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沪港深精选 沪新股额怎么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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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CEDATE& 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
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001878)
单位净值:1.6840
净值增长率:-0.53%
累计净值:1.6840
净值更新日期:
最新估值:-()
基金简称:嘉实精选
最新规模:67.45亿元
风险等级:高风险
申购状态:可申购
赎回状态:可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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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财务状况
基金业绩表现及排名
日期区间(截止)
净值增长率(%)
同类排名(一般股票型)
同类平均(一般股票型)
年化收益率(%)
四分位排名
业绩稳定性
基准跟踪能力
超额收益能力
理财师观点
10-28 18:10
10-28 12:19
10-28 10:49
10-28 09:46
10-27 22:33
10-27 22:23
10-27 21:54
10-27 21:44
10-27 21:44
10-27 21:43
主题数:832帖子数: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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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
用手机查看行情关于科技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科技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科技沪港深股票
基金主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科技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科技沪
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赎回起始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人。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
4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本基金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
日,则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
记机构确认接收的,视为投资人下一开放日提出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并按照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处理,其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
转换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
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元。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首次申购单笔及追加单笔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100万元
M<200万元
M<500万元
M≥500万元按笔收取,单笔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
0.6%,但长城借
记卡、中国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
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
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
0.6%时,按实际费率收
取申购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注:2014年
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通后端收费基金产品的公告》,自
4日起,增加开通本基金在本公司基金
网上直销系统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基金优惠后的费率见下
  持有期限(T)基金网上直销
后端申购优惠费率
1年≤T<3年
  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
载的公告。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
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
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份(如该
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
1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
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
1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
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单笔赎回最低份
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
T)赎回费率
7天≤T<30天
30天≤T<180天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本基金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
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90天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
有期大于等于
180天的投资人,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1开通转换业务基金明细
  本基金在代销机构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渠道上开放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与本
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基金包括:嘉实货币
A/B、嘉实超短债债券、嘉
实多元债券
A/B、嘉实安心货币
A/B、嘉实快线货币
A、嘉实信用债券
A/C、嘉实纯债债券
A/C、收益债券、嘉实稳祥纯债债券
A/C、、嘉实成长收益混合
增长混合、混合、增值行业混合、企业混合、混合、
混合、精选混合、混合、混合、优势
混合、新动力混合、成长混合、优选混合、红利混合、
股票、混合、嘉实沪深
300指数研究增强、保健股票、
嘉实新兴产业股票、混合、策略股票、变革股票、嘉实先进
制造股票、股票、嘉实事件驱动股票、股票、低碳股票、
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策略股票、股票、混合、嘉实新常态混
A/C、混合、精选股票、嘉实文体娱乐股票
合、嘉实混合、增强混合、股票、嘉实物流产业股票
A/C、嘉实新材料股票
A/C、回报混合、灵活配置混合、嘉实深
120ETF联接、嘉实中创
400ETF联接、嘉实中证
500ETF联接、嘉实地产
ETF联接、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C、嘉实沪深
300ETF联接(LOF)、嘉实基本面
50指数(LOF)。
  注:本基金与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
LOF)A/C、嘉实沪深
300ETF联接(LOF)、嘉
50指数(LOF)之间的转换业务仅在嘉实基金直销渠道办理。
5.2基金转换费用
  本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
,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低申购费用基金向高申购费用基金
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高申购费用基金向低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
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进行补差。
2、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
,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
0申购费用基金向非
0申购费用基
金转换时,每次按照非
0申购费用基金申购费用收取申购补差费;非
0申购费用基金互转时,
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通过网上直销办理转换业务的,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比照该基金网上直销相应优
惠费率执行。
3、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后端转后端”模式)
1)若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2)若转出基金无赎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基金金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基金申购费用
=(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
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用
=(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
入基金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用
=MAX(0,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
  转换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净转入金额
=转出基金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
=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
,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注:嘉实安心货币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
200万元;嘉
实超短债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不超过
5000万元;嘉实中证中期企业
债指数(LOF)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
2000万元;嘉实新常
态混合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
1万元;混合单日
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
10万元;嘉实信用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
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
500万元;嘉实多元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
(或转入、定投)不超过
1万元;嘉实纯债债券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
投)不超过
1万元;优选混合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
200万元;策略股票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
200万元;嘉实快线货币
A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或转入、定投)不超过
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5.3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时间: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办理基
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的原则:
①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②当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
③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④投资者可在任一同时销售拟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基金
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的基金;
⑤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原
则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3)基金转换的程序
①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
间提出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账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②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规定的基金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
换的申请日(T日),并在
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
T+2日及之后
查询成交情况。
4)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时,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由本基金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
时,最低转出份额为
10份基金份额。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单笔转换份额最低限额并已
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
5)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
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
T+2日起有权赎回转入
部分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
始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6)基金转换与巨额赎回
  当发生巨额赎回时,本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
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本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
同的比例确认;但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部分转出申请的情况下,对未确认的转换申请将
不予顺延。
7)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①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入申请:
a)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b)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
转入申请;
c)证券、期货交易所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
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转入业务;
d)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转入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e)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
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f)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技术故障等异常情况导致基金
销售系统或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g)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出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转出款项:
a)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出款项;
b)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
c)证券、期货交易所或外汇市场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
日基金资产净值或者无法办理转出业务;
d)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e)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转出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f)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③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
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到本基金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其相关具体办理规定以
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定投费率
1)代销机构定投费率
  各家代销机构的具体定期定额申购费率,执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有关申购
费率的规定。其中,下列代销机构开办本基金定投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
措施及业务规则执行相应代销机构的规定: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
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
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
份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
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东
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
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嘉实基金直销网上办理本基金定投费率优惠
  个人投资者通过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实行费率优惠:本基金
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
0.6%,但借记卡、
借记卡持卡人的具体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本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
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通过嘉实基金
直销网上交易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每月固定扣款金额起点为
10元以上(含
6.2通过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
  以下代销机构开办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各家代销机构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起
点及其金额级差要求如下:
  序号代销机构名称定投起点金额(元)定投极差(元)
1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
5股份有限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
7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8股份有限公司
9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股份有限公司
12股份有限公司
1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股份有限公司
18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1深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2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5浙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27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28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9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0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31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3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4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35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股份有限公司
37股份有限公司
38股份有限公司
39股份有限公司
40证券有限公司
4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股份有限公司
43(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4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5股份有限公司
46股份有限公司
47股份有限公司
48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股份有限公司
50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股份有限公司
52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3股份有限公司
5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股份有限公司
5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股份有限公司
58有限责任公司
59股份有限公司
60股份有限公司
61股份有限公司
62股份有限公司
63有限责任公司
6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5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号北京万豪中心
010)传真(
联系人赵佳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
021)传真(
联系人邵琦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号中海国际中心
028)传真(
联系人王启明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
联系人陈寒梦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
6号华润大厦
联系人胡洪峰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
1366号万象城
联系人王振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8号环球广场
联系人吴志锋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
025)传真(
联系人徐莉莉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05-06A单元
020)传真(
联系人周炜
10)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定
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定期定额转换、查询等业务。具体参见相关公告。
7.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
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
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
份有限公司、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
京)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
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
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金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3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1)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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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
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
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科技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
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
3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上的
技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进行查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
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
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
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
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
确认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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