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要那些资料?

办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办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学习啦【证明书】 编辑:玉珏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大家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仅供参考。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三)办理部门:申请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四)办理程序:持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可留材料原件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时限及结果: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相关知识: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本人申请办理 ,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程度: 身份证号: 户 籍 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结婚日期:
  生育情况: 其他需说明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陈述内容全部属实,且无婚育情况遗漏,无违法生育情况。如本人陈述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规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1.其他需说明情况指承诺人经历几次婚姻或生育子女后子女死亡,但仍符合登记条件等特殊情况;无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空白处划斜线。
  2.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乡(镇、街办)、当事人各存一份。
  猜你想了解的: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
  (一)办证条件
  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二)办证机构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
  (三)办证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
  持证人到达现居住地15日内,到当地乡(镇)或街道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接受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凭证享受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服务。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使用期限为3年。流动人口应当在所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有效使用期限截止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换领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持证人婚育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查验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以其他形式告知原发证机关。
  3、暂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应接受现居住地乡镇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的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在6个月内回户籍所在地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补办期间,由现居住地镇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发放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成年流动人口应凭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证、到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到劳动部门办理务工许可证。
  5、在规定期限内不交验或未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经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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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
【答】:在深圳申请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流程比较简单,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资料前往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或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一般资料包含结婚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等等,详情咨询。
【相关内容】:
一、已经怀孕3个月,需要进行产检,不知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回复】:根据规定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即可。拟生育第一胎的证明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拟生育第二胎及以上的证明,女方深户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女方非深户的在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二、在深圳办理入学计划生育证明需提供哪些资料?如何办理?
【回复】:根据深圳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深圳办理子女入学计划生育证明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全家户口本、《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相关资料。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或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即可。
三、打算把老婆户口签到深圳来,属于随迁入户。办理过程中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不知这个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多久能办好?
【回复】:申请人携带结婚证、全家户口本等资料前往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即可。一般资料齐全,符合条件10个工作日内可以办好。“深圳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由深圳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转载注明出处:相关信息相关评论深圳社保办事指南社保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
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推荐最新问题深圳准生证办理
深圳准生证办理
选择办事种类
准生证办理对象
深圳准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说明
女方为深户、男方为非深户
女方为非深户、男方为深户
男女双方都为非深户
深圳计划生育服务证说明
女方为深户、男方为非深户
查环查孕证明
女方为深圳市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的育龄妇女。
女方为非深户、男方为深户
查环查孕证明
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为非深圳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的育龄妇女。
男女双方都为非深户
办理流程及时限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在本市生育第一胎的,应当在生育前向现居住地街道办办理生育登记。非深户男女在深圳生第一胎孩子需要办理一孩生育登记手续,并同时需办理孕期保健&计划生育证明&(办理一孩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计划生育证明)申请办理深圳一孩生育服务证的条件:1、夫妻双方均属外省户籍且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1年以上或接受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管理服务1年以上(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记录的时间为准);2、拟生育第一个子女;3、怀孕后生育前。
深圳计划生育服务证说明
什么是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
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有什么作用?
什么是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
深圳《计划生育服务证》就是俗称的&准生证&,它是生育的凭据(凭此证到医院产前检查和生育),也是享受深圳生育保险待遇的凭证之一,也可免费享受深圳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等凭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小编解读:女方为深户,男方为非深户,可在女方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非深户,男方为深户,可在男方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男女双方都为非深户,准备生育第一胎孩子,可在深圳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同《计划生育服务证》作用一样)和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o 深圳准生证办理单位请查看:《》
o 深圳各区计划生育系统联系方式请查看:《》
o 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省会区号)+12356:语音服务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技术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宣传教育等服务,全天24小时均可拨打、收听。人工服务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为8:30至11:30,下午为1:30至5:00(节假日除外)。
政策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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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类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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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户籍人员:持户口本、证、身份证(女方)、一寸近期彩照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站办理《广东省生育服务证》(属查环查孕对象的需交查环查孕单),已办《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要到社区工作站查验该证。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二、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社区工作站查验户籍地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后,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三、非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社区工作站查验户籍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然后到现居地住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
四、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还应提供户籍地全额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票据。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处理的流动人口子女,该生回原籍申请学位。
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 网:www.sanwen.net )
(一)适用人员:
1、深圳市户籍已婚育龄,包括离异、丧偶的育龄妇女;
2、深圳市户籍有非婚生育事实的育龄妇女;
3、男方户籍为深圳市,女方户籍为广东省外的已婚育龄夫妻,长期居住在本市,符合广东省生育政策,需在本市生育第一孩,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女方户籍地办理生育证明的女性。
(二)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怀孕的可提供母婴保健手册;
4.领证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5.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证(准生证)和二孩生育审批表;
(3)属于政策外生育人员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4)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街道的,提供加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公章的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卡(此项材料由户籍地社区工作站与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联系取得)。
(5)女方户籍在本市且男方户籍在深圳市外的,提供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
(6)男方户籍在本市且女方户籍在省外的,提供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同意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服务证的证明以及经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1年以上的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办理部门: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但女方户籍在省外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社区工作站填写“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将材料及登记表交工作站。办事人员核实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发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发证部门调查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
户籍人员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
(一)适用人员: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购买经济适用房、个人人事档案委托、公务员招考、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
(二)所需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
2.节育证明,其中属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未落实结扎措施的,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已落实结扎措施的,提供本市市或区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复核后换持的“深圳市节育手术证”;
3.属于政策外生育人员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三)办理部门:先到女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再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办证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办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办证部门调查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通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
(一)适用人员: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
(二)所需材料: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属未育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生育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生育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三)办理部门: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再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按办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办证部门调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通知”。随即推荐的专题你可能也喜欢这些文章最新发布的专题 & sanwen.net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所需材料
发布机构:区梅林街道办
发布日期: 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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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对象  1、深圳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育龄妇女;  2、深圳户籍未婚已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育龄妇女;  3、男方深户,女方非深户,长期居住在本市,已生育子女的;  4、男方深户,女方非深户,长期居住在本市,需在本市生育第一胎子女的。  二、办理材料  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双方身份证;  4.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怀孕的可提供母婴保健手册;  5.领证人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6.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政策内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准生证)或再生育证明材料;  (2)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征收决定书等相关证明;  三、办理机构  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女方户籍在市外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福田区的居民在街道办理服务证)。  四、办理程序  1、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且与省系统信息一致的,即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2、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同时非深户女方持有经现居住地计生工作机构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即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3、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但省系统无信息或信息不全的,经向户籍地核实,户籍地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且婚育情况属实的,予以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4、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但省系统无信息或信息不全的,经向户籍地核实,户籍地超过10个工作日未反馈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签订《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后予以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对提供虚假材料、拒不配合发证部门调查、拒不按发证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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