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兄弟土地纠纷解决纠纷通过什么渠道解决

解决农村房屋买卖纠纷的法律途径
当今中国社会正面临着一个艰难的转型期,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其伴随的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巨大的冲击。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原本处于沉寂状态的农村房屋买卖市场进入一个相对的活跃期。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去寻找发展机会,造成越来越多的农村房屋闲置,现实中一些村民便以出卖的方式转让自己的房屋,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日渐增多。购买主体由以前的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扩展到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的甚至扩展到城镇居民。而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农村的城镇化改造和一些大型工程的兴建,一些农村房屋面临着拆迁补偿问题。补偿数额往往较高,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且房屋交易中涉及物权中比较敏感的宅基地使用权问题,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原先的出卖人会以各种借口主张买卖合同无效要求收回房屋的所有权,买受人当然不会答应。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争论不断,交易双方的矛盾日益凸显,农村生产生活关系受到冲击。根据目前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作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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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随着城市住房问题的日益严峻,城市商品房价格的不断飙升,使得大量城镇人口把目光转向农村房屋。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不断订立,各种各样的纠纷层出不穷,法院在审判有关案件时困惑很多,其判决结果也是全然不同,有承认此类买卖有效的,有否决其法律效力的,也有采取各种折中办法的,由此,引发的社会影响和法律影响让人深思。一方面国家不停地采取堵的措施,希望通过出台各种政策来防止农村房屋买卖引发的土地流失现象的加剧,另一方面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致使农村房屋买卖越来越兴盛。本文通过分析经典案例得出农村房屋买卖主要面临的法律问题,一是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二是城镇人口是否可以成为农村房屋买卖主体问题。理论与司法实践对这两个问题都有不同的看法,存在争议。笔者通过分析得出,农村房屋买卖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主要是我国的房地一体原则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流转所造成,为了使农村房屋买卖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笔者从给房地一体原则松绑和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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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加快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政府及相关利益方围绕城乡结合部、都市村庄、重大项目工程、开发区建设等进行了大规模的农村房屋拆迁。农村房屋拆迁在立法上缺少应有的法律规范,导致在拆迁主体、程序和补偿标准上存在诸多问题,政府行政执法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甚至是群体性事件屡见报端,这些问题应当引起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本文写作结合城镇化的时代背景,从我国的拆迁现状和实际出发,总结了农村房屋拆迁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并对拆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作者本人希望论文能对我国的农村房屋拆迁方面立法的出台,对城镇化进程中农村房屋拆迁的实践有所助益,更希望借此引起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重视,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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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限制转让理论限制转让主要是针对我国宅基地所提出的相关法律法规,它遵循土地管理法中的所有条文,但对现行农村房屋转让作出了主体严格限制要求,那就是禁止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转卖给城镇居民,同时也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入房产。这一限制出台的大背景就是国家在过去农村房屋转让过程中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所导致的大量集体所有制土地流失现象,而且发展蔓延状况愈发严重。因此出台限制转让理论的意义就在于保证农村房屋继承及转让问题合法合理化,由此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不会再因为房屋交易与继承问题而带来诸多困扰。2农村房屋继承问题解决路径在限制转让理论的限制基础上,农村农民应该解决自身在房屋继承问题方面的相关问题,提出多种问题解决路径,寻求对房屋管理的合理合法化。具体来讲,文章设计了3条解决农村房屋继承及转让问题的有效路径,它们都基于限制转让权理论展开,对农村房屋继承及转让问题解决具有一定普适性。2.1农村集体内部成员间转让农村过去存在集体内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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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户口在农村,在村内有一套房屋,现在城市的房屋都有房产证,请问农村的房屋可以办理房产证吗?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房屋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农村房屋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提供资料: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2.建房申请。农村房产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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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房屋的特点是建造层数较低,长期以来一直处于自发建造,或者靠亲帮亲、友助友以及工匠的互助方式建造,且农房建造时不履行正规的基本建设程序,房屋抗震意识淡薄,技术力量缺乏,房屋质量多受经济条件、传统观念和匠人水平影响较多,导致较大部分农房建造质量较低,抗震性能普遍较差,导致相当一部分正在使用的房屋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目前,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已引起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本文通过对陕西关中地区农村房屋质量状况的调查和分析,总结了当前该地区部分农村房屋的质量现状和存在问题,并通过对其现状和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对该地区农村房屋后期的建造提出了相应的意见或建议,对改变当前的农房质量状况,提高农村房屋质量具有积极作用。2农村房屋现状陕西关中地区,农村房屋结构形式多为一层或两层砖混结构,另有少量土木结构或其他结构房屋。通过对其质量状况进行调查,结果表明房屋建造年代相差较大,部分房屋安全性等级较低,且大多数农房的抗震构造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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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阶段农村房屋拆迁存在的问题1.1拆迁宣传不到位,程序不规范北坝村是位于遂宁市城郊的一个村落,随着近十几年遂宁城市化进程地加快,建设用地的增加,北坝村早已被划入拆迁的范围。然而真正开始要拆迁的消息也是等近年来征地拆迁工作开展到家门口了,许多村民才知道。如此短的时间之内,许多农民对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以及征地拆迁这一片地的用途都不甚了解。至此,许多拆迁的工作便搁浅,偶尔能看到村里某几家人搬家,其他村民对于搬家这些人的赔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都不得而知。1.2房屋评估不规范,加修抢修现象严重涉及到拆迁赔偿自然就涉及到房屋的评估问题。对于拆迁房屋的补偿,一般按被拆除房屋面积、价值及家庭人口数量综合评价,补偿相应金钱或房屋安置。在一些即将被拆迁的农村地区,一些农民为了获得更多的拆迁补偿,在房屋被评估之前,对房屋突击加修、乱搭乱建以增加房屋的价值。白天有村上的干部检查或是城管来检查,许多村民就不敢动工,但是等到干部、城管下班后,许多村民就连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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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1.土地纠纷的分类
& & 土地纠纷按其争议的内容不同,可分为四类:
& & (1)土地确权纠纷。此类纠纷是指因不同主体间就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或界限等问题产生异议而引发的争议纠纷。
& & (2)土地侵权纠纷。此类纠纷是指因对他人已依法取得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构成侵害,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引发的争议纠纷。
& & (3)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此类纠纷是指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不同成员(承包户)之间,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与外村承包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各类纠纷。
& & (4)土地行政争议。此类纠纷是指因相对人对土地行政主管机关或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引起的争议纠纷。
2.土地纠纷的解决途径
&& &不同类型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 & (1)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人民政府作出确权处理。未经人民政府作出确权处理,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 & (2)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 & (3)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 & (4)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722人有用505人有用938人有用1341人有用在农村生活中,有很多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宅基地侵权纠纷。那么,农村宅基地侵权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处泰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泰征安补〔2017〕第12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全部答案(共1个回答)
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1)协商。也就是双方当事人商量解决。(2)调解。调解就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而请第三方从中斡旋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土地承包法》第51条规定,对于村民小组或村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发生纠纷后,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调解;对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的,发生纠纷后,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其他调解部门可以是政府的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是政府设立的负责农业承包管理工作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部门。(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按照一定的程序,交纳一定的仲裁费。(4)诉讼。也就是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解决土地承包纠纷。协商、调解、仲裁不是起诉的必经程序,即可以直接起诉。
你好,土地纠纷可以申请农村集体承包委员会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书,谢谢,望好评!
一是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发生的纠纷;二是因征收集体 所有的土地在补偿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这两类纠纷之所以不能通过调解和仲裁的方式解决,是因 为土地征收与土地征收...
1、准备材料: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土地权属...
神农居士:你好!
农村农民耕地纠纷应该由承包合同的发包单位(一般是村委会)界定和调解,以土地承包合同为准。必要时可以请国土资源部门的同志参加。
答: 32层电梯房30楼层好吗,生了小宝贝想换大一点商品房,高楼层适合小宝贝吗?
答: 你朋友是宫颈息肉.推荐一文,供你参考:
什么是子宫颈息肉
子宫颈息肉是慢性宫颈炎表现的一种,在已婚妇女中比较多见。
  子宫颈是子宫下端的部分,其内腔呈圆筒形或...
答: li660912同学:
您好!您有这样的想法非常好,说明您知道父母为了您成长的辛苦和劳累。呵呵,有这样的心理,我想您一定会在学习上下苦功夫,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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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农村矛盾纠纷怎么化解_思想理论_人民论坛网
农村矛盾纠纷怎么化解
核心提示:
当前农村社会纠纷表现多样、原因复杂、解决难度大,需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化解纠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要措施包括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制度、提高农村干部素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等。
【摘要】当前农村社会纠纷表现多样、原因复杂、解决难度大,需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化解纠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要措施包括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制度、提高农村干部素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等。
【关键词】农村& 纠纷& 社会矛盾&&&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在农村各项改革举措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农村的社会经济生活和农民的各种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和调整,由此引发出了一系列矛盾和纠纷。这些矛盾和纠纷类型多、复杂程度高、解决难度大。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稳则国家稳,农村和则天下和。因此,解决好农村社会纠纷,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前农村社会纠纷的主要表现
村干部不良作风引发的纠纷。有的农村干部作风不民主、决策不透明,在&两公开&方面公开不及时、不具体,甚至在村务公开方面弄虚作假,使群众不能及时了解村务、财务工作情况,侵犯了农民的知情权;有的村干部以权谋私、违法乱纪、贪污腐化;还有的村干部任人唯亲、拉帮结派。这些都会引起群众的反感对立情绪。
土地征用补偿纠纷。在土地补偿方面,关于补偿标准、补偿款发放,侵害农民利益的事件屡屡发生。还有,农村环境污染引发的纠纷也相应增多。近些年,村镇企业有了较大程度发展,但村镇企业一般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加上一些相关部门监管不力,企业的废水、废气、废料存在不同程度的随意排放现象,污染了空气、农田和水源,导致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引起了群众的不满,群众与企业主之间因污染问题常常出现摩擦或纠纷。
家庭邻里矛盾。家庭邻里矛盾是比较传统的农村矛盾纠纷,而且占有较大比例。家庭矛盾主要表现是子女不孝、婆媳不和、夫妻关系不融洽等。邻里间的矛盾,主要是由于相邻关系产生的通行、排水、宅基地边界划分等矛盾。近些年由于种种原因,家庭邻里矛盾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农村领导班子换届选举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三年一届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农村民主、自治管理的重要环节。但在选举过程中,由于利益的驱使,常常会产生各种矛盾。如当选者与落选者的矛盾、贿选问题等。
党支部与村委会的权力之争。在有的农村地区,两委班子职责不清、工作无序、权力分配不均衡,造成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矛盾丛生,使村内事务处理的公正和效率都受到影响。有的地方两委班子在选人用人上,以&圈&定人;在具体工作中,有些干部不沟通不商量,而是&各拿各的号,各吹各的调&,令村民无所适从;有些村党支部大搞&家长制&&一言堂&,影响了村委会的工作积极性。
农村社会管理弱化、缺位是农村矛盾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成为利益主体,增大了利益冲突的机会和可能性。由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由原来的社员变成了土地承包者,从组织人变成了自由人,农民的集体身份转换为个体身份,利益主体由以前的生产队转变为农民个人,利益主体的增多,大大增加了利益冲突的频率。
农村社会管理弱化、缺位,是农村矛盾产生的另一重要根源。农村社会关系虽然相对城市简单,但也是多种矛盾的集合体。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不再被严格控制在土地上,农民的职业呈现出多样化态势,这在客观上导致农村社会管理的弱化、缺失。这种管理缺位,使农村社会的矛盾纠纷在发生后不能及时得到处理、调解,最终导致矛盾纠纷激化。
少数基层干部素质不高、作风不正,导致干群关系紧张,引起矛盾和纠纷。有个别农村干部思想素质不高,或者作风不民主、决策不透明、以权压人、作风粗暴;或者私心严重、贪污腐化;或者任人唯亲、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些不良作风侵害了农民的权益,导致农民群众对村干部产生对立情绪,使干群关系变得紧张,从而纠纷不断。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不完善。由于调解机制不健全,甚至是缺失,发生纠纷后,当事人不知道找谁调解。在农村,近些年一些地方探索建立了纠纷调解机构,如人民调解委员会,但由于制度不完善、经费无保障、责任不明确,其功能远远没有发挥出来。
村民纪律和法治观念淡薄。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保护自己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有所提高,但一些农民受小农意识影响,过于看重个人私利、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另外,一些村民的法治观念较为淡薄,当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不是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途径和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往往导致纠纷激化。
倾听人民呼声,解决农村基层社会矛盾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倾听人民呼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要建立各种形式的民意表达机制。如设立群众意见箱、建立干部下访制度、开通电台公仆热线、设立县乡两级信访接待日等。通过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把群众的要求和呼声直接反映上来,让群众冤有处诉、话有处说、理有处讲。对于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妥善解决,坚决维护其正当权益。同时,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也可通过这种机制得到协调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
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制度,搞好村民自治。让民主的阳光普照农村大地,完善农村各项民主制度建设,把民主自治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确保村民的知情权、选举权、决策权、监督权。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民主,真正实现&村里的干部村民选,村里的事情村民管&,做到还权于民。民主是矛盾的稀释剂,农民当家做了主人,各项权利得到了保证,正当的利益不再受到侵害,产生矛盾的利益冲突焦点就会减少,矛盾纠纷存在的基础就荡然无存了。
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干部作风。干部素质不高、作风不端正,已经成为一些农村矛盾产生、扩大、激化的重要因素。农村基层干部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做一个办事公平、作风民主、廉洁自律、为民谋利的基层好干部。这样,干群关系就会融洽,由干群关系紧张导致的种种矛盾和纠纷就会大大减少。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当前,解决农村纠纷的方式主要有三种:调解、信访、诉讼。而调解同信访、诉讼相比,具有快捷高效、程序简单、成本低廉、富有人情味的特点。农村的矛盾纠纷大多是通过调解解决的。做好调解工作会减少上访率和诉讼率。所以说,人民调解是预防基层矛盾激化的第一道防线,处理农村社会矛盾的主要途径,党和政府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力助手。因此,要增加对调解工作的投入,做到&组织、工作、制度、报酬&四落实,加大对调解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调解人员的素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新的调解方法和手段。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预防是最高水平的调解,而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是预防的最佳方法。要把法治教育宣传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各种手段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真正做到人人都是普法对象,使法律知识深入千家万户,教育群众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通过合法途经和程序反映问题,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采取激进、违法的方法维护权益。
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乡镇干部要定期到所辖村庄进行调查摸底,对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矛盾和纠纷是任何社会都不可避免的一种社会现象,我们不能回避纠纷,而应正视纠纷、采取积极措施化解纠纷。要建立健全、优化完善包括纠纷化解机制在内的各种社会管理制度,使各种纠纷和矛盾在社会管理机制的良好运行中得到化解。党和政府及各级领导也要把社会纠纷化解当作头等大事来做,化解纠纷警钟常鸣。唯有此,农村才能和谐,国家才能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才能实现。
(作者为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王政:《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对策探讨》,《领导科学》,2006年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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