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怎样申请办理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遴选岗位和条件表
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 阅读:209 次&&日期: 10: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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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名称
所需资格条件
学历(学位)
乐山市国土资源局
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5岁以下(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新闻学;研究生: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新闻学。
本科:030100 研究生: 0301
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5岁以下(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财务管理、会计学; 研究生:会计学。
本科: 、 研究生: 120201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若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日以后。
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
35岁以下(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研究生: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本科:、 090300 研究生: 081601、 1603
1、测绘从业资质证书; 2、若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放可宽至日以后; 3、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日以后。
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业务受理、档案审核查询
35岁以下(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
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5岁以下(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土地资源管理、法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管理 : 研究生: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本科:、 300 研究生:030105、 、120405
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5岁以下(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法学;研究生: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
研究生: 030105、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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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采取依申请登记原则 未提以人查房
来源:新京报
 在2014年的最后阶段,备受各界期待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昨日全文公布。该条例于11月24日由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发,将于日起施行。这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正式建立。  昨日,记者从国土部获悉,目前国家层面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建设基本完成,22个省份完成了省级职责整合,但市县一级的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普遍没有启动。  “以人查房”未入条例  今年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曾对外公布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比照征求意见稿,昨日公布的条例全文共三十五条,比意见稿多了五条。  对比可发现,条例在登记程序、法律责任方面没有明显改动。但在信息共享方面,条例提出,未来各级不动产信息将统一纳入国土部牵头建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并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这意味着不动产信息将在国土系统内部各级共享。  对于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联网工作,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透露,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计划在明年7月上线试运行。2015年下半年开始陆续完成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软件与信息平台的对接,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此外,一直被视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一大看点的“以人查房”也并未写入。  采取依申请登记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不动产登记的申请,条例依据物权法的规定,采取的是依申请登记原则。条例第十四条对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和当事人单方申请的情形做了规定。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莉华介绍,对于采用依申请登记原则还是强制登记原则,主要涉及不动产登记的启动及效力问题。她认为,条例重点从保护权利人物权的角度作了依申请登记的制度安排。  “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登记机构的不断健全,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意义就会不断地被权利人所认知,在自愿的基础上,营造权利人主动申请不动产登记的良好制度环境。”  此外据魏莉华透露,条例出台后,还将相继出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技术规程。一些在条例中需要细化的制度,将在下一步立法工作中统筹考虑。  焦点  1  未提“以人查房” 保护民众隐私  在外界前期对不动产登记条例的期待和猜测中,“以人查房”或“以房查人”是一大热点。然而,昨日公布的条例延续了早前的草案,并未写入这一关键词。  参与条例制定的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认为,那些要求利用不动产登记簿的公开性来实现“阳光立法”的功能、达到限制甚至惩治官员腐败的要求,是难以得到支持的。  他认为,一些人包括媒体炒作的“以人查房”和“以房查人”的,都是一种误解。“从国际经验看,阳光立法内容很多,其中之一就是要求官员公布其财产,以方便社会监督。这些立法是专门针对官员的立法,属于官吏立法,和不动产登记立法不在一个体系之内。”  孙宪忠解释,不动产登记立法属于财产立法,不论官员还是民众,其不动产财产都要纳入登记,但是阳光立法只能针对官员,不能针对一般民众。  在他看来,法律可以要求官员公布其财产,但是不能要求一般民众也公布其财产,不能因为立法给一般民众的财产私密造成侵扰。所以,不能把不动产登记簿纳入到“阳光立法”的范畴之内。  孙宪忠认为,不动产登记簿上从来不会记载某某人是什么官员。所以要求不动产登记承担阳光立法的职能,这是完全无法实现的。  参与制定条例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认为,系统建立后,查官员的财产很容易。“只要你的财产不是在海外。如果要查的话,很难隐瞒。”  但是程啸表示,以人查房是没有道理的,从来就没有允许过个人可以以人查房。“目的再正当,也不能用违法的方式。”  2  信息全国联网 9大部门可共享  今年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曾对外公布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比照征求意见稿,条例在登记程序、法律责任方面没有明显改动。  但在信息共享方面,条例提出,未来各级不动产信息将统一纳入国土部牵头建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并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这意味着不动产信息将在国土系统内部各级共享。  此外,国土资源、公安、民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应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程啸认为,信息共享是一个创新,世界上没有几个国家能达到这种信息共享的程度。“这是立法中非常创新的东西。”  程啸说,信息互通共享一方面有利于保障登记的真实准确,另一方面可以方便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以及公民个人信用制度的完善。  对此,中国首任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认为,这一制度下,既方便了群众依法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也便于机构高效开展登记审核工作,最大限度保证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和交易安全。  他认为,条例明确登记资料查询复制的主体权限及保密责任主体等要求,如规范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料的使用,规定了查询人对查询信息的保密义务,进一步细化了物权法的内容。  影响  “不会引起房价马上下跌”  去年,商[微博]曾表示,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价马上会跌。对于这一观点,今年以来,多位曾表示,不动产登记是为不动产确权与完善物权法,而并非是调节房价的宏观政策。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认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不见得发生大面积抛售。他解释,不动产统一登记是逐步推进,按目前的时间表,是3到4年。“这期间有些官员可能使房子合法化或变相转给他人。”  在他看来,如果不动产登记推进太快导致房价急剧下降,对经济发展会造成很大的冲击。政府正在掌握改革的节奏,防范出现大量集中抛售现象。  此外,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即便把住宅信息统计出来,不意味着房产信息将会无条件向社会开放。因此,若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房价不会马上大跌。  陈国强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由管理部门掌握。在他看来,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只是为房地产税的征收作准备,但是并不意味着不动产登记完成是房价下跌的一个时间节点。  背景  不动产统一登记已酝酿7年 
 不动产登记制度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早在2007年便写入当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然而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莉华认
为,那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未能真正建立。“不动产多头管理、职能重叠、重复登记的问题,不利于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去年,不动产制度的建立终于进入了快车道。2013年3月,国务院明确要求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登记的职责,由一个部门承担。同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  据媒体报道,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今年3月曾表示,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然而,6月底《条例》未能露面。对于这次爽约,多位专家认为《条例》的出台面对各方的阻力。  7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征求意见稿,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2月22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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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共享经济的兴起与盛行,旅客户一直是住宿业的重要客源,这次,在线短租把目光瞄准了这一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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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见 问 题
申 请 条 件
  1、具有满1年以上乐山市城镇户籍或市中区非城镇户籍。非市中区城镇户籍的,主申请人必须在市中区连续就业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
  3、以申购人家庭(包括申购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进行申购。
  离婚未满2年(含2年)的,原则上不得申购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家庭户籍、人均住房面积及家庭成员关系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的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住房保障。
申 请 材 料
户口簿、婚姻证明、家庭现居住情况有关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提供用人单位证明材料、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申请人婚姻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3)家庭现居住情况有关证明材料,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和房管部门出具有无城镇住房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非市中区城镇户籍的,还须提供用人单位证明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连续满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街道办初审
  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会同户籍所在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社区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对经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在公示结束后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连同初审意见一并报送本辖区房产管理部门。
  区房产管理部门收到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家庭申报的租住公房情况进行核实,根据申请材料核实申请对象的人口、收入等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将申请材料连同审核意见一并报送市房产管理部门。区房管所还需进行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确认并公示,将结果报送市房产管理部门。
  将报送结果进行备案并组织摇号分配房源。
  区房产管理部门最终确认保障资格。
  实物配租
  领取租房补贴
常 见 问 题
申 请 条 件
  1、具有城市户口且实际居住,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家庭;
  2、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以下;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且连续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个月以上;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的家庭,可申请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申请人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按法定程序审定之日排序。
申 请 材 料
申请报告、户口薄、身份证、住房情况证明、最低收入或低收入证明及孤、老、病、残等其他证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登记表》
  申请人持书面申请报告(原件)、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最低收入或低收入证明及孤、老、病、残等其它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登记表》(在社区领取)。
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核对低保证
  由区民政局出示低收入家庭低保核对证明。
  申请家庭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街道办初审
  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会同户籍所在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社区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对经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在公示结束后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连同初审意见一并报送本辖区房产管理部门。
  区房产管理部门收到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家庭申报的租住公房情况进行核实,根据申请材料核实申请对象的人口、收入等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将申请材料连同审核意见一并报送市房产管理部门。区房管所还需进行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确认并公示,将结果报送市房产管理部门。
  将报送结果进行备案并组织摇号分配房源。
  区房产管理部门最终确认保障资格。
领取租房补贴
常 见 问 题
申 请 条 件
  1、具有乐山市市中区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其中至少1人取得本地区常住户口满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200元(含1200元)。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最近一年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
  4、以申购人家庭(包括申购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进行申购。
  申请家庭户籍、人均住房面积、收入及家庭成员关系等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成员,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住房保障。
申 请 材 料
身份证、户口簿、家庭现居住情况有关证明材料、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家庭现居住情况有关证明材料,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和房管部门出具有无城镇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离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凭上一年养老金代发金融机构专用存折中发放金额证明其收入,未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离退休金发放单位出具其年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比照居民申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中收入核定方法开具证明。以上收入证明材料中,除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员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其余均提供原件。
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低保证明材料核对
  由区民政局出示低收入家庭低保核对证明。
  申请家庭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街道办初审
  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会同户籍所在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社区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对经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在公示结束后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连同初审意见一并报送本辖区房产管理部门。
  区房产管理部门收到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家庭申报的租住公房情况进行核实,根据申请材料核实申请对象的人口、收入等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将申请材料连同审核意见一并报送市房产管理部门。区房管所进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确认并公示,将结果报送市房产管理部门。
  对报送结果进行备案组织摇号分配房源。
  区房产管理部门最终确认保障资格。
常 见 问 题
申 请 条 件
  以下文件为乐山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送审稿)原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乐府办发【2010】34号)已过期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收入在当地平均收入水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满1年以上乐山市市中区城镇户籍;
  2、在市中区无城镇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
  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2.5倍以内。
  (二)农民工住房困难家庭(简称“农民工家庭”)。农民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在市中区辖区内稳定就业且住房困难的非城镇户籍家庭(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市中区辖区范围内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年以上;
  2.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2.5倍以内;
  3. 在市中区辖区范围内无城镇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三)城镇籍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简称“外来务工家庭”)。城镇籍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在市中区辖区内稳定就业且住房困难的城镇户籍家庭(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市中区辖区范围内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年以上;
  2.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2.5倍以内;
  3. 在市中区辖区范围内无城镇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
  (四)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及其他特殊家庭。此类家庭凭相关部门证明材料经政府批准后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不得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家庭只能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申 请 材 料
申请报告、身份证、户口簿、住房情况证明、收入证明、就业证明、学业证明、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持书面申请报告、身份证、户口簿、住房情况证明、收入证明、就业证明、学业证明、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户籍(工作)所在的社区(村、组)提出申请,并填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登记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街道办初审
  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会同户籍所在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社区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对经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在公示结束后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连同初审意见一并报送本辖区房产管理部门。
  区房产管理部门收到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家庭申报的租住公房情况进行核实,根据申请材料核实申请对象的人口、收入等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将申请材料连同审核意见一并报送市房产管理部门。区房管所进行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确认并公示,将结果报送市房产管理部门。
  将报送结果进行备案并组织摇号分配房源。
  区房产管理部门最终确认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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