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公司接受客户全权委托以客户人民的名义泄露违法吗炒期货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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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聊天里的期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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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Q聊天当下很流行,QQ陷阱也是经常见到,但QQ聊天与期货纠纷相结合可能并不多见,济南仲裁委近日受理了这样一件案件。  ——— 案情回顾 ———  事情还要追溯到今年1月的一天。家住济南的袁女士与一家期货公司签订了期货经纪合同一份。合同签订后,袁女士于当日向期货公司指定账户上汇款20万元,办理了开户手续并委托期货公司代理交易。之后因袁女士一直无暇顾及投资交易情况,也从未向期货公司下达过任何交易指令,所有具体交易都是由期货公司全权负责的。但到了今年6月,期货公司突然通知袁女士说她亏损了12.7万元。袁女士第二天赶到期货公司处,才发现交易密码已经被篡改,经她要求改回密码后,账户内的亏损资金已经达到13万元。无奈之下,袁女士只得清仓止损中止交易。袁女士认为,在自己未下达明确具体交易指令的情况下,期货公司从事了违反法律规定的全权代理交易活动,背离了双方合同约定的期货公司应付义务,因此她依据双方所签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了仲裁,要求裁决期货公司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13万元。  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了案件中的一个细节:袁女士的账号被一个网友“小明”掌握着。今年1月,袁女士与通过QQ聊天认识半年的网友“小明”谈到期货投资时,“小明”告诉袁女士他是一家期货公司的经纪人,可以为她炒期货。袁女士认为自己和“小明”认识有半年多了,可以相信他,才到“小明”所称的期货公司签订了合同,并在指定账户上打了20万元款项。在随后的3个月里,“小明”基本每周都向袁女士汇报下账户余额,情况也很乐观,账户余额一度达到40万元,但到了今年7月,“小明”告诉袁女士账户亏损严重,袁女士这才着了急赶到了该期货公司。  但期货公司并不承认“小明”是其员工。而双方所签的经纪合同里的《客户声明》中列示:“本人不会要求期货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同时期货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也没有接受本人以全权委托方式进行期货交易”。在《客户须知》中期货公司声明: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不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对冒用期货公司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或接受客户委托从事交易所产生的一切损失,期货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客户私下委托期货公司工作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期货公司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时,与袁女士一直QQ聊天的“小明”也不见了踪影,并且袁女士也无法提供“小明”的真实身份和行踪。最终,仲裁庭裁决,驳回袁女士要求期货公司补偿经济损失的仲裁请求。  (本报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 孙健智 邓鑫)  ——— 相关法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客户对当日交易结算结果的确认,应当视为对该日之前所有持仓和交易结算结果的确认,所产生的交易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作者:刘晓群
编辑:robot华鑫期货惹官司 代客理财亏数百万涉嫌违规
华鑫期货惹官司 代客理财亏数百万涉嫌违规
时间: 13:26:35 来源:和讯网
,华鑫期货由于前员工张某在职期间违规代客操作期货交易导致亏损近400万,被客户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索赔数百万。目前法院尚未作出裁决,究竟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成为双方争议焦点。5月10号,华鑫期货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再次在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质证。2012年6月,四名温州瑞安人提起诉讼,要求华鑫期货承担大部分操作亏损,索赔近300万元。灰色代客理财8个月亏损370万据和讯网了解,2011年4月,作为华鑫期货投资管理部负责人的张某在瑞安开展期货培训讲座。郑先生等四名投资人听完培训后被吸引,随即来沪考察并开户入金481万,最多一人投资185万,最少一人入金84万。由于这四名瑞安人士对期货完全不了解,而张某又负责投资管理,因此两方一拍即合,口头约定由张某代为操作期货账户。2011年12月,张某突然离职,而此时的账户已经只剩20%,481万的账户亏损370万,几乎血本无归。事发后郑先生等四名客户曾找华鑫期货索赔,但遭到公司以“员工个人行为”为由拒绝。2012年6月,四名客户一怒之下将华鑫期货告上法庭。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但未作出判决,法院要求双方继续举证,目前双方还在不断质证中。作为这起纠纷的关键人物,张某一开始作为原告证人,后被法院列为第三方(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判决结果可能跟他有关)。而被告华鑫期货则把责任直接推卸给了张某,表示代客理财完全是张某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张某则矢口否认,他向和讯网表示:“我的直接领导是华鑫期货总经理李俊,当初华鑫期货成立投资资管部就是为了打个擦边球,目前投资咨询业务和期货资产管理业务都需要牌照,而投资资管各取了一个名词拼接起来,规避牌照监管,接客户资金操作。不可能是我个人私下接单,而是公司授意进行。”资料显示,华鑫期货并没有代客理财的资格。“我手上还有领导吩咐我交易以及如何逃避监管的录音”张某说,本来录音是为了在劳动仲裁的时候讨回工资福利,没有想到成了客户告期货公司的证据。按照张某的说法,当他操作账户刚出现亏损时,公司领导曾指示通过降低手续费来企图挽救,但亏损势头仍无法遏制。“当本金快亏完时,公司可能预感到要出事,开始通过停发工资、报销的手段企图将我逼走。”日,工资被停发之后张某无奈离职,并为了拿回应得的报酬申请了劳动仲裁。手续费占总亏损近40%原告辩护律师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强也对和讯表示:这起亏损是在期货公司员工违规进行代客理财的情况下发生的,应该由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首先,张某操作期间是以公司员工的身份,具有劳动合同,名片显示的是投资部并非经纪人;其次,代客理财使用的是公司的资源比如电脑、网络。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账号奇高的手续费也解释了公司行为的动机。“亏损的370万中,光是手续费就有174万,占了36%,是交易所手续费的三倍,远超过一般水平。比较蹊跷的是,签订经纪合同的时候并没有写明手续费标准,也给后续高额手续费留下空间。如此高的手续费谁是获利者?”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期货行业竞争激烈,经纪业务几乎是期货公司单一收入来源,因此手续费价格战十分激烈,尤其是大客户的议价空间非常大。“一般都不会超过交易所一倍,散户可能会高一些,400多万资金已经可归属于大客户级别,有的公司为了拉大客户甚至在交易所手续费基础上加一块钱或者零手续费,只要能吸引大资金价格都可以谈。”徐强律师认为是期货公司授意并鼓励张某进行代客理财,属于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全权委托”进行期货交易。由于并非客户亲自操盘,客户对手续费收取情况并不敏感,期货公司通过乘机提高手续费标准或炒单“宰客”赚取手续费。在律师出示的张某劳动仲裁材料中,张某曾经在递交的材料中算过一笔账:2011年全年为公司所贡献的手续费全部手续费320多万,按照50%的返还标准,华鑫期货欠160多万手续费未返还给张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全权委托进行期货交易的,对交易产生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80%,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赔偿损失的80%也成为了四名原告的诉求。华鑫期货矢口否认但在接受和讯网采访中,华鑫期货则对自己的责任矢口否认,坚称该代客理财是张某的个人行为,公司仅和客户有经纪业务合同而已。华鑫期货内部人士还向和讯网指出,张某个人和上述客户有利润分成的协议。张某对此表示否认,并对和讯网表示,公司对其有保证金规模和手续费收入考核,“公司曾承诺,如果这个部门两年内能带来保证金达到1亿,或者手续费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两年后我就能转为类事业编制的员工”。华鑫期货则三缄其口,表示将在法院判决后再出面表态。一名华鑫期货高管对和讯表示,代客理财是张某私下与客户达成的协议,录音之类的都是张某在操盘巨亏之后精心设计,企图转嫁责任给公司。然而不管华鑫期货如何辩解,在没有期货资管业务资格的情况下代客理财显然违反了目前的期货法律法规,即便法院判决是张某个人行为,华鑫期货也存在监管失职的责任,或对其分类监管评级等造成影响。华鑫期货的前身为上海金城期货经纪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2009年被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和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资公司出资1470万元和1530万元收购;2010年更名为华鑫期货有限公司,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将所持49%股份全部转让给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华鑫证券全资子公司,上海仪电则是华鑫证券的大股东。从中期协公布的数据来看,2012年权益总额55842.34万元,手续费收入5308.87万元,净利润47.13万元,分类监管评级为3个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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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先生倾143.6万元全权委托投资公司炒,因经营中“跌跌不休”,双方曾多次签订延期协议以求挽回损失。不料,在最后一次协议到期之日,账户中的资金竟然亏损了92万元,也比约定的“保底”金额少了32.3万元。谢先生诉至法院索赔。日前,闵行区法院作出投资公司赔偿谢先生损失32.3万元并相关利息损失的一审判决。
  日,谢先生与一家投资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约定谢先生以自己的名义开立期货交易账户,账户资金100万元,自愿委托投资公司为账户管理人,全权负责投资管理和经营。如有盈利,谢先生应将净利润的30%作为投资公司管理费用等内容。
  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称由于前期投资产生良好收益,谢先生将资金增至143.6万元,合同其余条款不变。
  但是,之后的操作却连连产生亏损。至日,客户权益仅存83.9万元。双方于日签订协议,约定如客户权益低于83.9万元,投资公司应承担此金额以下亏损部分。如一年运作中超出初始金额143.6万元,净利润的30%作为投资公司的账户管理费。
  可惜的是,谢先生的账户资金仍一直下滑。至去年6月30日,账户中仅存51.6万元比协议约定的83.9万元又亏损了32.3万元,至此,投资公司终于停止操作并将账户返还给谢先生。
  法院认为,双方为委托关系。根据合同,截至去年6月30日,谢先生客户权益仅为51.6万元,他要求投资公司承担协议约定的83.9万元以下的亏损部分32.3万元及相应利息,符合双方约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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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期货员工违规代理交易 客户损失500余万元
  宏源期货从业人员违规代理交易致客户损失500余万元
  本报记者 黄贵耕
见习记者 纪伟报道
  今年以来,河北唐山原本经营钢材的郝树旺,心情焦虑异常,用他的话说,头发比去年白了一大半。
  “钢材生意下滑乃至亏损是市场规律所致,我是有心理准备的,也可以承受。”郝树旺专程来到北京对记者诉说,“但是,雪上加霜的是在短短的十几天内,被一家期货公司坑了500多万元,最让我焦急不已的是,这500余万元原本是用来给企业职工发工资的。”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郝树旺诉称坑害他损失数百万元、导致他给职工发不出工资的期货公司就是宏源期货公司。
  对此,本报记者展开调查。
  代客交易乱象
  期货作为我国开放资本市场,是除股市证券之外的第二个品种,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
  然后,因为监管相对空虚甚至缺失,导致期货市场乱象丛生,让众多期货投资者损失惨重、血本无归。
  诸如居间人以“高收益”为诱饵,为客户全权操盘;或是为博取手续费分成,不负责任地恶意炒单;经纪人不顾客户死活 为赚取佣金大肆炒单。
  所谓期货居间人是期货公司聘用的非公司正式员工,为公司引荐客户,并从期货公司取得一定收益的中间介绍人。在期货行业,居间人的代客理财、频繁炒单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不要说居间人,就是一些期货公司员工也经常帮客户做单,”广发期货广州业务总部总经理黄良鑫曾对媒体介绍说,有些期货公司将手续费与员工收入挂钩,这一考核方式就使得“越轨”现象时有出现。
  黄良鑫的说法在宏源期货公司再一次得到验证。
  多年的市场打拼,让唐山的郝树旺曾经积累了一定的财力,并在当地小有名气。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老郝的遭遇基本上应验了这句俗话,因此成为宏源期货公司经纪人盯上的目标。
  郝树旺称,去年以来,钢铁市场的疲软已经让他开始感到资金链绷紧的压力,而自从今年在宏源期货公司开户投入560万元,血本无归之后,现在跟在他后面就是成群的债主和一帮等待发工资的工人。
  据郝先生介绍,今年初,宏源期货公司的张延祥是通过老郝的一个朋友介绍与他认识,还当场向老郝演示投资期货来钱快,并鼓动老郝投资期货,心动的郝先生随后同意投资560万元,并与宏源期货公司签订了相关合同。
  合同中给出了登陆交易平台的初始密码,并要求第一次登录后必须立即更改。但按照合同要求修改密码后,老郝却无法登陆交易页面。当时正好接到张延祥打电话询问是否开始交易,老郝就把改密码后无法登陆的情况告诉张,张立即要求郝把登录密码告诉他,让他试试看,郝出于对张的信任,就将密码告知张。获知老郝账户的密码之后,在郝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张延祥居然就开始直接在郝的账户中,进行天量的期货交易,直至最后将郝560万元全部资金亏损至不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
  为了保存证据,郝先生打印出其账户委托单及IP地址。
  委托单显示:老郝账户资金被集中在今年2月6日-8日、2月18日-20日几天内进行开仓交易,并造成巨额亏损,随后在2月21日、3月4日开始平仓直至3月14日、4月1日、4月15日、4月26日和6月6日几天时间都是被强行平仓。
  560万元的整个亏损过程老郝本人没有参与一笔交易,虽然介绍他与张延祥认识的那位朋友也有进行过少量的交易,但主动平仓后造成的亏损只有34.4259万元。
  而据老郝事后统计账户委托交易单显示,张延祥在老郝账户中直接代理交易后,平仓与强平亏损总计515.203609 万元。
  据郝先生提供的谈话录音证实,张延祥对郝先生指责其未经合法授权,擅自代理交易一事未持异议。张还主动提出赔偿郝先生全部投资损失的一半,通过先签订还款协议然后分期赔偿给郝先生。郝先生显然不能接受自己没有参与任何交易,就白白损失数百万元的结果。
  因此,郝先生已经先后向山东证监局、北京证监局及中国证监会进行投诉,要求主管部门彻查宏源期货公司的经营管理问题,并赔偿其巨额损失以及追究张延祥的法律责任。
  8月19日,记者就此事致电张延祥进行核实,但是,其手机始终无人接听,虽然其中有一次有人接电话,但是,又说不是张延祥本人,只是保管张延祥的手机,并称是张延祥团队的人,当记者要求其转告张延祥并请回电时,对方就挂机了。
  法律人士指出,《期货经营机构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业人员不得接受客户的期货交易全权委托。”而宏源期货公司张延祥利用客户密码在客户账户中直接进行交易,就是典型的全权代理交易行为。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处理,即“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全权委托进行期货交易的,对交易产生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无独有偶,记者调查发现,张延祥采取上述手段给客户造成巨额损失的并非个案。
  据了解,在张延祥到达宏源期货济南营业部任职之前,先在山东另一家期货公司任职。2009年,江苏的洪女士(化名)经人介绍,被张延祥及所在期货公司鼓动,在其所在的期货公司投资1000万元,结果张延祥在套取交易密码之后,在其账户中直接进行期货交易。直到2011年,洪女士1000万元的投资全部化作泡影,血本无归。
  据洪女士反映,她被坑之后做过相关调查,发现尽管她亏损了1000万元,但张延祥所在的期货公司居然挣得数百万元手续费(亦称“跑道费”)。因此,洪女士认定张延祥是为了赚取手续费,恶意炒单,完全不考虑客户的利益和损失。
  期货管理漏洞
  宏源期货网站介绍称,宏源期货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的专业化金融服务企业。公司注册地为北京,注册资本5.5亿元人民币,是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全权会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中国期货业协会理事单位。全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62)是中国第一家上市证券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全国性、综合类、创新类券商,全国首批保荐机构之一。
  但据知情人向郝树旺透露,宏源期货公司济南营业部,其实就是由类似三个张延祥的团队组成。他们合租一个办公室,分摊水电费,自负盈亏。挂着宏源期货的牌子,赚取的利润与宏源期货公司总部三七分成。因此,整个宏源期货对张延祥团队来说,没有什么管理,只是凭借拥有的期货经营牌照向挂名旗下的期货从业人员收取利润分成而已。
  据了解,张延祥对外的身份是宏源期货公司济南营业部业务执行总经理。而宏源期货公司从业人员信息显示:在宏源期货公司济南营业部与张延祥有相同职务的人有两个。这也许就是知情人所说的两个团队头目。
  3月4日,当郝树旺发现张延祥套取其账户密码之后,被大肆炒单,账户资金变化异常,立即向宏源期货公司北京总部投诉,并要求采取相应办法避免损失扩大。但是,宏源期货公司始终无动于衷,既不要求张延祥立即停止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违规行为,也不采取相应止损措施。
  “当时账户资金还有300余万元,”郝树旺告诉记者,“如果宏源期货公司管理稍微严格一点,能够稍微重视客户的投诉和意见,对其从业人员监管到位一点,完全可以及时帮助止损,按当时账户中的仓单计算,最多损失200万元。”
  “但是,最后因为宏源期货公司的管理松懈和张延祥违规操盘得不到制止,导致我投入的566万元被抢强行平仓后只剩16万元。”郝树旺气愤又失望地说。
  8月20日,记者在宏源期货公司采访时,一位自称姓刘、是宏源期货首席风险官的女士说,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与宏源期货公司调查到的情况及中国证监会调查的结果有很大出入。但当记者要求其提供宏源期货公司调查到的情况及中国证监会调查的结果予以证实具体有哪些出入时,她说,都还在调查中,暂时没结果。
  刘风险官随后也坦承,宏源期货公司不允许员工直接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如果调查后发现被投诉人存在违法代理客户进行交易一定依法处理,最后宏源期货公司也会将调查结果公布于众。
  就记者专程采访需要了解的宏源期货公司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规代理客户交易、郝树旺被违规代理交易造成的损失该如何处理?针对宏源期货从业人员张延祥的行为及造成的后果,宏源期货该如何承担责任等具体问题,刘风险官拒绝回答。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不按照规定接受客户委托或者不按照客户委托内容擅自进行期货交易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期货业务许可证。”该规定还要求,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任职资格、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8月22日,刘姓风险官再次强调宏源期货公司没有问题,同时表示,宏源期货不可能给郝树旺赔偿损失,因为一旦开了这个口,遭遇类似损失的2万多名客户都可能会向宏源期货索赔。
  老郝在宏源期货公司中数百万元的损失最后该由谁买单?证监会对宏源期货公司及有关员工在此事件中的责任调查及处理结果如何?本报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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