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辞去人民陪审员刑事审判

您还可以使用以下方式登录
当前位置:&>&&>& > 人民陪审员是干什么的?
人民陪审员是谁 人民陪审员是干什么的?
相关解答一:人民陪审员是干什么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为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特作如下决定:第一条 人民陪审员依照本决定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第二条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一)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第三条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第四条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三周岁;(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身体健康。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第五条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公职的。第七条 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由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审判案件的需要,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第八条 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第九条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第十条 依法参加审判活动是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第十一条 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的,应当将其意见写入笔录,必要时,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十二条 人民陪审员的回避,参照有关法官回避的法律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规定,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应当在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在其所在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第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素质。第十六条 对于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人民陪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七条 人民陪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所在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查证属实的,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一)本人申请辞去人民陪审员职务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影响审判工作正常进行的;(三)具有......余下全文>>相关解答二:人民陪审员是干什么的,懂法律吗? 和审判员履行同样的责任。享受两样的法律义务。不一定懂法律,但胆案件有决定权。相关解答三:人民陪审员是干什么的?签合同吗,工资一般是多少? 人民陪审员是依据法定程序产生的,依法参加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并与法官具有同等权利的人员。(《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通俗的说,就是与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的常法院在编工作人员。因此,人民陪审员一般是不和法院签合同的,而且自行提交申请,并由法院遴选。这是一个政府行为。人民陪审员一般没有工资,但会根据误工时间给予一定的补偿。具体标准各地没有统一规定。关于人民陪审员的其他情况,可以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38.htm相关解答四:谁能告诉我法院人民陪审员是干什么的 人民法院陪审员根本就不是一种正式的工作,而是兼职人员,陪审一个案件领取几十元钱而已。而且法院的多数案件皆为简易程序,也就是独任审理,只有普通程序才有可能通知陪审员参加,一个法院月很多陪审员,所以,为了保证其能参加一定量的案件陪审,畅院会要求业务庭必须要保证每个陪审员有几件案件,我们就是要求让陪审员必须在一年中陪审六件。相关解答五:谁能告诉法院人民陪审员这工作是干什么的 人民陪审员指由法定程序产生,代表人民群众在人民法院参加合议庭审判活动的人员。人民陪审员是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行使审判权,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体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四条规定: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三周岁;(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身体健康。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第八条规定: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第九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相关解答六:人民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职能有何不同? 法官是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长和助理审判员。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二十三周年;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5、身体健康;6、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工作满二年的;或者获得法律专业学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法律专业博士学位的,可以不受上述工作年限的限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为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特作如下决定:第一条 人民陪审员依照本决定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第二条 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一)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二)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第三条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时,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所占人数比例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第四条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三周岁;(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身体健康。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第五条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公职的。 第七条 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由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审判案件的需要,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第八条 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第九条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第十条 依法参加审判活动是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第十一条 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的,应当将其意见写入笔录,必要时,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十二条 人民陪审员的回避,参照有关法官回避的法律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规定,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应当在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在其所在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第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素质.第十六条 对于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人民陪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七条......余下全文>>相关解答七:人民陪审员 怎样履行职责 努力学习,为依法履职筑牢基础虽然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主要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要当好陪审员,还应当具有较好的法律基础和公正的司法理念;注重学习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经常了解国家的法治动态,对公布的案例和裁判文书进行了解和分析,供平时参审案件借鉴、参考;平时注重向法官请教,虚心向合议庭学习,不懂就问,不会就学。端正陪审态度,强化陪审责任平时说起陪审员,很多人问我是不是只是陪坐坐、当“陪衬”,没有发言权。其实这反映出了人们对陪审员制度的不了解。当陪审员并不是、也不能“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地混日子,更不允许“乱陪乱审”。且不说陪审员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相关规定,陪审员的价值不仅体现了司法民主,更重要的是在于发挥其来自人民群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的优势,通过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克服法官思维定势,丰富法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中的思维判断,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秉持公道良心,依法履行职责陪审员作用的发挥关键在于能否真正行使审判权,而合议庭评议是行使审判权的主要方式。在合议庭合议案件时,主审法官很注重发挥陪审员的作用,都要征求陪审员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意见,陪审员要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用事实和法律说话,不“人云亦云”,不“勉强”迎合合议庭其他成员的观点,不怕因观点与主审法官不一致而得罪主审法官。相关解答八:人民陪审员主要做什么工作?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履行下列职责:(一)审阅所陪审案件的材料;(二)参加案件调查;(三)参加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或案件的调解;(四)参加案件评议。人民陪审员在人供法院执行职务,适用有关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人民陪审员执行职务,应当遵守审判工作纪律,保守秘密。相关解答九:什么叫人民陪审员?怎么选出来的? 人民陪审员指由法定程序产生,代表人民群众在人民法院参加合议庭审判活动的人员。人民陪审员是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行使审判权,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体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四条规定: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三周岁;(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身体健康。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第八条规定: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第九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相关解答十:什么是人民陪审员 词义是什么? 人民陪审员制度实际上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一种陪审制度。广义上讲这种陪审制度应该是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在施行的,但是在不同的国家其具体的制度设置不完全一样。在我国,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三周岁;(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身体健康。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担任陪审员。百度搜索“就爱阅读”,专业资料,生活学习,尽在就爱阅读网,您的在线图书馆
欢迎转载:
推荐:    从人民陪审员制度到人民陪审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们要科学区分“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陪审制度”之间的差异,紧紧抓住目前难得的改革机遇,以问题为导向,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努力开创人民陪审制度新局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部署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时,提出了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一个是“人民陪审员制度”,另一个是“人民陪审制度”。《决定》明确指出,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从人民陪审员制度走向人民陪审制度,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陪审制度”,这两个概念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基本内涵和制度功能却存在着重大区别。在人民陪审员制度正面临全面改革的背景下,我们应当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决定》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不断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笔者认为,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陪审制度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国民参与司法制度,它们之间的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基本性质不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公民享有的一项政治权利,它是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政治理念在司法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在人民陪审员制度下,公民是否参与陪审案件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不是其应尽的法律义务。因此,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公民是否担任人民陪审员由其本人提出申请,或者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在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向基层法院推荐,法院不得强迫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公民申请辞去人民陪审员职务的,法院应当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法院不得要求人民陪审员继续履行陪审职务。人民陪审制度则不同,它既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法律权利,也是其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凡是具备担任陪审员条件的公民都应当享有参与案件审理的权利,国家应当保障每一个公民的陪审权利;同时,对于应当参与案件陪审的公民,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案件审理,法律应当规定对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保证人民陪审制度得到顺利实施。因此,在人民陪审制度下,法律既要为公民行使陪审权利提供充分保障,同时又要对不依法履行陪审职责的公民进行必要惩罚。&&&&二是选任程序不同。在人民陪审员制度中,人民陪审员的选任需要经过严格的正式任职程序。一般做法是,基层法院根据案件数量及特点、人口数量、地域面积、民族状况等因素,确定人民陪审员的名额;基层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基层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经人大常委会任命后,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因此,人民陪审员制度中的人民陪审员,是经过国家权力机关正式任命的国家公职人员,它如同职业法官那样,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司法权。人民陪审制度中的陪审员选任程序则不同。在人民陪审制度中,陪审员的选任强调随机性和不确定性,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海选”。法院根据陪审案件数量,提出陪审员候选人的名额,由地方人大或者公安机关从选民名单或者户籍名单中随机抽选出符合条件的陪审员候选人,法院以此为基础制作陪审员候选人名册。当案件审理需要陪审员参与时,法院在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随机抽选出参加案件审理的陪审员。人民陪审制度中陪审员的选任不需要通过正式任命,陪审员也没有固定任期,法院每年(或每2至3年)抽选一次。陪审员选任的这种随机性和不确定性正是人民陪审制度的魅力所在。在人民陪审制度下,有的陪审员候选人可能没有机会参与陪审,但同一个陪审员通常不会多次参与陪审。一个陪审员一年陪审案件几十件甚至数百件的现象在人民陪审制度中是难以想象的。&&&&三是体现意志不同。在人民陪审员制度中,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人民陪审员是合议庭中与其他组成人员法律地位平等的一员。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可以是1人,也可以是多人。无论人民陪审员的人数是1人或者多人,人民陪审员在参加案件审理过程中,都是代表公民个体发表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而不是具有公共性的评议意见。然而,人民陪审制度则不同,它是表达的是具有公共民意性质的大众意愿。因为人民陪审制度的价值追求在于提高司法的透明度,反映人民正当的法律情感,增强人民对司法的信赖。这种价值追求主要是通过陪审形式的特殊安排来实现的。在人民陪审制度下,陪审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复数,而不可能是1人或者2人。陪审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不再仅仅是公民个人的意志,而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社会民意。因此,人民陪审制度能够更加充分地反映和表达社会公共意愿。&&&&四是陪审职权不同。在人民陪审员制度中,人民陪审员除不能主持开庭审判活动和撰写法律文书外,与职业法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时,有权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并独立行使表决权。合议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表决。因此,公民在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后,就会像法官那样,从事诉前调解、文书送达、参与执行、法制宣传、司法咨询、涉诉信访等事务性工作。这实际上是人民陪审员制度逻辑的必然结果,是人民勤务员、国家公务员等思维方式的具体体现。但是,人民陪审制度中陪审员的职权则明显不同。陪审员只负责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不参与审理法律适用问题,更不会从事前面提到的诉前调解、文书送达、参与执行、法制宣传、司法咨询、涉诉信访等与案件事实认定无关的活动。在参与案件事实认定过程中,陪审员可以与法官共同认定案件事实,也可以单独认定案件事实。陪审员单独认定案件事实时,其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对法官具有参考效力,法官如果没有采纳陪审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应当说明理由。在条件成熟时,也可以实行陪审员决定案件事实,法官决定法律适用问题。&&&&总之,四中全会《决定》已经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在全面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过程中,我们要科学区分“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陪审制度”之间的差异,紧紧抓住目前难得的改革机遇,以问题为导向,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努力开创人民陪审制度新局面。
<I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人民法院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已经属本网书面授权用户,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人民法院报”
制作单位:人民法院报出版部。京ICP备号谁能当人民陪审员?_新浪法院频道_新浪网
24小时资讯排行
热门庭审视频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法院频道官方微信和微博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