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病危时离退休统筹外费用能退吗

  尊敬的项俊波主席:您好!  我是深圳市陇东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于2011年12月注册成立,公司成立后,考虑到经营及工种的特殊性风险,希望通过商业保险公司承保雇主责任险,我联系了做保险的业务员欧阳小平,明确告知,希望投保人均最高50万额度的雇主责任险来转移企业的风险。通过保险业务员欧阳小平,我公司分别于日承保10人,于日增加承保5人,合计承保人数为15人。  日,我公司船舶管铜工杨志孝在蛇口友联船厂“非洲檀”号船轮机舱内工作时不慎触电,后经抢救不治身亡。经过非常困惑和令人费解的理赔过程后,我们分别于日和日收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拒赔函,理由分别是:“杨志孝己于日进入深圳市翔誉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深圳市翔誉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也己通过社保为该员工杨志孝认定工伤。本次事故发生时杨志孝与深圳陇东船舶有限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贵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雇主责任保险条款》,本次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和“出险时杨志孝非贵司的员工”及“收到受害人的损失赔偿请求时,未立即通知保险人”。  这就怪了,员工杨志孝进入公司时,与我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上,不仅有杨志孝本人的亲笔签名,而且还有清清楚楚的手印;在杨志孝发生事故后,通过120紧急送到医院,在医院发出病危通知书后也是我公司法人亲自签名后进行抢救;杨志孝抢救不治身故之后,从火化到安葬,从家属安顿到后事处理,全部都是我公司派专人负责办理与善后;为协商理赔的相关事宜,我们专门通过当地基层政府:深圳市蛇口街道办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来协调赔偿及抚慰事宜;可是到最终却被保险公司认定该身故员工不是我公司员工,其理由是因为该员工在身故前将个人的社保关系转入了另一家公司(将社保转入深圳市翔誉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的原因是因为要配合蛇口友联船厂出海作业的要求,但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工资的发放我公司均有完整的备案与建档记录),而且还因为在处理对杨志孝的赔偿时没有“立即通知保险人”,这也成了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真让人有些不可思议!  在雇主责任保险最初承保的时候,保险业务员欧阳小平收了保费6000元和员工的身份证号后就告知可以办理保险了。从承保到保险合同生效  1、没有告知我们雇主和雇员的身份确认是要以员工的社保关系为依据;  2、没有要求我们提交员工的社保清单作为承保的条件;  3、没有要求我们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没有填写任何的投保单证;  5、没有在合同生效后将保单及时交予我公司经办人加盖公章;  6、而两家保险公司在客户信息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竟没有一家提出任何异议的通过了核准,让业务员欧阳小平的欺骗行径成为事实。  合同生效后,我公司一直都没有拿到保险合同,直到公司新招聘了5位员工后,我们告诉业务员欧阳小平,需要增加5位员工到雇主责任险中去,欧阳小平告诉我们将身份证号发给她,新增人员加入后她没有来,只是告知我们新增人员的保费为3000元,让我们将保费转入她个人的银行账户,我们按要求完成了她所有的指派后,欧阳小平才在某一天的晚上打电话给我儿子,说要送保险单过来并要求我儿子带上公章。而且盖章的过程中业务员欧阳小平都没有下车,而是将公章拿过去在车里面匆匆忙忙的盖完后驾驶着车绝尘而去。  这时保单生效己近两个月了。  更奇怪的是事后才知道:  1、我公司所承保的竟是不同的两家保险公司相同的两份雇主责任险,而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雇主责任险条款第六条之(五)款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雇主责任险条款第三十条都明确规定: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保单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责任。根据两家不同保险公司相同的条款之规定,我公司在最初承保的时候就己经被欧阳小平欺骗:支付了两笔保费却只承保了一家的额度(最高22万)。而中国保监委深圳监管局却认为这种欺骗客户的业务活动没有违规;  2、两份雇主责任险承保时我们都认真的提交过雇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最后竟是两份不记名的雇主责任险;  3、增加的5位雇员合计保费的发票金额为:1281.37(人保)+1274.67(太保)=2556.04,但欧阳小平却让我们向其个人账户转账的金额为3000元,向我公司误报并多收保费:443.96元,至今没有退还;  两家保险公司对本属于保险责任内的赔付做出拒绝赔付之后,我们向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提出申诉,希望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但在整个申诉过程中,保险公司百般狡辩,寻找各种理由推诿、搪塞:  1、开始时理赔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告诉我们,如果承保时是记名投保就好了,可是当我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负责人说我们最初就是要求业务员欧阳小平做记名承保,并提交了雇员姓名和身份证,但最终却成了不记名投保的保单时,这位负责人立马改口说,就算是记名投保同样也是赔不了的!  2、当得知我们向中国保监委深圳保监局提交了投诉的时候,相关负责理赔的人员提出希望与我公司达成和解,按各自承担的过失责任来承担赔偿金额,但同时要求我们在调解之后要从保险监管局撤回投诉;作为受骗者的我们,我们接受理赔完成后撤回投诉的要求,但不同意降低赔付额度的条件,我们认为,应该是我们应得的赔付,一分都不能少,不该我们得到的赔付,我们一分也不会要,因为我们是在合理的维护自身的权益!可是,当再一次与其交涉这次提及到协商赔付的话题时,人保相关人员竟矢口抵赖说根本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事后分析原因应该是对深圳保监局处罚的担忧通过变通解除了)。而且像这样的情况每次去都会出现,前一天说过的话,到第二天就不承认了。真让人觉得是遇到骗子和无赖了!  3、我们曾很多次想让保险公司白纸黑字的写确认并盖章,可是前一天答应好的确认,到第二天就不认账了;而且总是千方百计的为业务员欧阳小平的欺诈与违规百般开脱;最可恨的一次是,在我们前脚离开保险公司的协调现场,马上就接到业务员欧阳小平打来的电话和发来的短信,就当天与保险公司交涉的问题为自己狡辩,充分说明保险公司内部人员与保险业务员相互勾结,里应外合,通风报信,欺瞒客户的事实!同时也给事情的处理增加了无穷的难度,让标准的保险合同成为一纸空文。  4、更可笑的是,在一连串的问题让他们无法解答的时候,人保公司的这位专门负责理赔的黄姓总经理竟告诉我们说:“这个理赔现在己经做出了拒赔,所以再更改过来是不行的,我没有理由向上面交待,不如这样,你去起诉吧,我帮你请律师,诉讼费我们出,对法官的判决我们决不上诉,立马赔付”。当我们提到,除了诉讼费之外,还有理赔金额的10%~20%的律师费用你们是否也支付的时候,对方就沉默了!不是吗?本来我们应该得到的是两家保险公司各22万共计44成的赔款,现在需要通过律师的诉讼才能得到赔付,那我们就必须要支付律师赔款金额10%~20%的律师费,这样就会让我们无端端损失4.4万~8.8万的直接损失!各位领导和主持公道的人们:我们是遭遇了人身伤亡事故啊,我们不是在承包一项工程或是在接手某个项目啊!为什么就一定要不择手段的让我们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呢?  项主席:这真让我们觉得很无奈,如果一家保险公司对自己错误的拒赔不作更改,而一定要客户通过诉讼的方法去解决,这其中到底有什么隐情呢?我们找过很多专业人士和法律人士分析了其中的原因,其中有一个朋友的话让我们觉得可怕而担忧:“莫不是他们希望通过客户的诉讼过程,从律师的10~20%的律师费中为自己捞点好处”?如果真是这样,也就难怪要这样明明应该赔付的却不赔,明明是错误的拒赔却不改,明明是可以纠正的错误却一定要通过请律师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如果这种猜测能够成立,那这之前该有多少客户的理赔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呢?如果真是这样,这群人应该是从诉讼的律师那里尝到了诉讼的好处和甜头了,该是损害了多少客户的利益而让自己盆满钵满了?不然怎会如此的刁难客户呢?——是的,如果我们通过他们为我们请律师再对保险公司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本次的赔付,我们将硬生生的要从这44万的理赔款中向律师支付4元的律师费用!如果这一切是真的,各位想一想这其中的黑暗与肮脏交易,大家还能够相信保险吗?大家还会去找这样的公司买保险吗?  在无济于事的情况下,我们希望通过政府的监管机构对此事进行干预,以期得到圆满的解决,便于2012年12月向中国保监委深圳保监局对两家保险公司及欧阳小平在保险承保过程中的违规、欺诈等行径进行了投诉。在递交投诉资料的时候,受理投诉的官员在听完我们简单的诉求后,针对业务员欧阳小平的不正当销售行业,当时就很明确的告诉我们,这是严重的违规行为,我们一定会认真查处。正是在这份诉求交到保监委之后不久,保险公司就提出了希望协商解决赔付的意见。可是投诉书在保监局放的时间越久,保险公司的回复就越强硬,到最后保险公司竟不给我们任何回复了。  在经过漫长的等待之后,我们终于等来了中国保监委深圳保监局对业务员欧阳小平的投诉回复:“……经查,未发现有关证据证实欧阳小平在雇主责任保险的销售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  可以想象,正是因为有如此的监管机构,才让保险行业的销售误导愈演愈烈!真不明白作为保险行业的监督与监管机构,对如此明显的销售违规与销售误导竟熟视无睹!这样的保险监管机构又怎么能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呢?仔细想一想,为什么保险公司能如此肆无忌惮的损害客户利益,为什么保险营销人员欺诈客户行为会陈出不穷,为什么保险行业的欺骗之风难以根除,与保险监管机关的机构虚设、包庇、纵容、辜息以及对销售违规视而不见是不无关系!  项主席:我们真是到了无路可走的境地才通过这种方式写信给您,作为被保险人的我们,支付了保费,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承保了这两份保险,是因为我们相信保险可以让我们转移风险,让我们在发生风险损失后通过保险公司来尽快弥补经济上的损失,通过保险在经济上的赔付让受害人从失去亲人的悲痛的尽快恢复……可是,这两家保险公司及保险这个行业的黑暗让我们失望了,您说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项主席:我们真的不想通过这种方式来主张我们的诉求和我们应得的权益,也不希望以这种方式对两家保险公司的违规操作、保险业务员欧阳小平的欺骗行为、保险监管机构的不作为进行曝光和揭露,更不希望是通过媒体和网络将我公司此次承保的雇主责任险,从保险承保、事故发生、理赔的办理,到拒赔申诉、监管投诉的整个过程公诸于众,真的不想让人们知道这两家保险公司及保险营销员欺骗客户的丑恶嘴脸抹黑了保险这样一个阳光的行业……但我们己别无他法!  项主席:我们是多么的希望保险监管机构不是这样一个虚设机构,多么希望保险监管机构能够从根本上起到对保险销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监管和处罚!真正的发挥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让保险更普及,让更多的人能接受保险,信赖保险,让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这样没有诚信的保险公司没有市场和立足之地!可是,我们太软弱了,我们做不到,我们真的有太多的失望!保险——我们还能够相信吗?
楼主发言:22次 发图:31张 | 更多
  很多人不知道内情,总是认为买保险一定要买大公司,现在大家通过这件事可以看看所谓的大公司是怎样在忽悠客户的!
  这些人可真是太坏了,坏的都离谱了,不怕有现世报吗?????
  和谐社会什么时候才能少一些这样的声音呢?
  中国的信访制度的建立,本身说明了中国不是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它是一个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各利益集团相互利用的国家。老百姓“信访”不“信法”,信访部门想对这些问题进行补救,其实却成了欺骗老百姓的形式主义衙门。为什么全国的信访是越访越多,是因为信访部门和实际解决问题的部门脱节,信访没有制约机制,它没有媒体和网络有监督机制的影响力,因此大接访是一种形式主义就不奇怪了
  还是那句,保险是骗人的.
  真TMD黑,骗钱的公司,迟早要倒闭的,我们等着这天的到来
  曾经差点被忽悠去买1万一年的返还型保险,还好有点基本知识,没买
  每天都有那些黑暗的事情,  或许很多人都已经习惯了
  我相信黑暗盖不住光明的不屈!坚持不懈,定会有人撑起一片绿色天空
  没想到他们从中弄了那么多钱
  保险公司,就是高级点的老鼠会!!!
  我是专业从事金融,经济学的,我从来不买保险。不是说保险本身不好,而是中国的保险行业已经烂到根了,看看吴志鸿之流的素质水平即可见一斑!
  靠谱的买保险就是把钱给他人投资,分一丁点儿的利息。不靠谱的就太多可能性了
  腐败不腐败,只要看看房地产就够了!
  黑暗啊,**
  要是官员都是为了自己的腰包而来,  那还要公检法做什么呀
  和谐社会,还有这样不和谐的事情发生?  真的不理解
  没有约束的权力比洪水猛兽还要可怕
  @一路艰辛理赔
13:46:00  尊敬的项俊波主席:您好!  我是深圳市陇东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于2011年12月注册成立,公司成立后,考虑到经营及工种的特殊性风险,希望通过商业保险公司承保雇主责任险,我联系了做保险的业务员欧阳小平,明确告知,希望投保人均最高50万额度的雇主责任险来转移企业的风险。通过保险业务员欧阳小平,我公司分别于日承保10人,于日增加承保5人,合计承保人数...........  -----------------------------  太过分了
  现在贪官多爽啊!被报光了只是外调或是停职,等风声一过就大摇大摆的回来继续贪脏的贪脏,枉法的枉法
  工伤鉴定 判定你需要赔偿没有?
  好贴呀,不顶不行!
  网络论坛都成了老百姓诉苦的中心了
  保险公司,就是高级点的老鼠会!!!
  我也买了商业险,现在想退都退不出来。  
  这个国家连医院和医生和药物都是假的,而且是国家三级甲等医院(见天涯医生陈晓兰的报道),还有什么不可能是假的?
  黑!真他马黑!
  被朋友硬拉着勉强买了一年,第二年果断退保,真的没什么用,以后打死不买保险  
  希望这事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查清事情的真相。
  一个社会如果长期没有监督没有制衡没有约束没有良知,任何人无论通过什么卑劣肮脏的手段爬上了这样的高位,任何人都会无所顾忌地大行贪腐之道,这是体制决定的,在这样的体制下,谁倒台或被惩处都不值得惋惜也不值得喝彩。  我们党的宪法法律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是我们老百姓的希望、也想看到的结果,我们期待着,真诚地期待着。
  希望 重新严查 还原事实真相!
  在雄起中爆发,就在不雄起中灭亡!
  人们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也是有正义感的,  一定会让那些没有良心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背后有后台故意整楼主的。保重
  在雇主责任保险最初承保的时候,保险业务员欧阳小平收了保费6000元和员工的身份证号后就告知可以办理保险了。从承保到保险合同生效  1、没有告知我们雇主和雇员的身份确认是要以员工的社保关系为依据;  2、没有要求我们提交员工的社保清单作为承保的条件;  3、没有要求我们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没有填写任何的投保单证;  5、没有在合同生效后将保单及时交予我公司经办人加盖公章;  6、而两家保险公司在客户信息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竟没有一家提出任何异议的通过了核准,让业务员欧阳小平的欺骗行径成为事实。
  对于政府持无语态度!
  事实上,很多事件中都存在“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现象,这说明日常监督不到位,才给了某些掌权者公权私用的机会。
  保险和传销模式差不多的.
  维权者不只是在维护自己的人权,更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社会维稳的必须和基石,是切实督促、推行以胡主席为首党中央提出的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实到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  是的楼上!  社会主义体制特性是由实体的人行为作为载体体现的,“道德、体制、用人”是社会主义体制性的人本实体的三要素。三要素齐备方是彻底究竟人本体制法,从尔实体才具有人本政治、人本经济、人本社会、人本教育、人本人文环境的内涵。在法之三要中,用人是人本实体的基础,道德教育是人本实体的方向,体制公平、民主、督导是实现人本实体的保障,体制建设的关键是用人。因此,弘扬道德文化的事业是社会、人民的最高利益,真正的根本利益,在宇宙系的序第中是第一系,宇宙力系中是第一力,是天地共助、最崇高的事业。所以古有断人慧命不信道德文化也就是影响一个人觉悟背信道德,是比杀人还倍恶的无间地狱罪极大
  强烈要求ZF回答我们,为什么有这样的事情而无所作为!!!!!
  一群败类!!! 可耻 必须严惩  不严惩这样的事情还会再次发生的
  @一路艰辛理赔
13:46:00  尊敬的项俊波主席:您好!  我是深圳市陇东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于2011年12月注册成立,公司成立后,考虑到经营及工种的特殊性风险,希望通过商业保险公司承保雇主责任险,我联系了做保险的业务员欧阳小平,明确告知,希望投保人均最高50万额度的雇主责任险来转移企业的风险。通过保险业务员欧阳小平,我公司分别于日承保10人,于日增加承保5人,合计承保人数...........  -----------------------------  太过分了
  要相信人间自有公道,  终究邪不压正, 期待那些腐败分子落网的那一天!!
  我有一个梦想:永远生活在新闻联播里,那里领导个个是时代先锋,群众人人是道德楷模。即使偶尔抓到一个贪官,也只一笔带过,不留一丝遗憾。我有一个梦想:永远生活在新闻联播里,那里农业年年丰收,工业月月喜讯,即使遇到百年不遇的自然灾害和金融危机,都是瞬间消灭。我有一个梦想:永远生活在新闻联播里,那里孩子都上得起学,穷人都看得起病,百姓住进每月77元的廉租房,工资年年增长11.2%,大学生就业率达到99.13%,大学生食堂就餐平均每顿三元。我有一个梦想:永远生活在新闻联播里,那里没有通货膨胀,交通基本不堵,环境年年改善,黄毒基本绝迹,罪犯基本落马。
  很奇怪吗
  政府干的事都有失信于民,最后会是什么结果?只用漂亮的言词来掩饰自已真正的目的,迟早会被揭穿、而且得到个丢失人民的结果
  恨不得将之千刀万剐,将其碎尸万段,下油锅诛之!!!!!当今的世界,又何尝不是贪官当道???贪官污蔑们啊,你们知不知道你们究竟有多肮脏???????????????
  五千年来最大的盛世  
  真TMD黑,骗钱的公司,迟早要倒闭的,我们等着这天的到来
  这些人做鬼都饶不了该杀的贪官,阴德都败尽了。
  期待真相大白于天下。。。
  支持楼主,也相信在中国法律不断健全完善的今天,不是某一地方政府利用手中职权就可以颠倒黑白是非,实施权大于法的违背事实与原则的做法,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太腐败了,现在还发生这样的事情出来啊
  ***有人估计是,在zg一起皆有可能
  当今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
  是啊,这也太 腐败了吧
  有钱还不赶紧移民,所以你不是认清了时势的精英。
  保险公司的人不是一句话能说得清的。
  脑残了吧?买保险了吧?
  强烈要求ZF回答我们,为什么有这样的事情而无所作为!!!!!
  @一路艰辛理赔
13:46:00  尊敬的项俊波主席:您好!  我是深圳市陇东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于2011年12月注册成立,公司成立后,考虑到经营及工种的特殊性风险,希望通过商业保险公司承保雇主责任险,我联系了做保险的业务员欧阳小平,明确告知,希望投保人均最高50万额度的雇主责任险来转移企业的风险。通过保险业务员欧阳小平,我公司分别于日承保10人,于日增加承保5人,合计承保人数...........  -----------------------------  还让不让人活
  @一路艰辛理赔
13:46:00  尊敬的项俊波主席:您好!  我是深圳市陇东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于2011年12月注册成立,公司成立后,考虑到经营及工种的特殊性风险,希望通过商业保险公司承保雇主责任险,我联系了做保险的业务员欧阳小平,明确告知,希望投保人均最高50万额度的雇主责任险来转移企业的风险。通过保险业务员欧阳小平,我公司分别于日承保10人,于日增加承保5人,合计承保人数...........  -----------------------------  太过分了
  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心不可有。这古训,真是千古良言。
  一点都不奇怪,谁管啊!  这没有什么奇怪的。  为什么世界都说中国是全世界最腐败的国家。
  这个揭露贴要顶。
  现在中国的保险行业还不成熟,以后规范了再考虑。  保险从业人员80%就和从事传销的人差不多。。。
  在高层眼中,你我都是平等的!
  看帖回帖中华传统美德,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比土匪还土匪比流氓还流氓的政府
  还是那句,保险是骗人的.
  同意楼上的网友评论,顶起来!!!!!!  同意楼上的网友评论,顶起来!!!!!!  和谐社会把我们欺负到什么地步了,支持楼主!!!!!
  大家发挥集体的力量呀.
  坚决抵制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行为,社会太黑暗了,我们真的就无能为力吗?
  在雇主责任保险最初承保的时候,保险业务员欧阳小平收了保费6000元和员工的身份证号后就告知可以办理保险了。从承保到保险合同生效  1、没有告知我们雇主和雇员的身份确认是要以员工的社保关系为依据;  2、没有要求我们提交员工的社保清单作为承保的条件;  3、没有要求我们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没有填写任何的投保单证;  5、没有在合同生效后将保单及时交予我公司经办人加盖公章;  6、而两家保险公司在客户信息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竟没有一家提出任何异议的通过了核准,让业务员欧阳小平的欺骗行径成为事实。
  八荣八耻体现得淋漓尽致啊
  现在还有这样的事?
  在雇主责任保险最初承保的时候,保险业务员欧阳小平收了保费6000元和员工的身份证号后就告知可以办理保险了。从承保到保险合同生效  1、没有告知我们雇主和雇员的身份确认是要以员工的社保关系为依据;  2、没有要求我们提交员工的社保清单作为承保的条件;  3、没有要求我们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没有填写任何的投保单证;  5、没有在合同生效后将保单及时交予我公司经办人加盖公章;  6、而两家保险公司在客户信息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竟没有一家提出任何异议的通过了核准,让业务员欧阳小平的欺骗行径成为事实。
  无辜的百姓受苦受难,我们会寻求一切可能的手段来解决此事,绝不忍耐!绝不妥协
  顶起来  这样的帖子一定要顶起来的
  坚决支持,不要让这个帖子沉默了  这要的帖子就一定要顶到首页去
  脑残了吧?买保险了吧?
  有钱能使鬼推磨,恐怕官官相护在作怪。那我们的社会还存在希望和正义吗?
  保险和传销模式差不多的.
  保险就是死了,才给你钱,作为丧葬费,不然别想从保险公司拿回来你付出的钱.  而且死还要符合他们的标准,不然死了也没得赔.
  错了啊!  暗号是:天王盖地虎!  回答:嘿休嘿休···
  政府大楼面朝阳,各方官员把福享,前面一个停尸房,后面一个窑子房,有办照的,有配药的,有发套的,吃拿卡要都好的,贪污受贿大笑的,欺压百姓叫号的。榆林官员就是爷,啥钱都敢往下劫,招商引资作大旗,有持无恐卖地皮。土地出让金上玩猫腻,五棵树开区里有问题,党的天下有清天,有关部门当查查
  你们以为自己有权力了,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一路艰辛理赔
13:46:00  尊敬的项俊波主席:您好!  我是深圳市陇东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于2011年12月注册成立,公司成立后,考虑到经营及工种的特殊性风险,希望通过商业保险公司承保雇主责任险,我联系了做保险的业务员欧阳小平,明确告知,希望投保人均最高50万额度的雇主责任险来转移企业的风险。通过保险业务员欧阳小平,我公司分别于日承保10人,于日增加承保5人,合计承保人数...........  -----------------------------  太过分了
  执法人员应该懂法啊,怎么还这样搞的呢?
  @一路艰辛理赔
13:46:00  尊敬的项俊波主席:您好!  我是深圳市陇东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于2011年12月注册成立,公司成立后,考虑到经营及工种的特殊性风险,希望通过商业保险公司承保雇主责任险,我联系了做保险的业务员欧阳小平,明确告知,希望投保人均最高50万额度的雇主责任险来转移企业的风险。通过保险业务员欧阳小平,我公司分别于日承保10人,于日增加承保5人,合计承保人数...........  -----------------------------  还让不让人活
  要是这样的也行啊 就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然会有这样的事情,不可思议!
  看到那么灰的一面,总不希望是真的。可是总有猝死,躲猫猫,精神错乱,十个指甲都没了等等骇人听闻的事件泛出,也见到过上访的50多岁的大妈光天化日被托上车拉走···· 震惊却不敢愤怒,真的不敢,怕···怕····怕···
使用“←”“→”快捷翻页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