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换房一方买的房 婚后那一方自己去换成公积金贷款 会不会算作个人财

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二人共同还贷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恋爱中的男女,女方的父母,往往把男方是否拥有一套房子,作为结婚的基本条件,有的女方父母,甚至要求在房产证上写上女儿的名字,这样才觉得有“安全感”。如果一方在结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购置的房产,婚后由双方共同归还贷款,此时,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司法案例,日,小明的父母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价值100万元的两居室,登记在小明名下,支付首付款30万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70万元,需要支付的利息总计50万元,支付的契税等费用1万元。2012年5月,相恋不到1年的小明与小美,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时,该房屋的市场价格为105万元,结婚前小明已经偿还贷款2万元。由于二人性格上的差异,导致婚后夫妻关系不断恶化,2015年5月,二人一致同意离婚。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为180万元,婚后小明以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还贷8万元,其余贷款12万元由小明的父母代为偿还。对于如何分割房屋产权,二人存在较大争议,小明主张,房屋是自己婚前购买,每月还贷使用的是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以及父母的资金,因此属于个人财产;小美主张,房屋虽然是婚前购买,但是婚后双方没有约定住房公积金各自归个人所有,小明还贷使用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房产应当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小明与小美的主张,法院会如何认定?
仙人球提示,房产应当归属于小明,尚未还清的贷款本息,由小明来负责偿还,小明的父母偿还的贷款本息,属于小明的父母无偿赠送小明,与小美无关。但是,小明使用自己的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的部分,以及该部分款项对应的房产涨价增值的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小美可以对此要求进行分割。
法律规定,在结婚前,一方交纳首付款购买的房产,房产证只写了交纳首付款一方的名字,结婚以后,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贷款的,若离婚时,双方对房屋的产权发生争议,法院可以将房产判给在房产证上写名字的一方。尚未还清的贷款,应当由取得房产的一方来负责偿还。离婚时,取得房产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为共同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对应房产增值部分的一半。
在本案例中,结婚后,对于公积金是否属于个人财产这件事,在事先没有约定清楚的情况下,应当认定每个人的公积金,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尽管从表面上看,小明使用的是“自己”的公积金来还贷款,其实属于夫妻共同还贷;与此类似的情况还有,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个人所有时,一方使用自己的工资、奖金、自己开公司赚的钱、写书获得的稿费等,来偿还房屋贷款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还贷。
小仙建议,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只要是结婚了,财产就应该是一人一半,离婚时出现的很多问题都是由于对法律规定的认知不足造成的,只有多了解法律知识,男女双方才能“好合好散”。
法律小常识:
离婚时,你知道如何分割共同还贷部分的房产增值吗?
1.离婚时,分割共同还贷部分的房产增值,通常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第一步:计算房产总价款与房产的增值额
房产总价款=购买房产的合同价格+需要还贷的利息总额
房产的增值额=离婚时房产价格-结婚时房产价格
第二步:计算共同还贷额(包括本息)占房产总价款的比例P
P=共同还贷额(包括本息)/房产总价款
第三步:计算没有取得房产的一方应当得到的增值补偿
没有取得房产的一方应当得 没
到的增值补偿=房产的增值额×P/2
没有取得房产的一方应当得到的补偿额=共同还贷额/2+增值补偿额
【说明】上述步骤,是在不考虑其他特殊因素的情况下,对于没有取得房产的一方应当得到的增值补偿额的一种计算方法,该方法简单实用,当事人可以将计算结果作为一种参考标准;在具体案件中,法官会综合考虑,离婚时是否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是否需要照顾女方利益等因素,在根据上述计算结果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一个合理的补偿数额。
2.举例说明:
以上面的案例为例说明:
(1)房产总价款=100+50=150(万元),房产的增值数额=180-105=75(万元)
(2)共同还贷额(包括本息)占房产总价款的比例=8/150=0.053,
(3)没有取得房产的一方应当得到的增值补偿数额=75×0.053/2=2(万元)
小美应当获得的总补偿数额=8/2+2=6(万元)
法条检索:
1.《婚姻法》(日修正)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法释[2011]18号)
第10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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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一方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婚后共同还贷,若以后产生纠纷,是不是只有共同还贷部分可以索回,需要公证一下房子的归属问题吗?
安徽 - 蚌埠
找法网认证律师
你好,房子是个人财产,配偶可以分婚后还贷部分,我是蚌埠本地律师,如果需要详细解答,可以多种方式继续咨询我。
回复时间: 11:31
2条律师回答
这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51
婚前房产原则上属于购买一方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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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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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婚前买房(商业贷款房产证上就我一个人名字)&结婚后老婆可以提取公积金帮我还房贷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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