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车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人有哪些义务

详解第三者责任险 关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义务_新手知道-驾驶员考试>&>正文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以往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在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出台后,第三者责任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商业保险。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责任免除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及他们的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二)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车辆在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二)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三)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四)竞赛、测试、在营业性修理场所修理期间;(五)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腐蚀;(六)保险车辆拖带其他未保险车辆(含挂车)或被其他未保险车辆拖带;(七)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八)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没有驾驶证或无有效的合格驾驶证;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4、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车辆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5、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的车辆;6、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车;7、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8、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九)保险车辆肇事逃逸;(十)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十一)未按书面约定履行交纳保险费义务;(十二)除本保险另有书面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没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的行驶证和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二)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三)因污染及各种辐射引起的任何补偿和赔偿;(四)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第三者责任险不保自家人案例:张女士开车回家,快到自己家门口时,儿子听到妈妈的汽车声飞奔过来迎接,结果张女士不慎将自己儿子撞伤,花了几万元治疗费。张女士想,自己的车上了第三者责任险,应该能得到赔偿,于是,事发后她到保险公司要求索赔,结果遭到拒赔。专业人士提醒: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通俗地讲,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第三者一般指事故发生时,造成伤害或损坏的对方的人或事物。赔偿限额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定保险合同时根据不同车辆种类协商确定:(一)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四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二)其他车辆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六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三)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四)已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在已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限额之上,选择相应的本保险赔偿限额,赔偿区间限额的下限为已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赔偿限额,赔偿区间限额的上限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约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反法律、法规中有关车辆装载规定的,增加绝对免赔率10%;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对已投保过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本公司仅对责任范围内,超过已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之上的损失部分在赔偿区间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计算公式如下:(一)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已投保的赔偿区间限额的下限,低于或等于本保险赔偿区间限额的上限时:赔款=(应负赔偿金额-赔偿区间限额的下限)′(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二)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负的赔偿金额超过赔偿区间限额的上限时:赔款=(赔偿区间限额的上限-赔偿区间限额的下限)′(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保险责任起讫时间及保险费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上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保险费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年费率进行计算,保险期限不足一年时按短期月保费计收保险费,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保险车辆在续保时,根据过去保险年度的赔款情况,可享受无赔款保险费优待。无赔款保险费优待比例按照投保时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过去三个年度均发生保险赔款的,续保时不享受无赔款保险费优待。一次性赔偿原则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应遵循一次性赔偿结案的原则,保险人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事故赔偿结案后,对被保险人追加受害人的任何赔偿费用不再负责。保险的连续责任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为连续责任。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后,无论每次事故是否达到保险责任限额,在保险期限内,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直至保险期满。事故处理时效和保险人、被保险人相关义务被保险人义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当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三者险条款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二十九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单证:(一)保险单;(二)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三)损失证明、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伤者的诊断证明、伤者的各项医疗费用单据,用药清单、住院证明、出院证明;(四)与原件无误的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五)保险人认为能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保险人义务保险人应24小时受理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保险人接到报案后应及时查勘现场或明示处理意见。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人有充分理由认定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义务而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提前15天通知投保人。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书面索赔资料后,应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一)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有关赔偿协议后10天内支付赔款。(二)对属于保险责任但尚未达成赔偿协议的,应当根据现有资料和有关证明,在60天内先预付可确定的最低赔偿金额内的一定数额赔款。(三)经审核索赔资料后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四)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赔偿通知书。注释:三者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相关事项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三者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三者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保险人(又称承保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1)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指持有驾驶执照的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或被保险人的雇员,或驾驶人使用保险车辆在执行被保险人委派的工作期间、或被保险人与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人具有营业性的租赁关系。二是合格,指上述驾驶人必须持有有效驾驶执照,并且所驾车辆与驾驶执照规定的准驾车型相符。只有“允许&和“合格&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才予以赔偿。保险车辆被人私自开走,或未经车主、保险车辆所属单位主管负责人同意,驾驶人私自许诺的人开车,均不能视为“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开车,此类情况发生肇事,保险人不负责赔偿。(2)意外事故:指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车辆使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分为:①道路交通事故:凡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即保险车辆在公路、城市街道、胡同(里巷)、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发生的意外事故。道路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②非道路事故:保险车辆在铁路道口、渡口、机关大院、农村场院、乡间小道等处发生的意外事故。(3)第三者: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使用保险车辆的致害人是第二方,也叫第二者;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在车下的受害人是第三方,也叫第三者。同一被保险人的车辆之间发生意外事故,相对方均不构成第三者。(4)人身伤亡:指人的身体受伤害或人的生命终止。(5)财产的直接损毁: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6)善后工作:是指民事赔偿责任以外对事故进行妥善料理的有关事项。如保险车辆对他人造成伤害所涉及的抢救、医疗、调解、诉讼等具体事宜。例1:甲厂和乙厂的车在行驶中相撞。甲厂车辆损失5000元,车上货物损失10000元,乙厂车辆损失4000元,车上货物损失5000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厂车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70%,为16800元;乙厂车负次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30%,为7200元。试计算双方的应获得的赔款。解:甲厂应承担的经济损失=(甲厂车损+乙厂车损+甲厂车上货损+乙厂车上货损)×70%=(000+5000)×70%=16800元乙厂应承担的经济损失=(甲厂车损+乙厂车损+甲厂车上货损+乙厂车上货损)×30%=(000+5000)×30%=7200元甲、乙厂的车都投保了车辆损失险(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和第三者责任险,由于第三者责任险不负责本车上货物的损失,所以,保险人的赔款计算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赔款计算不一样,其赔款计算应如下:甲厂自负车损=甲厂车损5000元×70%=3500元甲厂应赔乙厂=(乙厂车损4000元+乙厂车上货损5000元)×70%=6300元保险人负责甲厂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甲厂自负车损3500元+甲厂应赔乙厂6300元)×(1-免赔率15%)=8330元乙厂自负车损=乙厂车损4000元×30%=1200元乙厂应赔甲厂=(甲厂车损5000元+甲厂车上货损10000元)×30%=4500元保险人负责乙厂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乙厂自负车损1200元+乙厂应赔甲厂4500元)×(1-免赔率5%)=5145元结果,此案甲厂应承担经济损失16800元,得到保险人赔款8330元;乙厂应承担经济损失7200元,得到保险人赔款5145元。这里的差额部分即保险合同规定不赔的部分。2、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第三者责任险为基本险,投保人在投保本保险的基础上,可以投保相关附加险。附加险条款与本保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本保险条款为准。下面这些文章跟这篇文章很相关:★ 2017年5月最新模拟考试题★ 网友热搜大家在看最新信息新手知道排行榜推荐信息&&&&&&&&&&&&&&&&&&&&车险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必须是一个人吗,车险的保险范围
车险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必须是一个人吗,车险的保险范围
正在读取...&|&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来源: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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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险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必须一致吗在中,投保人是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被保险人是指接受保障的汽车的所有者(即行驶证上载明的车主)。如果车主为自己的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一致的;如果其他人为不归自己所有的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不一致的。(这种情况就是人们常说的被保险人与行驶证车主不一致)如果您遇到第二种情况,我们建议您最好与保险公司具体的承保人员说明这种情况。以免在将来索赔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二、车险的保险范围范围包括: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机动车辆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责任险,以及它们的附加险。具体哪家保险公司可以承保哪种类型的机动车辆,请详细向各家保险公司的业务机构查询。投保车险注意事项1.保险车辆须有合法的行驶证件及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2.投保人应将车险现状及所属权益如实告之保险公司。3.在办理完毕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应立即核对保险单上列明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要求承保等案是否有错漏,如有错漏应立即提出并更正。4.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5.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6.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可以使被保险人得到连续的保障。汽车保险单证有哪几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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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寿保险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资格(一)投保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作为投保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必要时能够提供有关保险利益关系证明)。具备缴费能力,愿意承担支付保费义务(二)被保险人资格具备以下......
车险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否必须一致?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即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人。如果车主为自己的汽车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一致的;如果其他人为不属于自己的车辆投保,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不一致的......
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要把握索赔时效。发生保险事故后,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利向保险公司请求赔付保险金,保险公司有义务受理索赔申请,承担赔付责任。不过保险公司的这项义务有一个有效期限。如果在有效期内索赔,保险公司必须予以受理,如果超过期限,保险公司可以拒绝受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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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涉及第三者损失的,最好要求保险公司人员在进行现场处理时,直接达成三方公认的一个核损价格。如果车主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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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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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交强险测试题有答案 测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1分) 1、交强险责任限额 有责责任限额 12.2万元 C 死亡伤残万元 C 医疗费用 元 C 财产损失 元 无责责任限额为 1.21
万元 C 死亡伤残 C 医疗费用元 C 财产损失 元 2、交强险基础保费: 家庭自用6座以下
950 元;企业6座以下 1000
元;机关6座以下 950 元 家庭自用6座及以上 1100 元;企业6-10座
元;机关6-10座 1070 元 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
元;5-10吨
元。 营业货车2吨以下 元;5-10吨 摩托车50CC-250CC(含)120
元。 3、车船税: 排量1.0以上至1.6升汽车
元/年 排量1.6以上至2.0升汽车 每辆
480 元/年 核定载客20人以上客车每辆/年 载货货车按整备质量每吨
元,包括半挂牵引车 摩托车每辆
元/年。 4、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有人
管理人。 5、 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
基础保费2倍的罚款 6、 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人
,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二、选择题(每题2分) 1、交强险合同由哪几项组成:(
ABCD ) A 交强险提示
B 投保单、保险单
特别约定 2、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 BC ) A
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D 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人 3、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ABCD) A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B 被保险人的财产C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诉讼费D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数据丢失造成的损失 4、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有:(ABCDEFG) A丧葬费
B死亡补偿费 C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 D残疾赔偿金 E残疾辅助器具费
F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
G被保险人依据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5、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负责垫付受害人抢救费用( ) A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B驾驶人醉酒的
C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D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7、 交强险和现行商业三责险差异有:( ABCDE ) A、 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B、保障范围不同。除了《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 C、具有强制性。根据《条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D、经营原则不同。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 E、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 8、 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什么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 短期交强险:( ABCD ) A、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B、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C、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D、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9、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中国保监会审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 制保险保险费率时应遵循的原则是( C
) A.业务总体上略有盈亏的原则B. 业务总体上时盈时亏的原则
C.业务总体上不盈不亏的原则D. 业务总体上收入大于支出的原则 三、 判断题(每题5分) 1、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 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对) 2、 交强险主要是承担广覆盖的基本保障。对于更多样、更高额、更广泛的保障需求,消费者 可以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自愿购买商业三责险和车损险等商业车险,使自己具有更高水平的保险保障。(对) 3、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 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变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假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错 )。 四、 简答题(每题20分) 1、什么是交强险?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为什么要实行交强险制度? 交强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目前现行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责险”)是按照自愿原则由投保人选择购买。在现实中商业三责险投保比率比较低(2005年约为35%),致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有的因没有保险保障或致害人支付能力有限,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及时地赔偿,也造成大量经济赔偿纠纷。因此,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篇二:谁误解了被保险人的法律地位 谁误解了被保险人的法律地位 ――如何界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被保险人 一、案由:“李四与A保险公司交强险合同纠纷案。” 二、案情介绍: “琼A00001”号车(以下称“1号车”),车辆登记证书和车辆行驶证书上的车辆所有人是“甲公司”,张三是“1号车”的使用人和管理人。张三以“1号车”作为保险标的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法定保险――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在交强险合同中的投保人栏目内和被保险人栏目内均约定为张三,这样的表面上即约定张三是交强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期限内李四向张三借用“1号车”驾驶,期间李四因驾驶“1号车”不慎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他人伤害和财产损失,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李四负全部责任,他人的人身伤害赔偿2。5万元、另医疗费1万元及财产损失2千元。李四凭事故责任认定书及赔偿他人的收据凭证申请A保险公司按交强险合同项下损失3。7万元的保险索赔,被A保险公司拒绝。 A保险公司拒赔回复称:“本交强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是张三,应由张三向A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或应该由张三书面授权李四代为申请索赔并凭着张三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授权书”。 李四因借用“1号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号车”损坏修理问题与张三产生了纠纷,故李四无论如何是难以凭着张三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授权书去申请保险索赔。 三、本案的焦点有三: 1、交强险合同上约定的被保险人张三才是申请保险索赔的主体。 2、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是交强险条款在定义条文中第4条规定的被保险人,故李四亦是被保险人。 3、李四是否被认定为张三允许的合法驾驶员。 四、分歧观点如下: 1、A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理由: 1)、“1号车”的交强险合同在被保险人栏目内明确列明是张三,即唯有被保险人张三独立享有申请向A保险公司理赔的权利; 2)、张三亦可以根据交强险合同约定的权利有效授权他人以其名誉向A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按照民事的一般授权的程序和内容履行授权及代理; 3)、A保险公司的法律依据是《保险法》第22条规定:“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4)、“1号车”车的交强险合同就被保险人的明确没有另外列明,亦没有明确相关授权,只能接受张三作为被保险人,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及处理本案。
2、本人认为A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理由不能成立: 1)、投保人将“1号车”车投保了交强险,是国家以强制力推行的机动车辆强制保险的一种合同形式,该交强险以国家《安全法》、《保险法》和《交强险条例》为法律依据,规范和制定了交强险的保险条款。而不是由合同的当事双方的意志缮制的合同文本。 2)、交强险的保险条款在定义条文中第4条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条款很明确了合法驾驶员是被保险人的法律地位。 3)|交强险合同,尽管其主体双方是民事合同的平等主体,但其订立合同的过程及合同内容,却带有民事合同因法律强制订立的色彩。规定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员,不因合同主体的其他约定而改变保险条款的法律强制力,而改变合法驾驶员就不是被保险人的法律地位。本案合同被保险人栏目内张三是当事双方约定的被保险人,李四为合法驾驶员是保险条款的法律强制亦为本合同的法定被保险人。4)、除法定保险合同外,其他商业保险合同的双方主体所约定的被保险人――具体列明是某法人或某自然人,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为例外,因其专门受商业保险法律即《保险法》的规范和调整。
五、分析结论: 长期以来,保险公司习惯于商业合同的运作,通常以保险合同文本上的被保险人栏目内的约定行事,一时忽略法定保险的格式及内容。归纳为如下几点: 1、 保险公司商业运作的目的。 缮制合同格式时考虑不周,大凡各保险公司的条款制作者都明了,交强险条款是法定保险,但在合同格式(含投保单格式)缮制时各有千秋, 更多的是商业运作目的。 2、 交强险条例及交强险条款制定是法定的,法规创建的初 衷是周全地考虑到被保险人的变数的诸多因素,正因为合法驾驶员是道路事故责任的直接承担者,故依法所制定交强险条款时, 合法驾驶员被法定为交强险的被保险人地位。 3、 如果车辆交强险及商业险硬要约定被保险人的单一性, 是必造成合法驾驶员与约定的被保险人联系失控,甚至被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拒绝或者被其债权人申请查封拟定的保险赔款。实践中,很多交通事故最终由合法驾驶员承担事故责任后,因被保险人不出面申请理赔及诸多原因,使得合法驾驶员依保险合同申请理赔落空的尴尬。 六、建议及适用: 借鉴交强险条款规定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员为被保险人的法定性,建议商业车辆保险合同特别约定条款栏做出约定合法驾驶员亦作为被保险人,使得法定保险(交强险)的被保险人或是商业车辆保险的被保险人地位的一致性。约定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一般是不易改变的,而合法驾驶员是常有改变的,作为道路事故责任的直接承担者,在其承担责任后,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赵良斌 手机:
日期:日篇三:试题(交强险) 1 签订交强险保单的同时,投保人
(B) A 可以分期支付保险费 B 应该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 C 以上两种都可以供客户选择 2 凡与强制保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取
(A) A 书面形式 B 口头形式 C 以上两种方式同时采用 3 被保险人是指 (AC) A 投保人 B 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上的乘坐人员 C 投保人指定的合法驾驶人 D 被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的人 4 受害人包括以下哪几种(CD) A 造成该交通事故的车上驾驶人员 B 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上的乘坐人员 C 发生交通事故时遭受人身伤亡的人 D 发生交通事故时遭受财产损失的人 5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分为(ABCD) A 死亡伤残限额 B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C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D 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6 被保人无责的赔偿限额包括(ABD) A 无责死亡限额为11000元 B 无责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 C 无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元 D 无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7 以下属于死亡伤残赔偿项目中赔付的有(ABCD) A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 B 护理费 C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 D 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8 以下属于理疗费用赔偿项目中赔付的有(ABCD) A 医药费 B 住院伙食补助费 C 必要合理的后续整容费 D 必要合理的后续营养费 9 下列属于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的有
(ABCD) A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B 驾驶人醉酒的 C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D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10 下列不属于交强险赔偿和垫付的有(ABCD)A 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B 被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至使受害人停业停产等造成的损失 C 被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至使受害人财产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 D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 11 可以投保短期交强险的情况有(ABCD) A 临时提车 B 距报废期限不足一年的机动车 C 临时入境的境外机动车 D 到异地注册登记的新购机动车 12 被保险人索赔时,提交的材料包括(ABCD) A 交强险的保险单 B 被保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C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D 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13 投保人有权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情况有(ABCDF) A 被保险机动车辆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B 被保险机动车辆转卖外地的 C 被保险机动车辆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D 被保险机动车辆办理停驶 E 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的其他使用者 F 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14 可以进行合同变更的情况有(ABC) A 被保险车辆的使用性质 B 投保人、被保人、索赔权益人信息 C 车辆的基本信息 D 保单的保险期限 15 《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启动时间为(B) A 号 B 号 C 号 D 号 16 不适用于《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车辆有(BD) A 挂车 B 拖拉机 C 特种车 D 摩托车 17 对于上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交强险的浮动比率为(B) A 不浮动 B 上浮10%C 上浮20% D 上浮30% 18 对于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车辆,交强险的浮动比率为(D) A 上浮15% B 上浮20% C 上浮25% D 上浮30% 19
交强险的浮动是依据(B) A 依据驾驶人的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计算 B 依据机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计算 C 同时依据驾驶人和机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计算 20 下列哪些情况应该计入上浮的违法行为(B) A 上期保单起保日期到终止日期之间已赔付、有责任的交强险赔案 B 上期保单出单日到本期保单出单日之间已赔付、有责任的交强险赔案 C 上期保单起保日期到终止日期之间已发生但尚未赔付的交强险赔案 D 上期保单出单日到本期保单出单日之间已发生但尚未赔付的交强险赔案 21 下列哪些情况交强险的机动车费率不浮动(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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