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大珠三角金融圈”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
如何推进“大珠三角金融圈”建设
导读&&&&下一阶段我们工作与改革的重点,在于和香港、澳门如何实现互联互通。首先,在金融规则、产品业务、人员流动等方面的对接上,需实现互联、互动、互通。&&&&现阶段经常项下基本是全放开了,不存在还需要争取什么政策;大家重点讨论的是“怎样打通资本项下的一些业务往来”,怎么样打通与拓展资本项下的业务,就是说“国外的资金资本项下如何能够引到国内来,国内的投资如何能够更加方便地走出去”。&&&&本报记者&朱志超&广州报道&&&&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试验田,广东的血脉中,从来都不缺少先试先行、创新开放的意识。即将结束的2015年,广东金融业交出了一份靓丽的成绩单,但在未来大珠三角金融圈的建设中,广东将扮演着什么角色、肩负的使命几何?未来前海、南沙、横琴三大自贸区的政策逻辑,又将为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打开怎样的新格局?&&&&一个冬日暖阳的上午,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在他的办公室中接受了21世纪经济报道的独家专访。深灰色休闲服罩着浅蓝色的笔挺衬衣,身材高大、颇有儒雅学者范的王景武向记者直言道:&&&&“下一阶段,我们将依托广东自贸区的功能和区位优势,大胆探索各类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等内容,大力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经济一体化和大珠三角经济圈的建设,为构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坦白说,广东区域内金融业没有实质性风险,我们一直坚持务实的态度、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把产业实体做大做强,不让企业搞什么虚头巴脑的事情。尽管当下经济的大环境有些困难,但真正能以实体经济为依托的区域金融,不会有太多风险冒头。”王景武如是称。&&&&“大珠三角金融圈”路径详解&&&&《21世纪》:在你看来,粤港澳应携手共建大珠三角金融核心圈,强化区域金融分工与合作。而在将珠三角建设为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区域过程中,广东金融业有哪些举措尤为关键?&&&&王景武:粤港澳携手共建大珠三角金融圈,带动珠三角乃至广东经济金融发展,我认为应重点做好六项工作:&&&&其一,抓住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契机,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依托广东自贸试验区重要平台,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以开放促进区域金融的新一轮改革,争创广东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新优势。&&&&同时顺应粤港澳率先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趋势,优先推动珠三角与港澳地区实现金融机构协同、基建互通、产品互认、人才互动、规则接轨,支持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与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加强互动,开创大珠三角金融圈建设的新局面。&&&&其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珠三角金融业发展营造良好信用环境。珠三角地区应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部门和行业间信用信息共享,完成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开发与推广,培育有公信力、竞争力的信用评级机构。&&&&其三,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强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的功能。支持广州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备份中心、金融行业数据灾备中心等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金融项目,增强广州在全国金融基础设施布局中的作用。&&&&其四,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推动广州、深圳总部经济发展,进一步明确广州、深圳城市功能定位,实现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同时,利用好独特区位优势、先行先试政策优势,支持设立本地法人金融机构,争取更多的金融机构总部、分支机构落户广州、深圳;本地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兼并重组等方式扩大发展。&&&&其五,加快发展金融要素交易平台,增强广州、深圳的辐射能力。众所周知,建设金融要素交易平台,可以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源向核心城市集聚,促进金融业多元化发展。&&&&现阶段,广州应重点加快发展股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金融资产交易、航运交易等,拓展债券、股票承销业务,弥补资本市场服务业短板,形成与深圳的优势互补。&&&&其六,更需大力发展新型金融业态。强化互联网金融、跨境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发展,着力完善珠三角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增强珠三角金融业对粤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的带动能力。&&&&《21世纪》:在大珠三角金融核心圈的布局中,如何连通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个支点,把珠三角的金融搞活,是一个重要的命题。在你看来,具体有哪些业务可以在前述区域上实现互补与联动?下一阶段业务创新的突破口在哪里?&&&&王景武:首先说说金融中心的概念,所谓中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其指的是在一个区域内具备资源聚集、吸纳、辐射的功能,才可以被称之谓中心。&&&&如何实事求是把广州金融做好,我提出“珠三角金融圈”的概念,需要依托香港、澳门两个中心,围绕它们来布局金融的工作。从国家战略层面而言,更多需要树立与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下一阶段我们工作与改革的重点,在于和香港、澳门如何实现互联互通。首先,在金融规则、产品业务、人员流动等方面的对接上,需实现互联、互动、互通。&&&&现阶段经常项下基本是全放开了,不存在还需要争取什么政策;大家重点讨论的是“怎样打通资本项下的一些业务往来”,怎么样打通与拓展资本项下的业务,就是说“国外的资金资本项下如何能够引到国内来,国内的投资如何能够更加方便地走出去”。&&&&广东金融总量大、经济总量大,从金融机构存贷款数据而言,存款余额15.93万亿元、贷款余额9.44万亿元,在全国排行首位。这是我们实在的优势,但如何让金融和实体经济实现更好的联动,为珠三角金融圈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确实值得我们深思。&&&&现阶段,我们的重点是围绕国家战略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省委出台一系列的政策,包括产业结构调整,包括“创新驱动发展”、“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振兴粤东西北”等,金融都将围绕该工作部署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近几年的工作落实,刚开始我们较侧重和地市实现“块状”的结合,结合各个城市、地市的经济发展基础、特点和优势予以金融服务的支持;近两年我们开始着手从“条状”方面,如交通、文化、旅游、科技等分条逐一对接,金融与实体经济结合得较好,应该说是广东金融的一大特色,我们将继续在这方面加大推进力度。&&&&跨境人民币结算量逾8万亿&&&&王景武行长在采访时坦言,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依托自贸区的功能和区位优势,先行先试探索各类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等内容,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经济一体化和大珠三角经济圈的建设。&&&&《21世纪》:年初人行广州分行召开工作会议时,你提到结合辖区金融工作实际情况,今年分行系统主要做好9项基本工作,其中哪些细项是重中之重?而按照当下的时间表来看,2016年还有哪些工作需要进一步重点夯实?&&&&王景武:根据经济新常态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个人认为,加大对地方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有效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都是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当下的时间表来看,年初安排的重点工作进展总体较为理想,取得的成效亦不错,具体来看:&&&&第一,有效落实了稳健的货币政策。引导货币信贷总量均衡增长,优化信贷投放结构,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截至10月末,广东本外币贷款余额9.44万亿元,同比增长12.4%;比年初增加9216亿元,增量继续居各省市首位。粤东西北地区贷款余额9834亿元,同比增长13.3%,较全省增速高0.9个百分点;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1.58万亿元,同比增长13.7%,比企业贷款整体增速快4.6个百分点。&&&&第二,推进广东自贸区建设,构建金融改革创新的规则体系。目前,我们已起草并向总行上报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按照“立足港澳、面向全球”的思路,从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加强粤港澳金融合作、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一系列金融改革创新措施;&&&&同时,围绕广东自贸区《总体方案》关于金融开放创新的任务,抓紧制定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外汇管理改革等方面的实施细则,推动广东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措施的落地&&&&第三,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创新发展。一方面,经人民银行总行同意,于7月发布了《广东南沙、横琴新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将试点地区从深圳前海扩展至广州南沙、珠海横琴,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另一方面,是支持自贸区企业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横琴、前海自贸片区内已经各有一家企业先试先行,所募集资金调回区内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股权投资;同时推出跨境人民币缴税服务,明确缴税方式和操作流程。&&&&第四,在外汇管理改革方面开展创新试点。2015年2月,前海新区率先开展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改革试点,中外资企业在区内可以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管理,外债余额不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倍;&&&&此外,早在日,南沙、前海、横琴等地区便获准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意愿结汇政策试点,企业可自由选择资本金结汇时机,目前该政策已在全国范围内实施。&&&&《21世纪》:跨境人民币业务自2009年7月开闸,近6年来广东地区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成绩单几何?包括具体金融机构在跨境人民币业务上的布局特点、业务开展和创新情况,请分享一下详细情况。&&&&王景武:近六年来,广东省跨境人民币业务交出了一份靓丽的成绩单:截至10月末,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8.34万亿元,结算量连续六年居全国首位;同期广东省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2.35万亿元,同比增长12.6%。&&&&而境内主体参与的积极性亦在不断提高。截至10月末,广东省共4.13万家企业和2950家银行网点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分别比年初增加8325家、193家。&&&&今年以来,我行进一步拓展创新跨境人民币业务,促使人民币跨境使用继续扩大。如在南沙、横琴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截至10月末,南沙、横琴共办理36笔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备案,备案金额共81.13亿元。&&&&另一方面,我们也一直鼓励结算银行为省内跨国企业集团办理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截至10月末已有49家跨国企业集团办理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备案,累计结算额529.46亿元。&&&&截至10月末,国有商业银行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6.11万亿元,占比73.3%;股份制银行1.66万亿元,占比19.9%。在累计结算量排名中,中行列第一位,占比29.1%,工行、建行、农行列二至四位,占比分别为16.1%、14.3%、10.5%。&&&&在加强粤港澳金融合作方面,1-10月,粤港、粤澳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共计达1.66万亿元,占全省结算量的70.5%;同期全省共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2.35万亿元,同比增长12.6%。&&&&下一阶段,我行将依托自贸区的功能和区位优势,继续广东作为改革开发试验田的传统,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各类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等内容,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经济一体化和大珠三角金融圈的建设。&&&&“守住民间金融的风险底线”&&&&对于广东民间金融的发展,王景武认为,随着广东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社会各界对资金功能认识日益加深,推动了全省民间金融供需越发旺盛,民间金融弥补了未被正规金融覆盖的资金需求缺口。但对于随之暴露的风险问题,王景武则坚称“必须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21世纪》:过去几年小贷、担保、P2P机构、股权众筹等金融机构的兴起,广东区域民间金融非常活跃。对此您如何看待民间金融的风险问题?特别是随着民间金融体系与传统正规的金融体系之间结合越发紧密,应该如何看待风险的传导和监管?&&&&王景武:民间金融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对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等经营实体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支持,弥补了未能被正规金融覆盖的资金需求缺口,其存在具有制度层面的合理性。&&&&但与此同时,由于民间金融机构良莠不齐,抗风险能力薄弱,且游离于监管之外,其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其一,民间金融的融资总量未被纳入正式统计范畴,央行及其他金融监管机构难以对其实施有效的监控,客观上降低了监管当局宏观调控的政策效果。&&&&其二,受民间融资短期内高回报的诱惑,一些担保公司、网络贷款公司近年来违规借贷等行为层出不穷,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大大增加,极易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金融稳定的隐患。&&&&其三,是由于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在资金、系统、业务等多个维度均有交集,其有关风险会不同程度传递到正规金融,进一步加剧正规金融体系的风险累积。&&&&《21世纪》:为了切实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在民间金融问题的监管上,有哪些相应的工作需要落实?&&&&王景武:规范民间金融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的基本原则,需要主动适应民间金融发展的新趋势,通过建章立制,形成民间金融参与各方必须遵守的规矩,引导民间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我个人认为,有五点需要特别注意:&&&&其一,推动民间金融相关立法工作。尽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民间金融机构行为的法律法规,扫除监管盲区。&&&&其二,是引导民间金融的适度发展。业务拓展要与民间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相匹配,避免经营业务过度膨胀,对跨区域、跨业务类型的经营必须从严管理,防止民间金融机构转嫁经营风险。&&&&其三,需完善民间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在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框架下,各地金融办与“一行三局”加强配合,建立民间金融监管的信息共享机制,重点对集团化运作的民间金融组织进行监管协调。同时,加大法融资活动的打击力度,对非法集资、非法吸储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其四,特别要防范民间金融风险通过互联网扩散,警惕打着金融创新旗号搞跨界经营、非法集资,明确界定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的经营范围,杜绝一手通过小额贷款公司直接从事放贷、另一手利用互联网搞集资,在小贷公司与互联网金融间设立风险防火墙。&&&&五是防止银行通过关联关系向民间金融组织输送利益。督促商业银行开展与民间金融相关的利益输送专项整治。&&&&“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将推向全国&&&&“通过开展信贷资产质押试点工作,已初步建立了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的基本制度、操作规程和央行内部评级数据库,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为下一步在更大范围内开展试点奠定了基础。”王景武直言。&&&&《21世纪》: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旧是难题待解,此前央行陆续在全国开展以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方式发放支小再贷款工作,广东和山东是先行先试的区域。市场普遍很关心其业务开展情况,包括支小再贷款数额、利率等,能否详细介绍一下?&&&&王景武: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核心还是信用问题、市场问题、风险问题。在这方面,广东省委省政府是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今年朱小丹省长亲自主持制定了一个关于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指导意见,在信用体系建设、融资担保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近年来,我行认真贯彻落实总行货币信贷政策和广东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政策指导与业务创新力度,通过工具创新、产融对接、银征联动、效果评估等方式,引导广东金融机构提高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水平。&&&&截至2015年10月末,广东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8万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28.5%,占比较上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同期累计发放各类支小再贷款57亿元,贷款利率比市场一般利率低约2个百分点;再贴现余额82亿元,同比增加22亿元。&&&&而关于“信贷资产质押试点”的工作,自2014年5月以来,我行在全国率先开展以信贷资产质押方式发放支小再贷款试点工作,共以信贷资产质押方式发放支小再贷款5笔,金额16.77亿元。&&&&言及具体成效,一方面,“信贷资产质押试点”的开展,撬动了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资金供给。据监测,试点银行运用获得的支小再贷款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已达248笔。&&&&另一方面,增加了银行低成本资金来源的渠道。试点期间,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比同期限同档次的其他贷款利率低约0.75-3.6个百分点,为企业节约利息成本约3000万元。&&&&通过开展信贷资产质押试点工作,我们已初步建立了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的基本制度、操作规程和央行内部评级数据库,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为下一步在更大范围内开展试点奠定了基础。&&&&(编辑:曾芳,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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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武&&&&&&&&来源:金融时报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与港澳地区的金融合作不断深化,三地逐步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依存的金融合作和发展格局,成为我国乃至亚太地区最具活力的金融区域之一。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全球金融一体化和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全面深化的大背景,如何以世界眼光、战略思维谋划广东金融、特别是粤港澳金融业的融合和发展,对广东金融乃至全国金融的改革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建设大珠三角金融圈的战略意义
  目前,我国金融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三个金融圈:以香港、广州、深圳、澳门为核心城市的大珠三角金融圈,以北京、天津为核心城市的环渤海湾金融圈和以上海、南京、杭州为核心城市的长三角金融圈。这三个金融圈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国内资产规模最大、竞争力最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几乎都集中于此。截至2014年4月末,三个金融圈(不包括港澳地区)存款余额占内地31个省(市、区)的59%,贷款余额占内地31个省(市、区)的57%。建设好这三个金融圈,对我国金融改革发展至关重要。
  推进大珠三角金融圈建设,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一是有利于广东和全国金融的改革创新,进一步优化我国金融的功能布局。二是有利于构建更加开放和完善的金融体系,并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广东金融和全国金融的发展。三是有利于粤港澳三地在新的比较优势基础上寻求新的合作思路,创新金融合作机制,促进粤港澳三地金融要素有序自由流动、金融资源高效配置。四是有利于全面借鉴港澳金融发展的做法和经验,在更广的领域和更深的层面上推进金融改革和创新。
  建设大珠三角金融圈的总体构想
  结合粤港澳金融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大珠三角金融圈建设的总体目标可确定为:围绕构建大珠三角优质生活圈和世界级城市群的金融服务需求,依托粤港澳三地的区位、市场、体制优势,全力打造以香港为中心,广州、深圳、澳门为副中心,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为重要节点的金融圈,推进区域金融业的集聚、整合和升级,将大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连通中国与世界金融市场、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区域,推动我国形成“南有大珠三角金融圈、北有环渤海湾金融圈、东有长三角金融圈”相得益彰的金融业功能布局。
  在战略定位上,大珠三角金融圈首先应该努力成为我国内地与港澳台金融合作的先导区,为“一国两制”框架下推动内地与港澳金融融合、深化两岸金融合作积累经验;其次,应该成为我国金融对内对外开放的新高地,并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进一步增强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再次,应该成为全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示范区,率先走出一条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的新道路。
  在总体思路上,大珠三角金融圈建设可以按照“一个市场、二大机制、三大平台、四大战略”的总体思路推进。一个市场,就是要创建粤港澳共同市场。通过建设粤港澳共同市场,进一步扩大粤港澳金融市场的相互开放水平,促进粤港澳金融资源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有序、自由流动,实现三地金融业的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二大机制,就是要构建官方推动机制和市场引导机制。在官方推动机制方面,发挥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粤港(粤澳)金融合作专责小组会议、粤港(粤澳)金融合作例会等合作机制的作用,协调解决大珠三角金融圈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在市场引导机制方面,发挥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金融市场主体在大珠三角金融圈建设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大平台,就是要发挥好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的平台作用。依托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作为国家级新区的政策优势,争取在粤港澳金融市场对接、产品互认、基建互通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把三大平台打造成为大珠三角金融圈的重要节点。四大战略,就是要充分利用CEPA协议、粤港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粤港澳自由贸易区的政策优势。利用好四大战略所赋予的广东金融业对港澳开放先行先试政策,争创建设大珠三角金融圈的新优势,把大珠三角金融圈建设成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合作区和金融创新区。在“一个市场、二大机制、三大平台、四大战略”的总体思路下,大珠三角金融圈建设可将“做市场、建品牌、优环境”作为重点,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创新”为抓手,充分发挥粤港澳三地的区位、市场、体制优势。
  推动大珠三角金融圈建设步骤、措施和方法
  (一)科学规划大珠三角金融圈建设。在《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对广州南沙、深圳前海和珠海横琴的批复规划和定位,科学制定区域金融改革的整体规划,优化珠三角乃至华南地区的金融资源配置,形成优势互补、相互合作、联动发展的金融格局。发挥好相关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合作作用,协调解决大珠三角金融圈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跨境问题。推动广东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备份中心、金融行业数据灾备中心等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金融项目,进一步增强广东在全国金融基础设施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引导港澳金融机构在CEPA及其补充协议的框架下,以广东为桥梁,向广西、海南以至泛珠三角地区延伸经营网络,充分发挥大珠三角金融圈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推动广东在金融改革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在广东可率先开展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和法人金融机构改革,组建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国内外知名的地方金融品牌。推动广东建设连通境内外的金融要素跨境交易平台,设立期货交易所、保险交易所,提高境内外投资主体参与市场交易的便利化水平。鼓励广东与港澳金融机构跨境互设,允许广东与港澳地区金融产品互认买卖,促进粤港澳金融业融合发展。探索在广州、深圳开展QDII2(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试点,推出“深港通”,促进广东与港澳金融市场相互对接。制订内地与港澳相互承认专业人员资格的具体办法,鼓励金融从业人员参加内地和港澳相关资格考试,引导金融从业人员在粤港澳三地交流、任职。
  (三)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粤港澳金融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风险事件和金融纠纷协调处理机制,探索建立共同打击跨境金融犯罪的区域联动机制。加快完善粤港澳支付清算系统,建立粤港澳安全、快捷、高效的支付清算渠道。积极推动金融IC卡的跨行业运用,特别是在公交、地铁、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医疗等重要民生公共服务领域的运用,并全力推进粤港澳金融IC卡互通应用。迅速推进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尤其是加大对企业和个人非银行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整合,并积极探索建设粤港澳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四)进一步创新发展广东跨境人民币业务。以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先行先试示范区为突破口,进一步探索开展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积极推动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建设和澳门人民币业务稳健发展,把包括港澳在内的大珠三角地区打造成为人民币“走出去”和“流回来”主要枢纽。探索研究自贸园区建设,将跨境人民币业务作为重点内容,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方面开展先行试验,建立与之相配套的人民币金融服务框架,构建人民币国际化试验区。在南沙建立粤港澳人民币同业拆借平台,允许三地金融机构相互拆借人民币资金,加大内地对港澳地区人民币离岸市场的流动性支持,促进粤港澳三地银行同业之间的资金互助。配合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实施,选择广州作为中国与东南亚、非洲、欧洲国家人民币现钞跨国调运的承办地,为人民币“走出去”战略实施提供助力。(作者系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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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应有突破
来源: 1:35:00
【广东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应有突破】变革时代,广东正着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而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科技金融的强大助力。金融创新既是发展的强劲驱动力,也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
  变革时代,广东正着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而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科技金融的强大助力。金融创新既是发展的强劲驱动力,也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  对于广东金融改革,创新无疑是一个巨大考验。3月4日,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经济新常态下,金融创新应该并且能够为转型升级提供支撑,同时,广东省应在绿色金融体系创新方面有所突破。
  绿色发展亟需构建绿色金融体系  中国经济时报:您今年提出“多措并举积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包括哪些理念和相关建议?未来,人行广州分行会给予哪些绿色金融支持?  王景武:优良的生态环境既是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集中体现,又是产业竞争和吸引人才的关键所在。推动绿色发展,要求转变资源消耗过大、环境污染过重的增长方式,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实现绿色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需要创新金融制度安排,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资于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推动经济结构低碳化。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准确把握绿色发展的丰富内涵和要求,通过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一方面引导传统产业开展节能环保改造,另一方面激励更多社会资金投资绿色新兴产业,推动广东经济结构加速调整。  同时,会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配合,研究制定差异化的绿色信贷政策,引导资金有序退出过剩产能和高污染落后产业,加大对环保、节能、低碳等绿色产业的支持;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探索发展绿色信贷,进一步发挥金融市场支持绿色融资的功能;支持广东设立绿色金融创新综合试验区,为全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探索新路径。  全面推进“大珠三角”金融圈建设  中国经济时报:“十三五”期间,广东会如何推进“大珠三角金融圈”建设?在常规项基本全放开的情况下,未来会怎样打通资本项下的一些业务往来?  王景武:当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总行的部署和要求,广东要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继续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以资本项目开放促进国际收支在更高水平上的平衡,因势利导进一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一是扩大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按照本外币一体化管理要求,在总结前期区域性、地方性试点基础上,探索将本外币一体化全口径境外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扩展至广东自贸区和相关地区注册的企业,并择机扩大试点范围,有序拓宽境内企业在境外融资通道,为企业营造国际化、市场化的融资环境。  二是开展债权跨境转让。《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要研究探索自贸区金融机构与港澳地区同业开展跨境人民币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下一步,要研究探索广东自贸区内银行机构与境外同业开展双向的债权类资产跨境转让,区内银行机构既可以向境外同业转让债权类资产,又可以从境外同业受让债权类资产。  其他措施还包括建立和完善“深港通”、“沪港通”机制;扩大跨境人民币使用以及建立健全监测和预警机制等。  多举措推进《支付结算条例》制订  中国经济时报:您的提案中包括支付结算管理的相关内容,您对现行支付结算法体系有何建议?  王景武:近二十年来我国经济格局和市场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支付结算活动的参与主体及其相互关系,支付结算工具和行为种类都发生了变化。现行支付结算体制的外部实施环境和社会经济对支付结算管理的需求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现行的《支付结算办法》颁布于1997年,已经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亟待进行改革。  我的建议是,从建立支付结算监管体系、界定适用行为及主体、实现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一致、借鉴国际经验并与国内实际相结合等方面着手,积极推进《支付结算条例》的制订工作。  一是建立一个统一、明晰的支付结算监管体系。建议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在制订《支付结算条例》时,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支付结算业务监督管理主体,明确支付结算管理职责的划分,建立一个统一、明晰的支付结算监管体系。同时整合管理资源,理顺各相关部门的管理关系,建立支付体系监管的协调机制,实现对支付结算业务的科学、有效监管。  二是重新界定适用行为及主体。《支付结算办法》对支付结算行为和参与主体的界定过于狭窄,难以适应目前支付结算业务的实际。建议在制订《支付结算条例》时,根据目前支付结算业务的实际,重新界定支付结算行为和参与主体。在完善传统支付业务管理基础上,将网上银行、移动支付、自助银行、电子票据等新兴结算方式、结算主体纳入管理范畴。  三是实现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一致。针对目前《票据法》存在的缺陷和《支付结算办法》与《票据法》等上位法存在的明显冲突,建议在制订《支付结算条例》的同时,应根据票据业务管理的实际需求,对《票据法》进行同步修订,实现两者规范体系的协调一致。  四是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并与国内实际相结合。特别是在政府监管和市场效率的关系方面,在有效控制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鼓励业务创新。同时充分考虑我国支付体系发展现状、未来发展趋势和现有法律基础环境等因素,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市场发展规律的态度,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前瞻性的《支付结算条例》。
(责任编辑:DF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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