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德具足功德根本上师宝加持入心间中,具德具足功德根本上师宝指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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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师祈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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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藏梵音专辑介绍:几首佛教题材的音乐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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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礼上师仁波切
南无阿弥佗佛
我们一直在追寻的美、善、那所有的一切.....究竟到什么地方去了?
也许,三藏梵音会用这样的一场心灵音乐,让我们找到那些迷失的记忆,那些我们应该享有的自在、庄严与清静
南无阿弥陀佛
祈请住世文 (法王如意宝晋美彭措仁波切著)
华丹喇美芯啦酿拉犹 具德上师加持入心间
锐美卓拉曲及恰青贝 不偏众生普降大法雨
拉色桌强索南达吉乔 三学之藏索朗达吉尊
格柴木结音德耶所得 祈请身寿不变久住世
特吉热翁怎毕窝囊给 愿以发心皓月之光明
啊独门吧央色聂妮效 五浊黑暗消于法界中
单曲循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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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天天低价,畅选无忧  作者: 堪布慈诚罗珠 发布时间:
来源: 慧灯之光八   一、修持上师瑜伽的意义  上师瑜伽虽然是五加行中最后的修法,但上师瑜伽却是证悟大圆满最殊胜的途径。平时我们修任何一个法,都离不开上师瑜伽的修法。  证悟大圆满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广泛闻思,继而修出离心、菩提心、曼茶罗,行菩萨道积累大量资粮。当资粮累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能证悟空性;另外一种,是依靠具德上师的加持。  得到具德上师加持的前提,是一颗虔诚的心。虔诚的心越强烈,就越能得到加持。如果没有诚心与信心,哪怕佛菩萨、上师们再慈悲,对我们也无能为力。  我想,禅宗虽然没有强调上师的加持,但禅宗的证悟方式也应该需要上师的加持。  《普贤上师言教》中,引用无垢光尊者的《大圆满心性休息》以及智悲光尊者的《功德藏》等论典中的教证,宣讲了很多密宗金刚上师的功德、标准与条件。在宗喀巴大师的《菩提道次第广论》里面,也讲了上师的标准。但佛经中也讲过,若能找到一位具备所有功德的够格上师,那是再好不过。实在找不到,最起码也应具备其中的世俗菩提心,这是大乘上师的最低标准。因为戒定慧的所有功德,都必须建立在菩提心的基础上。  虽然上师既有佛的化身,也有菩萨的化身,乃至普通凡夫,也可以担当上师的职责,所以不一定都是佛。但上师能给予我们佛一样的功德,所以在找到具德上师之后,就应像佛一样恭敬对待。  为什么呢?打个比方,如果我们真的有福报见到释迦牟尼佛,佛会不会示现神通让我们直接往生净土,或采用什么特殊方法让我们直接证悟呢?不会。   虽然佛陀住世期间,每传一次法,就有成千上万的人或非人发菩提心、成就阿罗汉的果位或者成佛,但有些人一辈子都在佛的身边,却连基本的禅定都没有修出来。佛帮助我们的唯一方法,就是给我们指一条解脱之路,然后让我们自己去修。正如佛经云:“我为汝说解脱法,解脱依己当精进!”解不解脱,还是要靠自己。  同样,虽然我们没有办法见到佛,但我们的上师却正在做着佛的工作——无自私、无条件地给我们指一条修行解脱之路。虽然上师传法的时候,没有佛陀传法的时候成就的人数多,但这都是因为听闻佛陀讲法的众生在过去的多生累劫当中累积了资粮,根基成熟了,所以能在佛转法轮的时候当下证悟,那都是他们自己的功劳。我们因为福报浅薄、资粮鲜少、孽障深重,所以不能证悟,这能怪上师吗?当然不能!只能怪我们自己。既然上师做了佛的工作,所以我们应该把上师视为佛。  佛经上也有记载:在末法时代,佛不会以佛的形象出现,而会以善知识或其他众生的身份来度化众生。在上师或其他人当中,很可能有佛菩萨的化身。  但如果上师既没有给我们传过法,也没有任何佛法方面的恩德,那就不好说了,除非是有其他的加持让我们开悟、解脱,否则就不能说上师是佛。这样的上师,也不一定有佛一般的恩德。能用神通或其他方法转化、挽救弟子心里的恶念,这种上师才是真正的上师。  有些显宗与其他教派的法师,对藏传佛教十分强调对上师的绝对信仰与恭敬十分不以为然,认为太过极端。其实,视师如佛的观点不是藏传佛教特有的,在显宗的《般若摄颂》里面,也有相似说法。如云:“贤善弟子敬上师,恒依诸位智者师。因智功德源于彼,随说般若波罗蜜,佛诸法依善知识,具胜功德如来语。”只是密宗比较强调而已。  就像学生不听老师的话,不恭敬老师,也不会学到老师身上的优点一样。对上师没有信心,就得不到证悟。  当然,不具备法相的所谓上师,则不是真正的上师,而是伪上师。我们不必把这种人当成佛来看待。即使自己号称是上师、成就者、高僧大德,我们也要再三观察。盲目依止、崇拜人格低劣的人,是非常危险的,这也叫做迷信。  说实话,按照藏传佛教的标准,像我这样的凡夫根本就不配称为上师,顶多可以算作佛学老师,离上师的距离还非常远。  以前有一个法王如意宝的弟子,也是我们的上师。我们平时相处较多、时常聊天,所以比较了解,的确是非常好的修行人,现在他已经圆寂了。  有一次我在成都放生的时候,想做一件与佛法没有太大关系的事情。但不久在拿书时,看到床头柜上放的这位上师的照片,立即打消了想这个事情的念头。虽然照片不会说话,但因为这位上师经常给我们灌输出离心的理念,我们聊天的时候,也是聊出离心、菩提心、无常等等,所以他的照片也有这样的能量或气场。这是我亲身经历的事情,一位普通的上师照片都能起到这样的作用,法王如意宝对我们的摄受力就更不用说了。具有如此功德力的人,才能称之为上师。  我们平时看到上师的时候,嗔恨心、贪心等各种世间的念头都出来了,一方面因为自己的信心不够,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上师本身的加持、功德不够强。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有些人即使看到释迦牟尼佛也生不起信心,而且还会诽谤释迦牟尼佛,想让这种人生信心,也是很难的。  本来上师度化众生不需要靠神通,但有些时候还是有这样的显现。《米拉日巴传》里面就讲过一段公案:米拉日巴有个弟子想回老家,米拉日巴不同意,但他却违背教言,不顾师父的反对回家了。  回家后有一天,弟子想干一件不如法的事情。米拉日巴以神通让弟子的头遭到猛烈撞击,在疼痛难忍的当下,想干这件事的念头也消失了。  在我们的传承上师里面,有非常了不起的上师,把他们这样的人当作佛,当做我们的精神支柱,一切都依靠他们,就没有错,一定会得到加持的。  因为我们自己的福报不够,既没有看到释迦牟尼佛,也没有看到龙树菩萨、无著菩萨等了不起的上师,但有些人见过法王如意宝。法王如意宝是真正的佛,虽然每个弟子都会说他的上师是佛,但法王如意宝却是当之无愧的佛。这不是因为我是他的弟子才这样说,包括莲花生大士的授记、释迦牟尼佛的授记等很多经论中,都有关于法王如意宝是佛的化身的证据。  虽说要亲近、恭敬上师,但不一定要在外在身体上与上师保持亲近。只要心中有信心与恭敬心,与上师的距离不是问题。当年米拉日巴就是这样,他在上师那里得法以后,上师也没有让他待在自己身边,而是让他自己去修行,所以米拉日巴后来再也没有见到上师。但因为他的信心非常强烈,所以也能即生成佛。倘若没有虔诚的信心,即使一天到晚待在上师身边,也得不到加持或开悟。  二、具体修法  这个上师瑜伽修法很简单,却包含了上师瑜伽的所有内容:一,观想;二,供养、祈祷;三,接受灌顶。即使是很广的上师瑜伽仪轨,也是这些步骤。  (一)
观想  阿  轮涅诸法本净觉性中,自性不灭智慧五光界。  本体具德文殊金刚尊,行相唯一怙主如意宝。  “阿”,很多仪轨的前面,都有这个“阿”字,代表空性、法界。无论观想上师还是本尊,都离不开空性。《生起次第的修法》(见《慧灯之光》)里面讲的三种禅定中的第一种,也是这个意思。万法都离不开空性,都在空性当中诞生,在空性当中存在,并在空性当中消失。  “轮涅诸法本净觉性中”,“轮”也即轮回,我们看到的三界六道等一切不清净现象,就叫做轮回。轮回不仅指一个生命从死亡再到转世投生的一个生命个体的轮回,而是指包括外界的山河大地在内的所有世俗谛的不清净现象。“涅”也即涅槃,也就是指如来藏。  轮涅诸法本来清净,前面的“阿”字,也代表一切轮回和涅槃之法的本体为平等、清净。从空性的角度来说,就像六祖慧能大师说的“本来无一物”,本来就没有任何清净与不清净,在胜义谛当中,一切都是清净的。  前面刚讲了清净和不清净都不存在,后面又说一切都是清净的,这话不是矛盾吗?不矛盾。世俗人所想象的清净和不清净,是相对的,不成立的。而用我们的语言来表述最终剩下的法界、如来藏,就只有用“清净”一词,因为我们的语言准确性不高、精确度不够,所以只好如此。本来如来藏没有任何污垢,没有任何不清净的现象,所以这样表述也没错。  当有一天我们感悟到真正的清净时,就能像禅宗说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就能切身体悟到其中的含义。  本来清净的佛智,也即“觉性”。从第三转法轮的术语来讲,是如来藏;从密宗的术语来讲,叫做自然本智;从窍诀派的语言来讲很简单,就是心的本性。远离所有烦恼以后,如果没有任何东西,则是龙树菩萨的《中论》里面讲的单空,而不是觉性。  就像衣服穿脏以后,可以洗得很干净,因为污垢不是衣服的本质,而是突然沾染到衣服上的。如果污垢是衣服的本质,则是没办法洗掉的。同样,我们的所有烦恼,都不是我们心的本性,所以可以清净、可以断除。如果烦恼是心的本性,那就无法改变了。  六祖慧能大师说的“本来无一物”,还是有一点点偏于空性,真正在“本来无一物”之后,就是光明的觉性。  在显宗经典中,释迦牟尼佛给弟子宣讲如来藏的时候,因为如来藏不属于凡夫的境界,所以无法证明给弟子看,只有伸出舌头,露出广长舌、法轮标记(均为佛陀特有的三十二相八十随好之一)等不同于常人的相好,然后谆谆告诫弟子:因为我多世累劫当中没有撒过谎,才会有如此相好庄严,你们要相信我的话。之后,才开始宣讲如来藏。  在密宗的经典里,没有这么麻烦。当弟子把五加行修完以后,不但可以让弟子听闻佛的语言,而且还有很多直指心性的窍诀,让弟子自己去体会本净觉性——本来清净,远离一切戏论、执着,空性和光明双运的自然本智。  “自性不灭智慧五光界”,“自性”,即如来藏、自然本智。  “不灭”,《华严经》里讲得很清楚:纵使不可思议之宇宙被火烧毁,然虚空不可摧毁。自然本智,亦复如是。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即使在我们心里有痛苦、快乐等情绪,贪嗔痴等烦恼,以及信心、慈悲心等善念的任何时候,如来藏或自然本智却如如不动、坚不可摧。既然《华严经》都这样说,密宗就更不用说了,故而说“自性不灭”。  可惜的是,即使心的本性中有光明如来藏,但如果不修行,对上师、对法没有信心,那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自然本智。  “智慧五光”,五光象征佛的五种智慧。实际上,在我们心里,本身就具备佛的五种智慧。  之后观想法王如意宝的时候,首先应从自己的本性清净当中观想。  其实,不仅修法王如意宝的上师瑜伽时应该这样,无论观想任何本尊、任何佛菩萨都应该这样——把自己心的本性如来藏观想为佛,实际上也是这样的。佛本来就是光明如来藏的显像。光明如来藏好比大海,佛菩萨及坛城有如大海的波浪。  “ 本体具德文殊金刚尊,行相唯一怙主如意宝”,观想本尊形象为我们唯一的怙主法王如意宝晋美彭措,其本体,为具德文殊金刚尊,也即文殊菩萨。法王如意宝是文殊菩萨的化身,可以说也是一切佛菩萨的化身。  在修上师瑜伽的时候,有两种观想方法:大圆满前行《普贤上师言教》里的上师瑜伽,是本体观想为自己的根本上师,相貌观想为本尊莲花生大师。但在这个修法中,则是本体观想为文殊菩萨,形象为法王如意宝。上师长什么样子就观想什么样子。  对上师非常有信心的人,比较适合第二种观想;如果对自己上师的信心不太强烈,就适合第一种观想方式。当然,如果对自己的根本上师根本没有信心,那就没有必要修上师瑜伽了,修了也没有用。  修此上师瑜伽的时候,无需观想其他人,就观想法王如意宝。如果对其他上师有信心,无论十个、二十个一百个,都可以观想与法王如意宝为一体。这样观想的原理,佛经里面是有记载的。因为此处修的,是传承上师,所以即使没有见过法王如意宝,也一样能得到加持。  白明美颜班智达之饰,说法手印持执宝剑函,  二足跏趺照射无边光,一切自现观为净明然。  “白明美颜班智达之饰,说法手印持执宝剑函”观想上师的面容为洁白、鲜明、美好的庄严之相,身着班智达的衣饰,手结善知识说法时结的说法手印,并执持宝剑与经函。  (现有的法王如意宝唐卡中法王穿的衣服,是藏传佛教的衣服,与班智达的衣服稍有不同,班智达的衣服应该是一件蓝色的短袖,其他的袈裟等等是一样的,但如果实在想不出来,依照唐卡的样子观想也可以。)  右边的宝剑,代表慈悲心,它不是针对任何众生,而是针对烦恼,针对无明。象征以慈悲的宝剑断除众生的无明;左边的莲花上面,是代表智慧的一本般若经函。宝剑与经函的结合,象征智慧和方便双运。  “二足跏趺照射无边光”,两腿双盘结金刚跏趺座,并发出无边无量的光芒。  “一切自现观为净明然”,“自现”是指自己所感知的现相,包括看到的物体、听到的声音等等。本来自己所感知的世界,就是自己的世界,自现也就是自己的现象。在修此法的时候,要将自己的现象观为清净、光明的法王如意宝。  (二)祈祷  前面是观想部分,之后就开始祈祷。祈祷的时候,要念诵法王如意宝的祈祷文:  自大胜境五台山,文殊加持入心者,  祈祷晋美彭措足,证悟意传求加持。  “自大胜境五台山,文殊加持入心者 ”法王如意宝当年朝拜五台山时,在五台山的善财洞中闭关二十一天,在禅定境界中见到文殊菩萨,并示现文殊菩萨的加持入于心间。  本来法王如意宝与文殊菩萨无二无别,他本身就是文殊菩萨,并不需要文殊菩萨的加持。他这样示现,就是告诉我们:如果真心真意地修任何本尊法,是可以得到加持的。  “祈祷晋美彭措足,证悟意传求加持”,祈祷法王如意宝晋美彭措之莲足,让我们通过意传加持,得到法王如意宝的证悟境界。  意传加持是可以得到的,但得到加持的方式,不像电脑拷贝那样轻而易举,而要通过自己的修行,并结合对上师的信心,就可以证悟到与法王无二无别的境界,这叫做意传。  观想、祈祷的同时,要对上师发起强烈的信心,最好能激动到眼泪直流、汗毛竖立的程度。如果实在对上师生不起信心,就要去了解上师的功德,看上师的传记,并从中获知法王如意宝弘法利生的事业等等,这样就能生起强烈的信心。  之后,就念诵上师祈祷文,念诵的数量没有规定,当然越多越好,但也要考虑自己的时间。念得差不多的时候,就进入第三个阶段。  (三)受灌顶  灌顶有三种:基灌顶、道灌顶、果灌顶。  今生前所未有的第一次灌顶,叫做基灌顶。基灌顶一定要找一位具德上师赐予;  以后的灌顶,叫做道灌顶。道灌顶不一定需要上师赐授,自己也可以观想灌顶,如果能清楚地观想,效果完全一样。比如说,如果犯了密乘戒,就先需要忏悔,忏悔之后还需要重新受戒。在这个时候,通过观想的方法也一样能得到密乘戒,这叫做道灌顶。  在十地末尾最后得到佛果时,十方诸佛会赐予灌顶,就叫做果灌顶。  此处的灌顶,属于道灌顶。  后师已成五光之明点,由从自顶渗入于心间,  当思诸佛智慧总集师,获得与彼同份之加持。  观想上师化为五种颜色(代表佛的五种智慧)的光或明点,从自己头顶发旋处进入身体,经过中脉融入心间,之后观想自己的心,与诸佛智慧之总集——法王如意宝的智慧成为无二无别,获得与上师如意宝一样的加持与功德,并安住在此境界当中。  如果已经证悟大圆满或证悟了禅宗的开悟境界,就在此时进入大圆满或开悟的境界中安住;如果根本没有开悟,就观想自己的心融入上师的智慧之后,什么也不想,只是安住即可。不思维任何事情,既不迎接未来、追究过去,也不观察当下。静下来,在这个状态当中,一切都像虚空一样是平等、清净的。这样安住的结果,就有可能证悟——找到胜义谛的上师。  本来上师的心,就是光明如来藏,我们的心融入上师的心,也即我们的所有念头都消失于法界光明如来藏当中,最后只剩下光明如来藏,这实际上也是佛菩萨证悟的境界,第一次证悟大圆满的时候,也是类似的状态。  其实,如果把上师和自己看做两个人,则两个人的心永远不可能变成一体,但上师的心实际上就是我们自己的本心。我们的心的本性不仅是上师的智慧,而且也是诸佛菩萨的坛城,包括寂静本尊与忿怒本尊的坛城。  此处要注意的是,当心静下来以后,很多人比较容易找到一种很舒服、很透明、很清静、没有任何杂念的感觉。我们千万不能认为这就是证悟空性,这是阿赖耶识,与解脱没有什么关系。但在此基础上,可以找到证悟的境界,心的本性光明如来藏,也叫做胜义谛的上师。  给我们传法灌顶的根本上师,是世俗谛的上师;胜义谛的上师,就在我们心中。胜义谛的上师,是我们最终的、真正的上师。他从无始以来到现在,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们,一直都跟我们在一起的,但我们却看不见。通过世俗谛上师教言的引导,就能看见胜义谛的上师。我们平时见到的所有上师,都是世俗谛的上师,实际上不是真正的上师。同样,当年很多人看到的示现出家形象的释迦牟尼佛,也不是真正的佛,而是佛的一种形象。真正的佛,是光明如来藏,也即佛的法身与报身。  佛在《金刚经》里讲得很清楚:“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有些人认为,看到释迦牟尼佛具有三十二相八十随好的庄严色身,就是见到了佛;有些人认为,佛是具有声、香、味、触,或受、想、行、识等等的,但佛告诉我们,如果以为色相、声音是我,就是在行持邪道,永远见不到佛。  但世俗谛当中的佛菩萨、善知识还是需要的,因为只有这些世俗谛的显现,才能度化我们这些凡夫众生。譬如,要度化畜生,就要示现畜生的形象,才能与它们沟通、对话,并引导它们修行,走解脱道。如果示现为言语不通的人类,就只能给它们念佛号了。虽然佛菩萨已经超越了世俗谛,不再有血肉的身体,但为了度化我们,还是会示现一个有血有肉的身体。极乐世界的阿弥陀佛没有办法度我们,清净现象当中的普贤王如来,佛的报身、法身虽然殊胜,但也没有办法度我们,因为我们之间无法沟通,所以世俗谛的上师是非常重要的。  世俗谛的上师,我们已经有了,但胜义谛的上师我们究竟找到没有,就只有问自己了。胜义谛的上师不需要到别的地方去找,就往自己的心里去找。如果没有找到胜义谛的上师,就没有达到世俗谛的上师的目标,所以我们还需努力。  如是离意法身中入定。  就这样在远离所有杂念的法身境界中入定。这样的修行,也可以叫修大圆满、大手印、大中观或禅宗的禅定。  如果这样认认真真地修了,还是没有证悟,那就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对上师的信心不足;二是业障深重。排除这两个问题的方法,第一要增长对上师的信心,第二是修金刚萨埵修法。这样就没有理由不证悟。  当安住几秒钟或者一两分钟以后,又可能会生起杂念。这时候就设法重新安住。  彼中起座时,观诸现有即师本性,而行平常威仪也。之后是回向、出定。  从定中起座的时候,观修“现”器世界,“有”有情世界,也可以说万事万物皆为上师之本性。在日常生活中,无论坐车、上班、忙碌、清闲等任何时候,都应把所有现象观想为清净的上师本性之显现。  万物怎么可能是上师呢?  山河大地在显现上虽然不是上师,我们的上师不可能是一条河或一座山,但山河大地的本体是佛的清净坛城。心的本性是胜义谛的根本上师,所有一切现象均为上师的本性。  很多还没有正式听到大圆满的人,会对大圆满很向往、很羡慕、很期盼,但假如有一天我们真正有机会听到大圆满,大圆满的具体修法就是寥寥的一两句话,就像《六祖坛经》所讲的核心文字也只有几句话而已。  这么简单的语言怎么能让我们证悟呢?最重要的助缘,就是修加行,让我们的根基成熟,然后再加上上师的加持,就万事俱备,只欠证悟了。  上师瑜伽非常重要,以后修任何法,首先都应该修一遍上师瑜伽,然后在与上师无二无别之境界中安住,生起杂念以后,再去修日常的修法,之后回向。这样一定能找到胜义谛的上师。  上师瑜伽速赐加持  (藏音)
(汉意)  皈依、发心  桑吉丘当措杰巧南拉
诸佛正法贤胜三宝尊   向却瓦德达呢嘉森且
从今直至菩提永皈依   达给因所吉波所南吉
我以所修施等诸资粮   卓拉潘协桑吉哲巴效
为利有情故愿大觉成  (三遍)  啊
啊   克迪秋更嘎达如波昂
轮涅诸法本净觉性中   让当玛格义西喔尼龙
自性不灭智慧五光界   喔吾华单加毕多吉拉
本体具德文殊金刚尊   南巴加吉义新洛布尼
行相唯一怙主如意宝  嘎萨则争班智达义其
白明美颜班智达之饰   秋恰夏吉日阿支拿瓦南木
说法手印持执宝剑函   夏尼吉中喔热莫美卓
二足跏趺照射无边光   让朗达毕坚得拉美萨
一切自现观为净明然  祈祷者:  涅庆日喔赛内香更思
自大胜境五台山
  嘉华头吉新拉义拉门
文殊加持入心者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代布
祈祷晋美彭措足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
证悟意传求加持  随力念诵后:   塔尼喇嘛喔内头耐吉
后师已成五光之明点  让格协喔涅修酿为腾
由从自顶渗入于心间  嘉更义西玖地喇嘛当
当思诸佛智慧总集师  嘎瓦娘波新拉托巴萨
获得与彼同份之加持  如是离意法身中入定,彼中起座时观诸现有即师本性,而行平常威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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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美彭措上师
  藏传佛教密宗剥皮抽筋,驱奴御女更本大法:  《无上密乘共同十四条根本戒》  ——乌金多吉  内心诽谤或欺侮,以及扰心三上师,  诸罪门中此最重,是故彼者初宣说。  善逝教言明取舍,上师已说自了知,  若其轻毁行逆品,则成违教二条也。  若嗔总远近内友,恨嫉欺侮等三条。  若思众生离诸乐,内心舍慈四条也。  非时若以染污心,故意泄精于众生,  舍发菩提心五条,若谤寻道外道宗,
  以及入道声缘宗,大道大乘宗六条。  非器非圆非仪规,失毁畏深五者前,  若密传说违七条。欺侮诋毁使生苦,  五蕴五佛即八条。基道果性本清静,  生疑牵引即九条。虽具降伏十怨力,  不伏仁慈即十条。分别衡量有无事,  离名等义十一条。不利引诱不护心,  具三信众十二条。资具受用誓言物,  应时不依十三条。称快正后面讥毁,  总分智女十四条。  第一条:也是最严重的一条,就是对金刚上师不能生嗔心,不能诽谤金刚上师。在密乘本来有六种上师,在这里主要指重要的三种上师,一是给自己灌过任何密乘顶的上师,二是讲大幻化网等续部的上师,三是赐窍决的即讲大圆满之类修法的上师。在密乘里这叫三大恩师,在密宗里再三要求在没有依止上师之前应该首先要观察抉择,观察好后再依止。若依止上师后不论上师有无功德都不能诽谤,不能生起嗔心。否则犯第一条戒。这也是十四条戒中最严重戒。如果犯此戒而失去金刚上师的话,想忏悔以后也没办法忏悔。这是因为密宗的忏悔方式是依靠金刚萨垛之类的本尊或依靠一种坛城,而观想时将本尊及坛城的主尊的本体就是要观想为自己的金刚上师,现在已将金刚上师抛弃了,也就没办法忏悔了。并且从此传承也就间断了,如果这个人再去传法的话,所传也全都成为非正法,清静的传承就间断了,从他以后每代的传承就都是不清静的传承,后人再修再求也得不到任何成就。密宗里特别是要着重传承,着重于从金刚手到根本上师之间这些传承的清静。如果在此间有一个人犯戒主要是犯此条戒的话,传承从此就受污染,后面修这些法的众生也得不到任何成就。所以在密宗里能否得到成就的主要因素就是对金刚上师的有无信心的差别。对金刚上师有上等信心就能得到上等的成就,有中等信心就能得到中等的成就,如果有下等的信心他也就能获得一个下等的成就;若根本没有信心的话,他就根本得不到成就。所以对金刚上师不能诽谤,不能生嗔心,不能起邪见。如果在自己不清静的现象外现时,也许会升起邪见,这时要将这些都看作自己的过失,要看金刚上师是真佛,绝对不会有这样的过失,这些都是我业力的现象,不论在实际上是否是金刚上师的过失,在修行时都必须这样做。因为要依靠金刚上师成就,不这样升起信心的话就没办法成就。如果要想得到成就,就必须这样观想。在见到金刚上师的任何行为、见解有过失而生起邪见时都要这样对治。但在没有接受灌顶、没有听法前不用这样,而应先观察,若有过失的话就是他的过失,不用将他的过失看做自己的过失,这时就可以不依止他。《大幻化网》灌顶后他的续部的颂词就是有二种誓言,一条是关于金刚上师的戒,第二条是密乘不往外传。本来《大幻化网》中有很多其它的戒都没讲,却只讲了这两条,可见其特别重要,此中金刚上师的戒更重要。  第二条:是诽谤佛法和金刚上师的吩咐。比如在佛经里讲的戒定慧三个学处的戒中,佛说需要做的就去做,佛说不能做的就不去做,这样按佛所说取舍,否则如果释迦佛虽说不能做,而自心想做了以后不会有过失,去做的话就犯第二条戒。  第三条:是金刚道友的戒。本来不论何宗派所有学密乘的都叫金刚道友。对他们最好别生嗔心。但生起嗔心的话这也不是最严重的过失。若升起嗔以后吵架、打架、打骂金刚道友的话犯第三条戒。这条很容易发生,对此应该特别小心,人若在一起,如果全是圣众的话不会产生矛盾,若不是圣者是平凡人的话,不论在家团体、居士团体还是僧众,往往就会产生一些矛盾,以此就引起要打架、吵架。其中在同一金刚上师前受灌顶或同一坛城里受灌顶的叫近金刚道友,近金刚道友之间如果生嗔打架吵架的话就不象是对一般的金刚道友而特别严重。所以咱们在这一次、前一次和将来会一起受很多灌顶,人与人在一起永远不生一点矛盾、不生一点嗔心是不易做到的事。如果心里生起嗔心的话最好口不能骂,手不能打。如果因为咱们无始以来的习气能力太强无法控制而犯戒的话,就要立即互相忏悔,最好在范戒的四小时之内忏悔,否则时间越长就越严重。如果从吵架起四小时之内忏悔很容易,犯戒也不是很严重、若过一天一夜、一个月、一年、二年,就越来越严重,过了三年后,再忏悔的话,就不能完全清浄。过了三年后若依靠金刚萨垛的修法等忏悔方式忏悔的话,也许以后不会堕地狱,但他就已成为犯了密乘戒,成为严重的破誓言,这一世就没法再受密乘戒,不能在参加任何灌顶,如果他人不知道,自己就去参加的话,这个灌顶对自己不但没有好处,而且又造了一个很严重的盗法罪,所以密乘戒非常严重,犯后应立即忏悔。
  第四条:是对众生失去了慈悲心,主要是慈心。比如今天和一个人吵架或打架,这时就生起这样个念头:这个人从现在起世世代代当中我能够度他的话也不渡,这个人若堕地犾里我会很满意的话,叫做失去慈心。不用对所有众生,只要对任一众生起这样念头立即就破第肆条戒。此戒是属心所造,不用身口去做,以前世世代代所受灌顶现在就是己没有了,只要心里一想就立即犯戒,就要马上忏悔,忏悔后重新受灌顶;而第三条仅心里生一嗔心的话还不算完全犯戒,手还要打,口还要骂才算完全犯戒。身口所做的这些犯戒在什么时候做完说完立即就犯戒。仅是心做的话,四小时之内还不算犯戒,若在四小时之内忏悔的话,以前的戒还没有破,不用重新受灌顶。若身口己做,在四小时之内也很容易忏悔,但在忏悔完了以后要重新受戒。  第五条:是对一且众生舍弃世俗菩提心,先是自己发愿渡一切众生成佛,但以后又以各种原因不想渡众生或不想成佛,生起我从现在起不渡众生,或是众生很难渡我不想渡众生了,或佛果很难得从现在起我不想成佛的念头,犯此戒。  第六条:是诽谤他人的教派。比如作为宁马派觉得红教的见解、行为等各方面都是很了不起、很殊胜。其它所有教派都不是这么殊胜,而且他们都有各种各样的过失。若这样想并给别人讲的话就犯第六条戒。如果是渡化一些特殊众生的需要有很大的方便的,如讲不犯戒,否则以嗔心或贪心这样讲的话就为犯戒。  第七条:是密乘里所讲的这些很秘密的行为和见解不能随便公开,否则就犯此条。如果对根本没有受灌顶的人讲的话,不论他是否生邪见都为犯戒,另外对以前得到灌顶而现在不想学密宗退回去的人也不能讲,如果他又生起信心再入密宗受灌顶的话可讲,第三种是对虽受戒也非退回,但是犯戒后不愿忏悔的众生不能讲。  第八条:是口不能诽谤自己的身体,没有必要时不能让这个身体受苦。在这里不能误解。本来在显宗里说这个身体是一切痛苦的根本,是不清静的。释迦牟尼佛的经典里也说人的身体集中了三十六种不清静的物质,而这里是以胜义谛的见解说一切法是清静,万法是佛的坛城,这样的话我们的身体也应该是佛的坛城,应该是清静的,这是密宗的见解。若反对这个见解,说人身怎么会是佛的坛城,人体不会是佛的坛城,人体不会是清静的,五蕴不会是清静的,五蕴是四谛里的苦谛,也是集谛,应该断除,这样究竟执着的话是一种犯戒。也不能误解,不能让身体受不必要的苦,但是为了修法、为了解脱,吃苦不是过失。有过失的是有些外道觉得这个身体毁灭了之后就再也不用流转于轮回里,而在四边烧四堆火和空中的太阳合称五种火,在五种火当中把自己的身体烧焦火供,和没有必要时砍掉自己的手足、手指等行为犯此条戒。而为了修法受八戒,过午不食、断食等苦行不属犯戒。修法时一点不吃苦就能解脱的是上等根基,他从无始以来就积累了很多资粮,有很多福报,所以此身就不必吃苦就可以成佛。而对于初期学佛的人和似咱们一类的人以前就没有福报,现在又不增福,就这样像国王一样坐着话,以后就会越来越来下堕而没法成佛。所以为了学法吃苦是应该做的事。本来咱们从无始劫来为了世间的圆满毫无义地失去了无数的身体、吃了无数的苦,同时还种下了一种很恶的种子,这个种子再成熟时我们还要继续吃苦。如果我们为了修行能够吃这些苦,为了追求出世间法在一生中所受苦的话就能得到解脱,这是在续部里讲的。我们现在为学法吃苦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我们以前就没有得到这样的机会,越吃苦,苦还越长越无边,现在我们为法若能吃很小的苦就可清静在地狱里很长世间所应受的痛苦。所以我们不能误解此条。  第九条:是对密宗生起怀疑。密宗在基道果等方面都讲了一些很深奥的见解。比如讲了一切法都是清静,众生也是佛等。对此若不能理解,而想若这样那为什么要解脱?为什么要学道?或讲密宗里虽然这样说,但是一种不了义的事,是一种渡化众生的方便。实际上不是这样,是不清静的,这样生起邪见或怀疑就犯第九条戒。我们应当观想密宗里讲了一切法是清静是空性,虽然咱们现在没有体会,没有达到这个界限,还没有证悟这个密宗的最究竟见解。但是密宗里的每一个密义,是佛菩萨所说的,即使我不知道,这也一定会是真正的,一定是了义的,只是我自己还没证悟。  第十条:此条戒平凡的众生不会犯。因为密宗里有九种众生不是一般的渡法而是依靠愤怒的方法渡化。比如对众生有很大的害处,对佛法有很大坏处的众生,如果以其它方式根本没法渡化时,这些瑜珈士暂时依靠愤怒的方式度他。从外表上看就是以禅定的能力杀死他,但实际上不是杀而是渡这个众生。因为任他这样造业的话,他将永远不能从轮回的苦海里出来,而且对众生对佛法也有很大的危害,所以瑜珈士、大持名者就以愤怒的方式强迫渡化,让他往生佛的清静刹土,使他不能继续造业,以后也不用堕地狱里。如果这个成就者不能让他往生净土的话就不允许杀死这个众生。我们现在没有这种能力,密宗也不强迫你这样渡这个众生,所以我们不会犯戒。现在我们发愿,愿我们很快就能将很恶的这些众生以这种方法渡化就可以了。
  第十一条:此条戒密宗里与中观里讲的相似,说一切法是远离一切边戏的空性。但有的人不理解而说密宗虽然是这样讲的,但这是不了义的,实际上一切法不会是空性而是实有。一切法如果是空性的话怎能成佛?因果的关系怎能建立?而生起这样的邪见说一切法不空,则犯此条。  第十二条:此条戒是伤害众生的心,这个众生不是一般的众生而是指对密宗有信心的这些众生,伤害他们的心,伤害就是有一种伤心的方式。如他如果求法求密宗方面的法,在没有什么违缘,没有其他原因,没有其它必要,在传法等的一切条件和因缘都具备的情况下,不传法而说恶语、粗语而伤他的心,使他对密宗失去信心的话,就犯第十二条戒。  第十三条:是不接受密宗的甘露等法器。在密宗里有五甘露、五肉、天灵盖等很多特殊的法器。如果对其生起邪见,如对酒肉执着为很不清静的饮料和食品,执着天灵盖是人的骨头是一种很不清静的东西,所以就不敢用、不想用、不想接受这些,觉得这些很肮赃,是不能接受的东西的话,就犯此条。对此也应详细了解,否则会产生误解。这是因为酒肉等这些在现象上讲的话就是有清静和不清静的差别,但在本性上酒肉与我们觉得比较清静的蔬菜等一样都是清静的,在胜义谛当中讲的话一切法都没有清静和不清静的差别,如果执着酒肉等不管在名言中还是胜义谛当中它们究竟的本性是不清静的即犯戒。密宗里不是首先就教咱们初期学密宗的饮酒吃肉,而且也不允许饮酒,不用吃这些肉。五肉有马肉、角肉、虎肉等佛在世时印度一般人不会将这些肉做食品的,这些叫不清净的肉,而修行到一定成次的瑜珈士为了打破自己的清净和不清净的分别心,就专门使用这些。现在我们还没有到这个境界,也不能打破。我们在名言中就可以分别也应该分别,清净的就是清净的,不清净的就是不清净的,磕头行善等应该做的就做,不应该做的杀生邪淫等就不应做。若说一切是清净就什么事都做的话就是堕金刚地狱的一个重要因缘。现在咱们不能用,也不应该用五肉甘露。现在我们在秘密灌顶时有一些经僧众加持过用药材做的甘露丸,吃这个代表五肉五甘露,但我们心里要知道一切法在本性上是清净的,是平等的,再发愿我现在不能受用这些,祝愿我很快就能够接受这些密宗的殊胜法器及甘露,祝愿我的这些分别念很快就能够打破。如果现在就用的话,这不但不是密宗的行为,而且是犯戒。所以会供时有酒有肉,但不能喝,只要用手指在酒里沾一下,做一个饮酒的动作就可以,如果饮酒的话,无论是会供还是其它情况,就是犯戒,这样就可免犯密乘戒,也可免犯别解脱戒。  第十四条:是不能诽谤空行母。因为空行母中有金刚亥母、度母等的化身,所以就不能总共诽谤空行母。诽谤时如果空行母听到就是犯戒。没有听到的地方说一点不属犯戒。对这此空行母生嗔心说她们的过失以后,她们知道就犯戒。  前面的十四条戒不公仅是大幻化网,大威德、密集金刚、十轮金刚等而是一切无上密乘共同的戒律。不犯此十四条犯其它戒的话,不是没有罪过的,但马上忏悔能够清净,若犯这十四条戒的话,就比较严重。但密乘戒不象别解脱戒犯后就不能再受,而是如果没有超过三年,在三年之内忏悔,可随意再受。我们就这样时时观察自己的心,现在咱们得到了密乘戒如果不护持话就不会得到解脱,咱们在无始以来造了很多业,现在就总结一下,从早晨起床到现在这一天中我种了多少善根,造了多少恶业?如果这一天中全都是恶业犯戒的话,就立即忏悔,并发誓今天我浪费了许多人生还造了很多业,但我明天觉对不能这样做。如果恶业较少行善较多的话就随喜自己的功德,今天我做的较好,有意义,明天我还要这样做。每天当中就这样观察。得到灌顶若犯密乘戒的话,不但今生不能得到解脱而且又种下了   一个更严重的罪过,要堕地狱里住很长世间,但最后我们得此灌顶还不是没有意义。当他在金刚地狱里将很严重无边无际的痛苦受完之后就立即由金刚手这位愤怒金刚来渡化,就再不用流转,成佛时也不像显宗,而是立即成佛。如果没有得到灌顶的话,这个众生的轮回就是没有边际。不论怎么讲,得到灌顶就是有意义。
  “阿姐鼓”与西藏喇嘛教  “阿姐鼓”是人皮鼓。在西藏,只有圣洁女人的人皮才可以制作鼓皮……包含了西藏人心目中希冀的的一切。死并不可怕,它如同诞生,是回归。是轮回,生与死平等,幸福吉祥最重要。“天边传来阵阵……可怕的人皮鼓,鼓声虽美,蹦出的不是音符,而是人的呼喊……  《阿姐鼓》讲述了一个孤独的小姑娘失去了相依相伴的哑巴阿姐的故事。她不明白阿姐为什么离家,一直不明白到阿姐那么大,有一天她突然明白了,明白了也许是梦想中的幸福带走了她的阿姐,也许还将带走已长大成人的她。“阿姐鼓”并不浪漫,甚至有点血淋淋的味道。“阿姐鼓”是人皮鼓。在西藏,只有圣洁女人的人皮才可以制作鼓皮。  “嗡嘛呢叭咪哞”这六个字是藏传佛教中的六字箴言,包含了万物。包含了西藏人心目中希冀的的一切。死并不可怕,它如同诞生,是回归。是轮回,生与死平等,幸福吉祥最重要。“天边传来阵阵鼓声,那是阿姐在对我说话……”歌声和鼓声在平静与激情的对比中,表达出面对高原严酷生存环境的一切顺乎自然平和的心态。  《阿姐鼓》歌词  我的阿姐从小不会说话  在我记事的那年离开了家  从此我就天天天天的想阿姐啊  一直想到阿姐那样大  我突然间懂得了她  从此我就天天天天的找阿姐啊  玛尼堆前坐着一位老人  反反覆覆念着一句话  唔嘛呢叭咪唔嘛呢叭咪  唔嘛呢叭咪唔嘛呢叭咪  我的阿姐从小不会说话  在我记事的那年离开了家  从此我就天天天天的想阿姐啊  一直想到阿姐那样大.  我突然间懂得了她  从此我就天天天天的找阿姐啊  天边传来阵阵鼓声  那是阿姐对我说话  唔嘛呢叭咪唔嘛呢叭咪  唔嘛呢叭咪唔嘛呢叭咪  唔嘛呢叭咪唔嘛呢叭咪  忿怒尊或持明尊所持之法器。以两个天灵盖相背接合,两面再蒙以人皮,涂作绿色。修法中,於颂讚时,配合金刚铃杵使用。在旧西藏,达赖喇嘛的私人经堂每年不定期地举行念“咒经”,臭名昭著的监狱朗孜厦便随时提供“祭品”。这使得一些农奴的头盖骨、腿骨、整张的人皮、完整的童尸成为宗教活动场所的祭品或经加工做成男童皮小鼓、处女大腿骨号等作为祭祀用的法器。  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长期处于政教合一、僧侣和贵族专政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其黑暗、残酷比中世纪欧洲的农奴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西藏的农奴主主要是官家、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三大领主。他们不到西藏人口的5%,却占有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以及大部分牲畜。据十七世纪清朝初年统计,当时西藏实有耕地300多万克(15克相当于一公顷),其中官家占30。9%,贵族占29。6%,寺庙和上层僧侣占39。5%。1959年民主改革前,全西藏有世袭贵族197家,大贵族25家,其中最大的贵族有七、八家,每家占有几十个庄园,几万克土地。农奴超过旧西藏人口的90%,藏语叫“差巴”(即领种份地,向农奴主支差役的人)和“堆穷”(意为冒烟的小户)。他们不占有土地,没有人身自由,都依附在某一领主的庄园中为生。此外还有占人口5%的“朗生”,他们是世代家奴,没有任何生产资料,也没有丝毫人身自由。  农奴主占有农奴的人身,把农奴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随意支配,可以买卖、转让、赠送、抵债和交换。据史料记载,1943年,大贵族车门?罗布旺杰把100名农奴卖给了止贡地区噶珠康萨的一名僧官,每个农奴的价钱是60两藏银(约合四块银元);他还把400农奴送给功德林寺,抵了3000品藏银(约合一万银元)的债。农奴主掌握着农奴生、死、婚、嫁大权。不是同一农奴主的男女农奴结婚要缴纳“赎身费”,有的是采取男换男,女换女的交换,有的是婚嫁后,夫妻双方的领属关系不变,将来生男孩归夫方领主,生女孩归妻方领主。农奴的子女一出生,就登记入册,注定了终身为农奴的命运。
  4O%农奴主用差役和高利贷对农奴进行残酷的剥削。旧西藏的差税制度十分残酷,有载入注册籍的永久性差税,还有临时加派的差税。据不完全统计,仅噶厦(西藏地方政府)征收的差税种类就达200多种。农奴为噶厦和庄园主支的差,占农奴户劳动量的50%以上,高者可达70%至80%。  据民主改革前调查,属于十四世达赖的摄政大扎的达隆绛庄园共有土地1445克,全劳力和半劳力农奴计81个,全年共支差21260天,折合劳动量为67。3人全年服劳役,即83%的农奴全年无偿地为农奴主支差服役。  农奴成年累月地辛勤劳动,却连温饱也得不到保障,经常要靠借高利贷勉强糊口。高利贷年利率一般都很高,向寺庙借钱利率为30%,借粮为20%或25%;向贵族借钱利率为20%,借粮为20%或25%。  噶厦设有几个放债机构,历代达赖喇嘛也有两个专管放债的机构。据1950年;达赖的两个放债机构有关帐簿的不完全记载,共放高利贷藏银303。85万两。  高利贷利滚利,造成永远还不完的“子孙债”和以借贷人和担保人全部破产而告终的“连保债”。墨竹工卡县有一名叫次仁贡布的农奴,他的祖父曾向色拉寺借了50克(一克合14公斤)粮食,祖父、父亲和他三代人还利息达77年,总共付利息粮3000多克,可领主说他仍欠粮10万克。东嘎宗有个叫丹增的农奴,1941年借了农奴主一克青稞,到1951年,农奴主要他还600克,他只好逃亡,妻子被逼死,七岁的儿子被抓去抵债。  西藏地方统治者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以维护农奴主的利益。旧西藏通行了几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将人分成三等九级,明确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平等。法典规定:“勿与贤哲贵胄相争”,“下打上者、小官与大官争执者犯重罪,均应拘捕”,“不受主人约束者逮捕之”,“百姓碰撞官长者逮捕之”,“向王宫喊冤,不合体统,应逮捕鞭击之”等等。不同等级的人触犯同一刑律,其量刑标准和处置方法大不相同。  杀人赔偿命价律中规定:“人有等级之分,因此命价也有高低”上等上级的人如王子、大活佛等,其命价为尸体等重的黄金;而下等下级的人如妇女、屠夫、猎户、匠人等,其命价为草绳一根。伤人.赔偿律中规定:仆人使主人受伤的,应斫掉仆人的手或脚;主人打伤仆人,延医治疗即可,不给赔偿费。农奴主运用成文法或习惯法,设立监狱或私牢。地方政府有法庭、监狱,大寺庙也设法庭、监狱,领主还可在自己的庄园私设监狱。刑罚极为野蛮残酷,如剜目、割耳、断手、剁脚、抽筋、投水等。在西藏最大的寺庙之一甘赃寺就有许多手铐、脚镣、棍棒和用来剜目、抽筋等的残酷刑具。在北京民族文化宫的“西藏社会历史资料展”中,有当年被农奴主砍下的农奴肢体等许多实物和照片。  在漫长的封建农奴制社会里,西藏广大农、牧奴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动辄遭到迫害。农奴中流传着这样的话:“能带走的只是自己的身影,能留下的只有自己的脚印。”可以说,旧西藏是世界上侵犯人权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面对封建农奴制度的残酷统治,西藏劳动人民从未停止过反抗斗争。他们采用请愿、逃亡、抗租抗差,直至武装斗争等形式争取自己的人身权利。但是,他们的要求遭到三大领主的残酷镇压。旧西藏法律规定:“民反者均犯重法”,不但本人处死,而且家产没收,妻子为奴。五世达赖曾经发过一道谕令:“拉日孜巴的百姓听我的命令……如果你们再企图找自由,找舒服,我已授权拉日孜巴对你们施行砍手、砍脚、挖眼、打、杀”。这道谕令多次被后来的当权者重申。  要认识过去的西藏社会,就必须了解西藏的封建农奴制,对于我们这辈人来说,要认识西藏政教合一政权下的农奴制,唯一的途径就是书籍了。当然,我在七十年代中叶至八十年代中叶在西藏当教师时,也曾有机会去过江孜的一处大庄园帕拉庄园。但是从一座空空如也的庄园里很难得到切身的感受,因为,现在的许多农民的住家已超过那座庄园的规模了。可是一些为数不多的书籍,那些亲历者栩栩如生的描写,让人看了一次,就再也不会忘记。在这里,我们摘录一些他们的话。因为这会比我的叙述更令人信服。法国藏学家亚历山大?达维?尼尔在她的《古老的西藏面对新生的中国》中说,旧西藏,所有农民都是终身负债的农奴,他们身上还有着苛捐杂税和沉重的徭役:“完全失去了一切人的自由,一年更比一年穷”。在西藏,所有农民都是终身负债的农奴,在他们中间很难找到一个已经还清了债务的人。……这样一来,所有农民就自然而然地要受到高利贷的盘剥。他们不得不向地方上的豪强如宗本、某位领主的管家以及附近寺院的总管借钱、借粮、借牲畜,这都要偿付很高的利息,偿还的至少要比实际借到的高出一倍,如果是借钱,每个月光利息就是百分之十。  难道用来年的收成就可以还清高利贷者的债吗?这完全是不可能的事。如果还不起债,还得请求债主们让他们继续借下去,或者续借未还清的那一部分。由于拖延偿还期限,利息早已提高不知多少倍,即使得到宽限,仅有的粮食以及保存下来的其它食物,几乎从来也不够全家吃到来年收获时节。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他们只好再借,借口粮,借种籽……。如此下去,年复一年,永无完结,直到临死的时候也不能从债务中解脱出来。而这些债务就落到了他儿子的身上,可怜的儿子从刚一开始种田生涯起,就受到这些祖传的债务的压榨,而这些债的起源早已是遥远的过去的事了,他根本不知道这从什么时候说起。  除了直接的债务外,藏民们还有捐税方面的负担。  我旅行时身上穿的是藏袍,开口讲的是藏语……因此他们很直率地同我说话,毫无隐瞒地向我诉说着他们的痛苦与穷困,以及压在他们身上的苛捐杂税和沉重徭役。沉重的徭役还常常迫使他们在农忙时节离开田野,这些无偿的义务,实际与一切压在藏族人头上的其他重负并无区别。到处都在为官府施工,修筑道路,建造房屋等等,五花八门。所有这些繁重的劳役都压在可怜的村民身上,他们既无工资,也得不到饭食。而除了官府强制分派的工作外,农民们还得无偿地为那些手持差票的过往客人运送行李和货物,还必须为他们及其随从提供牲畜,饲料和食粮。……
  像所有他们的同类人一样,这些农民都是可怜的农奴,他们没有权利也根本不可能离开家乡,去寻找另外的土地和不过分苛刻的头人。他们中间有几个人也曾经逃到邻近的地区去,但最后还是被头人从新家抢出来,带回村子,吃了一顿棍棒被判罚巨额罚金。由于非常惧怕头人对其亲属施行的惩罚,那些想逃的人也不敢再逃了。因为一人逃走,所有亲属就得遭殃。头人会谴责他们没有阻拦出逃者,那么,逃跑者的兄弟、叔舅、表亲等人就会被头人抽打一顿,然后再替他偿付罚金。  西藏的民歌这样唱:“山上有没有主的野兽,山下没有没有主的人。”为什么农牧奴不能离开土地?现代人类学家梅尔文?C?戈尔茨坦、辛西娅?M?比尔通过实地研究,在他们的《今日西藏牧民——美国人眼中的西藏》指出:“西藏的制度通过把劳动力配置在这些领地上使领主大获其便”。  “拉格雅帕?伊荷强的牧民家庭拥有自己的牲畜,可按自己的意愿进行管理和处置。但是他们不能随便离开这片土地,或带着牲畜到另一个领地去,即使那里欢迎他们也不行。……拉格雅帕?伊荷强实行的这种封建式‘领地’制度在西藏的农业区也并行不悖,它确保了宗教界和贵族上层人物(以及政府本身)拥有一定的劳动力来开发他们所控制的土地。从本质上说,所有的土地都属于拉萨的西藏政府,但是几百年来,都划归贵族家族、大活佛及寺庙所有,以此作为其修缮费和维持生计的来源。由于光有土地,没有劳动力来耕作或放牧,不管是农业耕地还是牧区草地,都不能成为生活资料,因此西藏的制度通过把劳动力配属在这些领地上使领主大获其便。从本质上看,给予领主的领地与中世纪欧洲、沙俄和封建日本时代的采邑非常相似。”  大卫?麦克唐纳在他的《西藏写真》里写道,“西藏最严重的刑罚为死刑,而喇嘛复造灵魂不能转生之臆说,于是最重之死刑外,又益之以解体开颅之惨状。其最普通的刑法,凡遇死罪,能将犯人缝于皮袋之内,而掷于河中,以俟其死而下沉,皮袋在河面之上,约5分钟开始下降,后视其犹有生息,则再掷沉之,迨其已死,于是将其尸体,由皮袋取出而支解之,以四肢和躯体投之河中,随流而去……。断肢刑,用于冒犯及抗拒之确有证据者,而小贼在旷野抢劫,亦用此刑。断肢刑系将其手与足切断,四肢当切断时,务须缚紧,以免血迹之溢流……断肢之外,又有一种剜眼之凶刑,或用凹形之煨铁,置于眼内,或用滚油,或开水,倒于眼内,均足使其眼球失去视力,然后将其眼球用铁钩攫出……囚犯一人监狱,罕有能避免而生存者。即能生存,亦因种种摧残,而损失丧其本原。罪囚及嫌疑犯,常幽于潮湿、黑暗、污秽及有害于卫生之土牢中,永远不见天日。西藏官府,对于罪犯,每日只发些微之口粮不足维持其生活……。且西藏之罪犯,又间有鞭害及痛拷之刑。又制一种绞链,以锁其手足,且判定其期限,至期始开释之,以复其自由。有时亦用枷刑,配以铁锁。最重之笞刑,可以至一千鞭。甲本及高等官吏,始能实行最重之刑法。受笞打之刑者,两手分开,面孔贴地,由施笞刑之二人,各携皮鞭或柳条,以笞挞其大腿之两臀……  《十三世达赖喇嘛传》里写道,西藏的刑法是严厉的。除了罚款和监禁外,鞭笞也是常事。在审判过程中,受到鞭打的不仅是被判有罪的人,  而且还有被告甚至见证人。对严重违法者,既使用颈枷也使用手铐。颈枷是戴在脖子上的一块沉重的方木块。对杀人犯和惯偷惯盗,则使用铁制脚镣。对很严重的罪,诸如谋杀、暴力抢劫、惯偷或严重的伪造罪等,则要剁手(齐手腕),割鼻,甚至挖眼睛。而挖眼睛又多半用于政治上的滔天大罪。往昔那些犯有谋杀罪的人被装进皮口袋,缝起来,给扔进河里。受理刑事案件的地方官是一个地区的首脑,即宗本,还有庄园主(当案件只涉及他们的佃户时)。另有四名地方长官负责处理圣城及其近郊的案件。这些地区行政长官中,有一名可以随意鞭打被告人,高兴打多少鞭就打多少鞭,高兴几时打就几时打,只要不将其打死就成。当被盗财产尚未找回之时,被告人往往被鞭打好几次,以诱使他说出被盗财产藏在什么地方。宗本所科罚金是有限度的。他除了每年一次将小部分提交政府外,其余大部分归他本人。  崔比科夫在《佛教香客在圣地西藏》里说,“偷窃所受到的惩处最为残酷,象在世界各地一样,犯这种罪的人多为居民中的穷人。在拉萨,每天都可以看到因贪图别人的财产而受到了惩罚的人,他们被割掉了手指和鼻子,更多的是弄瞎了眼睛的、从事乞讨的盲人。其次,西藏还习惯于让罪犯终生脖套圆形小木枷,脚戴镣铐,流放到边远地区和送给贵族或各宗长官为奴。  埃德蒙?坎德勒在他的《拉萨真面目》说,西藏没有强大的中产阶级。控制着封建领主的是僧侣。因为西藏人虔信他们那种形式的佛教,强大的僧侣势力掌管一切。即使是佛陀本人,没有僧侣也无能为力。这个地区实行的是封建制度。喇嘛是太上皇,农民是他们的奴隶。……这些穷人和那些小佃农毫无怨言地为他们的精神上的主人干活,对这些人他们怀有盲目的崇拜。虽然他们要将自己微薄的收入的十分之一强的那部分交给寺院,但他们并没有不满情绪。必须记住的是,每家每户至少要送一人去当喇嘛。  这些内容,显而易见都是当时笔者亲眼所见,从这些为数不多的实录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封建农奴制的黑暗和残酷。假如真如现在流亡在外的达赖喇嘛所说,过去的制度中的社会是一种最好的理想社会,那么看了以上几段文字后,人们该知道旧西藏的“佛光”是如何“照耀”广大农奴的,这种农奴制度又是如何“以佛教为基础,具有高尚和利他人之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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