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图到底是不是宋朝才四大发明 宋朝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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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广辉:“发狂打破宋儒家中太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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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狂打破宋儒家中太极图”——戴震披着“经言”外衣的启蒙学说 姜广辉戴震是乾嘉时期的著名学者,也是近世启蒙思潮的先驱者。戴震(年),字东原,安徽休宁隆阜(现属屯溪市)人。休宁地处皖南山区,出产茶叶,人民为衣食计,多向外发展,“商贾东西,行官于外”(1),而对于大城市文化,接受很快,“虽为贾者,咸近士风”(2)。戴震“自幼为贾贩,转运千里,复具知民生隐曲”(3),青年时师事经学大师经永,并曾就读于大商人汪梧凤藏书的“不疏园”,又后又游学于京师、江宁、宁波、扬州、太原等商业发达地区,结识了纪昀、朱筠、惠栋、王鸣盛、钱大昕等著名学者。四十岁中乡举,以后多次入都会试不第。五十一岁时,清廷开四库馆,他以纪昀等人推荐下,奉召充任纂修官,参加编纂四库全书。戴震的籍贯是当时著名商帮——“徽商”的发祥地,而他本人又长期生活在商、学兼重的氛围中,这在客观上促成了他的启蒙思想的萌生。一戴震是皖派考据学的开创人物,他不仅精通音韵、训诂、名物、制度,而且对数学、天文学、地理学、中医理论、工艺制造学有系统专精的知识。他曾说:“治经之难,虽一事,必综其全而核之,诵《尧典》至‘乃命羲和’,不知日月星辰之所以运行,则掩卷不能卒业;……不知‘少广’,‘旁要’,则《考工》之器,不能因文而推其制;不知鸟兽虫鱼草木之名号状类,则比兴之意乖。”(4)戴震本人著有《原象》、《续天文略》、《勾股割圆记》(以西法为注)、《策算》、《水地记》、《气穴记》、《脏腑象经论》、《考工记图注》等论著。他还根据西方“龙尾车法”和“引重法”,作《赢旋车记》和《自转车记》。江永曾就其数学方面的造诣,称他为当世梅文鼎。可以说,他在自然科学许多方面的成就已经达到他那个时代的最高水平,这其中也包括对新传入的西方自然科学知识的掌握(晚明以来西方传教士所传入的自然科学知识,并不是当时西方最先进的东西)。戴震以考据学大师闻名于世,受到当时学者的推重和拥戴,如王昶说:“本朝之治经者众矣。要其先之以古训,折之能群言,究极乎天地人之故,端以东原为首。”(5)汪中更以为戴震之学集顾炎武、胡渭、梅文鼎、阎若璩、惠栋之大成。(6)对此,纪昀、朱筠、钱大昕等人都有相近的看法。但他们所推重的不过是关于“训诂名物、六书九数”的学问。这颇不合戴震本人的志愿,因为仔细自己所引以为重的并不是那些“苞罗旁魄”的考据学著作,而是表达其“自得之义理”的哲学论著,他在《与段玉裁书》中说:“仆平生著述之大义,以《孟子字义疏证》为第一,所以正人心也。”可是一般汉学家固陋无识,看不到这部著作的思想价值,竟然不辨是非,把《孟子字义疏证》看作同宋学一样的性理空谈,正如章学诚所指出的:“时人方贵博雅考订,见其训诂名物,有合时好,以为戴之绝诣在此。及戴著‘论性’、‘原善’诸篇,于天人理气。实有发前人所未发者,时人则谓空说义理,可以无作,是固不知戴学者矣。”(7)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我们有必要考察一下《孟子字义疏证》写作的历史背景。18世纪的中国思想界呈现了一幅萧条景象,上一世纪那些“咤叱纠拏”的思想巨星在刀光血色中相继隐没了,他们那些“推故而别致其新”的启蒙思想也随之梦幻般地消逝了,无声无臭,只留下了一些依稀微茫的记忆。出现这一情景,大约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17世纪的思想家多是身经国变、求死未亡的儒者,当民族处于苦难危亡之地,他们以天下为己任,指陈当时的弊政,畅论对未来的设想,不惧言出而罹祸,惟恐道丧而国亡。他们抱着“昌明学术,转移风气”的信条,却又异常地忽视人民的历史主动精神,因而他们的学说往往拘囿于狭窄的学者圈子中,未能在当时社会中产生重大的影响。另一方面,在清朝开国之初,由于统治者注力于军事平定和政权建设,对思想界实行了一种怀柔、容忍的政策,企图笼络汉族知识分子,这是当时思想家能够相对自由其说而未遭禁锢的主要原因。可是,清廷随着政权的稳固,便开始对思想界实行严密的控制,自康熙末年至乾隆初年的几十年间,文字狱屡兴,一案起即株连九族,满门抄斩。更有构陷、媒孽之事时时发生,人们摇手触禁,动辄得咎。在文化专制主义高压统治下,清初思想界出现的反理学思潮消退了。那些反理学思想家的著作或者根本得不到刊布和流传,或者刊布流传以后被当作“惑世诬民”的异端邪说遭到禁毁。这时的学者只能蛰居书斋,从事于考据之学,除了例颂“明君盛世”之外,再无其他思想政治言论。就这样,清廷以野蛮残酷的镇压手段造成了思想界的“万马齐喑”局面。清廷在大兴文字狱的同时,还大力提倡程朱理学,把它作为取士立教的根据,著为功令。为了统一全国思想,清廷以其政治力量将理学教条强行灌输给人们,这时的程朱理学不是作为研究对象,而是作为信仰的对象,成为统治者用以奴化人们的思想工具。戴震撰写《孟子字义疏证》之时,正是清廷实行高压政治节收效,因而踌躇满志的时候。这时,统治者反而感到理学不能尽如人意,因为统治者可以利用理学来愚弄人民,先进人士也可以利用理学讲的“华夷之辨”、“正君之心”来反抗民族压迫和君主专制。乾隆十四年以后多次诏谕“崇尚经术”、令“内外大臣公举经学之士”,引导士人“争治诂训音声”,“锢天下聪明知慧,使尽出于无用之一途。”(8)乾隆中叶开始调整文化政策,对理学的态度由尊崇逐步转为轻玩,这可从乾隆五年和乾隆十九年的两次上谕中比较出来。乾隆五年十月谕:“有宋周、程、张、朱子,于天人性命大本大原之所在,与夫用功节目之详,得孔孟之心传,百于理欲公私义利之界,辨之至明,循之则为君子,悖之则为小人;为国家者由之则治,失之则乱,实有裨于化民成俗,修己治人之要。……朕愿诸臣研精宋儒之书,以上溯六经之阃奥。”(9)这里对理学表示了完全尊崇的态度,而在乾隆十九年四月殿试的诏制中,对理学却多有微词:“人无一日不在理道中,本无理道之可名。自宋诸儒出,于是有道学之称。然其时尊德性、道问学,已讥其分途;而标榜名目、随声附和者遂借以为立名之地,而大道愈晦。今欲使先圣先贤之微言大义,昭如日星,学者宜何所致力欤?……夫为政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10)这段上谕在于告诫大臣“免开尊口”,不要拂逆其“朕即国家”的最高意志。一些道学先生不识时务,仍以“道学”、“理学”自矜,就不免要遭到乾隆的毒手。如乾隆四十六年(戴震死后四年),尹嘉铨就被加以“不以朋党为非,又习讲学家自重之习,学孟子为王者师之说”的罪名,处以斩决。从表面上看,乾隆、戴震都在反理学,戴震似在循着皇帝的意旨办事。其实大谬不然。乾隆诎宋学进汉学,是要加强封建专制,而戴震批判理学,目的在于反对政治压迫。章太炎说:“戴震生雍正末,见其诏令谪人不以法律,顾摭取洛闽儒言以相稽,觇习隐微,罪恶及燕语……令士民摇手触禁,其•伤深。……故发愤著《原善》、《孟子字义疏证》,专务平恕。”(11)在皇帝诏令中,以理学之言代替法律,罗织罪名,一句玩笑话也可能招致杀身之祸。正是出于这一原因,戴震决意“专与程朱为水火”,“发狂打破宋儒家中太极图”(12)。狂者,是高压政治下的产不知所云。李贽是“狂者”,傅山是“狂者”,颜元是“狂者”,戴震也是“狂者”。但这类“狂者”毕竟是少数。在思想界长期禁锢的形势下,大多数学者已经变得麻木不仁,因而戴震撰写的《孟子字义疏证》这一反理学的煌煌巨文,在18世纪的思想界不啻空谷绝响!二在中国历史上,启蒙思想是更高意义的反理学思想。因为广义的反理学思想几乎是与理学平行的。而启蒙思想则是预言近代思维方式的理论体系。中国早期的启蒙思想不自戴震始,但在戴震以前,它只是表现在某些理学反命题上的思想闪光。而在戴震那里,把理学当作维护封建名分的精神支柱来反对,已成为其思想的明确主题。戴震是采取为《孟子》作疏证的方式来阐发其思想的。他之所以这样做,大概有这样两个原因:1、按照理学道统论的廉洁,尧舜周孔之道传至孟子,以后便告中断。而从记戴尧舜周孔之道的儒家典籍看,言及性理者只是些只言片语,而《孟子》一书对性理问题则作了较多的论述。戴震摘出《周易》、《论语》、《中庸》、《乐记》等典籍中关于性理的言论,使之统会于《孟子》,这样他就占有了与理学论辩的基本资料。2、《孟子》一书中具有鲜明的民本思想,而自称接续孔孟道统的后世理学家对人民疾苦“忍而不顾”,甚至“以理杀人”,贻祸斯民。戴震以私淑孟子的姿态出现,与理学家辨别异同离合,这就使他的理论批判立于进退有据的地位。历史上对于理学的批判,大约有两种战法:一种纠缠于理学的思辨形式,苦苦厮杀;一种是把理学思辨形式当作“狂语”、“欺局”,一塌棒打杀。而戴震对理学的批判却显出一种高超的技术。南宋黄震说过:“本朝经学,摆落训诂,直寻义理”。戴戴以为架空立言是理学的要害所在,因而提出“由字以通其辞,由辞以通其道”(13)的治学方法。《孟子字义疏证》一书,列出“理”、“天道”、“性”、“才”、“道”、“仁义礼智”、“诚”、“权”八个辞目,以自设宾主的问答方式,对这些辞目进行了系统严密的分疏论证。它的主要方法是下定义,每一概念都须有确切的定义,不容含混,不容假借,这方法很简单,但也很有效。所以戴震以上来就直据堂奥,揭穿理学所谓的“理”,并不是孟子所讲的“理”,而只不过是“尊者”、“长者”、“贵者”、“在上者”的“意见”。人们很早就在“事理”、“情理”的意义上使用“理”字,“愚夫愚妇”都能言传意会,北宋方腊起义,指斥封建统治阶级的残酷压迫是“安有此理!”词旨十分明确。可是程朱创建一种以“理”为本体的思想体系,“理”字于是成了他们的专利,如程颢就说:“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14)在程朱理学中,“理”被说成宇宙的总根源,是不可或违的神明主宰,它弥纶一切,秩序万殊,体现在天为元、亨、利、贞,体现在人为仁、义、礼、智,它独立孤致地存在于某处,“如有物焉”,人们必须经过静敬的修持功夫才能体认它。这样,“愚无愚发”自然被剥夺了谈“理”的资格,而“尊者”、“贵者”们以“在己之意见”为“理”,可以任意欺压“卑者”、“贱者”。戴震指出:“程朱以理为‘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启天下后世人人任在己之意见而执之曰理,以祸斯民,……岂理祸斯民哉,不自知为意见也。离人情而求诸心之所具,安得不以心之意见当之?”(15)这种思想方法往往用臆想之“理”去框定事物,于事情隐曲不加深究,执理自是,主观武断,不仅使被处断者身受其殃,也使自己陷于悲剧之中,如戴震所说:“即其人廉洁自持,心无私慝,而至于处断一事,责诘一人,凭在己之意见,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方自信严气正性,嫉恶如仇,而不知事情之难得,是非之易失于偏,往往人受其祸,己且终身不寤,或事后乃明,悔已无及。”(16)数百年来,“理学先生”一词表示了这样一种形象:一面是“廉洁自持”,一面是不近人情(“假道学”另当别论)。而似乎愈是“廉洁自持”,愈要不近人情;愈是不尽人情,愈成其“廉洁自持”。这就是所谓“理”,而事情固有之“理”,反倒可以安然不问。戴震悲愤地揭露了理学“以理杀人”的实质,说:“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于是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天下所同欲达之于上;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17)两千年来,儒家名教思想深入人心,名分所关,即有“理”在。戴震指出理学以“意见”当“理”。“意见”之“意”即《论语》“毋意”之“意”,亦同“臆”,“意见”即指脱离客观实际的“想当然”看法。不是人人都可以“想当然”,“想当然”只是“尊者”、“贵者”们的特权。尊者、贵者们“想当然”,卑贱者如说“不然”,就是失理。不仅还嘴有罪,即是色怒、腹诽也有罪。卑者、贱者若犯了名分,即为千夫所指,即使死了,也不会引起别人的同情。理学所谓的“理”正是封建社会“君臣、父子、夫妇”等名分制度的护法神。理学确立思想统治地位后,社会遂流行起“君要臣死,不得不死”,“父要子亡,不得不亡”,“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一类格言,使无数臣民子妇惨死于封建礼法之下。戴震打落理学家头上神圣光圈,指出他们所谓的“理”不过代表尊贵者利益的“在己之意见”,这是对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一大贡献。近现代的谭嗣同,鲁迅对封建礼教的批判,就是对戴震这一思想的继承和发挥。针对理学的不近人情,戴震提出“以情絜情”的方法,用以确立“人心之所同然”的真理,他说:“一人以为然,天下万世皆曰‘是不可易也’,此之谓‘同然’。是心之明,能于事情不爽失,使无过情无不及情之谓‘理’。”(18)“心之所同然,始谓之理,谓之义;则未至于‘同然’,存乎其人之意见,非理也,非义也。”(19)真理是为天下万世所普遍认可的,那些只为少数人认可的东西,并不是真理,只是“意见”而已。这种以集体意识为准则的真理论容易失掉客观实在性,因而戴震又提出,“心之所同然”应该与客观事物的必然法则相印证,具有类似几何学的精确性,屡验不爽。他说:“实体实事,罔非自然,而归于必然,天地、人物、事为之理得矣。……苟得其理矣,如直者之中悬,平者之中水,圆者之中规,方者之中矩,然后推诸天下万世而准。……夫如是,是为得理,是为心之所同然。”(20)他把“情”看作人的自然属性,而把“理”看作平衡众情的公平尺度,“情不爽失”,就是“理”。要做到“情不爽失”,就要推己及人,“以情絜情”,他说:“惟以情絜情,故其于事也,非心出一意见以处之。苟舍情求理,其所谓理,无非意见。未有任其意见而不祸斯民者。”(21)戴震不明白“情”不仅具有自然属性,更主要的还具有社会属性。在社会历史中,认识本质上是相对的,是随历史发展而发展的,并没有天下万民心所同然的永恒真理。但这种真理观所表现出对“尊贵者”无情压迫的抗争情绪,和要求平等的人性觉醒,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具有启发人民觉悟的积极作用。三历史本身就具有戏剧性。理学开山周敦颐发明“太极图”,戴震感应着时代的脉搏,“发狂打破宋儒家中太极图”。他所谓的“太极图”实际是理学世界观的代用语。中国古代的儒者始终确信只有圣人才能察知宇宙和人生的奥秘,可是随着孔夫子的去世,这奥秘几乎无人知道了。因为连他身边顶聪明的子贡也说:“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22)而理学家们认为,周敦颐“太极图”的问世,“始发千古不传之秘”。数百年来,大小十几个圆圈组成的所谓“太极图”,犹之西方基督教中的天启,吸引哲人们无数次从中寻找灵感。然而随着科学时代的临近,这种纯粹思辨的宇宙模式就不能不面临新世界观的挑战。戴震从其时代的自然科学水平出发,以“球悬空中,大气举之”的宇宙图景取代“宋儒家中的太极图”,在这新的宇宙图景中,人生问题也从信仰主义的迷妄中解放出来,获得了新的意义。当戴震的时代,由欧洲输入的天文学,还是托勒密的地球中心说,但戴震排除了基督教附会进去的神学成分,以气本论来支持地圆说。他在《续天文略》“晷影短长”条中说:“六合皆天,则六合皆上;地在中心,则中心为下,以气固而内行,故终古不坠。……推原其故,唯‘大气举之’一言足以蔽之。”根据这种宇宙模式,戴震重新检讨了宋儒的天道观,理学家把“理”作为宇宙的精神本体,他们所谓的“道”也等同于“理”,如朱熹就明确说过:“阴阳,气也,形而下者也;所以一阴一阳者,理也,形而上者也。道即理之谓也。”这样,“道”也成为精神本体了。戴震对《周易》“形而上者之谓道,形而下者之谓器”的命题作了新的解释,认为“形而上犹曰形以前,形而下犹曰形以后”(23),品物是由“气化”形成的,品物在成形质以前称为“道”(“气化”过程),成形质以后则称为“器”。他把“道”看作物质运动的过程,这就否定了理学所给定的精神本体意义。他还把“道”与“理”作了严格的区分:“古人言道,恒赅理气;理乃专属不易之则,不赅道之实体,而道、理二字对举,或以道属动,理属静,如《大戴礼记》孔子之言曰‘君子动必以道,静必以理’是也。或道主统,理主分;或道赅变,理主常,此皆虚以会之于事为,而非言乎实体也。”(24)道包涵“理”的意义,也包涵“气”的意义,五百年分离理、气所引起的争议在这里被取消了。“理”在理学中本是绝对之词,而戴震把它看作随事不同的规定性,在物曰“物理”,在事曰“事理”,在人曰“情理”。而“事理”与“情理”又统谓之“理义”。总之,“理”是有实可按、有迹可循的“不易之则”。“道”、“理”二字对举,指谓也不相同,概括言之,“道”是对宇宙物质运动规律的整体概括,以今日哲学概念相比较,“存在”一词略当之;而“理”则表现为一种静观的东西,一种具体的分限和定则。理学把对宇宙和人生问题的理解看作一种精神境界,而这种境界的获得要依靠对圣人“性与天道”遗言的参悟,程朱理学从中体会出“天理”二字,既把它当作宇宙本原(“道即理之谓也”),也把它当作人性来源(“性即理也”)。戴震以为,“道”和“性”不是一种思辨的存在物,而是有其实体的,“道”的“实体”是“阴阳五行”,“性”的实体是“血气心知”,他说:“阴阳五行,道之实体也;血气心知,性之实体也。”(25)戴震提出一种自然生化论,认为万物是宇宙“气化”过程的自然产物。而“性”即是“气类”,是“阴阳五行”化生某一物类的“分与所限”。“气化”生成了繁多的物种,这些物种一旦生成后,便以类滋生,各循其故,一成不变,他说:“气化生人生物以后,各以类滋生久矣;然类之区别,千古如是也,循其故而已矣。”(26)戴震这一观点是一种物种不变说,但在当时这并不是落后思想,因为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在戴震之后八十年才问世,而欧洲当时在生物学上最有成就 的林耐()也在很长时间里相信物种不变说,并且把物种的生成归结于造物主的安排。戴震从其自然生化论出发,排队了历史上一切关于人的二元论的思想。他认为“血气心知”即是性体,所谓“仁义礼知”就是“血气心知”发乎自然而合乎必然的发展。他说:“孟子言:‘今乍见孺子将入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然则所谓恻隐,所谓仁者,非心知之外别‘如有物焉,藏于心’也。已知怀生而畏死,故怵惕于孺子之危,恻隐于孺子之死。使无怀生畏死之心,又焉有怵惕恻隐之心?推之羞恶、辞让、是非亦然,使饮食男女与夫感于物而动者脱然无之,以归于静,归于一,又焉有羞恶、有辞让、有是非?此可以明仁义礼智非他,不过怀生畏死、饮食男女、与夫感于物而动者之皆不可脱然无之,以归于静,归于一,而恃人之心知异于禽兽,能不感乎所行,即为懿德耳。古圣贤所谓仁义礼智,不求于所谓欲之外,不离乎血气心知,而后儒以为别如有物凑合泊附着以为性。”(27)戴震这段话当注意者有以下两点:一、戴震把怀生畏死、饮食男女,感于物而动看作人的本性,是一种自然人性论。他把人首先看作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认为凡血气之属都有争求生存的生理本能。这种思想可能来源于颜李学派的程廷祚,程廷祚在《原道》中说:“天地一交而生生不已,至善之原由此开,而物感之端亦由此启。其端则有三:饮食也,男女之欲也,乐生而恶死也。是三者名为物感而亦发于至善之性。”这种观点很肤浅,但它是在理学长期压抑人性的背景下提出的,所以在当时具有进步的意义。二、他提出血气、心知与“仁义礼智”相统一的观点,认为“仁义礼智”不是超然之物,而是“心知”对于必然性的把握,“由血气之自然,而审察之以知其必然,是之谓理义。自然与必然,非二事也。”(28)戴震称这种观点为“一本”,而认为佛老、荀子、程朱的性论是“二本”:佛老“分血气为二本”;荀子虽然“合血气、心知为一本矣,而更增一本。”(29)“二本”的性论报导人的自然性看作道德的对立物加以防范,而戴震的“一本”的性论却以人的自然性为道德的基础。在他看来,不是合道德规范的才叫“人性”而是合乎人的自然性的才是道德。戴震明确反对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宗旨,指出:“今既然截分理欲为二,治己以不出于欲为理,治人亦必以不出于欲为理,举凡民之寒愁怨、饮食男女、常情隐曲之感,咸视为人欲之轻者矣。轻其所轻,乃‘吾重天理也,公义也’,言虽美,而用之治人,则祸其人。”(30)理学所谓的“欲”一般指对“声色货利”的追求,理学家认为,人有“声色货利”的物质生活需求,这是性,但人们究竟能在多大度上得到它,则是由命分限定了的,所以作为君子不把这性当作性,不在这方面存有非分之想,如有非分之想即是“欲”。在封建社会中人们划分不为同的等级,有不同的名分(命分),不同等级不同名分的人们的欲望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如富贵者享有既得的玉帛子女是“理”,再贪得无厌,诛求不已,才是“欲”;贫贱者应安于贫贱地位,“冻死则冻死,饿死则饿死”(这是明朝理学家魏校的话)是“理”,如果啼饥号寒,垂死冀生,那就是“欲”。面对现实社会矛盾,理学家不是对封建等级制度进行批判,而是要各阶层的人们克制自己来维护这种等级制度。戴震对理学“理欲之辨”的批判正是针对这一时弊,有为而发的。戴震认为,“欲”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原动力,它体现了自然界“生生不已”的绝对法则,无欲则不成世界。“耳目百体之所欲,血气资之以养者,原于天地之化者也。故在天为天道,在人为性,而见于日用事为为人道。”(31)“天下必无舍生养之道而得存者,凡事为皆有于欲,无欲则无为矣。有欲而后有为,有为而归于至当不可易之谓理。无欲无为,又焉有理!”(32)圣人之道就在于体民之情,遂民之欲,使“人欲”得到普遍而均衡的发展,“一人遂其生,推之而天下共遂其生”(33)。戴震以为,理学家言“无欲则无蔽”,是片面的,“其言人欲所蔽,仅仅以为‘无欲’则无蔽,自以为得理,而所执之理实谬,乃蔽而不明”。(34)所谓“蔽”,是一个认识上的问题,产生“蔽”可以有很多原因。它与“欲”是否有关系呢?平心而论,是有关系的。但宋儒认为“无欲则无蔽”确是一个错误,因为他们首先就“蔽”于二氏的禁欲主义理论了。过分膨胀“欲”就可能产生“蔽”,戴震说“欲之失为私,不为蔽”,也有片面性。理学的“理欲之辨”对当时人们的思想起了严重的束缚作用,它立下了一个违反人类生活常规的尺度,用这个严苛尺度去衡量古今人。这样反给坏人厚诬好人制造了口实,如戴震所说,“谗说诬辞,反得刻议君子而罪之,此理欲之辨使君子无完行者,为祸如是也。”(35)“理欲之辨”的祸害远不止此,它成为尊者、长者、贵者压制和迫害卑者、幼者、贱者的工具,其中受压制迫害最深重的是妇女。女人死了丈夫,已是十分不幸,可是很少人对之寄予同情,反而被当作不祥的“克星”,为社会所厌弃。寡妇再嫁,犹如犯了“天条”,注定要被打入十八层地狱。程颐发明的“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一句封建格言,不知残害了多少妇女,据戴震故乡《休宁县志》所载,仅休宁一县,从清初至道光年间,竟有节妇、烈妇两千余人。所以戴震痛愤指出:“理欲之辨,适成忍而残杀之具!”(36)理学家标榜一种无情欲的人生哲学,要人们去类似苦行僧的生活,可是他们自己却不能率身作则。许多理学家表面上道貌岸然,背地里却是男盗女娼,因而被人们嘲骂为“假道学”。这就是理学“存天理,灭人欲”说教所培养出的虚假腐恶作风。戴震指出:“古之言理也,就人之情欲求之,使之无疵之为理。今之言理也,离人之情欲求之,使之不忍而不顾之为理。此理欲之辨,适以穷天下之人尽转移为欺伪之人,为祸何可胜言也哉!”(37)这种以情欲为基础的自然人性论,具有人道主义的意义,它为近代的社会平等主张准备了一个理论根据。四理学有其逻辑的发展,反理学也有其逻辑的发展。南宋陈、朱“王霸义利之辩”,由于陈亮暗于理论思维(38),被陈傅良评为:“朱丈占得地段平正,有以逸待劳之气,老兄跳踉号呼,拥戈直上,……较是输他一着也”(39)。明代王廷相、清初的王夫之从哲学本体论、认识论入手,批判理学、取得了卓绝的成就。尤其是王夫之,对理学进行了系统、深刻的批判,但对理学“心具理”的观点却有所保留。而戴震的《孟子字义疏证》重点批判了理学“心具理”的观点,从而完成了对理学思想体系的彻底清算。首先,什么是“理”?戴震已经开始摆脱“理气关系”的哲学思辨形式,不是停留在前辈气本论者“气当得如此便是理”的思想水平上,而是注意从实证意义来把握它。他说:“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谓之分理。在物之质,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则有条而不紊,谓之条理”(40)。这里他把“理”分作两个层次,一为“分理”,一为“条理”。所谓“分理”,是一物区别于它物的表征,所谓“条理”是体现在事笺深层中的秩序和节律。他认为,认只世界首先要认识各类事物的区分,“明理者,明其区分也。”(41)有了对“分理”的认识,才能进而认识“条理”。这应该是当时自然科学的分类方法在哲学上的反映。“条理”即是事物的法则,它不是主体人为地加给事物的。“理”在物不在我,但人们可以通过“心”的“虚明”作用来认识它,“举凡天下、人物、事为,虚以明夫不易之则,曰‘理’。所谓‘则’者,匪自我为之,求诸其物而已矣。”(42)戴震进而把“物”分析成声、色、臭、味几个要素。“盈天地之间,有声也,有色也,有臭也,有味也。举声、色、臭、味,则盈天地间者无或遗矣。外内相通,其开窍也,是为耳目鼻口。”(43)人受形于天地,为了适应外在世界,不多不少恰好生成耳目鼻口等感觉器官,以构成“外内相通”的渠道,从而实现“资于外足以养其内”的生理需要。这是一种本能之知,属于感觉、知觉的精神活动现象,戴震称之为“精爽”,并且他认为不仅人有“精爽”,“凡血气之属,有生则能运动,能则能知觉。”(44)“凡血气之属,皆有精爽。”(45)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具有理性认识能力,戴震把这种认识能力称作“神明”,“人之异于禽兽者,虽同有精爽,而人能进于神明也。”(46)动物动物凭着本能活动,完全听命于“自然”中的“必然”,从而达到对“自然”控制和支配的目的。“人能明于必然,禽兽各顺其自然也。”(47)戴震把耳目鼻口的感觉作用比作“君道”,其职能在于“接于物”;而把心的思维作用比作“君道”,其职能在于“通其则”,“臣效其能,而君正其可否。理义非他,可否之而当,是谓理义。然又非心出一以可否之也。”(48)理义不是既定的、现成的东西,它存在于事物之中,“事必有理,随事不丑,万象纷罗,而心官的作用就在于辨别其中的“物则”和“理义”。在戴震看来,那种使内心愉悦的东西,一定就是理义。“理义在事情之条分缕析,接于我之心知,能辨之而悦之,其悦者,必其至是者也。”(49)由此他引出有名的“光照”论:“心之神明于事物咸足以知其不易之则,有光皆能照,而中理者乃其光盛,其照不谬也。”(50)光照论与镜物论有些区别,镜物论把认识主体比作镜,强调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但它有一个缺陷,即把认识主体完全看成是被动的、消极的。而光照论把认识主体比作光,强调认识是对客观事物的观照,它的前提与镜物论一样,也认为“理”是客观的,而非主观的,但它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认识主体的能动性和自觉性。认识主体能辨识理义并产生相应效应,“中理者,乃其光盛。”并且通过“问学”可以提高这种效应,“唯学可以增益其不足而进于智,益之不已,至乎其极,如日月有明,容光必照,则圣人矣。”(51)比喻总是有缺陷的光照之喻虽然有所改进,但其仍有很明显的机械性。同时也要指出,他的“心悦理义”的观点裨上是理性直觉主义,这是一种非历史、非实践的认识论。但他立意强调“心”的认识能力,否认“心”中具有先验之“理”,并且以“心所同然”的准则来反对“在己之意见”,因而对批判理学唯心主义仍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程朱理学也讲“心”有“神明”,但与戴震所讲的“神明”有根本的不同。程朱理学认为,“人心”有知觉,能运动,这与禽兽无甚区别,人与禽兽的区别在于人有“道心”。“道心”即是“仁义之心”,即是“理”,正如戴震所指出的,“宋儒合仁、义、礼而统谓之理,视之‘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52)他们认为,“道心”就是“神明”、它是理性思维自身反省的承担者,而“肉团之心”不过是盛载“道心”的空虚容器。戴震以为,“神明”不是人的先天禀赋,而是通过“问学”途径由外部经验知识转化来的。同时“神明”也不是独立的本体,它只是“心”官在长期思维训练中所获得的一种智能。他说:“问学所得,非心受之而已,乃化而为我之心知,我之心知,极而至乎圣人之神明矣,神明者,犹然心也,非心自心,而理藏于中之谓也。”(53)至于仁、义、礼的道德观念也不是人先天就具有的,仁、义、礼存在于人伦日用之中,“舍人伦日用,无所谓仁、所谓义、所谓礼也。”(54)在程朱理学中,与“心具理”命题相联系的,还有“性即理”命题。程朱理学认为“心统性情”,性包括在心中,作为先验的道德本体,它从生于“理”并体现“理”,因而说“性即理”。承认了这种理论,也就等于承认了“心具理”。戴震反对理学离开人的“才质”悬空论性。他以为,“性”要通过“才质”来体现,“才质者,性之所呈也,舍才质安睹所谓性哉!”(55)人体的不同器官具有不同的作用和能力,而“性”不过是各器官作用和能力的综合。戴震根据人体各器官的功能,将性分为两类:一是血气之性,即人所共具的口嗜味、耳听声、目悦色的能力和作用;一是心知之性,即人所共具的辨得的信息,并对这些器官发出必要的指令,但是“心”不能代替这些器官的职能,因此也就不能以“心知之性”来取代“血气之性”。耳目鼻口、四肢百体的功能。心知能处理人与己的关系,判断生理需求在既定条件下能获得何种程度的满足,同时推己及人,使他人也得到同样的满足。“一人遂其生,推之而天下遂其生,仁也。”(56)在戴震看来,所谓“仁义礼智”的“理认”,不外是人类同生共济的依存关系。它不是什么先验的道德本体,而只能是社会生活实践的产物。没有“日用饮食”的“生生之道”,是不会有“仁义礼智”的“生生之德”的。这就否认了“性即理”的意见,从而也否定了“心具理”的观点。程朱理学从其天赋观念论出发,提出了反观内省的认识方法,以为人性所禀赋的“天理”本来完全自足,但除了圣人而外,一般人的本性都受形气污坏,为学的目的就在于体认本来面目,以“复其初之所受”。针对理学的“复其初”,戴震提出“扩充”说,认为为学的目的在于认识世界,扩充知识,使“心知”由“精爽”以达于“神明”。他说:“形体始乎幼小,终乎长大;德性始乎蒙昧,终乎圣智。其形体之长大也,资于饮食之养乃长,日加益,非‘复其初’。德性资于学问,进而圣智,非‘复其初’明矣。……古贤圣知人之材质有等差,是以重问学,贵扩充。”(57)“复其初”出自《庄子•缮性篇》,释氏也教人认本来面目。程朱所讲的“复其初”,就是袭用庄、释的理论。人初生之顷,本来是“蒙昧”的。理学偏认为“天理”完全自足,这正是一种蒙昧主义。戴震打出“重问学,贵扩充”的旗帜,无异在讲“知识即是力量”,鼓励人们依靠“学问”的资益,使自己成为“圣智”的觉醒者。五戴震的学术思想在当时受到了空前的冷遇,不仅治宋学的人如翁方纲、姚鼐等人攻击他,即是同治汉学的友人和学生也不能理解和认识它。章学诚曾指出:“有如戴东原氏,非古今无其偶者,而乾隆年间,未尝有其识,是以三四十年中人,皆视为光怪陆离,而莫能史其为何等学。”(58)从《孟子字义疏证》的精神实质看,这是一部具有启蒙意义的反理学著作。如果思想界围绕它形成一种支配时代的思潮,那么当时的社会将呈现出何等局面!然而遗憾的是,《孟子字义疏证》问世的百余年来几乎没有发生什么反响,直到近现代才受到资产阶级各派学者如章太炎、刘师培、梁启超、胡适等人的重视。梁启超说:“此书盖百余年来未生反响之书也,岂其反响当在今日以后耶?”(59)近现代学者当然不会像18世纪学者那样视戴学“为光怪陆离,而莫能名其为何等学”,但对戴学的精神实质仍然见仁见智。我们认为,戴震哲学是披着“经言”外衣的启蒙学说。所谓“启蒙”,是对中世纪神圣化的(实为黑暗的)等级制度及其观念体系的理性觉醒和思想解放。中国和欧洲一样,都有过森严的等级制度,在欧洲,维护其等级制度的是以“上帝”为最高原则的宗教体系;在中国,维护其等级制度的是以“天理”为最高原则的伦理体系。由于有这种不同的文化背景,启蒙思想在中国与欧洲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欧洲启蒙思想着重打破宗教神学的枷锁;而中国的启蒙思想则着重冲决了宗法伦理的网罗。18世纪的法国哲学家霍尔巴赫()曾揭露宗教“教条不过就是僧侣们的意见。”(60)中国同时期的戴震则揭露理学家所谓的“理”不过是尊者、长者、贵者的“在己之意见”。中国启蒙学者的势力远不如欧洲那样壮大。但在戴震之时,已经揭露出作为封建意识形态的理学“以理杀人”的本质,如同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五卷所指出的,这一思想“启导了19世纪的一线曙光。”[注释](1)《戴节妇家传》。(2)同上书。(3)章太炎:《文录•释戴》。(4)《汉学师承记》卷五。(5)《戴东原墓志铭》(6)参见凌廷堪《校礼堂集•汪容甫墓志铭》。(7)《文史通义》卷二。(8)魏源:《武进李申耆先生传》。(9)《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二八。(10)同上书,卷四六一。(11)《文录•释戴》。(12)引自段玉裁:《经韵楼集》卷七《答程易田丈书》。(13)段玉裁:《戴东原先生年谱》。(14)《河南程氏外书》卷十二。(15)《答彭进士允初书》。(16)《孟子字义疏证》卷上。(17)同上书。(18)同上书。(19)同上书。(20)同上书。(21)同上书。(22)《论语•公冶长》。(23)《孟子字义疏证》卷中。(24)《绪言》上。(25)《孟子字义疏证》卷中。(26)同上书。(27)同上书。(28)《孟子字义疏证》卷上。(29)同上书。(30)《孟子字义疏证》卷下。(31)《孟子私淑录》中。(32)《孟子字义疏证》卷下。(33)同上书。(34)《与段玉裁书》。见《安徽丛书》第六期《戴东原全集》所附《遗墨》。(35)《孟子字义疏证》卷下。(36)同上书。(37)同上书。(38)陈亮自谓“研穷义理之精微,……于诸儒诚有愧焉”。(《陈亮集》卷二○)(39)《致陈同甫书》。(40)《孟子字义疏证》卷上。(41)同上书。(42)《绪言》上。(43)《孟子字义疏证》卷上。(44)《绪言》下。(45)《孟子字义疏证》卷上。(46)同上书。(47)《绪言》下。(48)《孟子字义疏证》卷上。(49)同上书。(50)同上书。(51)同上书。(52)《孟子字义疏证》卷下。(53)《绪言》下。(54)《孟子字义疏证》卷下。(55)同上书。(56)同上书。(57)《孟子字义疏证》卷上。(58)《文史通义补遗续•与史余村》。(59)《清代学术概论》。(60)《袖珍神学•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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