,强化法律责任五个角度推动我国节能减排事业的发展。表2-1列举的是年中国节能减排方面的大事件。
第四节员工
在企业中,员工主要是通过组建工会、集体谈判和平等协商来约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护员工利益。
平等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或企业代表组织与相应的工会组织就劳动标准条件及有关劳动关系事项进行商谈的行为。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专项集体的。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份制定颁布了集体合同地方性法规,而《集体合同规定》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的颁布实施,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了企业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可以有效地避免劳动关系的无序行为,保证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截至2006年底,全国已建工会单位中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达7604.8万人,其中农民工1954.8万人。全国企事业单位已签订集体合同共86.2万份,比上年增加10.8万份,增长14.3%;覆盖企业153.8万个,覆盖职工1.1亿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1.6%和8.3%。日,全国总工会向全社会郑重承诺:五年内实现集体合同对农民工的全覆盖。日,全国总工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指导协调小组成立,进一步推动了我国企业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
第五节媒体监督和责任评价
1.新闻报道
新闻媒体一直以独立的监督者身份存在,它们也是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出现任何不光彩的事情都会被曝光,而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也会得到大力宣扬和褒奖。近年来,我国新闻媒体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逐年增加。以重要报刊为例,2008年,笔者以“企业社会责任”为主题词在中国知识资源总库(CNKI数据库)中的“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该数据库包括国内公开发行的700多种重要报纸。检索出103篇报道,是2002年报道数(3篇)的34倍。
2006年以来我国发生的重大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现象,譬如“富士康”事件、外资企业工会事件、“红心鸭蛋”事件、“多宝鱼”事件等,新闻媒体都进行了广泛报道,向公众发出了警示,提高了整个社会的责任意识,对企业进行了道德鞭挞,给企业施加了强大的责任压力。
另一方面,新闻媒体又频繁报道负责任的优秀企业,譬如发布首份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国家电网公司、在各种社会责任评价中得奖的企业都得到媒体的高度赞扬,提高了企业的美誉度。
2.社会责任调查和评价
除了新闻媒体的报道以外,近年来,国内外各类机构都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各种调查和评价(见表2-2)。这些活动一般都会进行拔优选佳、优劣排序,其结果引起了新闻媒体和广大民众的关注,责任表现上佳的企业借此大幅度提升了美誉度,社会责任缺失的企业则广受谴责。因此,各类社会责任调查和评价也给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施加了不小的压力。
第六节责任投资
责任投资(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ment,SRI)也称伦理投资或绿色投资,它关注的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其基本原则是通过资本引导,促进企业采取相应的社会责任行为。SRI理念综合考虑了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因素,使用多种策略筛除那些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表现不佳的公司股票,促进公司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从而促进企业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1.中央银行的环保信贷政策
在我国,虽然专门化的社会责任投资依然处于空白状态,但国家已出台了诸多政策,要求金融机构将社会责任行为作为投资前置条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管理系统。
中央银行早在1995年就出台了《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对有污染的新项目,在给予固定投资贷款时,银行必须向环保部门了解项目的环境风险、环保审查状况。目前,被银行予以信贷限制的企业主要集中在焦化、冶金、建材、化工等四个行业。2006年,山西率先执行停贷治污政策,这是山西继停电治污、停运治污之后的又一环保新举措。5月26日,山西省环保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省内各级环保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联手执行停贷治污政策。由环保部门及时向金融部门通报企业环保违法情况,后者则据此进行相应的贷款控制鲍丹:《山西执行停贷治污政策》,日《人民日报》。。
受山西停贷治污政策的影响,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很快形成联动机制,决定从日起国家环保总局将把环境执法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与中国人民银行信息联动国家环保系统在2006年的环保专项行动中,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约167万人次,累计检查企业72万多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2.8万件,取缔关闭违法排污企业3176家,挂牌督办各类典型环境案件5701起,相关处罚信息已录入国家环保总局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系统中,为环保总局环境执法信息纳入征信管理系统建立了基础。,借助金融等部门力量加强环境监管,通过掌握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严格信贷管理,防范信贷风险,促使排污企业强化守法意识和自律措施,规范自身环境行为,自觉加强环境污染防控姬钢:《环境信息将纳入银行征信管理系统》,日《中国环境报》。。
日,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提出了“绿色信贷”政策,要求银行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出台环保信贷政策,标志着我国社会责任投资的大环境开始形成,环保责任投资成为金融机构日常经营中的必修课。表2-3显示的是我国环保信贷政策的演变历程。
2.我国商业银行的环保信贷政策
虽然专门化的社会责任投资在我国依然处于空白状态,但一些先知先觉的金融机构已经在积极实践社会责任投资。中国进出口银行公布了自己的环境保护政策,在业务开展中高度重视所支持的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加强对项目环境影响的监控和管理(见表2-4)。
3.其他社会责任投资动向
除了责任信贷以外,我国金融机构也开始对社会责任问题表现出更大程度的关注(见表2-5)。因此,可以预见,未来几年责任投资将对企业社会责任产生更大的影响。
第七节行业协会和企业组织
行业协会和企业组织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些组织通过各种形式,要求企业在环境、社会等问题上扮演重要角色,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愿。它们还通过与企业合作,提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
中国企业联合会是国内最早从事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组织,也是全球第一个公开表示支持原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提出的“全球契约”的国家级雇主组织。该协会先后与联合国组织、有关国家使馆联合组织了多次企业社会责任会议和讨论,主办了一系列以社会责任为主题的论坛和大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全球契约推进办公室自2005年成立以来,在帮助中国企业加入全球契约、撰写和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开展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2006年,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正式启动了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试点项目,帮助国内11家纺织企业改善社会责任绩效,2007年CSC9000T试点产业集群骨干企业增至113家。虽然CSC9000T体系并非强制认证,但它为中国纺织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明了方向,为持续提升社会责任管理水平提供了系统工具。随着其完善和推广,该体系也将成为促使中国所有纺织企业改善社会责任绩效的重要外力。
中国企业联合会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CBCSD)首创了社会责任供应链推广模式——“1+3”项目。该项目由一个CBCSD会员公司带动其供应链上至少3家商业伙伴组成一支团队,以最佳范例、专业知识以及量身订制的解决方案带动合作伙伴,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这3个受益的公司再以此模式带动各自供应链上的另外3家商业伙伴,这样就能在现有的广袤的商业网络之上嫁接一个快速、互动、广泛的社会责任传播网络,实现通过供应链传递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更快地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目前,共有14家CBCSD会员和34家公司参与企业社会责任“1+3”项目曾昭俊:《中国企业联合会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首创社会责任推广》,日《中国企业报》。。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与煤炭、机械、钢铁、石化、轻工、纺织、建材、有色金属、电力、矿业等11个工业行业的协会和联合会,于日联合发布了《中国工业企业及工业协会社会责任指南》和《关于倡导并推进工业企业及工业协会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意见》。其中,《中国工业企业及工业协会社会责任指南》的制定和发布,是对建立有中国特色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和指标体系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将有利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事业的发展。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发布了《社会责任指南》,为行业内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必要指导。
第八节商业伙伴
商业伙伴包括供应商、采购商、战略合作伙伴等。商业伙伴通过供应链审查向上下游企业施加责任压力,迫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目前,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影响较大的是跨国公司验厂和产业链认证活动。
所谓验厂就是“客户验厂”,是跨国公司根据其制定的生产守则的要求,每年到其供应商工厂进行劳工标准的检查。为了避免全球经营过程中的社会责任风险,2000年以后,几乎所有的欧美企业都对其全球供应商和承包商实施社会责任评估和审核,只有通过审核和评估,才能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据估计,1997年以来,我国沿海地区已有3万多家工厂接受过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审核,有的企业因表现良好获得更多的订单,部分工厂则因为没有改善诚意而被取消了供应商资格。跨国公司验厂成为我国中小型出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大压力源。
在国内,某些先进企业也开始推出自己的责任采购体系。例如,北京物美超市采用“不合格商品两小时快速下架处理机制”,对国家权威部门公布的下架商品实现两小时快速下架以保护顾客利益,并制定了《供应商评审准入制度与管理流程》,向消费者作出了比政府要求高得多的承诺郭沛源:《探寻企业社会责任的中国坐标》,载企业社会责任项目组编《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06》,中国社会出版社,2007,第12页。。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国内消费者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进一步提高,国内企业必然成为供应链审查的新的执行主体。届时,商业伙伴将是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压力源之一。
第九节世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和实践始于欧美发达国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演进,在国际组织、政府、跨国公司、非政府组织的大力推动下,逐步形成了一场波及全球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作为全球的制造中心,中国在参与全球化分工的过程中也逐渐受到了这场运动的影响。
1.世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提升了中国企业利益相关方的责任意识,推动了国内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
责任消费运动、社会责任投资、环境保护运动和劳工保护运动等企业社会责任运动都起源于国外。随着全球化的推进,这些理念为国内利益相关方所熟悉和接受,大幅度提高了中国政府、消费者、投资者、环保主义者和劳工的责任意识,使中国本土责任运动迅速发展,给企业施加了更大的内外压力,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必修课。
2.社会责任国际条约或标准增强了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驱动力
近年来,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和经营理念的拔高,我国加入了不少国际公约,譬如《里约热内卢宣言》、《国际劳工公约》,虽然这些公约对成员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并无强制执行力,但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营造了良好氛围,为企业提供了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方向和路线。此外,我国不少企业也积极参加国际社会责任公约和社会责任标准认证。截至日,我国一共有120多家企业加入全球契约,通过SA8000标准认证的中国企业已有127家(见表2-6),相关企业必须遵守这些条约的基本原则,自觉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
3.绿色贸易壁垒和供应链审查迫使出口型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水平
近年来,发达国家有关环境和健康的法律日益严格。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继提高产品贸易的环境标准,构筑“绿色贸易壁垒”,给中国出口型企业施加了强大压力,迫使企业更为重视环保。此外,跨国公司为了避免全球经营过程中的社会责任风险,2000年以后,几乎所有的欧美企业都对其全球供应商和承包商实施社会责任评估和审核,只有通过审核和评估,才能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跨国公司验厂成为我国中小型出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大压力源。
4.发达国家通过清洁发展机制等措施推动中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除了设定责任贸易壁垒,迫使我国企业更为重视社会责任以外,发达国家还通过一些激励措施来推动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近年来,最具代表性的是清洁发展机制,这已成为发达国家推动发展中国家企业减排的重要措施。作为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将成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最大受益国,尤其是电力、钢铁、水泥、化工和林业企业将受益匪浅。据预测,到2010年,清洁发展项目将为中国企业的减排行为带来40亿元的额外收益,清洁发展机制将成为鼓励中国企业减排的重要诱因减排潜力主要存在于电力部门,到2010年每年0.25亿~1.17亿吨二氧化碳,占总潜力的50%。钢铁和水泥工业各占总潜力的10%,化工业占5%。资料来源:上海乾隆高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信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市风云榜》,http://quotes./report.jsp?menuid=2007。。
第十节社会责任研究
研究者从两个方面影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一方面,通过论文、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来唤醒政府、民众、投资者、员工、企业经营者等企业利益相关方的责任意识,督促企业承担责任;另一方面,研究者又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出谋划策,提供详尽的指导意见,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章可循,将社会责任落到实处。
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责任研究很难对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有实质性的影响,相关研究成果并不丰富,多是引进、介绍、传播国外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即便如此,我国的社会责任研究仍处于“理论过度超前实践”的窘况之中,国内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匮乏,社会责任实践发展相对落后,很多理论研究都是在对空呐喊,无处着地。
随着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呼声愈加高涨,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也在不断发展。与此相应,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也开始发生阶段性转变,相关研究成果大量涌现,理论研究也开始与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同步,从“对外引进”向“自我创新”,从“解释问题”即对企业为什么要履行社会责任(Why)进行思辨,对企业应该承担哪些社会责任(What)进行讨论。向“解决问题”探讨企业如何履行社会责任(How)。转变。
1.近年来各类研究文献剧增,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进入井喷期
由于欠缺权威的统计,笔者运用文献计量学的方法了解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成果的历史分布状况。笔者以“企业社会责任”为检索词,以文献关键词为检索项,在中国知识资源总库CNKI数据库中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等4个子数据库中,进行模糊检索,搜索出年发表的社会责任研究文献需要说明的是,这是一种不完全统计方法,虽然CNKI数据库是目前国内收纳文献最多、覆盖期刊最全面、回溯时间最长的数据库,但仍不能涵盖所有的研究成果。但是,从研究历史趋势来说,这种方法是有效的。(见表2-7)。
分析表2-7中的结果可以发现,2002年以来,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文献数量逐年剧增,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成为我国理论研究的一大热点。2002年,党中央在正式提出“和谐社会”构想后,整个社会开始关注和讨论企业这个现代社会中最为强力的经济主体如何承担更多的非经济责任,理论界也开始研究“和谐社会”理论框架下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文献成果量因此剧增。此后,随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的深入,企业社会责任前沿理论与我国具体国情的结合日趋紧密,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进入全面发展阶段,文献成果数量与日俱增。年间,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文献成果数量年均增速高达77.5%。从发展特征上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文献成果进入井喷期迹象明显。年间的文献成果为2236项,约占近九年(年)文献成果总数(3423项)的65.2%。
2.理论研究与中国国情相结合,“本土化”特色明显
在数量剧增的同时,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也开始向“本土化”演变,研究者进一步将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中国的具体情况相结合。近三年来,几乎所有文献成果都以我国某个具体问题作为研究视角,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推进情况进行分析,实际问题研究文献占总文献比重不断提高,“本土化”特色明显。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与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等实际问题的结合程度日益提高。以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这两大中国实践问题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的结合程度为例: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战略理念,年间,科学发展观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结合文献成果占总文献成果数量的0.36%;2004年9月,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和谐社会构想,年间,和谐社会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结合文献成果占总文献成果数量的6.08%,远高于科学发展观问题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结合的文献成果占比(见表2-8)。
3.理论研究与企业实践相结合,从解释问题向解决问题转变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愈加普遍和深入,理论研究也开始向纵深发展,从以前的解释问题向解决问题转变,政府主管部门、政策研究机构、高校、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都在出版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案例研究成果以及提升社会责任管理水平的指导方针,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方法指导。
总的看来,上述利益相关方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压力大小和作用机制不尽相同。与国外一致,中国政府部门也是企业所有利益相关方中影响力最强的,政府主要通过倡导和直接施压的方式让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国外相比,我国政府与企业的对话很少,互动就更为不足。随着近年来资源、环境问题愈加突出,我国环保力量的影响力迅速增强,政府主要通过倡导和施压来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随着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在更大范围内更快地左右日常生活,新闻媒体和责任评价的影响力也在迅猛提升,它们主要通过倡导和施压来影响企业。随着市场竞争愈加激烈,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提高,维权方式不断健全,我国消费者对企业的影响力也有提升,消费者主要通过责任消费,“用脚投票”来影响企业行为。随着中国劳动力供需结构的转变,尤其是“民工荒”出现以后,雇员对企业的影响力开始提升,他们通过平等协商、集体谈判等方式与企业对话,同时也使用更换工作等方式向企业施压。我国投资者、商业伙伴、行业协会和企业组织以及研究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经营的实际影响力还相当有限,它们分别运用施压、倡导、对话、互动等方式影响企业,敦促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见表2-9)。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王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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