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宜昌开店有哪些要求?我刚在百度上看到有人说法人一定要是宜昌执业药师招聘而且一定要在当地交过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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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新政策
范文一:执业药师政策一、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二、考试科目: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序号1234567 科目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专业知识(二)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客观题三、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二)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五、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六、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二、免试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三、成绩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如何报考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根据人事部相关文件,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在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1.报名时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7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2.考试时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0-11月份左右。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药学类: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理学部分和药物分析部分药学专业知识(二)含药剂学部分和药物化学部分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中药鉴定学部分和中药化学部分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鉴定学部分与中药化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药学专业知识(一):药理学部分与药物分析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药学专业知识(二):药剂学部分与药物化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各科考试内容均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在考卷中,掌握部分约占60%,熟悉部分约占30%,了解部分约占10%.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用多选题为代表的客观性试题有更多。多选试题的类型不同,但试题的基本结构大致相同。试题由两部分组成,一为题干,是试题的主体;二为选项,即备选答案。考生在固定的备选答案中选择正确的、最符合题意的答案,不需作解释和论述。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试题分为A、B、X三种题型。现举例说明如下:一、A型题(最佳选择题)A型题题干在前,选项在后。共有A、B、C、D、E五个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个为最佳答案,其余选项为干扰答案。考生须在5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符合题意的答案(最佳答案),并按考试规定的方式将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的字母涂黑。例1:既祛风通络,又凉血消肿的药是:A.海风藤B.雷公藤 C.络石藤D.青风藤E.鸡血藤
答案:AB●DE例2:不宜用于变异型心绞痛的药物是:A.硝酸甘油B.硝苯地平C.普萘罗尔D.维拉帕米
E.地尔硫卓
答案:AB●DE二、B型题(配伍选择题)B型题是一组试题(2至4个)共用一组A、B、C、D、E五个备选答案。选项在前,题干在后,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个选项可供选择一次,也可重复选用,也可不被选用。考生只须为每道试题选出一个最佳答案。例1:A.杀虫消积B.杀虫疗癣C.杀虫活血D.杀虫止血E.杀虫涩肠1.槟榔的功效是: 2.使君子的功效是:答案:1.A●CDE
2.●BCDE例2:A.青霉素V
B.苯唑西林 C.替卡西林 D.哌拉西林 E.氨苄西林1.主要用于耐药金葡菌感染的半合成青霉素2.耐酶,抗菌活性不及青霉素,与青霉素有交叉过敏3.口服不吸收,临床主要用于绿脓杆菌感染治疗答案:1.●BCDE
3.AB●DE例3:A.乙胺丁醇 B.利福平C.链霉素D.对氨基水杨酸E.卡拉霉素1.诱导肝微粒体霉、加速皮质激素和雌激素代谢2.长期大量应用可致视神经炎、视力下降、视野缩小,出现盲点3.尿中析出结晶,损害肾脏,碱化尿液可减轻4.对第八对脑神经损害严重答案:1.A●CDE 2.●BCDE 3.ABC●E
4.ABCD●三、X型题(多项选择题)X型题由一个题干和A、B、C、D、E五个备选答案组成,题干在前,选项在后。要求考生从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例1:既善清热解毒,又疏散风热的药是:A.连翘B.金银花C.牛蒡子D.败酱草E.黄菊花
答案:●●●D●例2:适用于高血压病伴肾功能不良的药物是:A.卡托普利B.利舍平C.哌唑嗪D.氢氯噻嗪E.甲基多巴
答案:●B●D●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例如: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加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第三条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第四条 执业药师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注册。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五条 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第二章 申请注册第六条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第七条 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四)经执业单位同意。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三)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四)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形的。第九条 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五)执业单位证明;(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第十条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第十一条 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二)执业单位考核材料;(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第十二条 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药师资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第九条规定外,还需同时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第三章 注册与管理第十三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对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注册,同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四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根据申请注册者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注明的专业类别进行注册。第十五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时,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的注册情况栏内加盖注册专用印章,并发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第十六条 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二)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向新执业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重新申请注册。新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发给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第十七条 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注册:(一)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四)受开除行政处分的;(五)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注销注册手续由执业药师所在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并填写“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登记表”。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经核实后办理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药师注册证》。第十八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每年将注册情况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定期公告。第十九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上报备案的执业药师中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有权责令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复查并予以改正。第二十条 对不予注册或注销注册持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一条 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注册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其所在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未经注册,不具有执业药师身份,不得从事执业药师业务活动,其所出具的与执业药师业务有关的证明,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执业单位系指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二、考试科目:执业药师考试科目及类型要求序号1234567 科目
药事管理与法规
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专业知识(二)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
客观题三、从事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2、3、4四个科目,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考生报考1、5、6、7四个科目。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二)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五、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六、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二、免试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三、成绩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如何报考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根据人事部相关文件,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在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1.报名时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7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2.考试时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0-11月份左右。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药学类: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含药理学部分和药物分析部分药学专业知识(二)含药剂学部分和药物化学部分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类、中药学类共考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含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含中药鉴定学部分和中药化学部分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部分和中药药剂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鉴定学部分与中药化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药学专业知识(一):药理学部分与药物分析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 药学专业知识(二):药剂学部分与药物化学部分卷面分值比例为6:4.各科考试内容均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在考卷中,掌握部分约占60%,熟悉部分约占30%,了解部分约占10%.各科单独考试,单独计分,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用多选题为代表的客观性试题有更多。多选试题的类型不同,但试题的基本结构大致相同。试题由两部分组成,一为题干,是试题的主体;二为选项,即备选答案。考生在固定的备选答案中选择正确的、最符合题意的答案,不需作解释和论述。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试题分为A、B、X三种题型。现举例说明如下:一、A型题(最佳选择题)A型题题干在前,选项在后。共有A、B、C、D、E五个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个为最佳答案,其余选项为干扰答案。考生须在5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符合题意的答案(最佳答案),并按考试规定的方式将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的字母涂黑。例1:既祛风通络,又凉血消肿的药是:A.海风藤B.雷公藤 C.络石藤D.青风藤E.鸡血藤
答案:AB●DE例2:不宜用于变异型心绞痛的药物是:A.硝酸甘油B.硝苯地平C.普萘罗尔D.维拉帕米
E.地尔硫卓
答案:AB●DE二、B型题(配伍选择题)B型题是一组试题(2至4个)共用一组A、B、C、D、E五个备选答案。选项在前,题干在后,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个选项可供选择一次,也可重复选用,也可不被选用。考生只须为每道试题选出一个最佳答案。例1:A.杀虫消积B.杀虫疗癣C.杀虫活血D.杀虫止血E.杀虫涩肠1.槟榔的功效是: 2.使君子的功效是:答案:1.A●CDE
2.●BCDE例2:A.青霉素V
B.苯唑西林 C.替卡西林 D.哌拉西林 E.氨苄西林1.主要用于耐药金葡菌感染的半合成青霉素2.耐酶,抗菌活性不及青霉素,与青霉素有交叉过敏3.口服不吸收,临床主要用于绿脓杆菌感染治疗答案:1.●BCDE
3.AB●DE例3:A.乙胺丁醇 B.利福平C.链霉素D.对氨基水杨酸E.卡拉霉素1.诱导肝微粒体霉、加速皮质激素和雌激素代谢2.长期大量应用可致视神经炎、视力下降、视野缩小,出现盲点3.尿中析出结晶,损害肾脏,碱化尿液可减轻4.对第八对脑神经损害严重答案:1.A●CDE 2.●BCDE 3.ABC●E
4.ABCD●三、X型题(多项选择题)X型题由一个题干和A、B、C、D、E五个备选答案组成,题干在前,选项在后。要求考生从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例1:既善清热解毒,又疏散风热的药是:A.连翘B.金银花C.牛蒡子D.败酱草E.黄菊花
答案:●●●D●例2:适用于高血压病伴肾功能不良的药物是:A.卡托普利B.利舍平C.哌唑嗪D.氢氯噻嗪E.甲基多巴
答案:●B●D●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例如: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加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第三条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第四条 执业药师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注册。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五条 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第二章 申请注册第六条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第七条 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四)经执业单位同意。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三)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四)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形的。第九条 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五)执业单位证明;(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第十条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第十一条 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二)执业单位考核材料;(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第十二条 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药师资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第九条规定外,还需同时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第三章 注册与管理第十三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对不符合条件者不予注册,同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四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根据申请注册者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注明的专业类别进行注册。第十五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时,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的注册情况栏内加盖注册专用印章,并发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第十六条 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二)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并向新执业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重新申请注册。新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发给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第十七条 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注册:(一)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四)受开除行政处分的;(五)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注销注册手续由执业药师所在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并填写“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登记表”。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经核实后办理注销注册,收回《执业药师注册证》。第十八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每年将注册情况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并定期公告。第十九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上报备案的执业药师中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有权责令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复查并予以改正。第二十条 对不予注册或注销注册持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一条 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人员,一经发现,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 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注册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其所在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未经注册,不具有执业药师身份,不得从事执业药师业务活动,其所出具的与执业药师业务有关的证明,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执业单位系指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范文二:2014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新大纲新政策2014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新大纲新政策2014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新的大纲已经颁布,我们的心也就随着落地了,新的大纲也让我们重新了解的执业药师新的政策。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国家药品安全规划今年在第一大单元“药事管理相关知识”第一小单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文件”第四要点“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中新增《关于2012年版药品电子监管实施工作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3年第10号)作为考试内容。这也意味着国家对药品电子监管的力度,也是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一次新的整顿。对于我们执业药师来说就是一次新的尝试,新的方法。二、药事管理体制今年在第一大单元“药事管理相关知识”第二小单元“药事管理体制”中,有关考试内容应按照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4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国办发〔2013〕24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13〕50号)等文件确定的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相关职能转变、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等予以调整。此次药事管理体制的改革是药事系统的一次重大转型,也是国家对药品等的重视,更是执业药师制度提上日程的重要转折点。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今年在第二大单元“药事管理法规”中,第五小单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有关考试内容,依据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5号)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做出修改的内容进行更新。在第二大单元“药事管理法规”中,将第六小单元《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07年版)的通知》(国食药监安〔号)更新为《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号)。此次的改动是对麻精药品的一次警示,近几年麻精药品出现的事故屡见不鲜,国家对麻精药品的管控力度不够,通过此政策可以减少事故的出现。当然,今年药事管理与法规还改动了一些内容,在这里不一一列举,执业药师是国民健康的保障,新的政策会给执业药师带来新的生机,也希望未来执业药师们奋发图强,为国民的健康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范文三:政策解析:执业药师的作用在哪里执业药师的职责是什么?和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呢?
首先,执业药师必须对医师的处方进行审核,然后正确调配签字、销售;药师不能随意更改处方或给予代用药品。处方中如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应拒绝调配销售,或与医生联系,或要求购买者请医生修改处方,才能调配销售。
其次,药师应对患者提供用药指导,特别是对使用非处方药进行自我药疗的消费者。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执业药师应完整地保存顾客的用药记录,随时检查可能产生的药物不良反应,并向消费者详细说明用药知识及注意事项。
此外,执业药师还应随时提供各种免费的健康检测,如体温、血压检测等,并耐心倾听,细心解释,向消费者提供迅速亲切的服务;执业药师还应细心调剂、提供最佳品质与疗效的产品,更要依照顾客的需要,主动提供专业的建议与咨询,并为消费者提供经济合理的价格以及有效用药与节约用药费用的方法,更客观、中立地推荐优质药品,尽最大的可能给消费者节约用药费用。
在美国,执业药师负责改善患者健康状况,帮助患者正确进行药物治疗,并向患者提供健康保健常识,提醒患者药物治疗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同时,执业药师还十分注意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感情沟通,以赢得信赖。基于药师的责任甚重,加盟社区药房的药剂师,须具有六年制大学学历及药学专业学历证书。
范文四:2015年执业药师新政改革2015年新政将带来执业药师刚性需求,你准备好了吗? 有微信公众号转发了人社部即将取消第四批职业资格的消息,并提示执业药师基本确定位列取消名单之中。霎时间医药界可谓人心惶惶,该文章也被点击破十万。 那么,执业药师真的要取消了吗?北京中交路达交通技术研究院韩老师 从执业药师的近几年情况及最新的新政入手,为您解读。取消的职业资格名单剑指地方职业资格据媒体报道,人社部预计将在今年年底完成第五批的取消。届时,取消的职业资格的量占到职业资格数将超过1/3。毋庸置疑,自从20年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作为评价人才的制度,且被写入劳动法以来,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应运而生,考证热蜂拥来袭,造成考证的人不少,工作的人不多的不良现象。那么,被人社部大批取消的 “职业资格”,究竟是指哪些呢? 据人社部副部长汤涛介绍,“地方职业资格2013年底统计时有1800多项,其中90%以上都是应该取消的”。很明显,人社部取消的职业资格名单是剑指地方职业资格的,当然,也包括农业部、审计署、水利部等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的证书。其中包括执业药师证吗? 首先,我们来看看人社部对取消职业资格的标准设定:1、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2、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的职业资格;3、国务院部门和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4、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接下来,我们看看对于执业药师的解释。执业药师是从业资格,指经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该考试由国家人社部、药监总局共同负责。该证书由国家人社部统一印制,人社部和药监总局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注册执业药师是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通过GMP或GSP认证的必要条件。很明显,执业药师完全不符合以上4个取消标准。而某公众号指基本确定会被取消的“执业药师”,赛柏蓝认为其实是指省级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一般简称“药师证”。该资格证是属于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副高、正高四个级别。是药监系统的药师证,由省级人设部门组织考试,目前主要用于药店工作。未来省级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将被淘汰总所周知,近年来医药行业快速发展,企业对于药学专业人员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对于药师证、执业药师证挂靠的现象也见怪不怪。近年来,随着连锁药店和单体药店的不断增加,许多药店为了专业人员配备上达到GSP要求,应对GSP检查,只能通过租赁的形式寻找挂靠药师。其实早前,业界已经在传省级的药师证可能会被取消,所以现在药店挂靠药师证所签的协议也从原来的三年、五年直接削减指三个月、半年,因为用证单位担心签的时间过长,一旦药师证正式被取消,会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且新版GSP要求中并未提及必须要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所以我们可以认为,省级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被取消,将指日可待。 执业药师需求还将上升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GSP(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要求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根据新版GSP规定,在2015年底前,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方。也就是说,到日,药品经营企业如果没有配备执业药师,就得停止营业。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各地药店已经突破46万多家,而到今年6月30日,全国注册执业药师达192414人,其中零售药店较5月增加10054人,说明大限将至,众多零售药店都在争抢执业药师,应对新版GSP的检查。然而,目前全国执业药师数量是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的,今年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谢子龙还提出执业药师多点执业的建议,可见,新政将带来执业药师刚性需求。 更多韩老师的精解信息,请点击百度文库右侧头像,获取联系和关注。
范文五:政策解析:执业药师考试政策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内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的范围。第三条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英文译名为:Licensed Pharmacist第四条 凡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均应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并以此作为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必备条件之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需由执业药师担任的岗位作出明确规定并进行检查。
第五条 人事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全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考试第六条 执业药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一般每年举行一次。第七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和中国医学考试网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第八条 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中国医学考试网纲和试题,会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第九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第十条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范文六:执业药师政策与药学教育改革药学教育6##9年第6"卷第"期执业药师政策与药学教育改革!张丽慧赵建波!"##"$)杭州师范学院医学院(杭州摘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试行和全面推开,为药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因此,如何适应执业药师政策变化,使高等药学教育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接轨,认真研究专科药学人才定位,构筑科学合理、具有专科特点和药学特色的课程体系,已成为药学专业教学改革的切入点。关键词执业药师;药学教育;改革育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接轨。因此,认真研究专科药学人才定位,构筑科学合理、具有专科特点和药学特色的课程体系,已成为药学专业教学改革的切入点。一、高等药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6"世纪药学科学的发展及培养综合性药学专业人才的需要,适应药学教育由化学模式向化学3生物学模式转变的发展趋势,以卫生部、教育部制定的《中国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纲要》及;二、药学教育改革"8课程体系改革按照上述药学专业培养目标,确立为实现这一培养目标而设置的课程体系和教学计划,通过一系列循序渐进的课程,达到培养目标要求的学习内容。具体从以下两方面着手:(")调整课程结构,压缩总学时在学院药学专业原有教学计划中,必修课由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大板块构成,总学时64##学时,平均周学时64学时,其中,必修课与化学课占比例较大。在新的教学计划修改中,学院根据国家对执业药师职责要求,充分发挥医学院办药学的优势,调整了课程结构。在必修课中增加了生物医学课板块,开设了病理学、医用微生物与免疫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人体解剖学、临床医学和临床药理学等7门医学基础和临床医学课程,培养学生既具有药学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具有一定的临床医伴随着信息时代带来的科学技术革命,医药卫生事业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随着公费医疗制度改革、%&’药品的公布实施,以及医药分业的深化,大量的医院药房、社会药房和医药营销公司应运而生,在该领域内的临床药学、药房管理和医药营销等岗位中急需一大批既掌握药学专业知识,又具备一定临床医学和相关学科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特别是近年来社会药房的大量出现,需要更多的药师指导患者合理用药、自我用药,进行药学照料(()*+,*-./01-*2["3!]工作。-*+.)我国于"445年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据初步统计,我国目前大约需要!#万执业药师,但到6##6年底全国执业药师人数约为78$7万多人。与国外相比,我国人口平均拥有药师的比例差距很大。日本平均每9"7人有"名执业药师,美国平均每"9##人有"名执业药师。而在我国,以执业药师拥有量位居前列的上海为例,"!##万人口中只有!#$#名执业药师。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是我国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政策和措施,同时也是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竞争的重大举措。然而,我国现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仅数量少,而且整体素质偏低,知识结构不合理,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和药学事业发展的需求[539]。近年来,世界各国药学教育的课程结构比例已发生了较[:3$]大变化,形成了具有鲜明药学特色的课程体系。然而,长期以来,我国药学教育主要以中等教育为主,高等院校招生规模很小,而且专业划分过细。6#世纪4#年代中、后期,由于对高等药学人才的需求增加,使该层次的药学教育发展加快。最近几年,我国的高等本科药学教育已逐步开始进行课程体系的改革尝试,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到目前为止,专科药学人才的培养模式尚未成熟,仍在探索之中。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试行和全面推开,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改变教育观念,确立新的教育理念,调整专业设置、课程结构与培养模式,以应变执业药师政策变化,从而使高等专科药学教6##!3"63":。!收稿日期:作者简介:张丽慧("4:">),女,浙江温州人,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药理学研究。―95万方数据―药学教育&##"年第&’卷第’期学和相关学科知识,让学生对一些常见病的病因、临床表现和治疗原则有基本了解,以适应指导患者合理用药、进行药学照料的要求。同时,药学专业的!门化学课(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和物理化学)总学时由原来的!"#学时减少到$%#学时,教学计划总学时削减到&&##学时,平均周学时&!学时。这样既大大减轻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又使学生有更多时间汲取药学相关学科、人文学科知识。(&)调整选修课设置,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国家执业药师政策的实施对高等药学人才的培养提出了不同以往的更高要求。它要求未来的执业药师要有优良的综合素质和完善的人格品质,使之成为既具有竟争意识,又有协同合作精神;既具有扎实、广博的理论基础,又具有前瞻眼光和创新意识;既具有专业能力,又能体现人文精神的药学高素质人才。只有这样才能承担新世纪赋予药学人才的重任。根据上述要求,学院对选修课设置进行了较大地调整,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并致力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目前学院药学专业共设限制性专业选修课%门:医院药学、药学科学前沿与发展方向、药物毒理学、合理用药、药品信息及药品评价及药学英语,总学时’(#学时;限制性公共分别是音乐基础理论、科学史与科学哲学、大学选修课)门,语文、外国文学作品赏析、中国传统文化与公共关系学,总学时’(#学时。教学手段及方法改革&*教学内容、适应执业药师政策变化和药学科学发展,精选教学内容,不断反映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这是药学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应以“高等教育面向&’世纪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计划”和“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为指导,组织药学专业教师在原有教学大纲的基础上,对各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重新修订,做到在形式上统一、规范,内容上去除旧的教学内容,增加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使整个教学大纲贯彻了科学性、思想性、先进性与系统性相结合的原则,体现了教学改革精神,服从了课程结构及教学安排的整体需要。在教学手段及方法改革上,学院以组织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召开教学研讨会、教书育人和教学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在教学手段上为适应现代化教学需要,近年来,学院组织教师参加了各种多媒体教学师资培训班,为教研室添置了多媒体教学设备,鼓励教师积极应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在教学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药学专业所属的教研室,课堂多媒体教学使用率达到("+以上。$*注重教材建设药学专业教材建设是本项改革的内容之一。我院对药学教材建设十分重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新专业建设要求,优先选择全国统编教材和规划教材,以保证教学质量。同时,为适应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适当编写自编教材,并对自编教材进行严格把关,除提出书面申请外,要求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报学院教材委员会讨论和审批。目前学院正在编写’#多本自编教材和补充教材,力求在新编教材中反映学科新进展、新特色。!*实施教学管理改革为促进多学科相互渗透,进行优化组合教研室、建立实验教学中心和科研研究所等多项改革,并要求!"岁以下教师担任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从而使专业教育与基础教育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促进学科建设。笔者相信,药学教育只要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持之以恒,一定能够培养出适应新世纪发展需要的高等应用型药学人才。参考文献[’]蒋学华,张志荣,新时期医院药学与药学教育[-],药学教育,&##$,’.:’/$,[&]吴永佩,颜青,培养临床药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中国医院,&##&,%:!./"’,[$]陈耀章,刘学文,浅论药学监护与药学教育改革[-],中国高等医学教育,&##&,(!):./’’,[!]姚文兵,花建华,加快高等药学教育课程调整应和执业药师政策的实施[-],药学教育,&##&,’(:./’#,["]娄红祥,赵玉兰,发挥医学院校办药学专业优势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药学人才[-],药学教育,&##’,’):./’#,[%]王振成,周芳明,美国临床药学教育动态[-],中国临床药学杂志,&##&,’’:$)(,[)]曹晓群,日本邵和药科大学教育概况[-],中国高等医学教育,&##&(%):"(,[(]施军,叶德泳,中美高等药学教育比较[-],药学教育,&##&,’(:(/’!,!"#$%&$’()*+,*#"&-(./"#0*%’()*+,*#$1-"#*/2’1#*-".%3$4.+,,0129-6:;/(>?7==@=ABCD6?6;C,1:;EF7=8GC:?7CHIJ=@@CEC,1:;EF7=8$’##’(,J76;:)56&-+*#-:KLM=ICI:;CNMH=万方数据―""―药学教育6##9年第6"卷第"期执业药师政策与药学教育改革!张丽慧赵建波!"##"$)杭州师范学院医学院(杭州摘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试行和全面推开,为药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因此,如何适应执业药师政策变化,使高等药学教育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接轨,认真研究专科药学人才定位,构筑科学合理、具有专科特点和药学特色的课程体系,已成为药学专业教学改革的切入点。关键词执业药师;药学教育;改革育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接轨。因此,认真研究专科药学人才定位,构筑科学合理、具有专科特点和药学特色的课程体系,已成为药学专业教学改革的切入点。一、高等药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6"世纪药学科学的发展及培养综合性药学专业人才的需要,适应药学教育由化学模式向化学3生物学模式转变的发展趋势,以卫生部、教育部制定的《中国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纲要》及;二、药学教育改革"8课程体系改革按照上述药学专业培养目标,确立为实现这一培养目标而设置的课程体系和教学计划,通过一系列循序渐进的课程,达到培养目标要求的学习内容。具体从以下两方面着手:(")调整课程结构,压缩总学时在学院药学专业原有教学计划中,必修课由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大板块构成,总学时64##学时,平均周学时64学时,其中,必修课与化学课占比例较大。在新的教学计划修改中,学院根据国家对执业药师职责要求,充分发挥医学院办药学的优势,调整了课程结构。在必修课中增加了生物医学课板块,开设了病理学、医用微生物与免疫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人体解剖学、临床医学和临床药理学等7门医学基础和临床医学课程,培养学生既具有药学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具有一定的临床医伴随着信息时代带来的科学技术革命,医药卫生事业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随着公费医疗制度改革、%&’药品的公布实施,以及医药分业的深化,大量的医院药房、社会药房和医药营销公司应运而生,在该领域内的临床药学、药房管理和医药营销等岗位中急需一大批既掌握药学专业知识,又具备一定临床医学和相关学科知识的高级专门人才。特别是近年来社会药房的大量出现,需要更多的药师指导患者合理用药、自我用药,进行药学照料(()*+,*-./01-*2["3!]工作。-*+.)我国于"445年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据初步统计,我国目前大约需要!#万执业药师,但到6##6年底全国执业药师人数约为78$7万多人。与国外相比,我国人口平均拥有药师的比例差距很大。日本平均每9"7人有"名执业药师,美国平均每"9##人有"名执业药师。而在我国,以执业药师拥有量位居前列的上海为例,"!##万人口中只有!#$#名执业药师。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是我国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政策和措施,同时也是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竞争的重大举措。然而,我国现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仅数量少,而且整体素质偏低,知识结构不合理,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和药学事业发展的需求[539]。近年来,世界各国药学教育的课程结构比例已发生了较[:3$]大变化,形成了具有鲜明药学特色的课程体系。然而,长期以来,我国药学教育主要以中等教育为主,高等院校招生规模很小,而且专业划分过细。6#世纪4#年代中、后期,由于对高等药学人才的需求增加,使该层次的药学教育发展加快。最近几年,我国的高等本科药学教育已逐步开始进行课程体系的改革尝试,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到目前为止,专科药学人才的培养模式尚未成熟,仍在探索之中。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试行和全面推开,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改变教育观念,确立新的教育理念,调整专业设置、课程结构与培养模式,以应变执业药师政策变化,从而使高等专科药学教6##!3"63":。!收稿日期:作者简介:张丽慧("4:">),女,浙江温州人,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药理学研究。―95万方数据―药学教育&##"年第&’卷第’期学和相关学科知识,让学生对一些常见病的病因、临床表现和治疗原则有基本了解,以适应指导患者合理用药、进行药学照料的要求。同时,药学专业的!门化学课(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和物理化学)总学时由原来的!"#学时减少到$%#学时,教学计划总学时削减到&&##学时,平均周学时&!学时。这样既大大减轻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又使学生有更多时间汲取药学相关学科、人文学科知识。(&)调整选修课设置,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国家执业药师政策的实施对高等药学人才的培养提出了不同以往的更高要求。它要求未来的执业药师要有优良的综合素质和完善的人格品质,使之成为既具有竟争意识,又有协同合作精神;既具有扎实、广博的理论基础,又具有前瞻眼光和创新意识;既具有专业能力,又能体现人文精神的药学高素质人才。只有这样才能承担新世纪赋予药学人才的重任。根据上述要求,学院对选修课设置进行了较大地调整,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并致力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目前学院药学专业共设限制性专业选修课%门:医院药学、药学科学前沿与发展方向、药物毒理学、合理用药、药品信息及药品评价及药学英语,总学时’(#学时;限制性公共分别是音乐基础理论、科学史与科学哲学、大学选修课)门,语文、外国文学作品赏析、中国传统文化与公共关系学,总学时’(#学时。教学手段及方法改革&*教学内容、适应执业药师政策变化和药学科学发展,精选教学内容,不断反映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这是药学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应以“高等教育面向&’世纪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计划”和“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为指导,组织药学专业教师在原有教学大纲的基础上,对各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重新修订,做到在形式上统一、规范,内容上去除旧的教学内容,增加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使整个教学大纲贯彻了科学性、思想性、先进性与系统性相结合的原则,体现了教学改革精神,服从了课程结构及教学安排的整体需要。在教学手段及方法改革上,学院以组织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召开教学研讨会、教书育人和教学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在教学手段上为适应现代化教学需要,近年来,学院组织教师参加了各种多媒体教学师资培训班,为教研室添置了多媒体教学设备,鼓励教师积极应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在教学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目前,药学专业所属的教研室,课堂多媒体教学使用率达到("+以上。$*注重教材建设药学专业教材建设是本项改革的内容之一。我院对药学教材建设十分重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新专业建设要求,优先选择全国统编教材和规划教材,以保证教学质量。同时,为适应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适当编写自编教材,并对自编教材进行严格把关,除提出书面申请外,要求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报学院教材委员会讨论和审批。目前学院正在编写’#多本自编教材和补充教材,力求在新编教材中反映学科新进展、新特色。!*实施教学管理改革为促进多学科相互渗透,进行优化组合教研室、建立实验教学中心和科研研究所等多项改革,并要求!"岁以下教师担任两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从而使专业教育与基础教育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促进学科建设。笔者相信,药学教育只要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持之以恒,一定能够培养出适应新世纪发展需要的高等应用型药学人才。参考文献[’]蒋学华,张志荣,新时期医院药学与药学教育[-],药学教育,&##$,’.:’/$,[&]吴永佩,颜青,培养临床药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中国医院,&##&,%:!./"’,[$]陈耀章,刘学文,浅论药学监护与药学教育改革[-],中国高等医学教育,&##&,(!):./’’,[!]姚文兵,花建华,加快高等药学教育课程调整应和执业药师政策的实施[-],药学教育,&##&,’(:./’#,["]娄红祥,赵玉兰,发挥医学院校办药学专业优势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药学人才[-],药学教育,&##’,’):./’#,[%]王振成,周芳明,美国临床药学教育动态[-],中国临床药学杂志,&##&,’’:$)(,[)]曹晓群,日本邵和药科大学教育概况[-],中国高等医学教育,&##&(%):"(,[(]施军,叶德泳,中美高等药学教育比较[-],药学教育,&##&,’(:(/’!,!"#$%&$’()*+,*#"&-(./"#0*%’()*+,*#$1-"#*/2’1#*-".%3$4.+,,0129-6:;/(>?7==@=ABCD6?6;C,1:;EF7=8GC:?7CHIJ=@@CEC,1:;EF7=8$’##’(,J76;:)56&-+*#-:KLM=ICI:;CNMH=万方数据―""―
范文七:政策分析: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的制定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广大执业药师,在执业过程中将患者及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做到尊重患者、进德修业、珍视声誉,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依法独立执业,科学指导用药,确保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并与医护人员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共同为药学事业的发展和人类的健康奉献力量。据悉,我国目前有执业药师13万名。中国执业药师协会从2005年6月开始,正式启动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的研究制定工作,今年8月制定工作完成,并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今后中国执业药师协会还将组织专家,继续开展与《准则》相配套的《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指导》的起草工作。
范文八:执业药师政策解析:药师考试滚动管理说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自2003年度起已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做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的考试并成绩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摘自:国人厅发[号文件)
例:1、2003年考生甲报考了护理学(士)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2004年报考了护理学(士)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考试;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甲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甲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才算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考试。2、异地考生:2003年考生乙在北京报考了护理学(士)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因工作调动原因,2004年在天津报考了护理学(士)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考试,由天津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天津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考生专业资格证书;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乙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乙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护理学(士)专业的考试。
范文九:政策解析: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可聘任为主管药师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有关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精神,根据人事部、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和药品市场管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现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标准控制,加强对药品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和维护人民健康,促进我国医药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以及《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有关条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在药品生产和药品流通领域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凡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在其关键岗位必须配备有相应的执业药师资格人员。执业药师通过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依法独立执行业务。
执业药师英文译为:Licensed pharmacist。
第三条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属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国家确认批准。第四条 人事部和国家医药管理局共同负责全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度、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已具备执业药师的水平和能力,作为依法申请领办药品生产、经营或独立执行业务的依据。第二章 考试第六条 执业药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它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药学中专毕业后,从事医药工作满十年;
(二)药学大专毕业后,从事医药工作满六年;
(三)药学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药工作满四年;
(四)获药学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医药工作满二年;
(五)获药学硕士学位后,从事医药工作满一年;
(六)获药学博士学位;
(七)已正式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的人员。
第八条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中国医学考试网纲和试题,会同国家医药管理局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并组织或授权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
第九条 国家医药管理局负责指导中国医学考试网纲的拟定、培训教材的编写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并组织或授权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培训工作必须按照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十条 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医药管理局用印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全国范围有效。第三章 注册第十一条 执业药师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国家医药管理局及省级医药管理局(总公司)为执业药师的注册管理机构。人事部和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对执业药师的注册和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
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根据人事部和国家医药管理局发出的执业药师考试及格名单向考试合格者核发资格证书,并通知其到当地省级医药管理部门注册。接到通知后须在三个月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办者,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不再有效。
第十三条 申请执业药师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遵守药师职业道德;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再次注册者,应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有知识更新、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
第十四条 经批准注册的执业药师,由省级医药管理局在《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中的注册登记栏内加盖印章,并报国家医药管理局备案。
第十五条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要按规定主动到注册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对不符合第十三条要求的,不予重新注册。
第十六条 凡脱离药师工作岗位连续时间二年以上者(含二年),注册管理机构将取消其注册;若要重新注册,必须再次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第十七条 执业药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所在单位向注册管理机构提出注销注册:
(一)死亡;
(二)服刑;
(三)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
第四章 职责
第十八条 执业药师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以提供合格药品,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为基本准则。
第十九条 执业药师有权依法开办或领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是申领企业执照的必备文件。
第二十条 凡各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流通部门,均应配备执业药师负责有关业务工作,执业药师必须对药品质量负责。
第二十一条 执业药师必须熟悉《药品管理法》等医药法规、条例,带头执行国家对药品生产、销售和流通环节的各种具体规定。
第二十二条 执业药师应不断更新知识、注意国内外医药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掌握最新的药学知识和先进的医药技术,以保持较高的专业水平。
第二十三条 执业药师有权参与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各环节的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的制订及对违反各项规定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 执业药师对违反《药品管理法》等法规的部门领导的决定或意见有权提出劝告、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第二十五条 一个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单位正式执业,并对其所分工的业务负责。
第二十六条 国家医药管理局制定执业药师岗位工作规范,对必须有执业药师上岗的关键岗位作出明确规定并予以公布。
范文十:执业药师政策知识测试题执业药师政策知识测试题姓名:
得分:一、判断题(共20题,每题2分,共40分)1.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是从日开始实施。(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学技术人员实施监管。
)3. 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
)4. 执业药师不一定是药学技术人员。
)5.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经执业药师调整后可销售。 (
)6. 执业药师不需要对选购非处方药的患者提供用药指导。
)7. 驻店执业药师必须对医师的处方进行审核。
)8.销售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
)9.执业药师违反《药品管理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构追究法律责任。
)10.只有药学技术人员才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1.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一年为一个考试周期。
)12.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13.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单独负责。(
)14.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不需要所在单位同意。
)15.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四年,有效期满须再次注册。
)16.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执业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17.申请再次注册的执业药师必须有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记录。(
)18.执业药师参加指定项目学习每年不得少于7学分。
)19.《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是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的必备证件。(
)20.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定项目为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是执业药师的必修项目。
)二、多选题(共15题,每题4分,共60分)1.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依据是什么?
)A《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于问题的决定》 B《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C《职业资格证书规定》。D《药品管理法》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
)A统一大纲B统一命题C自行组织D开卷考试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
)A职业准入性考试B凡经过本考试并成绩合格者,国家发给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C表明具备执业药师的学识、技术和能力D本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4.执业药师的职责是
)A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B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C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各项法规及政策D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5.执业药师资格认定条件是:
)A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B日以前担任药品、中药品生产或经营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C有医药行业的重要专著D连续药学岗位工作五年以上,累计十年以上6.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意义是
)A是药品分类管理的战略性措施B加强药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C是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重大措施D是使中国医药走向世界的保证措施7.报考条件中对专业工作年限的具体规定了
)A对中专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B对大专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C对本科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二年; D取得博士学历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8.执业药师报考条件中的相关专业指哪些专业?
) A化学专业B医学专业C生物学专业D护理专业9.药学专业知识包括哪些内容?
)A药理学B药物分析C药物制剂D药物化学10. 执业药师注册包括哪些方面?
)A执业类别B执业范围C执业地区D执业年限11. 什么情况下执业药师将予以注销?
)A受刑事处罚的;B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C受开除行政处分的D因健康原因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12.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包括
)A培训B学术讲座C专题研讨会D撰写论文13.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分为
)A指定B指导C自修D自学14.执业药师注册申请应具备哪些条件?
) A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B遵纪守法C身体健康D单位考核同意15.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是
) A法律法规教育B职业道德教育C专业知识教育D技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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