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敬畏 行有所止 人事行政部岗位职责应该怎么做

心存敬畏方能行有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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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骑电动车走机动车道、“中国式过马路”,这些在我们周围应该是很常见的。正因为常见,在一些人看来这不应该是违法,更不能被处罚。这不,前几天郑州市政府开展了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对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动真格的,当交警拦下一名骑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姑娘并要罚款50元时,姑娘很认真的说“你别闹了,我急着上班呢!”
  这一句“别闹”真叫人哭笑不得,说她无知吧,肯定不真实,因为她至少没有说自己没违法,只不过想顾左右而言它;说她聪明吧,却也不搭边,因为识时务者为俊杰,既然违犯了法律法规,赶快掏钱认罚算了。说白了,她就是想耍赖,又没有什么托词,只好用“别闹”这模棱两可、不着边际的话来掩饰内心的慌张。我要是那警察,没啥说的,一句话就让她乖乖就范,“同志,请尊重法律,我在执行公务,请你配合。”
  能出现这种场面,我想主要问题是人们对法律缺乏足够的敬畏之心,视违法为平常事,视违法为儿戏。无独有偶,类似不敬畏法律的报道在网上也经常看到。比如最近某网站报道的一少年在火车道玩自拍逼停火车,惹这么大祸却毫无惭愧之情,还把照片拿出来晒;两男子猎杀白鹤、豹猫也拍了照片发到网上炫耀,尤其那个杀豹猫的,被网友批评时,竟然恬不知耻说那是家猫。这些行为是违法的,难道他们不知道?连傻子都知道。明知违法却还敢拿到网上来晒、来炫耀,足见他们对法律威严轻视到何种程度!
  不敬畏法度,不遵守规则,对一些人来讲不仅不觉得羞愧,反以此为荣,这是为什么呢?我觉得从主观上讲,一是法不责众思维使然,二是心存侥幸心理作怪;从客观上讲,执法力度不大、惩处不严、管理有死角。如果“中国式过马路者”都被惩罚、网上曝出的违法行为都被追究,可能就没有人敢再这么胆大妄为了。但现实是做不到,法律的规范是有过程的,一夜之间把所有违法行为都一网打尽那只能是幻想。现实是我们总是要面对执法的“盲区”,惩戒总是在追赶新的违法行为。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不仅需要加大执法力度,惩戒恶行,更重要的还是要加强教化,引导人们树立法律意识,崇尚法治精神,自动自觉地去遵守法律法规。
  春秋时期,商鞅来到秦国准备推行变法,但老百姓都不相信他。于是,他在城南门放了一根木头,对老百姓说,谁能将木头扛到城北门就赏十金,没有人相信,商鞅说赏五十金,这时一个人跑过去将木头扛到了北门,他得到了五十金。从此,秦国人对商鞅说的话深信不疑。
  商鞅立木,取信于民。这个故事不仅在讲诚信,更重要的是在讲引导讲教化。要想法律规则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首先必须让人们认识它了解它,进而敬畏它。商鞅在秦国变法能够取得成功,最主要的原因是他能让人们相信他推行的法令,敬畏他制定的规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想其中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要“立木取信”,加强法律宣传,强化法律尊严,教育引导人们敬畏法律、崇尚规则。如果这个基础工程做好了,那么随意违法的行为将大大减少,我国的法治进程就会步入一个崭新的境界。
  再回头对前文提到的姑娘和小伙说几句。明代大学问家方孝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清代名臣曾国藩将其总结为“心存敬畏方能行有所止”。也就是说,对法律敬畏,才能自觉规范行为。法律规则作为人们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一经确立,就具有不被逾越、不被变通、不被潜规则左右的神圣性。这好比父母虽然生育了子女,但他们无权损伤子女的身体和健康。既然颁布了法律规则,不管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与规则之上的特权。谁蔑视法律,调戏规则,谁就是社会秩序的破坏者,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因此,说“别闹”的姑娘请你真的别闹了,晒照片的小伙子们,请你们也别闹了。法律是庄严的,是神圣的,面对法律,正确的态度只有是遵守与服从,违反了法律,就乖乖接受处罚,任何推脱与狡辩都于事无补,反会留下笑柄与谈资。
  我也提醒那些曾经无视法律尊严的人们,请你们严肃起来、认真起来,像尊敬父母尊敬自然尊敬信仰尊敬规律一样尊敬法律,将法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如能做到这些,那么达摩克利斯之剑就永远不会落到你的头上。(叔锏)
责任编辑:朱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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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敬畏·行有所止
一、何谓“敬畏”
敬畏,是一个神圣的字眼,敬畏祖先、敬畏神灵、敬畏自然、敬畏公平正义……它是人类对待事物的一种态度,无论是救亡图存,还是建设国家,抑或是重建道德,敬畏是一个总也绕不开的话题。
从字面上看,“敬”是,认真的意思,还指做事严肃,免犯错误;“畏”有“慎,谨慎,不”之意。德国哲学家康德有一句关于敬畏的名言:“有两件事,我愈思考愈觉神奇,心中也愈充满敬畏,一是我头顶上这方星空,一是人们心中的道德准则。”
敬畏之心源自于信仰,敬畏不是惧怕,而是一种心怀神圣感的“尊敬”和“惶恐”。老子曾云:“人之所畏,不可不畏”,一个人只有心存敬畏,才会三思后行,行有所循,行有所止。这也和我们现在正在在提倡的“底线教育”相契合。
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敬畏
中国传统文化对敬畏有很深入的思考,最有代表性有儒家、道家和佛家。
儒家是强调敬畏的,孔子在《论语·季氏》中曾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翻译过来就是,君子有三种敬畏:敬畏天命,敬畏大人,敬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有天命而不敬畏,轻视大人,对圣人言也会加以戏侮。
过去多把“畏”解释为“怕”或“恐惧”,把“大人”解释为天子诸侯等“居于高位的人”。如此一来,“君子三畏”便成了很多人攻击孔子的证据,说儒家要的是对命运的屈从和对官僚的畏惧,自然不值得认真对待。其实,这是对儒家的重大误解之一。
对孔子所说的天命,《中庸》有一个解释说,“天命之谓性”,认为使万物生长发育的本性就是天命。用现代的话说,其实就是自然规律。那什么叫“大人”呢?在《孟子·离娄下》中有句话:“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也”。“大人”在今天可理解为国家法律、规章制度,代表政府的权威和人民的意志,你非要和他相左,便要遭到国法王难,自毁前程。何谓“圣人之言”呢?俗话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老人言就是指圣人之言。“圣人言”不是圣人的创造,而是圣人通过自己的经验、思考,发现的宇宙人生的真相,转而告诉我们,教导我们言行符合自然的法则。
道家老子也讨论过敬畏。他说:“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老子·道德经》)老子担心走错了道路,那么正确的道路又是什么样的路呢?老子说它是按照天道而行的道路。可见,他最敬畏的是天道。老子主张把人类置身于自然之中,从自然与人类社会相统一的角度去把握人类生活的准则。他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25章)老子还说,如果失去对自然智慧的好奇与探究,容易迷失在对人自身的崇拜之中,与其敬畏人类自身,不如敬畏天道。
关于敬畏,佛家还有一种深刻的见解,佛家敬畏浩瀚的宇宙、辽阔的虚空和生命自身的神秘,倡导“五戒”、“十善”。佛家认为,人类的悲剧就是以自己的贪(贪欲)、嗔(无知)、痴(痴迷)把主观设想当做事物的标尺,对事物的改造充满了幻想,缺乏对我们的身(身体)、口(言语)、意(思想)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的反思,因而陷入痛苦与无常的深渊。
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对敬畏的论述来看,敬畏是有特定内涵的,它敬畏生命的神圣,关注生命的价值,肯定生命的意义;它敬畏自然的神圣,对人类理性的限度有深刻的认识,不会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之中;它敬畏历史的神圣,知道以礼敬的态度善待民族传统,同时知道欣赏其他民族文化的价值。
可以说,薪火相传的敬畏思想,已经成了无形的、神圣的人类行为“指明灯”、社会和谐“推进器”、国家稳定“安全阀”。一个人立身处世,心存敬畏,就会思当所思,行所当行,止所当止,一旦没有敬畏之心,天不怕、地不怕,胆大包天、为所欲为,就会越雷池、闯红灯、踩底线,于己于人、于家于国都可能带来可怕恶果。
三、我们为什么要“敬畏”
敬畏可能是当下国人最缺少的一种情感之一了,现代一些人“利益至上,金钱至上”,就连对自然的敬畏,也要为钱财让路,环境可以污染,山林可以破坏,却从未想过也许有一天水会不能饮用,山体会滑坡。城市里在制作一些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售往农村,而农民们则加工一些毒大米、毒蔬菜运往城市,人们在相互指责,却没有人自责自己在其它方面的不良行为;官员腐败、香艳日记、雇凶杀人、救人遭讹诈、教师集体嫖娼、地沟油,包括前些天的福喜过期肉等等事情的发生,让人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社会道德就这样一点一点地沦丧,以及没落,这样的情况不能不令人警醒。
一个人有了敬畏之心,胸中就有了方向,行为准则就有了规范,就会严于律己,谨慎从事,有所为,有所不为。公仪休做了鲁国的国相,他生平最喜欢吃鱼,因此求他办事的人都争相买鱼送给他,公仪休一概不收。他的一个学生纳闷说:“老师喜欢吃鱼却不收受别人送的鱼,这是为何?”公仪休回答说:“正因为喜欢吃鱼,所以才不能收受!如果我收了别人的鱼,就要顾及人家的面子,势必要歪曲、违背法令。最终会因此被罢免国相职位。到那时,即使喜欢吃鱼,也不会再有人送我鱼,而且因为没了俸禄,自己也买不起鱼。而如果我不收受他人之鱼,就能继续做国相,拿俸禄,可以长期买鱼吃。”公仪休做到国相,尚能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尊奉法度,守住底线,知道如果不能严于律己,将会失去目前所拥有的一切。
人要是没有了敬畏,就没有了廉耻之心。什么感恩、什么天地、鬼神、生命、父母、老师、道德、法律,全不在话下,自己才是天下第一,什么事情都会做得出来,什么坏事都敢干,人间的事情做绝了,他就敢去折腾大自然,甚至敢把天捅个大窟窿。
有了敬畏之心,一个人便会在行事时,感到上天有一双眼睛时刻在看着自己。中国传统文化认为,“人在做、天在看”,这双眼睛既是上天的,也是人性中良知与善的眼睛。有了这种敬畏心,并非因担心受到惩罚才不去做恶,而是会从自己生命中体会到一种人性的神圣感。这种神圣感,自然使你不愿亵渎自己的生命意识,这成为人们塑造理想人格最重要的力量。有了这种敬畏意识,诸如那些造假、制毒等现象,自然会有所遏制。
四、我们要敬畏什么
心存敬畏意识,保持头脑清醒,是曾国藩一生为官从政之道的核心。他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跟他谋略过人、坚韧不服输的精神有莫大的关系,而他功成名就后的全身而退,则是得益于他的“敬畏”观。对于曾国藩,毛泽东曾这样评价他:“我于近人,独服曾文正。”
曾国藩曾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未有无所畏惧而不亡者也。上畏天,下畏民,畏言官于一时,畏史官于后世。”曾国藩认为,身处官场,必须懂得敬畏。他在给儿子曾纪泽的家书中写道:“敬则无骄气,无怠惰之气”。只有心存敬畏,才能有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才能有战战兢兢的戒惧意念;也才能在变幻莫测、纷繁复杂的社会里,不分心,不浮躁,不被私心杂念所扰,不为个人名利所累。
近来,习近平总书记一再要求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这样的要求,有的放矢、掷地有声,正所谓,心有所敬,行有所循;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对于党员干部而言,个人认为,心存敬畏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敬畏法纪、敬畏权力、敬畏群众、敬畏良心。
一要敬畏法纪。对今天的党员干部来说,敬畏,首要就是敬畏党纪国法,明朝理学家方孝孺曾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这启示我们,对党纪国法要有敬畏之心、戒惧之意,做到言行有度。如果目无法纪、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那么违法犯罪就是迟早的事,现在不出问题,难保以后不出问题。事实也证明,那些飞扬跋扈、目无法纪的干部,在这个事情上不出问题,难保在别的事情上不出问题。党员干部应当时刻铭记“木受绳则直,人守法则正”、“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铁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做到心中有法纪、言行合法度、办事合法规。
二要敬畏权力。权力是把双刃剑,它可以让人上天堂,也可以让人下地狱,关键看你如何掌握它。党员干部不论从事什么工作,担任何种职务,都应对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保持一颗敬畏之心,保持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紧张感,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用来为个人和小集团谋私利。当一个党员干部秉公用权时,他就会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人民办好事,因而也会受到人民的拥戴和拥护;而一旦让权力与私欲为伍,就会以权谋私,为所欲为,危害党和人民的利益,最终把滥用权力者送上审判台。
三要敬畏百姓。民心向背历来是决定一个政权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老百姓才拥护你,这是最根本的道理,也是最明白浅显的道理。当下一些地方干群关系紧张,政府没有威信,不时爆发民众与政府机关的冲突,究其根本原因,还是某些官员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或者把以民为本的口号整天挂在嘴上,贴在墙上,一遇到实际问题,却将民意和百姓利益抛到一边,这样的官员,不被民众抛弃才怪。“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对政府来说,凡事关民众利益,不以恶小而为之,也不以善小而不为。党员干部就是要敬畏老百姓,对人民群众要常怀敬畏之心,坚持走群众路线,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中依靠群众、在生活中联系群众,这样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
四要敬畏良心。中国人把良心看得很重,古人笃信“举头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我们经常这样说:做人要有良心;也经常这样提醒和被提醒:做这事对得住良心吗?甚至有过这样抨击或被抨击:你的良心被狗吃了!每每说这话或听这话的时候,都会心有敬畏。敬畏什么?敬畏良心。在五千年中国文化里,有一句震古烁今的台词:上要对得住天、下要对得住地、中间要对得住自己的良心!这就是对良心的敬畏。敬畏良心是我们最基础也是最根本的敬畏,敬畏良心的人,至少是好人;敬畏良心的官,起码不会是贪官。很多“感动中国”的好人,感言最多的不是什么豪言壮语,而是一句平实的话“我只是凭良心做人做事”。反过来,那些违法违纪、犯罪坐牢的人,悔过书里在写完“我对不住党、对不住人民、对不住爱人和孩子”之后,肯定还有一句:“也对不住自己的良心!”可见良心是兜底的道德防线,底线一破,全线崩溃。
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凡事把握好尺度,无过无不及,不左不右,这是一个人真正成熟的标志之一。一个人有了敬畏之心,才会牢记“慎”“独”二字,
才能知方圆、守规矩,胸中就有了定盘星,为人处世有了标准,就会拒绝各种诱惑,用法纪和道德约束自己,坦坦荡荡做人, 干干净净做事,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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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敬畏 方能行有所止
去年习近平同志在辽宁考察时强调,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敬则无娇气,无怠惰之气。领导干部只有心存敬畏,才能具有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才能具有战战兢兢的戒惧意念,也才能在变幻莫测、纷繁复杂的社会里,不分心、不浮躁,不被私心杂念所扰,不为个人名利所累,永远谦逊平和,保持内心的执著和清静,恪守心灵的从容和淡定。 要敬畏党纪国法。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谁把党纪国法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党纪国法。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敬畏法纪之威,常怀畏惧之心,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切不可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钻法规制度的空子。只有尊重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才会严格按照法纪办事行事,才不会做超越法纪的蠢事,才不会“耍特权”。如果缺乏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感,就会轻蔑法纪,心存侥幸,放纵自我,以身试法,最终受到法纪的惩罚,失去的将是人生的自由。对法纪存有敬畏感,就会多一些自律,少一些盲目;多一些自省,少一些放纵。心存敬畏,自会培养一腔正气,使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要敬畏组织。没有哪一个干部的成长和成功可以离开组织的教育和培养。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摆不正个人和组织的位置,被提拔重用了,认为是凭借自己的努力和能力应该得到的,一点感恩之心都没有。认识不到组织把你放在这个位置上,是让你发挥能力和特长,为更多人服务。不能用努力工作回报人民、回报组织,而是凌驾于组织之上,一手遮天、独断专行,辜负了组织的希望、人民的重托。所以,领导干部要敬畏组织,应该将个人的成长进步融入全局工作的开展之中,不搞“小圈子”,要自觉维护大局与团结,抵御歪风与邪气,以优秀品格和工作业绩回报组织,赢得组织的认可和他人的尊重。 要敬畏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使人高尚,也可以使人堕落;它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权力为民则利,为己则害。陈毅同志曾经劝导领导干部如何审慎地对待手中的权力:“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九牛一毫莫自夸,骄傲自满必翻车。历鉴古今多少事,成由谦逊败由奢。”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在如何用权、如何过好权力关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因此,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剖析自己,想一想自己的弱点、缺点和错误。无论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要清楚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在运用权力时一定要有如履薄冰、似临深渊之感,自觉做到警钟长鸣、牢记宗旨、清正廉洁,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要敬畏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历史的创造者。领导干部要永葆对人民群众的敬畏之情。只有这样,才能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忠实地为人民群众办事,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办人民群众之所需,竭尽全力为人民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才能恪守道德准则,严守法纪法规,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领导干部要常思民生之艰难,常查百姓之疾苦,做到站起来是把伞,为百姓遮风挡雨;俯下身是头牛,为人民鞠躬尽瘁。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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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敬畏之心,方能行有所止
  存敬畏之心,方能行有所止
  水务局&&王曦玥
  近期,浙江省江山市一位威望极高的老村支书“落马”,这位老村支书在任职20年中,曾经兢兢业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做实事,但随着人民对他愈发信任,他却变得独断专行、用权任性。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基层领导干部们权力“取之于民”也“用之于民”,但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善用者,造福人民;滥用者,造孽社会。身处基层的领导干部更应该坚守党纪党规,正确行使权力。
  基层领导干部坚守党规党纪不应该只靠上级和群众的监督,其根本是要靠其对于信念的践行。曾国藩曾经说过“心存敬畏之心,方能行有所止”,领导干部要敬畏组织、敬畏权力、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
  敬畏与自律相辅相成,提高个人素养才是加强自律性的根本。在工作中、生活中,应时刻牢记自己是共产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更要坚守这份称呼背后的使命感、责任感,更应该不负群众的嘱托、不负领导的信任。不与低俗为伍,主动接受先进文化的熏陶,做一个脱离低级趣味、健康上进的人,才能严守底线,无愧做人、清白为官。
  树立敬畏心需要正确的引导。用党纪国法引导,基层干部责任重、压力大,更应该牢记党纪国法,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用权力引导,层层制约,形成惯性,铸成权力高压线,不可触碰、不可逾越;用人民群众引导,感受人民疾苦,“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是一句口号,应该真正体验群众疾苦、了解群众所需,才能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难事。
  保持敬畏心要靠行动。做实事、见实效是一切工作的有效表现形式,身处基层更应该为百姓做实事,才能够得到人民信服,也便于使自己的工作得到有效开展。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为人民做好事、做实事才是基层领导干部的权力所向。
  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领导干部心怀敬畏才可知方圆、守规矩,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忠于职守,鞠躬尽瘁。&&& & 正文
心存敬畏,方能行有所止
  5·10,一年一度思廉日,宗旨是一日思廉,日日思廉,处处思廉,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牢记红线,守住底线。  唐代贤相姚崇曾有名言:“古之君子,策名委质(为政当官),翼翼小心,乾乾终日(自强不息)。慎乎在位,钦乃攸司(忠职勤政)。”古今一理。要让干部受到教育、守住底线,既要“警钟长鸣”、更要“举案说法”;既要让干部在正反镜鉴中检身正己,更要使干部在严规铁律中谨小慎微。曾看过一篇廉政文章,谈到不少贪官落马前如“贪食呆鸟”,尽管身边已经有同伴中枪倒下,依然不知飞走。落马后面对铁窗牢笼,又反过来羡慕窗外之鸟的自由。可见,廉政警示教育何其重要。  自古鸟为食亡,以此比喻贪官真是再也恰当不过。试看那些“呆鸟”们的“众生相”:首先,在他们“嘴角嫩黄羽未丰”之时,也曾希望自己是搏击风浪的海燕,在等待、争取翱翔蓝天的机会。他们会用良好的表现赢得党组织的看好、获取党组织的信任。“勤廉兼优”正是他们实现自我、成就自我的“阶梯”。其次,当他们“晴空一鹤排云上”之后,就会被权力的光环炫晕了判别,渐渐忘记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甚至在潜意识里觉得“我就是组织”。进而,当他们“大鹏展翅恨天低”,掌握了局部的“绝对权力”的时候,哪里能听得进廉政的“钟声”、反腐的“枪声”? 已然是“我的地盘我做主”“徒见金不见人”,官商“勾肩搭背”,权钱“暗通款曲”,自然就“类聚”“群分”,形成臭味相投的“圈子”,绑成“一条绳上的蚂蚱”。  一朝事发,“鸟”入笼中,黄粱梦醒,方知悔悟。细想起来,“贪食呆鸟”的这一历程,从他们的歌声中,也能听出端倪来:未遂风云之时,唱的是《我是一只小小鸟》,权势正炽时,唱的是《向天再借五百年》,待到落马,恐怕只能唱《铁窗泪》了!这个时候才埋怨“党组织为啥不早点提醒”,这个时候才羡慕铁窗外“麻雀的自由”,一切都已晚矣!  让我们再从两个“鸟”的典故中获得启发:一个是“惊弓之鸟”,抛开本意受惊害怕不谈,若加以引申,正与这廉政警示教育的寓意契合。即就是要在思想上时刻紧绷廉政的一根弦,做到闻“弓声”而思道德规矩、明党纪国法,常怀敬畏之心,常思为官之道。敬畏权力,思为民之道;敬畏法纪,思廉政之道;敬畏生命,思顾家之道。另一个是“黄雀在后”,居安思危,登高知寒。即就是要明白“香饵”后面是钓钩,切不可因眼前的浮名虚利,终成黄雀猎物。唯有牢记红线、坚守底线,方能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做一名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家、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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