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系统,关于房产证取得时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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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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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年级
前段时间购买了朝阳区一套二手房,房产证拿去抵押登记了,中介LJ给了我房产证的复印件。
回家一看,房产证的房屋坐落:朝阳区 * * 里 *** 号楼 6层 7 单元 601。
又拿出网签合同翻看,也是如此。但是契税票上是:朝阳区 * * 里 *** 号楼7 单元601。
下面问几个问题:
1.总感觉“7单元”前面多了一个6层。 请问坛子里的同学, 你们的房本是这样格式打印的么?
2.网签合同时,这个地址是,系统选择出来的?还是键盘输敲进去的?
3.房本上这个地址,发证大厅的系统按照网签合同地址来打印?还是系统选择出来的?还是键盘输敲进去的?
现在比较担心,因为房本多“6层”两字,怕和派出所的系统对不上,户口人家不让落进去。
请了解这方面事情的,详细解答。。。。
[ 本帖最后由 LEO2009 于
11:53 编辑 ]
小学五年级
小学五年级
&&没有人知道么?
小学五年级
我刚买的 和你这个格式一样 我还和我老婆俩人纳闷呢。。
看来没啥关系
小学三年级
我也想知道
小学五年级
还有没有和我一样情况的?知道怎么回事的同学, 进来解答一下。
初中二年级
我也很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初中二年级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只有管理员可见
大学一年级
应该没问题的,万一将来有什么说对不上的,也可以去房地局开证明之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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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不知道的宜家购物之毫无顾客安全,丢过东西找过孩子的朋友都来顶!
/thread--1.html
初中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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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房产的问题,有什么规定?
我父亲和我继母是在2005年结婚的。在领结婚证之前,我继母单位集资了一套单元房。面积178平方米。总值24万元。我父亲给了12万元现金。但是双方并没有签订什么协议。房产证写的也是我继母的名字。现在房子出租出去,每年的房赁费也归我继母所有,并且她用这个房子做抵押贷款。所得的收益也归她所有。今年她买了15万元的汽车,这个车是不是应该有我父亲的一半呢。如果想要现在补签一份协议,那么应该写上什么内容。我父亲,有我和弟弟2个孩子。我继母那边带来2个女儿。如果,我继母不承认我父亲给她12万元,是不是就没有办法证明这个房子有我父亲的一半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一、关于无租使用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据上述规定,房产税应由产权所有人a企业缴纳,但财税[号文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b企业,应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a企业缴纳,a企业如果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实际使用人b企业纳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其他回答(共2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据上述规定,房产税应由产权所有人a企业缴纳,但财税[号文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b企业,应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a企业缴纳,a企业如果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实际使用人b企业纳税。&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一、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号)规定:“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二、关于出典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三、关于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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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这样的:我爷爷有两间房子..一间在去世前,已经转卖给我妈妈..房产证已经是写我妈妈的名字了~然后奶奶去世之后..爸爸三兄弟签署协议,由于爸爸常年照顾爷爷,所以爷爷的房产我爸爸占40%,叔叔和伯伯分别占30%..现在要拆迁了,那这和我妈妈的那间房子有关系么?我妈妈那间要分配么?如果协议上面注明是爷爷的房子两间,但是实际上房产证上爷爷只有一间房子了...那是不是说明协议是有误的?
采纳答案
你好,如果老人生前已经将房产转让,房产现在是您母亲的了,
协议上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了。
答:要看拆迁房之前是否有房产证。
可以的,贷款只要符合政策就可以
拆迁房一般满三年,下产证,国家规定,满三年才可以进行交易
这个是可以查到的,因为你预售合同已经签了在房产局就有备案了,所以这个财产就是你名下的了
你好,只需拿着结婚证到房管局去办理就可以
04年的事情拖到现在,你早干吗去了呀,建议你可以到当地的房管局或当地交易中心去咨询一下!
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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