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讨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哦

农民工工资的基本现状 农民工工资的讨要方法
相关新闻: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谁来讨要?
近日,来自河南周口的周先生和其他10多位农民工向政风行风热线反映,他们经朋友介绍来湖北大冶市做燃气设备安装项目,完工后,分文没有要到,多方求助还是无果。
周先生和其他12位工友来自河南省的周口、新乡、平顶山等地方。号,经一位朋友介绍,他们来到大冶进入华迈燃气设备公司打工,从事燃气设备安装工作。
从10月30号到12月22号,周先生和12位工友辛苦了近两个月的时间,眼看着工程就快完工了,可是老板却跑了,欠了他们12万多的工资。12个工友一起找到华迈燃气设备公司,希望能把工钱结了,却一直没有结果。
周先生和工友们向记者出具了一份由当时的项目现场负责人石守斌写的工资明细表。上面清晰地写明了工种、单日工钱等关键信息,还有负责人签字。尽管有证明,但是周先生多次前往大冶市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他们要求工人们把老板找来才能处理,这让周先生和工友们非常为难。
周先生和工友们来来回回往劳动部门跑了4次,终究没有结果。其间,华迈燃气设备公司的一位负责人也承诺过会尽快把工钱给他们,但是一直也没有落实。
针对以上问题,湖北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副局长&叶军做出现场回应:
主持人文娟:像他这样有工资明细,也有老板签字,公司也还能找得到,像这样的工钱,好讨吗?叶局长。
叶军:&他的具体情况不了解。从理论上来说这种情况应该是比较好讨的。比如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他们可以凭明确的工资欠条,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是一种方式;另外也可以向我们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主持人文娟:那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是否应该去了解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工资问题呢?周先生去过几次,每次给出的答复都是要把你们老板叫来。如果老板或者是负责人不来,钱就是要不到了。一般像这种类似的案件该怎么样去处理呢?
叶军:&首先是经过投诉之后,立案调查,根据情况处理。因为他反映的情况我们还不清楚具体的进展,从短片展现的情况看,我们大冶市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态度是不妥的。具体情况还要进一步的核实。如果是属实的话,我们要督促黄石大冶的相关部门,把这个问题尽快解决。
主持人文娟:劳动监察部门给他的回复是说要把老板叫过来才能够处理,确实是有这方面的规定吗?因为农民工本来就是一个弱势群体,他正是因为讨不到工钱才来向劳动监察部门来进行投诉和举报的,您说呢叶局长?
叶军:&要分几方面来看,首先我们要看具体的欠条。我估计大冶市劳动监察部门表达的意思大概是说,应该弄清楚你所欠工资的支付主体,就是义务主体是某个人还是某个单位,可能欠条上没有表明,。只记载他的工作量或者工作方式,具体是该谁支付,谁承担这个责任,可能没有表明。我刚才讲了,我们立案之后就要进行调查,所以说有可能大冶市劳动监察部门叫他把老板找来,也是配合调查的意思。
主持人文娟:但是农民工他没有这个能力去把老板叫来,难道这个事情就没有办法解决吗?
叶军:我们也可以直接通知老板。大冶劳动监察部门工作态度上,还是有不妥之处的。
主持人文娟:在我们年终的讨薪投诉当中,类似的案件是非常多的,都是通过熟人朋友介绍来打零工,流动性带来拖欠工资问题,咱们这些年有没有采取相关措施来解决?
叶军:&按照依法行政的观念来讲,如果都依法行事,这个问题就很好解决。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一些潜规则。比方说,按照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资应该是按月、足额、及时支付的。但是有很多建筑市场都是平时只发一定数量的生活费,然后在工程结束,或者是年底,包括9月1号就是小孩上学之前,可能会结清一部分工资,平时就是只发一部分生活费。
主持人文娟:那像这样集中的来发,是不是属于违规的呢?我们该怎么样去监管这个问题呢?
叶军:&目前国家层面也在研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这是第一个国家层面的,在研究、制定相关的规范。第二个我们武汉市率先做出了一些探索。去年10月武汉市通过人民政府发布了一个规定,关于建筑市场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文件。从去年10月1号已经开始实施了。这个文件也要求是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而且要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相关内容。
主持人文娟:那如果我们农民工朋友遭遇到了像这样没有按月足额来发放工资行为的话,我们该怎么样去进行举报呢?
叶军:&不仅仅农民工,所有的劳动者,只要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都可以在一年以内,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在两年以内,向我们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主持人文娟:有没有一个短号能够更加方便的来举报投诉这一类的问题?
叶军:&我们有个专门的平台是12333.他既可以投诉举报也可以进行政策咨询。
主持人文娟:刚才您也特别说到了大冶市的劳动监察部门在处理农民工的投诉当中,存在服务态度的问题。作为劳动监察部门,有没有对服务态度这方面的监管?
叶军:有,从前几年我们就开展了创建文明服务窗口的活动。去年人社部门作为省里面的八个行业,做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活动,我们都在不断的强调这方面。尽管大部分工作人员得到了提高,但是还不排除有个别的不和谐的现象。
近日,家住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花园的熊先生向政风行风热线反映,10年前,江汉路一栋大厦的开发商欠自己和同村人的工钱12万元,至今没有要到。
熊先生告诉记者,10年前,一名叫方忠的人在江汉路开发了一些商业地产。熊先生和同村的人就在这些项目上做钢结构工程。可就在2006年,工程完工后,方忠就去了国外,工钱从此也打了水漂。
这名叫方忠的老板长期在国外生活,在武汉的房产企业交由专人管理。每次,熊先生和同村的人去要工钱时,管理人员总说,老板回来再说,很简单地就把他们给搪塞了。
熊先生作为同村很多工人的介绍人,出于良心考虑,这些年一边用自己打工挣的钱给了其他工人,一边继续与方忠联系。&
熊先生出示了近几年,老板方忠和他的传真信息。方忠亲笔写有欠款及工程内容,并多次表示会支付。但最终还是石沉大海。
年前熊先生又与方忠的滕松物业公司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老板不回国,工钱目前还无法落实。
湖北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建筑市场管理处处长&李昌阳和省总工会生活保障部主任科员&&匡载舟&对熊先生的遭遇进行了回应:
李昌阳:在建筑行业里面,我们说解决他的工程款问题,不在于他的年限,而在于他的信息资料的真假。这个开发商既然对他有明确的信息回复,有12万元的欠款的话,那么虽然这个开发商现在不在国内,无法联系,这个企业他应该是有责任、有义务去为这个老板支付12万的欠薪。那么接下来短片反映的这个事,我们回去以后,跟我们相关的部门,因为我们还有一个房产开发区,专门负责开发部门的管理,我们会跟他们也取得联系,希望能够利用我们这块的行政职能,跟这个相关的开发商取得联系,帮助熊先生讨要工程款。
省总工会生活保障部主任科员&&匡载舟 :
主持人文娟:李处长的回答可以说是让很多听众吃了一颗定心丸。今天咱们省总工会的匡主任也在我们的话筒前,涉及到熊先生这种情况,我们平时在工作当中,有没有遇到过有农民工反应这样的问题,如果说企业不在了,我们总工会该怎么样去给他们提供一些帮助呢?
匡载舟:这个案件听起来是比较复杂的,比较难处理。因为他第一个时限比较长,第二个当事人在国外,但是首先我要说的就是农民工到我们工会来求助维权,对我们来说不存在什么难不难的问题,工会组织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天然职责,义不容辞。不管多难,我们都会接受这个案件来处理。我们全省各级工会,都有为农民工合法维权,提供各种形式的援助的义务。具体到他这一个案件,因为比较复杂,我们建议走法律途径来解决。在走法律途径的过程当中,我们工会组织可以免费为他提供法律援助,减轻他经济上的负担,在专业性上面对他做出指导,提高他的维权的成功率。
主持人文娟:这块设置的法律援助它主要针对的对象是哪些人群呢?
匡载舟:我们工会组织聘请有专业法律援助的律师,常年在工会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职工服务中心坐班,就是提供这样的服务,主要就是各类农民工的维权案件,包括欠薪啊、工伤啊等等等等各类的劳动纠纷,都可以提供我们专业的法律援助。
主持人文娟:这是劳动纠纷这一块的,就是不仅仅涵盖欠薪讨薪这一块。
匡载舟:至于对象,您说的话,那就是一般来求助的对象。只要他的行为他的诉求是合法的,我们都会去提供法律援助。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陈鹤教授&进行了现场评论:
农民工讨薪的问题,每到年底都是一个引起全社会,还有我们党和国家特别重视的一个问题。大家就会想了,一年到头为什么非要把这个欠薪的问题挪到年底来解决?为什么不在日常去解决?是不是日常我们各个职能部门他们都无所事事?什么都没干?我想在这应该澄清一下,就说为什么年底讨薪问题会成为焦点?好像矛盾特别的尖锐,这个跟我们一些行业具体的&潜规则&有关。比如说一些行业,可能是作为一种通常的做法,这种潜规则他就是到年底的时候一次性的补发薪水,日常没有按月足额的把这个薪水发放到位,因此我是建议我们相关的职能部门,应当是加强日常的监管,就避免讨薪成为一个年底集中的一个问题,其二涉及到刚才第二个短片里头,说到的关于一个时效的问题,那位熊先生10年了薪水还没讨到,那么他会不会过了时效?怎么避免过了时效,我在这从法律上给出一个建议。我们的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时效是一年,不超过两年,如果是民事纠纷的话,欠薪属于民事纠纷,不超过两年,所以一般来说超过两年,就不能再主张权利了,但是在这我们说熊先生他仍然是可以主张权利的,为什么呢?这个两年时效的起止日期,它是从你停止主张自己的权利,就是说我不在要这个钱了,然后再过了两年,你就在要不到了,但是如果熊先生能够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在持续的主张自己的权利,比如说在给公司的负责人打电话,在给他发传真,他也给我回信了,等等等等,这些都是证据。这些证据,你就一定要保存好,来证明自己是在持续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就可以保证这个时效不过期,我们相关部门呢,还有我们的律师,才能够有效的来帮助到您。
(作者:吴晓文)
微信公众号
鄂ICP证:鄂ICP备号-2
中国湖北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COPYRIGHT (C)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7-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民工讨要工资申请书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