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省的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报告工作报告公开了

安徽省审计厅向省人大常委会作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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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审计厅向省人大常委会作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安徽省审计厅】字号:
月日上午,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安徽省审计厅厅长戴克柱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了《关于安徽省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发展、改革、法治、反腐&的主题,全面落实省委&四个全覆盖&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力服务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审计结果表明,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在省级专项资金管理、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省级预算收入征管,以及部门预算执行与制度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为突出宏观性、公开性,报告将去年以来省审计厅组织开展的&年度全省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征管审计调查、省级科技项目资金绩效审计调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所省属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的相关情况,一并纳入其中。报告还附列了审计发现问题的具体清单,对加强跟踪督促、抓好整改工作明确了时间表,就强化财政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审计结果公开,构建整改长效机制,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建议。月日上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委员们一致认为,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越来越好,省级部门预算执行中的违规问题,从性质和金额来看,与往年相比均呈减轻、减少趋势,这表明省审计厅对这项工作抓得紧、抓得实、很有成效。省审计厅在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同时,将审计工作重点向重大政策落实跟踪监督与专项审计领域拓展,坚持目标导向,创新审计理念,重视从全局高度揭示问题、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很好地发挥了审计服务改革发展的作用。此前召开的安徽省政府第次常务会议,听取了省审计厅关于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的汇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强调,一要突出问题导向,抓好整改&三个落实&,即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方案落实、公开措施落实,及时向社会公告审计整改结果,推动审计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以公开倒逼审计整改有效到位。二要突出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在案例警示、建章立制、夯实基础三个方面下功夫,切实从根子上解决问题,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三要突出支持力度,强化审计监督。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强化以审计机关为主导、主管部门内部审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全力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审计,拓宽监督领域,完善监督链条。各级审计机关要立足改革发展的大局,突出审计重点,统筹利用好审计资源,做到精准监督、精准服务,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保障。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办公厅  技术支持:审计署计算机技术中心 审计署总机:010-  网站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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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信息分类:文件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责任部门:赣州市审计局
受市政府委托,8月30日市审计局局长曾鸣华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15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打好“六大攻坚战”和促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大局,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财税改革发展有序推进,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及“十二五”规划目标。
一是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持续加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及时出台一系列稳定经济增长的措施,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培植财源,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增长,财政收入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53.32亿元,完成汇总各级年计划的100.1%,同比增长7.5%。
二是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全年用于民生和各项公共事业的支出35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56.8%,保障了教育、社保、医疗等惠民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对稳增长、调结构和惠民生的投入,投入67.9亿元用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较好的发挥了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三是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推进。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积极推行PPP投融资模式,建立了市级PPP项目库,拉动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开展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在民办教育、企业技改扶持专项资金等领域试点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市本级各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占本部门项目支出的比例达到了60%以上。
注:市本级调入资金为政府性基金调入31661万元;国有资本预算调入3000万元;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入资金为政府性基金调入13873万元。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5年,市级财政部门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有效组织预算执行,财政收支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非税收入管理有待改进。二是部分预算执行率不高。三是目录清单外收费。部分单位违反《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江西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规定,在保留的收费项目之外收费。四是赣州开发区财政支出反映不真实。五是赣州开发区部分专项资金长期未安排使用。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共青团赣州市委3个部门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3个部门能执行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存在的主要的问题是:一是预算管理不严格。二是未编制会议费和培训费计划。三是违规发放职工津补贴。四是项目实施进展缓慢。
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情况
对赣州城投等15户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1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未经市国资委(或主管部门)审批。二是对外投资存在权益与风险不匹配。三是企业大额资金使用面临巨大的潜在风险。四是企业会计信息不真实性。五是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2015年全市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2.39万套、基本建成任务1.63万套、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15套,分别为上级下达任务数的105.75%、198.78%、100%;发放租赁补贴、配租保障性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分配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9.34万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二是部分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三是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五、稀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情况稀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涉及龙南、定南、安远3个县3个治理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06亿元,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涉及会昌、南康、赣县、瑞金、信丰、宁都6个县(市、区)山体滑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65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部分项目建设缓慢。二是部分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审计。三是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和挤占中央补助资金。
六、其他民生项目审计调查情况结合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对部分民生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赣州市儿童医院项目、崇义县柯树岭矿区矿山废渣综合治理工程、于都县阳光古田新村保障房建设项目、赣县中医院建设项目和年度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等工程因多种原因,项目未按要求及时开工,项目建设进度落后于原定建设计划。
七、加强市级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一是按照全口径预算要求,科学测算收入支出规模,合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提高财政收支预算、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的规定,硬化预算约束。二是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适当提高和调整部门预算定额标准,逐步建立定额标准与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水平及综合财力相适应的稳定增长机制,保障市直单位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开展工作的经费需求。三是提高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水平,完善非税收入及成本性支出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核定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提高非税收入调控比例,防止预算单位经费保障“不均衡”以及年末结余结转资金过大现象。
(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收费收入管理。一是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民生支出等急需领域,加快支出进度和项目实施进度,促进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二是严格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清费减负相关政策,加强收费监管,规范各项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
(三)完善国有企业监管机制,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一是重点加强对市属平台类公司的整合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增强造血功能,做强投融资公司。二是认真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企业重大事项动态监管机制。三是强化责任制,把企业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审批、执行,以及企业大额资金的使用等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绩效考核当中,对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擅自决策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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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使用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广东省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广东省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推荐关于广东省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欢迎阅读参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的,2014年,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认真履行审计保障和监督职责,积极探索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全覆盖,推动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在维护健全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服务改革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各部门各地区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427.55亿元,总支出3887.38亿元,年终结转540.1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04.95亿元,总支出265.99亿元,年终结转238.96亿元;社保基金预算当年收入308.87亿元,当年支出327.56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14.8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5.29亿元,总支出15.9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9.37亿元。
  &&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从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省财政用于公共安全、教育、科技、交通运输支出达953.98亿元(含转移支付),分别完成预算的141.33%、250.6%、131.99%、264.17%;用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支出783.83亿元,完成预算的114.6%。免征32项中央设立和7项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发行地方债券募集资金148亿元,加大公共投资规模,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在推进结构调整和协调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成效明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活动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建立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经费支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施省直部门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加强考核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等活动,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资金安排,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4年,省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27.8%,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0.19%。
  &&预算执行约束力和公开化程度不断提高。围绕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预算编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推进细化全口径预算编制,政府预算体系更加完善;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控制新增支出,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压减专项资金项目数量,预算执行约束力不断提高;不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不断细化、范围不断扩展,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一、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4年,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注重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投入,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强化预算监督,全口径预算执行不断规范,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的问题。
  (一)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支出项目年初预算资金未及时申请拨付使用。从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审计抽查发现,有9个部门12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9.13亿元,当年未申请拨付使用;有5个部门6个支出项目2014年年初预算资金19.15亿元,在当年11、12月才开始申请拨付使用。
  2.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279.1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3.个别专项资金项目已完成仍继续安排预算。抽查发现,&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的建设任务在2010年已完成,但年仍每年安排预算额度1086万元。
  4.部分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规范。一是内控不健全。有3个部门单位17项专项资金没有制订相应的项目评审和验收办法。二是资金拨付不及时。有2个部门单位的5项专项资金会签、审查时间长达4、5个月才安排使用。三是信息公开不充分。有3个部门单位3项专项资金未按要求纳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管理;有43个部门单位192项专项资金未在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公开管理办法、申报指南或分配信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部分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由于编制预算时未充分参考上一年度收入实际完成情况,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港口建设费收入等4项政府性基金年的收入实际执行数均为预算数的1.5倍以上,差距较大,最高的达5.34倍。
  2.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201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中,有4项支出1.02亿元未执行;有3项支出执行率低于50%,未执行资金1.69亿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未及时归还各市社保基金利息收入415.1万元。省财政未将2012年4月至6月归集各地级市委托中央投资运营的社保基金形成的活期利息收入415.1万元及时划归各市。
  2.少征工伤和生育保险费4001.3万元。省地税局未按社会保险法规定方法征收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导致实际征收金额比应征金额分别少2162.6万元和1838.7万元。
  3.信息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对比省公安厅户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发现,截至2015年2月底,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中有241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仍继续领取基本养老待遇超过3个月,涉及金额1079.4万元;有301个参保人员因死亡、退保等原因,社保费38.3万元至今未退还;2014年省地税局征收868人的社保费1015万元,至审计时未能在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反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安排的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支出、产业升级与发展支出等9827万元当年未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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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张如飞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15年,省审计厅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  ――财税实力进一步增强。强化税收征管,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2015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4.62亿元,较2014年增长9.71%。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出保障较好,2015年省本级教育、农林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八项重点民生类支出360.11亿元,占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1.78%。从2013年起连续三年压缩行政经费用于实施教育“9+3”计划。  ――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府预算体系逐步完善,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稳步推进,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提高到16%,省级财政收回存量资金45.23亿元,调整用于保民生等支出。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省级财政累计出资62.1亿元设立了8支政府投资基金。  ――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等制度,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108个省级部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审计整改成效进一步提高。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积极落实省政府要求,对2014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整改落实问题金额138.35亿元。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完善制度55项。具体整改情况,省政府已于2016年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5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税局等部门全面落实国家财税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着力保障重点支出。但省级财政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一)预算执行管理有待加强。一是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下达时间较晚。按要求,省级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在2015年9月底应达到90%,抽查发现,46项省级专项资金23.99亿元在10月以后才下达预算,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6.33%,其中12月下达27项12.33亿元资金。二是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执行率低、部分预算下达时间晚,2015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22.58亿元、仅占年初预算的71.05%,其中12月下达16.09亿元。  (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主要是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力度仍不够,截至2015年底,11个省级部门本级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超过1亿元,少数部门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规模仍在增加。  (三)政府投资基金运营管理有待加强。一是抽查3项省财政参与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已到位财政资金18.75亿元,截至2016年3月对外投资或设立子基金等支出2.69亿元,结存16.06亿元。二是省财政在融资担保基金尚未设立的情况下,将2015年初预留的2392万元国有企业脱困和发展资金拨付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用于构建融资担保基金,截至2016年4月下旬上述资金未安排使用。  (四)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2015年度省级财政投资年初预算到位率仍较低。近一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另外,部分投资预算下达时间晚,有2.26亿元财政专项资金12月才下达投资预算。  (五)减免税申报管理不到位。主管地税机关对减免税申报管理不到位,部分纳税人未及时按实际情况申报减免税,造成2015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反映的2014年度减免税金额,比汇总纳税人填报的享受减免税金额少4.82亿元。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审计厅继续加大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力度,并持续同步开展政府绩效审计、“三公”经费审计等。本次共审计13个省级部门,延伸27个所属单位,审计预算支出79.32亿元,占这些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54.95%。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规定,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总体较好,13个部门2015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同期下降12.18%。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仍不够完整和细化。一是省经信委等6个部门本级未将上年结余结转等资金3.75亿元纳入部门年初预算。二是省教育厅等4个部门需二次分配的项目支出105.92亿元未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二)预算执行不够到位。由于工作计划与预算安排衔接不够、未对项目严格进行评估等原因,有13个部门本级2015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率为75.72%。截至2015年末,这些部门本级累计形成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19.7亿元,其中可盘活统筹使用的财政存量资金为5.7亿元。  (三)非税收入管理不够规范。2个部门本级和3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将非税收入1482.71万元上缴省财政。  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按照省政府和审计署要求,省审计厅组织对市(州)、县的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重大建设项目推进、重点资金保障、简政放权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从2015年8月起,按月统一开展审计、上报审计情况,并及时督促整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部分项目推进较慢。主要是74个项目应开工而未开工,486个项目应完工而未完工,87个项目完工后未按规定及时验收。二是少数地区执行微型企业扶持政策不够到位。主要是有的办理微型企业手续及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备案时限长,16个县(市、区)未及时兑现微型企业财政补助和税收奖励资金4286.57万元,不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个人)获得财政补助资金371.6万元,有的微型企业还用虚假资料骗取财政补助资金95.7万元等。三是个别地区简政放权工作有待加强,主要是罗甸县个别单位未按要求清理9项非行政许可事项。  截至2016年3月底,通过整改落实,促进新开工项目34个,建成完工项目310个,加快项目实施进度333个;促进落实配套资金5.25亿元,加快财政资金下达13.01亿元,收回结余结转资金4775万元。  四、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一)扶贫资金审计。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2015年,省审计厅继续组织对28个县2012年至2014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2014年、2015年连续2年的审计,实现了全省50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扶贫资金审计全覆盖。本次共审计资金38.93亿元,占28个县三年投入扶贫资金总量的70%。审计结果表明,28个扶贫重点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决策部署,创新扶贫方式,实施精准扶贫,贫困人口由2011年末的400.55万人减少到2014年末的255.22万人,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扶贫项目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没有完整建立,部分项目资金贫困户未真正受益。二是未严格执行国家扶贫贷款贴息政策,望谟县等8个县多支付扶贫贷款贴息资金843.9万元,六枝特区等5个县(区)向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发放扶贫贷款贴息资金418.7万元。三是独山县等24个县采取编制虚假资料等方式套取扶贫资金9616.25万元,其中2628.06万元资金去向不明,459.15万元资金涉嫌被个人贪污、私分。四是三都县等22个县的81个扶贫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涉及扶贫资金2.71亿元。五是部分扶贫工作事项深入不够,纳雍县等25个县将4432名财政供养人员列为贫困人口。六是部分扶贫项目实施效果未达到预期目标,有的已形成损失浪费。如实地抽查912个种养业项目中,有71个草地生态畜牧业、中药材等项目因苗木品种质量不佳、技术服务跟不上、后续管护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扶贫资金损失浪费7168.4万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省人民政府及时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进行整改,并加大问责追责、处罚力度,已有5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套取的扶贫资金中有7966.63万元已追缴、收回,其余问题正在整改落实和查处中。  (二)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省审计厅组织对全省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省认真落实中央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要求,积极推进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由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4个县(区)已基本建成的14个项目、5128套保障性住房不能交付使用。如德江县2012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楠木园建设点,2013年9月已基本建成,但供水、供电及道路硬化工程未实施,截至2016年2月底,406套房屋仍未交付入住。二是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不到位,1238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559套。540套公共租赁住房被用于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办公或对外经营等。三是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够规范。99个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应招标未招标或招标不规范,涉及合同金额57.8亿元。四是截至2015年底,由于项目选址或户型不合理、分配不及时等原因,安顺市本级和盘县等6个县(市)2939套已竣工验收的保障性住房空置一年以上。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区已取消保障对象资格722户,腾退收回和分配使用保障性住房2136套。  五、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要求,省审计厅组织对白云区等6个县(区)开展了2012年至2014年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地区近三年森林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在森林资源资产方面,个别地区存在违法征占林地,建设项目非法侵占自然保护区土地,林农未取得审批手续砍伐公益林等问题。如白云区有关单位因项目施工、开荒及采矿等原因违法占用1022亩林地,台江县南宫乡林农未取得审批手续砍伐3493.2亩公益林。二是在土地资源资产方面,个别地区未经批准征收、供应和占用土地,未按规定程序或地价出让土地等。三是在水资源资产方面,台江县115个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造成少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908.56万元。四是在矿产资源资产方面,个别地区存在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未按规定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在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办理采矿权证等问题。五是在环境保护方面,个别地区存在未按规定对已开工建设项目实施环境评估监管,个别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场项目未达到预计目标等问题。  六、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5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委托建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审计厅对21名省管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1名省管干部能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经济责任,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地区政府性债务管理仍需加强。政府性债务规模较大、增长较快,偿债压力大,个别融资平台公司还利用虚假资料融资。二是个别部门未按规定将国有资产出租收入1818.17万元上交省财政。三是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产投集团)对外投资不谨慎,造成潜在的国有资产流失和投资风险,部分国有投资和股权被侵占。如民营股东在对多彩贵州城控股期间,采取虚列工程成本、以支付高管工资名义等方式套取资金,致使产投集团在回购多彩贵州城48%的股份时多支付股权转让款8600多万元,且对应11.147%的国有股权被民营企业侵占。此外,该公司下属企业贵州产投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未对投入参股企业运营的委托和担保贷款资金进行监管,导致参股企业民营股东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国有资产2121.36万元,2.44亿元国有投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省审计厅将产投集团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后,已有2名责任人员(省管干部)被立案调查,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有关部门正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四是贵州财经大学以学校后勤集团人员名义成立贵州博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至2015年9月将收取的学校门面出租收入等772.48万元,存入该单位以个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上,用于出借、发放工资和奖金等772.23万元。五是个别高校违规收费874.1万元;另外,2所高校部分建设项目和物资采购未严格执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度,涉及金额6624.99万元。  七、部分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5年,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省审计厅共组织省本级11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其中对贵阳龙洞堡机场扩建工程二期、贵州大学一期建设项目两个重点工程实施了跟踪审计,并自2016年3月起对贵阳龙洞堡机场扩建工程二期实施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龙洞堡机场扩建工程二期扩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送审竣工决算38.32亿元, 其中建安工程和设备采购结算共34.95亿元,经机场建设指挥部委托两家造价咨询单位审查确认金额为32.63亿元;在此基础上,审计核减建安工程和设备采购工程造价886.94万元,发现2.09亿元结算依据不足,3142.51万元工程结算子项不具备结算条件,查出损失浪费4476.02万元。此外,审计还发现该项目存在建设过程中因设计缺陷而频繁变更,违规招投标,设计、监理及造价咨询单位未认真履职,个别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缺陷,参建单位弄虚作假等问题。  (二)贵州大学一期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该工程存在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职责不清,工程结算严重滞后,违规招投标,规划设计变更频繁,造价控制不严,部分项目质量隐患凸显等诸多问题。审计厅已向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13项。  八、其他部分专项审计情况  (一)省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收支审计调查情况。根据省政府工作安排,省审计厅组织对2013年1月至2014年11月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管理的省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延伸审计了14个重点产煤县(市、区)省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缴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纳雍县等11个县(市、区)未严格执行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政策,未经批准自行制定征收标准及方式,以及擅自多征、停征、延期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等问题,涉及资金5759.66万元。二是截至2015年7月底,盘县等10个县(市、区)欠缴省级煤炭价格调节基金1.62亿元。  (二)第五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财务收支审计情况。省审计厅组织对第五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结果看,执委会在筹办活动过程中,引入市场化运营模式,努力压缩办会成本,做到了节约办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大额经费支出审批程序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执委会确定的资金分级审批制度。  另外,省审计厅还承担并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及协调工作,为维护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5年,全省审计和审计调查3053个单位,查出违规金额168亿元。已上缴财政20.34亿元,核减工程投资56.08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55.23亿元;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75.39亿元;共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及事项439起,涉及金额32.75亿元。  对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总的来看,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初见成效,下一步,将继续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省人民政府将在2016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九、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建议  针对本次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进一步改进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下达进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整合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用于全省优先发展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基金运营管理。加大盘活省级部门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对国有重点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通过对政府或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管理不到位、造价控制不严等问题仍较为普遍。为此,我省各级政府应以《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颁布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政府或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不断推进项目建设管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  (三)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加强财经纪律和政策法规学习, 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能力和水平,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严守扶贫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法律红线和政策底线,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和弄虚作假侵占财政资金,损害国有权益和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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