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专第一附属医院16届毕业生,三方协议丢了,还没签,去年丢的,对就业影响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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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三方协议丢了,还没有签,怎么补办?
马上要签找不到了。
静安区发表时间: 13:44
问题与我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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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学校就业部门咨询,可以进行挂失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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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期间要求签约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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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共 3 条
律所:上海俊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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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咨询学校主管老师
律所:上海徐忠鹤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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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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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华社——《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 强化生态修复 实现江湖和谐
2、交通部——《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印发 构筑综合立体走廊
3、澎湃新闻——120城污染监管信息公开大考:99城不及格大同本溪等垫底
(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实习生 李蒋倩)
4、法制日报——城市污染监管信息公开冰火两重天 环保政务微博现“僵尸”
(本报记者 郄建荣)
5、环保部——环保部通报6-7月办结12369公众举报情况 鲁冀豫苏皖位于前列
6、中国环境报——大气污染防治产生减碳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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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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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经济参考报——“中介”变“小偷” 贵州兴义查处一起冒用环评资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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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曝光:
15、青岛早报——塑料书皮化学物质超标 所含多环芳烃是强致癌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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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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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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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华社——《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 强化生态修复 实现江湖和谐
据新华社9月11日电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近日正式印发。记者就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关问题采访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指出,长江经济带生态地位重要、综合实力较强、发展潜力巨大。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利于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真正使黄金水道产生黄金效益。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划纲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遵循5条基本原则,其中第一条是江湖和谐、生态文明,就是要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生态环 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长江全流域生态修复,尊重自然规律及河流演变规律,协调处理好江河湖泊、上中下游、干流支流等关系,保护和改善流域生态服务 功能。在保护生态的条件下推进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适应,走出一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道路。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规划纲要》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目标包括到2020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河湖、 湿地生态功能基本恢复,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3%,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30年,水环境和 水生态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功能显著增强,上中下游一体化发展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环境更加美好、经济发展更具活力、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优先地位。《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把保护和修复长江 生态环境摆在首要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生态功能分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 线,强化水质跨界断面考核,推动协同治理,严格保护一江清水,努力建成上中下游相协调、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绿色生态廊道。
  重点要做好4方面工作:一是保护和改善水环境,重点是严格治理工业污染、严格处置城镇污水垃圾、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严格防控船舶污染。二是 保护和修复水生态,重点是妥善处理江河湖泊关系、强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沿江森林保护和生态修复。三是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重点是加强水源地 特别是饮用水源地保护、优化水资源配置、建设节水型社会、建立健全防洪减灾体系。四是有序利用长江岸线资源,重点是合理划分岸线功能、有序利用岸线资源。
  《规划纲要》明确,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必须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壁垒,有效利用市场机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推动建立地区间、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形成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流域管理统筹协调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一是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建立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明确各地区环境容量,制定负面清单,强化日常监测和监管,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对不符合要求占用的岸线、河段、土地和布局的产业,必须无条件退出。
  二是加强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完善长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预警应急体系,推行环境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建立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的区域联动机制,研究建立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指标体系。
  三是建立长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通过生态补偿机制等方式,激发沿江省市保护生态环境的内在动力。依托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生态补偿示范区建设,实行分类分级的补偿政策。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探索上中下游开发地区、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进行横向生态补偿。
  四是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贯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推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工作,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有效模式。
  这位负责人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各有关省市和部门要强化责任,积极作为,搞好配合,狠抓落实,切实把长江保护好利用好,把长江经济带建设好发展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要做好规划衔接。依据《规划纲要》,加快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岸线资源利用等专项规划,沿江11省市制定本地区的实施规划。
  要统筹加强流域管理。切实做好流域统筹协调、相互配合、部分职能和任务整合等工作,加强水资源、水环境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排污等问题。研究论证并尽早提出长江流域统一监督管理新体制。
  要强化法律保障。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规范和约束各类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使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有更严格的法律保障。
2、交通部——《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印发 构筑综合立体走廊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印发 构筑综合立体走廊 让黄金水道产生黄金效益
  长江通道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最重要的东西轴线,在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近日,《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正式印发,这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纲领性文件,对加快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等各方面任务作出了具体部署。
  根据《规划纲要》,到2020年,长江黄金水道瓶颈制约将有效疏畅、功能显著提升,基本建成衔接高效、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 到2030年,水脉畅通、功能完备的长江全流域黄金水道全面建成,上中下游一体化发展格局全面形成,长江经济带将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示范 引领和战略支撑作用。
  把长江全流域打造成黄金水道
  据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人 口和经济总量均超过全国的40%,综合实力较强、发展潜力巨大。但目前,长江经济带存在通道不畅等问题,阻碍了长江黄金水道综合效益的发挥。
  为让长江经济带这条“巨龙”舞得更好,《规划纲要》提出,要着力推进长江水脉畅通,把长江全流域打造成黄金水道;统筹铁路、公路、航空、管道建设,率先建成网络化、标准化、智能化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进一步提高质量和效益,增强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支撑力。
  根据《规划纲要》,我国将全面推进长江干线航道系统化治理,重点解决下游“卡脖子”、中游“梗阻”、上游“瓶颈”问题,进一步提升干线航道通航 能力。统筹推进支线航道建设,围绕解决支流“不畅”问题,有序推进航道整治和梯级渠化,形成与长江干线有机衔接的支线网络。加快推进船型标准化,提高客船 安全标准,积极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船舶,健全智能服务和安全保障系统,优化整合长江干线渡口渡线。
  同时,将强化港口分工协作,统筹港口规划布局,优先发展枢纽港口,积极发展重点港口,适度发展一般港口,严格控制港口码头无序建设。鼓励大型港 航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采用商业模式整合沿江港口和航运资源。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和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 建设,积极培育高端航运服务业态,大力发展江海联运服务。以航运中心和主要港口为重点,加快铁路、高等级公路等与重要港区的连接线建设,提升货物中转能力 和效率,有效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枢纽港与铁路、公路运输衔接互通。
  为完善综合交通网络,《规划纲要》明确,将围绕建设长江大动脉,加快铁路建设步伐,优先实施消除铁路“卡脖子”工程,形成与黄金水道功能互补、 衔接顺畅的快速大能力铁路通道。加快建设高等级广覆盖公路网,有效延伸黄金水道辐射范围。优化航线网络,提高主要城市间航班密度,培育和拓展国际运输航 线,积极发展航空快递。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大力发展通用航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油气管网,加快建设主干管道,配套建设输配体系和储备设施,提高原 油、成品油管输比例。
  《规划纲要》还提出,按照“零距离换乘、无缝化衔接”要求,加快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有序发展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提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 运行效率,增强对产业布局的引导和城镇发展的支撑作用。鼓励发展铁水、公水、空铁等多式联运,增加集装箱和大宗散货铁水联运比重,提高公水、空铁联运效 率,提升运输服务一体化水平。
  构建一轴两翼三极多点空间布局
  空间布局是落实长江经济带功能定位及各项任务的载体,也是长江经济带规划的重点。《规划纲要》按照“生态优先、流域互动、集约发展”的思路,提出了“一轴、两翼、三极、多点”的格局。
  该负责人介绍,将以长江黄金水道为依托,发挥上海、武汉、重庆的核心作用,以沿江主要城镇为节点,统筹推进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产业和城镇布 局优化等工作,实现上中下游协调发展。同时,发挥长江主轴线的辐射带动作用,向南北两侧腹地延伸拓展,南翼以沪瑞运输通道为依托,北翼以沪蓉运输通道为依 托,促进交通互联互通,夯实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基础。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规划纲要》明确,将强化城市交通建设,加强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建设,形成城市群交通网络,实现城市群内中心 城市之间、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之间1—2小时通达。同时,按照公共交通优先的理念,加快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等大容量公共交通,鼓励绿色出行。
  完善统一开放有序的运输市场
  为提升长江经济带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规划纲要》提出,将发挥上海及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引领作用,推动长三角与中上游地区共同构建航运等合作链 条;加快推进云南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及跨境运输便利化,将云南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完善中上游口岸支点布局,支持在国际铁 路货物运输沿线主要站点和重要内河港口合理设立直接办理货物进出境手续的查验场所,支持内陆航空口岸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航班。
  该负责人介绍,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沿江11省市和有关部门,统筹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强省际之间沟通协调,做好设计 方案、技术标准和建设时序衔接,打破区域分隔和行业垄断,逐步消除区域运输服务标准差距,构建统一开放有序的运输市场。加快物流体制改革,推进江海联运、 铁水联运、公水联运有效衔接,大力发展直达运输,规范收费行为,降低物流成本。同时,支持加快完善投融资体制,鼓励跨省区共同发起设立城际铁路等投资基 金,按照市场规则规范化运作,推进重大交通项目建设。
  本文由中国交通新闻网编辑根据新华社报道整理
3、澎湃新闻——120城污染监管信息公开大考:99城不及格大同本溪等垫底
(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实习生 李蒋倩)
9月12日,年度全国120城市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在京发布。百分制中,北京、杭州、青岛、宁波、温州、广州、嘉兴在10个评价项上均有较高得分率,总分在70分以上,北京市七年来首登榜首,以77.1分领跑全国。
根据被评价城市得分情况,报告共统计了29个省(市)、自治区平均得分,北京市第一,其次为浙江省,平均得分为68.6分。第三、第四位分别为上海市和山东省。
澎湃新闻()比对上一期报告发现,排名后十位的城市中,攀枝花、克拉玛依、大庆、临汾、大同已连续两年垫底,大同仅得分15.6。
PITI 报告建议落实《环保法》和《大气法》对重点排污单位的信息公开要求,规范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模式,严格把控数据质量;促进日常监管记录全面、及时和完整公 布;规范重点企业污染物数据披露制度,全面、完整公布重点污染物年度产排信息;建立4级环保微博工作体系,借助新媒体扩展信息公开。
环保部宣传教育中心主任贾峰会上表示,“及时、公开的向老百姓讲实话、交实底,不但不会威胁到环境监管水平,实际上更能够动员组织全社会的力量参与环保,让环境质量改善有更强大的群众基础。”
上述报告由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发布,自2009年,已连续7年对全国环保重点城市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进行评价。
评价共涉及“环境监管信息”、“污染源自行公开”、“互动回应”、“企业排放数据”、“环评信息”5个大项(含10个子项)。
报告显示,120个城市中,得分60分以上的仅21个,占总评价城市的17.5%。一半以上评价城市得分低于50分,6个城市得分甚至低于30分。本期评价120城市平均得分49.6分,距离有效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尚有显著差距。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注意到,PITI连续发布七年来,环境信息公开“及格”的城市还仅仅停留在东部发达城市,中西部城市均未及格。
王灿发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建议,国家环保部应尽快建立自己的信息公开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度。
“最重要的是应切实加大对信息不公开的城市的责任追究力度。”报告发布现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王锡锌等多位专家呼吁,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环境信息公开连年表现较差的城市进行追责。
4、法制日报——城市污染监管信息公开冰火两重天 环保政务微博现“僵尸”
(本报记者 郄建荣)
北京城市污染监管信息公开得分77分,位居120个城市之首;而山西省的大同得分仅有15.6分,位居120城市的末尾。
  由环保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以下简称IPE)与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在今天共同发布的“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评价结果”(以下简称PITI)显示,120城市污染监管信息公开遭遇冰火两重天。
  PITI所发布的监管信息涉及重点企业排放数据公开、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监管信息、污染源自行公开、互动回应、企业排放数据、环评信息等多个方 面。IPE主任马军透露,两家环保组织调查发现,大量监管信息仍旧“深藏闺中”;环保政务微博现“僵尸”微博;6城市存在删除环评全文历史信息问题,甚至 有城市公示期满即删除环评全文信息。
  去年监管记录达4.8万条
  据马军介绍,两家环保组织认为,“年度120城市污染源信息公开水平总体继续攀升,其中,北京、杭州、青岛等7个城市总分跃 至70以上,是2013年度标准升级以来首次出现70以上高分。北京市凭借在10个评价项上均衡的高得分率,以77.1分首度排名全国第一。
  PITI称,调查还发现,日常监管信息公开大幅增长。“从2006年到2015年十年间,IPE蔚蓝地图数据库共收录25万条污染源监管记录,而其中2015年度一年的监管记录数量就达到4.8万条。”PITI说。
  但是,120城市污染源信息公开程度参差不齐的状况也很明显。据两家环保组织介绍,一批城市明显偏弱的表现,抵消了领先城市的优良表现,导致本期评价的120城市平均得分仅为49.6分,距离有效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尚有差距。
  马军说,重庆、山西两地全部国控污染源的自动监测数据尚未完全公开,此外内蒙古、天津、湖南、四川等9省区平台自动监测数据发布存在24小时以上滞后。
  违规记录80%掌握政府手里
  PITI报告评价期间发现,环境违法案件发布质量有所突破。120个评价城市中,有70个城市公布了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较去年增长48.9%。
  “日常超标违规记录,大量监管信息仍深藏闺中。”两家环保组织说,“目前我国信息数据资源80%以上掌握在各级政府部门手里,‘深藏闺中’是极大浪费。”
  对于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PITI称,120个评价城市中,仅49个城市公布了企业信用等级/环境行为评价结果,其中4个城市公开的企业信用 等级评价结果中未明确各企业对应环境信用等级,或未公布除“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外的其他等级企业信息。即使公布等级评价结果的城市,也鲜有 公布评价具体依据。
  涉气企业未公开自动监测数据
  两家环保组织透露,环保部污染源监控中心每天接收大约391万条自动监控数据(包括小时数据和日数据),一年接收约14.6亿条数据。
  PITI称,2013年7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发布后,31个省区市,除西藏外,均已建成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公开自动监测数据。
  两家环保组织说,他们对120重点城市中的5345家国控污染源14自动监测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核查,“剔除194家停产、关停或不具备安装自动 监测设备条件等情况的企业,尚有971家企业未于评价期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占比18.85%。”PITI称,重庆224家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获取率为 22.44%,远远低于120评价城市平均水平94.75%。
  就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两家环保组织梳理了新环保法执行第一年338个地级以上城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开情况,发现146个城市公开了名录,占比43.2%。
  “涉气企业尚未按照新大气法要求公开自动监测数据。”PITI透露,120个评价城市中,尚有51个城市未在2015年度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 录;69个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城市中,尚有15个城市名录中的企业未按照《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公开环境信息;众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的涉气 企业尚未按照新大气法要求公开自动监测数据公开。
  环保政务微博现“僵尸”微博
  两家环保组织对移动终端的环境投诉信息也进行了梳理,结果发现,阳泉、本溪等9市未获取到公开的“环境投诉举报信息”;东北、西北等地区在“环境投诉举报信息”的公开上远落后于东南地区。
  同时,“部分地区尚未开通环保政务微博,接受公众微举报;已开通环保政务微博的地区,部分为‘僵尸’微博,或并不受理微博投诉举报。”PITI称,微信“12369环保举报”受理的环境投诉举报信息,并未全面向公众公开。
  就环评信息的公开,PITI称,101个城市在环评受理期间不同程度的公开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文,占总评价城市的84.2%,较上期增长11%。但是,120评价城市“环评信息公开”项平均得分5.9分,得分率为39.3%。
  此外,120个评级城市中,6城市存在删除环评全文历史信息问题,甚至有城市公示期满即删除环评全文信息。
  本报北京9月12日讯
5、环保部——环保部通报6-7月办结12369公众举报情况 鲁冀豫苏皖位于前列
环保部今日通报月办结公众举报情况,对“010-12369”环保举报热线、来信和新闻媒体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查清事实,依法实施处理处罚,共办结公众举报111件。
  据通报,公众举报问题涉及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和水污染等。山东、河北、河南、江苏、安徽等省(市)举报量位于前列。
  各地环保部门对公众反映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通过责令涉事企业限期整改、停产治理、处以罚款、补办环评手续、现场纠正、取缔关闭等多种措施,及时处理污染问题。
   环境保护部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处理情况。3-4月,群众反映广东省深圳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恶臭扰民。深圳市政府及人居环境委员会根据检查处理情况督 促该填埋场采取减少垃圾处理量、增加覆盖膜厚度以及全方位除臭等多项措施,确保臭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群众反映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北方药业有限公司排 放刺鼻难闻气味,影响周边环境。呼伦贝尔市环保局、牙克石市环保局已向该公司派驻工作人员实行驻厂监管。群众举报河南省南阳市益康公司直排废气、废水,污 染周边环境。经查,该公司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空气造成一定影响,生产废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淅川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实施了查封、扣押 并立案处罚,同时联系电力部门对该公司采取了断电措施。环境保护部从新闻媒体报道中获知,湖南省环保厅对湘潭县上马垃圾填埋场暗管排污行为开展调查。环境 保护部高度重视,派出现场工作组进行督办。调查发现,该填埋场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湖南省环保厅对其立案查处,同时将本案移送至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附件一:月环境保护部公众举报查处情况表
附件二:月环境保护部已办结公众举报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广东省深圳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恶臭扰民
  月,环境保护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接到公众集中举报,反映广东省深圳市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恶臭扰民。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立即致函深圳市政府,要求及时处理此案件。
   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为深圳市最大的生活垃圾填埋设施,主要接收福田、罗湖等区的生活垃圾,日均处理量达4000吨。由于城市快速发 展,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周边新建大量楼盘,环境矛盾日益凸显,加之2016年以来,深圳市其他3个垃圾场因关闭、扩容及安全等原因垃圾处理量减少,其日 均处理量随之上升了1300吨,因此臭气控制压力激增。另外,由于气温回升,持续性的东南风和频繁降雨等不利气象条件也加剧了臭气影响。
   根据检查情况,深圳市政府及人居环境委员会督促该填埋场采取减少垃圾处理量、增加覆盖膜厚度以及全方位除臭等多项措施,确保臭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同 时,环保部门将加强臭气监测和不定时检查力度,通过官方网站、手机APP向社会发布监测数据,通过专职联络员、微信群与周边居民保持沟通,强化监督。
  下一步,深圳市政府将大力推进其他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强化城市垃圾处理能力,优化垃圾调配方案,减少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填埋压力。同时督促下坪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加快其渗滤液处理二厂建设进度,从根本上解决臭气扰民问题。
  鉴于企业治理整改期限较长,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督促地方政府及企业履行环保职责。
  典型案例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北方药业有限公司异味污染
  月,环境保护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接到公众集中举报,反映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北方药业有限公司排放刺鼻难闻气味,影响周边环境。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立即致函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要求及时处理此案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报告,北方药业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北部工业园区,主要生产青霉素、维生素c等医药产品。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四效蒸发 浓缩液车间产生的废水储存时间过长,发生酸败,导致进入后续工段处理时产生异味;溶媒回收车间尾气碱喷淋系统无pH值监测系统,造成碱喷淋吸收液不能稳定 有效的祛除异味;部分车间或工段未加装负压收集装置,易导致废气外排。
  根据检查 情况,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致函牙克石市政府,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督促企业进行认真整改,牙克石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异味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加装pH 值监测系统,升级改造负压收集装置,增加除味设备,防止异味扰民,同时依法进行处罚。另外,呼伦贝尔市环保局、牙克石市环保局已向该公司派驻工作人员实行 驻厂监管。
  典型案例三:河南省南阳市益康工贸有限公司违法生产、废气废水污染
  日,环境保护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接到公众举报,反映河南省南阳市益康公司直排废气、废水,污染周边环境。环境保护部按规定将该举报件转河南省环保部门办理。
   经查,公众举报的“益康公司”全称为益康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香九厚”产业聚集区,该公司生产项目为年产350吨皂素,生产工艺为粉 碎→发酵→水解→烘干→萃取→成品皂素。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年产350吨皂素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投产,项目采用发酵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对 周边空气造成一定影响,生产废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根据检查情况,南阳市环保局向淅川县环保局下达了《关于尽快依法查处淅川县益康工贸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的监察通知》,淅川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实施了查封、扣押并立案处罚,同时联系电力部门对该公司采取了断电措施。
  淅川县环保局将查处情况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典型案例四:湖南省湘潭县上马垃圾填埋场违法排污
  2016年4月,环境保护部从新闻媒体报道中获知,湖南省环保厅对湘潭县上马垃圾填埋场暗管排污行为开展调查,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派出现场工作组进行督办。
   上马垃圾填埋场位于湘潭县易俗河镇水竹村和上马村之间,属于湘潭县公共设施,管理单位为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调查中发现,该填埋场存在以下环境 违法行为: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外排废水氨氮、总氮浓度超标;私设三处暗管,部分垃圾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湖南省环保厅责令该填埋场立即拆除暗管,恢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对其立案查处,同时将本案移送至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目前,该填埋场已按要求缴纳罚款,拆除三处暗管,将渗滤液规范收集处置,并恢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湘潭县公安局已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湘潭县人民政府也已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对有关责任人实施行政问责。
6、中国环境报——大气污染防治产生减碳效应
(作者:张楠)
  核心提示
  ●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具有同根同源性
  ●我国每年人为源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约相当于10.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部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实现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的清洁化发展的同时,可以带来大幅的协同减碳效果
  中国清洁空气联盟近日发布了《中国空气质量管理评估报告2016》,对空气质量改善措施带来的能源结构清洁化,以及部分措施产生的协同减排温室气体的效果进行了系统测算。
  《报告》所展示的空气污染物减排措施带来的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效果,为我们实施《巴黎协定》提供了更加坚定的信心。
  中美近日先后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交存中国和美国气候变化《巴黎协定》批准文书,这意味着落实《巴黎协定》、应对气候变化的关注重点将从国际谈判发展到以各国为主体的自主减排行动。
  专家指出,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具有同根同源性,如煤炭等化石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会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空气污染物,也会排放二氧化碳、黑碳等气候污染物。
  初步估算,我国每年人为源排放的 VOCs(不含氢氟氯碳化物)、农业氮肥使用排放的 N2O(氧化亚氮)、柴油车排放的黑碳、秸秆焚烧排放的 CO2 和黑碳,总的温室效应约相当于10.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CO2e),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7个碳交易试点市场年发放的配额总量 12亿吨相当。
  因此,将空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进行协同控制,是应对大气污染防治压力和气候变化挑战的有效途径。
  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也明确提出对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的要求。
  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秘书处主任解洪兴表示,由于大气排放标准的提高、排污费的升高、违法成本的提高,尤其针对水 泥、钢铁,火电、化工等污染强度高的行业,会使一些重污染的企业因无法满足相关要求而被关停,或因成本过高无法维持而选择自主放弃,从而实现产业结构与能 源结构的清洁化发展,同时带来大幅的协同减碳效果。
  《报告》是在环境保护部宣教中心与清洁空气创新中心近日联合举办的第二届“创蓝”清洁空气媒体研讨班上发布的。《报告》还对2015年全国空气质量状况、空气质量管理进展、空气污染治理困难程度进行了分析,并根据分析结论,对大气污染防治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中国环境报记者张楠
  中国清洁空气联盟近日发布的《中国空气质量管理评估报告2016》(以下简称《报告》),对空气质量改善措施带来的能源结构清洁化,以及部分措施产生的协同减排温室气体的效果进行了系统测算。
  控制燃煤
  减少1.1亿吨煤炭消费量相当于减排3亿吨CO2e
  《巴黎协定》的付诸实施,将对全球的能源结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也将对我国未来的能源结构发展,尤其是煤炭消费产生重要影响。
  《报告》指出,根据测算,1 吨散煤燃烧排放的污染物总量是 1 吨工业燃煤(采取环保措施)排放量的数倍之多。
  无论是《大气十条》还是《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都提出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的要求。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清洁能源利用,是实现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的有效措施。
  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秘书处主任解洪兴表示,煤炭总量的限制对整个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改善是有益的,经初步测算,北京、河北、天津等9个省市提出的2017年控煤目标如果实现,会带来超过6亿吨二氧化碳的协同减排效果。
  《报告》显示,2015 年全国煤炭消费量继续下滑,与 2014 年相比下降 3.7%。2015 年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为 64%,较 2014 年下滑两个百分点。
  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秘书处高级项目经理王丽莎指出,2015年相比2014年,煤炭消费量下降了1.1亿吨,大约折合3亿吨的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每年人为排放量相当于2.5亿吨CO2e
  据介绍,VOCs不仅是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而且还能够带来一定的温室效应。此外,VOCs中的氢 氟氯碳化物本身就是温室气体,且其全球增温系数达几百到几千不等。研究表明,即使在不考虑氢氟氯碳化物的情况下,我国人为源每年排放的 VOCs仍约相当于2.5 亿吨CO2e(二氧化碳当量)。
  2015年,我国在VOCs治理方面有了进一步突破。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首次将VOCs 纳入监管范围。VOCs排污收费试点于日启动,试点行业包括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行业。
  《报告》指出,石化行业VOCs排放总量中,管线组件和储罐的泄漏排放约占76%。因此,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的应用可有效减少石化行业的VOCs排放。
  《大气十条》提出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的要求。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广东等省市已启动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试点工程。2015年11月,环境保护部印发《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为石化行业改造提供了技术支持。
  柴油车尾气
  提高标准可减少黑碳排放
  移动源中的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虽然数量上小于汽油车,但由于柴油燃烧过程中相比汽油会排放更多的颗粒物,所以其排放的颗粒物更多。同时柴油机排放的颗粒物中还包含一种短寿命气候污染物——黑碳,其全球增温系数高达460~1500。
  因此,柴油车颗粒物的控制是一种重要的协同控制措施。提高柴油车排放标准,一方面可以显著降低颗粒物的排放量,另一方面其中的黑碳比例也可显著下降。
  由于重型柴油车的颗粒物排放水平很高, 2012 年重型柴油车在汽车保有量中仅占比 4.4%,但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在汽车排放量中的分担率却达到了 60.7%。因此,部分省市已经开始对重型柴油车提前实施国五阶段排放标准。截至 2015 年底,北京已对重型柴油车全面实施国五阶段排放标准,上海、天津、珠三角对公交、环卫、邮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车实施国五排放标准。
  安装柴油机颗粒捕集器是减少柴油车颗粒物排放最为有效的方法之一,也是推行更严格排放标准的一项关键技术。2015年度,上海市对3759辆国三柴油公交车加装包括颗粒捕集器在内的尾气处理装置,结果显示,对黑烟颗粒质量浓度和数浓度的去除效果均达90%以上。
  每年氮肥使用排放的N2O相当于1.5亿吨CO2e
  农业氮肥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氧化亚氮是一种重要的温室气体,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四次评估报告指出,在温室气体的总增温效应中,N2O(氧化亚氮)贡献约占 6%。此外,N2O 还是目前最大的平流层臭氧破坏物质。
  王丽莎介绍说,氨气(NH3)本身虽然并不是一种温室气体,但是对氨排放进行控制时,可同时减排N2O。初步估算,我国年均氮肥使用排放的氧化亚氮约相当于1.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报告》指出,我国在最近20年一直是全球氨气排放量最大的国家,其中来自畜禽养殖和化肥施用的氨气排放占到 80% 以上。因此,氨减排措施主要从集约化养殖及控制化肥使用量两方面来入手。
  虽然《大气十条》提出了“积极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的要求,但是根据京津冀地区 针对《大气十条》出台的地方行动方案的分析表明,现有的措施对氨气的排放控制效果并不明显,因此应加强对氨气排放的控制,提高畜牧养殖业集约化比例至 30%,并推广施用缓释肥料。
  秸秆露天焚烧
  每年排放量相当于3.7亿吨CO2e
  秸秆露天焚烧不仅危害人体健康,造成环境污染,而且排放的大量CO2 和黑碳还会加剧气候变化。《报告》指出,全国秸秆焚烧每年排放的 CO2 和黑碳约相当于 3.7 亿吨 CO2e。
  根据国家环境卫星秸秆焚烧遥感监测结果,全国 2015 年 6 月、10 月、11 月焚烧情况较严重。2015 年 5 ~ 11 月综合来看,黑龙江、辽宁、吉林的焚烧情况最严重。
  《报告》认为,东北三省秸秆焚烧情况严重的客观原因包括3点:一是东北地区在保证粮食产量稳定,甚至增产的前 提下,每年的秸秆产生量巨大;二是东北地区无霜期短,秋季作物收割后秸秆需尽快处理;三是东北地区冬季温度低,所以秸秆沼气利用、秸秆粉碎还田的传统低投 入方法基本不适用。
  针对东北三省的情况,急需从源头上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从机制上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统筹部署及考核机制,切实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污染环境的问题。
7、中国青年报——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背后:检察机关如何介入
在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半年后,6月20日,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对庆云县环保局依法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最终迎来一审判决: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庆云县环保局批准企业试生产及试生产延期的行政行为违法。
  该案之所以引发舆论关注,更在于其特有的意义:该案系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后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从开始介入,至案件最终宣判,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检察机关扮演的“公益诉讼人”角色举足轻重。
  2014年10月,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山东庆云庆顺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顺公司”)自2008年8月以来,在未通过建设项 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情况下,违法进行年产12000t环保型纸用染料项目的生产(主要产品为氨基C酸),排放大量污水造成环境污染,当地群众多次举报。
  庆云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调查发现,庆云县环保局虽对该公司多次作出行政处罚,但其在监管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情况,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于2014年5月、2015年1月两次向庆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责令庆顺公司整 改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庆云县环保局虽予以回复,但仍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
  日,经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向庆云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庆云县环保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确认其直接收取庆顺公司罚款的行政行为及批准庆顺公司试生产、试生产延期的行政行为违法。
  诉讼期间,庆云县环保局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积极纠正了部分违法行政行为。日,庆云县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庆云县人民检察院将诉讼请求变更为确认庆云县环保局批准庆顺公司进行试生产、试生产延期的行政行为违法。
  5月6日,庆云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6月20日,该案公开宣判,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确认庆云县环保局批准企业试生产及试生产延期的行政行为违法。
  回顾该案诉讼工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宣传处处长徐安江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曾多次听取案件汇报、调度工作情况,省、市院多次派工作组赴庆 云县院进行督导,共同研究分析案情,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制定预案;庭前,省、市、县三级院与法院多次召开庭前会议,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同时,统筹 谋划协调大量固废、废酸处理等系列问题,确保案件办理扎实,案外处理妥善,实现最佳效果。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山东作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13个试点省份之一。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已在山东省6个试点地区全面铺开,共发 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0件,已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履行诉前程序案件152件,3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典型案例。
  “‘公益’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与‘私益’相对而言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二处处长王钦杰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介绍。
  王钦杰强调,试点工作中检察机关把握的原则是:对于“私益”受到侵害的,积极引导特定主体通过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等其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防止将“公益”泛化,把不具有公共性的利益以公益诉讼的方式进行保护。只有当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又没有相应的主体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时,检察机 关才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提起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决定了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地位不同于普通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原告。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进而实现惩治违法行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这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体现。”王钦杰说。
  作为新生事物,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尚无经验可供借鉴,相关法律规定也并不完善,在推进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二处副处长刘艳举例说,理论界、司法实务界对检察机关的诉讼地位、权利义务等尚有不同认识,相关操作程序、配套机制还有 待进一步加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涉及违法行为的调查核实、损害后果评估鉴定、因果关系判定等系列问题,专业性较强、举证要求较高,检察机关这方面专业条件 和力量相对薄弱,实践经验不足,提起诉讼案件总量还不多;一些地方对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存在顾虑,认同感不足,甚至反应过度,导 致检察机关办案存在较大压力等。
  “当然,试点的过程本身就是完善的过程,我们会在法律框架和授权范围内依法推进,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困难和问题。”刘艳说。(记者 邢婷)
8、环球网——全球变暖致太平洋与大西洋通航 环保组织表示担忧
(实习编译:李善越 审稿:赵怡蓁)
  一条途经加拿大北部冰岛、连通太平洋与大西洋的新航线现已开通,据法国媒体“法国资讯”9月11日报道,全球变暖致使此航线沿途冰川消融,为通航提供了条件。
  最近几年,上述航道一直无法通行。而全球变暖导致航线沿途冰面融化,使得航行成为可能。2016年8月,世界顶尖大型邮轮“水晶尚宁号” (Crystal Serenity)向此航道发起挑战。该邮轮2016年8月底从美国阿拉斯加安克雷奇起航,沿西北航道驶向纽约,行程预计持续一个月。该游轮共载客 1700人,船票售价为1.9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2.69万元)至12万美元。
  报道称,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游客前往北极与南极附近观光:1993年,2.4万名游客赴挪威斯瓦尔巴群岛。而2013年,这一数字上涨至10.7万人。
  然而,根据报道,这一新的旅游项目引起了人们的不满和担忧。法国绿色和平组织领导人让-弗朗索瓦·朱利亚尔(Jean-Franois Julliard)表示,人类应共同对气候失常负责。但人们却在利用由此导致的结果,在这些地区从事旅游业。这位环保人士表示,人们是在利用气候变暖的恶 果牟利。如果观光游客增加,就意味着出现海难的概率提高。一旦发生事故,丢入海中的污染物和碳氢燃料将很难清理。(实习编译:李善越 审稿:赵怡蓁)
9、北京日报——北京农村地区建设污水处理站审批权下放到各区
今后,北京农村地区建设污水处理站的审批权将从市下放到各区。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农村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项目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 称《暂行办法》),规定下放审批权限,加快农村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建设。会议认为该《暂行办法》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切 入点,各区要进一步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截至去年年底,本市第一个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任务基本完成,解决了中心城区、新城和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足问题。但农村 地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污水治理工作相对滞后,部分地区仍然存在污水直排入河的现象。今年年初,本市启动实施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中心城区、城市副 中心、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配套政策措施。
  为加快本市农村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规范项目建设和验收管理,本市制定了《北京市农村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项目实施暂行办法》,规定了农村 污水治理项目审批流程办法。本市以联村或单村方式建设的农村污水处理(再生水)厂站、配套污水收集管线及再生水利用管线(包括干、支、户管线)等设施的建 设、验收,均适用于《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农村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权限由市级下放至区级,市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各区审批工作的政策指导。权限下放之后, 审批流程减少,手续简化,农村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加快。针对农村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项目管网建设,市财政部门还将给予建设资金的30%奖励。
  按照规定,各区政府根据第二个三年行动方案和与市政府签订的污水治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年度目标责任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农村污水治理年度工作方 案,确定农村污水治理村庄数量及设施建设数量。按照区域、流域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划定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责任区,打捆编制每个责任区的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确 定实施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或特许经营协议,由实施单位负责实施。
  属地区政府按照“村选址、镇(乡)审核、区审定”的原则,组织区规划国土、环保、水务、农业等部门和项目所在地镇(乡)政府、村民委员会,落实农村污 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选址。项目实施方案则由实施单位负责编制。《暂行办法》规定实施方案应当达到初步设计阶段的各项技术要求,分别经区水务、 财政部门技术、资金审查并报区政府批准。
  项目竣工后,区水务部门组织区发展改革、财政、环保、农业等部门以及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监督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满足考核要求的,核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经费补贴。
10、石家庄新闻——河北:石家庄构建海绵城市 彰显生态功能
近日,石家庄制定下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阶段目标,并要求以正定新区等重点区域为先导,示范带动和推广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
  城市规划中要融入海绵城市理念
   按照目标要求,到2017年底,石家庄将规划不少于20平方公里区域,进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正定新区作为省级示范区要先行先试建设海绵城市取得成效; 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底,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在建设海绵城市时,石家庄将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以重点建设区域为先导,示范带动和推广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切实增强城市防洪排涝减灾等综合能力,构建河、城相融合的城市水生态系统。
  为保证海绵城市顺利推进,《意见》要求,应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的原则,城市总体规划、相关专项(专业)规划及详细规划,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充分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领作用。
  同时,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并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新建小区推行绿色屋顶建设
  公共建筑和小区住宅在城市中占了较大面积,是汇集雨水的主要场所。如果能将这些雨水收集、利用好,对整座城市的防汛排涝作用重大。
  因此,《意见》中指出,公共建筑与小区住宅要因地制宜采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等措施,建设海绵城市建筑小区。其中,要采用绿色屋顶、雨水花团等低影响开发形式,规划建设蓄存雨水的景观水体和相应设施。
   对于新建公共建筑和小区住宅,可结合绿色建筑建设,推行绿色屋顶或屋顶花园,增加雨水渗透、净化和收集利用设施;对于既有公共建筑与小区住宅,可遵循施 工简便、设置灵活、维护简单、经济高效的原则,对建筑屋顶、建筑与小区周边绿地,以及景观水体等实施低影响开发改造。收集的雨水,可用于绿化灌溉、景观水 体补充和道路清洗保洁等,做到雨时调蓄、旱时回用。
  城市绿地统筹开展竖向设计
  《意见》中提出,要结合城市绿地周边的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对城市绿地统筹开展竖向设计,以消纳自身雨水径流,并尽可能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缓释空间,提高区域内涝防治能力。
  据介绍,竖向设计指在一块场地上进行垂直于水平面方向的布置和处理。对绿地采取竖向设计,可有效减少绿地雨水径流的排放。
  同时,结合景观要求和群众活动需求,采取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植被缓冲带、雨水湿地、雨水塘、生态驳岸、生物浮床等低影响开发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雨水渗透能力,增加雨水调蓄、净化功能,有效削减地表径流峰值和流量。
  道路将变快速汇水为“吸水”
  转变城市道路的建设理念,变快速汇水为分散就地吸水,提高道路对雨水的渗滞能力。
  对已建道路,可通过路缘石改造、增加植草沟、溢流口等方式,将道路径流引到绿地空间。对新建道路,可结合红线内外绿地空间、道路纵坡及标准断面、市政雨水排放系统布局等,优先采用植草沟排水。
  对红线外绿地空间规模较大的道路,可设置雨水湿地、雨水墉等雨水调节设施,集中消纳道路及周边地块雨水径流。对自行车道、人行道,以及其他非重型车辆通过路段,优先采用渗透性铺装材料。
  2018年年底前,完成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科学布局雨水调蓄设施,消除城市重点部位积水问题。其中,加快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城区易涝点整治,做好雨水管网系统与周边海绵体的有机衔接。
  禁止对河道全面硬化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蓝线”管理规定,加强对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禁止截弯取直、河道全面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
   同时,建立海绵城市信息管理平台,统一信息系统接口标准,实现信息即时交换、数据共享,并建立雨水径流水量水质监测系统、防汛应急调度系统、排水管理信 息系统、河湖水系水质监测系统、调蓄池水位水质监测系统、降雨及城市气温监测系统,实现海绵城市各项管控指标的考核评价,指导海绵城市建设与发展。
11、中国环境报——贵州出台生态环保责任清单 谁作决策谁负责
(作者:黄运)
贵州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了《贵州省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划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划分坚持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
贵州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的出台将有效破解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明确、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职责交叉、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对自身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认识不清等问题。
根 据《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统一牵头管理,各级 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履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规定》细化了各级党委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对 各级党委的责任,《规定》第六条明确,各级党委承担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 机制改革,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考核评价机制的实施,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问责力度;建立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并组 织实施;加强环境保护及相关生态保护部门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等责任。
《规定》第七条 则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管辖行政区域内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坚持科学民主决策,避免因决策失误和施政 不当导致生态环境损害;切实采取措施,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保持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并逐步改善,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 15个方面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责任,为此,《规定》第八条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
一 是督促指导本行政区域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隐患排查,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二是配合上级 有关部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开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信访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三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抓好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提高 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畜禽水产养殖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和耕地保护;四是组织落实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焚烧污染 防控工作;五是指导村委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规定》第四章明确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等33个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厘清了政府各职能部门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范围。
另外,《规定》还明确了金融、保险、气象、海关和检验检疫5家中央在黔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据了解,考虑到市、县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机构设置与省级差距较大,难以整齐划一地对市、县政府的职能部门职责进行明确,为此,《规定》只对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行规定,市、县两级政府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由市、县两级政府参照《规定》进行明确。
12、经济参考报——“中介”变“小偷” 贵州兴义查处一起冒用环评资质案
(记者 郏亦真)
近日,贵州环保部门查处一起冒用环评资质案。湖北一家具有环评资质的评估公司委托贵州的“中介公司”为其介绍业务,却遭遇对方私自盗用环评资质。贵州环保部门负责人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冒用环评资质案件。
今年3月,贵州兴义市环保部门在对环评机构的定期清理中,发现兴义市坪东国际汽车城、威舍开发区客车站城市综合体等7个建设项目的环评资质可能存在问题。 环保部门随即向负责这些项目环评工作的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去函,证实这些项目的环评文件的确是伪造品,随即联合公安部门对案件展开调查。
经调查,7个项目的环评文件并非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承接和编制。原来该公司在贵州,与一家为其介绍和承接业务的“中介公司”贵州启坤环境工程有限 公司合作,这一中介公司本身并无环评资质,但在该案中,这家贵州中介公司却私自盗用了湖北公司的环评资质,且作假文件隐蔽性极强,专业工程师评价、公章等 材料一应俱全,一开始竟然还骗倒了环保部门,取得了兴义市环保局的环评批复。贵州兴义市环保局局长张力介绍说,由于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确实拥有环 评资格,不经过公安技术手段鉴定公章真伪,很难发现环评作假。
目前,贵州环保部门已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当地公安部门处理,7个建设项目也将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再报批。环评是工程项目审批中预防环境污染的关键环节,今年以来,环保部也多次开展环评整治行动,多家冒用环评资质的企业受到严厉处罚。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处副主任、法学专家王凤春说,该案说明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后,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加重,审核工作需更加细致,并通过项目信息公开化, 加强与环评公司沟通等手段,防范类似案件发生。此外环评公司委托“中介公司”介绍业务的行为虽不违法,却也要警惕此类公司为了提高业务量而放松环评要求, 出现“花钱买环评”的现象。张力也表示,此案显示出了目前环评市场存在的问题,今后环保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比如通过要求环评文件必须全文公开等 手段,打击盗用者的操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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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新华网——湖南道县一城市防洪堤6年5次垮塌 有的石料手捏成渣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白田田、周楠)
新华社长沙9月12日电 题:6年5次垮塌 有的石料手捏成渣——湖南道县一城市防洪堤“豆腐渣”工程调查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白田田、周楠
  近日,有群众举报湖南道县一城市防洪堤疑似“豆腐渣”工程。“新华视点”记者实地调查发现,道县潇水河畔一段近800米的“滨河路二段防洪堤”建成6年来发生5次垮塌,部分建造石料类似于“风化石”,用手就能捏成碎渣。
  防洪堤6年垮5次,多次整改被指“走过场”
  道县地处湘江上游,境内两大水系潇水河和濂溪河穿城而过,时常受到洪水侵袭。今年汛期,因为持续强降雨,道县县城一度发生严重内涝,多栋居民楼被洪水围困。
  道县滨河路二段防洪堤总长近800米,位于潇水河畔,与闹市相隔不远。近日,记者在现场看到,防洪堤有3处垮塌,最长一处近百米。大量石料、土方和护堤栏杆滚落江边,岸上拉起了警戒线,设有“塌方危险、禁止靠近”的提示牌。
  一位垮塌处附近以船为家的渔民说,最近一次垮塌发生在5月初的一个深夜,掀起的大浪将小渔船冲到了岸上。有一户渔民原本住在垮塌处下方水面,幸亏提前转移了,不然会有生命危险。
  综合附近居民和道县水利部门的说法,滨河路二段防洪堤主体工程自2010年完工以来总共发生5次垮塌,其中今年5月就接连发生两次。有的堤段经修复后,再度发生垮塌事故。
  根据记者拿到的有关文件,这一防洪堤于2008年动工建设,由县财政出资,当时要求工程质量为“优”。
  早在2011年,道县老百姓就开始在网上反映“防洪大堤垮塌”的问题。当时,道县县委办回复称,将组织相关部门马上对防洪堤进行一次全面仔细认真的排查,拿出隐患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隐患一次性整改到位,“确保今后不再发生质量问题,不发生垮塌事故”。
  然而,承诺并未“兑现”,防洪堤此后多次垮塌。住在防洪堤周边的居民说,防洪堤本应是“百年大计”,结果一再垮塌,整改重建又“走过场”,一到下雨天,大家“谈堤色变”,不敢来河边。
  部分石料手捏成渣,不少石头间完全看不到砂浆
  记者调查发现,道县滨河路二段防洪堤多次垮塌,工程质量令人质疑。
  首先是石料质量。防洪堤边上原来有一座数十米高的石山,建造大堤主要是就地取材,石山如今被夷为平地。一位参与开山取石的当地人向记者举报称,其中大约20%的石料类似于“风化石”,每吨比市场价格要低20元。
  举报人在现场向记者指认,类似“风化石”的石料在大堤外立面和垮塌处横断面随处可以看到。记者随机统计发现,在一个面积约20平方米的大堤外立 面,就有12块这样的石头。这些石料大部分用木棍一戳就碎,有的直接用手可以抠下来一大块。用手或搓或捏,有的石块便成为碎渣。
  此后,记者又与滨河路二段建设工程指挥部多位负责人来到现场。他们坦言,这种石头是“炭质页岩”,硬度不够,存在质量隐患,容易影响石头间粘连,导致整体结构不稳,确实不应该进入大堤建造环节。
  其次是施工过程。工程指挥部负责人称,按照设计要求,大堤要采取“满浆满缝”的砌墙方式,即砌好一层石头,铺一层砂浆。在垮塌断口处,不少石头间完全看不到砂浆。多名负责人在现场表示,并非所有堤段都做到了“满浆满缝”,存在偷工减料行为。
  参与防洪堤施工的一位包工头透露,砂浆中水泥沙子的比例应该达到1比3,但实际只有1比5。此外,防洪堤靠近外面的部分是“满浆满缝”,而其他部位则是采用“干浆”砌法。
  2011年,道县县委办的一份材料中也指出,造成垮塌的原因,一是施工质量,从现场情况看,个别地方砂浆混凝土施工未达到质量要求;二是填土过快,未完全达到碾压要求,土体较松软,空隙率较大。
  在现场,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除了工程质量问题,大堤附近地下排污管建设多次爆破、排水不畅等因素,也是大堤垮塌的原因。
  “不下雨时就谁都不管”,未提供质检和监理报告
  据了解,这段防洪堤是道县滨河路二段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配套工程,整个项目占地约180亩,其中商业、住宅开发用地为110亩,开发商为永州兴龙置业有限公司,防洪堤计划投资约800万元。
  根据道县政府与兴龙置业公司的协议,开发商除了房产开发,还需承担滨河路二段道路、风光带、防洪堤及护栏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道县政府根据工程进度,将土地成交价款分期返还给开发商。
  记者拿到工程指挥部一份2008年的会议纪要,其中写明,防洪堤建设单位为道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为道县水利局,承建单位为永州兴龙置业有限公司。同年,兴龙置业公司将防洪堤工程转交由祁阳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公司承建。
  道县住建局副局长王先杰介绍说,工程指挥部专门成立了质量监管小组,并聘请了监理公司,对建筑材料、施工过程进行监管,对部分建筑材料抽样送检。
  监管之下为何仍然出现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道县官方含糊其辞。此外,记者多次向道县有关部门索要,却没能见到当时的质检和监理报告。
  工程指挥部一位负责人说,防洪堤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和政府部门一旦发现问题就会制止,但很难做到全过程监督。政府部门多次就质量问题通知开发商整改,开发商都推托不予理睬。
  记者了解到,原计划于日竣工防洪堤工程,实际完工时间为2010年9月。到目前为止,房地产及道路、风光带等开发建设进度远远慢于预期,防洪堤工程也尚未验收。
  “防洪堤垮塌事故本来不应发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道县基层干部表示,大堤一直存在安全隐患,遇到大雨天气还会受到重视,不下雨时就谁都不管,“问题被抛到九霄云外”。
  湖南水利专家张志宏认为,城市防洪堤是公共基础设施,地方政府作为“业主”负有义不容辞的主体责任,应该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不能因为项目交由开发商建设,或者没有进行验收,就可以监管不到位。
14、新华网——山西省首次环保督察完成:171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从山西省环保督察领导组办公室获悉,由山西省委、省政府组织的首次环保督察近日完成。在一个月内,长治、晋城两个督察组共整治违法排污问题508个,问责相关责任人171名。
  为强化环保责任落实,山西省从今年7月起分批次对各市实施环保进驻督察,长治、晋城成为首批试点。此轮督察的最大亮点在于,发起者由原来的环保部门升格为省委、省政府,从而使督察更具威慑。
   山西省环保督察领导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进驻督察的一个月时间内,长治、晋城两个督察组共接到举报1145件,现已办结1050件;督促两市完成 违法排污问题整治508件,罚款总计532.94万元;两市共有171人被问责,严重者已受到开除、免职、调离、党内严重警告等处理。
  山西省环保厅厅长郭长青表示,此次督察提升了基层干部的环保责任意识,推动了环保督察机制完善,还彻底解决了一批群众多次反映却久拖不决的环境问题,赢得了群众好评。
15、青岛早报——塑料书皮化学物质超标 所含多环芳烃是强致癌物
(记者 孙启孟 赵健鹏 陈勇 摄影报道)
随着中小学开学,新学期的新课本发下来,很多家长帮孩子买书皮,将书包起来,起到保护书本的作用。但近期在网上流传着这样一则消息,塑料包 书皮中可能含有影响生长发育的邻苯二甲酸酯和致癌的多环芳烃等物质,对孩子的身体健康不利。很多家长为此一头雾水,不知道该不该使用这些塑料的包书膜或包 书套。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现行的国家标准中,没有对塑料包书膜或包书套的明确检测标准,但国家标准委消费品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已经在积极推进相关标准的 制定。
塑料书皮化学物质超标
新学期开学伊始,一条微信在家长朋友圈里流传,浙江杭州一名从事16年实验室检测工作和化学毒品评估的父亲魏文峰,怀疑孩子和同学使用的塑 料自粘膜包书皮有问题。去年,魏文峰分别从文具店、路边摊和网上共购买了7种包书皮,送到检测中心,结果发现,全部产品都存在问题,有的包书皮里居然检测 出含有大量的增塑剂——邻苯二甲酸酯和多环芳烃化学物质。
“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常作为增塑剂添加于聚氯乙烯等基质中。邻苯迁移性高,很容易从产品中释放,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皮肤等途径进入人 体。动物实验表明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DEHP和DBP具有内分泌干扰作用,啮齿类动物长期摄入该物质可造成生殖和发育障碍。DEHP是环境内分泌干扰物, 具有类雌激素效应,孕妇、婴儿和发育期儿童应远离。”魏文峰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里解释,美国、欧盟、日本、阿根廷等国家和地区均已出台法令禁止邻苯二甲酸 盐在儿童用品和文具中使用,邻苯二甲酸酯对于成长发育阶段的儿童生殖健康有明显危害。
“多环芳烃则是强致癌物质。其中有部分样品在这次检测中超过儿童用品国家标准数十倍到一百多倍。 ”魏文峰介绍,多环芳烃PAHs是最早发现且为数最多的一类化学致癌物,其中的苯并[a]芘物质是特强致癌物。可通过食物、呼吸和皮肤接触进入人体,欧 盟、美国、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均已出台有关限制和禁止多环芳烃的法令。
超八成塑料书皮不合格
今年2月份,江苏质检部门检测了120批次包书皮样品,其中包书套67批次,包书膜53批次。结果发现,共49批次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占 比40.8%。其中,包书套7批次,包书膜42批次。不符合项目为溶剂残留、邻苯二甲酸酯和多环芳烃。溶剂残留主要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丁 酮、乙酸丁酯、乙醇、异丙醇等,这其中部分物质疑为人体致癌物或环境危害物的有机溶剂。溶剂残留一般指在工艺过程中未能完全去除的挥发性化合物,表现为包 书皮使用过程中挥发的刺激性气味。
负责检测的泰州市质检所高级工程师叶平介绍,塑料包书套一般为聚丙烯(PP)材质,这种材质本身弹性就相对较好,柔韧性强,生产过程中一般 不需要添加塑化剂。而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包书膜主要为聚氯乙烯(PVC)材质,PVC材质相对较硬,生产过程中常添加塑化剂。就溶剂残留来看,塑料包书套的 整体情况也好于塑料包书膜,超标的包书膜有25批次,而包书套只有2批次。叶平说,包书膜产品的构造从侧截面上看有3层,自上而下分别是膜、胶和作为底材 的离型纸,而溶剂残留主要来自胶和离型纸。
今年2月,上海市质监部门发布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显示,塑料包书皮存在安全风险的比例超过83%,他们抽检的30批次相关产品中有25批次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项目不符合判定要求。
成套的包书皮卖得好
昨天上午,记者分别探访了利津路文具市场和市南区几所小学周边的文具店,发现各种塑料的包书套和包书膜种类繁多。塑料包书膜、包书套等文具 都被摆在了最显眼的位置,价格从几元钱一套到二十几元不等,大部分包书膜、包书套都是透明的,还有的包书皮产品直接按照年级分套售卖,不少家长正领着孩子 在选购。
“最近成套的包书皮卖得挺好,而且一些包装色彩鲜艳的产品很受孩子青睐。”利津路文具街上一家文具超市的老板说,很多学校都要求孩子要将课 本包上书皮保护好,所以他的生意很好。但对于这些包书膜或包书套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店主有些含糊其辞,只是说都是正规厂家的,一般没有什么问题。
而记者在现场发现,其中有些包书膜或包书套的小包装上并没有生产厂家、安全标志等信息,看上去像“三无”产品。记者随后将该情况举报到市北 区工商部门,工商人员答复说,一周前他们也接到过类似举报,刚对这些文具店的包书膜和包书套等文具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也看到一些产品的小包装上没有相关 生产信息,但经过现场核查,这些产品的大包装上都有明确信息,并且店主也提供了完整的进货票证、厂家的质检报告等信息。
孩子都想包漂亮书皮
“孩子回家告诉我,要买书皮保护课本,我这不就出来帮他选购了。”记者探访过程中遇到一名正选购包书皮的孩子家长胡先生,他说,自己儿子刚 上一年级,前一天放学回来说,老师要求好好保护课本,让家长帮忙把书包上书皮。胡先生一开始想找纸给孩子包起来,但孩子说同学们都买了很漂亮的包书皮,用 起来省事还牢固。
“我们上学的时候多数是用旧挂历或牛皮纸包书皮,甚至还有用报纸的,已经没法和现在的孩子比了。 ”胡先生说,他并没有注意到网上说有毒的问题,但注意到一些价格便宜的塑料包书膜有些刺鼻的味道,所以,他选了价格较贵的包书套,看上去也有正规厂家、厂 址,还注明了是环保型的塑料包书套。
“学校并没有强制学生包书皮,只是有些老师会给学生建议,包上书皮能更好保护课本。 ”市南区一所小学的郭老师介绍,但据他的观察,绝大多数学生都将新课本包上了书皮。
检测不含塑化剂等项目
记者随机购买了几款塑料自粘包书膜和包书套,根据包装上的联系电话,找到了厂家的客服人员,其中两个品牌的厂家给记者发来了他们产品的检测 报告。但通过检测报告,记者发现其中检测的项目仅为外观、粘胶、高低温测试和重金属等项目,并没有邻苯二甲酸酯和多环芳烃。再次咨询厂家,得到的答复是, 根据相关检测标准,没有邻苯二甲酸酯和多环芳烃项目的检测要求。
记者查阅之前的新闻报道发现,广东省质监局几乎每年在夏季开学前后,都会发布文具产品的检测报告,但塑料包书皮却不在检测范围内。有专家表 示:因为目前相关部门尚未制定塑料包书膜这类产品的国家标准。 “我们在抽检中虽然发现了问题,但是没有执行标准,只能向消费者发布风险警示,让大家谨慎使用。 ”曾经发布“塑料包书膜风险提示”的上海质监局也向媒体坦言,曾对塑料包书膜及书套产品的邻苯二甲酸酯塑化剂、多环芳烃等项目进行风险监测,因为没有标 准,所以他们的抽检结果对受检产品不具备强制性。
相关标准制定正在推进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国家标准委消费品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GB《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从2010年开始立项,要重新修订,这次修订肯定要有关于书皮等学生用品塑化剂的检测项目。
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4项新修订的《玩具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从日起实施,其中将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等6种塑化剂列为限用物质,限量要求跟欧盟相同。目前,GB《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修订工作正在积极 推进中,有望尽快发布,消费者可以通过国家标准委的网站 (http://www./)就修订该国标反映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包书皮最好用纸质
早报记者根据网上各专家给出的建议,给家长总结提示:
1.本着节约、环保的理念,建议回归传统方式,尽量使用纸质包书皮。如果选择塑料包书皮,注意不要买三无产品,不要购买味道刺鼻、过分柔软 的产品。如果实在不放心,可以用火烧一下,容易烧穿并且异味小的,说明材质里面添加的化学添加剂较少,相对而言比较安全,而半天烧不穿的,则说明材质不易 降解,化学添加剂也比较多,最好不要购买。
2.使用过程中,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接触包书皮前要洗净手上的油污,这样可以极大地减少塑化剂成分的迁出;使用时不要舔食手指,以 免迁出的有害成分通过唾液进入体内;与包书皮接触后也要及时洗手,减少迁出成分在皮肤上的停留。(记者 孙启孟 赵健鹏 陈勇 摄影报道)
16、央广网——“洋垃圾”频繁现身屡禁不绝 背后暗藏利益链条
(河南台记者郭亚楠)
央广网郑州9月12日消息(河南台记者郭亚 楠)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说到“洋垃圾”,大家并不陌生,指的就是那些被走私到国内之后,翻新再销售的旧衣服等物品。根据媒体报道,这些旧衣服的 来源十分复杂,包括垃圾场、废物处理厂,甚至是医院的太平间。然而,随着我国内陆口岸的不断开放,这些“洋垃圾”又寻找到了新的入境渠道,瞒天过海的方式 也在不断翻新。
毫无疑问,屡禁不绝的“洋垃圾”背后是唯利是图的不法分子。这些不法分子如何突破层层监管,把“洋垃圾”运到国内,这些洋垃圾又如何摇身一变成了国内市场上的消费品,监管部门面对这些乱象又有何办法和措施?
洋垃圾并不仅仅是指服装,很多电子类配件也是 洋垃圾的重灾区。今年8月,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邮检办事处在对进境邮件现场查验时,连续截获3批寄自澳大利亚的破碎手机屏幕,共计133个。邮检办工作 人员李漠介绍,三箱从澳大利亚寄过来的邮件中发现的,开箱查验发现果然就是电子手机屏幕,屏幕表面也已经完全碎裂了,像这个废手机屏幕被列入为禁止进口固 体废物名录中第72项,废弃通讯产品,一般是禁止进境的。
“洋垃圾”在法律界的学名,叫做“固体废 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在我国最早出现在上世纪 九十年代初。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化矿处综合科科长杨林介绍,洋垃圾实际上是进口的固体废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我国还需要的,还可以作为原料用的,这一 种是正规进口的。这是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环境保护的要求,另外一些作为生活垃圾的,是不允许进口的,如果是夹带垃圾,也属于这个范围。
不加利用处置的固体废物,在自然条件的影响下,其中的一些有害成分会转入大气、水体和土壤中,参与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有些污染物质还会在生物体内长期积蓄和富集,通过食物链影响到人体健康,因而具有潜在的、长期的危害性。
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监管处副科长任海蓬 表示,一些有机的固体废物在适宜的温度、湿度情况下,被微生物分解之后会释放出有害气体,如果没有适当的防渗措施,有害成分经过风化雨林,地表的径流侵蚀 土壤后会导致土壤酸化、碱化,如果渗入土壤可以造成地下水的污染。特别是电子废弃物它含有重金属,像铅、镉、汞。
不管是服装洋垃圾还是电子洋垃圾,这桩“生意”在货源上不够统一、稳定,但它所带来的高收益是一致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国家明令禁止的背景下,还是没能完全遏制住从国外企业到国内进口商之间非法越境转移固体废物的灰色链条。
任海蓬表示,在欧美、日本,包括澳大利亚这些国家,电子洋垃圾就是废旧的通讯设备、废手机屏幕等等,它的处理成本每吨可以达到400到1000美元,国外的企业非法转运出来可以节省高昂的处理成本,对国内的收货人来说,可以拆解很多的电子元器件,用于手机翻新不当获利。
今年以来,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仅在邮政口 岸,从进境邮件中截获各类废旧工业品14批次,其中废手机屏幕9批次,废塑料2批次,废橡胶制品1批次,其他废机电产品1批次。任海蓬表示,以往的时候, 口岸执法部门发现的固体废物非法越境转移事件主要集中在沿海、沿边口岸。这些年随着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内陆借着空运或者是中欧国际班列等运输方式迅 速发展,那么固体废物的非法越境转移也开始向内陆蔓延。
通过填写报关单对洋垃圾进行瞒报、伪报是洋垃 圾入关的常用手段,如果无法理清承运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货主的层层关系,进来的“洋垃圾”想再送出去就没那么容易了。郑州海关缉私局法制处科长侯亚 飞指出,“固体废物是要求必须退运的。这东西虽然是我运的,但不是我进的,有些说虽然是我进的,但是货物所有权不是我,退运的费用谁来承担?怎么样承担? 退运的渠道,谁来办这个退运手续?有的时候,我们处理也很难。”
面对新形势,口岸监管部门在对进境物品查验时 要更加细心,抓好鉴定和取证两板斧,针对整条运输线和填埋线,对这些以洋垃圾为经济来源的公司进行调查、切断利益链条,同时监管部门也应通力合作。侯亚飞 表示,口岸的检验检疫部门或者是环保部门他们来作出认定,到底是不是固体废物,是哪一类的固体废物,这样好给涉案货物判断属于哪种性质违法行为。还有就是 是取证,检验检疫和海关的现场查验,提取样品,对当事人的查问,要留下相应的记录。从统一对外执法的角度讲,不管哪个部门,只要有法律依据能够把这些固体 废物阻挡在国门之外,都可以。
17、中国环境报——大数据时代: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2016年全国环境互联网会议9月8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会议主题为“大数据时代: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本版今日摘登部分演讲内容,以飨读者。
  高度重视并善加利用新媒体
  全国政协会议新闻发言人、 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公共事务研究院名誉院长 王国庆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强调建设生态文明的大背景下,我们讨论这个主题非常重要,尤其是环保领域,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越来越重要。我想围绕这个话题谈几点想法。
  信息公开既是公众了解环保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环保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当今社会舆论环境、媒体格局、信息传播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公众的知情意识、维权意识大大提高。在这种情况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已经成为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党和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发展,今年出台了两个重要文件。一个是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 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另一个是今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制 度性的信息公开,使相关信息更加透明,可以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支持、监督环保工作。近年来各地屡屡发生邻避效应事件,从表面上看源于公众缺乏对科学信息的 了解和受人鼓动,实际上在很多情况下是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前期规划、设计、论证和决策过程中不透明,缺乏信息公开,与公众沟通的意识薄弱。做舆论引导工作, 要有专家型、专门人才来做,而且要及时、充分。把信息公开的要求落到实处,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广泛的公众参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环保工作不断向前的力量源泉。 环境保护部印发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已经于去年9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从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全面指导和推进全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工作,对缓解 当前面临的复杂形势、构建新型的公众参与治理模式,对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美丽中国具有积极意义。当前,如何将《办法》落到实处,真正动员广大社会公众积 极、深入参与到环保工作中来,信息公开、信息对称是重要的前提和基础。社会公众知情、了解应该掌握的信息和知识,才能成为推动环保工作不断前进的正能量。
  新媒体是促进信息公开和社会公众参与环保工作的重要手段,必须高度重视,善加利用。微博、微信等社会化媒体的 发展,不仅对环保信息公开带来新的挑战,同时也是新的机遇。环保部门可以更便捷地在自媒体平台上普及环境信息和环境科普,让公众科学认识环境信息、充分参 与讨论,可以使谣言的危害降到最低。为此,要高度重视网络和新媒体建设,拓展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渠道,推动环境管理部门与企业、公众、媒体无障碍沟通。通 过广泛的公众参与,推动形成新媒体时代的环境共治。要高度重视、不断提高各界领导干部的媒介素养和与媒体、公众打交道能力水平。要懂得和善于通过网络和新 媒体,用权威信息引导公众,营造有利舆论环境。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以及价值观念的革命性变革,实现这样的变革必须依赖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只有充分的信息公开,才能获得公众的充分理解和参与,才能确保环保事业不断取得进步。
  实现全国环保举报互联互动
  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办公室副主任 马建华
  今天,我就环境保护部在全国范围内开通12369环保微信举报的情况和大家做一个交流。
  首先,环保微信举报公众模式可以概括为统一平台、全国互联、属地管理、层级负责。国家、省、市、县四级管理层 可以同时登陆一个平台,分别按照不同权限开展工作。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国微信举报平台开通的统筹、监督、指导以及管理平台的开发维护和技术支持;省级环保部 门负责行政区内微信举报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和信息公开;地级市和县级环保部门负责行政区内微信举报的具体办理和信息公开工作。
  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均开通了微信举报,已有345个地市、1300多个环保部门开通 并使用微信举报管理平台,并受理群众举报。已经有14万群众关注了名为“12369环保举报”的公众号。12369环保微信举报开通1年多来,全国共收到 各类举报事项40693件,这些举报均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
  其次,开展数据分析,充分发挥举报作用。对公众而言,环保微信举报的开通意味着增加了一个新的快捷、快速渠 道,可以随时随地反映身边的污染问题,及时解决举报的办理过程。对企业来说,微信举报的开通,就是让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时刻暴露在公众的监督下,实现 7×24小时的监控效果,给企业以强烈的震慑,调动企业自觉守法。对政府来说,开通这个平台,可以倒逼执法方式的转型。群众告诉我们哪里有污染,我们就往 哪里查。同时,我们利用微信举报,进行大数据分析。通过对微信举报获得的时间、地点、人数、频次等信息进行综合判断。用数据说话,能够发现群众真正关心的 环保焦点问题是什么、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日,我们从全国微信举报平台上发现,从当天中午开始,举报量明显增多。一天当中有200多 件反映四川石化PX项目突然排放大量烟尘。环境应急办公室立即进行调度,因为调度及时,及时化解了这次矛盾,未引发大范围的社会影响。根据微信举报的位置 信息,我们还可以发现污染的重灾区。比如,涉及水污染的举报在地图上定位后发现,全国水污染举报分布最集中的地区是淮河流域、长江流域和珠江三角洲。通过 不同季节、类型变化的分析,发现每年的11月到次年的3月,北方地区烟尘、粉尘的举报量比其他时间增加;对这些烟尘、粉尘举报进一步分析之后,了解到增加 的举报绝大部分来自于供热和采暖。而这些研究结论将对指导环保部门的工作有很多重要的意义。
  第三,围绕大数据,全力做好环保举报工作。在微信举报的基础上我们将打通各级环保部门的举报信息渠道,配合我 国生态大数据总体建设方案,实现全国微信信息联网。目前,正在整合全国各级环保部门、12369环保举报热线,网络举报和微信举报等各种渠道,力争年底前 实现全国环保举报互联互动,为大数据奠定基础。
  互联网+助推智慧环境建设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汪玉凯
  环境问题非常重要,我想讲三个话题。
  一是中国环境压力成为公众治理的重大挑战。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经济转型压力、改善民生以及化解社会冲突等方 面的问题,都与环境压力并存。概括起来就是:低端产业的结构难以维持,资源和环境传统使用方式难以维持,收入分配不公引发的社会问题使得社会稳定的大局难 以维持。
  这些问题需要中国经济做到3个转向,即中国经济由规模数量型转向质量效益型,由国内走向国外的对外扩张型,由 学习模仿型转向自主创新性。我认为,这3个转向能不能实现,不仅影响到中国未来发展的方向,而且直接影响中国经济在整个世界经济中的地位。能不能改变粗放 增长方式,能不能注重资源环境,这些都是转向的核心要素。
  二是互联网+为提升公共治理提供新的工具。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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