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cif中关于交强险保险责任任的规定

从学生制单的错误透析CIF术语下保险单的背书与缮制规范——基于信用证支付方式--《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5年02期
从学生制单的错误透析CIF术语下保险单的背书与缮制规范——基于信用证支付方式
【摘要】:在CIF价格和信用证支付条件下,卖方有对货物投保的职责,货物保险单背书对买卖双方都有重要的作用。该文分析了货物保险单背书的种类,以及缮制保险单的规范要求。通过案例分析,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缮制货物保险单的知识和掌握技巧。
【作者单位】:
【关键词】:
【分类号】:F840-4;G712【正文快照】:
0引言CIF是一个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中指出,以CIF价格和信用证支付的国际贸易合同,卖方的义务之一是为买方代办货物保险,并在议付货款时,提交货物保险单。若卖方没有履行这项义务,则违反了“单证相符”国际贸易原则,卖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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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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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75号采用CIF术语时,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
【商务师考讯】CIF术语
  CIF的全文是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指定目的港)。采用CIF术语成交时,卖方的基本义务是,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定舱,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并在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卖方还要负责办理从装运港到目
  ⑴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一切风险
  ⑵负责装船后装运港到目的港通常运费、保费以外费用
  ⑶办理进口
  ⑷支付货款
  ⑴安排运输,支付至目的港运费,及时通知买方
  ⑵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一切风险
  ⑶办理保险,支付保费
  ⑷办理出口
  ⑸提供相应单据
  的港的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
  1、采用CIF术语时,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如下。
  2、保险险别的问题
  CIF术语中的&I&表示Insurance.即保险。从价格构成来看,这是指保险费,就是说货价中包括了保险费;从卖方的责任讲,他要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办理保险须明确险别,不同险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范围不同,收取的保险费率也不同。按CIF术语成交,一般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在合同的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保险险别、保险金额等内容,这样,卖方就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办理投保。但如果合同中未能就保险险别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那就要根据有关惯例来处理。按照《2000通则》对CIF的解释,卖方只需投保最低的险别,但在买方要求时,并由买方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可加保战争、罢工、暴乱和民变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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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卖方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本案中,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30%投保一切险&。但并没有&货物发生损失时,超出发票金额20%的赔付部分,双方各得一半&的规定。因而,买方可以独享保险公司赔偿的全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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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填空题:
我某出口企业与外商按CIF迪拜港、即期信用证付款条件达成交易,出口合同和收到的信用证均规定不准转运。我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货物装上直达目的港的班轮,并以直达提单办理了议付手续。国外开证行也凭议付行提交的直运提单付了款。承运船只驶离我国途经某港口时,船公司为接载其他货物,擅自将我方托运的货物卸下,换装其他船舶继续运往目的港,在换装的过程中造成部分货物损失。由于中途耽搁,加上换装的船舶设备陈旧,使抵达目的港的时间比正常直达船的抵达时间晚了两个月,影响买方对该批货物的使用。为此,买方向我出口企业提出索赔,理由是我方提交的是直运提单,而实际上是转船运输,是弄虚作假行为。我方有关业务员认为,合同用的是CIF价格,船舶的舱位是我方租订的,船方擅自转船的风险理应由我方承担,因此,遂按对方的要求进行理赔。
问:我方这样做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解析:第&2&题:填空题:
某远洋运输公司的&东风&号轮在6月28日满载货物起航,出公海后由于风浪过大偏离航线而触礁,船底划破有两米长的裂缝,海水不断渗入。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抛掉A仓的所有钢材并及时组织人员堵塞裂缝,但无效果。为使船舶能继续航行,船长请来拯救队施救,共支出5万美元施救费。船的裂缝补好后继续航行,不久,又遇恶劣气候,入侵海水使B舱的底层货物严重受损,放在甲板上的2000箱货物因没有采用集装箱装运也被风浪卷入海里。
问:以上的损失,各属什么性质的损失?投保什么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答案解析:第&3&题:填空题:
阅读下面的保险单,并根据提出的问题填空:
(1)保险公司名称: (2)发票号码: (3)保险单编号: (4)投保人名称: (5)唛头:
(6)包装及数量: (7)保险货物名称: (8)保险金额(小写): (9)保险金额(大写): (10)运输工具:
(11)开航日期: (12)起运地(港): (13)目的地(港): (14)承保险别: (15)赔款地点: (16)投保日期:
答案解析:
做了该试卷的考友还做了
······400-668-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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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CIF合同纠纷的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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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cif合同纠纷的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笔者以下面的案例对cif合同纠纷的案件进行解答,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中国a厂与美国b公司长期进行食品交易。日中国a厂电告美国b公司,以cif条件向对方出口一批食品,总价值50万美元,用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支付价款。5月15日b公司复电,提出降价至48万美元,a厂经研究同意b公司要求,遂于5月19日发电报通知b公司。5月20日b公司收到电报。随后,a厂将货物运到天津港交由某运输公司c承运。整批货物分别装入两个集装箱,并吊装在船上。6月4日承运船舶行至公海时,由于船长的疏忽,船上发生火灾,其中一个集装箱被火烧毁。7月初,货物运至旧金山港。b公司拒绝接收货物,并向a厂索赔。  问题:  1、双方争议是否可以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来解决?  2、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合同在何时成立?  3、该批货物的运输保险应由哪方当事人办理,保险费由谁支付?  4、货物在海上受到损失,b公司能否要求a厂给予赔偿?  5、如果应办理保险方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而货物遭受部分损失是由于轮船在海上遭遇台风,那么是否可以从保险公司处取得赔偿?  6、如果应办理保险方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是一切险,而货物受损是由于货轮船员罢工,货轮滞留中途港,致使食品变质,那么能否可以从保险公司处取得赔偿?  7、如果发生的风险是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引起的,并且属于承保范围的风险,保险公司赔偿了损失后,被保险人能否再向承运人索赔?  8、假设a厂向银行提交了信用证规定的提单等单证,收到货款后,又欲将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卖给其他公司,此时a厂是否有权向承运人发出指示,要求将货物运回或者交给其他收货人?  9、应由何方当事人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何方为信用证的受益人?  10、假设a厂向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证,请求付款,此时b公司获知货物在途中遭受损失,立刻通知银行停止付款,银行是否有权拒绝付款?  1、双方争议是否可以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来解决?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条规定,(1)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本案例,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分别是中国和美国,而两国均是公约的缔约国。因而,他们之间的合同可以适用该公约。  第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本公约,或在第12条的条件下,减损本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而本案中,双方并没有排除公约的适用,因而公约可以适用。  2、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合同在何时成立?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9条规定,(1)对发价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发价,并构成还价。(2)但是,对发价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发价的条件,除发价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时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构成接受。如果发价人不做出这种反对,合同的条件就以该项发价的条件以及接受通知所载的更改为准。(3)有关货物价格、价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价的条件。本案例,a厂5月10日的电报是向美方提出了订立合同的发价。由于美方5月15日复电并未完全同意中方的交易条件,对合同价金提出疑义,实质性地改变合同内容,故构成还价。a厂5月19日的电报同意了美方的交易条件,构成了接受。  第23条规定,合同于按照本公约规定对发价的接受生效时订立。因此,合同于日成立。  3、该批货物的运输保险应由哪方当事人办理,保险费由谁支付?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关于cif一章的规定,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自付费用取得货物保险,并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因而,在cif条件下替买方投保并支付保险费是卖主的一项义务。因此,该批货物的运输保险应由a厂负责办理,并由a厂支付保险费。  4、货物在海上受到损失,b公司能否要求a厂给予赔偿?  a厂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后,即完成了它在cif合同中的义务。货物在运输中遭受损失时,b公司可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再由保险公司向承运人索赔;b公司也可以直接向承运人索赔,但a厂在此中已无责任可言,故b公司不能要求a厂给予赔偿。  5、如果应办理保险方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而货物遭受部分损失是由于轮船在海上遭遇台风,那么是否可以从保险公司处取得赔偿?  平安险的英文意思是“单独海损不赔”。其责任范围主要包括:(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水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以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3)共同海损的牺牲、分配和求助费用。可见,平安险对货物因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予赔偿。本案例,货轮遭受台风,使货物遭受部分损失,但由于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不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单独海损,故不能获得赔偿,除非已投保水渍险和一切险(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6、如果应办理保险方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是一切险,而货物受损是由于货轮船员罢工,货轮滞留中途港,致使食品变质,那么能否可以从保险公司处取得赔偿?  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但不包括战争险、罢工险等特殊附加险。即使投保人投保了一切险,仍须与保险人特别约定,经保险人特别同意后,才能把特别或特殊附加险的责任包括在保险人承保范围之内。由于卖方并未投保特殊附加险,故无法取得赔偿。  7、如果发生的风险是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引起的,并且属于承保范围的风险,保险公司赔偿了损失后,被保险人能否再向承运人索赔?  保险合同是一种补偿合同,被保险人不得以保险作为牟利的手段。保险货物的损失如果是由于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被保险人从保险人处取得保险赔偿时,应当把对该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转让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位行使被保险人的一切权利和追偿要求,而不能一方面向保险人取得保险赔款,另一方面又向有过失的第三者索赔,从而获取双倍于损失金额的收入。保险人在支付保险金额后从被保险人处取得的权利,叫代位权,即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有过失的第三者的追偿权利,而不是被保险人再向承运人索赔。  8、假设a厂向银行提交了信用证规定的提单等单证,收到货款后,又欲将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卖给其他公司,此时a厂是否有权向承运人发出指示,要求将货物运回或者交给其他收货人?  提单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提单具有特殊的法律性质,在cif条件下,交单就等于交货。因此a厂交出提单后即无权就货物的处理向承运人发出指示。承运人在收到货物并签发提单之后,就负有在目的地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义务,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提取货物。作为物权凭证,提单可以进行买卖和自由转让。  9、应由何方当事人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何方为信用证的受益人?  信用证作为一种银行的付款凭证,属于银行信用,是现代贸易中,尤其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它是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受益人的一种保证银行在满足信用证要求的条件下承担付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开证申请人即为国际贸易合同的买方,受益人即为卖方。因此,本案例应由买方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卖方为信用证受益人。  10、假设a厂向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证,请求付款,此时b公司获知货物在途中遭受损失,立刻通知银行停止付款,银行是否有权拒绝付款?  本案例中,当事人使用的是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所谓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的同意,开证银行不得单方面予以撤销或修改的信用证。只要受益人所提交的装运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开证银行就必须按信用证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在装运港交付货物后,货物风险自越过船舷时起转移给买方。因此虽然货物在途中遭受灭失或损害,银行仍有义务向a厂支付回价款。可见,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对受益人有较大保障。所以,银行无权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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