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6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我要违权。在我不知会遇见你小说情况下工作人员(y10086clt)给我办理了20元的

猜你感兴趣
&热门汇报范文  本人于2012年10月曾拨打10086移动客服中心咨询尾号AABB的手机号码如何过户的问题,工作人员告知需要机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提供手机密码方可过户,但是由于本人当时找不到机主本人(虽然以前认识),客服中心便将此问题转交至当地营业厅并承诺48小时之内会有工作人员与我联系。第二天当地营业厅(普兰店市移动公司)客服人员给我打来电话,称对于尾号AABB,ABAB类似特选号码办理补卡,过户这种业务,她们移动公司这两年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必须按文件规定:机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提供手机密码,而且需要截屏(就是照相),以上手续缺一不可,因为他们当地移动公司办理完业务后需要大连市公司经过严格审核后才可备案存档。我当时也跟工作人员咨询了我的情况,我可以提供手机密码,通话记录以及SIM卡,但是实在是苦于找不到原机主,像我这种特殊情况的使用者你们移动公司有没有别的执行方案,但是工作人员很肯定的告知“不行,特选号码这方面都是一视同仁,没有什么特别原因之分”。我当时对该营业员的解释提出了质疑,因为此卡在2012年初时曾办理过补卡业务,当时该营业员也在系统受理历史中查询到了记录,当我提出此卡当时办理补卡时手续是否齐全时,该营业员顿时无语,随后告知让我耐心等待,他们会核实后给我打电话。事后我接到了普兰店移动公司当时办理补卡业务的营业员(刘某)的电话,在询问事情经过后,她本人也亲口承认原机主当时确实没到场,只是通了个电话,凭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就把卡补了(身份证复印件是一直放在该营业员手中方便办理业务的),我想请该营业员帮忙找到原机主,看看能否沟通一下,但该营业员也她现在也找不到原机主了。后来该营业员答应帮我想想办法,看能不能尽快把事情解决,让我在回复客服电话时好好说就行了(以上对话有录音为证)。过了10多天此事也没有动静,于是我与10月26日又拨打10086客服,对上次的问题处理结果进行咨询,客服工作人员我以前反映的问题他们已通知当地移动公司,移动公司营业人员反馈回来的信息表示他们已经给用户回复了,可是这期间我并没有接到任何有关电话。客服该工作人员称他会把我的质疑向上级反映,让我耐心等待48小时。可一直到10月29日中午在仍然未接到电话的情况下我又拨打10086客服热线,工号4538号工作人员详细查询后说移动公司那边已回复了称此事已解决,只是用户不认可,无需再沟通。我当时表示相当不满,你们移动公司根本就没把用户的质疑进行明确解释,凭什么就能单方面就把问题了断了??未免也太霸道了!工作人员也称她会把我的疑问继续反映给移动公司,让我再此等待48小时。挂断电话后,我突然想起移动公司只是把过户沟通无果的情况回馈给客服,为什么对我提出的此卡补卡的程序是否正当问题只字不提?接着我又拨打10086,工作人员称当地移动公司不是已经回复了吗?而且也给出了最终处理结果,针对机主本人不到场特选号码要办理业务问题属于违规操作。当我询问此卡当时是通过什么渠道,什么手续办理的补卡业务,你们10086客服又通过什么可以断定此最终结果的真实性?该工作人员告知我的问题可以拨打省集团移动公司的热线进行咨询。于是在挂机后我便一直拨打此号码,打了近2个小时永远都是您拨的热线忙,继续等待请按1号键,按完一号键就自动挂机。接着我还是继续拨打10086,我像客服人员反映这个号码根本打不通的情况,客服回复说可能是工作时间等等各种理由,于是我当时表示不想像球一样被踢来踢去,我要求当地移动公司相关领导于当天下午5点之前给我打个电话,就此卡是如何办理的补卡业务问题作出解释,该客服人员称一定会抓紧处理。直到下午4点50分我仍然未接到电话,无奈之下只有再次拨打10086,一位男工作人员询问我要咨询什么问题,我便把我当天先前反映的要求合理解释的问题重复了一次,该工作人员态度懒散地反问不是已经给您回复了吗?还有什么疑问?我解释道:他们移动公司是在解决问题吗?既然想解决为什么就轻避重,我要求对于补卡问题的相关解释怎么没有一个领导站出来说话,做贼心虚吗?该工作人员可能也嫌我唠叨了,直接就问我:您不用这么激动,您到底还有什么疑问你就说,你说我帮您记录不就完了吗?随后当我问到你工号多少的时候,他回答是4190号,然后态度明显好转,积极的询问我需不需要记录,他还能帮到我什么,当时真的觉得已经没有什么必要再反复重复了,便挂机了。。。我在这里只想说,你们移动公司内部员工在手续不健全的情况下都可以办理业务,你们所谓的规章制度是因人而异的吗?对老百姓就是规章制度,对你们内部就是一张废纸吗?我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在原机主和我这个使用人都没有到场而且根本提供不了密码的情况下你们员工竟然可以把我卡补了,这种行为是不是就是所谓的监守自盗???难道我要个合理的解释过分吗?我真诚地希望相关部门能彻查此事,就算是给我们这种被霸王条款和霸王制度欺压的消费者一个心理安慰吧!!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三人行"超级群欢迎大家加入(未满22岁者谢绝加入).群员要求有进取心,乐于分享的精神,本着"三人行,必有我师"的宗旨,打造一个工作,学习,生活的交流平台,闲聊中增长知识。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我不知会遇见你txt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